時間:2023-04-06 18: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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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預算體制要想從根本上完善財政體制改革,就必須要選擇完善預算體制改革,而要完善預算體制的改革,最關鍵的一個方向就是加強對預算的監管力度。通過實現單一賬戶與收支兩條線的管理方法,才能從根本上加強效率建設,完善對改革的促進作用,加大規范力度。國有資本預算制度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關鍵指標,從這方面促進預算體制改革才能更好地將預算體制上升到一個更加良好的平臺,對社會主義稅收制度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2.稅制轉型實現稅制轉型主要通過四個方面體現。首先,要想不斷規范中央與地方政府,增強管理財務的主動性,加強管理各級政府的財務分配,發揮主要的財政職能,就需要采取建立分稅制度的辦法。其次,通過采取抬高補助額等舉措來完善財政的轉移支付制度,緩解了部分地區被迫增長經濟卻又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支持去促進其持續發展經濟。此外,統一所得稅制度,將所有的企業按規則展開公平競爭,可以平衡各種資源的最優配置。最后,把增值稅作為主體,將消費稅與營業稅作為補充,建立新型的流轉稅制度,將計劃經濟稅制轉變為市場經濟稅制,一方面增加了財政收入,另一方面又能確保我國稅收制度的正常實施。
二、財政稅收體制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1.財政稅收制度存在不足我國當前的財政稅收體制仍然留有局限性,使得財政不能均勻分配,影響了宏觀調控,主要原因第一是由于財政收支沒有合理分配,呈過度集中的態勢,第二是由于非稅收收入很長一段時間沒有歸納在政府的財政收入管理體系之內,第三是由于某些重要的稅種不在征收稅負的范圍之內。
2.預算體制改革存在不足如今國內所施行的財政預算制度由于涵蓋范圍面窄且地方政府預算體制不夠先進,導致出現了嚴重的資金問題。這樣的預算體制實在是不適合國家進行宏觀調控,也與整體發展規劃格格不入。同時沒有嚴格的監管部門對財政預算進行規范的監督指導,使得某些實際問題沒有得到進展。
3.財務管理存在不足在不斷深化體制改革的過程中,由于部分地方政府通過采取精簡結構、精簡人員的方法來節約成本,這樣的做法缺失了部分甚至全部專業的管理財政稅收的人員,讓財政稅收在管理方面暴露出很大的漏洞,不能積極推進各項工作的開展。此外,正處于轉型期的財政管理隊伍難免出現能力參差不齊的人員,容易發生事故,不能有效地管理財政稅收工作。
4.轉移支付存在不足各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可以通過中央的財政支出來調節差異。由于各地區轉移支付類型的選擇重點不同,以及缺乏監管部門強有力的監督,在轉移支付中就容易出現官員腐敗或者效率低下等不良現象,會增大不同地區的收益差別,不利于國內經濟社會的穩定。
三、財政稅收體制改革的創新性建議
1.建立財政管理體系要想建立既高效又精簡的財政管理體系,首先應該逐漸實現征收稅收機構的統一化,此外建立省、市、縣甚至鄉鎮的財政管理機制,然后建立地方政府的債務解決辦法。這樣的上下一體化管理同時配以嚴格的監管力度,能夠以很高效地的工作效率進行財政管理工作,最終達到規范化。
2.建立健全預算管理體系擴大預算涵蓋范圍的同時健全包括經常性、資本性等預算的復式預算體系,最大程度地將財政收支加入到預算管理的范圍之中,從而達到大范圍多元化的預算管理,最大限度地惠及民生。
3.建立合理的轉移支付體系建立健全轉移支付體系,就要將一般性轉移支付與專項轉移支付相整合,首先增加前者作為支付手段的比例,將后者作為補充相結合,合理安排二者的結構比值。其次,將資金分配公開化、透明化,對轉移支付支配辦法進行改革。
4.建立健全稅收制度稅收制度的設立應該以促進科學平衡發展為基本目標,建立公平的稅收結構,合理調控宏觀稅負水平。首先不應給納稅人造成太重的負擔,確立適中的稅負水平,而在減輕納稅人稅外負擔的基礎上進行適當地提升。此外,可根據我國具體情況改變稅收結構,將營業稅或物業稅作為主要稅種,同樣也可以重置直接稅與間接稅兩者的比重,也可以選擇及時加收環境稅來合理分配資源。
5.建立健全財政體制財政體制的建立應該緊密結合我國的具體實情與發展需求,統籌兼顧,最大可能地實現財政收入與支出的穩定與平衡。要做到這樣就應該讓中央政府將部分實際權力下移至地方政府,使得地方政府能自主行使部分權力,此外在中央財政收入穩定的基礎上將其余地方政府合理分配,然后在二者財政支出比率保持合理穩定的前提下,讓中央對部分支出直接管理,緩解地方壓力。
四、總結
現行制度弊端
中國長期以來實行“分散支付”的國庫管理制度,財政性資金繳庫和撥付,主要通過征收機關和預算單位設立多重賬戶分散進行。由于各級財政、稅務、海關及其他政府收費部門都自行設有眾多的收入過渡賬戶,因此,除了一些單位按規定將資金就地繳入國庫,大多數都要通過上述過渡賬戶;有的還按行政隸屬關系層層匯總到主管部門賬戶,再由主管部門繳入國庫。
這樣做的弊端之一是上級單位通過收入過渡賬戶“雁過拔毛”,截流財政資金的現象在中國極為普遍。另外,主管部門不及時將資金繳入國庫,大量預算外資金沉淀在各部門賬戶上。財政部的資料顯示,按現行的國庫支付程序,中央預算內水利建設資金從財政撥到項目建設要經過7個環節,糧庫建設資金和天然林保護工程資金等也存在類似問題。
財政部的一份報告承認,長期以來,資金層層撥付造成大量資金沉淀在預算單位,效率不高,財政可控制的現金流量也大為減少。
另外,當財政部門按月季度或按進度向預算單位撥款后,資金支出大權實際控制在預算單位手中,資金被截留、擠占、挪用的問題時有發生,甚至誘發腐敗。
改革方案確定
中國著手改革現行國庫管理制度,最早是九屆人大四次會議,當時通過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綱要》中指出,要建立以國庫單一賬戶為基礎的現代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2001年3月國務院公布《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2002年,財政部常務副部長樓繼偉在一個內部會議上詳細闡述了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他指出,結合中國具體國情,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資金繳撥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的現代國庫管理制度,或者稱為國庫單一賬戶制度。
據樓繼偉在這次會上的歸納,中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由五類賬戶集合組成:一是由財政部門在中國人民銀行開設國庫單一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納入預算管理的財政收入和支出,它是財政部門在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的存款賬戶,是賬戶體系的基礎;
二是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零余額賬戶,并同時約預算單位開設零余額賬戶,用于預算資金的日常支付和與國庫單一賬戶清算;
三是財政部門在商業銀行開設預算外資金專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外收入和支出,并對預算外資金的日常收支進行清算;
四是小額現金賬戶,用于記錄、核算和反映預算單位的小額零星支出,并與國庫單一賬戶進行清算,在銀行管理信息系統比較完善的情況下,此類賬戶也可以與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合并使用;
五是經國務院批準或授權財政部批準開設的專戶。
從國家機關起步
實際上,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建立之日,就是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收入過渡性賬戶和支出賬戶消亡之時。財政部官員向《財經時報》描述了這樣一個“流程”:財政資金支付要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下統一進行,也就是財政部在商業銀行開設零余額賬戶,并為預算單位開設零余額賬戶;通過零余額賬戶,通過“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兩種方式,將財政資金采取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商業銀行每天與財政部開設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國庫單一賬戶進行清算。
中國的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實際上起步于2001年7月,當時由監察部牽頭,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審計署等共同對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進行清理整頓,嚴查預算單位多頭開戶的情況;同時,為水利部、科技部、國務院法制辦、財政部、中國科學院、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等6個中央部門開設了零余額賬戶,作為改革試點。
另外,根據國務院的要求,部分國家儲備糧庫的建設資金和部分省的車輛購置稅交通專項資金,也實行了財政直接撥付。
一個月后,財政部正式組建了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對內稱“國庫支付中心”,對外稱“國庫支付局”,
據財政部統計,截止2001年年底,6個中央試點部門納入改革范圍的預算指標達172.23億元,其中實行直接支付資金64.83億元,財政授權支付資金105.4億元;6個試點部門共有136個預算單位納入改革范圍;中國科學院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的部分項目實行直接支付改革試點。
