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21 17: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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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后管理是IT企業投資項目風險管理的核心環節,在保障IT企業投資項目價值增值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目前,風險投資企業通常是被動的參與企業管理,過分強調以財務指標評價企業的價值,而忽視了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培育和戰略目標的實現,使得投后管理的最終效果與預期目標不符。對此情況,應強化對IT企業投資項目風險管理者的激勵,通過績效考核、物質激勵等措施提升其對項目風險管理的熱情。
二、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風險管理對策
1.健全溝通機制。IT企業應以項目信息輻射范圍為基準,建立與IT企業投資項目有關的信息溝通體系:首先是產品的市場信息渠道。由于大部分商品在國際、國內市場中的價格是不斷波動的,通過對國際貿易、國內市場中產品價格信息的收集和分析,能夠得到一個期間的平均價格,這一價格屬于透明的公允信息,可以此作為項目風險管理的依據;其次是企業外部信息反饋渠道,即建立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所在當地政府部門、行業協會對項目情況的信息反饋渠道。以及時了解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在當地經濟發展中的貢對獻,在當地居民、政府和社會其他階層心目中的公益形象,從而準確判斷社會和政府對項目的態度與支持力度。同時通過行業協會及時了解IT項目目企業技術研發實力及其在行業中隨處的技術地位和競爭地位,為風險管理工作提供準確數據,通過與企業加強溝通聯系,建立企業內部信息反饋渠道,與項目的實際控制人進行頻繁而深入的溝通,以便實現最準確、最具針對性和有效性的項目風險管理。
2.強化項目風險分析。綜合運用各種科學的項目風險分析方法,對于更好的識別風險、預測風險和規避風險有著重要的意義,一直以來,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風險管理過程中,對風險因素的分析方法缺乏科學性和系統性,多以定性分析為主,缺乏定量分析意識,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風險分析的準確性和可用性。對此可采取以下策略:綜合運用SWOT分析法和AHP分析法進行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風險的分析,首先運用SWOT分析法識別要素,再用AHP分析法進行定量分析。具體操作步驟為:運用SWOT分析法低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風險的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進行分析并有機結合,識別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的競爭優勢、競爭劣勢、機會與威脅要素;對上述被識別出的每組要素進行兩兩對比,采用特征值方法對各要素的優先權數進行計算,并把每個組中擁有最高優先權的要素抽取出來代表這個組,再對比計算四個要素的優先程度,并通過項目戰略分析與評價得出對應的結果。這樣一來,實現了對IT企業投資項目風險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所得結果更為可靠,可參考性更高,從而為IT企業投資項目風險管理提供了更為有效的依據。
3.強化投后管理。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風險投后管理的關鍵在于,以風險企業的控制權分配與轉移為手段,通過合理有效的激勵措施,對風險管理者進行引導,以確保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風險投后管理機制的有效運行,具體可采取以下措施:(1)分階段投資并保留中止投資的權利。通常,在分階段投資模式中,只要風險投資者發現任何與被投企業經營相關的,可能影響自身投資回報的負面信息,都會停止下一階段的投資,因此這種做法可以減少風險管理者針對項目剩余索取權爭取重新談判的行為;(2)通過股票贈與及股票期權等方式給予激勵性報酬。這樣一來,風險管理者的個人利益與IT企業創業投資項目風險管理的成效乃至企業的未來發展狀況緊密聯系在一起,風險管理者將更為積極地采取有效手段來參與被投企業項目風險管理活動,從而達到規避道德風險,提升項目風險管理成效的目的。
三、結語
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有的學者認為教師是指導者,有人認為教師起到中介的作用,課題組比較認可教育主體中的雙主體理論,即教師是教的主體,學生是學的主體。面對當前的就業形勢,確實有一部分同學有自主創業的熱情和想法。學生對創業教育存在需求。因此,在教學的過程中就很容易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這就對教師的"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主創業教育的教師可以由專業教師和非專業教師組成。其中,非專業教師可以由著名企業的領導、心理學老師以及相關政府機關的工作人員等組成。自主創業教育不是孤立的教育過程,而是一個系統的綜合工程。
二、構建良好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的環境
眾所周知,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無疑為市場經濟繼續健康、有序的發展保駕護航,大學生自主創業有著良好的社會大環境。但是,經濟組織的多樣化形成了眾人多元化的價值觀念。因此,通過提高大學生的自身素質,轉變社會就業觀念,各級政務機關改善自主創業政策,多方為自主創業開辟融資渠道等等方式方法,去構建良好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環境。
三、開展大學生創業教育的重要意義
(一)完善大學生自主創業教育體系,促進大學生就業大學生自主創業教育有利于大學生樹立理性的職業觀,改變以往傳統的就業觀念,拓寬學生的就業之路。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學生的整體素質和適應社會的能力。
(二)指導大學生依法創業就業和職業生涯的可持續發展目前,就業指導工作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思想品德教育、心理教育,而忽視法制教育。就業指導與法制教育的錯位,對大學生在就業中違法事件頻發、勞動糾紛扎堆負有主要責任。本課題通過大學生自主創業體系的構建,彌補學生在法律方面的欠缺。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法律素質已經成為當代國民不可或缺的素質之一。
