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保險論文8篇

時間:2023-03-21 17: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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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保險論文

篇1

1.高職院校學生的素質要求

對于高職院校學生而言,近期面臨的主要是專業學習和就業兩大問題,因而對于素質教育的方向更為明晰,綜合來看主要可以歸納為三個層次:即思想和身心素質、職業素質、綜合素質,這三個部分相互影響,相輔相成。第一層次,思想和身心素質,主要包括學生的政治修養、思想道德、心理和身體健康狀況、學習和工作態度等內容。這些素質是學生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它決定了學生生活工作質量的好壞。這類素質的教育目的是讓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具備健康的體格,良好的身體素質,同時在心理上具有堅強的意志力以及積極、樂觀、向上的處事心態。第二層次,職業素質,主要包括學生的專業技能、職業素養、溝通能力、團隊合作意識、職業責任意識等。這類素質的教育目的是使學生掌握基本的科學文化及專業技能,做到專業知識扎實牢固,掌握職業崗位所需的各種方法技能,同時具備在工作中應有的語言溝通能力、團隊協作能力等。第三層次,綜合素質,主要包括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環境適應能力、創新意識、抗挫能力、職業遷徙能力和個性化發展等。面對學生就業環境的變化,這類素質顯得尤為突出,它可以使學生在具備基本素質的前提下得到自我提升。它要求學生能夠面對工作環境的變遷及工作內容的更新進行自我學習及自我調整,能夠在遇到困難時捋清解決問題的思路和方法,能夠對自我發展進行合理的規劃。

2.高職院校金融保險專業學生素質的要求

金融保險類專業的人才培養目標是面向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培養技術技能型金融保險人才,涉及的崗位主要包括商業銀行綜合柜員、大堂經理、客戶經理、保險人、理賠員,證券公司客戶經理等。在這種情況下,梳理金融保險專業學生應具備的素質內容時必須考慮金融行業的自身特點,為學生今后的發展起引領作用。金融行業有別于其他領域,首先,金融企業所從事的工作主要為貨幣領域,因此金融行業具有經營高風險的特殊性質,這就對金融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要求較高;其次,金融體系中金融機構的種類繁多,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機構等,各類機構業務專業性強;再次,金融機構的工作崗位涉獵寬泛,如商業銀行的相關崗位從大類上分為柜面業務崗、國際結算崗、客戶經理崗、理財業務崗、信用卡營銷崗、客戶服務崗等,每類崗位又會細分具體崗位;最后,隨著金融創新自由化的發展,金融企業的相關業務更新快,就銀行而言,從過去的存、貸、結算業務到隨后的拆借、投資業務,發展到現在的期貨、期權、互換、遠期協議等,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尤其在金融業對外開放的條件下,業務國際化趨勢明顯,與此同時,面對全球金融業新趨勢的進一步發展,我國今后將更加需要金融復合型人才,因此這些行業特點要求金融專業學生素質更加全面。

二、高職院校素質教育工作重心調研

當前,很多高職院校的金融保險專業對學生素質教育都非常重視,在很多方面突出素質教育的內容,也為學生提升素質做了很多工作。大部分學校比較重視學生職業素質的提高,例如在金融保險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實訓比例的提高,部分學校金融保險專業在教學中增設實訓課程,開設一些銀行業務模擬、證券軟件行情分析、保險業務流程操作等,或在專業課程的教學基礎上增加案例分析及情境模擬等環節,以提高學生的專業能力。但素質教育的內容包括三個層次,企業及學生自身到底哪些素質迫切要求提升直接關系著我們高職院校素質教育重心的偏轉。通過調查研究,對金融企業及在校金融專業學生從三個層次中的思想道德、身心健康、工作態度、專業技能、溝通能力、合作意識、學習能力、適應能力、創新能力、抗挫能力及職業遷徙能力等多個方面進行走訪調查,研究當前環境下學生素質提升的主要方向。調研中發現企業與學生對素質要求的內容側重有所不同,從金融企業角度看,由于金融業經營的高風險及程序化,他們更希望增強學生的思想道德和工作態度,即第一層次素質;而金融保險專業學生自身認為面對金融行業發展迅速,產品更新快的大環境,當前最需要提高的是學習能力、創新能力及職業遷徙能力等,即第三層次的素質。素質教育內涵的三層次說明對學生素質教育是全方位、多面化的,對當前素質提升重心的研究則可以幫助我們在全方位素質教育中做到普遍化提升的基礎上發現關注重點。

三、素質教育融入金融保險專業的載體研究

目前,高職院校的金融保險專業都在積極的將素質教育與專業教育相融合,通過調研走訪,總結了一些效果較好的融入載體,主要包括:

1.舉辦和參加金融技能大賽主要通過銀行技能競賽、證券模擬交易大賽、保險產品創意比賽、金融案例分析大賽等形式來實現素質教育與專業的融合。這些比賽有校內賽、省賽、國賽,層次多樣,有的還通過與校外金融機構合作,以金融企業一線職員為裁判或評委來保證比賽的專業性和正規性。金融技能大賽為高職院校的金融專業師生搭建了展示能力的平臺,力求提高學生的專業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能力,使學生拓寬視野,開闊思路,達到以賽促教,以賽促學的目的。目前,天津市有12所高職院校開設了金融相關專業,其中金融保險專業有3所,經過調研發現這些學校大多舉辦或參加過校內外金融相關技能大賽,目前,很多軟件公司如國泰安、典閱等都在開發軟件的同時借助所開發的軟件舉辦一些金融專業技能大賽,如銀行技能大賽、金融證券投資模擬大賽、投資理財規劃大賽、金融建模大賽、保險技能大賽等。高職院校金融相關專業可以根據這些大賽的特點,綜合比較后選擇適合的比賽參加,可以在各校師生廣泛交流的基礎上,促進專業與素質提升的融合。

2.對專業課程進行改革

(1)從教學內容方面看,主要包括在了解金融保險行業需求的基礎上,分析專業崗位知識結構的合理性和適用性,對專業課程的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比例進行合理分配,通過實踐教學環節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尤其是情境教學的設計要以項目情境為導向,使學生在工作中學習,從而增強責任意識,提高其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與此同時,教學內容應加強職業道德素質,教師設計案例及情境時可以適當增加相應內容,利用金融企業的真實案例對學生進行教育,正確引導學生行為,在教學中讓學生了解職業道德的重要性,從而自覺遵守職業準則,直至形成習慣。

(2)從教學方法方面看,可以鼓勵教師運用多樣化的教學方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包括講授、討論、實驗、案例分析、頭腦風暴、小組拼圖、小組合作、卡片展示、角色扮演等多種教學法,運用多樣的教學方法不僅使課堂氣氛活躍,還可以培養學生學習的自主和協作意識,例如角色扮演法在保險類課程中的應用,可以讓學生扮演保險公司人、理賠員以及客戶等,將保險產品的推銷、保單的促成以及在出險后的審核理賠過程立體呈現在學生面前,既提高學生的溝通能力,了解保險中應遵循的職業操守,又熟悉保險業務流程,學習保險專業知識。再如小組合作法在銀行會計課程改革中的應用,對于商業銀行的會計核算工作可以讓學生針對每個實訓情境在制定實施方案后,分工合作完成分錄編制、審核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和總賬賬頁,在實際操作中讓學生對賬務處理的嚴謹性有了深切體會,同時還能實現“理實一體”教學效果。教學手段除了可以運用多媒體設備,還可以在實驗實訓類教學環節,通過與金融企業的校企合作來實現,例如可以聘請金融企業的專業人員為學生進行講解及指導,提高教學的專業性。

(3)從教學考核方面看,應該采取靈活多樣的考試形式。教學考核不應再簡單的從職業能力角度出發,而應是對學生綜合素質進行全面評價,只有從考核上重視學生的綜合素質能力,才能在日常促進學生自我提升。為了更為全面的對學生進行評價,應該將綜合素質的三層次結合多樣化的教學方法展開,以期在教學過程中做好各環節的實時評價,這要求教師在設計情境及項目時要將計劃評價考核的內容融入其中,并在課前以任務單的形式向學生明確工作內容及任務目標,與此同時還應該在過程實施中隨時以評價表的形式進行考核記錄。由于金融專業的理論分析多于實踐操作,對問題的分析研究更能體現學生對專業知識的掌握及運用,加強思維訓練可以利用小組討論、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考核學生職業素質能力水平,利用特定課程內容使專業與品德教育相融合,如金融案例中引導學生正確認識貨幣,樹立良好的金錢觀,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質,通過金融案例分析考核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水平。

