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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在國內尚屬新生事物,研究也并不成熟。而事實上,綠色金融概念在國際金融業界已使用多年。在上個世紀90年代末期,美國政府發揮其創造性思維把環境影響因素引入到金融創新之中,研究如何有效評估環境風險,從而開發出成功的環境金融產品,并形成合適的產品結構,以此獲得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環境的充足資金。
二、綠色金融立法的必要性
1.實施綠色金融是金融業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
金融行業應將對經濟、社會、環境和諧統一的追求自覺納入自身的發展目標之中。金融業要發揮好配置和調控資源的作用,利用金融服務和金融工具為增加企業盈利和納稅的同時,更要利用提供審慎的金融專業服務的時機促進企業降低能耗、節能減排、革新技術以此增加社會福利。
2.實施綠色金融有利于促進環境保護
盲目追求行業發展和地方政府政績,全國各地的高污染高排放行業仍然遍地開花,增速偏快。馬克思曾說過:“貨幣是最大的推動力?!边@些行業迅速擴張的背后,金融業的商業貸款起了決定性作用。如果各類金融機構能采取相關措施對此類貸款進行嚴格控制,將迫使污染企業重視環保問題,如在審批程序中加入環評制度,對違規違超限企業從融資根源上進行控制。使企業的發展及經營加大環保投入,實現企業盈利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雙贏局面。
3.實施綠色金融有助于強化金融業環境風險控制
營利是金融行業的主要目的,因此金融風險控制在其日常運營過程中占有重要地位。金融活動之安全性與企業環境狀況之穩定性間的相互關系也逐漸喚起各方的關注。面對我國的依舊嚴重環境問題,不論是從中央還是地方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已經成為當務之急,實行企業的環境責任也迫在眉睫。企業濫用金融行業的貸款融資,給金融業自身造成的風險也不容忽視。
4.實施綠色金融有利于順應接軌國際潮流之“赤道原則”
赤道原則,是全球主要金融機構參照國際金融公司的《環境、健康與安全指南》建立的一套自愿性金融行業基準,旨在判斷、評估和管理項目融資中的環境與社會風險。該原則倡導金融機構對于項目融資中的環境和社會問題應盡到審慎性核查義務,只有在融資申請方能夠證明項目執行對社會和環境負責的前提下,金融機構才提供融資,該原則已成為各國銀行可持續金融運作的行動指南。赤道原則作為國際實施綠色信貸的通行準則,已經在各大金融機構中得到充分實踐。為便于國際社會交往、順利地參與國際融資項目,我國金融行業有必要根據赤道原則的要求,建立有關的綠色信貸機制。
三、我國綠色金融立法實踐
1.我國綠色金融實踐概況
我國在綠色金融領域的時間比發達國家起步晚。興業銀行作為國內首家“赤道銀行”、綠色金融的先行者和倡導者,2005年與國際金融公司(IFC)設計能效融資項目產品,也成為國際金融公司首期中國能效融資項目唯一一家合作銀行2006年,國內首家推出能效項目融資產品;2007年,在國內首家推出碳金融綜合服務;2008年,公開承諾采納赤道原則,成為中國首家“赤道銀行”;2009年,國內首家成立可持續金融專營機構———可持續金融中心;2010年,將綠色金融從企業項目領域延伸到個人消費領域,在全國首發低碳信用卡;2011年,發放國內首筆碳資產質押貸款,排污權抵押授信等創新性的綠色信貸產品也陸續落地;2012年,升格可持續金融中心為總行一級部門,成立可持續金融部,全方位統籌發展綠色金融業務。而后中國農業銀行、招商銀行等商業銀行也相繼提出綠色金融的發展理念,并在操作層面上制定具體措施,推出了綠色金融產品。發展到現在,我國形成了以銀行綠色信貸為主,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三種發展方式為支撐的綠色金融。
2.我國綠色金融立法實踐
伴隨著可持續發展觀念的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20世紀90年代成為我國綠色金融立法發展比較迅速的階段。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貫徹信貸政策與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國內金融機構要將支持國民經濟發展同保護環境資源、改善生態環境相結合,并把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作為銀行向企業貸款考慮的因素。2001年6月,原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委聯合《關于加快發展環保產業的意見》。該意見強調加快發展環保產業是我國國家產業政策,要求中國人民銀行和各商業銀行應該對有關政策制定出相應法律法規,要發揮金融手段的杠桿優勢大力扶持和優先發展科技含量高、低能耗、低污染的產業,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三者的有機統一。2007年7月,原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聯合制定并頒布了《關于防范和控制高污染行業貸款風險的通知》,標志著我國正式實施綠色信貸的開始,同年七月三部門再次聯合頒布了《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2008年1月,環境保護部與國際金融公司簽署協議,來合作研究制定符合中國國情的綠色信貸指南,為深化我國綠色信貸發展提供技術與智力支持。2009年1月,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以督促國內銀行業承擔企業社會責任,促進社會、經濟、環境和諧可持續發展。
四、我國綠色金融法律制度的不足與完善
1.我國綠色金融法律體系的不足
一是立法層次低。近些年我國的綠色金融立法雖有很大的進步,但可以看出,現有的關于綠色金融的規范性法律文件制定主體主要是國務院及有關部委,沒有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制定的專門綠色金融法律。位階較低的法律文件,多具有政策指導性、宣示性,缺乏法律本應具有的強制力和權威性;二是內容不全面。起步較晚導致我國綠色金融立法內容欠缺、滯后,目前我國的綠色金融立法還僅局限于商業銀行綠色信貸方面,其他制度缺乏;三是可操作性不強。縱觀我國現有的綠色金融立法,多是宏觀性、原則性規定為主的部委意見和指引,因而實踐中難于執行和落實,操作性不強;四是缺少相關法律責任規定。從法的強制性角度,責任制度作為經濟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奠定了經濟法律關系保護的實體法基礎?,F階段,我國綠色金融立法的條例條款規定都以建議和宣示性的聲明要求各金融機構認真貫徹執行,沒有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和懲罰手段,以致于規定無法落到實處。綜上,我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綠色金融法律制度,應對政策調整和現實問題而出臺的意見和指導性文件難以形成縝密邏輯的法律體系,更難以肩負在“生態文明建設”背景下為綠色金融良好向上發展提供金融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撐的重任。存在缺陷和不足,使得我國綠色金融立法有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在13億中華兒女都為建設美麗中國奮斗之時,我們應大力加強綠色金融立法,落實現有規定措施,用科學完善的法律制度積極推動引導綠色金融在全社會的實施。
2.完善我國綠色金融法律制度的設想
①出臺《綠色金融促進法》。
要在立法目的部分明確體現中央提出“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精神為指導思想,以保障金融行業穩健運行為直接目的,把促進國家經濟、社會、環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最終目的。除了明確綠色金融等定義,還要明確監督機關主體和各主體的監督管理職責。在激勵措施方面,可全面運用利率政策,稅收政策,授信額度等措施建立相關獎勵機制,扶持工藝、設備、技術高的企業。法律責任方面,規定金融企業因違法本法應承擔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對主管人員或者其他責任人員不履行監督職責的,依法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②完善綠色信貸制度。
金融機構要深刻認識實施綠色信貸,及時處境經濟與社會環境和可持續協調發展、建設美麗中國的要求,也是銀行優化信貸結構、降低信貸風險的內在要求。要建立貸款項目環境風險審查評估制度,從源頭防范環境風險以保障信貸安全。嚴格規定貸款人的注意義務,要將環保標準與信貸風險管理要求落實到客戶調查、授信、項目評估、信貸審查、貸后管理的環節。若未盡到有關注意義務,相關責任人要承擔包括刑事責任在內的法律責任。
③完善政策性銀行法律制度。
日本的經驗很值得借鑒,日本投資銀行是注冊超過100億美元的大型國有銀行,2004年其提出以環境評級的手法確定投資對象,并加強與商業銀行的合作,更好的發揮政策銀行的協調作用,為綠色信貸的發展搭建平臺。我國亦應當建立類似“綠色生態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宏觀指導綠色投資方向,同時做好大型環保項目資金的管理。