我國創業投資起步晚,尚未完全形成體系,存在著包括資金來源不足、投資基金的規模不大、有關的法律政策尚未建立等問題。沒有發達的創業投資制度,就不能在投資資本與創業企業之間搭建出通道。
2創業投資特點分析
與傳統融資方式相比,創業投資有如下特點:
2.1高風險與高收益并存。創業投資的投資周期長,過程復雜,需要應對企業團隊和市場各類不確定性;但一旦成功,其獲利十分豐厚。
2.2投資人參與管理。創業投資機構往往會先對創業企業的團隊、技術等進行盡職考察,以鑒別出真正有前景的項目。而在投資后則為企業提供豐富的“服務包”,如金融、會計、營銷、財務、戰略規劃以及人力資源管理等領域的咨詢服務,幫助企業增值。
2.3創業投資機構能為企業提供信譽,有利于吸引新的資金。經過創業投資家的篩選、觀察和增值,減少了信息不對稱,提高了企業的信譽,有利于其進一步融資。
2.4對投資者而言,創業投資背景意味著某種“信號”。研究表明,有高信譽的創業投資背景的企業往往有更好的IPO原始收益和后期績效。原因是創業資本介入已經說明創業企業潛力得到承認,經過投資管理團隊的督促與引導后又實現了增值。此外,信譽高的管理團隊在監管企業時,通常更注重投資研發,更注意培育市場開拓,因此企業往往有著較強的增長潛力。
2.5創業投資能夠滿足創業企業長期的資金需求,是一種價值投資,而非控股該企業,企業不用擔心經營權喪失。表1是2011-2012年樣本創業投資機構投資項目的持股比例統計,前三位依次是5%-15%,5%以下以及15%-25%,充分說明創業投資并不追求控股。同時,創業者在獲得較大的股權比例后,也會更加努力工作,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
2.6創業投資最終目的是成功退出,我國現存的主要退出方式包括IPO,收購和回購等。表2說明了收購和回購方式是我國創業投資機構的主要選擇。而選擇IPO退出只占16.7%,這可能是基于難度、成本等原因。
3相關建議
考慮一個簡單的融資問題,一個身無分文的EN為發起事業需啟動資金K,向一個富裕的VC進行融資。為簡單起見,我們假設有很多富有的VC尋找良好的投資機會,而良好的項目較少,所以,模型中的EN具有議價能力,可以發出一個接受或拒絕(take-it-or-leave-it)的要約。如果合約承諾VC的預期回報至少為K,則VC愿意接受該合約,這定義了VC的個體理性約束。這個項目的技術特性描述在圖1中。因此,該項目的回報是隨機的,并依賴于實現的狀態θ———來源于可能的狀態集合,及一個行動a———來源于行動可行集A。締約雙方在收入方面均是風險中性的,他們的效用函數定義為UEN(r,a)和UVC(r,a)假設為如下簡單形式。VC只關心該項目的貨幣回報,EN不僅關心貨幣的回報,也關心其他無形的東西,如信譽、特定的人力資本、個人滿足感等,這些非貨幣性的收益依賴于在自然狀態下的行動選擇,用h(θ,a)表示(h(θ,a)可以是正的或負的),稱其為EN的私人利益,私人利益是不可觀察或由第三方可證實的。顯然,締約雙方有關行動的選擇可能產生潛在的利益沖突。可能出現如下情況,EN有時采取沒有最大化貨幣回報的行動。因為大部分的投資項目相當的復雜,締約各方指定事前的對應行動a∶A,是不可能的,⑦即使能夠做到這樣的對應a(θ),可能也是事后難以執行的。因此,雙方必須找到另外的方式———比如,未來行動的決策權部分或全部委托給一方或另一方,并附帶貨幣激勵計劃,以實現最想要的行動計劃a(θ)。也就是說誰擁有控制權———誰做出關鍵性決策———成為融資合約的一個重要維度。這里采用Grossman和Hart、Aghion和Bolton、Bolton和Dewatripont的假定⑧:合約雙方能夠完美識別何種狀態θ發生,但合約不是直接依據狀態θ而是依據公開的信號s而定,而信號s不完美(imperfectly)和狀態θ相關。信號s———可以有多種解釋,比如短期績效變量(利潤),或者違約(不違約)———在時期1才能識別。最后,我們假設所有的貨幣回報是可證實的,EN開始時財富為零,EN的事后財富不能為負數。為方便解釋,簡化假設如下:事前合約還必須明確如下規則:(1)VC的補償計劃:在未來的行動不可證實的情況下,由于合約依賴于信號———而不是狀態,及第二期的回報,所以補償計劃為t(s,r),因為只有兩種可能的回報r∈{0,1},及EN零財富約束的情況下,這里只考慮小于等于r1的線性償付:t(s,r)=tsr+ks≤r。(2)控制權分配規則:這里要區分單邊控制權(unilateralcontrol,指一方擁有完全控制權)分配和聯合控制權分配。單邊控制中最一般的情形是:(αB;αG)∈[0,1]2,其中αs表示在獲悉信號s后,VC獲得行動決策權的概率。對應的(1-αs)表示EN獲得行動決策權的概率。聯合所有權分配的情形是:(μIB;μIG)∈[0,1]2及(μEB;μEG)∈[0,1]2,其中對一些s∈{sG,sB}有μIS+μES>1②。μIS和μES分別代表在獲悉信號s下VC和EN獲得行動決策權的概率。若締約雙方同時獲得行動決策權,則將來的行動必須獲得一致同意。如果雙方出現分歧,則企業陷入停滯,雙方均獲得零收益。聯合控制下,關于行動的談判博弈如下:我們假設,EN向VC發出“接受”或“拒絕”的合約。如果VC接受EN的行動選擇,則也是企業的行動選擇。如果VC拒絕,企業陷入停滯,雙方均獲得零收益。這里的事后再談判博弈近似EN機會主義的極端情況。顯然,一個典型的合約將明確一個控制權分配規則或行動計劃,但二者不能同時確定。因為事前的行動計劃覆蓋控制權分配的目的:如果一切預定,控制將變得毫無意義。當初始合約是不完全的,那么締約雙方在獲悉真實狀態后希望重新談判的概率可能上升。我們假設一旦狀態θ暴露給雙方,EN可以據此提供“接受”或“拒絕”的新合約給VC。如果VC接受新合約,舊合約作廢并執行新合約;如果VC拒絕新合約,舊合約得到執行。當然,VC接受新的合約,當且僅當和舊合約相比,新合約不會讓他變差。
二、最優控制權分配分析
本文不考慮行動可證實的情況,正因為行動不可證實,才出現了問題。在行動不可證實時,控制權分配大致有這么幾種情況:單邊控制、相機控制③和聯合控制。下面,分別討論每種形式的效率條件和可行性。由上面的分析可知,EN控制總是能夠實現有效率的結果(有可能在再談判之后)。這里的前提是,VC有無限的財富,他總能夠“賄賂”EN采取事后有效率的行動。EN控制下的投資效率沒有問題,但VC可能得不到充分的保護。其原因在于,即使EN采取有效率的行動,VC也分享不到再談判的收益。VC何時得不到充分的保護呢?假定hGC>hGL但hBL<hBC:在θ=θG時,EN會采取有效率的行動繼續;在θ=θB時,EN則選擇無效率的行動繼續,VC受損。締約雙方有三種合約策略,誘使EN在θ=θB時選擇清算。VC僅僅最大化貨幣回報而不是整個的回報,他未必總是選擇一個事后有效率的行動。比如在好狀態時,若yGC<yGL,那么即使繼續是事后有效率的,VC也更可能選擇清算,這種情況不是不可能的。現實中,不乏EN和經理抱怨VC的過度短視———他們沒有給企業持續經營的潛力以正確的評價。如果初始合約誘使VC選擇一個事后無效率的行動,那么EN能否賄賂VC通過再談判誘使一個有效率的行動選擇呢?很遺憾,EN是零財富約束的。如果yGC(1-ts)-ks<ts(yGL-yGC)成立,EN也沒有足夠的金融資源賄賂VC選擇繼續而非清算。不等式的左邊表示好狀態時在再談判行動選擇繼續時EN可抵押的總財富,不等式右邊表示VC從清算轉換到選擇繼續所需要的最低賄賂。由前面的分析可知,EN控制總是有效率的,但可能是不可行的;而VC控制總是可行的,但可能是無效率的。狀態依存的控制權配置又是不可行的。①現在我們考慮另一種控制權安排———信號依存控制:當sG實現時,控制權分配給EN;當sB實現時,控制權分配給VC。下面考慮這個信號依存控制(后面就用相機控制代替這一表述)。