四、素質教育載體與專業融入的建議及嘗試

1.實習實訓環境的改善:實地實驗感受實習實訓是為了更好地實現“教中做,做中學”的教學模式,目前國內大多金融類專業的教學實訓項目都設置了實訓室或實訓基地,一般校內實訓基地以模擬實訓室為主,普遍設置的有商業銀行綜合業務實訓室,讓學生完成銀行柜面業務、會計核算等相關工作;證券投資實訓室,完成證券業務的開戶、看盤、分析、交易等模擬操作;保險實訓室的設置主要通過學生處理承保、核保、理賠等來實現。這些校內實訓內容的實現主要通過模擬仿真軟件,在一定程度上讓學生擺脫了傳統理論教學模式,加強了對專業的認知。經過對新加坡職業院校的考察,切身體會到真實實習實訓環境的重要性,應該借鑒新加坡職業院校的“教學工廠”模式,邀請金融企業,例如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在學校成立業務部門,分別在校內成立金融投資實訓室、保險業務實訓室,將真實的項目帶到學校,讓學生接觸并參與企業真實的業務操作,而不是只停留在模擬層面。真實的環境、真實的項目可以讓學生看到企業真實運作情況,不論從道德素養、職業素養還是創新等綜合素質都可以在前輩的帶動下有所提高,這種環境下提升的素質是自然改變并形成的,而外界強加給學生的則往往收效甚微。

2.授課形式改善:翻轉課堂與微課配合使用翻轉課堂的教學模式在2007年就開始在美國的一些學校嘗試,它是在薩爾曼·罕的微課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種模式重新調整課堂內外的教學結構,將學習的決定權由教師轉移到學生,使學生在課外利用視頻、電子書等現代化信息媒體自主的進行學習,還可以通過網絡實現與同學及老師的討論分析,同時將課堂的時間解放出來供學生和教師進行交流,并完成項目內容及互動環節。翻轉課堂地有效實施可以提高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參與性,增進師生間的個性化溝通,對提升學生的綜合素質有很大幫助,尤其是對金融專業的學生來說,大量的金融案例資料會占用課堂的很多時間,金融知識、經濟問題通常比較抽象,利用微視頻的方式使學生更容易接受和學習。學生通過這種模式的學習,可以鍛煉自己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經濟現象建立獨特的見解,從而多角度的看問題,實現學生的個性化發展。

篇2

論文摘要:2009年9月17日,南京g技術技工學校(以下簡稱g技校)向z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保險公司)遞交團體意外傷害和短期健康保險投保單,g技校作為投保人為其在校學生386人申請投保學平險。   

一、案情概要

g技校提交的投保單記載如下:1、在被保險人健康告知欄中,保險公司問:現在或過去有無患膽、腸等消化系統病癥的被保險人?g技校選擇項為:無。2、投保單位聲明欄中:茲我單位申請投保上述保險,貴公司已向我方交付了條款并詳細說明了合同內容,特別是保險條款及相關合同中關于免除保險人責任,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部分的內容作了明確說明,我方已知悉其涵義,同意投保并愿意遵守保險條款及特別約定。本投保單填寫的各項內容均屬實,如有不實或疏忽,我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后果。 g技校在該投保單尾部加蓋公章。

09年9月19日,g技校繳納保費19300元,保險公司出具以g技校為抬頭的保險業專用發票及保險單正本一份,一并交付g技校。根據保險單正本記載,保險生效日期為09年9月19日,保險期限一年。附加學生團體住院醫療保險條款第五條責任免除部分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發生醫療費用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5)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

本保單項下386名被保險人均年滿18周歲,女生甲系該校07級學生,為被保險人之一。2010年4月5日該學生因膽囊結石進入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治療,于4月14日出院,共支出住院及醫療費用11200元。2010年4月16日,女生甲向保險公司提交意健險理賠申請書,該申請書中對被保險人出險過程描述為:因9月前體檢發現膽囊結石,2010年4月5日發作入院手術治療。同日,保險公司對女生甲母親進行了書面詢問并制作筆錄,在該份詢問筆錄記載:2009年7月3日,女生甲因身體不舒服入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接受治療,查出有膽結石,當時未進行手術的原因為希望藥物治療。之后,保險公司調取了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門診病歷,該病歷記載,女生甲于09年7月3日因皮膚發黃、身體乏力去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診療,該院確診為膽囊結石,并建議其住院手術治療。 

保險公司以“疾病屬于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為由拒絕給付保險金,2010年5月,女生甲委托律師向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住院及醫療費用并承擔訴訟費用。

二、雙方爭議

原告認為:1、保險公司未對被保險人包括既往疾病在內的身體狀況進行詢問,因此,被保險人沒有對保險公司進行如實告知的義務;2、保險公司就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部份沒有向被保險人進行明確說明,被保險人也沒有進行任何確認,所以保險免責條款不具法律效力;3、本案保險事故發生于保險期限之內,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予以賠償。

保險公司辯稱:1、原告并非保險合同的投保人而是被保險人,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保險公司就保險條款無向被保險人明確說明的義務;2、保險公司已向投保人南京g技校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保險條款對合同相關當事人均有約束力,應是保險理賠及法院裁判的依據;3、該事故屬雙方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免除范圍,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不承擔本起事故的賠償責任;4、雖然本案保險公司未援引“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拒賠,但應當明確:保險公司未向被保險人詢問不能免除投保人的法定如實告知義務。

三、一審判決

一審法院認為,g技校作為投保人,為其386名在校學生投保學生平安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且已向被告交納了保險費,在保險單后所附的被保險人名單中也包括了原告,所以原、被告的保險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被告應當依照約定嚴格履行其合同義務。

關于被告應否履行保險義務,第一,本案g技校作為投保人為其學生向保險公司投保,學生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保單只有一份即保險合同只有一個,就保險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只需向投保單位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即可;第二,依據附加學生團體住院醫療保險條款第五條責任免除部分規定,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的,免除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且g技校在投保單及簽收單中對此均蓋章確認,所以就本案保險合同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已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免責條款對本案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第三、根據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門診病歷記載,原告于09年7月3日因皮膚發黃、身體乏力去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診療。09年7月3日,該院確診為膽結石,并建議其住院手術治療。另原告母親的筆錄與上述病案記載事實吻合,上述證據可認定原告疾病屬于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坏谒?,庭審中,原告沒有提供充分證據證實:投保前原告身體的疾病癥狀已經消失。

綜上,保險公司認為原告帶病投保,其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理由,符合已查明的事實及雙方約定;原告認為被告未履行說明義務,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觀點,因與查明的事實及法律規定不符,本院不予采信。原告要求被告給付保險金的主張不予支持。

四、二審調解

本案原告不服一審判決,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1年1月12日(本案二審期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蘇高法審委[2011]1號會議紀要,該紀要第七條規定:學生平安險不屬團體險,保險人應當逐一向投保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保險人僅對學校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的,或者保險人提供了履行免責條款說明義務的《告家長書》但無涉案被保險人或者其監護人簽字的《告家長書》回執欄的,對于保險人已經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的抗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地方法院會議紀要雖然不能在判決書中作為法律依據援引,但紀要確定的案件處理方式卻能在所轄基層法院得到絕對適用,鑒于省高院對此類案件態度明確,保險公司為盡量減少損失,作出妥協,本案最終在中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五、法律分析

蘇高法審委[2011]1號會議紀要中對學生平安險承保模式的判定,對本案二審產生逆轉性影響,該會議紀要認為學生平安險不屬團體險,只能以個險形式承保,從而得出學生平安險的承保保險人應當就免責條款逐一向學生或者其監護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學生平安險的投保人以及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主體是學生或者其監護人。而本案系學校自籌費用為學生投保,被保險人清單中學生均已成年,投保行為經得學生同意,保險公司以團體形式承保,學校為保險合同的投保人,保險公司就保險條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鑒于現行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并無就條款向被保險人進行說明的義務,雖然保險公司在展業時就保險條款內容通過發放文字資料的方式向學生進行了宣傳,但并未要求學生書面簽字。

