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論文8篇

時間:2023-03-22 17: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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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政治論文

篇1

【摘要題】民主與法制

【英文摘要】Theprincipal-agentproblemexistsobjectivelyintherepresentativedemocracyjustasintheeconomicactivities.Agentresortstotheopportunismbehaviorseekingselfbenefitsbecauseofincompatibleincentive,asymmetricinformation,inconsistencyofpowerandaccountability,itoccurssuchproblemsasthepoweralienation,corruption,inefficiency,internalcontrolandsoon,whichinfringingupontheprincipal''''sbenefits.Therefore,it''''semphasizedthatcarryonagoodconstitutionarrangement,instituteaperfectmechanismofincentive,constraintandcommunication,properlycombinerepresentativedemocracywithdirectdemocracyaretheeffectivelyreformingmeasures.

【關鍵詞】委托—關系/直接民主/代議民主/政治改革/principal-agenttheory/directdemocracy/representativedemocracy/politicalreform

【正文】

[中圖分類號]D03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8-2999(2002)06-0728-06

委托—關系在經濟領域中廣泛存在著。不論出于何種原因,只要所有者不能親自經營企業,而是將企業委托給他人代為控制和經營,委托—關系就形成了。西方經濟學中的委托—模型描述了一種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交易關系,委托人(股東和作為其代表的董事會)購買的是人(經理)的服務與管理才能,但由于人具體管理著企業,掌握著比委托人更多的信息,從而有條件憑借這個優勢來獲得更多的私人利益,由此造成委托人的損失。因此,委托—關系的理想設計與實際結果之間總是存在著某種差距,此即所謂的“成本”。為了更好地追求和維護自身利益,委托人就必須對經營者一方面進行有效的激勵,使之更好地為企業服務,充分發揮其作用,以產生高額利潤;另一方面進行必要的監控,來監督和制約人,盡量降低因經營者行為扭曲而給企業造成的浪費性支出和效率損失。這就是委托—關系的本質。這種關系在人類生活的其他領域同樣存在,特別是與政治活動中的代議民主制有許多相通之處。

一、代議民主與直接民主

民主政治模式包括三個基本要素:通過普選確定執政者;一個擁有重大權力的議會;獨立的法官對權力系統的監督[1](第7頁)。而在民的民主主義思想的確立,是近現代民主政治實踐的必要前提。

從斯賓諾莎開始,經過洛克到盧梭全面地確立了在民的理論,這是近代西方民主理論的核心。根據盧梭的設想,人民訂立契約建立國家,人民便是國家權力的主人。盡管盧梭關于國家起源的契約論有一定局限性,但他第一次提出了徹底的人民思想,具有巨大的歷史進步意義。在民思想的確立,徹底了君權神授、在君的專制傳統,使民主政治的發展成為可能。但是,在政治實踐中,國家的擁有者——全體人民——不可能全部親自地參與管理國家具體事務,而是將這種管理和統治的權力交給一個特殊的機構——政府,這樣就出現了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委托—關系。

與經濟領域中的股份制公司類似,對民主政治中的委托—關系也可以從國家所有權和管理權兩方面進行分析。民主政治分為直接民主與間接(代議)民主兩種。在直接民主制中,全體人民直接決定與管理國家事務,故不存在委托—關系。在代議民主制中,人民直接通過政治選舉和全民公決等形式決定國家大事,不存在國家所有權上的委托—關系;而在對國家具體事務的處理上,則是由人民委托經選舉產生的議會和其他政府機關負責,形成國家管理權上的委托—關系,此時人民是所有者,政府是人。

對于民主政治中的委托—關系,需要作以下幾點說明:

1.關于委托人和人。委托人是所有者,根據利益分析,應當擁有剩余索取權。在國家這個政治組織中,人民擁有國家,即取得了國家的所有權,這是毋庸置疑的。而人受人民的委托,對國家和社會事務進行管理,目的是增進社會公共利益,實現人民(所有者)的剩余索取權。所以,在現代政治實踐中已經形成共識:人民是國家的主人,人民作為委托人把國家管理的具體權力委托給政府;政府代表人民對國家進行治理,成為人民的人,政府官員就是人民的公仆。

2.關于委托—關系中的權力。政府官員是接受人民委托的公仆,并不享有特權,他們行使職權的過程只不過是在履行向人民承擔的義務。根據盧梭的看法,人民不可轉讓,因為體現人民的意志,是公意的運用,是集體的生命,因而人民委托給政府的只是一種管理權。正是在這個層次上,可以說民主政治中委托—關系的直接后果是造成了國家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離,這種分離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增進公共利益,實現民主。

