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2 17:35:39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交易成本論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一、家族與企業
以往的家族企業研究都是從文化或社會學上作出解釋,即中國傳統的家文化與家族的對中國人的行為規則產生很大的影響。家族不但成為中國人之社會生活、經濟生活及文化生活的核心,甚至也成為正式生活的主導因素,并導致了家族主義與泛家族主義在企業中的復制、延伸。
這些觀點只是簡單地把企業主的行為動機歸納為追求家族利益的最大化。但研究表明,中國社會呈現出的以血緣、地緣關系為代表的“差序格局”,是能放能收的伸縮性網絡,它暗示著中國傳統社會中的私的問題:為了自己可以犧牲家,為了家可以犧牲族。這表明,雖然人的行為受家族主義的影響,但個人依然有自身利益的追求。
因此,本文在具體分析以前,首先對企業主的基本動機作出新的假定:“行動——結構”互動的雙重動機假設。它強調,作為社會人的個人動機是由價值動機和利己動機組成的,雙重動機之間存在著相互作用,并且由此決定著個人的行動。
從這個基本假設出發,本文認為,企業主基于利己動機希望企業能得到發展,而價值動機也促使他把家族的興盛作為自己的一項職責。而作為家族興盛的條件,就是先把企業搞好,企業搞好了才能帶來家族的繁榮。因此,本文的邏輯起點是,企業主不論是出于利己還是價值動機,都要把企業的興盛作為自己追求的動機。
二、企業與交易成本
企業如何才能發展?新制度經濟學的企業理論和交易成本理論給我們分析企業,包括家族企業的發展提供了分析框架。
新制度經濟學因其對制度的關注而有別于新古典主義經濟學,它的興起改變了傳統上的把企業作為生產機器的看法。科斯認為:企業與市場是不同的資源配置方式,企業是作為市場的價格機制的替代物,在人們既可以通過市場交易來實現合作,又可以通過企業形式實現合作時,并且兩種合作的效果是相同的時候,采取哪種形式的合約取決于交易成本。
在張五常那里,市場交易涉及的是產品與商品的契約安排,而企業交易涉及的是生產要素的契約安排。相應的,科斯關于企業邊界的結論也就演變為:“當產品市場發生的交易(定價)費用的節約在邊際上等于新興的‘市場要素’中費用(也是交易成本)的增加時,就達到了均衡。”
這里涉及到交易成本問題,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經濟學在進行比較研究時的基本單位,主要是在產權(根據契約)被用于市場商務活動中的交易時發生的,是:“交易成本包括事前發生的為達成一項合同而發生的成本,和事后發生的監督貫徹該項合同而發生的成本;它們區別于生產成本,既執行合同本身而發生的成本。”更為具體的來看,它包括以下各項行為所引起的成本支出:(1)進行市場調查;(2)討價還價過程;(3)起草、討論、確定交易合同的過程;(4)監視合同簽署人;(5)貫徹合同;(6)保護雙方權益,防止第三方侵權。
上面的相關研究給我們一個分析的框架來對家族企業進行研究:在企業生產成本和市場結構不變的前提下,企業的規模由交易成本決定。而企業內部的交易成本則表現為企業主與“生產要素”(主要是勞動力)的契約的簽訂所花費的成本。因此,要想企業壯大,必須減少企業內部的交易成本,這樣,能使交易成本最小化的治理結構就成為企業主的首選,只有這樣才能擴展企業的規模,進而榮耀家族。
三、交易成本與信任
企業內的交易成本主要體現為企業主與勞動力之間的契約成本。按樊綱的六分法來看,主要體現在信息成本、監督成本和事后可能出現違約造成的成本。具體表現為:由于企業主的有限理性使分散的人才信息的搜集變得困難,而且應聘人員機會主義的存在導致信息障礙和信息失真所造成的信息成本;合同簽訂后員工可能出現的搭便車、偷懶等機會主義行為,導致企業要設置相關的人員與機制來監督員工的工作,從而造成監督成本;同樣利益的沖突和外來的引誘都可能導致員工出現違約行為,從而導致企業主的損失等等。
合同簽訂的一系列成本導致了交易成本,這些成本所產生的背后都涉及到一個基本問題——信任。從信息成本來看,在信息爆炸、各類信息真假難辯、社會誠信有待提高的社會中,如何辨別所需人員的信息的真假,找到自己要找的人才是企業主和應聘人員簽訂合同時面臨的問題。同樣,企業主不信任員工,怕他出現機會主義,員工對自己企業的不信任也會導致機會主義,所以企業主要花費監督成本來減少員工的機會主義。而違約行為的出現也是雙方缺乏信任,對未來沒有信心的表現。
而且,信任在企業中的重要性并不僅僅體現在有利于防范機會主義,減少信息成本和監督成本,降低員工對未來的不確定,從而減少企業內部的交易成本;它還有利于促使成員之間的互助合作,使人際溝通更加順暢,提升企業的凝聚力。
信任在企業內部的作用如此之大,對于企業的發展與壯大(在生產技術和市場結構不變的前提下)有著決定性的影響,只要是理性的企業主都會注意這樣的問題,并把企業內部信任的建構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而中國社會的信任建構的機制是什么樣的?家文化對信任的建構又有什么影響呢?
四、家族主義、泛家族主義與信任的建構
正是因為信任的重要性,使其成為國內外炙手可熱的研究話題。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對信任的研究取向有兩種:(1)將信任理解為人際關系的產物,是由人際關系中的理性計算和情感關聯決定的人際態度;(2)將信任理解為社會制度與文化規范的產物,是建立在法理(法規制度)或倫理(社會文化規范)基礎上的一種社會現象。以關系和制度兩種對信任的建構機制不同取向的研究也表明,信任作為社會關系的一種重要的維度,是和社會結構、文化規范想聯系的。因此,對中國信任問題的研究,其根本的出發點就是中國的本土文化和社會格局。
相比較中國市場化改革的過程中制度化的信任機制的缺失,建立在血緣、地緣關系上的家族成員所擁有的天然的、義務性的信任,不僅僅能減低企業內部的交易成本,有利于企業的發展,以滿足企業主的利己動機,而且使用家族成員,帶動家族成員發家致富,也是符合企業主的價值動機的。因此,比起雇傭外人或陌生人給企業經營帶來風險,使用家族成員來經營企業就不可避免的成為企業主的首選了。
但是,只用家族成員來經營管理企業是以企業的小規模經營為前提的。隨著家族規模的擴大,不僅家族的勞動力供給會出現短缺,而且企業需要的各項專業人才也不是家族能夠供應的。在這種情況下,對外招聘也就不可避免了。面對這些非家族成員,一方面要運用各種規章制度對他們行為進行約束,另外,與他們建立私人之間信任關系也是企業主要考慮的問題。
中國人對關系的分類,可以分為“自家人/外人”。“自家人”可以包羅任何要拉入自己的圈子,表示親熱的人物。“自家人”是值得信賴的、可靠的,而外人則相反,給人一種不安全感。因此,基于利益等方面的考慮,企業主有必要把“外人”轉化為“自家人”,使其成為更廣泛意義上的家族成員。根據龔曉京的研究,中國社會特別是鄉土社會,普遍存在著一種將正式的人際關系轉化成非正式的人際關系的擬親化現象。在農民原本可以通過契約的關系達到合作或獲得資源的情況下,卻傾向于通過擬親化的途徑來解決。而其途徑,不外認同宗、認干親、拜把子等形式,這樣基于利益關系的業緣關系就轉換成一種類似的血緣關系,從而納入“差序格局”的范圍。
通過聘用家族成員和把家族外對企業發展有影響力的成員納入自己的“差序格局”,企業內部的信任就能產生,并對企業內部的交易成本產生影響:從信息成本來看,不僅家族網絡能夠提供信息的來源,還能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從監督成本來說,企業內存在的家族網絡使得監管的信息能及時有效地反饋到企業主手里,對員工行為進行監督,而且家族或泛家族認同的存在,也有效地遏制了員工的機會主義行為,使其更好的為企業工作;同樣,血緣與地緣的制約,使得違約行為也變得不太可能。
一、交易成本理論對法律的一般解釋框架
古往今來,有關法律的本質問題總是聚訟紛紛,法學家們從上帝意志、人類理性、絕對精神、民族傳統中找尋法律的源頭,也提出了許多學說觀點,比較重要的如規則說、命令說、判決說,還有神意說、理性說、公益說、權力說等。然而,這些理論大都只是從法律現象的某一個部分或某一個側面出發得出結論,不能整體把握人類社會的基本矛盾和根本決定力量,因此不僅沒有做出科學的回答,而且往往將問題弄得混亂不堪。
歷史上,第一次對法律本質正本清源,做出科學的解釋的是馬克思。他指出,“只有毫無歷史知識的人才不知道,君主們在任何時候都不得不服從經濟條件,并且從來不能向經濟條件發號施令。無論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記載經濟關系的要求而已。”[1]正因為馬克思正確地認識到了法律上層建筑的經濟本質,即每一個時代的法律制度“應該是社會共同的,由一定物質生產方式所產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現”,[2]開辟了對法律進行經濟分析的先河,所以常常被后代學者視為對社會歷史和制度研究的“一個根本的貢獻”[3]