蘇高法審委[2011]1號會議紀要認定學平險為個險,無論是從法律規定還是從保險經營實務進行分析,均值得商榷。

一、現行法律并未絕對禁止學生平安保險以團險形式承保。認為學生平安保險為個險者所持觀點基本為:(1)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學校和被保險人學生之間不存在法定保險利益;(2)另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學生為未成年人,因此學校不能作為投保人;(3) 學平險的交費主體是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所以學生或其家長才是投保人;(4)2003年保監會下發了《關于規范學生平安保險業務經營的通知》,要求從2003年8月30日開始,各大、中、小學校將不能再以投保人的身份為學生統一辦理學生在校保險,這表明行政監管機構認為學生平安保險應該為個人保險。

學平險作為團險承保還是個險承保,主要區別是投保人是誰,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學校對學生不具有法定保險利益是否定學平險團體性的重要理由。關于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立法例上可以劃分為純粹利益原則、同意原則、利益和同意兼顧原則。所謂利益原則即訂立保險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相互間必須存在金錢上的利害關系或者其他私人相互間的利害關系,各國立法一般規定父母、夫妻、子女等互相具有保險利益。同意原則則是指,訂立保險合同,無論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有無利害關系,均以投保人取得被保險人的同意為前提。我國采用的即利益和同意兼顧原則。被保險人若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保險合同,視為具有保險利益,學校和被保險人學生之間雖不存在法定保險利益,但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若同意學校為其投保,學校則因同意原則而取得了對學生的保險利益。

保險法第33條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痹摋l屬于禁止性規定,違反該條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的后果。但該條所稱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是指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新保險法第33條所稱的未成年子女僅限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包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即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學平險中被保險人范圍為各類大、中、小學及中等專業學校全日制在冊學生,根據我國的教育體系設置,排除極端個例,初、高級中學及大專院校的學生不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這部分學生不屬于保險法33條禁止的非父母禁止投保范圍。我們應看到,保險合同由于其帶有射幸性質而容易誘發道德危險,人身保險中的他人之生命保險合同則更容易為不法之徒所濫用,為維護被保險人的人身安全,確保保險合同當事人及關系人的正當利益,對于他人之生命保險合同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弊端,應以法律手段嚴格加以防范。但是,這種法律手段應當公正而適中,既要能起到防范各種弊端之作用,又不能過于嚴厲而妨礙人們利用此種保險合同。無論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原則還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死亡保險之投保人的限制規定,均是為了抑制道德風險。然而,學平險不論投保人是誰,被保險人為在校學生,受益人為被保險學生或其家長,如教育管理機構為學生投保學平險,將受益人指定為被保險學生或其家長,應該講道德風險是基本可控的。教育機構自籌費用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之外的在校學生投保團體學生平安保險,既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同時也是教書育人、關愛學生的師德所在,是值得鼓勵的合法行為,司法不應當干預。

隨著時代的發展,特別是近幾年的保險展業實務中,大量辦學條件較好的教育機構(特別是民營私立學校)為保障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或疾病得到救治,也是為減輕校方責任,順利解決可能與學生或學生家長發生的矛盾,愿意撥付一筆款項為學生投保學平險,甚至,一些地區的教育管理機構統一撥付費用,要求轄區內的教育機構必須為在校學生投保。此類投保意愿的教育機構大量涌現,禁止這類愿意為學生承擔交費義務的教育機構成為投保人顯然不恰當,司法機構對教育機構的投保資格進行限制,不但缺乏法律依據,更為重要的是這種斷然排斥的做法阻礙保險功能的發揮。

關于2003年保監會下發的《關于規范學生平安保險業務經營的通知》,不少人存在誤讀,該通知主要還是針對當時社會非議的教育機構亂收費問題,防止學校以集體名義強制學生購買學生意外保險,改善保險公司在爭奪學平險業務中惡性競爭帶來的混亂局面,并沒有一律禁止保險公司就此險種以團體形式承保。相反,從監管機構審批或備案的條款情況來看,一些保險公司報備學平險條款即以團體保險冠名,如《學生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附加學生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條款》、《附加學生團體住院醫療保險條款》,此類條款中一般均明確,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被保險人清單名冊、聲明、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等組成。附被保險人清單投保是典型的團體險,由此可見保監部門亦未禁止學平險以團險方式承保。

二、限制學平險以團體保險形式承保,使學生平安保險業務日益萎縮。學平險屬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范疇,專門針對在校學生及教職員工設置,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生平安意外傷害保險、附加學生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及學生住院醫療保險。低保費、高保障是學生平安保險的顯著特點,投保人只要交較低保費,被保險人就能獲得較高保額的風險保障,因此,學生平安保險曾是諸多保險產品中較為受歡迎的一個險種。另與其他醫療及意外險險種相比,因承保對象特定、保障范圍廣、賠償額度高、費率水平低,該險種具備一定的公益性質。從社會公益的角度出發,在目前社會保障體系未能全面覆蓋未成年人和學生的情況下,該險種對學生而言是一種安全保障,對于減輕家長和學校的負擔而言,更是不容忽視的。學平險的開辦,保障了學生的人身安全,對穩定社會、促進國家發展都有巨大的推動力。

學平險的公益性其實溯源于大數法則,正是因為被保險人是在校學生這一特殊群體,保險公司將學生平安保險設計為團險,通過學校進行銷售,按團險計費,經營和展業成本減少,從而導致保費較低。如果實行保單人手一份,由學生或學生家長和保險公司簽訂一對一的保險合同,銷售的成本優勢將不復存在。同時個體投保難以在兼顧承保面的基礎上防范逆選擇,逆選擇會使學平險業務不斷萎縮,使可保風險變為不可保風險,造成保費和風險之間的惡性循環,使保險公司不當賠付增加。禁止學平險以團險形式承報,實質是破壞了大數法則的基礎,作為商業企業,保險公司必然通過精算方式將其計入費率,轉由廣大投保人承擔,學平險的公益性將喪失殆盡。

篇3

論文摘要:2009年9月17日,南京G技術技工學校(以下簡稱G技校)向Z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保險公司)遞交團體意外傷害和短期健康保險投保單,G技校作為投保人為其在校學生386人申請投保學平險。

一、案情概要

G技校提交的投保單記載如下:1、在被保險人健康告知欄中,保險公司問:現在或過去有無患膽、腸等消化系統病癥的被保險人?G技校選擇項為:無。2、投保單位聲明欄中:茲我單位申請投保上述保險,貴公司已向我方交付了條款并詳細說明了合同內容,特別是保險條款及相關合同中關于免除保險人責任,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義務部分的內容作了明確說明,我方已知悉其涵義,同意投保并愿意遵守保險條款及特別約定。本投保單填寫的各項內容均屬實,如有不實或疏忽,我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法律后果。 G技校在該投保單尾部加蓋公章。

09年9月19日,G技校繳納保費19300元,保險公司出具以G技校為抬頭的保險業專用發票及保險單正本一份,一并交付G技校。根據保險單正本記載,保險生效日期為09年9月19日,保險期限一年。附加學生團體住院醫療保險條款第五條責任免除部分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險人發生醫療費用的,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5)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

本保單項下386名被保險人均年滿18周歲,女生甲系該校07級學生,為被保險人之一。2010年4月5日該學生因膽囊結石進入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治療,于4月14日出院,共支出住院及醫療費用11200元。2010年4月16日,女生甲向保險公司提交意健險理賠申請書,該申請書中對被保險人出險過程描述為:因9月前體檢發現膽囊結石,2010年4月5日發作入院手術治療。同日,保險公司對女生甲母親進行了書面詢問并制作筆錄,在該份詢問筆錄記載:2009年7月3日,女生甲因身體不舒服入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接受治療,查出有膽結石,當時未進行手術的原因為希望藥物治療。之后,保險公司調取了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門診病歷,該病歷記載,女生甲于09年7月3日因皮膚發黃、身體乏力去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診療,該院確診為膽囊結石,并建議其住院手術治療。

保險公司以“疾病屬于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為由拒絕給付保險金,2010年5月,女生甲委托律師向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保險公司支付住院及醫療費用并承擔訴訟費用。

二、雙方爭議

原告認為:1、保險公司未對被保險人包括既往疾病在內的身體狀況進行詢問,因此,被保險人沒有對保險公司進行如實告知的義務;2、保險公司就保險條款中的責任免除部份沒有向被保險人進行明確說明,被保險人也沒有進行任何確認,所以保險免責條款不具法律效力;3、本案保險事故發生于保險期限之內,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合同約定予以賠償。