到2002年年初,經國務院批準,改革試點進一步擴大到了23個中央部門,到年底試點單位已增加到40個左右。
地方試點
與中央政府部門同步,自2001年開始,安徽、四川,福建、重慶、遼寧、黑龍江、江蘇,山東、浙江等地也開始了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試點。
第一個步驟同樣是“清理”,目標直指各地財政系統內部銀行賬戶:一方面,將“社會保障”、“糧食風險基金”、“住房基金”、“世界銀行貸款”、“農業綜合開發”等必須保留的賬戶歸并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特設賬戶”內,取消其他業務處的所有銀行賬戶;另一方面,清理預算單位的銀行賬戶。截至目前,僅遼寧已經清理各類銀行賬戶27461個,撤銷7480個。
另外,各省對行政單位和教育系統基本實現由財政統一發放工資。據福建省統計,推行財政統發工資制度,每年節省工資性支出數千萬元。遼寧省絕大部分市縣實行了財政統一發放工資,去年全省直接支付人員經費達27.1億元。
多數試點地區建立了省、市、縣等不同級別的會計核算中心,取消市及各區、縣下屬行政單位的銀行賬戶和出納崗位,把政府直屬各部門的預算內、外資金全部納入會計核算中心,實行單一賬戶、集中支付;強化對工資發放、經費報銷以及福利分配等所有預算內、外資金的統一核算和統一管理,實現了政府對財政資金,特別是預算外資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管。
目前,浙江省和下轄的9個市及65個縣(市、區)建立了會計核算中心。
“集權”“分權”:變革的主線
雖然只是試點,革除原有弊端的效果已初步顯現。
財政部官員告訴《財經時報》,改革后,試點單位應支未支的資金不再沉淀在預算單位賬上,而是保留在國庫。業內專家指出,這一變化將對國債,特別是短期國債的發行管理產生很大影響。在分散支付的制度下,財政資金都撥到預算單位賬戶上;而國庫只要沒有資金,財政就會不斷地發債。因此,國庫管理制度的改革,也將帶來國債管理的變革。
另一個重大成效是提高了財政資金使用的透明度,遏制諸如資金擠占、轉移,挪用等問題,原因是預算單位的賬戶是零余額賬戶,資金要按預算的用途支用,并在支付時受到銀行網絡信息系統的監控。
為解決財政資金支付過程中的信息記錄、監控、反饋的問題,財政部成立“政府財政管理信息系統”工作小組,開發預算單位用款計劃和支付申請管理系統、用款計劃和支付申請審核及資金撥付管理系統。財政部官員透露,通過這個系統,任何地方的任何一筆財政資金的使用情況都會一目了然,資金支付的效率也大大提高。
財政部官員向《財經時報》透露,中國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將在2003年“全面推行”。他指出,就財政體制改革而言,財政資金管理的“集權”和“分權”是變革的主線。從表面看,財政資金管理改革更多的是突破技術性問題,不過在整個財政體制改革中,正是“政府財政管理信息系統”這一技術的實現來完成制度上的變革的。而伴隨著這一系統,財政體制其他方面的改革也將獲得突破。
名詞解釋
財政直接支付
按照部門預算和用款計劃確定的資金用途和用款進度,根據用款單位申請,由財政部門將資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
(一)財政稅收本身結構不健全
財政稅收是我國政府調節市場經濟的重要經濟手段,財政稅收在進行經濟調節的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問題和矛盾,造成財政稅收的調節也會產生一些不利影響。當前我國的市場經濟發展還存在不少問題,人們的經濟水平還有待提高,財政稅收在調節的過程中勢必帶來一定的社會矛盾,影響財政稅收工作的有效開展。我國財政稅收存在結構上的不健全和不合理,表現在稅制結構上的不合理和財政支出結構上的問題,如增值稅和營業稅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重疊和交叉征收現象,財政支出在轉移性支出方面存在不科學的現象,這些在某種程度上制約了我國財政稅收工作目標的有效實現,表明我國財政稅收的結構還有許多問題。
(二)財政稅收體制不合理
當前,我國的財政稅收體制存在許多不合理的現象,財政稅收的各項管理機制和制度不能夠保證財政稅收工作的順利實施,造成財政稅收工作存在諸多問題。首先,當前的財政稅收管理部門存在多頭管理的現象,財政稅收工作在實施的過程中受到來自多方面力量的約束和影響,造成稅收工作的低效率。其次,稅收體系不健全。稅收體系的缺漏,不僅造成了財政收入的損失,影響財政預算和財政支出,造成社會經濟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等缺乏充足的資金來源。最后,財政稅收的監督機制不健全、不合理,造成財政稅收工作人員缺乏有效的執行力和約束力,影響財政稅收工作人員工作實施的有效性,不利于工作人員盡職盡責、高效完成工作職責,產生許多違法亂紀行為,給稅收工作帶來負面影響。
(三)財政稅收的預算機制不健全
近年來,我國政府不斷推行財政稅收體制的改革并取得顯著的效果,我國在稅收體制改革及財政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許多實質性的進展和成績。但是,我國當前的預算機制還不夠健全,造成財政稅收工作無法順利進行。當前我國財政稅收的預算機制得不到重視,預算管理的覆蓋面較窄。地方政府在預算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十分滯后,缺乏有效的制約和監督機制,財政預算管理體制缺乏透明度,沒有體現公共財政的目標,財政資金造成不同程度的挪用和浪費現象,缺乏科學的、合理的年度預算計劃,財政預算管理缺乏嚴格的審批和監督審核機制。預算機制的不健全給我國財政稅收的宏觀調控政策造成許多不利的影響。
二、推動財政稅收工作的深化改革建議
(一)合理調整財政支出的結構
財政支出結構的不合理是影響財政稅收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應該進一步改革和調整財政支出的結構,健全和完善政府轉移性支付體系,以促進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政府應該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的結構和比例。中央政府實施轉移支付,應該充分考慮地方的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科學分配轉移支付的資金分配比例,保證轉移支付的科學合理性。促進專項轉移支付的與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有效結合,適當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在中央政府財政轉移支付中的比例。此外,中央政府應該進一步深化轉移支付,保證轉移支付的資金的穩定來源,提高轉移支付的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的比例,統籌區域協調發展。在政府的財政支出結構上,應該更加偏重對民生民建的支持力度,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和農業設施的支出,加大對教育、衛生、科技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財政支出,通過在公共服務領域擴大財政支出實現財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服務性,提高財政稅收工作的效率。
(二)深化改革財政稅收預算機制
復合型的預算體制是我國財政稅收預算體制的表現形式,是制約我國財政稅收工作的重要因素,必須推動適當的預算體制改革。首先,通過建立專門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促進預算編制、預算執行和預算監督能夠在科學的、嚴密的系統中運行。政府應該重視實施短期預算和中長期預算規劃相結合,實施復式的預算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復式預算體系,需要進一步擴大經常性預算和資本性預算在內的國家復式預算的范圍,將國有資產管理、社會保障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等財政性收入通通納入預算管理的框架之中,加強對政府預算管理體系的改革,成立專門的預算管理局和預算管理委員會等預算審查和預算監督機構,加強對政府財政預算的監督體制的改革,將預算監督作為深化財政預算體制改革的重點內容,提高社會力量對政府財政預算的監督作用,保證政府公共財政目標的實現。深化改革財政稅收預算機制,有效提高財政稅收工作的效率。
(三)完善稅收的征管與審計工作
在財政稅收工作的開展過程中,提高財政稅收工作的工作效率必須從征管和審計兩個環節加強對財政稅收工作的監督。完善稅收的征管和審計工作是推動財政稅收工作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首先,應該重視對稅收征管制度的完善。稅收在征收和管理的過程中,存在許多的問題。在征收和賬戶管理的過程中,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和審查機制,造成稅收稅額的縮減和流失,存在稅款被少征和漏征的現象。因此,應該完善稅收征管的制度和程序。采用科學的稅務管理軟件提高對征稅過程的管理。加強對定額的納稅戶名單的管理,采用科學的稅收管理方法,完善財政稅收工作,有效地保證財政稅收收入。其次,進一步加強財政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建設,促進財政稅收工作流程的精簡和完善,提高稅收征管的一體化和合理性,加強對政府的財政工作進行嚴格的監督和管理,防止財政稅收工作出現腐敗行為。最后,在財政稅收工作的過程中,應該加強對財政稅收征收和財政稅收管理的內部審計。通過開展高效的審計活動,加強對財政稅收工作的監督和制約作用,促進我國的財政稅收工作穩定、規范、健康發展,促進財政稅收工作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一、公共財政:中國財政體制改革的目標定位