④完善綠色證券的法律制度。
黨的十報告已經明確把“生態文明”寫進了中國未來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規劃里。向綠色和可持續轉型已成為我國經濟未來的發展趨勢,從戰略高度出發,通過證券監管將環境保護的要求融入投資活動和企業管理之中。完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環境報告制度,使企業在日?;顒雍椭卮鬀Q策中都必須考慮到環境成本和環境效果。
⑤完善綠色保險法律制度。
順應國際上加強強制責任保險的趨勢,對環境產生環境污染物多、易發生重大環境事故的石油、化工、煤電、有毒廢棄物處理的行業實施強制責任保險??茖W設計險種、保險費率和除外責任,既不增加投保人的負擔,同時保證事故發生時受損人員及時得到賠償。
⑥完善綠色金融責任機制。
2008年,國家環??偩趾蛧H金融公司聯合頒布了《綠色信貸指南》,規范了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道路。在金融機構方面,目前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機構仍以銀行為主,其中,興業銀行是同業內第一家(2008年)宣布采納“赤道原則”的商業銀行,并于2012年在行內成立了可持續金融部,專門用以從事綠色金融業務,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豐富的經驗;在綠色金融產品方面,發展相對成熟是綠色信貸業務,主要投向綠色交通、可再生能源和清潔能源、新能源汽車等領域;此外,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綠色基金等綠色金融業務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綠色保險方面,我國主要以環境污染責任險為主,并在江蘇、湖南、重慶等省市試點,取得一定成效;綠色證券方面,國家環??偩謱?3類重污染行業公司在申請上市時設置了環保門檻,要求其公布環境信息,暫緩環保不達標的企業申請上市或再融資;碳金融方面,主要依托CDM交易機制下的碳排放權交易,相繼成立了天津排放權交易所(2008年)、北京環境交易所(2008年)、深圳排放權交易所(2010年)、上海能源環境交易所(2011年),并推進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深圳等為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省市。同時,我國部分省市正在積極構建區域綠色金融服務體系,嘗試建立綠色金融服務中心??梢哉f,綠色金融在我國已經起步且具有良好的開端。
二、我國發展綠色金融的必然性
(一)綠色金融是我國綠色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
選擇綠色發展是我國避免發達國家“先污染,后治理”的經濟發展模式的創舉,金融利用其調配資金的優勢,將環保理念貫穿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貸政策制定和金融產品開發等環節中,利用金融杠桿作用促進全社會重視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可以讓經濟活動摒棄傳統的污染嚴重的資源能源密集型發展方式,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所以,綠色金融是我國綠色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它重視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和諧統一,是一種可持續的綠色發展方式。
(二)綠色金融是增強我國在國際金融市場競爭力的根本保障
隨著金融業和環保產業的不斷融合,國際金融市場上的碳金融交易迅猛發展。發達國家不約而同地將關注點聚焦在碳排放權的計價基礎上,各國貨幣紛紛爭當碳交易的主導貨幣。在歷史機遇期面前,以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為契機,不斷增強我國在國際金融市場競爭力,為我國貨幣在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中爭取更多主動權。
三、我國綠色金融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
(一)起步晚、環保意識差導致對綠色金融的認知程度低
我國綠色金融起步于20世紀90年代,時至今日仍處于由“概念”向“實踐”的過渡階段[8]。在實踐過程中,雖然有些金融機構在綠色金融業務方面已經先行先試,但就整體而言,大多數金融機構仍將短期利益作為目標,將限制“兩高一?!毙袠I的信貸投放作為工作重點,對綠色金融的長遠發展缺乏整體布局和戰略思考,導致對綠色金融的認知水平較低,這必將使金融機構忽略社會經濟和自身長遠發展,阻礙金融機構承擔環境保護的社會責任。
(二)金融機構“利益導向”與“社會責任”間的矛盾
作為具體實施綠色金融的微觀主體,金融機構在促進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既然金融機構以“企業”的形式存在于社會經濟體系中,就必然具有一般企業的特性,即“追求利潤最大化”。金融機構在經營過程中的逐利性最典型的表現是將貸款資金投向“并不那么‘綠色’的‘兩高’行業”,而投資環保企業或者環保項目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并不高,特別是在綠色金融法律保障體系不完善、社會認知程度比較低的環境下,開展綠色金融業務對于金融機構來說必定要損失一部分近期利益,帶有一定“社會公益性”,這導致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金融機構數量偏少,而且大部分是出于對國家政策的響應,并未成為金融機構核心價值取向。因此,是否可以妥善解決金融機構“利益導向”與“社會責任”之間的矛盾,關乎能否在具體操作層面順利推動我國綠色金融發展。
(三)市場體系尚不完善
我國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不完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綠色金融法律保障體系缺失。隨著我國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推進,北京、天津、上海、重慶等七個試點省市相繼在其主要的地方文件中增加了關于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政策表述,但僅限于部門規章制度和建議指導性文件層面,自上而下的較為完整的法律法規尚未出臺;二是綠色金融實踐主體單一。目前,我國發展綠色金融的實踐主體是銀行,其他金融機構參與程度相對較弱;三是融資形式上仍以間接融資為主,直接融資幾乎空白[9]。
(四)激勵機制的缺乏削弱了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的內在動力
綠色金融是金融創新的產物,但由于缺乏相應的激勵機制,金融機構在經營的過程中仍然比較依賴“高能耗、高利潤”的傳統經營模式,對環境保護與金融業發展缺少全盤考量。加之綠色金融發展的法律保障、體系建設等外部環境建設的滯后,以及綠色金融短期經濟效益不盡如人意的現實,致使金融機構在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時,習慣性地持有“觀望”態度,主動性和內在動力不強。
四、構建完善的綠色金融體系,促進我國綠色金融發展
誠然,我國綠色金融發展仍然面臨著上述問題的制約。但是,發展綠色金融已成為促進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和綠色經濟發展的必然選擇。因此,當前我們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如何解決制約綠色金融發展的不利因素,促進我國綠色金融健康發展。在眾多方法措施中,構建完善的綠色金融體系是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基礎和根本保證。按照王元龍研究員的研究結論,綠色金融體系應由金融制度、金融市場、金融工具、金融機構和金融監管五方面構成[10]。
(一)完善綠色金融制度,為我國綠色金融發展提供基礎保障
完善的綠色金融制度是促進綠色金融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具體包括綠色金融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制度等方面,構建思路是:借鑒先進經驗,立足本國國情,國家做好頂層設計。具體而言,借鑒“赤道原則”,健全和完善包括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實施制度在內的綠色金融法律體系,在完善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的過程中,應始終遵循公平原則、生態秩序原則和效率原則,提高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在立法上要明確規定環境污染企業應該承擔的責任,施以嚴厲的約束政策,同時強化環保企業的激勵政策,促進企業節能減排。在構建綠色金融業務實施制度時,充分考慮收稅減免、財政補貼、風險補償、信用擔保等綠色金融扶持政策,借鑒發達國家“氣候變化稅”的經驗,加快推出環保稅和碳稅,引導各方積極參與綠色金融,激發市場潛力和活力,為綠色金融發展構建出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以碳交易市場為切入點發展綠色金融市場