三、結論和不足之處
國外學者對創業投資的政策扶持研究主要包括稅收政策、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以及財政補貼等。一方面,學術界對于稅收政策的討論相對較早,內容豐富,也相對成熟(Abbott&Zuckert,1941;Poterba,1989;Cumming,2005),多數研究表明,稅收政策調整對創業投資的影響因具體稅種不同而有差異。另一方面,隨著創業投資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理論焦點轉移到制度層面,學者們對于補貼政策的關注比較少,只見Keuschnigg&Nielsen(2002)構建起一個包含創業投資人部門的一般均衡分析框架,并在該框架下研究了投資補貼以及產出補貼對創業投資人部門的作用,發現投資補貼與產出補貼能夠激勵創業企業家的努力程度,這與此前Keuschnigg&Nielsen(2001)的研究結論相似。之后,Keuschnigg&Nielsen(2004)轉向創業投資機制的微觀研究,構建了一個雙重道德風險模型,在該模型中創業資本家與創業投資人的努力都不可觀測,此時無法用財政補貼方式量化糾正資源的無效配置。我國創業投資發展起步較晚,雖然當前的理論研究與實踐的重點在于直接扶持手段,但關于財政補貼研究基本停留于宏觀分析,甚至直接納入在籠統的政策扶持定性討論中(王關義、陳裕,2000;申金升等,2001),很少有單獨的定量分析。王彥等(2001)在分析我國創業投資存在的問題時,指出發展創業投資除了拓展風險資金來源、培育多元化的創業投資主體以及完善退出機制外,還應該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為創業投資者和創業企業提供政府補助、建立政府擔保機制等。最近,李吉棟(2011)基于配置決策模型的定量研究指出,政策扶持不僅能夠增加創業資本供給,還能提高創業投資人的努力程度。但上述分析是在完全信息情形下進行的,缺乏對現實中的信息不對稱性的考慮。此外,模型直接假定政策扶持會提高創業投資項目的期望收益率并降低收益率的標準差,這就默認了政府扶持的有效性,否定了可能的“政府失靈”問題。縱觀國內外研究文獻,不難發現財政補貼對創業投資發展的作用機制研究相對缺乏,尤其是我國在其量化分析方面基本空白。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其定性分析結論比較明確和成熟,難以引起學者的研究興趣和關注;另一方面或許是因為我國目前理論研究的模型數量分析技術還不夠成熟,加之國外政策扶持領域的研究也不夠充分,使得定量分析的開展受到一定局限。
2財政補貼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機制研究
2.1經濟學分析:外部性傳統經濟理論分析通常把政府對創業投資的參與和支持看作是對“市場失靈”(MarketFailure)的糾正(約瑟夫•E•斯蒂格利茨,1998;戴志敏,2002;李萬壽,2006;Rinetal.,2006)。“市場失靈”是指,指在自由放任的基礎上,市場經濟在其自身的運行中自發產生的缺陷或弊病。“市場失靈”是西方自由市場經濟在幾百年運行過程中逐漸暴露出來的問題。西方資本主義經濟是建立在個人本位和私有經濟的基礎上的市場經濟,這個“市場”在古典經濟學家眼中幾乎是“無所不能,完美無缺”的,它具有自我調節、自動均衡的強大能力,從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理論,到薩伊“供給自動創造需求”的定律,再到馬歇爾“市場自動趨于充分就業均衡的假設”,使西方社會對市場效率充滿了信心。但是這個無比“有效”的市場在資本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過程中暴露出來的一個個“失靈”面前終于失去了它“萬能的光環”。市場失效的出現使人們對市場的認識更深刻了。廣義的“市場失靈”可分為三個方面:一是微觀經濟無效率,二是宏觀經濟不穩定,三是收入分配不公平。其中,創業資本市場的“市場失靈”問題可以歸結到微觀經濟無效率下的外部性問題。外部性理論是市場失效理論的一個重要領域,它所揭示的矯正外部效應方法與資源配置效率密切相關。外部性(Externality)也被稱為外部效應、外在性等,指的是一個經濟主體的行為影響了他人,卻沒有為之承擔應有的成本費用或沒有獲得應有的報酬的現象。或者說,外部性就是指未被市場交易價格反映的額外經濟交易成本或收益。當市場交易導致了對第三方的影響,而價格機制又不能為之提供正確信號時,就必然導致資源配置的無效率。在這里價格機制的失靈導致了市場機制的失靈。正外部性的產品或勞務,由于其價格只反映了其私人邊際收益,而不能充分反映其社會邊際收益,導致產出供給不足,從而給生產或消費者帶來了額外的效益損失,根據“黃金規則”MC=MB=P,存在外部性下的資源配置亦是無效率的。從整個社會的角度來看,正外部效應的產品或勞務的生產與消費將呈現不足狀態,而提高它,增加其供給,社會將因此而獲得凈效益。正外部效應產品或勞務的私人標準均衡和社會標準均衡對比情況可見下圖。在圖1中,當不考慮額外收益的補償時,自由競爭市場會使正外部性產品按照私人邊際成本(MarginalPri-vateCost,MPC)和私人邊際收益(MarginalPrivateBenefit,MPB)決定的均衡價格(P0)和均衡產量(Q0),來配置資源,它反映了私人的最佳資源配置,但卻偏離了社會的最佳資源配置。這時,產量過少,價格偏低。在圖2中,當政府對額外收益進行補償時,正外部性產品將會按照社會邊際收益(MarginalSocialBenefit,MSB)和社會邊際成本(MarginalSocialCost,MSC)決定的均衡價格(PS)和均衡(QS)產量進行資源配置。這時,產量較Q0增加,價格提高。由于政府擁有對全體社會成員的強制力,如征稅權、禁止權、處罰權以及交易費用優勢等,因而政府在糾正“市場失靈”方面具有某些明顯優勢,這也是由政府來糾正創業投資“市場失靈”的理論依據所在。
2.2局部均衡模型分析:不對稱信息但是,“市場失靈”并不是政府干預的充分條件。政府干預經濟的理論前提是:首先,必要條件。市場存在失靈,而政府又是為追求公共利益去彌補市場缺陷。其次,充分條件。政府的活動的確比私人的活動更成功、更優越。即政府的經濟活動在取代私人活動后,能經受市場考驗,表現出更高的效率。最后,優勢條件。政府擁有政治強制力。這使得政府在糾正“市場失靈”方面具有某些明顯的優勢。如:征稅權、禁止權、處罰權、命令權等。政府通常利用政治權力監管私人經濟活動,并利用稅收和補貼來影響資源使用的動機。對政府行為來說,“市場失靈”是必要的而不是充分的條件,“市場失靈”本身并不能構成政府部門干預創業投資市場的理由。因為政府干預本身也有可能造成扭曲從而缺乏效率,即政府行為不能增進效率或政府把收入再分配給那些不應當獲得這種收入的人,由此導致政府失靈。事實上,政府機構確實不是完美的,也不是沒有任何摩擦和成本就能運轉的。低效率、決策失誤、腐敗等等,都確確實實地存在著。基于以上理論分析,財政補貼能夠促進創業投資的觀點不能僅立足于創業投資“市場失靈”本身,而應該進一步深入分析財政補貼能否確實提高創業投資活動的經濟資源配置效率。也正因為如此,下文基于局部均衡模型(PartialEquilibriumMode)l對政府扶持的微觀效率展開數理分析,特別地,該模型在不對稱信息情形下論證了創業投資市場上的政府干預是否可以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