保險公司辯稱:1、原告并非保險合同的投保人而是被保險人,根據現行法律規定,保險公司就保險條款無向被保險人明確說明的義務;2、保險公司已向投保人南京G技校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保險條款對合同相關當事人均有約束力,應是保險理賠及法院裁判的依據;3、該事故屬雙方保險合同約定的責任免除范圍,按照保險合同約定,保險公司不承擔本起事故的賠償責任;4、雖然本案保險公司未援引“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拒賠,但應當明確:保險公司未向被保險人詢問不能免除投保人的法定如實告知義務。

三、一審判決

一審法院認為,G技校作為投保人,為其386名在校學生投保學生平安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且已向被告交納了保險費,在保險單后所附的被保險人名單中也包括了原告,所以原、被告的保險合同依法成立并有效,被告應當依照約定嚴格履行其合同義務。

關于被告應否履行保險義務,第一,本案G技校作為投保人為其學生向保險公司投保,學生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保單只有一份即保險合同只有一個,就保險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只需向投保單位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即可;第二,依據附加學生團體住院醫療保險條款第五條責任免除部分規定,被保險人在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病的,免除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且G技校在投保單及簽收單中對此均蓋章確認,所以就本案保險合同免責條款,保險公司已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免責條款對本案合同雙方具有約束力;第三、根據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門診病歷記載,原告于09年7月3日因皮膚發黃、身體乏力去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診療。09年7月3日,該院確診為膽結石,并建議其住院手術治療。另原告母親的筆錄與上述病案記載事實吻合,上述證據可認定原告疾病屬于投保前已患有且目前尚未治愈的疾??;第四,庭審中,原告沒有提供充分證據證實:投保前原告身體的疾病癥狀已經消失。

綜上,保險公司認為原告帶病投保,其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理由,符合已查明的事實及雙方約定;原告認為被告未履行說明義務,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觀點,因與查明的事實及法律規定不符,本院不予采信。原告要求被告給付保險金的主張不予支持。

四、二審調解

本案原告不服一審判決,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2011年1月12日(本案二審期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印發蘇高法審委[2011]1號會議紀要,該紀要第七條規定:學生平安險不屬團體險,保險人應當逐一向投保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保險人僅對學校履行明確說明義務的,或者保險人提供了履行免責條款說明義務的《告家長書》但無涉案被保險人或者其監護人簽字的《告家長書》回執欄的,對于保險人已經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的抗辯,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地方法院會議紀要雖然不能在判決書中作為法律依據援引,但紀要確定的案件處理方式卻能在所轄基層法院得到絕對適用,鑒于省高院對此類案件態度明確,保險公司為盡量減少損失,作出妥協,本案最終在中院主持下,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五、法律分析

蘇高法審委[2011]1號會議紀要中對學生平安險承保模式的判定,對本案二審產生逆轉性影響,該會議紀要認為學生平安險不屬團體險,只能以個險形式承保,從而得出學生平安險的承保保險人應當就免責條款逐一向學生或者其監護人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學生平安險的投保人以及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主體是學生或者其監護人。而本案系學校自籌費用為學生投保,被保險人清單中學生均已成年,投保行為經得學生同意,保險公司以團體形式承保,學校為保險合同的投保人,保險公司就保險條款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鑒于現行保險法規定,保險人并無就條款向被保險人進行說明的義務,雖然保險公司在展業時就保險條款內容通過發放文字資料的方式向學生進行了宣傳,但并未要求學生書面簽字。

蘇高法審委[2011]1號會議紀要認定學平險為個險,無論是從法律規定還是從保險經營實務進行分析,均值得商榷。

一、現行法律并未絕對禁止學生平安保險以團險形式承保。認為學生平安保險為個險者所持觀點基本為:(1)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學校和被保險人學生之間不存在法定保險利益;(2)另根據保險法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學生為未成年人,因此學校不能作為投保人;(3) 學平險的交費主體是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所以學生或其家長才是投保人;(4)2003年保監會下發了《關于規范學生平安保險業務經營的通知》,要求從2003年8月30日開始,各大、中、小學校將不能再以投保人的身份為學生統一辦理學生在校保險,這表明行政監管機構認為學生平安保險應該為個人保險。

學平險作為團險承保還是個險承保,主要區別是投保人是誰,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學校對學生不具有法定保險利益是否定學平險團體性的重要理由。關于人身保險的保險利益,立法例上可以劃分為純粹利益原則、同意原則、利益和同意兼顧原則。所謂利益原則即訂立保險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相互間必須存在金錢上的利害關系或者其他私人相互間的利害關系,各國立法一般規定父母、夫妻、子女等互相具有保險利益。同意原則則是指,訂立保險合同,無論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有無利害關系,均以投保人取得被保險人的同意為前提。我國采用的即利益和同意兼顧原則。被保險人若同意投保人為其訂立保險合同,視為具有保險利益,學校和被保險人學生之間雖不存在法定保險利益,但學生本人或其監護人若同意學校為其投保,學校則因同意原則而取得了對學生的保險利益。

保險法第33條規定:“投保人不得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保險人也不得承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不受前款規定限制?!痹摋l屬于禁止性規定,違反該條規定將導致合同無效的后果。但該條所稱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是指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新保險法第33條所稱的未成年子女僅限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包括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即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學平險中被保險人范圍為各類大、中、小學及中等專業學校全日制在冊學生,根據我國的教育體系設置,排除極端個例,初、高級中學及大專院校的學生不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這部分學生不屬于保險法33條禁止的非父母禁止投保范圍。我們應看到,保險合同由于其帶有射幸性質而容易誘發道德危險,人身保險中的他人之生命保險合同則更容易為不法之徒所濫用,為維護被保險人的人身安全,確保保險合同當事人及關系人的正當利益,對于他人之生命保險合同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弊端,應以法律手段嚴格加以防范。但是,這種法律手段應當公正而適中,既要能起到防范各種弊端之作用,又不能過于嚴厲而妨礙人們利用此種保險合同。無論人身保險之保險利益原則還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死亡保險之投保人的限制規定,均是為了抑制道德風險。然而,學平險不論投保人是誰,被保險人為在校學生,受益人為被保險學生或其家長,如教育管理機構為學生投保學平險,將受益人指定為被保險學生或其家長,應該講道德風險是基本可控的。教育機構自籌費用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之外的在校學生投保團體學生平安保險,既不違反現行法律規定,同時也是教書育人、關愛學生的師德所在,是值得鼓勵的合法行為,司法不應當干預。

隨著時代的發展,特別是近幾年的保險展業實務中,大量辦學條件較好的教育機構(特別是民營私立學校)為保障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或疾病得到救治,也是為減輕校方責任,順利解決可能與學生或學生家長發生的矛盾,愿意撥付一筆款項為學生投保學平險,甚至,一些地區的教育管理機構統一撥付費用,要求轄區內的教育機構必須為在校學生投保。此類投保意愿的教育機構大量涌現,禁止這類愿意為學生承擔交費義務的教育機構成為投保人顯然不恰當,司法機構對教育機構的投保資格進行限制,不但缺乏法律依據,更為重要的是這種斷然排斥的做法阻礙保險功能的發揮。

關于2003年保監會下發的《關于規范學生平安保險業務經營的通知》,不少人存在誤讀,該通知主要還是針對當時社會非議的教育機構亂收費問題,防止學校以集體名義強制學生購買學生意外保險,改善保險公司在爭奪學平險業務中惡性競爭帶來的混亂局面,并沒有一律禁止保險公司就此險種以團體形式承保。相反,從監管機構審批或備案的條款情況來看,一些保險公司報備學平險條款即以團體保險冠名,如《學生團體意外傷害保險條款》、《附加學生團體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條款》、《附加學生團體住院醫療保險條款》,此類條款中一般均明確,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被保險人清單名冊、聲明、保險憑證以及批單等組成。附被保險人清單投保是典型的團體險,由此可見保監部門亦未禁止學平險以團險方式承保。

二、限制學平險以團體保險形式承保,使學生平安保險業務日益萎縮。學平險屬短期健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范疇,專門針對在校學生及教職員工設置,其內容主要包括:學生平安意外傷害保險、附加學生意外傷害醫療保險及學生住院醫療保險。低保費、高保障是學生平安保險的顯著特點,投保人只要交較低保費,被保險人就能獲得較高保額的風險保障,因此,學生平安保險曾是諸多保險產品中較為受歡迎的一個險種。另與其他醫療及意外險險種相比,因承保對象特定、保障范圍廣、賠償額度高、費率水平低,該險種具備一定的公益性質。從社會公益的角度出發,在目前社會保障體系未能全面覆蓋未成年人和學生的情況下,該險種對學生而言是一種安全保障,對于減輕家長和學校的負擔而言,更是不容忽視的。學平險的開辦,保障了學生的人身安全,對穩定社會、促進國家發展都有巨大的推動力。