我國已經初步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但財政體制的轉換還跟不上發展的需要,從而對市場經濟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對財政本身都造成了不利的影響。財政體制未能適時轉換,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指導思想不明確、目標定位不明晰是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重構中國的財政體制,首先要確立一個恰當的目標。那么,中國財政體制的重構目標是什么呢?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財政的理念是“國家分配論”,國家是一個“大管家”,財政力求包攬一切。在由計劃經濟邁向市場經濟的過程中,經濟體制環境變化了,政府職能也變了,財政體制顯然應該按照新的經濟體制的內在邏輯重新構建。
綜觀市場經濟國家的財政體制,盡管其形式多樣,側重點各異,但基本模式是相似的。以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為目的而進行政府收支活動的模式,在理論上被稱為“公共財政”。分析改革開放20多年來中國財政收支實踐面臨的困難,不難得出結論:中國財政體制改革必須走公共財政的道路。
正如社會主義也有市場,資本主義也有計劃一樣,公共財政也并非西方國家的專利品。中國在選擇市場經濟體制的同時,也就注定了要走公共財政的道路。搞市場經濟,就要搞公共財政。因此,現實的選擇只能是:按照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和公共財政理念,重新界定中國財政的職能范圍,規范財政收支活動,加強財政收支管理,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關系,推進財政體制的創新,最終向公共財政體制轉變。
二、進一步推進財政體制改革與創新的基本思路
(一)按照公共財政的基本要求,明確界定政府的事權范圍,為建立科學、規范、穩定的分稅制財政體制提供基礎性條件
1.按效率原則理順政府與市場之間的職責關系。在市場經濟中,政府應該干什么、能干好什么以及如何干?由私人機構來執行目前政府正在執行的一些任務,能否做得更好?這一直是世界各地的選民、決策者不斷思考、探索實踐的重要問題。中國的經濟社會正處于轉型期,重新界定政府職責尤為緊迫和重要。根據世界銀行對轉型國家經驗教訓的研究所得出的結論:首先,政府在生產、產品分配及服務方面的作用應大幅度地削減。只有在市場失敗的方面,如國防、初等教育、農村道路和一些社會保障項目等,在政府干預能夠改善市場的情況下,政府干預才被視為合情合理。其次,政府必須停止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控制,政府應致力于促進宏觀經濟穩定,為私營部門的發展和競爭提供一種法律上的環境。最后,提供社會保障是所有國家政府的主要功能,但在市場經濟中,社會保障應該主要針對最需要保護的那些弱勢群體,政府不應為了使所有的人獲得足夠的生活標準而提供慷慨的保障,而是有必要強化個人在收入和福利方面的更大的責任心。
2.按分職治事、受益范圍和法制原則明確界定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事權范圍。分職治事是指在按效率原則對政府事務與民間事務進行合理分工的基礎上,對政府有充足理由承擔的事務,在政府內部按照凡是低一級政府能夠有效處理的事務,一般就不上交上一級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夠有效處理的事務,一般就不上交中央政府的原則進行劃分。受益范圍原則是指政府行使政治經濟職能和提供公共產品與服務時,若受益范圍遍及全國則應劃為中央政府事權,若受益范圍僅限于特定區域的居民和企業則應劃歸相應一級地方政府。法制原則是指各級政府事權的確認、劃分、行使及調整等應有相應的法律保障,做到法制化、規范化并保持相對穩定。
根據上述原則和中國國情,中央政府的事權范圍及主導作用應主要包括:
(1)制定并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戰略,對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并通過各種手段組織實施。
(2)調節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促進并保持總供求和部門結構的大體均衡,促進宏觀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
(3)在市場失效領域,有效承擔起跨省際重大基礎設施和基礎產業項目的投資建設、提供全國性公共產品等。
(4)調節GDP分配結構和組織社會保障,從全國著眼把收入差距控制在有利于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范圍內,協調好公平與效率的關系。
(5)調控各地區發展差距,促進地區間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6)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法律秩序。
(7)自覺組織和推動市場化進程,培育和完善市場體系。
(8)維護國有財產的所有者權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9)維護全國的生態平衡,搞好環境保護和人口控制等。
地方政府的事權范圍應主要包括:
(1)制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對本地區經濟發展速度、方向、結構、生產力布局、收入分配關系等具有區域性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并組織實施。
(2)根據本地區居民、企業對公共產品的需求,合理確定稅收和非稅收入規模及其各自的內部結構,并將其按預算程序轉化為公共支出,有效提供公共產品,為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服務。
(3)調節本地區內部的協調發展和維護社會安定。
(4)維護地區內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法律秩序。
(5)組織和推動市場化改革進程,培育和完善區域內各類市場。
(6)執行中央政府制定的各項法律政策,完成中央政府提出的各項目標和任務。
對各級政府的共有事權尤其是基礎結構(包括公路、鐵路、港口、機場、電信電話、治山治水等生產性基礎設施)領域的共有事權,也應按項目分級管理和費用分級負擔原則進行劃分。
3.政府通過立法,而不是行政干預,來建立政府間責權利關系的準則。從世界有關國家的經驗看,不論是聯邦制國家還是單一制國家,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政府間責權利關系都是建立在憲法或相關法律基礎上,責權利關系的調整也按法定程序進行。以日本為例,日本戰后的憲法中有一章是關于地方政府自治的內容,有關地方政府的組織和運作用法律固定下來;除憲法外,日本地方財政法詳細規定了中央與地方在事權范圍和支出責任上的具體分工;日本地方稅法則詳細規定了地方政府的稅收權限。法律規定保證了地方預算收支的穩定性和可預測性,保護地方政府免受中央政府隨意改變事權責任和稅收分享比例、經費分攤比例。同時,這些法律還能幫助地方政府建立起對中央政府的信任。
完善中國的分稅制,理順政府間的責權利關系,需要發揮包括憲法、預算法、稅法等在內的法律的作用,弱化行政干預,為規范的分稅制財政體制運行奠定可靠的法律基礎。
(二)科學劃分政府間稅種并積極推進稅費改革,完善和規范財政收入體制
1.合理調整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關系。考慮到利益分配關系調整的復雜性和艱巨性,今后一個時期調整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應采取“兩步走”的辦法。第一步,在“十五”期間適當調整中央與地方在某些稅種上的分享辦法和比例,逐步擴大過渡期轉移支付規模,重點增強中西部地區財政保障能力。具體措施有:
(1)改變企業所得稅按照企業隸屬關系劃分收入的辦法,實行按比例共享或分率共享。
(2)將個人所得稅調整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稅。
(3)適當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的中央分享比例,中央政府因調整個人所得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所增加的收入,全部用于對中西部地區的轉移支付。
(4)進一步推進省以下分稅制改革,使市、縣級財政有比較穩定的收入來源,增強市、縣級財政保障能力。第二步,在“十五”末期至2015年,按照規范的分稅制財政體制的要求,合理調整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和財政收支范圍,嚴格核定各地區的標準化收入和支出,在此基礎上實行規范化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逐步實現各地區公共服務的均等化。
2.改革現行收費管理制度,從根本上遏制亂收費,理順政府、企業、個人之間的分配關系。具體做法是:
(1)通過將部分具有稅收特征的收費,用相應的稅收取代,進一步完善稅制。
(2)通過把一部分非政府性收費轉為經營性收費,界定和規范政府行為。
(3)通過取消大量不合理、不合法收費,進一步規范政府收入分配行為。
(4)對保留的少量政府收費,實施規范化財政管理,加強人大監督和社會監督。
(三)建立規范的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是完善分稅制財政體制的核心內容。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的基本途徑,首先是進一步明確轉移支付的目標模式,而后通過增量與存量同時并舉的微調向目標模式逼近,并適時推進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設。
1.目標模式的選擇。現行分稅制同時存在存量調節與增量調節兩條轉移支付系統。存量調節就是為維護既得利益而設置的雙向轉移支付,自上而下的有稅收返還、體制補助、結算補助等,自下而上的即地方上解。規范轉移支付制度,要求逐步減少直至消除以“基數法”為依據的為維護既得利益的轉移支付,過渡到按客觀因素測定標準收入和標準支出的轉移支付制度。規范的轉移支付制度有兩種可供選擇的模式:一是單一的縱向轉移支付;二是縱向轉移和橫向轉移的混合模式。