20世紀60年代興起的新制度經濟學及其在法學領域的分支——法律經濟學(或稱經濟分析法學)繼承了馬克思關于經濟生活決定法律制度的觀點,[4]將法律視為社會資源配置的秩序機制,它決定于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并直接影響著經濟運行的全部過程。我們以此為理論基點,去觀照法律的本質及其價值追求,傳統自然主義法學那種認為法律以追求抽象的正義價值為目的,超越于人類現實社會經濟生活之上,有著一整套獨特的概念和邏輯體系,可以自主圓滿、絕無耗費地解決一切社會矛盾沖突的思想理論純屬紙上談兵,就象是在“無摩擦”的真空世界中探討法律的功用一樣毫無實際意義。
在實用的經濟分析法學那里,交易成本被看成解釋法律制度的經濟本質及其演變過程的重要范疇。所謂交易成本(TransactionCosts),就是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人們自愿交往、彼此合作達成交易所支付的成本,也即人—人關系成本。它與一般的生產成本(人—自然界關系成本)是對應概念。從本質上說,有人類交往互換活動,就會有交易成本,它是人類社會生活中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盡管通過理論模擬,我們可以發現:“在零交易成本的條件下,法律規定無關緊要”。[5]然而不幸的是,這種零交易成本的世界根本不存在,社會生活中的任何交易及關系行為都必然要花費代價。那種遠離社會實踐的先驗式法律思想無法經驗地說明法律制度何以建立,何以實施,何以維持的問題,也不能解決面對社會實踐的法律改革與創新問題,無法解決真實存在的交易成本問題。而一旦我們從“紙面的法律”轉向“運行中的法律”(即從交易成本為零的世界轉向交易成本大于零的世界),考察現實中的法律對經濟生活進行整合與配置的功能,“那么立刻變得清楚的是,在這個新天地里,法律制度至關重要。”[6]
在某種意義上,交易成本和由于人們的行為受到有限理性的制約而引致的其他類似成本的存在及其節約是法律的真正起源和經濟本質。法律制度的出現就是伴隨著早期人類社會生產力的不斷進步,社會分工結構與活動范圍的日益擴展,在超越地域阻隔和氏族部落間語言、習慣差異的基礎上,在國家制度的框架下加以確認的一套能夠簡化經濟關系的復雜性,節約交易成本,幫助社會成員安全、快捷、有序地進行交往的“標準化的”和格式化的規則體系。美國著名法學家伯爾曼就此指出,“在法律一詞通常的意義上,它的目的不僅僅在于管理(統治),它是一種促進自愿協議的事業──通過交易談判、發放有效證件(例如信用證或產權憑據)和履行其他性質的法律行為”[7]。
在人類社會的早期發展中,奴隸制國家的出現,原始習慣的法律化及其后的法律專業化,都是打破地域和文化界限,減少交易不確定性,降低交易成本的必然結果。從法律與經濟互動發展的歷史軌跡中可以看出:隨著人類生產力的發展,促進了社會分工,哪里有分工,哪里就有交換;哪里有交換,哪里就有市場;哪里有市場,哪里就有競爭;哪里有這些條件,哪里就有商業,哪里有商業,哪里就有法律。基于國家的統一性和法律的普遍適用性,為社會各階級和每個社會成員提供一種相對的和平、安全、秩序的狀態,而所有社會成員作為法律公共品的消費者,也都會從中受益。節省了人們信息的獲得和傳播、草擬合約、交易談判、組織經營、產權界定、制度改革、激勵勞動、研究決策、維護治安、訴訟糾紛等的交易成本。
按交易成本理論來分析人類社會發展,不僅法律必然能代替習慣,實際上,人類歷史上的一些重要制度創新(如國家制度、政黨制度、行會制度、公司制度等)都蘊含著交易成本的原理。有鑒于交易成本在法律制度安排、解紛程序和人們的實際法律行為中所起的重要作用,使得我們對法律,特別是對部門法的研究開出一條交易成本分析的進路顯得尤為迫切。
二、合同交易成本概說
合同是市場主體自由談判,以促進資源向更高價值使用轉移的最主要交易形式,是當事人雙方為確認某種事實而達成的具有權利與義務內容的協議。由于一項合同成立的全過程可以細分為“準備-談判-簽約-執行-監督-救濟”等多個環節,每個環節又都分別產生交易成本。因此,對合同以及合同法中的交易成本節約機制的研究,將有助于我們進一步深化對法律成本規律的認識。根據一個權威的定義,一般合同的交易成本包括“事前發生的為達成(arranging)一項合同而發生的成本和事后發生的監督(monitoring)、貫徹(enforcing)該項合同而發生的成本;它們區別于生產成本,即為執行(executing)合同本身而發生的成本。”[8]我們將合同交易成本分成以下三個方面進行闡述:
(一)締約成本
締約成本是指在缺乏必要的法律規則和程序指引的情況下,當事人之間進行談判并達成合意所支出的費用。也即交易雙方在獲得有關市場信息后,基于對經濟資源的不同認識而討價還價,實現權利交換支付的成本。當合同關系當事人獲得了有關交易信息,并與交易對方經過討價還價,就合同之主要條款達成“合意”之后,便意味著契約此時已成為“依法必須履行的一種許諾”,即已經成立的合同在當事人之間產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合同生效)。雖然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當事人之間的合意,但是“合同法賦予單個公民訂立合同的權利,并規定了談判和簽約程序。通過訂立合同,單個公民創立了法律義務并使其目標生效。對于自愿形成的私人關系來說,合同法就像一部憲法,而具體的合同則像憲法下新頒布的法律。”[9]
通常,理性的合同當事人往往希望通過最小的合同訂立成本一一盡可能明確和完備的合同條款,特別是詳盡的違約責任條款一一把合同對方將來從事機會主義行為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交易信譽和對合同未來結果的預期,來設計對自己有利但又能為對方所接受的“雙贏”合同。我國民法通則第85條規定:“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合同的成立意味著各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如果法律對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的規定過于嚴苛,且認為合同如不具備這些條款即不能成立,那么當事人必須被迫就合同的各項條款達成一致意見,無形中就會增大締約成本。相反,如果法律規定僅具備幾項主要條款即可成立合同,或者規定合同不具備某一條款時可以通過一些附隨性條款來彌補其不足(如在缺乏履行期限的情況下允許當事人隨時提出履行),從而放寬對合同成立的限制,就會促使當事人達成更多的交易,并極大地減少合同履行以后又因被宣告不成立而產生的財產的損失和浪費。[10]
(二)履約成本
履約成本,是指合同在實施中當事人彼此實現權利和履行義務所支付的費用和擔負的風險。合同履約成本與合同過程中的風險承擔密切相關。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實施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等機會主義行為的可能性越大,另一方承擔的風險就越大;合同履行期越長,風險系數也越大;合同主體的數量多少、合同價金數額高低等都對合同履行的風險系數產生作用。
英國契約法理論之所以認為合同生效的“對價”不可或缺,其要旨在于重視交易的可實行性而不是諾言的可實行性。我國1985年《經濟合同法》卻注重合同生效形式要件的規定,對生效的實質要件規定較為寬泛,致使我國的經濟生活中合同得不到履行和認定合同無效的現象較為突出。據1993年6月28日《法制日報》報導,我國企業間簽訂的合同有50%不規范,全國一年有500億元金額的合同違法;全國每年約有3000~4000億元的合同金額得不到履行,無效經濟合同約占全部經濟合同總量的10%~15%。
對此,一種實證的研究結論認為,違約率(合同糾紛數和合同總份數之間的比例)與履行率是對應概念,履約率越高,則違約率越低,反之亦然。違約率還與契約市場發育成反比。在初期市場的情況下,由于市場風險的作用暴利機會的刺激,致使大量的交易行為短期化,呈現出高違約率和高履約成本的局面。這也就是當前中國社會的情況。而隨著初級市場向現代市場轉變的完成,市場相對穩定,暴利機會相應減少,可預期交易得到發展,將呈現低違約率和低履約成本的契約良性運行的局面。[11]
在看到這種趨勢的同時,我們還應該采取積極措施合理消解合同過程中的風險:一方面可以通過合同法規定的對當事人損失進行補救的措施,如恢復原狀、返還原物,損害賠償等進行處理。另一方面,則要加強合同法監督機制(如合同公證、鑒證及合同擔保等制度),通過制裁機會主義行為,將一定的風險(違約的經濟損害)承擔轉移到違約者。經驗證明,合同監督越健全,違約率相應會下降。但是,并非所有的違約行為都會因加強合同監督而銷聲匿跡。無論契約法規有怎樣的救濟機制,它畢竟只等同于市場價格機制,并在本質上是以個人利益的實現為存在基礎的。這種個人利益,不可避免地會對經濟秩序產生某種破壞作用。例如有些個人和企業為實現其私利最大化,會采取拖賴合同義務后短期行為的手法,從而使合同法律制裁難以被執行。另外,在合同監督部門存在內部動力障礙和信息障礙時,會很難進行有效監督,監督成本比違約成本更高,造成經濟資源的雙重損失。