按照國際慣例,綠色金融市場是指以碳排放權為基礎的一系列碳信用工具交易的市場。在我國,隨著一系列政策文件的頒布實施以及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廣東、湖北、深圳等七省市碳排放權交易試點工作的推進,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培育力度不斷加強,以碳交易市場為切入點發展綠色金融市場變得切實可行。具體思路:在“試點先行、全面推廣”的基礎上,盡快搭建全國統一的碳交易平臺,制定市場標準與相關制度,完善CDM一級市場,培育發展服務于碳交易的中介機構,建立健全激勵機制,不斷擴大市場參與主體,在最大程度上刺激碳交易市場的活躍度。
(三)積極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要注重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這是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根本和關鍵。在信貸政策制定、業務流程管理和產品設計過程中積極引進綠色環保理念,大力推廣綠色證券、綠色基金業務,逐步完善綠色保險市場,借鑒國際經驗,完善碳交易市場,創新碳遠期、碳期貨等碳金融衍生品,通過構建我國綠色金融衍生產品體系,不斷完善綠色金融市場[8]。
(四)強化綠色金融發展理念,培育綠色金融機構
鼓勵金融機構將“低碳環保、節能減排”的理念植入日常工作,在經營決策過程中既要重視自身利益,也要顧全社會責任和環保責任,嚴格將各項環保標準貫穿經營活動中。此外,鑒于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的參與主體以商業銀行為主,參與主體過于單一將不利于綠色金融市場的整體發展,因此,各地方政府應鼓勵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非銀行類機構參與綠色金融市場發展,構建健康、平衡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同時,大力促進綠色金融中介機構發展。借力綠色金融中介機構的相對獨立性和專業性,解決存在于綠色金融市場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同時發揮其自身優勢積極開展綠色項目開發咨詢、資產管理等業務,為綠色金融深入發展提供空間。
(五)完善綠色金融監管,切實防范金融風險
綠色金融監管應當注意兩方面內容:一是全面協調監管,既包括各參與主體間的協調監管,也包括國際協調監管;二是注重監管的時效性和有效性,強化監管的執行力度。在監管政策層面,對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業務實行差別化監管[11]和激勵政策。只有完善的監管機制,才能切實防范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金融風險。
五、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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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低碳,低碳金融,金融企業
面對世界金融危機的深刻影響,及對應溫室氣體和金融資本流動性過剩兩大難題的要求,低碳經濟作為一種全新的經濟發展模式,正成為世界各國尋求經濟復蘇和健康增長的重要戰略選擇。低碳金融,簡稱碳金融,是指服務于旨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各種金融制度安排和金融交易活動,主要包括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交易和投資、低碳項目開發的投融資以及其他相關的金融中介活動,或稱碳融資和碳物質的買賣。金融企業是推動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可以合理配置信貸資源,充分發揮金融的功能作用,確保實現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的目標。
1 金融企業低碳金融實施現狀
金融是經濟發展的血液,金融企業利用金融這個杠桿,在金融資源的優化配置上起著導向性的作用,所以在人類經濟史中,在重大技術創新的出現和經濟轉型的背后,總是少不了金融因素的支持。自從低碳經濟提出以來,很多金融企業開始涉足低碳技術開發研究金融企業,由此產生了“綠色貸款”和“社會責任基金”等新概念。
1.1 國際金融機構低碳金融實施現狀
國際金融機構圍繞低碳經濟的發展大概可歸結于兩個方面:一是傳統的融資支持,即通過成立各種“低碳”基金或環?;?,或直接貸款支持相關的產業[1]。2003年6月金融界出臺了旨在判斷、評估和管理項目融資中的企業社會責任(主要表現為環境與社會風險)的一個金融行業基準——赤道原則,截至2010年5月10日,接受赤道原則的金融機構已有68家,分布于包括中國在內的27個國家或地區,項目融資業務量占全球項目融資交易額的85%以上,而且業務遍及全球100多個國家或地區[2]。二是圍繞現行的碳排放權交易體系,進行的各種融資、產品創新以及其他金融服務,在過去幾年中,隨著碳交易市場的迅速發展,圍繞該市場的金融創新也在不斷涌現。據世界銀行預測,全球碳交易在2008~2012年間,市場規模每年可達600億美元,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場容量為1500億美元,有望超過石油市場成為世界第一大市場。隨著碳交易市場規模的擴大,碳貨幣化程度越來越高,碳排放權進一步衍生為具有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的金融資產。
1.2 國內金融機構低碳金融實施現狀
國內金融機構目前還主要集中在對低碳項目的融資支持方面,以各類綠色貸款、環保貸款為主,主要集中在為低碳排放項目提供信貸融資上。在此過程中,通過與國際機構或其他金融機構合作,來控制有關風險和發展對低碳項目的資金支持。2006年,興業銀行將節能減排貸款與“碳金融”相結合,創新推出以CDM機制項下的核證減排量(CERs)作為貸款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碳金融”模式[3],并于2009年1月成立可持續金融的專門業務經營機構——可持續金融中心,負責全行能效金融、碳金融、環境金融等領域的業務經營和產品營銷。2007年北京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IFC)開展能效融資貸款合作,為涉及能源設備并旨在改善建筑、工業流程和其他能源最終應用方面的能源效率的項目或商品和服務提供信貸支持論文開題報告范例。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在支持地方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挑戰中,打出“綠色”“低碳”信貸牌。2009年一年投向綠色經濟、低碳項目和民生工程的本外幣信貸高達1000多億元,為山東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獲得省政府頒發的“金融創新獎”??傮w上,盡管我國與低碳經濟相關的金融創新已取得了相當的進展,但其發展仍處于相對初級階段,有許多方面值得進一步完善。
2 我國金融企業低碳金融發展主要瓶頸
隨著國際碳交易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和碳貨幣化程度日益提升,碳排放權已衍生為具有投資價值和流動性的金融資產。我國金融企業應進一步加強對國際碳金融發展的跟蹤研究金融企業,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展“綠色信貸”及其它碳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高產品定價能力,爭取在全球碳金融體系中擁有更大的話語權和主動權。但是,盡管我國與低碳經濟相關的金融創新已取得了相當的進展,但其發展仍處于相對初級階段,有許多方面值得進一步完善。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1 碳排放交易市場體系和相關中介市場發育不完善
由于缺乏各類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碳金融衍生工具,限制了我國在全球碳交易市場上的定價能力。中國碳交易僅是集中在具體項目上,現在還處于“農貿市場”的階段。2010年9月才建成我國第一家掛牌的碳交易市場——“天津排放權交易所”[4],是由天津市政府、中石油和芝加哥氣候交易所共同成立的。國內相關中介機構尚處于起步階段,難以開發或消化大規模的項目。國內也缺乏專業的技術咨詢體系來幫助金融機構分析、評估、規避項目風險和交易風險。
2.2 低碳金融的效益與金融機構的利潤之間的矛盾
由于技術水平、自然條件等客觀因素,及風險補償、擔保和稅收減免等綜合配套制度,向低碳轉型的相關企業往往會導致經營成本大幅上升,盈利能力下降,雖有社會效益,但缺乏現實即期的經濟效益,會接導致融資機構信貸風險的上升。在現有金融監管與運行體系下,金融機構無力分擔應對環境變化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銀行對于貸款的安全性、收益性與流動性的強調,以及證券市場要求企業利潤實現的雙重壓力,使得與低碳經濟相關的項目面臨較為嚴苛的融資環境。