中國一向是采取單一縱向轉移模式,既可以均衡公共服務水平,也可以體現中央的政策意圖。但縱向轉移的前提是中央收入居主導地位,要求中央有足以實現均衡目標的財力。
由于中央對地方的“稅收返還”不僅存量不減,而且隨著地方“兩稅”的增長而增長;而中央從增量中集中的財力雖然也增長,但是有限。因此,不動存量而僅靠中央從增量收入中拿出一部分進行縱向轉移支付,范圍和力度有限,最終不可能實現既定目標。正是在這種背景下,有人提出了橫向轉移模式的設想。橫向轉移就是由富裕地區直接向貧困地區轉移支付,通過橫向轉移改變地區間既得利益格局,以實現地區間公共服務水平的均衡。但是,橫向轉移對中國來說沒有任何實踐經驗,如何設計轉移支付公式,如何把握“調富濟貧”的分寸,是否會對富裕地區帶來負效應以至于影響全國財政收入的增長,等等,都需要通過調查研究,縝密籌劃,并通過試點,決定取舍。橫向轉移雖是一種可選擇的模式,但從當前看仍要立足于縱向轉移的完善。
2.縱向轉移的微調。(1)改進過渡期轉移支付辦法。主要是擴大按“經濟稅基×平均稅率”確定標準收入的范圍,沿著“單位費用×測定單位數值×成本差異系數”的思路改進標準支出的測算,而當務之急是加強公共支出標準的建設。(2)將維護既得利益的多種調節方法簡并為“稅收返還”一種方法,然后逐步減少富裕地區而增加貧困地區的稅收返還增量。更為妥善的辦法是將稅收返還基數逐步納入按因素法計算的撥款公式,每年納入一定比例,若干年后完全過渡到按因素法計算的轉移支付制度。(3)清理現行的專項撥款,改進撥款方法。
3.大力推進省以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設。中國的地區差距決不僅僅限于省際之間,省級行政區內不同地區也存在著較大的差異,有的甚至十分突出。因此,地方政府尤其是省級地方政府同樣面臨盡快建立具有均等效果的規范化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任務。從當前情況看,省及省以下地方政府需要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1)尚沒有開始建立省以下規范化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地區,不論其是否享受中央過渡期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補助,都應當考慮把屬于完善分稅制改革的這項工作深入下去,配套落實。(2)將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設與加強預算管理工作結合起來,將規范化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設當作財政管理的重要內容,當作財政部門從源頭的重要舉措。
增強財政透明度還需要建立起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的規范化運作機制。(3)敢于觸動既得利益。
納入過渡期財政轉移支付辦法分配的資金,不應僅是增量資金,還可以從既定的其他形式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中安排,逐步減少非規范化的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規模,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結合收支結構調整進行嘗試,為全國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改革積累經驗。
(四)加快支出管理制度改革與創新,推進建立公共財政體制
1994年的財政體制改革已搭起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財政體制的基本框架。但這一框架主要著眼于收入劃分及其管理,而財政支出管理改革相對滯后,已成為完整規范的財政體制的最大瓶頸。目前亟需從以下幾方面推進支出管理制度的改革。
1.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建立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是建立我國科學、規范的預算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礎。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就是由政府財政(國庫)部門對所有政府性收入,包括預算內收入和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預算外收入進行集中收納管理;同時,對各部門和各單位的支付過程實行集中統一處理的制度。在這種制度下,各種政府性收入將不再通過中間環節,而是直接繳入國庫賬戶;財政部門對各部門、各單位的經費不再按期預撥,各部門和單位根據自身履行職能的需要,在預算確定的范圍內購買商品和勞務,但付款過程由國庫集中處理。將現行的國庫分散收付制度改為集中收付制度,要相應取消各部門和單位在銀行設立的收支賬戶,改變財政部門向各部門和單位按期撥付預算資金的做法,所有財政性支出均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集中收付。同時要改革現行國庫管理體制,國庫管理部門在辦理支付的過程中,直接對各部門和單位的支出實行全程監督。有效地發揮財政的國庫管理職能。
2.進一步完善部門預算制度。部門預算是反映政府部門收支活動的預算,是建設我國公共財政框架中公共預算管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推進部門預算制度改革需要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加快部門預算的法律制度建設。現行《預算法》的部分內容已不適應部門預算改革的要求,應加以修訂。一是明確預算編制的時間和階段,將預算周期定為一年,分為財政部門制定和下發建議框架、部門上報本部門預算草案、財政部門匯總審核并與部門及社會各方面磋商和論證、財政部門形成預算草案并由政府上報人代會討論等幾個階段。二是明確預算草案按照部門編制,規范各部門在預算編制和執行中的職能和地位。三是明確部門預算的編制依據,即以國家經濟建設、政權建設的中心工作為支出重點,以相關定額為標準,制定部門、單位預算。四是明確編制范圍,將預算外資金明確納入政府預算管理范圍,保證部門預算內容的完整性。其他法規和制度的修訂應以《預算法》為依據,內容上要服從于《預算法》。(2)改革現行的預算撥款體制,將預算分配權集中于財政部門。要從強化政府預算法治化入手,改變目前多部門參與政府預算分配的狀況,在編制部門預算時,集預算分配權于財政一身。比如,對于“基本建設支出”,應取消財政每年給國家計委切塊安排資金的做法,統一實行項目管理。國家計委的工作重點應是按照國家政權建設,經濟建設和各部門事業發展的需要,統籌規劃各部門、單位的基本建設項目,提出項目概算,并進行可行性論證。預算部門和單位按照統一要求,報送細化了的項目預算。財政部門對各項目預算進行分項核定,并將其列入部門預算。其他有預算分配權的部門同樣應以制定政策、統籌規劃、提出初步建議為主要職能,支持部門預算改革。(3)延長預算編制時間,改革預算編制方法。目前我們在編制部門預算的過程中,各部門基本上沒有與財政部門磋商的余地和時間。建議今后將預算編制、審批周期定在一年左右,以加強各部門與財政部門的溝通。另外在編制部門預算時應該采用零基預算、績效預算等編制方法,以保證預算的質量。經常性費用中屬定員定額部分能夠確定的支出和項目預算支出,主要采用零基法,同時確定支出項目要有明細表和確定依據。項目預算支出實行績效預算,應有科學合理的指標評價體系,確保有限的預算資金用在最有價值的項目和用途上。(4)對現行預算支出科目進行調整。為適應部門預算的改革,還應把按部門分類和按功能分類結合起來,對預算支出科目進行相應的調整。部門分類主要明確資金管理責任者,功能分類主要反映政府支出的經濟性質,明確支出如何使用。可以考慮采用下列設置方式:一級預算支出科目按部門設置,二級預算支出科目按支出性質設置,再根據實際工作的需要設置三級預算支出科目。這樣可以清晰地反映出預算支出在各個部門的分布,便于財政部門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宏觀調控和監督檢查,更加有效地貫徹實施財政政策。
稅費負擔的受益原則主張納稅人的稅費支付應與其享受的公共服務相對應。我國農村以鄉鎮為基層政府,農村的稅費大部分為其所用。對鄉鎮政府的財政支出結構加以分析,就可了解它提供了哪些公共產品,可以看出農民受益和稅費支付的對應狀況。
一般統計資料顯示在我國鄉鎮政府的財政支出中,人員經費有60%-80%以上的比重,其中2/3是中小學教師工資。農村的供電、供水由于有專門的收費(電費、水費)與之相應,不在政府財政支出的范圍。其余的服務如公共安全、公共衛生、交通服務集中在鄉鎮政府所在地,在那些分散的自然村并不很多。與農民最相關的農田水利及技術服務并不占主要地位。從這種支出結構中可以看出,基礎教育是鄉鎮政府提供的最重要的公共產品。但它具有很大的外部性,農民并不能享受其中所有的收益。而與農民密切相關的農田水利、農業技術等公共產品的比例并不很高。農民并沒得到與其稅費支付相應的公共服務。這是農民對稅費的反感和抵制的重要原因。產生這種現象大體有以下幾個原因:
其一是政府收取的稅費并沒有全部用到公共服務上。由于我國原有計劃體制的影響,政府機構承擔很大的直接資源配置功能。基層政府中存在一些非公共部門性質的機構,它們占有的稅費只是投入而少有公共服務的產出。在改革的初期,為發展地方經濟,大量公共資源被用來生產私人產品,其中失敗的投資,成為地方政府的債務,這些債務的償還占用了部分的稅費。歷史遺留下來的龐大政府機構和債務,給地方政府形成了巨大的財政壓力。它引起的財政支出對農民沒有任何公共服務的受益,成為一種沒有交換的負擔。
其二是地方政府效率低下,財政資源沒有得到最有效的使用,產出未能最大化。我國的鄉鎮政府機構臃腫、官僚作風、人浮于事都有不同程度地存在。對官員的尋租行為缺乏強有力的監督,財政資源被挪用和浪費現象嚴重。高額的財政支出和低下的公共服務加大了納稅人(農民)稅費支付和受益間的不等價。
其三是一些地方公共產品具有較大的外部性,它們由地方財政承擔但其收益并不能完全被當地居民所受用。例如,基礎教育在大多數地區完全是鄉鎮的責任,而其產生的“產品”(人才)卻并不能完全為地方受用,更不能為成本承擔者——稅費支付者(農民)所獲得。這些公共產品的受益范圍超越了地方,完全由地方承擔成本,損害了稅費支付與受益對等的稅收公平的受益原則。
基于這三個原因,我國農民的稅費負擔與其公共服務的受益存在嚴重的不對等,農民大量的稅費沒有得到相應的公共服務,農村稅費沒有體現稅收公平的受益原則,是農民沒有等價的不公平的支付。
2.農民與非農民相比,稅費負擔重嗎?