2.2.1模型設定基于前人的研究框架,本文將通過構建一個簡化的局部均衡模型來研究政府設備投資補貼和產出補貼對創業投資的影響機制。假定在時間總量為1的情況下,創業企業家最基本工作時間為0<δ<1,δ是可觀測的,而其余私人時間1-δ無法被創業投資人觀測。如果創業企業家積極努力工作,則意味著他會私人時間1-δ里也從事于創業投資工作;如果創業企業家消極怠工,即意味著他在私人時間里會另尋私活。我們已經知道創業企業家的努力對創業投資的成功具有關鍵作用,假定創業企業家付出的努力程度為e,如果創業企業家全身心投入,即e=1-δ,創業企業的工作才有可能以P>0的概率實現創業投資最終成功(退出);如果創業企業家把私人時間用于兼職其他工作,即e=0,則創業企業成功的概率P=0。假定創業投資人通過提供內部增值服務a,如管理咨詢、行業經驗等可以提高創業投資的成功率p,而一些政府也會免費為創業項目提供外部增值服務g,如培訓、信息服務以及行政管制解除等,從而也提高創業投資的成功率,體現在函數性質上即為。假定:①創業投資人接私活,即e=0時,則創業投資人提供的增值服務也無益于提供創業投資成功率,p=0;②政府對創業企業的產出補貼率為σ,設備投資補貼率為z,創業企業家的基本工資為b,初創時的固定設備投資為K,市場對產品的需求價格為Q,則創業企業的總收入為(1+σ)Q,凈利潤為(1+σ)Q-b-(1-z)K。但若創業失敗,則血本無歸。因此,創業企業的期望凈利潤為:pQ(1+σ)Q-b-(1-z)K。由于創業企業家只有創業項目,故創業資本需由創業投資人提供,其注入的成本投資為I=b+(1-z)K。作為對價,則創業企業總收入(1+σ)Q中固定比例1-s的部分必須歸創業投資人所有。假定創業投資人提供內部增值服務需要花費a個勞動單位。其中,創業企業家的期望收益c應為機會工資加上風險溢價補償。
2.2.2不對稱信息下的契約激勵假定創業企業家面臨收益風險時為風險規避型,而創業投資人由于擁有許多的創業投資項目因而可以完全規避非系統性風險①,基本工資加產出提成模式能夠激勵創業企業家全心投入創業投資工作(呂朝暉,2005)。在給定了基本工資b與產出提成比例s以及外生的政府外部增值服務支出g后,創業企業家選擇努力程度e。以上三方面因素共同決定了創業成功的概率。則創業投資人的最優化問題分為兩步:第一步,在給定內部增值服務水平a和相應的創業投資成功率p時,確定創業企業家的基本工資b與產出提成比例s,以最小化其支付c。由模型設定部分知,如果創業成功,則創業企業家總收入為sQ(1+σ)+b;而如果創業失敗,則其創業工資僅為b,但可能從私活中獲得其他收入(1-δ)w,這種情況下,創業企業家的總收入為b+(1-δ)w。其中,參與約束(PC)表示,創業企業家從事創業投資工作產生的期望效用要大于其機會工資,而激勵約束(IC)表示,創業企業家全心投入創業投資工作帶來的期望效用要大于其接私活產生的效用。在完全信息情況下,創業企業家的努力是可觀測的,激勵約束就可以剔除。成本最小化的解為:b=w,θ=0。但在信息不對稱情況下,參與約束(PC)和激勵約束(IC)束緊,故In(b+(1-δ)w)=In(w),求解得b=δw,代入參與約束(PC)得。第二步,創業投資人最優化選擇要求先確定創業投資成功率p如何影響激勵相容契約的成本。創業失敗時,創業企業家有固定工資b,這并不依賴于創業投資成功率p,但p的提高會改變創業企業家在項目收入中的收入份額。給定市場需求價格Q與產出補貼比例σ,(8)式的解決定了創業企業家的收益在項目收入中的占比,s=θ/[(1+σ)Q]。由(9)式可以看到,鄣θ/鄣p<0,即更高的創業投資成功率會降低其收入占比s,這是因為創業投資人通過降低來維持激勵支付θ不變。對于創業企業家而言,創業投資成功率p提高可以降低收入風險,故可以接受s下降。此時,激勵契約成本c=pθ+b所受創業投資成功率p的影響取決于。上述①式和②式可以看出,p對c有兩種相反的影響效應。一方面,更高的p會提高相應的支付成本θ;另一方面,項目風險降低會使創業投資人以更低的風險溢價來保證參與約束。而當彈性μ>1時,后一種效應大于前一種效應,從而邊際成本降低。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最基本工作時間比重δ的上升導致道德風險空間縮小,相應的風險溢價支付也會隨之減少。
2.2.3財政補貼對創業投資的影響政府通過財政政策補貼設備投資與產出,降低了創業投資成本,促進創業投資市場的形成和創業企業的發展。財政補貼的作用機制可以分別從對創業投資人和創業企業家的影響來分析。本文把m稱為統計意義上的“創業成功成本”,下面本文要論述的是,政策扶持會通過降低“創業成功成本”來促進創業投資人進行創業投資,從而推動創業投資市場的形成。由(7)式與(8)式可知,財政政策只能通過影響創業投資成功率提高創業企業家的期望收益,而沒有直接的影響效應。在支付最小化問題中,由包絡定理可得。財政補貼在降低“創業成功成本”后,創業投資產業發展使得需求價格不斷降低,直至市場利潤為零。最后,盡管產出補貼不影響“創業成功成本”,但會提高創業投資人的收入,從而激勵創業投資活動,這符合Sobe(l2006)的研究結論。②財政補貼對創業企業家的影響假定創業投資市場上有E個創業企業家,給定創業投資成功率為p,則市場上成功的創業企業數為pE。在每個創業企業產出為1的情況下,pE即為行業產出總量。給定需求函數D(•),當且僅當下式成立時,市場出清。由上式可以看到,設備投資補貼通過需求面和供給面促進創業企業家的供給,特別是在市場需求影響下,通過增加創業企業家來增加市場供給。而產出補貼由于市場價格降低,只通過需求面效應激勵創業企業家的供給。財政政策目的在于降低創業投資風險,鼓勵創業企業發展。在創業投資行業產出pE一定的情況下,若創業投資成功率上升,則所需創業企業家減少。而(16)式最后一項是通過改變創業投資人增值服務而產生的間接供給效應。如果鄣p′/鄣g<0,政府扶持會“擠出”內部增值服務,而降低創業投資成功率。在創業投資行業產出pE不變的情況下,所需創業企業家增多。通過對(16)式提取公因式鄣p′/鄣g≤0可知,當需求彈性大于臨界值,即η≥η*m/(m-c′)時,η*<1,凈效應為正。如果進一步假定鄣p′/鄣g≤0,那么財政補貼對內部增值服務的效應為負,由上述分析知,財政補貼會促使創業企業家的供給數量增加,由此市場對創業企業家的需求價格降低。綜上所述,本模型在考慮了信息不對稱下的契約激勵后指出,財政補貼政策一方面通過降低“創業成功成本”并提高創業投資人的收入激勵創業投資活動,另一方面在創業投資行業產出不變的情況下,“擠出”創業投資人的內部增值服務,從而增加提高創業企業家數量。在兩種渠道共同作用下,財政扶持將推動創業投資活動的開展乃至創業投資市場的深化。
3總體評價
