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7-03 02: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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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國際經濟法研究生教育質量的提高是一項系統工程,其中課程設置是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首要環節,要合理設置課程,構建科學的研究生課程體系。目前我國國際經濟法研究生課程設置結構不合理,學期分布不平衡,沒有針對性,公共課與專業課比例失衡,忽視學生科研和實踐能力的培養。針對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革我國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設置的幾點建議。
一、目前我國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的現狀
從各院校法學院國際經濟法研究生的培養計劃中可以看出,大多數的研究生教育課程體系結構與本科基本一樣,總學分為30多學分,由必修課、選修課和公共課程組成,必修課和選修課中的專業課幾乎各占其一半以上的學分,必修課和選修課的學分各占總學分的大約六分之一,而公共課所占比例都高于必修課和選修課所占學分的比例。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和北京大學法學院為例,國際經濟法研究生課程設置大體與上述統計一致,設置了體現學院特色的“國際法專題研究”、“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專題研究”、“國際知識產權與技術轉讓專題研究”、“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原著研讀”、“國際貨物運輸法律與實務”、“國際投資與技術貿易法律規則與實務”、“公司財務與法律”和“ 國際商事仲裁法”等相關課程;北京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的課程設置則將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包含在國際法當中,沒做細小的劃分。華北電力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的課程設置表由學位課、必修環節和選修課三大部分構成,其中學位課包括公共課、學科基礎課、學科專業課。從課程分布來看,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開設了“國際貿易法專題”、“國際投資與金融法專題”、“國際法專題”和“國際經濟爭端解決研究”,下學期開設了“法律實務專題”、“專題課程”和“法學經典文獻選讀”等相關課程。二年級幾乎不設任何的專業課程,主要由學生自己支配,撰寫個人的畢業論文。
從以上各院校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來看,大體存在以下特點:各院校基本上是按照教學大綱上的教學要求來進行課程設置;對國際經濟法細小專業的劃分涉及不深;某些院校在學生研一階段的課程設置密集,實踐課設置稀疏等。
二、國際經濟法研究生課程設置存在的主要問題
任何學科的課程設置都是為實現教學目的服務的,國際經濟法也不例外。但目前我國的國際經濟法專業的研究生課程設置與當前的社會發展需要存在嚴重的脫節,這一點從研究生畢業時的就業狀況就可以看出。本專業學生就業時為何屢遭閉門羹,經過高層次的研究生教育階段學到的知識為何到了社會上卻慘遇死穴·以下從多方面探討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設置存在的問題。
1.國際經濟法課程體系不合理
國際經濟法法學研究生課程一般分為公共必修課程、專業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總學分為30多分。其中英語、政治等公共課課時較多,都超過了專業課所占學時,這樣學生就把大量的時間花在了與本專業無關的理論知識的學習上。公共課與專業課設置比例失調是該專業課程體系的明顯缺陷,公共課上學生哈欠連連,甚至逃課也是經常出現的現象,長此以往這種潛在的厭學情緒會影響到學生們對專業課的學習。培養單位為了按時完成培養計劃,普遍采用減少專業課程門數和內容等方式,導致專業課程數量不足,學分要求相對偏低,不利于研究生寬廣深厚專業基礎的形成。[1]