(三)救濟成本
所謂救濟成本,即人們依法請求恢復自己原有合同利益或獲得賠償所支付的金錢、時間、精力和精神負擔。廣義上的救濟成本具體包括各種方式的合同解紛成本,如當事人協商成本、調解成本、公證成本、仲裁成本和訴訟成本等。這些解紛方式并不是完全排斥和相互對立的,實踐中,當事人可以選擇協商、調解、仲裁、訴訟之任一種救濟方式。這就意味著救濟成本具有復合性和不確定性的特點。
合同當事人的權益受損總要尋求救濟。但救濟成本的支出是有前提的,即必須盡快恢復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利益平衡,盡早結束資源被凍結、難以發揮效用的狀態。以我國的合同糾紛的審判實踐為例:(1)缺乏靈活、簡便、能夠適應各種經濟沖突解決的程序手段,程序措施不夠經濟,訴訟中的人力、財力的耗費始終居高不下。(2)合同審判的適用程序選擇不盡恰當,如前所述,合同法本應以鼓勵交易為其主要目標。然而,1985年《經濟合同法》對無效合同的標準卻過于寬泛,法官經常宣告一些本應有效的合同為無效,消滅了許多本來不應被消滅的交易。過多地宣告合同無效,不僅將造成社會財富的浪費,而且也不符合當事人訂約的目的。(3)合同裁決的執行率低,相當多的裁決不能執行或不能完全執行,從而造成當事人無謂的訴訟成本支出。我國目前每年有效合同約20億份,如果違約率為10%,則違約合同數應達到2億份之多,但表現為合同糾紛到人民法院或向仲裁機構申請解紛的申請解份的合同糾紛只有100萬份,只占違約合同總數的5%。究其原因,與合同裁決的執行率低不無關系。
對于降低救濟成本,我們有如下忠告:(1)給合同當事人提供多種合法解紛辦法,允許其選擇救濟,而不是只準走行政干預和司法解紛一途;(2)鼓勵合同當事人充分協商,盡可能將違約成本“內部化”,即損失由雙方分攤,但雙方交易地位顯著不平等者不適用協商辦法;(3)在很大程度上,合同糾紛“私了”優于“公斷”,合同當事人彼此之間的談判優于司法審判。
三、合同形式的寬松化設計與不完全合同
合同法的經濟實質是提供各種交易規范和標準術語,以便當事人在合同過程中有法可依,從而減少他們為達成交易規范和反復推敲合同條款需的成本,降低在市場變化條件下的交易風險。前述對合同交易成本的分析,對優化合同法原則和諸條款有很重要的啟發。限于篇幅,本文僅就合同形式的要式原則和不要式原則的選擇問題、合同欠缺條款即不完全合同問題作一點分析。
(一)合同形式的要式原則和不要式原則之選擇
從合同形式發展演變的歷史來看,總體而論,古代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采取絕對的“要式原則”(principleofformality),即合同要按照法律規定的形式(如書面形式)和手續訂立,否則無法律上的效力,或者不能被強制執行。近代合同法則在一定程度上承認和主張“不要式原則”(principleofinformality),即合同無須按特定的形式和手續訂立,只要雙方當事人的意思達成一致,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實踐中,我們還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行為或者特定情形來推定合同的成立,如乘客乘上公共汽車并到達目的地時,盡管乘車人與承運人之間沒有明示協議,但我們可以依當事人的行為推定運輸合同的成立。[12]在當今社會,隨著商品生產的發展,人們已由關注商品交易的安全轉為注重商品交易的迅捷,因此,現代各國合同法對合同的形式也由以要式原則為主轉為以不要式為主的原則。許多國家從便利經濟交往,簡化手續,提高經濟效益的角度出發,在合同形式上采取更為寬松的態度,基本上采用不要式原則,法律只是要求某些特定的合同需采用書面形式,而其他類型的合同可以任何形式訂立。因此,我國合同法理對合同形式以不要式為原則,以要式為補充。[13]
《民法通則》第五十六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方式。法律規定用特定格式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此看出,我國合同法對合同形式采取開放性立場,明確對現實的民商事交易中普遍存在,且又為世界絕大多數國家認可的各種合同形式加以確認,強調不違反法律,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有限制,更有靈活,順應合同形式朝著更靈活、更簡便的方向發展的世界潮流。
(二)合同擴張解釋與不完全合同
為適應鼓勵交易、增進社會財富的需要,現代各國合同法紛紛變革,大都減少了在合同成立方面的不必要的限制,并廣泛運用合同擴張解釋的方法而促使更多的合同成立。其表現在:一方面,允許法官依據一定的原則來解釋或推斷合同所隱含的條款;另一方面,在合同既能認為成立也能認為成立的情況下,努力解釋合同已經成立,即對合約的詞語須按照合約有效而不是合約無效的方式來理解。[14]
合同條款設計之不完全或具有擴張解釋可能的經濟學解釋是:現實世界的大部分合同并不配置與所有未來自然狀態相聯系的風險。對大部分合同關系而言,發生合同變更事件的可能性非常大。發現所有這些在未來可能發生的偶然事件,以及找出交易各方對所有這些假象狀態的最優反應,所需的資源成本很高。因此,從效率角度看,交易者為了避免事后不可確知的成本付出,就應該把大量時間和金錢資源用于最初的合同談判過程中。然而,在這些假想的狀態中,有許多實際上是極不可能發生的,它在經濟上也不重要。退一步說,即使一個引起合同變更的“不可能發生”的事件確實發生了,當事人各方也可以及時地補充協議或者修改合同條款,而這是很容易做到的。《合同法》第六十一條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因此在合同訂立之初,當事人各方沒有必要事無巨細,把合同訂立的十分瑣細,而往往只在合同最后附注一句“合同未盡事宜及情勢變更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即可保留極大的合同彈性空間。當用上述辦法仍不足以補充欠缺的條款時,則可以適用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的列舉式規定,以及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和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對合同漏洞加以填補,由當事人選擇。所以說,有些合同之所以被“故意”設計為不完全的,正是欲將合同中可變因素所引致的成本最小化的目的使然。
然而,應該看到,這種合同的不完全是有前提的:
第一,合同不完全,并不意味著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可以是不平衡的和意思表示不真實、不一致的。法律依然禁止合同一方當事人被對方帶有欺詐性的合同條款陷阱“套牢”的行為,依然否認在重大誤解、顯失公平的情勢下簽訂的合同天然有效(而是可申請變更和撤銷)。對于合同基本條款,如數量、質量及價金的條款中未明確規定的部分,也不能做出任意的擴張解釋,而只能嚴格按照文義去理解和執行。如果發生合同一方鉆合同的“空子”,把交易伙伴釘死在合同條款的文字內容上,意欲享有某種非法利益時,法院可以主動對合同進行解釋,依照有利于交易成就和實現公平自愿原則進行裁判,并用法庭上的強制力判定該合同及其履行的是非曲直。
第二,在法官或仲裁員審查合同糾紛個案時,依據任意性法律規范補充欠缺性的合同條款,會不符合當事人的利益,造成結果不適當。于此場合,則應改用補充的合同解釋填補欠缺的條款,即對合同的客觀規范內容加以解釋,以填補合同欠缺的條款。它所探求的,不是當事人的真意(事實上的意思),而是所謂“假設的當事人的意思”,即雙方當事人在通常交易中合理的意欲或接受的合同條款。假設的當事人意思,屬于一種規范的判斷標準,以當事人在合同上所做的價值判斷和利益衡量為出發點,依誠實信用原則并斟酌交易慣例加以認定,以實現公平、效率為歸宿。[15]應當承認,法官或仲裁員在個案中的“公平”判斷未必與雙方當事人的公平判斷相一致,法律人所補充的條款并不必然給雙方當事人帶來更大效益或最佳的合同效果。
名古屋大學的教育目標是“培養理論性思考力和創造力”。在這基礎上名古屋大學醫學部制定了“培養富有科學理論性•倫理性•人性的、具有豐富創造力,獨創性和使命感的,推動醫學研究及醫療的人”的教育目標。本著此教育目標,名古屋大學醫學部將本科課程體系分為全學教育和專業教育兩個階段。
1.1全學教育課程體系