稅收負擔的橫向公平原則要求,對相同的人應給予同等的對待。就農村稅費而言,要求在相同的情況下,農民與非農民稅收負擔應相等。將農民與非農民的稅費負擔相比較,可以分析我國農村稅費的橫向公平性。
對于農業稅,其征收方式是按每畝的單產(取常年平均產量)為計稅基礎,稅率在7%(安徽試點稅率)左右浮動,有人認為其實際稅率只有3%左右,因而認為農業稅負擔是不重的。但這是與過去相比,與非農業部門的橫向比較的結論則大不相同。張元紅(1997)將它與城市個體工商業的所得稅比較,發現它的邊際稅率是高于后者的。同樣的收入,在其他行業可能無需繳稅,而農民則負擔了稅負。其他行業的所得稅,以扣除了成本費用后的凈所得為基礎,而農業稅的計繳,以農田總收入為基礎,沒有減除農民的工資,并以所有產品收入而非銷售產品的收入為基礎。可見,認為農業部門的稅費負擔低于第二、第三產業的觀點是不正確的,相反,其邊際稅率是遠遠高于非農業部門的。
作為“三提五統”的收費,則完全可以看成個人所得稅,中央規定的征收率為5%,實際執行中往往以定額的方式為多。與其他非農行業從業人員的個人所得稅相比,邊際稅率很高是顯而易見的。它沒有起征點,不管農民收入的多少,即使以5%為標準,也高于了一般個人所得稅,其邊際效應十分突出。
即使不考慮“三亂”,農業和農民與非農行業及其從業人員相比,在相同的情況下,稅費負擔是不同的,其邊際稅率已經遠遠高過了后者。農村稅費成為農民在社會中不平等的負擔。
3.農業稅費在不同收入的農民之間公平嗎?
稅收負擔的縱向公平原則要求,對不同的人應給予不同的對待。對我國農村稅費而言,要求在不同收入的農民之間,稅費負擔應有所不同。而我國目前的農村稅費的實踐并沒有遵守這一點。我國農業稅費在實際征收中,大多按田畝或人頭為計稅基礎定額征收,即以每畝田或每人為計稅單位,按田畝或人口平均分攤。這種定額方式(每畝或每人交納一定金額)忽略了不同田和個人之間的差異。高產的田和低產的田、高能力農民和低能力農民,承擔了同樣數額的稅費。農業稅費的負擔金額與農民個人收入高低完全無關,收入越低的人,農業承擔的稅費占收入的比重反而越高。農業稅費在實踐中具有了累退的性質。這造成農民間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在收入不同地區,課以同等的稅額,也進一步加大地區間的收入差距。不同地區和收入的農民對農村稅費的感受不同:越是貧窮地區,貧困的農民越能感受稅費負擔的沉重。農村稅費違背了縱向公平,加大了農民間的差距。
三、從資源配置角度看農村稅費的經濟影響
稅費作為政府的一種政策手段,會對資源配置產生影響。一般對農村稅費的分析,都忽視了這一點。本文通過分析農村稅費的歸宿來探討它的資源配置功能。
1.農村稅費歸宿局部均衡分析
農村稅費可以看成對農產品生產者的征稅,運用局部均衡的分析工具可以追溯農業稅費的最終承擔者。農產品市場的重要特征是它接近于完全競爭市場,作為單個生產者的農民面對的是一條具有完全彈性的需求曲線。他只是價格的接受者,不能對價格加以調控。這樣,對他征收的稅費的最終承擔者可以分析如下:
圖中線S代表征稅前的供給曲線,線D是單個農民(農產品生產者)面臨的需求曲線,由于農產品市場接近于完全競爭,農民只能是價格的接受者,線D平行于X軸。征稅后,供給曲線移到S+T,結果稅收T完全由供給者(農民)承擔,沒有一點可以轉嫁。
附圖
圖1農業稅費歸宿局部均衡分析
從這個分析可以看出,農業稅費不同于其他行業的稅費,即使在同樣的稅率下,由于它完全無法轉嫁,生產者承擔的部分要多于能轉嫁的其他行業。這部分的稅費完全等價于農民可支配收入的減少,直接影響農民的消費需求。最近幾年,農民稅費負擔的增長幅度大于農民收入增長幅度,更加促進了這種效應,農村的社會總需求不旺已經是一個公認的事實。增加農民的收入已經成為我國農村政策的一個重要方面,稅費改革在其中的作用應得到更多的重視。
2.農村稅費歸宿一般均衡分析
稅收的一般均衡理論認為稅費負擔可以通過要素的流動,達到均等化。一般均衡的分析可以找到稅費的最終承擔的要素,可以分析稅費對要素投入的影響。
我國農業稅費的征收可看成對農產品生產的征稅。農村稅費可能影響到農業生產的要素投入,并通過要素相對價格與產品相對價格的共同作用對整個經濟產生影響。
農民投入農業生產的要素有農業資本和農業勞動力,對農業征稅可以對這兩種生產要素的投入產生影響。在農業和非農業之間不存在流動的情況下,對農業的征稅如果高于非農業部門,農民就會減少對農業的投資和勞動力投入,從而減少農業部門的產出,進而改變農產品和非農產品之間的相對價格,使對農業的高稅費得以轉嫁到非農業部門,從而是整個社會各部門稅費負擔均等化。在存在流動性差的要素的情況下,流動性較好的生產要素可以通過流動到稅費負擔較輕的部門來逃避超額負擔,流動性較差的要素將成為稅費超額部分的最終承擔者。
我國當前的情況是,城鄉長期處于分割狀態,作為生產要素的農民的流動性受到約束,同時農產品的價格也受到較嚴格的管制,價格體制的作用不能充分的發揮。這樣流動性較好的資本就可以通過流動到其他部門來逃避農業部門較高的稅費負擔,流動性差的生產要素—農業勞動力將成為稅費超額部分最終承擔者。我國農村稅費高于其他部門的部分最終由流動受限制的農業勞動力承擔,直接表現為農業勞動的低工資。較強的農產品價格管制(定價制度和收購制度)進一步加強了這種效應。從另一個角度看,也可以說我國當前較重的農村稅費激勵了農業資本的外流(以逃避不公平的負擔),造成農業資本投資的不足;同時它還維系著剝奪農業勞動力收入的角色,長期中降低了農業勞動力的勞動投入和創新的積極性。
在勞動力流動放松的情況下,農產品價格機制是稅負均等化的障礙。放松農產品價格管制對稅費改革的將來也有深遠意義。
這種效應在我國實際生活中表現十分明顯。近年來農業資本投入不足,大量資金外流,農業現代化生產方式一直難以確立,一定程度上有農村稅費的影響。而我國不同地區對農業稅費問題反映不同也驗證了這一點。在沿海發達地區,非農業經濟的興起,吸引了部分農業生產要素——勞動力和資本,它們的流動使農業生產下降。結果或是該地區內部為維持農業生產,對農業生產實施相應的補貼政策,或是由于供給不足造成農產品價格上升,產品相對價格的變動調節生產要素在不同生產部門的配置,使稅費在不同生產部門的負擔均等化。這些地區也就不存在農業稅費負擔的話題。在缺乏工業的中西部農業地區,對農業依賴大,要素(勞動力)流動性差,農業稅費負擔很難與非農業部門均等化,農業稅費負擔沉重的反應則相對強烈。
三、解決農村稅費問題的出路:建立地方公共財政體制
農村稅費問題表面上看是農民負擔的問題,其實質應是農村稅費負擔的不公平和農村稅費對農業生產中資源配置的扭曲。一些其他制度在維持這種不公平和扭曲中起了重要作用。僅僅將“費”改為“稅”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農村稅費需要系統性的革新,其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地方公共財政體制。
1.實現地方基層政府的角色轉換
我國地方基層政府長期承擔地方經濟發展之推動者的角色,隨著市場化程度的加深,這一角色定位已不再妥當。地方政府應成為地方經濟的服務者,提供當地居民所需的公共服務。這種轉變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其間也必然會受到各方面的阻力。目前稅費改革的最大矛盾是減輕稅費負擔的同時也減少了政府收入,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地方基層政府的改革。收縮原有基層政府規模是唯一可行的選擇,這種改革的最大阻力在于:收縮原有的機構與在位官員的自身利益相沖突。基層政府自我革命的內在激勵是有限的,地方政府改革需要外在的壓力機制。
其一,可以通過建立自下而上的選舉機制,緩解這一矛盾。自下而上的壓力,如果能充分發揮作用,其效果將是可觀的,特別在基層,范圍的有限,可以避免集體行動的悖論。基層的選舉可以表達居民(農民)的偏好;可以增強地方政府對居民的責任感;可以讓居民更好地監督地方政府。我國農村村民自治的發展,能不能起到這方面的作用,值得關注。
其二,賦予居民“退出”權,這也可對機構改革產生壓力。在實踐上就是打破城鄉流動、地區間流動的戶籍制度的限制。這種要素流動帶來的效應在西方財政學中備受推崇。它可以讓居民(農民)“用腳投票”選擇自己滿意的社區,以表達其偏好;也可以通過行業間的要素轉移,改變相對價格體系,均等稅費負擔;還可以引發地區政府間爭奪要素的競爭,提高地方政府的效率。隨著我國戶籍制度改革的深化和要素流動性的增強,這種壓力機制的作用會日益明顯。
地方政府作為地方公共產品的供給者,其自身行為的規范是解決稅費問題的重要方面,是建立地方公共財政體制的首要因素。規范地方政府行為,降低地方政府的預算規模,提高地方政府運行效率,使其成為真正的地方公共部門,是稅費改革成功的基礎。
2.重新建構農村稅費體系
安徽稅費改革方案,思路是將“三提五統”部分消減,部分改為農業稅,也就是平常所說的“費改稅”。費改稅,改變的僅僅是原有費的征收數量和方式,效果上確實減少了農民的總負擔,但這種減少是有限的,其中對農業的稅費并沒有本質改觀。從前文對農業與非農業部門的稅費負擔比較中,可以看出這種方案不僅沒有解決農業作為一個生產部門稅費負擔較重(與非農業相比)的問題,還有加大這一差距的趨勢。農村稅費對農業生產中資源配置的扭曲也基本沒有改觀。作為農業從業者的農民(農業稅費的最終承擔者),負擔也不可能有根本的減輕。農村稅費改革需要的是農村稅費體系的革新。
農村稅費改革,其根本問題應是農村適宜征收什么樣的稅,以怎樣的方式征收。這需考慮效率、公平以及征稅成本等多方面因素。