以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院課程設置為例,包括國際經濟法在內,所有的法學課程都必須在研一階段全部修完,這樣就大大增加了在研一階段法學研究生的課程壓力,學生就會為了修滿學分而上課,日甚一日的學習疲憊狀態影響了學生們的學習質量。其他很多兩年制院校的研究生一年級的教學大綱上排滿了學生的課程,二年級幾乎不設任何課程;三年制的很多院校也是如此,研究生一年級的課程很多,任務很重,二年級大量遞減,三年級的課程幾乎為零。這樣的課程設置安排似乎是留出充足的時間為國際經濟法研究生將來的就業做好準備,但從整體看來這樣的課程安排其實是值得商榷的。
2.國際經濟法課程內容沿襲本科階段
國際經濟法學研究生階段的某些課程沿襲本科階段的課程設置,課程的難易程度沒有做明顯的區分。以華北電力大學為例,國際經濟法專業的研究生在研一上學期選過一門“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課程,但這門課程幾乎所有法學專業的學生在本科階段都已學過,此課程也并沒有對本科階段學到的知識做深層次的挖掘,知識水平并沒有得到提高。正如謝安邦教授所說,“研究生教育部分課程內容的高深層級性只是體現在對本科生課程內容在橫向層面上作平面式的擴展上,而并沒有凸顯研究生教育在課程內容上的要求和特色”。[2]
3.國際經濟法專業課程劃分不夠細致
一所院校中專業同為國際經濟法的研究生有很多,但是從各院校為其設定的培養方案來看,他們的選定課程幾乎是一樣的。雖然同為此專業的學生,但在國際經濟法具體領域當中每個學生對其關注度和興趣是不一樣的,有的喜歡國際金融,有的偏愛國際貿易,通過學習每位學生應該都有一個所擅長和熱衷的細小領域。但有些培養單位卻硬性地為同一專業的學生設置相同的課程,忽視學生的個體性和創造性,培養方案沒有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主要表現為課程設置體系中學生的任選課程嚴重不足,對其進行學分限制。“任選”即意味著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自己喜歡的課程,這些任選課程的設置是與學生的專業相聯系的,雖然是同一專業,但是更應該關注學生個性特征的培養。
4.實踐性課程太少,忽視學生實務能力培養
國際經濟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除了涵蓋基本的法學理論知識以外,對實務性問題的研究要求也很高。以國際貿易為例,跟單信用證是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通過教學要讓學生知道如何草擬一份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以及熟悉跟單信用證的結算流程等相關問題,當然,這對教師的要求很高。如果教師沒有該方面的實踐經驗,課堂教學就會流為純理論教學,如此這般學生上課就會覺得空乏無味,不會將知識學以致用。造成此問題的根源在于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存在弊端,除此之外師資力量不足也是重要影響因素之一。實踐性課程在學生必修課和選修課當中都有涉及,相對而言在選修課中占的比重較高一些。實際上實踐教學應該貫穿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的始終,案例教學就是很好的一個例子,該專業的學生都知道國際經濟法相關課程的案例大都來自于專門的國際仲裁機構和wto爭端解決機構等貿易實務領域,這些案例牽扯到的背景知識有很多,難度很大,有時候把一個案例搞清楚,進行透徹分析都要花耗很多的課時。于是學生為了簡單獲得相應的學分再加上培養單位、老師的關注度不夠,將實踐環節進行壓縮,模擬仲裁機構、國際法院、爭端解決機構等進行案例分析。雙方辯論的實踐課程與專題研討更成為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設置的奢望。
三、國際經濟法課程科學設置的建議
設置科學合理的國際經濟法課程是一項系統工程,圍繞以上存在的問題,本文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來加以完善。
1.強化科學設置國際經濟法課程的思想意識
任何問題的解決都要從思想意識上加以重視,只有從思想上提高警惕,才能將有效的行動付諸于實踐。良好的課程設置是學生習得本學科知識,掌握知識要領的重中之重,特別是對研究生的課程設置來說,科學的課程規劃能將學生學到的知識從縱向上加以延伸,對于提高教學質量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科學合理的課程設置在研究生整個培養方案體系中具有基礎性和綱領性的地位,是實現高層次教學目的關鍵環節。因此,必須強化思想意識,制定科學合理的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的課程內容,將本專業課程改革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開展。
2.制定科學的學習教材