充分利用綜合性大學人文社會科學的優勢,開設以教養教育為根本的普通課程及實習課程。全學教育課程由理科基礎課程(包括數學、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基礎研討會(小組為單位的文獻資料檢索及討論)、文科教養課程和理科教養課程、語言文化課程構成。與全學教育并進醫學部在每周三下午開設了醫學入門課程。該課程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以英文版《人體醫學生物學》(SylviaSMader,2002)為教材,學習醫學生物學基礎知識(23學時);(2)以臨終醫療及心理關懷、醫學倫理學等為內容,開設特別講座,目的是讓學生為將來作為醫生做思想準備(16學時);(3)為了使學生早接觸醫學、體驗醫療,利用殘障者設施、老人公寓及附屬醫院,開設有臨床看護實習課和體驗醫生一天工作的影子體驗課(shadowing,10學時)。全學教育課程安排于第一學年和第二學年的上半年,醫學入門課程由醫學部施教外,其他課程由大學的教養部施教。
1.2專業教學課程體系
名古屋大學醫學部按學科組織了專業課程,分為基礎醫學、臨床醫學、社會醫學等。專業課程主要開始于第二學年,大多課程在第四學年結束。具體課程安排如下,第二學年下半年和第三年上半年開設基礎醫學課程;第三學年下半年開設基礎醫學科研培養計劃(也稱基礎醫學研討會);第四學年開設社會醫學和臨床醫學課程;第五學年主要是臨床實習和臨床病理學實習課;第六學年則為選擇性臨床實習和畢業考試。
其中,基礎醫學將課程改革前的解剖學、生理學、微生物學等基礎科目統編成人體器官的構造、生物體功能、人體與藥物、免疫與機體防御等科目,加強了基礎科目之間相關知識點的結合。為培養本科生醫學科研能力,開設了為期半年的基礎醫學科研培養計劃,學生離開課堂實踐實驗為主的科研活動。社會醫學課程包括環境勞動衛生學、預防醫學、法醫學、國際保健醫療學、醫療行政學及醫學英語。醫學英語主要目的是為本科生國外臨床研修奠定語言基礎、提供相關信息。臨床醫學課程包括腦外科學、老年科學、小兒科等19門臨床科目。臨床醫學的教學多采用傳授型教學模式結合以問題為主的PBL(problem-basedlearning)教學模式,注重培養學生的臨床思維能力。
除以上的必修課課程以外,學生需要完成2~3單位的選修科目課程。選修課程以特別講座的方式開設,以當下醫學前沿、學生高度關心的問題為主要內容開設34次特別講座,分成A-I為標記的9類話題小組,話題涉及范圍非常廣泛(如2013年開設的特別講座題目有:心血管外科中人工臟器的應用;救命救急醫療的最新前沿;死亡教育;多種職業協同作用的地區醫療等)。學生需要在9個不同的話題分組中任意選擇自己感興趣的6次講座,滿出勤獲2單位學分;選9次講座并滿出勤,獲得3單位學分。
2特點與啟示
2.1重視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的融合
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名古屋大學醫學教育注重通識教育,非常重視人文、社會科學知識在醫學教育中的滲透,著力培養學生的多種綜合能力。醫學人才培養過程中,加入人文社科教養課程和理工科教養等通識課程,增強了醫學本科生人文社會基本素養,培養溝通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基礎研討會課前指定討論題目,通過訓練學生利用圖書館查找、獲取信息,學習處理和總結信息,培養學生的信息素養和信息利用能力。特別是醫學入門課程,讓醫學專業的學生感受病人、感受醫生、感受醫院、感受社區醫療現狀,促使學生樹立將來作一個好醫生的追求目標,加強了職業價值觀和職業道德觀的教育。
醫學是以“人”為對象的專業性極強的行業,對從業人員職業素質和綜合素質要求高。目前,我國醫學教育體制從應試教育正向素質教育轉變,教育部制定了以培養具有良好思想品質和職業道德,較廣泛的人文、社會科學知識,較堅實的醫學基礎理論、臨床分析和思維能力,能解決一定臨床實際問題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為醫學教育目標[2],力求培養學生綜合素質。而名古屋大學在醫學人才綜合素質的培養過程中,開設自然科學與人文社會科學融合的全學教育課程的做法值得借鑒。
2.2實施多樣化教育模式
日本醫學教育方式多樣,努力充分帶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無論是基礎課程還是臨床課程,教學授課方式多樣化,內容靈活,并注重學生創造性思維和能力的培養。專題討論會或與講授相結合的PBL教學法注重培養臨床思維,強調實用性知識的傳授,激發學生主動攝取知識,同時鍛煉學生檢索文獻、邏輯推理、總結陳述、分析交流等多方面的能力。名古屋大學醫學部開設多角度的特別講座,以獲取學分吸引和鼓勵學生聆聽講座,促使學生了解當今醫療現狀及最新發展,理解社會醫療中醫生的作用和職責,觸及臨床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醫學倫理問題。這些專題講座擴寬了學生的知識面,利于開拓視野,激發學生多角度的思考。
而與日本學生相比,國內醫學本科生學習主動性不強,不善于思考和提出問題。課程安排和授課方式的單一,使我們的醫學本科生在考進醫學院校后容易孤立地看待各門課程。往往是備考階段死記硬背,強行記憶理論知識,而考試結束就忘記多半,導致理論知識和臨床實踐相脫鉤。我們應采用多種教學方式,改變學生被動接受的傳統學習方式,促使其主動學習,培養學生善于思考,大膽提出問題、分析問題的能力。
2.3重視本科生科研能力培養,提倡學生獨立思考
日本醫學院校十分重視培養本科生的科研能力,以必修課形式開設基礎醫學科研培養計劃,給本科生提供參與科研活動的機會,提高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如名古屋大學醫學部第三學年下半年停止所有其他課程,僅開設基礎醫學科研培養計劃一門課程。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與愛好,選擇導師及研究室,在導師的指導下,制定實驗計劃、進行實驗、總結實驗結果,并進行發表與答辯。該課程學生為主體,教師看重培養學生的科學思維、發現問題及積極解決問題的思考能力,并不注重最終實驗結果。另外,讓筆者深有感觸的是,教師在實驗指導過程別注重培養學生的嚴謹并細致的科研習慣,如實驗操作的規范化、嚴格要求實驗記錄等。
近年來,我國也在重視本科生科研能力的培養,但因多種原因,開展醫學本科生科研訓練計劃的學校并不多,提供給學生參與科研的機會很少[3]。多年的“探索性機能實驗教學”中筆者體會到,多數本科生動手能力強,對科研活動表現出很強的主動性。建議我國就教學內容進行適當改革,將本科生的科研訓練和教學緊密結合,給學生提供參與科研活動的條件,利于學生基礎知識的利用和鞏固,培養學生的獨立思考能力,利于培養具有發展潛力的人才。
2.4不斷完善課程建設,建立開放性管理平臺
名古屋大學醫學部獨立設置專門的教育教學委員會,該委員會由普通授課教師和學生組成,是在醫學教育教學過程中聽取學生意見的重要場所。委員會鼓勵學生經常思考醫學課程如何能學得更好,根據提出意見,委員會做到不斷發現問題,完善課程體系。另外,名古屋大學醫學部面向學生制定了詳細的課程導讀和課程安排介紹,并公開在學校網頁,六學年中的課程安排及要求一目了然。其中,課程導讀概括介紹了學生六年間每學年的課程、學分及升學年的必備條件。而課程安排介紹則更為詳細,條目清晰地介紹每學年所要學習的課程和安排的特別講座。課程安排介紹明確提出了課程學習內容、學生應達到的目標、成績評定方法、教科書及參考書籍或材料、負責教師、教學日歷等。
從讓學生充分了解、參與課程安排的教育教學管理模式不難看出,日本醫學教育充分體現了以學生為主體的教育,在明確教育目標的同時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讓學生真正做到了有準備的學習。
1.醫學成人教育專升本發展的需要。
醫學成人專升本教育是根據教育部教學管理和研究要面向21世紀,積極開展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精神,結合社會對專業人才需求的實際,開辦的一種教育教學模式。2002年,教育部和衛生部聯合頒發了《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要求成人醫學教育的對象必須是已經取得了相應的職業資格的在職從業醫療衛生人員,使成人“專升本”教育的對象發生了改變,培養模式是針對已有醫學專科學歷的在職人員,通過全國成人高考專升本入學考試,升入相關專業本科(專業可交叉),繼續學習,修業期滿,達到相應專業本科的培養目標,可獲得本科學歷。
2.醫學成人教育的自身特點要求。
成人“專升本”自身的特點體現在:①“專升本”學生已受過系統的大學專科教育;大都具備較為扎實的專業文化基礎,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欲望強烈。②“專升本”學生多為在職學習,有實際工作經驗,多數學生具備較強的學習能力、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和實踐能力。③學生專業背景各異,專業基礎參差不齊。而近年由于“專升本”招生中取消了專業限制,報考“專升本”時個人可以根據自身需求選擇所讀專業,這導致“專升本”在校學生中,有70%~80%學生專科所學專業與新學本科專業不同,這給教學活動實施帶來了較大困難。④由于課堂教學有效時間短,學習相對分散,工作經驗及社會閱歷的差異導致不同學生學習態度迥然不同,多數學生處于半工半讀狀態,工學矛盾尖銳,這已嚴重影響到成人“專升本”教育的整體質量,集中體現為創新意識較差,道德素質滑坡,團結精神較弱等方面。