西方財政理論認為,地方最適合的稅種首先是受益稅或使用費,其次是對不流動的要素征稅。我國現行的農業稅沒有體現稅收與受益的對等,不具有受益稅的性質。它對農業產出征稅,對農業生產要素的投入產生一種激勵作用,鼓勵其流向稅負更輕的產業。費改稅方案并沒有改變農業稅收的性質,并且在數量上還有加大農業稅的趨勢,也就不能消除農業稅原有的不公平和扭曲效應。農村最適合的征稅對象應是土地本身以及一些不具有流動性的財產。西方典型的地方稅種是財產稅,他們對財產稅的研究值得我們在農村稅費改革中借鑒。如何設計對效率影響最小的并具有公平性的農村稅費體系是一個稅費改革的重要課題。單單費改稅是遠不能解決這個問題的,均等化農業和非農業的稅收負擔應是改革的方向。在新古典的假設下,這一點可以通過要素的流通和產品相對價格變動來實現。因此,打破城鄉分割和放松農產品價格管制有利于這問題的解決。但現實而言,農村人口的數量使通過要素流動,達到稅負均等化的設想在短期中作用有限,可行性欠缺,重新設計農業稅制和農村稅費十分必要。
現行的農村“三提五統”收費是不符合費的基本要求的。在財政理論中,費的收取應與受益一一對應。“三提五統”并沒有實際的公共服務與之相對應,更象所得稅。對此,可以直接改為所得稅,按現行的個人所得稅體系征收。這會使社會個人稅費負擔一致,城鄉、各行業間從業人員橫向公平。農村地方經濟的薄弱使在設計稅費改革方案時,更應從經濟效率的角度出發。現行的農村稅費體系需要的是一次根本的革新。
3.建立和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
當前地方基層政府的收入問題已成為農村稅費改革的最大阻礙。其稅源的薄弱致使地方政府財政緊張與農民稅費負擔過重同時并存。減輕農民負擔和減少了政府收入之間的矛盾需要多方面的協調。政府機構改革固然是根本途徑,但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也要發揮應有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對農村稅費改革進一步的推廣,意義最大。
要求轉移支付的最重要的理由是外部性的存在。地方政府提供的某些公共產品具有很大的正外部性,如果沒有相應的補償,這些產品的供給就會陷入不足的境地。比如我國鄉鎮級政府承擔的基礎教育投入責任(主要是教師工資),對整個社會的效用遠遠高于其自身的收益。正外部性的存在需要矯正,政府間的轉移支付是較適合的方式。由上級或鄰近地區政府對其進行適當的補助(上級的補助更具有可行性),平衡這類公共產品成本的分攤,調整當地居民稅費支付和受益享用間的偏差。轉移支付還可以調節地區間發展的不平衡,實現地區間的均等化。
我國農村稅費改革面臨的財政缺口,客觀上需要通過建立和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來解決。但我國一些地區縣級的財政也很不寬裕,轉移支付的能力有限。這需要整個財政體制的調整,建立從上到下的轉移支付。在支付方式上,專項撥款值得一試,如由上級對下級就教育專項補助。
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的建立,對農村稅費改革的順利進行,有重要的意義。
四、結論
農村稅費問題涉及公平與效率。農民稅費負擔沉重源于農村稅費的不公平:它沒有體現稅費支付與公共服務的對應,其金額的大小沒有考慮納稅能力的因素;它直接減少了農民收入,并扭曲了農業生產中的資源配置,影響到整個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稅費改革不僅要減輕農民負擔,增加農民收入,還要解決農業生產的有效資源配置的問題。在策略上,需要改變基層政府的角色、革新整個農村稅費體系,調整政府間關系。在具體措施上需要整個制度的配套改革,發展和完善村民自治,消除城鄉分割,完全放開糧食價格,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和實行新的農村稅費。農村稅費改革的基本指導思想應是建立地方公共財政模式。這是稅費改革成功的唯一出路。下一步的稅費改革工作,應以建立農村地方公共財政為目標,以效率和公平為標準,完善相應的配套制度,革新整個農村稅費體系,以促進我國農村經濟的繁榮和農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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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我國政府為了促進經濟的發展已經采取了很多的政策措施,例如為了鼓勵中小型企業發展,給予了很多的財政補貼等,但是這些措施都有一定的局限性,企業依然沒有足夠的實力去應對金融危機,為了能夠讓企業在金融風暴下獲得更好的發展,政府可以利用一些組合拳的方法來促使企業走向繁榮,但在所有的方法中,最重要的應該是政府要對財政稅收進行改革來促進經濟的發展,這種方法不僅具有宏觀性,便于國家對整體經濟脈絡的把握,而且是效果最顯著的方法。財政稅收的政策要時刻與經濟發展結合起來,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稅收的原則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只有將財政收入充分地用到人民的身上,才能切實保證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當國家的經濟出現隱性危機時,相關部門就應該通過對稅收的改革來調控整個經濟,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將我國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
2、金融危機背景下財政稅收改革的思考
上文中,筆者介紹了金融危機對財政稅收政策產生的影響,我們了解到如果國家能充分地利用財政稅收政策,那么即使在金融危機的時候,我國大部分企業都能應付自如。那么在金融危機背景下,筆者對財政稅收改革到底有哪些思考呢?接下來,筆者就做具體的闡釋,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思考。
2.1處理好財政稅收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
目前情況下,我國的財政稅收主要依靠企業經濟效益,簡單來說,如果企業的經濟效益高,那么我國的財政收入自然也高。因此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相關部門只有加大稅收改革的力度,盡可能地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才能保證我國的財政收入的增長。綜上所言,相關部門只有處理好財政稅收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讓二者相互促進相互補充,才能使得我國的財政收入與經濟都得到可持續的發展。如何才能處理好這種關系呢?這就需要相關部門更多的進入到競爭的領域,將資源得到最佳配置,使財政稅收轉變為公共性的投入,如果政府財政稅收投入到公共性的領域一定會給周圍經濟帶來發展,從而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如果不這樣做而是直接將財政收入資金投入到企業中,不利于企業在競爭的環境中生存,如果運用不當也會造成浪費,不利于我國整體經濟的發展。
2.2國稅與地稅要有合理的協調機制
所謂國稅就是指國家稅務系統,地稅就是指地方稅務系統。在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稅收擁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它擁有調控經濟、組織財政收入等職能。我國每年的財政收入超過90%是來自稅收,其地位可見一斑。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我國面臨著更多的機遇與挑戰,所以傳統的國稅與地稅征管機構分設,就顯得不適應我國社會當前的發展。雖然目前我國已經擁有整合國稅與地稅機構的條件,但是由于地方稅制改革相對滯后等諸多原因,使得將這兩種征管機構整合的難度加大很多。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政府應該盡快建立國稅與地稅的協調機制,可以在條件成熟的地區進行實踐,然后再推廣,使得國家和企業都能達到雙贏。
2.3建立稅負水平適中的稅收制度
所謂宏觀稅負就是指國家稅負總體水平,它是稅收政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能夠表現出納稅主體的經濟負擔。但是無論什么時候,稅收制度的制定都是依據當時經濟發展的水平。如果政府能夠建立一個合理的稅負結構,就有利于我國稅收制度的完善。那么如何能夠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稅負結構呢?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首先,適當降低納稅主體稅外的負擔,要建立健全宏觀稅負標準,在降低納稅主體的稅外負擔的同時,還應該增加宏觀稅負的水平;其次,要加快增值稅的轉型步伐,及時開征物業稅。要加快個人所得稅改革,實行綜合申報與分類扣除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適當降低工薪收入的稅收負擔,及時開征物業稅,推進資源、環境稅收體系改革;最后,要圍繞創新型國家建設、統籌區域發展和國內發展與對外開放,推進稅收優惠制度及相關改革。
2.4、建立資金來源可靠的科學支付體系