3.關于代議民主制。代議民主制,反映了人民與政府之間的委托—關系,它不同于中世紀關于國王是人民的代表或者受委托者的虛構概念,而是一個現實的概念。代議民主制是一種間接民主形式,盡管它在現代政治生活中被廣為采用,也與民主的根本原則不相抵觸,但由于其中委托—關系的存在,因而也有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

從人類政治的歷史發展來看,古代大民主是“直接”的民主,傾向于讓所有的公民都參與政務的決定與管理,是不存在委托—關系的。但隨著疆域與人口的增加,直接民主在技術上遇到了無法逾越的瓶頸限制。因此,代議制理論在17世紀開始發展起來。在代議制政體中,作為國家主人的全體人民具體化為一個個選民,他們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投票,決定重大事項,產生政府官員,并由政府官員代表自己管理國家事務。這樣,民主政治中的委托—關系就不可避免地出現了。

代議民主制是現實中最常用的政治制度,但從理想的狀態而言,直接民主制無疑是實現民主的最佳形式。代議民主制盡管也是一種民主制度,卻是對民主妥協的結果。這樣,一方面,理想的民主形式是直接民主制,而代議民主不管是代表全體還是多數,都不是理想狀態的民主形式;另一方面,在現代政治生活中,直接民主制卻很難實行,實踐中盛行的絕大多數都是以委托—關系為基礎的代議民主。而且,從人類政治實踐來看,從直接民主制向代議民主制的過渡是符合歷史發展規律的。

一般來說,直接民主制是指公民親自參與國家立法、決定和管理國家事務的制度。直接民主制之所以被推崇、被認為是真正的民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每一個公民都能自由地表達自己的意志,而不是交由別人代勞;公民通過親自參與來影響和決定國家活動,無論是在精神上、還是在行動上,他都是自由的。盧梭就堅決反對代議制,主張直接民主制,他認為:“正如是不能轉讓的,同理,也是不能代表的;在本質上是由公意所構成的,而意志又是絕不可以代表的;它只能是同一個意志,或者是另一個意志,而絕不能有什么中間的東西”[2](第125頁)。公民通過直接參與公共事務的討論和決策,保護了個人利益,保證政府為公民服務,使每個人在政治上成為自己的主人。斯賓諾莎也認為:“天意賦于每個人以自由”,“任何人不應別人讓他怎么樣就怎么樣,他是他自己的自由權的監護人”[3](第16頁),每個人應當是“他自己的思想的主人”[3](第271頁)。個人作為社會組成的基本單位,有自己的利益,而個人永遠是自身利益的惟一判斷者,他人不可能代替其進行價值判斷。

然而,受現實條件的制約,直接民主制往往不能實行,取而代之的是代議民主制。喬•薩托利也指出:“以個人參與為基礎的民主只在一定條件下才是可能的;而相應的是,如果這些條件不存在,那么代議制民主就是唯一可能的形式”[4](第318頁)。直接民主制的現實障礙有如下幾點:

1.外部條件的制約。有學者指出:“由于近、現代國家一般領土較大,人口較多,采用直接民主制困難重重”[5](第17頁)。無疑,交通、通訊、社會關系等客觀條件的制約是極為關鍵的。在當今世界,還沒有哪個國家能完全克服這些條件的限制,創造出適合直接民主制的可能的環境條件。

2.公民素質的制約。公民素質是一種綜合的東西,它與文化、意識、宗教以及社會生產力都息息相關。惟有公民素質達到了相當高度,從公民個人出發,有了表達意志的愿望與能力,有了相對正確的價值判斷標準,才有可能實施直接民主制,而現實中缺乏的正是良好的公民素質。

3.泛政治化效應的制約。既然由人民自己行使權力,那么人民就必須經常性地參與政治活動。在直接民主觀念中存在一種“你若不主動行使權力,別人便代你而行,因而變成騎在你頭上指揮;或者別人有統治你的自由,你就沒有不被統治的自由”的想法,于是政治生活籠罩一切,人民必須高度參與各種各樣的政治活動。這個弱點導致直接民主制有其難以被人接受的一面,當人民知識水平較低時更是如此。

4.操作制度上的缺乏。盡管空想家、革命家做了種種努力,但是仍然不能說人們對直接民主制有了一致的、明確的設想。大多數對于“真正”的民主的假想都近似于烏托邦,即使是極力反對代議制的盧梭,也不得不承認:“就民主制這個名詞的嚴格意義而言,真正的民主制從來就不曾有過,而且永遠也不會有。多數人統治而少數人被統治,那是違反自然的秩序的”[2](第88頁)。缺乏實施藍圖的直接民主制,尚沒有一條現實可行的道路。