2.3 政策法律存在一定的風險
國際公約的延續性問題構成了碳金融市場未來發展最大的不確定因素。同時減排認證的相關規定也可能阻礙市場發展。因為,減排單位是由專門的監管部門按照既定的標準和程序進行認證。由于技術發展的不確定性以及領導者意圖的變化,有關認證的標準和程序缺乏穩定性。所以,碳金融交易市場發展面臨著市場交易主體難以預期和控制的政策風險和法律風險[5]。
2.4 金融企業信貸缺乏統一標準
雖然我國金融企業不斷積極的開展“綠色信貸”,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綠色信貸還基本上處于起步階段,這是因為我國“綠色信貸”的標準籠統,缺乏具體的信貸指導目錄和環境風險評級標準,銀行缺乏執行綠色信貸的專門機構等。
2.5金融企業對低碳金融的認知程度有待提高
低碳金融是一項存在歷史較短的金融創新,國內大多數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對碳金融業務的項目開發、審批,以及運作模式、風險管理、交易規則、利潤空間等缺乏應有的了解,熟悉碳金融業務的專業機構和人才不足,導致金融機構對發展碳金融交易業務缺乏內在驅動力。
3 我國金融企業的低碳金融未來發展之路
在現代經濟社會中,任何一個產業離開金融的支持都是不可能快速發展的。所以應該把低碳經濟和金融創新的互動放在一個有機的系統里金融企業,著眼于兩者之間的內在聯系,探討所有能夠提高環境質量、轉移環境風險、發展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以市場為基礎的金融創新。
3.1 金融機構在低碳經濟發展中要扮演好兩個角色
一是要成為低碳理念的推廣者,積極踐行推廣低碳理念,大力開展綠色信貸,金融企業作為企業組織應當一方面不懈推行綠色運營,積極成為低碳理念推廣的踐行者;另一方面以“公益創新”踐行低碳金融,采用拓展公益事業宣傳、公益事業關聯營銷、社會營銷、慈善活動、社區志愿者活動以及提供負責任的商業實踐等方式,將低碳金融理念、產品、服務、技術、教育和培訓等資源與企業、社區以及公益事業相結合,與客戶結成伙伴關系,不斷拓寬溝通渠道,讓低碳經濟、低碳金融深入人心。
二是要探討金融環保機制、經營策略、管理機制、激勵考核體系的業務流程再造,成為低碳經濟的資金支持者。加強與國外金融機構的合作,跟蹤研究國際碳金融發展的前沿理論,研發面向節能減排、清潔能源利用和可再生能源開發的金融產品。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展綠色信貸及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
3.2金融企業的碳金融創新道路
一是在排放權交易基礎上與碳交易有關的的各種金融創新。隨金融服務發展碳基金、碳證券、碳信托等,當然不僅僅包括工具的創新,還包括機構的創新、業務的創新、流程的創新、環境金融產品創新等[6],實現低碳經濟和金融創新雙贏,此外,金融企業可通過提供信用咨詢、理財產品、低碳項目融資等服務新產品,可以嘗試推出與“綠色信貸”和排放權交易掛鉤的結構性產品,為節能減排項目建設提供資金支持和風險規避工具,同時為個人、企業參與相關投資提供了便利和渠道論文開題報告范例。
二是貸款管理機制的創新。金融企業制定一套適合節能減排項目的新的貸款管理辦法和管理技術。由于環境總容量是有限的,于是排污權就有了價值,通過轉讓可以產生收益,因此,金融企業能夠容許企業將其作為抵押物來申請貸款進行融資。我國現在的節能項目普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即節能項目的使用者利用實際產生的節能費用分期償還節能項目提供者的設備價款。由于節能項目的提供者多為中小企業,其既不具備充分的抵押貸款條件,也很難獲得銀行滿意的信用評級。按照傳統貸款管理方法,這些企業難以得到銀行信貸支持。而采用應收賬款質押這種新的貸款方式,則可以使這些企業獲得貸款支持。
3.3 努力尋求低碳金融發展中的突破點
一是要強化政府作用,加強政府對低碳金融的宏觀政策引導金融企業,制定出臺前瞻可行的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目錄和淘汰落后產能時間表及實施細則等政策指引文件。人民銀行、銀監會等部門應更好地發揮宏觀指導作用,建立與節能減排項目貸款相關聯的信貸規模指導政策,來影響銀行的貸款偏好。中央銀行要充分利用“窗口指導”,引導銀行加大對CDM項目的信貸支持,為低碳經濟的發展創造穩定的貨幣政策環境。
二是加強金融機構與政府部門配合,建立起多層次的碳金融產品服務體系和碳金融業務風險管理體系,培育和培養我國碳金融中介服務體系和本專業的人才,體系化學習低碳金融相關理論知識,提高對低碳金融和低碳經濟的認知程度,加強對碳金融產品的研究,追蹤低碳金融理論發展前沿,開展理論知識與國內金融機構實際相結合的創新研究。
4 總結
人類已經到了必須重視審視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歷史轉型關口,由高碳經濟向低碳經濟轉變,勢在必行。低碳金融業務是我國金融機構未來的發展方向,在充分借鑒國外優秀金融機構在低碳金融方面的先進理念、規范做法的基礎上,積極研究適合我國金融機構發展的營銷思路和一線產品,促進我國低碳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但我國碳金融在許多方面建設還不夠完善,如各種政策、規范以及碳交易市場,低碳金融的意識和理念不夠明確,以及低碳金融產品的研發、流程再造、宣傳推廣等實操方面仍有諸多需要改進和完善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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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十二五”,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已經成為推動我國國民經濟發展,構造市場經濟主體,促進社會穩定的基礎力量。
一、“十一五”時期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間,我國中小企業規模實力成倍增長、自身素質不斷提高、社會貢獻日益顯著,為我國成功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實現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從企業數量和資金規模上看,“十一五”期間我國登記注冊的中小企業數量年均增速高達14.3%,已經超過840萬戶,成為我國最大的企業群體,中小企業注冊資金年均增速達到20.1%,總額超過19萬億元;從對外貿易來看,2010年,我國中小企業出口總額超過4500億美元,高于國有企業出口總額1倍以上,5年漲幅超過200%;從稅收貢獻來看,2010年全年,中小企業完成稅收總額11,173億元,5年年均增速達22.2%,分別高于全國和國有企業2個百分點和12.7個百分點;從新增就業來看工商管理論文,截止到2010年底我國中小企業從業人員總數超過1.8億,較2005年底增加6000萬人,年均增加1200萬人,年均增速超過9%,成為我國吸納擴大社會就業的主要渠道[1]。
“十一五”期間我國中小企業迅速崛起,現出了無比強大的活力和競爭力,已經成為中國經濟最具活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增加就業、擴大出口和社會公益等方面,都做出了卓越貢獻。
二、當前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發展困境和發展機遇
(一)當前我國中小企業面臨的發展困境
“十一五”時期我國中小企業得到了長足發展。但是近年來,中小企業遇到了許多新的情況和問題。特別是金融危機以來,中小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日漸嚴峻,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發展瓶頸。具體表現為以下幾方面:
1.國際環境錯綜復雜,企業面臨較大風險
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機的影響,許多發達國家為刺激經濟采取了定量寬松的貨幣政策,這將在較長時期內助推匯率和國際大宗商品價格的波動。一些國家為拉動內需、增加就業,而持續強化貿易、投資和金融保護,不斷采取反傾銷、反補貼等措施,這些都將對我國中小企業特別是出口型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較大困難和風險。
另一方面,發達國家出于政治、經濟、安全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來自新興發展中大國的投資和收購兼并活動,特別是對能源資源領域和重要產業的跨國并購采取了諸多限制措施;對部分新興和發展中國家購買先進技術和設備有選擇性地進行了封鎖和限制,這些將對我國中小企業“走出去”,以及利用國際先進技術和設備加速實現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帶來不利影響。
2.企業生產經營成本上升,整體效益下滑