本文回顧了國內外關于財政補貼對創業投資中影響與作用機制的文獻,發現多數研究停留于定性討論,缺乏量化分析,并且基本局限于完全信息情形。基于此,本文先就創業投資的外部性分析了財政補貼的必要性,進而基于局部均衡模型論證了財政補貼政策在扶持作用上的充分性及其作用渠道。本文認為,設備補貼能夠降低“創業成功成本”,而產出補貼會提高創業投資人的收入激發創業投資積極性,同時設備投資補貼通過需求面和供給面促進了創業企業家的供給。基于本文的研究成果,筆者認為,我國創業投資的財政補貼政策可以采取如下一些具體措施:①加大扶持力度,借鑒美國1982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技術革新促進法》,政府可以建立類似技術創新基金的機構,專門負責按較高比例對高新技術創業企業提供各種資助和發展經費,補償創業投資可能的風險損失,從而最大程度地吸引風險資本進入高技術領域。特別地,考慮建立反向的補貼申請與審核制度,由創業投資企業根據企業實際發展需要和政策規定自行申請補貼,再由相關執行單位邀請專業人士進行評估、審核;②加強有關財政補貼政策宣傳,擴大政策的普適性,并采取措施監督落實我國當前有關稅費減免、小額貸款、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崗位補貼和資金補貼等各種優惠政策,提高政策的執行度。此外,必須建立一套相應的懲罰制度,對財政補貼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記錄和處罰;③盡快完善創業投資市場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等支撐條件的建設。鑒于創業投資主要是以股權投資形式開展,為防止資本市場的投機與欺詐操縱行為,政府需制定有關法規以規范市場交易,保證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秩序。
目前關于聯合創業投資影響因素的實證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問題:什么影響了聯合創業投資的形成、規模以及構成?通過整理已有文獻,我們發現,可以將這方面的研究分為宏觀和微觀兩個大的層面。
(一)宏觀層面目前這方面的研究涉及法律制度、創業資本市場成熟程度以及宏觀經濟環境等多個方面。Cumming和Dai(2010)比較了39個國家的法律環境(包括法律淵源、會計準則等),并對這些國家1971-2003年間的創業投資數據進行了分析。結果發現,良好的法律環境會對聯合創業投資的形成產生積極影響。Meuleman和Wright(2011)則分析了創業資本市場成熟度對聯合創業投資形成的影響。投資公司和投行的數量均對跨境聯合創業投資的形成存在顯著影響。具體地,本地創業投資公司數量與參與跨境聯合創業投資呈現倒U型關系,而投資銀行的數量與參與跨境聯合創業投資顯著正相關。此外,Cumming等(2005)發現,資本市場的流動性越充分(IPO規模越大),創業投資機構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動機就越低。Vries和Block(2011)則分析了2000-2001年互聯網泡沫危機期間和2008-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期間的創業投資表現,發現經濟危機中退出機會和創業投資資金供應的減少,直接導致創業投資公司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傾向減弱以及聯合創業投資規模的縮小。
(二)微觀層面微觀層面的研究具體可以分為創業投資機構特征和投資項目特征兩個方面:1.創業投資機構特征。關于創業投資機構自身特征對其構建或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影響,學者們的研究主要基于機會和需求兩個視角。首先,從機會視角出發,學者們發現創業投資機構自身的聲譽、地位和投資記錄可以起到向其他投資機構傳遞信號的作用,因此直接影響了其構建或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機會。Lockett和Wright(1999)利用英國數據發現,聲譽塑造了未來伙伴對將來收益的信心,并提升了未來伙伴對其的信任程度,因此具備良好聲譽的創業投資機構通常擁有更多的構建或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機會。Dimov和Milanov(2010)利用1980-2004年間美國2498家創業投資機構35757個創業投資項目的數據發現,當面對新穎的投資項目時,創業投資機構的地位對聯合創業投資的形成有積極影響,原因在于聯合創業投資中網絡地位較高的創業投資機構通常在獲取關鍵性資源方面具備獨特優勢,因此擁有更多機會吸引其他合作伙伴。與地位和聲譽類似,創業投資機構的投資記錄同樣是影響其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重要因素,Hopp和Lu-kas(2013)利用德國創業投資數據發現,與聯合創業投資領投者合作頻繁的創業投資機構更容易被邀請參與聯合創業投資。其次,從需求視角出發,學者們發現創業投資機構自身能力和參與聯合投資所需承擔的交易成本直接影響了其構建或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意愿。Meuleman和Wright(2011)認為,當創業投資機構的組織學習能力較高時,其所面臨的經營風險、經驗壁壘等問題就會降低,因此通過參與聯合創業投資來提高增值服務能力和降低進入壁壘等需求也會減弱,他們利用1990-2006年間英國私募股權對歐洲大陸跨境投資數據證實了這一觀點。Verwaal等(2010)則分析了創業投資機構自身規模對其參與構建聯合創業投資的影響。他們發現創業投資機構的規模與聯合創業投資形成的概率呈現負相關關系,并指出這主要是因為在聯合創業投資關系網絡中,規模較大的創業投資機構往往處于聯合投資網絡的中心位置,需要承擔更多的風險和協調成本,從而降低了他們構建或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需求。然而,Gu和Lu(2013)從機會和需求兩個視角同時進行分析發現,創業投資機構的聲譽與聯合創業投資形成并非是簡單的線性關系,而是一種倒U形關系。原因在于聲譽的提升雖然增加了創業投資機構構建或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機會,但也同時降低構建或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的需求,這是由于聲譽較高的創業投資機構完全可能憑借自身知識和能力獲取高額投資收益。2.投資項目特征。投資項目(即創業企業)特征對聯合創業投資形成的影響主要是基于投資項目的不確定程度,并主要表現為創業企業生命周期(企業成熟度)和創業項目新穎性兩個方面。首先是創業企業生命周期對聯合創業投資的影響。一般而言,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內,創業企業對各類資源的需求程度以及未來發展的不確定性等方面均存在很大的差異,因此對于處于不同生命周期的創業企業,創業投資機構通常會采取不同的投資策略。Ferrary(2010)認為,參與創業企業種子期投資的投資機構多為純粹性的創業投資機構,而且此時不需要很多的資金投入,由于創業投資機構和創業企業之間形成穩定的社會網絡關系是一個非常耗時的過程,因此在種子期只有少數創業投資機構會參與到創業投資過程中。到了成熟期,創業投資機構為了盡早實現退出,會通過邀請非純粹性的創業投資機構(如,投資銀行、大型企業、私募股權等)參與聯合創業投資,由此導致聯合創業投資的規模增大。與之相反,Lockett和Wright(2001)認為,種子期的創業企業風險比較大,對創業投資機構參與管理能力的要求更高,所以無論是出于分散風險還是增強管理能力的動機,創業投資機構在早期通過聯合創業投資形式參與投資的概率都要高于后期。Deli等(2010)調和了上述兩種觀點。他們認為,創業投資機構在創業公司成立早期進入要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風險,在晚期又急于實現退出,因此在創業企業發展的種子期和成熟期都需要大量的人力資本投資。顯然,通過構建和參與聯合創業投資可以克服單個創業投資機構面臨的人力資源約束問題,因此聯合創業投資的投資規模與創業企業的發展階段應是U型關系。①其次,同樣是從機會和需求兩個視角同時進行分析,Dimov和Milanov(2010)還研究了投資項目的新穎性對聯合創業投資的影響。他們發現,對于創業投資機構而言,當投資之前很少或者是尚未涉及的行業時,其通常會面臨兩種不確定性,即自我中心不確定性和他人中心不確定性。前者表現為創業投資機構由于缺乏相應投資經驗,而在投資活動中存在的困難和疑慮,它增加了聯合創業投資的需求;后者表現為潛在合作伙伴在理性評價創業投資機構能力方面存在的困難和疑慮,它減少了聯合創業投資產生的機會。而且,投資項目的新穎程度越高,聯合創業投資出現的可能性越大,而創業投資機構自身聲譽和地位又顯著影響了二者的關系強度。