3.新醫改和醫學模式轉變的需要。
2009年,新醫改相關政策明確提出改革現有醫學人才培養體制,加快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隨著衛生服務體系與醫學服務模式的變革,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人口老齡化趨勢等問題的出現,傳統醫學教育模式亟待轉變。近年來醫療衛生事業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
二、高校醫學成人教育專升本培養方案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1.以人的全面發展與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作為衡量人才培養水平的根本標準,培養具有創新精神的高素質應用型、復合型人才。
培養創造性人才,就是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讓學生學會創造性思維,使學生具有創造能力。
2.醫學成人教育專升本人才培養過程中要積極探索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
探索科學基礎、實踐能力和人文素養一體化發展的人才培養模式,以培養學生的能力為主線,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醫務專門人才。
3.進一步打破學科壁壘,拓寬專業口徑
統一設置公共基礎課程平臺,按照學科大類設置標準化的大類課程,構建統一的學科基礎課程平臺,設置靈活多樣、滿足市場需求的專業方向選修課程模塊。
4.進一步優化課程體系,加強實踐教學和教學方法改革。
不斷完善實踐教學體系,注重各個教學環節的合理配置和整體優化,處理好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的關系。積極開展以“學生為中心”和“自主學習”為主要內容的教育方式和教學方法改革,在重視知識傳授的基礎上,加強學生獲取知識、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
5.加強人文社會學科的課程建設
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醫德修養,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和人生觀。
三、我校醫學成人教育專升本人才培養方案的課程體系
1.課程結構。
①構建公共基礎、學科基礎、專業三個課程平臺,以達到“基礎扎實,專長突出”的要求。公共基礎課程平臺約占總學時數30%,學科基礎課程平臺約占總學時數30%,專業課程平臺約占總學時數40%。②課程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選修課開課數量原則上需超過應選課程數量的2倍。必修課占總學分(學時)比例約為80%,選修課20%。③設立理論、實踐,課外三個教學環節,以實現“實踐能力強、富有創新精神”的培養目標,三者的學分(學時)比例約為4∶2∶1,專升本業余學生一至四學期面授以外的時間結合工作崗位進行自學、見習,第五學期安排為實習時間。
2.公共基礎課程平臺。
公共基礎課程是向學生傳授自然和社會領域的帶有基本規律的知識和技能的課程,是對學生進行通識教育和素質教育的基本途徑。英語水平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是臨床醫師獲取信息、更新知識的基本手段。我院安排了三個學期共150余學時,旨在加強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要求學生達到英語三級水平,通過湖南省組織的學位英語考核才能授予學位,第四學期安排了專業英語,學習本專業外文專著、順利閱讀有關外文書刊的基礎知識。
3.學科基礎課程平臺。
依照基礎性、公共性和學術性原則設置學科基礎課(大類)平臺,要求具有完整規范的知識體系,能夠使學生獲得嚴格的學科基礎知識訓練。我們考慮到學生在專科階段已掌握系統解剖學知識,在專升本階段除復習系統解剖學內容外,主要學習局部解剖學內容,注意與臨床實際相聯系。醫學免疫學在闡明基本概念和基礎理論的同時,結合臨床,介紹自身免疫病、免疫缺陷病、移植免疫、腫瘤免疫等相關的臨床免疫學內容。
4.專業課程平臺。
專業課程平臺強調專業的前沿信息和專業發展的前瞻性,按照拓寬專業口徑與靈活設置專業方向相結合的原則,課程設置要突出專業特色,以增強學生就業的針對性。專業方向選修課程應模塊化、小型化和多樣化,以便學生自由靈活地選擇。為培養學生具有獨立操作、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適應未來醫學發展的需要,根據現代醫學科學發展、醫學模式的轉變及21世紀社會對醫學人才的新要求,對課程體系進行創新,增加了一系列選修課程如醫學心理學、全科醫學概論、社區保健、衛生法學、社區急救、老年醫學等課程。
5.實踐性教學環節。
加強和改革實踐教學,精選實踐內容提高學員臨床技能。我院考慮到成教學生在各自的崗位工作,由學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實習類別及實習醫院并報備到學院實習科。由于成教學生工學矛盾相當突出,如學生所服務的醫院師資學術水平高,可以在本單位實習,但需嚴格按實習手冊的要求填寫實習記錄和鑒定意見。
四、調整后的專升本培養方案與原方案的比較
專升本與本科培養目標一致,但在專業課設置上,專升本不能簡單照搬統招本科培養方案,也不能是簡單的本科減專科就是專升本。文獻檢索課程應由選修課調整為必修課,增加了科研設計、精神病學、法醫學、神經病學、社區保健學,全科醫學概論、醫學心理學、醫患溝通學、醫學倫理學和醫事法等選修課,如此調整后,專業課更能體現培養特色。調整后的培養方案課程門數必修課由22減至15門,增加了15門可選選修課,由學生根據自己工作需要選修5~7門,共計20~22門課,面授課時為總課時的三分之一,相應增加了學科基礎課的實驗學時。學生在校集中面授時間為20天左右,其余的時間為在崗結合工作自學。第一學期增加了人文素質課程,根據專升本學員的特點,以面授、網絡課堂、講座等形式開設醫學心理學、醫患溝通學、醫學倫理學等課程,實現人文社會科學與醫學科學的相互滲透,幫助學員樹立關愛患者、尊重生命的職業操守和團隊合作精神。第五學期為結合工作崗位的實習。
五、結語
房地產品牌的涵義
營銷學家科特勒認為,品牌(Brand)是一種名稱、術語、標記、符號或設計,或者它們的組合運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識某個銷售者或某群銷售者的產品或服務,并使之同競爭者的產品或服務區別開來。品牌的要點是銷售者向購買者長期提供的一組特定的特點、利益和服務,一個品牌能表達六層含義:產品的特性;產品的利益;產品提供者的價值觀;一定的文化特征;一定的個性;指明購買者或使用者。
國內學者普遍認為,品牌是包含商標在內的一系列傳遞產品特性、利益、顧客所接受的價值觀、文化特征、顧客所喜歡的個性等設計和活動的總和。品牌包括企業形象識別系統(CorporateIdentitySystem,CIS)與整體化營銷傳播活動,或者說,它包括了影響與創造識別企業與產品的一切因素。品牌是企業在與市場的長期相互作用中逐漸形成的相對穩定的獨特性質,市場對企業的認同、信任和接受程度是品牌價值的基礎。
目前,理論界對房地產品牌這一概念的內涵尚未形成統一的解釋。套用一般品牌定義,房地產品牌是指用以識別某個房地產企業提品的名稱、術語、符號、設計及其組合,以之與其他競爭者的產品相區別。這里所指的房地產產品,不僅限于住宅、商業物業、寫字樓等有形產品,也包括咨詢服務、物業管理等無形產品。房地產品牌的核心是房地產企業向顧客提供的一組特定的特點、利益和承諾。
房地產產品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品牌表現形式的多樣化。根據形式的差異及所有者的不同,通常將房地產品牌分為:產品品牌(或項目品牌)、企業品牌、服務品牌。三者有區別也有聯系:房地產企業總是通過提品與服務,形成自己的信譽和品牌;服務品牌、企業品牌是產品品牌的延伸,產品品牌的影響力會受到物業所處地域的限制,而服務品牌和企業品牌打破了地域空間的制約;強有力的企業品牌,又往往成為產品品牌、服務品牌的內在保障。因此,房地產品牌價值的形成與提升,是三者不斷融合、協調發展的過程。
交易成本與品牌功能
(一)交易成本