多種成本上升因素疊加,擠壓了企業的利潤空間,導致了一些中小企業無利可圖,甚至出現虧損。一是原材料價格等生產經營成本大幅上漲。目前我國的通貨膨脹已經來臨,居民的生活資料價格不斷在上漲,企業的生產資料也在大幅漲價論文格式模板。企業生產所需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資源的購進價格一路攀升,給企業的生產成本增加造成了巨大壓力。二是人民幣升值對出口型中小企業造成了巨大壓力。近幾年人民幣升值速度加快,每年都在升值,而美元又在不斷貶值,這讓以勞動密集型為主的外向型中小企業面臨著重創。比如溫州的這些企業原來每年的毛利還能達到7%-8%,現在已經降到1%-3%。人民幣每年2%-3%的升值,實際上已經造成50%的民營企業面臨破產。三是勞動力成本明顯上升。目前我國中小企業在“低利潤”的情況下,還面臨著員工加薪的巨大壓力。新《勞動合同法》又明確規定合同期滿員工不再續簽合同要給予經濟補償,加班費用和社保繳費也有所增加,這無疑又增加了企業的用工成本,加重了企業尤其是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的負擔[2]。
3.生產經營資金短缺,企業融資更加困難
一方面中小企業由于出口受阻工商管理論文,國內市場尚未開發,使得產品庫存加大,現金無法回流導致生產經營資金緊張,資金鏈斷裂的危險加大。另一方面,融資難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更加突出。受銀行信貸緊縮、貸款實際利率上浮等影響,加上國內大力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各大銀行相應增加了對貸款的管控,普遍減少了對企業的授信額度。而缺少抵押物而又不符合擔保貸款條件的廣大中小企業無疑成為了信貸擠壓的對象,更加提高了獲得資金的難度。
4.節能減排政策的實施使中小企業難以適應
隨著國家發展低碳經濟、實施節能減排政策的力度不斷加大,迫使企業必須安裝必要的環保設施和實行清潔生產。這些政策從長遠來看是利國利民的,但由于政策力度大、范圍廣、適應期短,疊加效應日益明顯,短期內對中小企業的沖擊效應較大。加之我國中小企業中很大一部分是從事高消耗、低附加值生產的勞動密集型產業。環保節能政策的實施使這些企業面臨著兩難境地:不調整、不轉移,就面臨原所在地生產成本不斷增加和產業發展政策的制約;調整、轉移,又難以與原有產業集群、產業鏈條相銜接,要在新的經營場所重新組織產業鏈配套,成本反而會上升更多。由此造成有些地區為了發展低碳經濟,達到節能減排目標而采用了不合理、不科學的強制措施,迫使很多中小企業不得不停業甚至關閉。
(二)“十二五”時期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重大機遇
雖然我國中小企業在發展的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難和問題,但發展的大勢不會改變。對于廣大中小企業來說,《“十二五”規劃建議》中展現出了許多利好消息和發展機遇,同時也對企業發展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首先,《“十二五”規劃建議》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我國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必須貫穿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因此加快轉變發展方式,也是廣大中小企業的必由之路,堅持在發展中促轉變、在轉變中謀發展,實現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其次,《“十二五”規劃建議》把擴大內需作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戰略,為中小企業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督ㄗh》突出強調鼓勵擴大民間投資,放寬市場準入支持民間資本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這對于突破中小企業發展瓶頸,激發民間投資的巨大潛能,將發揮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三,《“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發展現代產業體系,改造提升制造業,培育發展戰略型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服務業論文格式模板?!督ㄗh》指出要加強政策支持和規劃引導,強化核心關鍵技術研發,突破重點區域,積極有序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節能環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裝備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加快形成先導性、支柱性產業工商管理論文,切實提高產業核心競爭力和經濟效益。發揮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的引領支撐作用,實施產業創新發展工程,加強財稅金融政策支持,推動高技術產業做大做強。這對于優化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因此,無論從哪個角度看,我國的中小企業已經站到了新的起點上。在新的歷史階段,中小企業將會獲得更大的發展機會。展望“十二五”,中小企業一定會成為轉方式、保民生的重要力量。
三、“十二五”時期推進我國中小企業轉變發展方式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進企業向依靠技術創新轉變。
推進中小企業轉型升級,關鍵是要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實踐表明,企業如果沒有核心技術就難以抵御市場的沖擊,更難以保持市場競爭優勢。
依靠技術創新推進企業轉型升級,提高產品技術含量,提高產品附加值。一是要提高原始技術創新能力,在參與國際競爭和國內產業結構調整中實現技術領先。有條件的企業要注意把握新一輪科技革命的趨勢,著力開展前沿技術、基礎性技術、核心技術的研發,搶占科技制高點。中小企業要走“專、精、特、新”的差異化創新道路。要以開放的思維構建各類創新平臺,用好社會各類創新資源,開展產業聯盟創新、產學研合作創新,提高創新速度和效率。二是要在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加強消化吸收再創新。在國際金融危機情況下,我國經濟仍保持快速發展,這為企業引進國外先進技術提供了有利環境。當前,要認真總結鋼鐵、家電、通訊、電子等行業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成功經驗,強化企業間的合作與政府部門的協調,真正實現在引進中學習、在學習中趕超,形成自主核心技術和生產能力。三是要不斷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技術改造具有投資少、工期短、見效快、避免重復建設等優點。今年,國家將繼續重點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并將中小企業納入到了支持范圍。企業要抓住難得的政策機遇,用足用好技改政策,把技術改造的重點放在產品結構調整、工藝水平和產品質量提高、裝備智能化、節能降耗、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將技術改造與產業升級、自主創新、淘汰落后產能和加強管理有效結合起來[2]。
(二)實施人力資本戰略,推進企業向知識密集型轉變。
隨著經濟全球化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勞動密集型企業不能僅僅停留在或滿足于依靠廉價勞動力來維持企業的生存,需要加快轉型升級,更多地轉向依靠知識特別是員工素質提高來實現企業快速成長和保持市場競爭優勢。
當前,推進勞動密集型企業向知識密集型企業轉型,最為關鍵的是突出培育造就高素質管理人才、創新型科技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養高素質管理人才需要更新觀念,不斷提高管理者自身素質和戰略決策能力,探索適應知識型企業管理的有效模式。培養創新型科技人才需要不斷壯大科技人才隊伍工商管理論文,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寬容失敗,鼓勵創新論文格式模板。培養高技能人才需要努力提高勞動者素質,加強員工培訓,開展全員創新活動,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針對農民工問題,要加強就業前培訓,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提高新生勞動力的就業能力。同時,要尊重員工的勞動,實現企業與員工共同成長。
(三)發展低碳經濟,推進企業向綠色發展轉變。
當今人類面臨的重大挑戰是氣候變化給全球經濟發展帶來的巨大影響。各國都在強調將經濟發展納入生態系統,大力發展低碳經濟,走綠色發展道路,要求企業承擔更大責任。我國正處于工業化進程當中,要實現集約、高效、無廢、無害、無污染的綠色發展,關鍵是推進企業轉型升級。當前,企業要從戰略高度認識資源節約、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發展低碳經濟的重要性,從產品設計、生產經營、市場營銷等各個環節入手,積極開發和運用綠色低碳技術,致力于打造綠色產品生產鏈,將節能減排與產品結構調整相結合,培育出新的經濟增長點,從而達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相統一的最終目標。