所以,在現實中,代議民主制就成了必然選擇。正如羅伯特•達爾指出:“沒有代議制度,民眾有效參與大規模的政府是不可能的。即使代議思想的根源是不民主的,我們也沒有必要感到奇怪,為什么在十八世紀后半葉,當民治政府的擁護者認識到代議可以同整個國家大規模民主過程相聯結起來時,他們把這個驚人的新結合看成是歷史上最大的政治創造之一”[6](第9頁)。列寧也說:“擺脫議會制的出路,當然不在于廢除代議機構和選舉制,而在于把代議機構由清談館變為工作機構”[7](第210頁)。代議民主制通過內在的委托—機制,相對集中民意,縮小公民直接參與的幅度,增加了操作上的可行性,從而被廣泛地采用,成為現實中占主導地位的民主形式。

二、委托—關系與代議民主制的缺陷

從某種意義上講,人類在政治生活中采用代議民主制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選擇,是一種免不了的缺憾。因為,委托—關系本身存在不可避免的缺陷,在代議民主的政治實踐中必然會出現一些弊端。隨著社會發展,人們對民主程度的要求日益提高,其不足之處便日趨明顯。

1.權力的變異。民主政治中委托—關系的客體是權力,具體就是指對于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決策與管理權。由于這種權力是由政府官員代表所有者(人民)行使,因而具有獨占性和權威性。它不同于企業內的權力,沒有與之相平行、共同存在、本質相同的另一種權力。政治權力的運用直接影響社會公共利益的分配,必須加以嚴格限制。而委托—關系卻常常使權力的運用出現偏差,臺灣學者顧不先將其概括為:一是“在民的變質”。在代議制度下,“人民只有一個選舉權,人民選舉出代議士之后,一切由代議士代表人民管理政府。這樣就形成人民徒有國家主人之名,無國家主人之實”,而“代議士變成了國家的主人”[8](第398-399頁)。二是“議會權力過大”。既然“國家的實際上已由人民移到議會手中,或者說政治的重心從人民移到議會”,“自然就形成議會第一,議會至上,議會權力過大,造成議會的專橫”[8](第400頁)。三是“政府力量的不足”。“議會權力的過大所造成的直接影響,就是政府力量的不足”[8](第404頁)。更為嚴重的是,作為權力所有者的人民一旦喪失了權力——盡管盧梭認為人民享有革命權以防止政府篡權——便會造成惡性循環,即人民權力越少,失去的也就越多。

2.腐敗的滋生與效率的低下。當人擁有了權力但其報酬卻與付出不相符的時候,他便可能利用權力來損害公共利益,在追求自身利益時不惜損害委托人的利益,這就增加了成本。民主政治中之所以產生腐敗,委托人與人之間激勵不相容是主要的原因,而信息不對稱則提供了可能。由于公共利益是一個龐大的整體,難以量化,人們難以將政府官員個人的努力與之相聯系,因而難以滿足官員個人的期望值,這就誘發了人利用權力謀私利的動機。而人相對于人民整體來講,往往受過良好教育,有著豐富的政府管理知識和經驗,掌握著大量的內部信息,而這種信息資源是其他人所缺乏的,于是在缺乏有效監督的情況下,政府官員腐敗屢禁不絕。也正是由于上述兩方面的原因,人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動力不足,轉而追求自身利益,造成公共管理的效率低下,現實中表現為辦事拖拉、推諉責任、追求享受、等。

3.內部人控制問題。內部人控制,其實就是人通過其信息優勢和權力侵犯委托人的利益。民主政治中委托—關系下的內部人控制問題是廣泛存在的,內部人控制不僅僅容易招致腐敗,還會帶來一些另外的后果。首先是階級立法的危險,“就是意圖實現(不管是否真正實現)統治階級的眼前利益,永遠損害全體的那種統治的危險”[9](第98頁)。密爾也認為,即使是民主制也不能避免“階級立法”的危險,因為人一旦掌握了權力,人性中壞的部分,對于眼前私人利益的欲望就會在心中很快燃燒起來。“這就是建立在普遍經驗之上的、人們被權力所敗壞的普遍規律”[9](第96頁)。從這里可以得到肯定的是,無論從人性的自利性出發,還是從階級的自利性出發,都不可避免會出現少數人損害整體利益的可能。其次是體制臃腫,冗員龐大。遠遠多于實際需要的政府官員隊伍是各人培植親信、排斥異己的結果,在最大的個人報酬表現為政治升遷的前提下,這樣做就顯得很有用。然而造成的客觀后果是,財政吃緊、效率落后、職責不清、辦事紊亂,間接地擴大了公共利益的損失。所以,行政體制改革的一個關鍵性問題就是要解決內部人控制問題。