科斯(1937)認為,傳統的微觀經濟理論是不完全的,因為它只包括了生產和運輸成本,而忽略了為交易而搜尋、談判、簽約、履約的成本,這些成本統稱為交易成本,它們占用了很大份額的經濟資源。
交易成本是一種機會成本,其產生原因眾說紛紜。多數經濟學家認為,交易成本產生的主要原因有:經濟主體之間知識與經驗的差異,這種差異造成信息不對稱,人們在交易過程中不得不付出成本加以彌補;事件的不確定性,事情發生具有多種可能性,難以事前對交易費用進行精確計算;資源的稀缺性和私人利益的存在,這使交易雙方為了各自的利益,可能會利用信息優勢轉移風險,由此產生交易成本。
(二)信息不對稱市場中的補償工具
斯蒂格勒(1961)在其著作《信息經濟學》中指出,信息就像其他商品一樣,有自己的成本,獲取信息是要付出代價的。在信息不對稱的市場中,絕大多數的交易成本是由買方承擔的,這就使得買方有降低所承擔交易費用的要求,實現的途徑就是以更低的成本獲得產品信息。對于賣方而言,告知買方的有效產品信息即是主動承擔部分交易成本,賣方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消費者的青睞和重復購買。
讓渡價值理論認為,顧客將從為其提供最高價值的企業那里購買產品。這意味著企業既可以從產品、服務方面來提高顧客享受的總價值,也可以從減少顧客在購買或使用產品時所投入的貨幣、時間、精力來提高顧客享受的總價值(見圖1)。這些貨幣、時間、精力就是顧客為了獲得決策信息而不得不投入的成本,通常稱之為信息成本。
品牌作為重要的營銷工具,它包含有產品品質及產品提供者的多重信息,而這些信息是顧客能夠以較低的成本獲得的,并且品牌影響經過反復強化能夠形成消費習慣。周云等認為,品牌通過釋義信息替代交易成本,減少了交易風險,增加了消費者剩余,或增加了消費者讓渡價值,于是,品牌作為經營要素參與了經營活動的循環過程。
(一)房地產品牌與土地市場
土地是城市存在和發展的基礎,是城市最具增值潛力和最容易被政府控制的稀缺資源。在我國城市經營中,土地是最重要的經營要素,許多地方政府甚至將土地經營作為城市經營的唯一形式。對于房地產企業而言,強勢品牌彰顯其在資金、技術、開發經驗及資源整合等方面的優勢,自然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青睞,增加以優惠條件獲取土地使用權機會,這也體現了交易成本分攤的公平性。有些地方政府在招商中,甚至置國家相關規定于不顧,對強勢品牌企業采取“零地價”政策,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品牌在房地產企業進行土地低成本擴張中的重要作用。
(二)房地產品牌與商品房市場
在我國當前的房地產市場中,購房者對商品房的隱蔽工程質量、房價走勢、真實銷售情況、前期物業管理水平、開發商信譽等重要信息知之甚少,在購買預售商品房時,信息不對稱情況尤為突出。購房者為了購得理想的商品房,就必須加大對相關信息的搜索成本,從而降低顧客讓渡價值。這對于提供優質產品的開發企業而言,并非好事,為了讓購房者了解更多的信息而不得不花費高昂的廣告宣傳費用,并拉長銷售周期。
房地產品牌投入的前提是企業是注重長遠利益的,那么,這種由品牌而還原出來的信息就是可信的,任何有損品牌形象的行為都會降低消費者對該品牌的評價,從而有損企業的長遠利益。基于這樣的認識,購房者傾向于接受房地產品牌所傳達的有關特定房屋質量及服務水平的信息。于是,有可能通過品牌營銷減少信息不充分對交易的不利影響,降低交易結果的不確定性。也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良好的品牌形象是房地產企業的無形資產,它能為開發商增加收益。房地產品牌在住宅市場中的作用見圖2。
(三)房地產品牌與信貸市場
信貸配給(creditrationing)是信貸市場上存在的一種典型現象。經濟學家普遍認為,即使沒有政府干預,由于非對稱信息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行為的存在,信貸配給仍然作為一種長期均衡現象存在。銀行(放款人)的期望收益取決于貸款利率和借款人的還款概率,因此,銀行不僅關心利率水平,而且關心貸款的風險。因此,在貸前、貸中和貸后,銀行要分別付出了篩選、監督、審查等交易成本。雖然在經濟轉軌時期,銀企之間信貸交易的不確定性較大,銀行有發放擔保貸款的偏好。但也應注意到,房地產品牌的信息傳遞功能對銀行而言,等于是企業在申請貸款時主動向銀行交納自己的篩選成本。而且,房地產企業貸中、貸后的任何違約行為都可能使長期、大量的品牌投入變為“沉沒成本”,從而大大提高了企業的違約成本。這使得銀行降低監督和審查成本成為可能。對于房地產企業而言,貸款審批程序的簡化和時間的節約,意味著融資成本的降低。
(四)房地產品牌與建筑、建材市場
房地產開發企業通常以招標方式選擇合適的承包商和供應商。由于投標過程需要花費承包商、供應商許多時間和不少的人力、財力,所以如果他們認為成功的機會不大,則很少參與投標。房地產企業品牌所傳遞的信息,可以幫助他們以相對較低的成本決定是否參與競標以及如何進行投標的準備工作。另外,不可忽視品牌與成本優勢的關系。除了賺取利潤外,提升企業形象常常也是承包商與供應商參與工程投標的動機。為了提升自身的知名度和品牌形象,承包商與供應商傾向于主動降低利潤指標以增加與強勢品牌房地產企業的合作機會,并且此類房地產企業的建設規模通常較大,這也為承包商、供應商帶來規模效益。
結論
為了給本文的分析奠定基礎,本文將首先明確公司與工廠的管理整合建設的內涵。公司與工廠的管理整合建設是對公司管理部門和作為生產部門的工廠之間的管理活動進行整合的過程。這種整合是一種有機整合,構建起公司管理部門和工廠之間的橋梁,形成兩者之間的互動機制,并不斷地根據企業面臨的市場環境,調整兩者之間的互動機制是這一整合過程的基本要求。現代公司治理的一項重要工具是產權。所謂產權的本質內涵在于對特定財產所具有的權利。產權包括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和使用權等內容,對產權所有者能夠產生重大的激勵功能并就此影響到企業的經營效率。對于公司和工廠的管理整合建設過程而言,理順兩者之間的產權關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現代企業制度之下,所有權和經營權相互分離,公司的管理者往往并不是公司的實際所有者,這種委托問題的產生直接導致了公司的經營者可能存在機會主義傾向,在管理部門這表現為企業經營目標的扭曲和管理部門的擴大,在工廠當中則可能表現為經營成本難以遏制的現象。
2廠辦收益權的差異要求戰略目標協調
2.1廠辦戰略目標的相互銜接
廠辦之間在收益權方面存在差異,生產組織以工業增加值實現其收益,管理組織以自身掌握資源的多少獲得收益。公司當中的非生產性部門應當和工廠之間共同建立起相互協調的經營戰略目標。企業的經營戰略是企業對自身的經營和發展方向的一種總體性安排。這種總體性安排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主要依靠企業自身根據市場結構、供求關系和成本結構等因素制定。工廠的經營戰略應當從屬于公司的經營戰略當中,并且服務于公司的整體性經營戰略部署。但是工廠和公司之間在運作模式、流程和目標等方面天然存在著種種差別,兩者的經營戰略必然具有一定的差異性,同時又在最終結果上具有一致性。在公司與工廠之間的管理整合的建構過程當中應當首先實現經營戰略方面的相互協調。公司管理機構應當首先根據市場供求狀況,分析信息作出產品生產的數量、質量和種類等方面的決策,而企業的生產組織———工廠,應當根據公司內的市場部門的規劃選擇節約成本的要素投入方式,從而共同服務于企業的利潤最大化目標。
2.2整體戰略目標在廠辦之間的分解和落實
企業整體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為了實現利潤最大化的目的,企業應當通過調整自身的產量、價格和產品的品質以不斷降低成本并擴大自身的收益。在企業經營過程當中,產品的價格、產量等決策往往由公司管理部門做出,而企業的產品成本和品質的改變主要由企業生產組織完成,兩者存在著一定的分離性。為了協調不同部門之間的關系,實現企業利潤的最大化企業應當首先針對不同的部門的實際情況,分別作出經營戰略。企業管理部門應當立足于市場變動情況做出自身的經營規劃。具體而言公司管理部門應當著重收集市場變動方面的信息,對消費者的價格變動反應程度、價格自身的變動走向和外部可進入資本的活動狀況進行分析和研判。對市場變動趨勢做出正確的分析是企業管理部門應當完成的核心戰略任務。對于肩負生產任務的工廠而言,應當在上級市場部門對市場變動趨勢的分析和研究的基礎之上安排生產對象和生產數量。產品的類型、核心功能和附加功能都是生產對象選取過程當中所應當包含的內容。工廠的戰略目標應當主要集中在產品的生產成本的控制方面。在企業管理的實踐當中,市場容量和產品投放量等指標往往會得到市場部門的分析和研究,這決定了工廠應當根據上級部門的規劃和安排,以既定產量目標的基礎之上實現企業的生產成本最小化為自己的戰略任務。不同于在既定的生產投入資金限制之下實現產量最大化的生產目標,既定生產數量要求之下的企業成本最優控制方法要求企業著重調整要素的使用數量,實現勞動力、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其他生產資料的有效配置,降低單位產品所消耗的生產成本是工廠經營戰略的核心。