學平險的公益性其實溯源于大數法則,正是因為被保險人是在校學生這一特殊群體,保險公司將學生平安保險設計為團險,通過學校進行銷售,按團險計費,經營和展業成本減少,從而導致保費較低。如果實行保單人手一份,由學生或學生家長和保險公司簽訂一對一的保險合同,銷售的成本優勢將不復存在。同時個體投保難以在兼顧承保面的基礎上防范逆選擇,逆選擇會使學平險業務不斷萎縮,使可保風險變為不可保風險,造成保費和風險之間的惡性循環,使保險公司不當賠付增加。禁止學平險以團險形式承報,實質是破壞了大數法則的基礎,作為商業企業,保險公司必然通過精算方式將其計入費率,轉由廣大投保人承擔,學平險的公益性將喪失殆盡。

篇4

【關鍵詞】SCI論文要求;公管本科生;論文寫作能力;培養

1背景

近年來,大學生畢業論文對于學術道德與學術規范不重視,都以過關為目的,因此,抄襲、剽竊、拼裝、組接之風盛行[1-5]。要改變這種風氣,需要改變教學目標、教學理念、教學方法和對學生的道德修養的要求[6-8]。筆者讀博士期間曾發表過幾篇SCI論文,在畢業后的幾年本科教學中開始把其原則應用到本科生的論文寫作能力的培養上來,收到良好效果,故此想探討如何提高本科生論文的寫作能力問題。

SCI論文是學術界公認的論文,其特點一在于規范化,如其論文格式包括摘要、關鍵詞、前言、材料與方法、結果、討論、結論、政策建議、參考文獻等;特點二在于科學性,如:其數據采集需要注意樣本的代表性、數據分析需要采用合理的的統計學分析方法等;特點三還包括創新性,強調不重復他人研究,研究新問題,使用新方法,或采用新視角等。

2問題現狀及成因

我院公管本科生寫論文普遍存在質量不高,抄襲嚴重,缺乏創新。這些問題與我們本科論文教學的過程存在直接聯系。首先是我們的論文教學目標不明確,究竟本科生寫的論文達到什么標準,在每一門課上都未直接講明,并有針對性地訓練過,也許我們老師自己也不清楚應該達到什么要求;其次我們的教材,注重理論體系的系統性和完整性,缺乏對學生實踐性能力的培養要求,因此,老師照教材講,照教材考試,學生記背應付考試已成定式,造成了學生寫論文時也抄襲組裝他人論文成為一種習慣;最后,本科生課程設置太多,而且不是按模塊進行,所有的科目都是一上一個學期,期末考試。由于每門課程都是兩節連排,一周分散為幾次上,老師沒有充足的時間帶領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直接后果是在醫學院大家都認為公管理專業是務虛不務實的一個專業。

公共管理專業果真是務虛不務實的專業嗎?其實并非如此。公共管理專業與實際生活密切相關,雖不像醫學專業關注個體,以把單個病人的病治好為目的,但是本專業關注社會實際問題的解決,其重要程度也不亞于醫學其他專業。如,社會保障關注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貧困救助、法律援助等密切與社會民生相關的問題;而衛生事業管理關注醫療領域的問題,比如衛生政策的制定的評估與實施的評價,衛生資源管理中的經濟資源的配置與使用、人力資源管理、衛生信息管理,衛生系統管理中的醫療服務管理、公共衛生管理、婦幼衛生管理、社區衛生服務管理等等,這些方面中又有很多值得關注和急待探索和解決的實際問題,了解其在本地區的現狀還需要做實地調查;而要解決這些問題我們需要依據理論,形成假設,并進行調查,如調查群眾的對該問題的知曉程度,滿意程度以及改進意見等;而且很多實際問題的解決沒有最好的標準答案,這需要問計于民,然后根據現有的人財物的資源情況,拿出自已的解決辦法,因此,學會對本專業知識學以致用必然要有創新性。

3論文寫作能力的培訓建議及常見的問題

3.1論文寫作能力的培訓建議

公管專業的這些特點其實完全可以滿足SCI論文寫作的要求。那么,我們如何在教學過程中對學生論文的規范性、科學性以及創新性進行培訓呢?筆者通過自己的教學實踐活動認為對學生論文寫作的培訓應該從低年級到高年級逐漸增加要求難度:

(1)在低年級,如一、二年級,可以著手培養學生寫文獻綜述。此項訓練可以養成學生在搞研究前先去查閱文獻的能力,學會了解該問題的研究現狀,學會在文中引用他人文獻,找到不雷同他人研究的新問題、新視角和新方法;

(2)在高年級,如三年級,應該開始培養培養學生設計調查問卷以及實地展開小范圍調查的能力。首先,培養學生掌握論文的內容取決于問卷設計的內容。培養學生通過查閱文獻對研究問題,了解別人的研究,建立指標條目庫,并根據自已的研究問題篩選、設計指標,從而學會問卷設計的一些技能,如設計多少指標條目合適,對指標條目進行歸類;其次,需要培訓學生進行實地調查、采集數據并建立數據庫的相關技能,以及進行質量監控的能力;最后,需要培養學生根據自己調查數據的特征,進行正確的統計學分析方法的選擇的能力。

(3)在四年級上學期就應該培訓學生撰寫規范完整的論文的能力。通常學生寫的論文會像中學生的論文,夾敘夾議,但是科學論文有自已嚴格的格式要求,不允許混在一起寫,而且這些格式全世界的學者都共同遵守,因此我們必須要求學生掌握并達到科學論文的格式要求。嚴格按照摘要、關鍵詞、前言、材料與方法、結果、討論、結論、政策建議、參考文獻這幾部分來寫。

3.2論文寫作的常見的問題

通過幾年指導學生寫畢業論文,發現學生按這種規范寫論文的各部分,常會遇見以下這些問題:

3.2.1前言部分容易與文獻綜述混淆。前言中含有濃縮的文獻綜述,但是還需要指明的不僅有研究背景與現狀,還有研究目的,研究意義,以及研究需要填補的空白,即使很簡練但是必不可少的內容。

3.2.2材料與方法部分最常見的問題是學生寫的太簡單。此部分需要學生具體介紹其調查與分析的每一步,如:調查的時間是什么?在哪里調查,調查地有什么特點?研究內容是什么?指標是如何選擇的?問卷內容包括什么?如何選擇的調查樣本,為什么只選這些樣本?樣本的代表性如何,是否符合統計學原理?做數據分析的統計學的方法選擇哪些?為什么選擇這種統計學方法等。

3.2.3結果部分最常見的問題是和討論部分混在一起,夾敘夾議。結果部分內容要求單純報告調查指標獲得的數據是什么,不需要解釋說明其意義,而且也不是把圖或表中所有的數據都做匯報,只匯報那些具有趨勢性的數據,如增大或減少某趨勢的數據,即那些可以幫助你說明得出后面結論的有意義的數據。而討論部分是解釋或說明在結果部分匯報的那些數據的意義,以及解釋得出這樣結果的原因,該部分可以引用文獻去說明解釋原因。

3.2.4結論部分最常見的問題是太長,常會出現一些沒有前文數據支持的結論。此部分只需要對討論的內容進行簡單總結,不需要長篇大論;對前文未提及的或沒有數據支持的內容不能在此部分做專題討論。

3.2.5政策建議最常見的問題是跟自已的調查數據結果毫不相關的建議。此部分所提的建議是跟討論和結論部分的內容一致的,很多同學脫離了前面的內容,不著邊際的建議了一番,而很多建議在前文中找不到任何依據。

因此,SCI論文講究文章各部分之間的前后邏輯的嚴密性,環環相扣,不能天馬行空,想寫什么就寫什么,這對于訓練學生邏輯思維的嚴密性大有裨益。

3.2.6參考文獻部分最大的問題是格式不統一。尤其是卷、期、頁碼,或下載的網站及日期沒有明確標明,使讀者無法追溯文中所引用的文獻。

以上這些問題經過老師3-5次的修改都可以得到有效避免。

4結論

通過以上探討可以看出,高質量的大學生畢業論文論文需要我們在本科各年級的教學過程中制定明確論文教學目標和計劃,并逐年級展開對學生的論文寫作能力的訓練,這樣才可以打好寫出合格的高質量畢業論文的基礎。

雖然這樣做可能對學校和老師要求有些高,比如,首先教師自己要會寫科學論文才會對科研論文的撰寫有深刻認識;其次比上常規課費勁大;并且改變學生在中學養成的“填鴨式”學習習慣可能不被很多學生理解,但是這樣做確實可以改變學生對本專業的錯誤觀點,并且關注并解決實際問題還可以起到改變學生不良的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使他們能夠關注學以致用,解決社會問題,認識自己未來從事的職業對改變社會和群眾生活所起肩負的社會責任。

參考文獻: 

[1] 何曉柯,大學生畢業論文抄襲現象透析級遏制對策,行業探討,2011,10(11):33-35 

[2] 陳雁鳴,高校館視角下的大學生畢業論文抄襲現象,瓊州學院學報,2011,18(4):85-86 

[3] 王廣印,劉用生。關于大學生畢業論文的問題與對策。中國校外教育,2009,11:39、63 

[4] 藺萬煌、王華、魏寶陽、蘇益。加強科學管理,提高大學生畢業論文質量。實驗科學與技術,2010,8(2):138-150. 