4.公民的政治參與問題。公民的政治參與率是衡量政治民主化的客觀標準之一,高度的政治參與是高度民主的前提之一。從理論上講,隨著國家民主主體的普遍性、民利的廣泛性和民主內容的真實性的發展,政治破天荒地“不是少數個人的行為”[10](第823頁),而“成為人民的事”[11](第407頁)。然而,民主政治中的委托—關系卻不可避免地影響著政治參與。作為擁有剩余索取權的委托人,其參與積極性是與利益相關的。但是,由于對于人的監督只有通過“一人一票”和某種以代表制度為基礎的個人行為的加總程序才能實現,是一種典型的“公共選擇”,于是,當委托人的基數很大或者的層次較多時,對人的監督相對比較困難,監督成本較高,就會出現“搭便車”的現象。人們會產生一種心理,即個人利益只是集體中微小的一部分,從而產生無所謂的態度,出現政治冷漠。另外,信息不對稱,政治透明度不高,也影響了政治參與。“政治參與要求接受一般的和特殊的信息,那些獲得這些信息的人,即在效應和心理上更多介入的人,就更有可能參與政治。反之,那些沒有得到這些信息的人,則無動于衷,缺乏心理上的介入。因此,也就很少有可能參與政治生活”[12](第293頁)。此外,也不排除人為了自身利益,故意阻礙公民的政治參與,設置虛假信息,制造人為障礙,這種現象在公民文化程度不高的時期出現較多。

代議民主制雖然克服了簡單直接民主制的局限性,又發揚了民主制的一般原則,但其中委托—關系的存在,使之不可避免地產生上述缺陷,這就需要研究改革和完善的措施。

三、改革代議民主制的思路

改革代議民主制,首先應當明確改革的基本原則。密爾認為,檢驗政府好壞的標準應當是“社會利益的總和”[9](第17-18頁)。因為政府從本質上來說只是一個手段,手段的適當性必須依賴于它的合目的性。政府的目的,是促進社會的利益。好的政府要促進人們的智慧和美德,有效地將人們組織起來,管好社會事務,促進社會利益。本著這一原則,基于民主政治中的委托—關系,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出發對代議民主制做一些補充和完善:

1.合理劃分權力,進行良好的安排。要明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國家權力都應當被、都可以被。作為權力行使后果承擔者的委托人,應該合理地把某些權力委托給人行使,而相應地保留另一部分權力。必須明確委托人對人的控制權,包括選舉和罷免權等。人民應保留對政府的最終決定權,當政府的行為偏離了公共目標、損害了公共利益時,人民有權通過合法的形式來選擇新的人。從理論上講,委托人保留的是對人的選擇與決定權,因為政治生活不能像經濟活動那樣隨時通過經濟利益的調整引起人員的更迭,人民必須直接保留對政府官員的控制權,譬如選舉權、罷免權、全民公決等;而政府則主要是掌握對國家事務的具體決策和管理的權力。惟有進行合理的分工,才不至于使人民在制度上陷于被動局面,造成權力的變異。

2.建立完善的激勵與監控機制。當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動力不足時,其行為就會萎縮,進而影響整體的利益和效率,因此必須對人進行有效的激勵。給人以高薪是極富誘惑力的,這直接滿足了其利益最大化的期望。然而高薪不應是固定的,要隨人的業績而變動。在企業管理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做法是給人以部分剩余索取權,使其主觀上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客觀上促進了股東總體利益,也可以相對地減少人為了自利而不惜損害公利的扭曲行為。政府部門的高薪養廉便是出于這一考慮,而且從發展趨勢看,這也是一條必然的道路。雖然在中國目前還無法實行高薪養廉,但隨著社會的發展,公民素質的提高,法制的逐步完善,高薪制將是提高政府效率、防止腐敗的有效途徑之一。當然,對于政府官員僅僅給予激勵是不夠的,還必須進行有效的監督和約束。西方政治學者也認為,政府作為全體公民的惟一人,既可以辦好事,也可以辦壞事,必須對政府加以監控。馬克斯•韋伯認為,科層制中存在著濫用權力、違法、低效等通病。官員們具有一種人類本能的傾向,試圖增大自己的權力,并擴充自己的權利。對此,韋伯提出的救治措施有:其一,在行政職能部門內部實行合議制,擴大決策參與范圍;其二,改變行政首長的非專業現象,因為只要非專業的官員依賴專業人員的幫助,那么真正的決定總是由后者做出的;其三,實行直接民主制,保證政府官員直接受到議會的監督。在對人的外部監控方面,有兩點特別值得我們注意:一是要建立一個發達的競爭性的人市場,隨時對人進行評定和更換,使其保持潛在的動力。如果一名人政績很差,在人市場的價值就會貶低,再一次被選中的機會就很少。這樣一個市場的存在,自發地約束了人,提高了其工作積極性。二是要加強法律監督。完善的法律是極好的強制力量,法律所具有的規范功能可以防止人的違法行為。總之,完善的激勵和監控機制是一把雙刃劍,可以有效地消除委托—關系引起的不良后果,減少代議制的負面影響。