二、聯合創業投資的經濟結果
聯合創業投資究竟產生了何種經濟結果?對于這一問題,已有研究主要基于互補增值理論、交易成本理論和委托理論,考察了聯合創業投資對創業企業成長和創業投資機構整體投資績效等方面的影響。根據其所依據理論和研究結論,相關研究可細分為積極觀、消極觀和整合觀三類。
(一)積極觀研究基于互補增值理論,聯合創業投資可以實現合作成員間資源、信息和管理技能的互補,增強創業投資對創業企業的增值服務能力,促進創業企業的快速成長。大量實證研究顯示,相較于單個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項目,聯合創業投資所投資的項目具有更高的財務回報水平、經營能力、IPO績效。Hochberg等(2007)在對1980-1999年美國3469家創業投資基金數據分析后發現,聯合創業投資有助于縮短退出時間,并可以提高獲取下一輪融資和通過IPO、M&A退出的概率。Giot和Schwienbacher(2007)還發現聯合創業投資的規模越大,創業投資機構的退出速度越快,特別是成功通過IPO退出的速度。也有學者發現,聯合創業投資有利于培育創業企業的創新精神,并能在IPO之后取得更好的績效,還有助于降低創業企業的IPO抑價,提高其市場價值。Smolarski和Kut(2011)對瑞典186家創業投資支持的中小企業進行問卷調查,發現相比單個創業投資支持的企業,聯合創業投資支持的企業除了表現出更好的經營績效外,還表現出更高的國際化水平。Guo和Jiang(2013)利用中國1998-2007年制造業企業面板數據發現,相比非聯合創業投資支持的創業企業,聯合創業投資支持的創業企業擁有更高的銷售利潤率、勞動生產率、銷售增長率和R&D投入。①除了影響創業企業成長和項目投資績效,有學者還發現聯合創業投資還可以顯著提升創業投資機構的經營能力,如在退出時機的把握方面,提高了創業投資機構的判斷能力;在投資范圍方面減少創業投資機構投資的本地偏見;在談判力方面提升了創業投資機構對創業企業的談判能力,等等。
(二)消極觀研究基于交易成本理論和委托理論,學者們發現,聯合創業投資內部各成員在行業知識經驗、成立年限、創建地點方面存在一定差異,這種差異性雖然可以達到提升創業投資機構增值服務能力和分析投資風險的目的,但也增加了創業投資機構之間的交易成本和沖突,尤其是隨著創業投資機構的增多,協調多個投資機構達到同一目標所花費的協調成本也隨之增加,甚至還會出現領投機構的“道德風險”和跟投機構“搭便車”行為等問題。因此,他們認為聯合創業投資中各成員間的差異性會顯著降低創業企業的經營績效和上市表現。Chahine等(2012)發現創業投資機構間差異會加劇創業企業IPO之前的盈余管理,而創業投資機構間差異和創業企業盈余管理的共同作用則會提高創業企業的IPO抑價,并降低其上市后的績效表現。②Dimov和Clercq(2006)發現,聯合創業投資規模與投資項目的違約比例呈正相關關系,認為在創業企業的預期表現不佳時,聯合創業投資的規模越大,創業投資機構間的“搭便車”現象越普遍,從而導致投資項目績效的進一步惡化。劉偉等(2013)比較了不同聯合創業投資合作模式的投資績效,發現中國情境下,“混合型”聯合創業投資項目的投資回報水平要顯著低于“純粹型”聯合創業投資項目的投資回報水平。
(三)整合觀研究通過對以上兩類研究的整合可以發現,聯合創業投資作為創業投資機構間的戰略聯盟形式,一方面帶來資源互補的收益,另一方面也會產生成員間的交易成本,這兩種效應的共存使得聯合創業投資與創業企業成長、投資收益等之間可能不是簡單的正向或負向關系,有時甚至存在非線性關系,而且這種關系會受到外部環境的調節。因為,企業戰略本身就是一個整合企業治理與市場競爭等相關要素的行為。③總體而言,如果某一輪聯合創業投資中各成員間資源互補和信息共享所產生的收益大于其溝通協調成本時,則聯合創業投資將使得成員獲得更高的投資回報,并促進創業企業更快成長。反之,當溝通協調成本超過合作成員間資源、信息和管理技能的互補收益時,聯合創業投資將產生消極影響,阻礙創業企業成長,降低項目的投資回報水平。此外,同樣是關于聯合創業投資與盈余管理關系,胡志穎等(2012)的研究結果與Chahine完全相反。他們發現中國創業投資存在道德風險問題,其參與影響了IPO公司的盈余管理,但是聯合創業投資并沒有惡化風險投資的盈余管理,相反起到了抑制的作用。其原因在于我國新興市場的制度背景下,聯合創業投資中差異性產生的各成員間沖突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創業投資的會計行為道德風險問題。①由此可見,不同制度背景下,聯合創業投資所發揮的作用存在一定差異。
三、未來研究展望
早在上個世紀7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就開始積極探索創業教育,國際高等教育界諸多專家都認為“創業教育”是繼基本文化知識證書和職業技能證書之后的“第三本教育護照”,足見發達國家對創業教育的重視。概括而言,國際創業教育的經驗有以下幾點:
(一)教育認識方面
首先,國外將創業教育當作一項重要的就業政策來對待。世界上眾多國家都十分關注如何解決勞動力尤其是青壯年的就業問題。隨著科學技術的日新月異和產業結構的不斷更新,傳統的就業崗位不斷減少。所以,一些發達國家將創業教育當作一項重要的就業政策來對待,力求更新勞動力的思想觀念,幫助他們找到就業機會。其次,國外將培養勞動力的創業能力作為一種新的教育目標來執行。1999年6月舉行的斯圖加特歐洲大會的主題就是加強創業教育的建設。大會明確指出:教育要向學生提供創業的機會和知識,鍛煉他們的企業家思維,這樣才能使他們立于社會、立于時代。歐盟委員會《1999年就業指導綱要》也指出,教育要培養學生的適應能力、就業能力和創業能力,通過開設相關的創業理論和實踐課程,增強自我就業能力。
(二)教育形式方面
首先,國外的創業教育形式多樣、內容豐富。從宏觀角度看,國外創業教育的內容包括創業態度和意識的培養、創業知識的學習和創業技能的訓練等。法國有系統的創業教育培訓計劃和機構;德國自20世紀60年代起就開展小企業教育培訓;澳大利亞常年開發創業教育課程和系列教材;美國的斯坦福大學不定期地邀請創業成功人士和投資家來學校演講,鼓勵有創業意識的學生與風險投資公司進行合作。這一切都表明國外將創業教育作為一項重要課程來看待。其次,國外的創業教育從小學開始,貫穿于教育的整個過程。美國在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乃至研究生階段,都開設創業教育,還引導學生按照個人興趣學習專業的職業技能。近些年來,法國也開始開展諸如“教中學生辦企業”、“在中學里辦企業”等實踐活動,力求培養學生的創業興趣和能力。
(三)教育條件方面