[5] 蔣芝蕓,也談大學生畢業論文的教學與寫作-以普通高等院校人文社科畢業生為中心,咸寧學院學報,2010,30(4):162-163. 

[6] 張荷群,施榮連,大學生畢業論文創新內涵的層次性,高等教育研究,2012,8:112-113. 

[7] 張旭,王小梅,任麗,楊永芳。大學生畢業論文階段科研能力培養的探討,2012,40(15):244-245. 

[8]徐學甫,張晶,大學生畢業論文質量與創新實踐探究,教育教學,2010,1:67. 

本文受河南省第第八批重點學科公共管理學科建設經費支持;河南省第二批特色專業衛生事業管理學科建設經費支持;以及河南中醫學院博士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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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所選擇的題目是有關社會工作理論分析方面的題目,我們希望你能夠在查閱資料的基礎上,進行深入地分析探討,以提升自己的思維深度與科學素養。

二、論文的具體要求:

根據社會工作的培養目標我們對06級社會工作專業本科生的論文提出如下要求

1、論文內容必須與專業發展方向密切相關,論文不能偏離專業方向

2、論文必須要反映學生自己的專業水平,以調查研究報告為主要形式

3、以來理論分析為重要內容的文章,必須體現撰寫者的實際理論水平,堅決杜絕網上拼湊與抄襲他人的文章

4、論文字數要求在8000字以上,以10000左右字為宜;

5、一些題目的范圍較大,撰寫文章和與指導教師溝通的過程中,盡量把題目具體化。避免過分空洞與小馬拉大車的現象的出現。

1. 個案管理在社區矯正中的運用

2. 社會工作在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工作中的地位與作用

3. 校園學生文化現狀調查與學校社會工作的介入

4. 大學學校社會工作需求的實證研究

5. 大學教育本質研究:社會工作學的視角

6. 網絡技術在社會工作中的運用:方法革新的

7. 社會工作在學生社區管理與服務工作中的價值與應用

8. 司法工作者與社會工作者在社區矯正中的職責與分工

9. 二本院校社會工作教育模式之思考:學生視角

10. 上海地區學校社會工作的現狀、問題與對策

11. 上海農民工子弟學校社會工作現狀調查

12. 社會工作課程對學生自我成長的價值與影響:一種質性研究

13. 大學生就業困惑與學校社會工作的介入

14. 上海地區社會工作者生存現狀調查

15. 藝術教育在社會工作中的價值與應用

16. 上海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現狀及其問題研究

17. 上海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運行現狀及其問題研究

18. 上海市外來人員綜合保險制度運行現狀及其問題研究

19. 農民工養老保險研究

20.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研究

21.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問題研究

22. 生育保險問題研究

23. 工傷保險問題研究

24. 社區教育與新市民轉換研究

25. 社區教育與提升市民生活質量的研究

26. 社區教育與外來人口生活適應性研究

27. 社區教育與外來人口生活融入研究

28. 80后婚戀觀調查

29. 社會工作在家庭問題中的介入

30. 社會變遷與家庭生活-----以本人家庭為例

31. 老年婚姻問題調查與研究

32. 老齡化與養老問題研究

33. 空巢家庭狀況與研究

34. 老年社會工作案例研究

35. 養老機構狀況調查 36. 社會工作價值觀、沖突與對策研究

37. 社會工作方法在社區矯正中的運用

38. 社會工作價值觀在戒毒工作中的經驗與分析

39. 醫療社會工作的個案研究

40. 我國醫療社會工作的發展、問題與對策

41. 中外醫療社會工作比較研究

42. 城市老年人社區福利服務調查與路徑研究

43. 勞動爭議的問題與社會工作介入

44. 社會工作行政方法與企業管理影響機制研究

45. 社會工作職業化發展的基本要素與困境分析研究

46. 社區資源對城市養老方式的影響

47. 職業化背景下的社會工作教育的回應

48. 上海社區建設研究

49. 上海社區服務發展研究

50. 上海外來流動人口基本養老保險模式研究

51. 上海外來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研究

52. 上海征地農民保障問題研究

53. 上海養老機構發展研究

54. 上海養老設施發展研究

55. 上海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狀況調查

56. 外來民工子弟享受上海義務教育情況調查

57. 在校大學生專業意識與轉換專業的困境調查

58. 上海外來移民史個案調查

59. 我國高校貧困大學生的資助體系建設及其存在的問題

60. 改革以來城市鄰里關系的變化

61. 城市家庭代際之間的沖突與一致

62. 城市市民社會發展公平感調查

63. 上海城市青年世博會參與研究

64. 上海市民世博會態度研究

65. 上海市民對外來農民工態度認知研究

66. 上海市民對釣魚事件的認知研究

67. 市民對子女教育的認知研究

68. 上海市民養老方式的選擇

69. 上海市民對房價認知研究

70. 上海市民與社區關系研究

71. 社會(群眾)組織研究——以**組織為案例

72. 房產改革對上海市民生活影響調查

73. 社區鄰里關系調查

74. 互聯網與社區生活

75. 社區建設與市民生活(社區建設對上海市民生活影響調查)

76. 居民委員會與市民生活

77. 居民委員會選舉調查

78. 業主委員會與市民生活

79. 業主委員會選舉調查

80. 市民維權行動調查

81. 世博會對上海市城市文化資本的影響

82. “月光族”的住房消費模式研究

83. “啃老族”的住房消費模式研究

84. 90后大學生的就業觀研究

85. 90后大學生的消費觀研究

86. ? 上海市80后大學生移民的城市融入研究

87. 上海市80后大學生移民的城市認同研究

88. 上海市持居住證的外來移民的城市融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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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祁祥,女,漢族,1956年出生,1976年入黨,現任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市第十次黨代會代表,曾獲北京市先進工作者、第三屆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北京大學最受學生愛戴的十佳教師等榮譽稱本文由收集整理號。

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界的鏗鏘玫瑰

孫祁祥主要從事中國保險業發展戰略、保險監管、國際保險市場比較、金融綜合經營、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等方向的研究,在本專業領域有著較高的學術地位和一定的國際影響力。她是教育部高等學校經濟學類學科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保險學會副會長、中國金融學會學術委員會委員;是迄今為止唯一一位連續12年擔任國際保險學會(iis)亞洲學術主持人的學者,并且是該學會董事會的第一位中國學者;是第一位應邀在美國風險與保險學會年會上宣讀學術論文的中國大陸學者;是第一位作為人物介紹出現在“美國風險與保險學會”會刊上的亞洲人;還曾擔任過“亞太風險與保險學會”(apria)主席。

孫祁祥十分重視將自己的研究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緊密結合,主持過多項國家級、省部級和國內外著名機構委托的重要課題。她主導創立的北京大學中國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ccissr)及其品牌學術論壇“北大賽瑟(ccissr)論壇”,贏得了國內外政、產、學界的廣泛認可和贊譽。

早在20世紀80年代,孫祁祥就在經濟學界嶄露頭角,其撰寫的論文曾登載在《金融時報》頭版。她現已在國內外期刊上百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先

轉貼于

后獲得10多項省部級以上的科研獎勵,其中主要包括“陳岱孫經濟學論文獎(1997年)”、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成果一等獎(第七屆)、中國保險學會保險理論創新成果一等獎(2006年)、中國保險學會優秀論文獎(2006年)等。

學生愛戴的“十佳教師”