3.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溝通機制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代議民主制從本質上來說仍然是一種間接民主,良好的溝通是發揚民主的必要條件。代議是在互相充分了解的基礎上進行的“代議”,如果在人民與其人(政府官員)之間有了阻隔,則難保“代議”的有效性。由于人擁有“私人信息”,容易采用欺騙手段,促進人民與政府官員之間的信息交流就顯得尤其重要。假如到了信息對稱的地步,那么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人民可以掌握充分的信息,從而能夠進行有效的管理,監督也就變得極為容易。為此,促進信息的交流,減少委托者與人之間的信息差距,是一種可行的途徑。正如阿爾蒙德指出:“若民主政治有什么意義,它意味著政府精英必須以某種方式對公民的愿望和要求作出應答”[13](第556頁)。

4.探索將代議民主制與直接民主制相結合的可行方法。直接民主制在現實政治中的某些運用,并不能完全取代代議民主制,而是為了克服其弊端,共同促進政治民主化程度的提高。隨著生產力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和公民素質的提高,公民直接的政治參與具備了更為便利的條件,這使直接民主制在一定程度上的實行成為可能。“技術的日新月異,特別是計算機和新媒介的發展,使本來基于技術性理由而形成的代議制有可能因為這些新技術的發展而失去其代議的作用。毋庸置疑,技術的發展已經完全可以將其列入即將實現的大綱之中。過去只有通過中介才能表達的國民意志,現在可以在瞬間得以傳遞。”[14](第171頁)雖然科技的發展難以一下就使代議制被取代,但在小范圍內的確具備了實現直接民主制的可能性。在瑞士的某些州一直是實行直接民主制,事實上并沒有跡象表明它與環境是相互排斥的。[15](第204頁)政治生活中的一般規律是,隨著公民素質的提高與科技的發達,直接民主制的比重會相應增加。當然,無論是直接民主制還是代議民主制,都只是一種手段,不能人為地強行發展直接民主制,而要符合社會現實,真正地促進民主,真正地增進人民利益。

【參考文獻】

[1][法]杜維爾熱.人民代議制理論[J].國外政治學,1998,(2).

[2][法]盧梭.社會契約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0.

[3][荷]斯賓諾莎.神學政治論[M].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

[4][美]喬•薩托利.民主新論[M].北京:東方出版社,1998.

[5]潘華仿.當代世界政治思潮[M].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7.

[6][美]羅伯特•達爾.多元主義民主的困境——自治與控制[M].北京:求實出版社,1989.

[7][俄]列寧.列寧選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顧不先.民權主義民主政治[M].臺北:三民書局,1993.

[9][英]密爾.代議制政府[M].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

[10].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

[11][俄]列寧.列寧文稿: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12][美]安東尼•奧羅姆.政治社會學[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13][美]加布里埃爾•阿爾蒙德.公民文化——五國的政治態度和民主[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9.

篇2

是做好在高中政治教學的關鍵教師要樹立正確的教材觀,教材是重要的課堂資源,但不是唯一的。教師要創造性地使用教材,處理好教師與教材的關系,有針對性地備課,明確具體的教學目標和彈性的教學目標,發揮教師的創造性,盡可能地發掘教材中的民主思想材料,突破教材的思維定勢開展教學。尤其是要針對教材中相應的民主教育內容,進行認真分析和研究。如在《公民的政治生活》授課過程中,我系統地向學生闡述政治民主的廣泛性與真實性;同時闡明公民在政治生活中如何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意義、途徑和方式,從而進一步提高民主素質、培養民主意識等。