(四)鼓勵金融創新,推進構建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體系。
構建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體系,國家要下大力發展多種形式的小型金融機構,鼓勵以民間資本為主體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小型金融機構;制定審核標準,嚴格審批程序,逐步允許民間資本控股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在加強監管、防范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引導地下金融公開化、規范化;鼓勵金融創新,穩步推進小企業短期融資券和集合債券融資,積極探索試點股權投資基金,鼓勵創業投資、私募股權基金、并購基金發展;加快發展信用擔保、產權交易、審計評估、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積極探索融資超市、網上融資服務等多種模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便利。同時,國家要結合金融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適應于中小企業貸款特點的銀行體系,引導和鼓勵大型金融機構改進金融服務,增加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的貸款,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健全和完善多層次的資本市場體系工商管理論文,拓寬融資渠道,逐步建立起一套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金融服務體系[3]。
(五)加強政策扶持,推進營造中小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大對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扶持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的服務平臺,推動各類實驗室和測試中心向中小企業開放,暢通中小企業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對接渠道;進一步改善創業環境,推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擴大創業輔導范圍;改進中小企業稅費政策,繼續調整和降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減免新建小企業和個人創業的稅賦,制定針對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稅費優惠政策,進一步清理各種行政和事業性收費;推動產業集群發展,重點培育具有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產業,發揮大企業的龍頭作用,通過吸引更多相關中小企業聚集,不斷完善和延伸產業鏈條,形成以小企業大協作、小產品大市場為特點的產業集群;進一步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規范市場秩序、加強行業自律、促進有序競爭。
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是《“十二五”規劃建議》的一條主線,也是我國經濟社會領域的一場深刻變革,更是決定中國現代化命運的重大轉折。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過程中主動作為,不斷提高市場競爭力和抵御風險能力,加快自主創新,切實推進節能減排、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努力發展成為新經濟形勢下促進我國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生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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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信貸的理念已經暗示了商業銀行應盡的社會責任。但是,隨著我國商業銀行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推進,實現效益最大化成為其主要動機之一,即商業銀行是逐利的。很顯然,商業銀行在追求商業利益時難以兼顧社會責任。在目前政策和盈利環境下,雖然對“兩高”行業的貸款已經被謹慎投放,但是貸款余額依然占據了商業銀行信貸的相當比例。銀監會的調查顯示,截至2007年3月末,五大行(工、農、中、建、交)發放的“兩高”行業貸款余額達13,326.39億元,占五行全部貸款余額的11%。正因為商業銀行是逐利的,所以它不得不去做這些大項目,否則就是哪家銀行執行政策越徹底,其客戶資源、市場份額流失越快,其受到的損失越大。如此一來,我們一味地責備商業銀行助紂為虐造成了“高能耗、高污染”行業的膨脹和大規模的擴張無疑顯得有失公允。另外,各銀行均實行分行制,管理鏈條較長,且績效考核體系以經濟指標為主,并未將環??冃Ъ{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為了完成考核指標而無視總行關于實施綠色信貸要求的可能。2007年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就顯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業的中長期貸款占比為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業累計完成投資額同比增長24.1%,均呈逐季加快趨勢。
筆者認為,要扭轉此局勢,一方面必須對商業銀行的信貸提供一個出口。現在除了限制商業銀行的信貸行為,也要引導和鼓勵新的資金投向,這比堵住商業銀行信貸規模擴張可能更有效果。這一方面必須由國家的產業政策提供支持,尤其對那些有利于環保的大項目(如風力發電、垃圾發電),除了在信貸上給予支持,國家還應該制定相應的配套政策,如減免稅收、財政貼息等財政政策,以調動并確保商業銀行推行綠色信貸的積極性。另外,給予創新型的、技術自主革新的商業項目支持,因為之所以造成現在這么嚴重的污染,除了企業趨利的原因以外,還在于處理成本太高,或者技術水平太低,所以導致了許多企業在這一方面不作為了,因此要鼓勵商業銀行在這一方面給予信貸支持;另一方面銀行業內部必須建立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為商業銀行各分支機構實施綠色信貸提供動力。在這方面,不僅要有對商業銀行違規向環境違法項目貸款的行為實行責任追究和處罰的措施,而且還要有對切實執行“綠色信貸”成效顯著的商業銀行實行獎勵政策。
二、銀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謀”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地方政府始終存在很強的地方保護主義色彩,采取多種方式爭奪銀行的信貸資源。那些污染大戶往往是納稅大戶,是當地政府的經濟支柱,地方政府為了完成上級考核指標、提升政績,會千方百計地保住企業。據國家環??偩止嫉臄祿?,2003~2005年期間,由于地方政府的縱容和袒護,全國7,000宗環保違法案件僅有500件得到處理,僅為全部案件的0.71%。地方銀行把壓力轉移到銀行上,而地方銀行與政府之間的特殊利益關聯,往往會使得銀行陷入左右為難的境地。何況,銀行尤其是國有大中型銀行,往往也背負著“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的宏觀政策負擔,以及“多貸增效”的企業盈利性目標。不少污染企業的利潤產值并不低,還貸及時,還有地方政府做風險擔保,符合銀行信貸追求“大客戶、高信貸”的利潤導向性。故逐利動機驅使得銀行只看重信貸結果而不看其過程。因此,綠色信貸單純依賴于銀行自律是不夠的,我國中央政府有必要將環保指標納入地方官員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或是加大環保指標在地方政府績效考核指標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規定等形式隔絕地方政府對商業銀行經營行為的干預。以人大審核為首的財政監管,對地方“污染政績”的經濟約束是最硬的,
銀行信貸的約束則軟得多。
三、企業的違約成本問題
長期以來,企業放任污染,對我們的生存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盡管有觀點認為這是我國經濟持續快速發展帶來的必然反應,但其根源還在于政策的不規范、不合理。企業放任污染攀利,只承擔了自己企業內部的成本,沒有承擔由于外部不經濟而給社會造成的負面影響,即社會成本。企業沒有因污染環境而受到相應程度的懲罰,即違約成本過少。現行法律允許環保部門對污染企業罰款的額度只有10萬元,這樣的處罰與企業偷排結余的成本相比是杯水車薪。在這方面,我們不僅要加重懲罰力度,加大違規違法成本,還應該提倡企業的社會責任,從經濟上、環境上、形象上、政治上等多個角度加以分析。只有企業意識到違規成本高昂到承受不起的情況下,我們的政策才能體現出效果。再者,過去我們的政策引導不夠,好的典型支持不夠,沒有起到示范和推廣的作用。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應讓那些盡到綠色責任的企業,取得良好的社會形象和長期的經濟效益,唯此社會上才會形成這樣一種自發的、內在的治污動力、技改熱情、環保趨勢。但是,現在的情況恰好相反,因為電力、能源等行業能夠帶來暴利,導致我們大規模的資本進入和項目上馬,企業由于有原始的沖動,賺錢效應促使它就往這個方向走。只有看到了做治污或者風能發電等這樣一些好的、有利于社會的項目的前景,他才能選擇這些項目。