孫祁祥教學認真,深受學生喜愛,2002年被評為“北京大學最受學生愛戴的十佳教師”,2005年榮獲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學成果一等獎。多年來,她一直承擔著本、碩、博學生和博士后的教學任務。她主持的學校主干基礎課“保險學原理”先后被評為“北京市精品課程”和“國家精品課程”,所撰寫的教材《保險學》,先后獲得教育部推薦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等多項榮譽,被國內數十所高校選作本科生“保險學”課程的指定或推薦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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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會保障學;實踐教學改革;應用型人才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民生”問題逐漸成為我國政府和社會關注的焦點問題,和“民生”問題相關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性也隨之突顯出來。社會保障工作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中極其重要的一部分,因此,對于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學生而言,必需掌握扎實的、與時俱進的社會保障知識。然而,在當前的社會保障教學過程中普遍存在教學內容嚴重滯后于社保政策的變動、教師知識更新過慢、忽視實踐教學及實踐教學資源受限等問題。為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學的教學效果,本文從調整教學模式、關注學科熱點、以“應用”為向導促進實踐教學等方面入手進行社會保障學實踐教學改革研究。

1社會保障學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對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的畢業生而言,今后工作很重要的一部分是和社會保障相關的。目前我國高等院校大都把社會保障學設置為專業基礎課程,只有部分院校把社會保障學列入專業選修課程。社會保障學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政策性都極強的學科。第一,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各種規章制度十分復雜,世界各國,乃至中國的各個地市的具體規定都不同。自20世紀90年代后期以來,我國社會保障的各項事業迅速發展,相關的理念和制度也在不停地發生變化。在這個過程中,一些教師自身并沒有緊跟時代和政策的發展,及時吸收這些新信息、新知識,在教學過程中一味地照搬課本,造成課堂的教學內容嚴重滯后于時代的發展。第二,我國高校人才培養過程中的實踐教學很多時候停留在口號中,理論灌輸仍是目前很多應用型院校課堂教學的主要模式。教師照本宣科講解社會保障的理論和制度,很容易讓學生覺得課程枯燥無味,使學生無法對社保政策產生興趣和感性認識,教學效果不佳,從而造成畢業生在工作中缺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因此,基于應用導向和能力培養的實踐教學改革的首要任務就是對課程體系進行優化設計,合理安排課程內容,重視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通過實踐教學增強學生對社保知識的感性認識,并培養學生運用所學社會保障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加學生在就業市場的競爭能力。第三,目前高校普遍存在實踐教學資源有限的問題。比如,學生很難有機會到社保經辦機構去實地體驗。除了設置有社會保障專業的院校以外,很少有學校為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配備社會保障的仿真模擬軟件。

2社會保障學實踐教學改革目標的確立

第一,培養學生的“民生”意識。社會保障的實踐教學不僅要讓學生掌握社會保障制度的理論,更應該培養學生的“民生”意識。筆者在社會保障課程教學過程中,感到目前很多學生缺乏學習興趣的原因是沒有“民生”意識。學生因受自身閱歷的限制,認為社保和自己關系不大,不關心“民生”問題和社保熱點,對課程內容自然缺乏興趣。因此,實踐改革的首要目標就是培養學生的“民生”意識,幫助學生樹立為社會大眾服務的意識及社會責任感。第二,要提高學生的綜合實踐能力。社會保障是民生之基,民生之本,是一項綜合事業。社會保障事業需要理論和實踐能力同時具備的綜合性人才。在培養學生“民生”意識的同時,應注重培養學生的綜合實踐能力。應用型本科培養的不是背誦理論制度的人,而是要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會實際操作的應用型人才。第三,要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在經濟全球化、科學技術更新周期不斷加快的當代社會,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取決于人才的質量。而人才的質量在很大程度上與人才創新能力緊密相關。因此,社會保障學的實踐教學改革的目標之一就是提高學生的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通過實踐教學,引導學生發現我國社會保障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激發學生的潛能和創新思維,使學生主動參與到現實社會保障問題的分析和處理過程中去,提高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

3社會保障學教學改革實施過程

基于社會保障學教學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以及實踐教學改革的目標,筆者在所在學校的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進行了一系列的實踐教學的改革實踐。

3.1課堂實踐教學的實施

3.1.1社保新聞熱點的解讀

社會保障的教材分為理論部分和實務部分。學期的第一周是教師理論講解周。從第二周開始,根據課程內容,采取“以社會熱點為中心,讀新聞評新聞”的課程教學模式。在課程上,首先對學生分組,根據班級的具體情況,將56名學生分為8個小組。然后把老年社會保障、醫療保險、就業保障、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住房保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相關內容依次分配給各個小組。要求學生在課前對課本進行預習,并根據各自承擔的專題內容分工收集相關社保新聞和熱點問題。每堂課的第一項任務是各小組面向全體同學解讀社保相關新聞。在解讀社保新聞過程中,各組還需要聯系教材相關內容制作PPT,并在課堂上進行簡要講解和案例分析。在這個過程中,教師只做啟發性的指導。學生通過新聞的收集和解讀、課程內容的講解、回答教師和同學提問的環節,學會主動學習,增強基本理論的實際運用能力。通過社保新聞解讀環節,促使學生主動去了解民生,關心民生,增強對社保的敏感性,培養學生對社會保障這門課的興趣及社會責任感。此外,各小組對專題進行新聞收集和討論的過程,也可以提高學生的信息收集和交流能力。

3.1.2課程論文的寫作

社會保障學是一門政策性和動態性并存的學科。近年來,各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都在改革和發展中。我國的社保制度發展尤為迅速,過程中也存在各種各樣需要解決的問題,然而這些變革和問題在教材中是無法及時體現出來的,因為社保教材只能給學生呈現社會保障的整體框架。社會保障課程的實踐教學要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能力,就需要引導學生獨立思考中國社會保障事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因此,在前一階段的基礎上,通過教師的指導,讓各組學生獨立完成社保相關專題的課程論文寫作。前一階段的課程講解及新聞解讀,為論文的材料準備奠定了基礎,各小組的論文既是對課本的深刻認識,也是對社會現狀的深入總結。在實踐中,8個小組所研究的論文分別為:《人口老齡化背景下養老服務體系研究——以馬鞍山市為例》《企業職工對延遲退休的意愿研究——以馬鞍山市某國有企業為例》《城鎮單獨家庭生育意愿及其影響因素研究——基于馬鞍山市的分析》《構建農村留守兒童福利體系的思考——以安徽省××村為例》《職業教育與“農二代”社會流動》《關于大學生失業保險制度的研究》《馬鞍山市高校大學生醫療保險意識現狀及影響因素分析》《人口老齡化及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問題研究》。這些課程論文包含了近年兩會熱點及社會所關注的主要“民生”問題,比如:人口老齡化和養老問題、延遲退休、農民工和大學生就業、留守兒童福利、醫療保險改革等。教學改革的意義是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和分析社會現狀的能力。課程論文是對理論知識和實踐經驗的總結,通過論文的寫作,學生在不斷的認識和實踐中提高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使學生真正成為教改最大的受益者。以第一組的《人口老齡化背景下養老服務體系研究》為例,學生將兩會熱點與馬鞍山市的現狀相結合,從馬鞍山市社保局、民政局收集了大量的信息,深入淺出地分析了馬鞍山目前養老產業所存在的問題,提出了馬鞍山市未來養老服務產業發展的解決方案。

3.2課外實踐教學的實施

除了課堂內的實踐教學,教師還要積極將課程內容融入各種社會團體活動之中,鼓勵和組織學生參加創新創業比賽、社會保障知識競賽、社會保障技能競賽、校園志愿公益活動,等等。例如,本校2010級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學生就以“養老服務產業—老年送餐”項目與“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項目參加“挑戰杯”比賽,并取得良好的成績。另外,在課程論文的寫作過程中,教師要組織和指導學生進行實地調查、參觀訪問等,豐富和鞏固學生的理論知識。例如,第五組的課題,學生為了完成課程論文,深入留守兒童學校和家庭,以調查訪問和開座談會的形式,收集了馬鞍山留守兒童福利狀況的第一手資料,形成了高質量的論文。另外,實踐教學還可采用其他多種形式,比如請馬鞍山社保局的相關工作的人員走進課堂,給學生們介紹最新的社保政策;聯系相關社保機構,使學生有機會親身參與到社保流程當中去,使學生接觸到社保制度的實際運行過程,掌握最新的社保制度和技能,培養學生處理社?,F實問題的能力,使他們成為創新型實踐型的應用人才。