二、精心處理教材

科學設計教法,推崇“情境教學”要從繁雜的政治知識中脫身,增強民主意識教育必須精心處理教材、大膽取舍。首先,運用生動形象的政治理論知識和多媒體教學手段,以實現民主素養的教育功能,在政治課堂教學中,充分挖掘體現學生民主的情境材料,以生動形象的教學手段寓教于形。其次,聯系現實講授政治理論觀點,使知識活化為學生認識現實和預測未來的手段。聯系現實講授政治觀點,要抓住與學生思想“熱點”和現實問題“熱點”密切相關、有內在聯系的知識實行重點突破。只有聯系現實講授政治觀點,才能了解和把握民主思想的基礎,才能真正提高學生的民主意識。如在講“依法參與民主決策”內容時,為了讓學生更好地體驗如何間接參與民主決策,我創設了這樣一個貼近學生生活實際并能激發學生自主探究的情境:目前我市正在積極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你對“全國文明城市”的創建和未來的發展有何更好的建議和計策?學生在這一自主探究的情境下,積極思考,大膽探索,提出很多富有創新精神的建議,每當學生聽到好的建議都會不約而同地爆發出熱烈的掌聲。同時,在這個課堂學習過程中,他們擁有間接參與民主決策的體驗,豐富學習體驗和經歷。

三、營造政治大課堂,強化民主意識教育

(一)參加文化遺跡、遺址和人物

讓學生自覺地接受民主思想。有條件的,政治教師應根據教學內容,把學生帶到現場進行教學,通過自己觀看和聽眾介紹進一步接受民主意識教育。

(二)開展政治研究性學習,培養學生的民主意識

在研究性學習中,教師應營造和諧、民主的氛圍,力戒專制,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讓學生提出不同觀點和看法,充分認識到他們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在研究性學習的選擇上,指導學生選取能夠體現民主思想的內容,使學生更全面地認識和了解民主思想,從而培養學生的民主意識。

(三)組織“辯論賽”、讓學生在辯論中接受民主意識教育

在政治課堂教學及課外活動中,經常組織一些辯論賽,可以以民主思想為辯題,通過正反兩方面的辯論,增強學生的民主意識。如:在講到如何樹立正確的金錢觀這一內容時,可開展“在現在的經濟社會中錢是否是萬能的”的辯論會,讓學生分別從正反兩個方面辯論,從而在辯論中樹立正確的認識。

(四)通過開設校本選修課

篇3

一、 言論實踐:追求“監督政黨”的議政書生

作為第一代自由主義知識分子的核心人物,的言論實踐很豐富。自1908年主編《競業旬報》始,他先后參與《新青年》《每周評論》《努力周報》《現代評論》《新月》月刊《獨立評論》《大公報?星期論文》《自由中國》等的創辦或編輯,是公共輿論中引人注目的重要發言人。通過考察他的言論活動,筆者認為:在言論實踐中,是一位追求“監督政黨”的議政書生。

對政治始終有“不感興趣的興趣(disinterested-interest)”,因為這是“一個知識分子對社會應有的責任”。他曾引用明末清初學者周亮工所著《書影》中的一則故事自述情懷:“今天正是大火的時候,我們骨頭燒成灰終究是中國人,實在不忍袖手旁觀。我們明知小小的翅膀上滴下的水點未必能救火,我們不過盡我們的一點微弱的力量,減少良心上的一點譴責而已。”

19世紀英國著名自由主義思想家約翰.密爾,是議政時的“偶像”。1947年9月21日在天津公能學會發表演講,首先提出一個問題――“究竟一個沒有軍隊支持,沒有黨派協助的個人能做些什么?”然后指出:至少有三大類事情可做:“第一是消極的研究、討論,來影響政治,個人、團體都能夠做。第二是不怕臭,努力扒糞,調查,揭發,總會使政治日漸清明。第三是以團體的力量做大規模的調查和教育工作,直接推動了選舉,積極促進了政治。”將其“忍不住談政治”的經歷列為第一類,表示:“我只是學彌爾(J.S.Mill)……幾十年的時間沒有參加實際政治,但他一直在自己的本位上寫政治論文、批評實際政治,他的著作給英國政治以很深的影響。……彌爾這種批評政治,討論政治的精神,我們可以學習,也是我們所能做的!”