四、企業環保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2007年上半年,國家環保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曾就“共享企業環保信息”聯合文件,把企業環保信息納入企業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形成了更為完整的環境信息系統。銀行可以多方面了解企業環境方面的信息,從而提高銀行抵御風險的能力;還可以向環境方面的專家學者進行咨詢,根據企業的行業特征,客觀分析企業的環境信息,了解企業有可能存在的環境風險。但是,由于企業認識到環境信息影響著其是否能夠得到銀行貸款,因此企業就有可能隱瞞真實信息,提供虛假信息,或只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那么銀行獲取的信息就不充分,也即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因此,銀行在向企業發放貸款時,要始終堅持“三位一體”,即貸前檢查、貸時審查和貸后檢查管理。銀行要隨時對已經發放的貸款進行跟蹤,掌握貸款的去向和用途,檢查企業對貸款的使用情況,監督企業是否??顚S?。比如,企業在申請貸款時,說明貸款將用在環保項目上,貸款發放后,企業是否真正把貸款用在了環保項目上,銀行要進行跟蹤檢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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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增長,經濟拐點經濟轉型,可持續發展
一 中國經濟在本世紀20年代必將駛入拐點
(一) 中國經濟發展的根本原因在于龐大的人口紅利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在發達國家普遍增長乏力、其他經濟轉軌國家的表現近乎災難、多數發展中國家進步緩慢的情況下,在一個市場體系還沒有很好建立的發展中國家的基礎上,實現了近10%的較長期的年均增長率。中國經濟增長的表面原因很容易統計、分析出來,鄉鎮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要素投入增加、外資和對外貿易、沿海地區的快速發展等是其中較明顯的因素。論文參考。但重要的是這些表面原因背后的內在動因。中外學者對此有多種不同的觀點,其中比較典型的包括分別強調制度變革、漸進式改革、后發展利益,或者其中幾種因素的綜合作用等。
(二)國際分工角色的轉換需要一定的時間
在深度融入經濟全球化的條件下,中國經濟的發展離不開世界市場,更離不開自身在世界市場中所占有的特有優勢。論文參考。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憑借的原材料和勞動力資源優勢造就了“世界工廠”,然而,我國制造業大而不強的原因在于,我國處于產業鏈的最低端,有關研究表明,中國的勞動力每創造一元錢,將給西方國家帶去9元錢的好處。如果不改變我國在全球產業鏈最低端的命運,僅靠提高勞動效率,我國是無法與西方國家競爭的。與此同時,隨著我國資源和勞動力價格優勢的逐步消失,西方國家已經將產業鏈向發展水平更低的地區轉移。這使得我國的價格優勢面臨著更激烈的競爭。
二 經濟拐點到來的形式及面臨的前景
縱觀世界各國經濟發展史,每個經濟體在經歷一段時間的告訴發展過后都會經歷經濟發展速度放慢,甚至出現經濟發展陷入困境的階段。中國在經濟發展快車道上行駛了近三十年,隨著資源和勞動力優勢的逐漸消失,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在21世紀20年代出現拐點具有現實的可能。只是這種拐點的出現是像金融危機那種爆發式的?還是另一種通過政府政策的逐步調整而逐步實現的溫和式的形式出現?這個問題很顯然沒有答案,但是我們可以預想不同的實現形式帶來的截然不同的后果。假使我們仍然按照原有的經濟增長方式,那么經濟拐點的出現,無疑會使我國經濟增長陷入困境,到時,走出困境的時間和代價都是難以想象的。另外一個方面,如果我們預見到經濟拐點的到來,那么我們完全可以未雨綢繆的提出改革措施,逐步改變經濟增長的方式,找到實現經濟持續發展的新的動力源泉,以期在拐點來臨時,能夠迅速啟動新一輪的經濟增長,進而實現現代化的宏偉目標。
三 主動改革,努力實現經濟轉型
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它關系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這里,我們結合我國實現現代化的這個目標、阻礙我國實現現代目標的因素,以及如何為我國經濟轉型創造有利的環境給出一些對策和建議。論文參考。
1. 加大我國的教育投入,加快我國教育改革進程,為新型經濟提供高素質的勞動者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年來的經濟增長,我們只是發揮了人口量的優勢,而由于我國現行的產業結構,和我國教育制度的欠發達,使得我國人力資源優勢沒有得到合理的利用。而想要徹底的改變依靠增加要素投入實現經濟增長的現狀,改變我國在全球產業鏈中低端的地位,我國必須增加對教育和基礎研究的投入,為實現經濟轉型提供充足的高素質勞動力。
2. 調整經濟結構 實現綠色轉型我國過去幾十年的發展是付出了慘重的資源環境代價的,面對現在日益稀缺的資源和能源。我國應加大對環境的保護力度,通過環評條例的貫徹落實,深化項目環評發展,對于有利用民生和經濟轉型的項目加快環評進度,對于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發展的項目應從嚴把關,從而加快解決我國部分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的產能過剩問題。同時應該更新健全我國的環境標準體系,以引領技術升級,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為實現經濟的綠色轉型保駕護航。
3. 深化金融體制改革,為經濟轉型提供金融支持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的好壞和資源配置效率的高低有著很大的關系,金融作為當代經濟的核心,更應該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并加快自身建設以期為經濟轉型提供強大的金融支持。如:通過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領域的金融支持力度的加強;完善金融機構的各項職能,拓寬對非國有經濟的金融服務的范圍;建立健全資本市場相關制度,增強金融體系的運行效率等為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金融環境。
4. 趨利避害充分利用國際化趨勢在國際化過程中,雖然說我國的資源與勞動力的優勢逐漸消失,但不代表國際化對我國沒有意義了。我們應該在國際化趨勢中充分利用現有的優勢,同時注意借鑒國外的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加快我國在國際分工中地位的提升。同時我國還可以加快和發展中國家的能源合作,以解決我國國內能源不足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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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 低碳經濟 低碳金融 銀行
近年來,全球氣候變暖引起了全社會廣泛關注。為了全面控制二氧化碳排放,1992年聯合國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以及1997年的一個重要法律文件《京都議定書》,內容有以下幾方面:(1)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義務首先由發達國家去承擔,而對于發展中國家而言,2012年以后,在去承擔節能減排方面的相關義務;(2)國際貿易減排的機制(IET),聯合履行的機制(JI)和清潔發展的機制(CDM)是《京都議定書》所確定的對溫室氣體進行減排的三大種機制。
低碳經濟成為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的一項重要舉措,備受全球關注,一并達成共識。低碳經濟是全球經濟發展的一大趨勢,低碳經濟的特性體現為較低排放、較低污染、較低消耗和較高效益、較高效能以及較高效率。國際社會將低碳經濟作為應對氣候變化和社會轉型發展的基本途徑,低碳經濟也是工農業文明后人類社會的一項重要進步標志。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社會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我國在發展經濟中必須選擇低碳經濟這種形式。金融與低碳經濟發展密不可分作用甚重,發展低碳經濟必然離不開與之相匹配的金融支持,低碳金融產品的開發、低碳金融制度的完善創新等將會推進低碳經濟的發展之路。低碳金融毫無疑問將會為應對全球氣候變暖、發展低碳經濟創造一次重要的理論成效。