一是要合理搭配一般性轉移支付與有條件的專項轉移支付的比例,適當提高一般性轉移支付比例;二是要改革稅收返還和增值稅分享制度,穩定轉移支付資金來源;三是要改革轉移支付的分配方法,建立公開、合理、科學的資金分配制度,綜合考慮地區人口、人均占地面積、人均收入狀況和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確定科學的測算方法;四是完善監督支付系統的運行,并制定公共政策,指導中央銀行以外的支付系統的運行。在政策方面,還包括規劃并運行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CNAPS)的總體結構、制定必要的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特別是跟支付系統風險管理和保障系統安全相關的政策。
2.5運用現代管理理念,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
2.5.1理順管理職能
政府稅收征管的職能是要平衡市場經濟環境,越是在經濟危機的情況下,政府稅收征管部門越要堅持專業化管事方向,吸收管戶制的合理內核,實行“管事”與“管戶”雙管齊下、互為補充,切實提高管理效能,增強對稅戶、稅源的監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采取雙管的制度形式,就必須要減少管理層次,以業務流程為導向把管理職能理順,發揮其管理實效,為市場經濟發展帶來公平的競爭環境。
2.5.2建立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
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主要是指要開展平行的稅收征管體制,按照信息流相對集中和職責明確的原則,對基層征管機構進行全面整合,減少執法主體的數量和審批環節,歸并一些職責交叉、業務單一的部門,將有限的人力資源用于專業化管理和基層征管一線。這樣的稅收征管可以減少納稅人的繳稅麻煩,適當地為納稅部門提供快捷支付方式,減少了大面積接觸稅務機關的麻煩。
3、結論
關鍵詞: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國庫單一帳戶;預算會計
改革開放以后,我國開始逐步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過渡。自本世紀初期開始,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國財政管理體制開始進行重大改革,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改革的措施包括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收支兩條線、政府采購、效績評價,以及參照國際慣例改革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等。我國目前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側重點是部門預算、政府采購和國庫單一賬戶。
一、目前我國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側重點
1.部門預算
部門預算是市場經濟國家普遍采用的預算編制方法,它是由政府各部門編制的一個涵蓋部門所有公共資源的完整預算。編制部門預算的基本要求是將各類不同性質的財政資金統一編制到使用這些資金的部門。實行部門預算可以正確反映一個部門的資金使用全貌,加強對投入產出效果的測量,增加資金使用的靈活性、透明度,有效地抑制腐敗等。可以說,實行部門預算是建設公共財政體系的重中之重。部門預算的編制采用綜合預算形式,部門所有單位的各項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內撥款、財政專戶核撥資金和其他收入,統一作為部門和單位的預算收入,統一由財政核定支出需求。按部門編制預算后,可以清晰地反映政府預算在各部門的分布,從而取消財政與部門的中間環節,克服單位預算交叉、脫節和層層代編的現象。
2.政府采購
在財政支出預算管理改革中,政府采購制度應是一項重大的工作。政府采購,也稱公共采購,是指各級政府及所屬實體為了開展日常和為公眾提供社會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的需要,在財政的監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按國際規范一般應以競爭性招標采購為主要方式),從國內、國際市場上為政府部門或所屬公共部門購買所需商品和勞務的行為。實行政府采購后,對于行政單位專項支出經費,財政部門不再簡單地按照預算下撥經費給行政單位,而應當按照批準的預算和采購活動的履約情況直接向供應商撥付貨款,即財政對這部分支出采用直接付款方式。許多國家的實踐證明,現代政府采購制度是強化財政支出管理的一種有效手段。政府采購制度的實質是將市場競爭機制和財政預算支出管理有機結合起來,一方面使政府可以得到價廉物美的商品和服務,實現物有所值的基本目標;另一方面使預算資金管理從價值形態延伸到實物形態,節約公共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同時,應積極推行政府采購的招標制度。招標是采用市場化的方式,通過競爭性的招標來引導財政資金的使用,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對所有財政資金實行競爭、擇優、公正、公開、公平的方式進行采購,杜絕財政資金使用的浪費和腐敗,促進全國統一市場的形成。
3.國庫單一賬戶
國庫單一賬戶制度是對從預算分配到資金撥付、資金使用、銀行清算,直到資金到達商品或勞務供應者賬戶全過程進行監控的制度。國庫單一賬戶制度是國際上普遍采用的政府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它是市場經濟國家為適應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加強財政收入管理,解決財政性資金分散支付所存在的弊端而采用的一種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其核心內容是集中支付。在國庫單一賬戶制度下,所有財政資金都要通過單一的國庫賬戶和一個總分類賬系統進行收支核算,收入通過銀行清算系統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通過銀行將款項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商或用款單位,財政資金只保存在國庫單一賬戶,對財政資金余額實現現金管理。
實行國庫單一賬戶制度不僅從根本上解決了財政資金管理分散,部門單位開戶混亂的問題,而且增強了財政部門庫款調度的靈活性,從而提高了財政政策的實施力度和實施效果,從而有利于實現財政部門對財政資金的集中管理和統一調度。建立國庫單一賬戶制度后,財政收入將直繳國庫單一賬戶,在很大程度上杜絕了目前收入繳庫過程中普遍存在的跑、冒、滴、漏現象,真正解決財政收入不能及時、足額入庫的問題。對于在預算范圍內的合理支出,財政資金撥付一次到位,不需經過層層劃轉,有利于保證項目資金的及時需求,大大提高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財務收支程序規范化,資金運作過程透明度高,制約機制更加完善,可以對財政資金的收入、支出實施全過程的有效監督,有利于防治腐敗現象的滋生,促進資金使用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
部門預算、國庫單一賬戶、政府采購作為當前我國公共財政體系建設的側重點,三者環環相扣,為了合理構建公共財政框架,積極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我們有必要對預算會計制度重新進行審視,以達到制度的銜接。
二、公共財政體系建設對預算會計的影響
我國的預算會計是以預算管理為中心的宏觀管理信息系統和管理手段,是核算、反映和監督中央與地方各級政府預算以及事業行政單位收支預算執行情況的會計。隨著中國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按照公共財政理論設計的預算管理模式已開始建立,預算編制、執行等環節的管理制度正在發生根本性的變化,我國預算會計環境正在發生重要的變化。
1.部門預算對預算會計制度的影響
部門預算要求反映部門所有的收入和支出,涵蓋所有的預算資金,因此,反映預算執行情況的預算會計,也應以預算資金全貌為對象,應不再有遺漏。其中,基建資金也應和其他資金一樣一起編入部門預算。即部門預算應當涵蓋包括基建預算收支在內的所有收支,真正反映綜合預算。因此,預算會計的科目應重新設計,明細核算應作相應調整。零基預算即預算一切從零開始,各類支出取消“基數加增長”的預算編制方法,按照預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項的輕重緩急程度重新測算每一科目和款項的支出需求。因此,采用零基預算方法,對預算會計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預算會計不僅要提供收支流量方面的信息,還要提供資產存量方面的信息,從而對會計核算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現行的預算會計制度無法為部門預算編制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我國現行的預算會計制度主要側重于財政資金的收支管理與核算,對各單位占用的大量長期資產關注不夠,固定資產的建造和使用在管理上脫節,不能真實、客觀、完整地反映行政事業單位占用和使用經濟資源的實際情況,而這與部門預算所要求的細化性、完整性相違背,故無法為部門預算的編制提供準確的會計信息。同時“績效管理”是世界各國公共管理改革的大趨勢,預算績效評價是有效衡量、改善現代公共事業單位績效的管理工具之一,它將有助于控制支出總量,實現支出配置的效率和公平,并在技術上有效地使用預算資源,最終在可持續的基礎上達到支出效果。而對部門進行績效管理最終還要歸于對部門預算和績效評估、衡量和追蹤上,其不僅要求預算會計客觀地反映政府的投入,更在乎與這些“投入”相應的“產出”,而現行的預算會計制度不利于“績效管理”的實施和政府的科學決策。