3清晰的工作流程有助于降低交易費用
工作流程的本質是信息和資源的流向和流量,并且以企業的工作步驟和環節作為表現形式。交易費用就產生于這一過程當中,并且以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的機會主義行為、有限理性缺陷和風險、不確定性因素作為其表現形式。只有通過工作流程的明晰化才能使管理活動實現權責明確,降低敗德行為發生的可能性,從而實現交易費用的降低。在公司和工廠的二級管理系統的構建過程當中,應當明確針對市場的公司管理部門的決策地位,同時明確工廠節約成本為目標的經營目的。企業應當規劃好自身的工作流程,并根據工作流程選定合理的工作崗位和人員配置結構。公司和工廠之間的管理整合建設,在工作流程方面,所需要集中解決的問題主要是公司管理部門和作為生產組織的工廠之間的信息和資源傳遞流向、任務交接準則和協調機制如何構建。
3.1管理部門應當著重降低風險和不確定性
在一個經營管理周期,公司管理部門應當首先接受并分析市場需求信息,并且在市場部門內部制定公司經營戰略目標,決定產品投放計劃,并且將產品的性能、數量等要求準確無誤的傳遞給工廠。工廠作為企業的生產主體,在此時應當根據公司管理部門傳遞的信息制定自己的生產計劃并且安排生產。在生產過程完成之后,產品應當作為物質資源向公司管理部門進行移交。工廠由于在生產過程當中需要遵循特定的技術規范,各種要素的最優組合在短時間內不容易被改變,因此應當將生產過程當中所依賴的技術信息及時的向管理部門加以傳遞,保證管理部門能夠及時有效的對生產經營目標和產品價格進行調整,在必要時進行生產技術革新換代的決定。在電子信息技術廣泛普及的情況下,生產技術更新換代的速度大大加快,這就更要求企業根據市場需求的變化調整自身的生產技術構成。對生產部門和管理部門應當進行有效的協調。公司管理部門作為一個整體存在內在的工作聯系,應當形成一種相互制約監督的機制。對于管理部門和工廠之間的存在的矛盾沖突,企業管理人員應當主要將精力集中在協調方面。
3.2根據組織行為規律降低機會主義現象發生的概率
應當根據企業的工作流程設立與之相配合的工作崗位。工廠的崗位設置相對簡單,主要根據生產要素投入的技術關系設置職位并選用人員,但是管理部門卻具有自身獨特的運行規律。工作成果不能由價格機制進行評判的管理部門,并不會追求利潤最大化,因此不會追求最大的收益,并通過自身工作效率的提升降低自己的成本。脫離于市場機制的管理部門往往以獲得更多的資源作為自己經營和發展的核心目標。獲得資源的方式主要是擴大所在部門的編制,在各個部門之間互相制造工作以體現所在部門工作的重要性,所有的官僚機構事實上都存在著這種過度擴張的內在沖動。為了通過工作流程設計控制企業內部的管理機構的擴張,企業管理者應當著重關注公司管理部門內部的工作流程,尤其是在公司管理部門內部形成封閉式回路的工作內容,減少管理部門內部出現相互推諉或相互制造工作的問題。管理部門過度膨脹最直觀的表現就是管理職能的重疊。當多個部門共同完成同一項任務時,很可能存在權責不分的問題,最終帶來管理的混亂和低效。這事實上需要管理人員著重規范任務的交接標準,模糊的交接標準是工作責任相互推諉的溫床。
4采用差異化考核方法控制交易成本
1.1課程教學模式設計不夠合理
目前很多高職院校《成本會計》課程的教學模式仍然以教師為主題,將重點仍然放在理論知識的傳授上,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脫離。教師側重于讓學生掌握經驗,學會模仿;而不是采取探索式教學,讓學生在課堂上從案例中歸納到理論層面;學生在課堂上只是被動地接受知識,這樣扼殺了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
1.2教學內容的選取與設計不夠科學
目前成本會計課程的教學內容側重于對成本核算流程和方法的講解,不同知識點的方法、公式多,又比較相似,讓學生容易記混淆。不同知識點的教學內容相互割裂,不容易讓學生將知識點串聯起來。
1.3使用的教學方法陳舊、老套
《成本會計》目前的教學方法仍然采取填鴨式講授法教學,教師滿足于讓學生依樣畫葫蘆學會編制和計算成本表格,學生對原始憑證的記錄和流轉程序以及數據之間的來龍去脈,表間的結轉關系無法有一個直觀了解,對實際中的成本核算流程缺乏感性認識。
1.4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相互脫節
目前大多數高職院校開設了成本會計的實訓課程,但由于實訓課程是在成本會計理論課程結束后集中進行,而且主要是以校內模擬仿真實訓為主,讓學生通過成本會計核算軟件來進行實訓,學生很難區分生產工序和生產步驟,也不容易理解生產中原材料的投料方式和在產品轉移方式,從而影響學生理解和掌握分步法等的計算。成本會計實訓課時較少,學生要在有限的課時里完成大量的成本會計仿真實訓。面對不同成本核算對象的多個料、工、費項目,需要通過不同的成本核算表格以及不同的成本歸集、分配和結轉程序,學生只能望洋興嘆,滿足于能按時對照實訓答案完成實訓,導致學生的賬證意識模糊,不能很好地將費用分配結果與記賬憑證對應;也不能很好地掌握成本計算單和相關成本賬簿之間的結轉對應關系;更無法對實際成本核算工作流程形成較全面的感性認識,對成本管理,成本控制等職能的訓練更是缺失。綜上,筆者試圖通過《成本會計》“教學做一體化”的教學改革探索與實踐,嘗試重組課程內容,將按照成本核算工作過程與步驟展開的課堂理論知識串聯起來,使缺乏實踐經驗的高職生在仿真實訓環境中學習理論知識,提升學生的綜合應用與分析能力。
2《成本會計》課程“教學做一體化”模式改革的思路
2.1改革教學內容
在教學中,依據成本會計崗位及其工作過程的特點,結合會計從業資格證和助理會計師職業資格考試的具體要求,將《成本會計》學習領域的教學內容優化整合,合理創設六大學習情境:費用要素的歸集與分配、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分類法和定額法。根據由簡單到復雜的學習規律,按照從單項到綜合的方式排列六大學習情境,教學內容既相互獨立又層層遞進。再將學習情境根據工作任務分解成若干項目,并根據每項工作任務,設計教學案例和單元實訓。積極注意調查學生的反饋,并對教學內容進行調整改進。
2.2改革教學方法
在教學中應改變傳統的“以教師為主導”的灌輸式教學方法,根據不同的教學項目,結合學生特點以及教學條件,機動靈活地運用比如模擬仿真教學法、邊講邊練教學法、案例式教學法、技能競賽教學法等多種教學方法,將教學內容與企業實務有機結合。比如,在講授職工薪酬的歸集與分配方法時,鑒于學生在《財務會計》課程中已學習過有關內容,筆者在課堂上采用模擬仿真教學法,先給學生用掛圖展示職工薪酬核算的業務處理流程,然后將學生分為幾個成本核算項目小組,直接給出仿真模擬企業的職工工資憑條、職工薪酬匯總表、計提五險一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匯總表等原始憑證,要求學生自己為企業編制企業職工薪酬分配表。學生根據下達的工作任務,查閱相關資料(主要是教材),按照崗位進行核算,完成相關成本單的計算,同時完成相關賬務處理。
2.3實現“教學做一體化”教學
在成本會計“教學做一體化”的教學中,合理分配理論教學與實訓教學的課時比例,適當增加實訓課程的教學時間,并在教學實施中將理論教學與實訓教學緊密結合,變學生的被動式學習為主動式學習,增強學生的主動學習能力。大量采用案例式教學和邊講邊練教學法,模仿企業的會計核算環境,給學生分配相應的成本會計核算角色,布置成本核算任務,使學生能夠積極主動地投入課堂,相互討論,進而完成任務。在教學中,教師還要大力加強實踐教學,以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鑒于成本會計屬于內部會計,設計企業的商業機密較多,學生很難找到在企業實習的機會,成本會計實踐教學只能以校內實訓為主。在成本會計實踐教學的設計上,參照成本會計崗位的職業資格標準,設計三個層面的實訓。
(1)“單項手工實訓”。
根據成本會計不同的費用要素的歸集與分配核算任務,設計單元實訓任務,分發記賬憑證和成本費用賬頁,教師在講授完理論教學內容后,在課堂上要求學生隨堂進行單項實訓。
(2)“綜合手工實訓”。
將三個基本的成本核算方法———品種法、分批法、分步法和兩個輔助成本核算方法———分類法、定額法重組在一起進行實踐教學。按“建賬—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簿—編制成本會計報表”的成本核算工作過程組織教學,使學生對整個成本核算流程和賬證表之間的對應關系有一個完整、清晰的理解和掌握。
(3)“企業模擬仿真實訓”。
“企業模擬仿真實訓”通過成本會計教學實訓軟件來進行成本核算電算化實訓。在學生實訓過程中,教師要按照成本會計崗位職責將學生分成組,分階段規定實訓任務,對學生進行輪崗實訓,并分階段檢查學生的實訓效果,解答學生在實訓過程中的疑難問題。除此以外,教師在教學中還要注意開發高水平的成本會計多媒體輔助教學課件。在研發教學課件時要突出各成本核算流程的整體性,對成本核算流程可設計一些動畫,以增強趣味性;并鼓勵和引導學生通過Excel軟件設計成本核算計算模板;利用班級QQ群以及微信等現代通信設施與學生在課下保持聯系,增進師生互動。