曾將政論家分為“服從政黨”、“表率政黨”、“監督政黨”三類。他很推崇“監督政黨的政論家”,這亦是他議政之時的自我定位――“他們是‘超然’的,獨立的。他們只認社會國家,不認黨派;只有政見,沒有黨見。也許他們的性情與才氣是不宜于組織政黨的;他們能見事而未必能辦事,能計劃而未必能執行,能評判人物而未必能對付人,能下筆千言而見了人未必能說一個字,或能作動人的演說而未必能管理一個小團體。……這種獨立的政論家,越多越有益,越發達越好。政黨的政論總是染了色彩的居多;色彩越濃,是非越不明白。若沒有一派超然的政論家做評判調解的機關,國內便只有水火的黨見:不是東風壓了西風,便是西風壓了東風了!有時他們的責任還不止于評判與調解,他們是全國的觀象臺、斥侯隊。他們研究事實,觀察時勢,提出重要的主張,造成輿論的要求,使國中的政黨起初不能不睬他,最后不能不采用他。他們身在政黨之外,而眼光注射全國的福利,而影響常在各政黨的政策。”

書生議政,雖諸多不合時宜;但信仰堅定。湯爾和曾對直言:“我勸你不要談政治了罷。從前我讀了你們的時評,也未嘗不覺得有點道理;及至我到了政府里面去看看,原來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你們說的話,幾乎沒有一句話搔著癢處的。你們說的是一個世界,我們走的又另是一個世界。”對此,如是表明心跡:“我們也明知那說的和行的是兩個世界,但是我們總想把這兩個世界拉攏一點,事實逐漸和理論接近一點。這是輿論家的信仰,也可以說是輿論家的宗教。”

二、言論理念:民主文化體系中的“常識”

1956年2月,主席在懷仁堂宴請全國政協的知識分子代表時,曾就批判一事指出:“批判嘛,總沒有什么好話。說實話,他是有功勞的,不能一筆抹煞,應當實事求是。21世紀,那時候,替他恢復名譽吧。”①隨著思想解放的步伐,在1979年紀念“”60周年時,就出現了一批重新評價與研究的論文,學術史上的開始不再被忽視。隨后二十余年的研究,的“本來面目”亦日漸清晰。

盡管如此,少數研究者除外,人們對其人及思想的認知依然存在偏差。具體到“的言論自由思想”,則更是一個認知盲點。與他的其他理念相比,的言論自由思想不僅不廣為人知,且更易遭人誤解。1962年3月2日,辭世后的公祭之日,臺灣《聯合報》的社論《與言論自由》一文就指出此點。

通過研究,筆者認為:的言論理念自成體系。該體系由兩個層面組成:其一,“為什么要言論自由”,即言論自由的具體價值。其二,“如何才能言論自由”,即言論自由的實現途徑。

在前一層面,主要從個性發展、人權保障、民主三個角度立論。其主要觀點分別為:(1)言論自由能夠促進個性發展,養成自由獨立的人格,有利于鑄成“健全的個人”,進而推動社會進步。因此,應該予人民以思想的自由,放棄“統制文化”;還應不以“思想言論”入罪,讓青年自由探索。(2)保障人權首先需要確立法治基礎;爭取人權亦應在法律框架內進行。言論自由是一項基本人權,因此,應建立能夠“批評政治”的自由;“負責任”的言論不受非法干涉。(3)民主是一種幼稚的政治制度,它并非什么高不可攀的理想,而僅是一種政治生活的習慣。民主的訓練是實行民主,良好的公民并非“天生”的,而是需要經過慢慢“訓練”。言論自由與民主互相關聯:保障言論自由自是民主的應有之義;言論自由亦是實行民主的必要條件。

在后一層面,則主要闡述三點: (1) 言論自由要“自己爭取”。一方面,爭取言論自由應成為一種習慣;另一方面,爭取言論自由時須注意講究技巧。(2) 言論自由必須“負責任”。因此,應秉持“敬慎無所茍”的理念,以“獨立的精神”、“研究的態度”、“清楚的思想”議政。(3)言論自由與相互“容忍”。容忍是一切自由的根本。不能相互“容忍”則無言論自由。因此,在觀點相異之時,應該謹防“正義的火氣”。

更為值得強調的是, 能成體系之外,的言論自由思想中有兩點格外突出:(一)強調個人權利――言論自由應以個人為本位。公民個人的言論自由權不可讓渡,這一基本人權具有價值優先性。(二)提倡相互寬容――“容忍”是言論自由的根本。由于“理未易察,善未易明”,所以人人都不應以自己的主張為“絕對之是”,每個公民既是被寬容的客體,又應是寬容的主體。這實則深刻把握住了言論自由的兩個維度。