4結語

以培養學生應用型能力為主的實踐教學模式,培養了學生的民生意識和社會責任感。通過課堂和社會實踐的結合,增強了學生的社會調查、文獻檢索的能力,使學生更好地掌握社會保障的基本理論和操作技能。在此過程中,教師要及時吸取新信息和新知識并結合自己的科研方向,引導學生去閱讀、觀察、討論和思考,促進學生的創新能力和解決社保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就業競爭力的進一步提高。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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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實踐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6432(2011)10-0160-02

1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需求現狀

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主要是面向企業培養其所需人才。自從我國加入WTO以來,我國對外貿易權的管理方式由原來的審批制改為備案登記制,準入門檻降低后,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大幅度增加。由于國際貿易特殊的貿易環境和運作慣例,外經貿業務工作具有較高的風險性、較強的專業性。企業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在員工招聘中傾向于錄用動手能力強、能夠直接進入業務狀態的外貿人才。對于中小企業而言,業務量不大、設崗較少,要求外貿應用型人才具有全面的操作技能和綜合應用能力;對于大型企業而言,業務量大、部門分解較細、設崗較多,要求外貿應用型人才具有過硬的專門操作技能和獨立解決問題能力。無論是大企業,還是中小企業,他們的貿易程序都是相同的。

出口貿易的基本程序通常分為三個階段:出易前的準備、簽訂出口合同和履行出口合同。出易前的準備包括編制出口計劃、組織貨源、國外市場和客戶調查、制定出口經營方案、建立客戶關系、開展廣告宣傳、辦理商標注冊;簽訂出口合同包括邀請發盤、發盤、還盤和接受;履行出口合同包括以收取貨款為核心的貨物、租船訂艙、辦理保險、出口報關、辦理保險、繕制單據、出口收匯核銷、出口退稅;必要時,還有出口索賠。

進口貿易的基本程序通常也包括三個階段:進易前的準備、簽訂進口合同和履行進口合同。進易前的準備包括編制進口計劃、國外市場和客戶調查、制定進口經營方案、建立客戶關系、選擇交易對象;簽訂進口合同包括邀請發盤、發盤、還盤和接受;履行進口合同包括以交付貨款為核心的租船訂艙、派船接運、辦理保險、買匯、審核單據、進口付匯核銷、進口報關、檢驗貨物;必要時,還有進口索賠。

從國際貿易的進出口程序可以看出,國際貿易所涉及的業務環節非常多。因此,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培養的人才應該是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具體來說,該專業的畢業生應具備的技能和能力包括:①基本技能,如閱讀技能、寫作技能、現代辦公設備操作技能、網上進行商務處理技能、商品檢驗技能、識別與填制外貿單證技能。②基本能力,如自學能力、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應變能力。③專業能力,如貿易業務處理能力、外語運用能力。

2 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2.1 實習與畢業論文相互脫節

實習是學生在系統地完成專業教學計劃所規定的相關課程的基礎上進行的熟悉進出口業務程序的現場活動。畢業論文是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本科生實踐教學非常重要的環節,是學生運用所學習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去研究和探討實際問題的實踐鍛煉,是綜合考察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以及動手操作能力的一個重要手段。撰寫畢業論文有利于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和技能解決較為復雜問題的能力,讓學生受到科學研究工作或設計工作的初步訓練。但是,由于外貿業務量大,一項外貿業務涉及時間較長,從發盤到完成業務全過程可能經歷幾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而專業認識實習、專業實習、畢業實習和畢業論文安排在不同的學期,它們之間相互脫節,學生很難在實習單位親歷一筆完整的外貿業務,這樣就造成了實習的非系統性,畢業論文選題、開題與實習脫節,難免脫離實際,不利于學生的能力培養。

2.2 專業課案例教學不能相互銜接

案例教學是把實踐案例進行處理后引入課堂,讓學生根據案例提供的背景資料分析案例、討論案例,尋求解決實際問題的方案。案例教學使學生身臨其境般地經歷一系列事件和問題,接觸各種各樣的組織場景,通過深入地研究與分析,加深對所學理論的理解,培養學生的感覺能力和反應能力,提高學生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但是,由于各專業課任課教師均從所授課程角度出發組織案例教學,重點當然在所講課程之中,這就導致不同課程的案例很難形成一項完整的、系統的國際貿易業務,學生也很難將多門課程的知識應用到一筆業務,這樣就會造成所學知識的“無用性”,知識之間形成壁壘,很難相互銜接。

2.3 課程設計組織難度大

通過課程設計考查學生對相關理論的掌握情況,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鍛煉學生的獨立工作能力,也是對理論教學效果的檢驗。但是,由于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課程所涉及的環節較多,如訊盤、發盤、還盤、接受,在合同磋商的每一個環節里,又涉及貿易術語、商品的數量和品質、商品的包裝、商品的運輸及保險、商品的檢驗、貨款的收付以及索賠等。教師在進行課程設計時,還要聯系其他課程的知識,不容易組織。

3 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實踐教學改革措施

針對當前獨立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實踐教學中所存在的問題,根據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人才應具有的知識結構、能力結構和沈陽工業大學工程學院的自身特點,我們對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的實踐教學進行了改革,制定了具體的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1 實習與畢業論文相互銜接

我們首先對原有的時間短而又分散的專業認識實習、專業實習和畢業實習進行了整合,統一調整為四周的專業實習,將原來為期十三周的畢業論文調整為十八周,調整前后實習和畢業論文的總周數卻沒有變化。然后,在學期安排上也進行了調整:專業實習安排在第八學期前四周進行,畢業論文分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前四周,安排在第七學期后四周進行,第二階段為后十四周,安排在第八學期后十四周進行,專業實習恰好置于畢業論文的兩個階段中間。

改革之后,學生在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深入相關企業,選擇一筆或幾筆完整的國際貿易業務,利用畢業論文前四周的時間和寒假進行選題、開題和收集資料,從而確保論文選題的客觀性和實用性;在接下來的四周專業實習期間里,學生依據選定的論文題目和完整的國際貿易業務,利用所學的專業知識,繼續在企業里進一步了解、熟悉相關的業務,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探討解決問題的方案;在畢業論文最后的十四周里,學生要確定論文撰寫提綱、查閱資料、撰寫、修改、審查、進行答辯等環節。

通過實習與畢業論文相互銜接,可以使學生在實習單位親歷一筆完整的外貿業務,同時也可以使學生的畢業論文選題、開題、撰寫等環節緊密聯系實際,非常有利于學生的實踐能力、動手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

3.2 按國際貿易業務程序統一制定案例教學方案

我們通過組織專業課教師進行共同商討、相互溝通,依據一項完整的、系統的國際貿易業務和程序,最終制定出來一套統一的案例教學方案,所有專業課的案例都按照業務程序融合在其中,確保了案例教學相互銜接,便于學生對所學理論的理解、掌握,提高了學生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效果得到了明顯的提高。另外,我們學院有著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優勢,與中國石油遼陽石油化纖公司相鄰,可以組織學生到遼化對其國際貿易業務進行實地參觀、考察,在企業進行案例教學,通過案例教學校企合作共同搭建實踐教學平臺。這樣,不僅使學生對企業有更多的感性認識,還可以將各門課程的理論知識聯系并運用到實際。

3.3 情景模擬組織課程設計

為了解決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課程設計難以組織的問題,我們采取了能夠充分調動學生主觀能動性的情景模擬教學形式。按照國際貿易相關業務和程序要求,將學生分成若干組,每組都有自己的工作和職責,發給學生一些背景資料,要求學生認真研讀,也可以查找相關資料作為補充,模仿國際貿易業務的實際操作,進行模擬訓練,可以對出口報價、結算以及所涉及的單證等業務進行模擬。學生在模擬過程中,可以相互交流、溝通、商討,共同理解、掌握國際貿易理論和方法,學生的學習樂趣倍增。

3.4 組織學生進行暑期社會實踐

為了讓學生了解社會、認識社會,進一步加強實踐教學,我們對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大一至大三的學生安排了暑期社會實踐。針對每個年級學生已經學過的課程,我們分別制定了不同的暑期社會實踐大綱。學生按照大綱的要求進行暑期社會實踐,學生將自己進行暑期社會實踐的過程及體會寫成報告,開學后上交報告及相關材料,指導教師據此評定成績。通過暑期社會實踐,學生認知和了解了企業及國情,加深了對所學知識的理解和掌握,鍛煉了學生的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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