3成本會計“教學做一體化”教學改革實施的效果
筆者在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會計與審計專業2011級、2012級學生的成本會計教學中實施了接近2年的成本會計“教學做一體化”教學改革,根據學生的學情和課堂實踐效果的反饋,筆者重新構建了成本會計教學內容,設計了能較全面地反映學生理論知識水平與實踐操作能力的綜合考核評價體系;撰寫了成本會計課程教學標準;制作了精美的PPT教學課件;并對所有成本會計學習情境編制了Excel成本核算模板;編寫了一套比較實用的成本會計實務教材與習題冊,該教材在使用中獲得了學生的好評。成本會計“教學做一體化”教學改革也提高了教師的執教水平和學生的技能。2013年和2014年,筆者連續兩年擔任指導教師,帶領湖北生物科技職業學院2011級和2012級會計與審計專業的各四名學生參加湖北省教育廳主辦的湖北省高等職業院校會計技能大賽,在2013年,生科代表隊在大賽中榮獲團體二等獎,并榮獲成本崗位二等獎;在2014年,生科代表隊在大賽中榮獲總分第二,團體一等獎的好成績,筆者也在該次大賽中榮獲優秀教師指導獎。
4成本會計“教學做一體化”教學改革實施的問題
關鍵詞:人本主義課程與教學論;語文教學
20世紀五六十年代興起于美國的人本主義心理學主張從人的直接經驗和內部感受來了解人的心理,強調人的本性、尊嚴、理想和興趣,認為人的自我實現和為了實現目標而進行的創造才是人的行為的決定因素。人本主義課程與教學論,是以人本主義心理學為基礎,在批判結構主義課程與教學論存在的嚴重問題中,逐步發展起來的,最著名的代表人物是馬斯洛和羅杰斯。
一.人本主義課程與教學論的主要觀點
(一)教育的目的在于滿足學生的需要,培養“完整人”。
人本主義提出,教育的目的是培養人格健全、和諧發展和獲得自由的“完整人(whole man)”。這樣的“完整人”,首先是多種多樣的潛能得以發揮,表現為各個層次的需要得以和諧實現;其次是情意發展與認知發展的和諧統一。唯有借助于情意教育和認知教育的統一,整體人格成長才有可能,他們還認為情意是行為和智慧的基礎。因此,人本主義者要求將教學內容與方法植根于情意的“土壤”之中。
(二)課程的設置與“整合”著眼于整體人格的發展。
為了實現認知教育與情意教育的統一,實現兒童人格的整體發展,人本主義者設立了并行課程,包括學術性課程、社會體驗課程和自我實現課程。進而,一種人本主義的并行課程與教學整合模式也應運而生,它由知識課程、情意課程和體驗整合課程有機結合而成。設立這種課程的意圖是:教師不僅要傳授知識和技術,而且要為個體的人格解放與發展提供經驗,幫助兒童的人格成長及其自律性的建立。在上述并行課程的基礎上,人本主義的學校課程還體現出知識、情意與體驗整合的特點,與當代小學語文教學的三維目標切合。
(三)教學的過程主張意義學習和自發的經驗學習。
羅杰斯認為,意義學習是指一種使個體的行為、態度、個性以及在未來選擇行動方針時發生重大變化的學習,提倡對知識的靈活理解,而不是消極地接受。在這種學習中,要求學生能在相當大的范圍內自行選擇學習材料,自行安排適合自己的情境,提出自己的問題,確定自己的學習進程,關心自己的學習結果。此外,羅杰斯還用“自發的經驗學習”來描述他所提倡的這種學習類型。其特征是:(1)它使整個人沉浸于學習之中——軀體的、情緒的和心智的。(2)教學的方向來自學生。(3)它產生學生不同的行為和態度。(4)根據學習者而不是根據教師的學習活動做出評價。
(四)教學的目標在于促進學生學會學習并增強其適應性。
羅杰斯主張教學的目標應該是促進變化、改善學習。變化是確立教學目標的根據,而對這種變化的適應取決于學習過程,而非靜態的知識。所以,應該把學生培養成“學會如何學習的人”,“學會如何適應變化的人”,從而成為能順應社會要求,充分發揮作用的人。為實現該目標,羅杰斯還提出了一種新的教學方法——非指導性教學。它鼓勵學生充分自信,從而使學生產生能超越自己的思想,開發出自己的潛在能力,最終達到學會學習、完善個性的教育目的。
(五)教學效果的檢驗倡導學生的自我評價。
人在一生中伴隨著各種各樣的外部評價,它們左右著人們的行為和成長方向。在教學過程中,人本主義者對這種外部評價模式持反對態度,倡導學生的自我評價。羅杰斯認為學生是處在學習過程中的人,只有他自己才能清楚地知道自己是否已做出了最大的努力,才能發現哪些方面失敗了,哪些方面碩果累累。自我評價在學生的學習活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這種作用的本質就是使學生為自己的學習承擔責任,因而能使學生更加主動,使學習活動更加有效和更加持久。
二.人本主義課程與教學論對小學語文教學的啟示
(一)構建大語文觀,實現學生的“全面發展”。
《小學語文新課程標準》指出:“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是語文課程的基本特點。”工具性是指語文知識實踐于現實,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如閱讀、交際、寫作表達等。人文性是指語文課程蘊藏的人文精神,它觸及學生的情感世界,可以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感和社會道德品質,逐步形成積極的人生態度和價值觀,提高文化品位和審美情趣。傳統的語文教學,過分強調工具性而忽視人文性,導致學生知識發展與情意發展的失調,出現了“高分低能”的畸形現象。因此只有構建起學生情意知行相統一的“大語文觀”,才能實現學生德、智、體、美的全面發展,培養出“完整人”。
構建大語文觀,首先要建立起開放而有活力的課程,拓寬語文教育的視野,重視課程的自我調整和發展,適應不同水平學生的需要;其次是重視學生語文素養的全面形成,學會積累和運用語言文字,促進情感世界的健康成長;關注學生學習成長的可持續性,為學生的終身發展奠定良好基礎。
(二)倡導合作探究,促進學生的自由發展。
羅杰斯“以人為中心”的理論是人本主義心理學教育觀的核心和基礎。他認為教育的中心不是教師,不是教育機構,不是教育體制,而是人,是學生。他關注人的整體發展,尤其是人的“內心生活”,即人的情感、精神和價值觀念的發展,認為真正有效的教育是幫助學生發展積極的自我意識,促進學習和個人潛力的充分發揮,因而使他們成為“功能充分發揮”的人。人人都有創造性,至少有創造性潛能,人應該主動地發展這些潛能,人生的最高追求是“自由創造”“自我實現”,教育目的應遠遠超越單純的知識傳授和智力的培養。羅杰斯倡導的“非指導性”理論及自由學習理論,打破了傳統的以教師為中心的教育思想,讓學生自由自主地學習,培養學生學會學習的能力,進而達到“授之以漁”的教育目的。
語文教學必須堅持“自我實現”“以人為本”。一方面,讓學生盡可能多地直接接觸語文材料,在大量的語文實踐中掌握運用語文的規律。這種語文材料既包括系統的已有經驗,又包含現實生活中的語文資源。另一方面,為學生創設良好的自主學習情境,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愛護學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發學生的主動意識和進取精神。大力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讓學生成為學習和發展的主體,在合作交流中逐步改善學習的方法,促進學生的自由發展。
(三)鼓勵自我評價,滿足學生自我實現需要。
人本主義的課程評價觀主張課程評價的目的不只是檢查學生學到了多少知識,而是要進一步使學生學會如何反思自己的學習過程、如何改進自己的學習,因此應該由學生對自由選擇的學習結果進行自我評價。
小學語文作文評價可以集中體現自我評價的有效性。將評價的主體由老師轉向學生,讓學生在自由寫作的基礎上進行自我評價、相互評價,發現他人的長處,彌補自己的不足;將結論性評價轉向過程性評價,關注學生搜集、整理、加工材料的過程,讓學生在這一過程中學會語文知識的實踐和運用,展現自己多方面能力,同時收獲自我實現的需要。
總之,成功的教育不在于教給學生多少語文知識,而在于能否啟迪學生從知識學習中獲得個人意義,培養健全人格。在小學語文教學中,以人本主義學習理論為基礎的課程是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提倡學會學習、倡導有意義學習的課程。它注重弘揚情感等非智力因素的動力功能,以充分發揮學生的潛能和積極的自我觀念、價值觀和態度體系為己任,建立多種評價系統,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主動性和創造性,讓每一個學生都能體會到成功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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