低碳金融是指與低碳即(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環保)相關的不同種類的金融交易活動和金融制度創新,其內容主要有碳排放權及其衍生品的投資和交易。低碳金融的不斷推進,促成低碳金融長效完善制度,來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快速發展。金融服務業的主要動力的銀行,為推動我國經濟轉型發展,保護環境,敢于創新,積極發展低碳金融。
一、國內銀行業開展低碳金融業務的必要性分析
低碳金融,顧名思義也被稱為“綠色金融”。低碳金融泛指低碳與金融的交融,即為溫室氣體排放的金融服務,內容包含碳排放權交易及其相關的如銀行信貸等等。所以銀行的重要意義在低碳金融中得到非常充分的體現。2009年劉明康提出,兩個重要的成分需要銀行去發揮:一個是實行推廣低碳金融的觀念,二是努力去創新低碳金融相關的業務。2010年馬驍說,雖然對于低碳金融,銀行試圖在發揮一些些的作用和措施,然而仍然沒有發揮到實質的程度,很難對金融機構造成影響。
銀行作為低碳金融開展的主力軍,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了經濟轉型發展、銀行業的轉型發展、民生環境的不斷改善以及充分發揮銀行業的社會責任,低碳金融發展勢在必行。
(一)低碳金融支持低碳經濟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然而,伴隨經濟增長背后的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環境污染引發的全球氣候變暖問題日益嚴重,2009年哥本哈根大會,全世界應對氣候變化提出的低碳口號,我國在“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低碳經濟發展思路來應對社會經濟發展對資源環境的負面影響。我國實施的節能減排任務工作,遏制高耗能、高污染投資,發展低污染、低耗能投資,優化資源配置,這些都需要金融手段的支持。低碳金融在支持低碳經濟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二)低碳金融是銀行業發展的一大創新
低碳金融是銀行業發展自我、應對現代復雜經濟形勢的自主選擇,是實現銀行業有傳統金融向現代金融轉型的最佳路徑。開發節能減排項目、建設相關配套設施不可避免地需要研制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新的融資方式,而低碳金融的提出正合時宜,延伸了金融創新的創新空間。低碳金融也推動了銀行業的轉型發展,順應了經濟發展的大潮流。
(三)低碳金融是銀行業履行社會責任的需要
銀行的社會責任不僅表現為繳納稅收和創造利潤,進行慈善捐助,更表現在通過自身的銀行業服務特別是信貸,向那些低耗能、低污染、高效益的環境友好型企業或者項目發放貸款,優化信貸資金配置,達到環境可持續發展和經濟可持續發展雙重功效。低碳金融是銀行業履行社會責任和實現經濟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統一。銀行業通過低碳金融服務和業務創新,既可以達到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又可以實現自身的企業價值。2008年,興業銀行率先公開宣布承諾采納“赤道原則”,成為全國首家、全球第三十六家采納“赤道原則”的銀行機構,也成為了低碳金融的先行者。
二、國內銀行業開展低碳金融業務的現狀分析
(一)低碳金融得到銀行業普遍認同
赤道原則,國際大多金融機構遵循建立推行的,它的依據是世界金融銀行及公司相關的規則,主要是評判、估測以及管理各項融資服務中的相關社會和環境風險的一項標準,旨在管理和發展與項目融資有關的社會和環境問題的一系列原則和準則。作為用來規范銀行業項目投融資的赤道原則目標是對銀行企業項目在投融資時,綜合評判、考察此項投融資對環境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并且為了在周圍社會和諧發展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積極利用金融杠桿促進該項目的運行。赤道原則為金融機構的融資提供了行業標準,已成為國際慣例。赤道原則適用于全球各個項目資金總成本超過1000萬美元的所有新項目融資和因擴充、改建對環境或社會造成重大影響的原有項目。赤道原則的意義在于把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和項目融資具體化,為銀行信貸支持低碳經濟發展提供了準則。截止2006年,位于世界各地的90%以上的金融機構在利用《赤道原則》進行全球的項目投融資業務。聯合國大力倡導各國開展低碳金融的相關立法。
我國第一家赤道原則使用的興業銀行,在2009年,在項目融資服務上興業銀行為擴大福建華電永安發電,赤道原則遍布全世界69家的金融機構,全球項目融資總額的85﹪是其提供的。
(二)商業銀行的綠色信貸
我國當前的低碳金融以綠色信貸為主,主要開發一系列相關的保護環境、節能減排的項目,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擴張。綠色信貸為轉變銀行信貸模式、保護生態環境、增強經濟可持續發展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我國,綠色信貸主要依賴于銀行,銀行在綠色信貸方面進行大量的積極探索和大膽的實踐。到2009年末尾,興業銀行總計總計發放了金額高達165.83億元、共計223筆的節能減排的貸款項目。興業銀行在綠色信貸說方面取得了非常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三)銀行業的低碳金融創新
一段時間內,快速發展的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不斷出現與低碳金融相關的金融創新項目,包括各種產品創新、融資服務以及其他金融服務。
在2007年,中國銀行有了“掛鉤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額度期貨價格”理財產品,隨后深圳發展銀行也推出了。2010年4月8日,《中國光大銀行碳中和服務協議》是北京環交所與光大銀行簽訂。同時,私募基金和我國信托公司在低碳金融相關義務進行開拓。在信貸中為了應對金融環境類風險,在積極支持低碳金融相關類的融資項目,國際銀行開展了相關的環境影響評價體系,對“雙高”項目減少貸款,同時嚴格檢測環境風險。
三、國內銀行業開展低碳金融業務的不足
(一)我國低碳金融的政策法律支持不足
就目前而言,我國低碳經濟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雖然政府對于低碳金融的關注日益增強,然而相關的政策法規還沒有成型,信貸投融資和稅收等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服務的不完善,不能夠達到為低碳金融發展的投融資提供寬松的政策支撐。
(二)我國的低碳金融服務業務的準備不足
我國的經濟發展中低碳金融尚處于初級階段,金融業特別是銀行類的利潤幅度、利益空間以及管理水平等方面水平仍然較低。特別是沒有優良合理的安排好銀行業的人員分配、公司治理、機構配備的各方面的情況。低碳金融業務面臨著各種各樣的成套的風險包括社會風險、環境風險、科技力量風險、國內市場化的風險及一切其他不可預知的風險。
(三)金融業特別是銀行在綠色信貸方面的比重仍小
目前,在綠色信貸方面,中國主要倚重的是綠色信貸銀行公司,很大范圍的體現在銀行上。銀行不斷提高的綠色信貸利益在銀行業的信貸總量中所占的比重依然是較低的,導致此結果的原因是綠色信貸所需要的外部環境的不樂觀。目前綠色信貸仍然較模糊,銀行業金融機構缺少專業的相關人員,綠色信貸的產業項目標準和指導目錄仍然不明確,無法去制定金融機構內部的考核評定辦法和無法細則化。
四、國內銀行業發展低碳金融的完善建議
(一)加快建立與低碳金融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
到目前為止、金融企業的相關社會環境保護的責任沒有制定出來相關的法律法規。就目前而言,我國低碳經濟仍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雖然政府對于低碳金融的關注日益增強,然而相關的政策法規還沒有成型,信貸投融資和稅收等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服務的不完善,不能夠達到為低碳金融發展的投融資提供寬松的政策支撐。我國雖然大力宣傳赤道原則,但是效果欠佳,金融企業對此回應甚少。所以,建立健全的低碳金融法律法規,明確金融企業的社會責任,并使之體系化是當務之急。在現在的法律法規中明確貸款人的相關義務,科學審慎的評判金融企業的環境社會問題。同時,對社會環境的評估報告去參照赤道原則做出相應的更改。
(二)完善低碳金融投資市場體系
低碳金融業務要在市場經濟中的發展。現在,銀行業的產品相似和一些規則制度的相近,銀行業的發展受到了限制,活力不足,銀行準入的不完善,在市場競爭中讓銀行之間競爭發展,通過這種方式推動低碳金融業務的開展顯然是力不從心。經理人市場競爭機制在推動低碳金融發展中的意義得到證實。低碳金融投資市場體系的完善對低碳金融業務的開展發揮著重要積極地作用,低碳金融普遍得到公眾的認可,社會發展的需求,也需要建立完善的低碳金融投資市場體系。
(三)綠色金融的發展需要綠色信貸的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