首先,國外的創業教育得到了政府和社會機構的資金支持。創業教育是一項長期的系統工程,需要得到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的聯合行動。比如美國的創業流動基金中心、新墨西哥的企業發展中心都對本國的創業教育給予大力支持。法國政府也采取有力措施和優惠政策鼓勵自主創業,為青壯年提供技術、資金和經營方面的幫助等。其次,國外的創業教育組織非常活躍。為了支持創業教育的順利開展,國外還開設了諸多教育組織,比如美國的創業教育組織活動就十分活躍,這些組織不僅包括學生組織,還有教師組織,所有組織分為不同的層級,如全國級、地方級和州級等。美國的這些教育組織支持和鼓勵創業教育教學材料和教學手段的開發和交流,吸引了大量的師生參與,在促進美國創業教育長遠發展方面承擔著不容小覷的角色。綜上所述,國際創業教育積淀了不少有利經驗,值得我國借鑒。我國在創辦創業教育的過程中,要與時俱進,與國際接軌,只有這樣,才能摸索出一條符合我國實際,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業教育之路。
二、從國際創業教育經驗中得到的啟示
國際創業教育經驗比較豐富,我國可以從中獲得啟示,以此促進我國創業教育的有序發展。
(一)轉變創業教育觀念
在全社會培養具有自主創業意識和能力的高素質人才已是時展的重要趨勢,也是一個國家立于世界之林的重要基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日本和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創業教育實踐中獲得啟示。長期以來,我國傳統的教育觀念就是學生要考大學,大學畢業后就是就業、考研或者出國,高校人才培養模式的目標也僅僅局限于應用型和研究型,強調對知識的記憶和練習的模仿。這種傳統的教育模式直接阻礙了創新精神和創業意識的培養,整個社會和家庭也不注重創業教育的開展。據清華大學創業中心的調查報告顯示,我國的創業教育平均水平低于全球創業觀察(GEM)統計的全球平均水平。發達國家的大學生創業比例占據大學生畢業總人數的20%-30%,而我國竟不足1%。由此可見,轉變我國的創業教育觀念勢在必行、迫在眉睫。我國要學習國外先進國家的做法,深化改革教育模式,將就業教育轉變為創業教育。學校不僅要傳授學生基礎知識,還要突出教育創新,突出對學生實際能力的培養。只有這樣,才能潛移默化地鍛煉我國學生的膽識和能力,增強“含金量”。
(二)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創業教育體系
我國要積極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從提高整個國家的國民素質入手,將創業型人才培養與應用型、研究型人才培養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積極鼓勵各類大學甚至中學開展豐富多彩的創業教育,并將社會各類創業資源與創業家的成功經驗引入學校,密切學校、社會與家庭的聯系,使創業型人才培養模式逐漸成為我國教育人才培養體系的有機組成部分。同時,我國政府和社會相關機構要加大對創業教育的資金投入,為創業教育的開展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政府在開展創業教育方面要承擔倡導者和扶持者的角色,頒布相關政策,穩定創業教育的開展,這一點要向英國和德國等國家學習。另外,學校要向學生系統傳授創業管理的基礎知識,拓寬創業實踐活動的層次和范圍。這種做法不僅能夠直接提升學生在就業市場上的競爭力,還能挖掘學生全面發展的潛能和事業上不斷進取的心理品質。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學生要為創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奮斗,培養出大批具有創業精神的人才,對推動我國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有著廣泛而深遠的意義。
(三)改革傳統的人才培養模式
不管什么樣的教育都要做到以人為本,凸顯學生的主體地位,在創業教育中尤甚。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創業教育的應有之義。人力資源是每個國家保持競爭優勢的最佳“法器”,也是企業管理中最重要、最寶貴的生產要素。所以,在開展創業教育時,我國要將愛護人、信任人、關心人、尊重人與調動人的主觀能動性放在首要位置,將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與借鑒、學習美國創業教育的成功經驗有機結合起來:一是將中國教育強調務實的作風與美國注重浪漫的風格有機結合起來;二是將中國教育的“學多悟少”與美國的“學少悟多”有機結合起來;三是將中國教育強調學生掌握扎實的基礎知識與美國教育注重開拓學生的獨立精神有機結合起來;四是將中國教育注重知識與美國教育注重智力開發有機結合起來;五是將中國教育注重知識嚴謹、系統與美國教育注重知識內在聯系和拓展有機結合起來。創業創新不僅僅要作為一種能力來培養,還應該作為一種高尚品質來塑造,以此激發和鍛煉學生的創業意識和創新精神。
(四)優化創業教育的培養方案與課程體系
我國的創業教育僅僅局限于組織學生參加創業競賽或者指導學生自主設計、創辦科技公司或商業企業的操作層面上,沒有將創業教育納入人才培養方案中,從而導致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相脫節。多數高校也僅僅在大四階段開展創業教育課程,課程體系缺乏針對性和系統性,不能體現創業教育的實踐性。相比之下,美國的創業教育涵蓋了從初中、高中、大學乃至研究生階段的正規教育,這值得我們大力借鑒。我國創業教育應該形成系統化的課程體系,以課堂教學、課外活動和社會實踐為主,教學內容也應該有所側重。由于我國在挖掘創業教育教材方面有所薄弱,我們可以借鑒美國使用的創業教育課程教材,因為美國的創業教育比較發達、完善,所以我們可以從美國大學給本科生開設最多的創業課程中選取幾本教材,翻譯成中文推薦給我國大學生,比如《創建和運營新企業》(Startingandrunninganewfirms)、《家族企業》(Familybusiness)、《如何寫創業計劃書》(Ventureplanwriting)等等,這些教材使用面較廣,可以增長我國學生的創業知識,開闊他們的眼界。
三、結束語
(一)制定出臺扶持政策
近幾年,鄂爾多斯市政府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鼓勵自主創業的政策措施。2008年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小額擔保貸款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放寬了小額擔保貸款對象、條件和額度,加強和完善了小額擔保貸款審核程序、財政貼息管理及風險管理等。2010年又出臺了《鄂爾多斯市創建充分就業城市工作方案》和《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幾項具體工作》,規范了初始創業者應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市、旗(縣)兩級財政以獎勵形式全額返還創業企業前3年繳納的稅收。2011年印發《鄂爾多斯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辦法》,全力扶持自主創業。