2.政府采購對預算會計制度的影響
隨著政府采購制度的展開,政府采購資金運動就成為了預算會計的一個新的重要核算內容。行政事業單位的許多采購項目,既有財政預算資金,又有其他資金,這些采購資金,應集中到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統一支付。因此,也就產生了資金從預算單位(部門)向財政部門流動的現象。另外,會造成預算單位收支過程中價值流轉和資金及實物流轉的脫節。政府采購物品的價值按轉賬通知流入、流出單位,但貨幣資金卻不實際進出單位。為此要改革現行的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管理體系和具體操作辦法。現行的操作辦法是按照國家機構的建制和經費的領撥關系確定的,按照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基層會計單位,層層下撥經費,年度終了又層層上報經費使用情況,匯編決算。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后,財政部門不再簡單地按照預算下撥經費,而應當按照批準的預算和采購活動的履約情況直接向供應商撥付貨款,由于這部分支出采用直接付款方式,因此,應按照實際支付的“采購合同價”確認本級財政支出,即財政支出的決算也不需要層層上報,財政總預算會計可以根據支出數直接辦理決算。實行政府采購制度后,還要改革單位預算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即采購品使用者應根據財政部門提供的付款憑據進行資金核算,根據采購入庫情況入賬,在報送會計報表時既要提供資金的收支情況,還要提供采購品的到位情況,從資金和實物兩個方面報告,并與采購部門的結果核對。
政府采購制度的實施,使得財政總預算會計對財政資金支出數的列報口徑又一次面臨改革。在政府采購制度下,凡是列入政府集中采購計劃的商品和勞務一律由政府采購部門集中組織對外采購,財政部門通過國庫直接向供貨商或勞務提供者支付款項。隨著我國政府采購規模的逐步擴大,財政總預算會計對大部分財政資金支出數的列報口徑將以財政直接撥款的科目為基礎。因此,實行政府集中采購對財政總預算會計和單位(采購實體)會計都會產生直接影響。
摘要:一項新制度之所以能夠取代舊制度,是因為新制度下形成的事物發展運行機制一定程度上彌補了舊制度下產生的效率缺失,具有舊制度無法比擬的發展潛力。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帶來的新舊體制轉換下預算執行效率的變化也正體現于此。就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所體現的預算執行效率作一簡要分析并對其中存在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
關鍵詞:財政國庫;預算執行效率
1預算執行的基礎效率
1.1重新構建國庫機構
依據國庫改革總體方案,按照預算編制、預算執行、預算監督三分離的要求,地方財政重構了國庫管理機構和國庫執行機構(即國庫處〔科〕和國庫支付中心),獨立于預算編制部門,具體負責預算執行控制的所有方面。之所以說重構,是因為過去我們也在實施財政國庫資金管理行為,但是具體管理與執行機構不獨立,直接造成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工作界限不清楚,相互之間的職能不明確,這種局面不足以承擔新時期下預算資金的執行管理工作。
1.2完善單一賬戶體系
建立科學規范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是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基礎和核心。根據地市資金的實際管理狀況,地方財政部門把預算內、外資金和單位其他資金統一定性為財政性資金。為把整個資金的運作都納入集中收付的運行軌道,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設計上,除按照財政部改革方案保留國庫存款賬戶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設立財政零余額賬戶、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特設專戶外,還在支付中心增設了財政支付賬戶用以歸集單位通過非財政渠道取得的其他資金,六大賬戶構成了地市一級的國庫單一賬戶體系,而且這種賬戶結構還帶有普遍性。
2預算執行的運營效率
2.1現金集中的調節效率
在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基礎上,財政部門成功地實現了現金余額的集中化管理。一是建立了集中收入制度。清理取消了各種收入過渡賬戶,健全收入監繳和規范退庫制度,加快了財政收入入庫的進度,降低了財政收入的入庫成本。二是建立了集中支付制度。最核心的是取消了預算單位多頭開戶,預算支出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供貨商或收款人。
2.2支付平臺的統一效率
在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和財政總分類賬設立的基礎上,預算執行由過去的分散支付變為現在的集中支付,按照支付方式分為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授權支付,使資金支付處理的集中化成為可能。雖然預算資金的使用權在預算單位,但資金支付的出納環節放到了國庫執行機構,在實際運行中財政資金直達供貨商,資金支付的效率大大提高,受到了預算單位和收款人的歡迎。
2.3信息監控的實時效率
預算資金的執行監控是國庫管理和執行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能。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后,財政部門能夠掌握各支出單位的每一筆資金的用途,即購買的商品或勞務、付款時間、付款對象等,從而實現對財政資金的流向、流量的全程監控,使財政部門有條件進一步加強預算執行的監督,杜絕不合理支出,保證了財政資金的專款專用。
3預算執行的行為效率
3.1制度管理效率
制度既是對行為的概括,又是保障實踐活動的基礎條件。通過借助制度的力量約束管理行為,保證事物發展的各項因素向有利于提高行為效率方面轉化。改革初期,地方各級財政部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制度,有效地規范了預算執行程序,確保了國庫改革的正確方向和平穩推進。各級國庫執行機構也針對內部運作,制定了員工行為準則、廉政制度、保密制度等一整套規章。在額度審核、支出受理、收入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既督促了預算單位財務管理,又規范了中心資金收付運作,在制度約束下提高財政收支的質量效率。
3.2人力資源效率
一項效率制度的推行主要還是依靠執行者的素質和戰斗力。各級財政部門在重構管理機構的同時,短時間內都成立了一支組織放心、作風優良、素質較強的國庫隊伍。國庫具體執行機構(國庫支付中心)都處在國庫改革的最前沿,隊伍建設要求較高。在創造一流工作成績的同時,堅持“以人為本”,轉變行政機關工作作風和工作方法,從細微體現政府公共服務。精干的隊伍、扎實的工作、優質的服務構成了優良的軟環境,在推進國庫改革、保障預算執行,特別是彌補改革初期由于制度不到位、程序不完善造成的諸多工作不便起到了積極作用。
4預算執行效率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1)國庫單一賬戶體系需要健全。按照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的建立要求,財政部門應首先清理取消單位原來自行開設的銀行賬戶,這是國庫改革的切入點。
(2)國庫集中支付系統功能需要完善。沒有強大的技術作支撐,靠手工操作保證資金的運行效率,實施國庫改革是不可想象的。從目前支付系統運行的情況看,一是集中支付系統在計劃管理、資金支付、退票管理等環節還需要簡化程序;二是完善軟件中針對單位自有資金收支、現金管理等方面的處理功能;三是目前國庫集中支付與非稅收入、部門預算、財政統發工資等多個系統軟件之間沒有接口,大量工作重復勞動,需要拓展集中收付系統平臺,對預算執行收支管理軟件進行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