人類學家吉爾茲曾指出“常識是一種文化體系”;并且強調“常識”的重要性――“常識對我們而言即是當所有那些人為的各種符號體系竭其所能皆于事無補之后,它是仍保留著那些更為深層復雜的成就的原因皆備于旁的那個部分。”②的確,“常識”往往非常可貴,具有那種穿透重重迷霧、直指世道人心的力量;“常識”并非眾所周知,雖然可能“卑之無甚高論”,但常常呈現出稀缺狀態。考察關于言論自由的諸觀點,筆者認為:他的言論理念可被視作民主文化體系中的“常識”。雖然在學理層面缺乏深邃的論述,但可探驪得珠,得自由主義的精髓。

三、時代遞嬗中的思想接力與超越

為了確定言論自由思想的歷史坐標,筆者還將他與梁啟超、儲安平、殷海光分別進行比較。梁啟超積極利用言論機構發言,以此作為實現自己政治理想與個人抱負的重要手段。他不僅“坐而言”;一旦條件成熟,亦會“起而行”,直接參與實際政治。雖以“講學復議政”自期,不過始終不改學者本色,其重心是“講學”;甚少參與實際政治。他往往在知識分子使命感的驅使下才“忍不住”談政治;且自始大體沒有偏離“監督政黨的輿論家”這一定位。儲安平雖也有過“講學”生涯,但其重心卻是“議政”。他與實際政治運作更少瓜葛,純粹地追求言論“干政”,期望能以輿論影響政治的現實運作。殷海光的經歷則很特殊,他在言論實踐中的立場有頗為曲折復雜的演變,以其對政權的態度為準,基本可劃分為虔誠的擁戴者、大膽的諫諍者、堅定的抗議者三個階段。

他們俱肯定言論自由的重要,但強調的具體理念甚有分歧。在國人幾皆處于蒙昧狀態時,梁啟超以“新民”為己任,強調思想自由并清楚地指出“獨立”是其核心,振聾發聵之功不可泯滅。但他的自由觀具有國家本位傾向,經歷了從重個體自由到重團體自由的演變,最終認為團體自由比個人自由更具實際重要性和價值優先性。因此,他重視追求內心境界的自由;此外,順其思想脈絡推演,公民個人的言論自由權并非不可讓渡。曾深受梁氏的影響,同樣強調思想自由和獨立思想。不過他反對將內心境界的自由視為真正的“自由”,指出“自由”是免受外力干擾的具體權利。同時,他始終信仰“健全的個人主義”,一以貫之地主張自由應以個人而非群體為本位,強調“個人自由”是“國家自由”的前提。因此,公民個人的言論自由權利不可讓渡。儲安平捍衛異己者的言論自由權利、強調公民應有政治意義上的言論自由,這與的觀點頗一致。儲氏比更突出知識分子在建設民主與健全輿論中的作用。尤為值得稱道的是,他敏銳地注意到中產階級與民主政治之間關系密切。認為言論自由要“自己爭取”,觀點雖然平實卻是灼見;殷海光則認為言論自由是“天賦的”,即便是出于抗爭威權的需要,這一闡述亦有誤讀之嫌。不過,殷氏對“個人自由”的認知更為透徹,明確指出:個人不可被視作達到任何目標的工具。強調“必先犧牲個人自由方可換取國家自由”,其結果是:往往國家自由未見實現,而個人自由首遭剝奪。因此,個人有自由與否的問題;國家卻只有獨立與否的問題。

通過比較研究,綜觀梁、胡、儲、殷四人的言論自由思想,其間演變路徑可概括為:在時代的遞嬗之中,既有思想的接力,又有思想的超越。需要強調的是:的首倡之功雖然不及梁啟超,在個別問題上亦無儲安平、殷海光的洞見;但就思想的系統、理性而言,他則高出一籌。

近代中國諸多享一時盛名的人物,或因對舶自西方的新知了解浮泛、或是無力抗拒西方極端思潮裹挾、或被強烈的功利主義目標所驅使、或被高漲的民族主義情緒所侵擾,往往缺乏穿透復雜歷史現象的洞察力。因而,他們往往如魯迅所言“激烈得快頹廢得也快”,直面湍急的時代風浪時,會有強烈的信念危機、會有迥異的思想轉變、會在迷茫中走上歧路、會拋出逆潮流的主張。處此艱難時世之中,在言論自由問題上,既有不為時惑的睿智識見、又能穩健地保持韌的爭取精神,顯得尤為難能可貴。

注釋

①唐|:《春天的懷念》,載金瑞英主編:《風雨同舟四十年》(1949~1989),中國文史出版社,1990 年第116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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