(二)加大貸款等金融扶持力度
“十一五”期間,鄂爾多斯市累計投入資金4068萬元,為13052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小額貸款4.26億元,直接或間接帶動了約4萬余人就業。2013年,為5440名創業者發放了小額貸款2.4億元,為15家企業發放貸款1345萬元,扶持14916人步入工作崗位。金融政策的重點是降低創業者小額貸款和勞動密集型企業貸款的門檻,同時增加貼息額度、放大擔保金擔保比率、擴大貸款惠及范圍、提高貸款額度、完善小額貸款審批發放及貸后管理工作制度等。這些政策的實施,進一步推動了青年創業的發展。
(三)建立創業服務系統
一是實行免費培訓。目前,鄂爾多斯市實行的是免費創業培訓,聘請優秀創業培訓教師授課,重點培訓高校畢業生、農牧民、退伍軍人及其他失業人員。2013年鄂爾多斯市共組織了205期創業培訓班,5952人接受了免費創業培訓。二是成立創業咨詢指導工作機構。2010年鄂爾多斯市就設立了創業專家咨詢指導委員會,該機構由勞動、工商、稅務、個體協會、銀行、律師事務所等單位組成,為創業者提供免費的咨詢指導服務。三是樹立先進典型,引導創業發展。鄂爾多斯市連續6年開展創業之星評選表彰活動,通過事跡報告會等形式,講述“創業之星”事跡,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帶動效應,積極引導青年創業者創業成功。四是建設“創業就業見習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為鄂爾多斯青年搭建創業就業見習平臺,扶持就業創業。截至2013年,鄂爾多斯市共建成了青年創業就業見習基地近70個,提供見習崗位1258個,累計安置見習創業人員約1800名。
二、鄂爾多斯市青年自主創業存在的問題
(一)創業者自身的問題
一是市場適應能力弱。目前,我國的學校教育中很少涉及對創業知識及能力的教育和培養,許多高校畢業生等年輕人不了解市場經濟的相關知識,不熟悉市場規則,對市場變化的判斷力、風險駕馭能力等較弱,直接影響了創業成功率。二是投資方向有偏差。隨著鄂爾多斯市經濟的快速發展,民間借貸“熱度”不斷升高。一大批創業成功的青年,不是將賺來的錢用在擴大生產上,反而是投入到民間借貸中,熱衷于購房購車,奢侈消費,極大地影響了所創企業的發展。三是缺乏創業精神。一些青年創業者家庭較富裕,總是想著做“大生意”,加之許多創業青年都是獨生子女,普遍缺少吃苦耐勞、敢為人先的創業開拓精神,在項目的選擇上缺乏創新和遠見,多是“復制”成功例子,也很容易被別人效仿,大大降低了企業或項目的競爭力,影響創業面的擴大。四是缺乏精細化管理。大部分企業都采用的是粗放式的管理模式,主要原因是創業者本身就缺乏相關的管理知識,缺乏精細化管理的理念,也不聘請專業管理人員和團隊,風險管控能力較低。在商業交往中契約意識不強,多數不簽訂合同,都是口頭約定,很容易產生經濟糾紛。
(二)創業者面臨的社會問題
首先,創業成本較高。鄂爾多斯經濟的快速發展,為創業者帶來了商機,也帶來了高額的創業成本。首先是場地租金高。隨著鄂爾多斯房價快速上漲,各類場地租金也大幅上漲,使得經營性商業用房無論是購買還是租賃成本都很高。其次,用工成本高。據統計,2010年鄂爾多斯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3015元/年,到了2013年,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8232元/年。鄂爾多斯市平均工資已經比呼、包及陜甘寧等周邊地區高出很多。最后,政府扶持創業存在問題。主要有:一是扶持政策的針對性不強。目前,創業扶持政策仍集中在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的下崗失業人員,針對青年創業的扶持少;二是在資金投入方面,沒有設立專門的青年創業基金,小額擔保貸款也沒有專門針對青年自主創業的政策。政府確定的5萬元貸款額度無法滿足和解決青年創業的資金問題;三是扶持青年創業服務體系不健全。與發達地區相比,在創業咨詢、指導等方面有很大的差距,能夠提供的服務較少、服務效率較低、服務質量較差。沒有建立完善的創業信息服務平臺,提供的信息有限;四是教育培訓體系不完善。培訓機構較少,培訓的受眾面較小,沒有建立起較為完整的培訓教育體系。
三、推進鄂爾多斯市青年自主創業的建議
(一)保持經濟增長,保障創業條件
實現創業成功的先決條件是保持地方經濟的穩定增長和快速發展。經濟增長快、居民收入提高、消費能力增強才能給創業者帶來機會、提高創業成功的概率。經濟增長和穩步發展能吸引大量的外來人口,擴大居民數量、提升人口基數,大幅提高總體消費能力和水平。由此可見,地方經濟發展情況是創業者進行創業選擇的關鍵,保持經濟增長、促進經濟發展也是自主創業的決定性因素。
(二)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
1.出臺或設立專門針對青年創業者的扶持政策。將各部門出臺的創業優惠措施進行有效整合,并在資金扶持和幫助、稅收的減免、社會各項保障措施及信息服務等方面制定配套措施,確保政策措施具備較為完備的扶持內容、具有較強的操作性。2.簡化行政審批,促進青年創業發展。取消或整合行政審批各部門之間的審批權限,施行聯合審批。同時規定辦結時限,推出承諾服務等,下大力氣解決辦理手續復雜及周期較長等問題。引進超市化選購模式和快速反應機制,開通“綠色通道”,提供“一站式”服務,為創業者提供“一條龍”服務。3.完善創業政策與產業政策銜接。根據創業需求,加強對產業及主要行業創業的分類指導,使產業政策在整體規劃、規范行業發展等功能之外,通過統籌銜接、協調引導,使創業者根據自身的實際與城市發展的需要選擇正確的創業內容。
(三)提高培訓質量
1.建立高素質的創業培訓隊伍。建議重點在鄂爾多斯市當地培養和發展素質較高的培訓教師,同時根據創業者的需求,聘請國內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企業管理、法律、工商、稅務等領域的資深專家、企業家作為客座教師,通過定期交流、座談、培訓等形式,向青年創業者傳授經驗,增強青年志愿者的創業信心,拓展商務人脈。2.進一步完善創業培訓指導機構。不斷完善“創業專家指導委員會”建設,健全創業培訓工作機構的成員單位,確保就業管理、就業服務、職業技能開發、職業培訓機構等相關單位參加,加強經費籌措、優惠政策的制定落實等工作,幫助青年實現成功創業。
(四)加大資金扶持力度
目前鄂爾多斯市在資金扶持方面主要是提供小額貸款,每年投入資金約2億元。但是這些資金要分攤給城鎮、農村牧區的各類失業人員及就業困難人員等眾多的群體,專門給予青年創業者的資金較少,不能滿足創業的需求。對此筆者建議:一是擴大整體貸款的規模,同時協調金融企業向青年創業者提供適度貸款,幫助其解決資金問題。二是提升貸款額度。目前,鄂爾多斯市提供給個人的單筆貸款額度最高為5萬元,根據目前的物價水平,這筆錢對于創業前期投資來說,根本無法滿足創業的基本需求(如房屋租金、裝修、人工等)。應當根據社會消費水平,適當提高單筆貸款額度。三是簡化放貸手續。雖然經過多次簡化,但目前的貸款手續仍然復雜。建議由金融行業如銀行等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全面簡化各類審批手續,確保創業者及時得到創業貸款的支持。
(五)搭建信息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