從根本上設置一套科學合理的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的學習教材,為國際經濟法研究生開設關注時代前沿的課程,教材編寫組應該由本領域內有影響力的資深專家、教授和學者組成。各院校要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和針對性的獎勵措施,將編寫教材的質量優良作為老師評優評先的考核標準之一。另外實務性專家人士也應該參與進來,如國際貿易、金融、投資等具有較高學習難度領域,在一些案例的編寫上應該由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門人士來完成,從而制定科學的學習教材。
3.全方位統籌課程設置,體現課程設置整體
培養單位應學習先進國家在此方面有效的實踐經驗,如日本的京都大學就是很好的效仿對象。該校研究生階段的國際經濟法課程與本科階段的課程設置之間有明顯的難易梯度,研究生階段課程安排重在開闊學生思維,拓寬學生知識面,給予其較大的自主空間;加大對專業英語的重視程度,英語課程設置應做到與國際經濟法相關領域密切掛鉤。
在師資建設上,加大教授和副教授的聘任力度,此領域專家不但應具有深厚的國際經濟法理論基礎,對相關實務問題要有豐富的經驗,熱點問題也應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改變填鴨式的教學方式,做到案例教學和雙語教學雙管齊下。國際經濟法案例相比其他的法學學科的案例來說難度更大,而且相對來說獲取權威、經典案例的途徑不是很多,如此一來對上課教師的要求就特別高,因此授課教師就必須利用課下時間收集可利用性強的案例,歸納總結,從而不斷積累經驗;國際經濟法專業對外語水平要求很高,在國際貿易領域,使用眾多國際貿易術語和大量商務英語詞匯,因此教師應努力提升自己的外語水平,爭取各種可以到國外作訪問學者的機會,將國外的前沿知識帶到國內課堂上來。此過程中也應注意學生對知識的接受程度,難度不應太大,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推進。另外意大利在國際經濟法方面“演講式”教學模式也是值得借鑒的不錯選擇,教師應充分開發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提倡學生們走上講臺。
從學生自身來講,首先應定期參加國際經濟法相關領域的學術報告會、研討會、國際學術交流會議等,活躍學術氣氛;其次進一步提升自己的外語水平和能力,不管是課上還是課下都要有針對性去學習。
4.優化知識結構,注重因材施教
首先,針對各校具體情況,部分院校應該將不同年級的研究生課程安排做一下協調,松弛有度,合理布局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內容,分散研究生在研一階段課程過多的壓力,刪減與本科國際經濟法課程重復的研究生課程的學時,課程的科學設置要做到對知識結構的優化。其次,充分利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可采取網絡媒體教學,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定期聘請國外的專家、教授進行視頻講學和面對面講學,此過程中要重視國際經濟法研究生的自我參與意識。再次,培養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學生應仔細閱讀國內外本領域最新的文獻、專著,關注國際社會熱點問題,課上按專題或者小組的形式進行講解,把課堂表現作為對學生進行考評的參考標準之一,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最后,對國際經濟法專業再進行細致劃分,針對每個學生不同的興趣愛好與擅長領域深度細分課程,培養單位要因材施教,體現專業特色與學生特長。
5.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
研究生階段與本科階段應該是兩個完全不同能力水平層次,研究生階段學生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該更勝一籌,實踐性應該更強一些。但絕大多數院校提供研究生實習的機會很少,國際經濟法專業的學生到國際法院、仲裁機構、爭端解決機構獲得實習的機會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并不能因此忽視本專業研究生科研實踐能力的培養,培養單位應竭盡全力為學生著想,如可以安排學生在固定時段到一些證券機構或國內比較有名的涉外仲裁、法院等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以上是讓學生“走出去”的模式,還可以采用“引進來”的模式,即課堂教學應模擬法庭辯論,將與辨析案例有關的專家、教授、涉外律師以及實務性人士、學者等請到課堂上來,對學生出現的問題進行現場指導。通過這種“走出去”與“引進來”的戰略,將學生所學課堂知識與將來的就業緊密聯系起來,增強學生的實務能力和實踐經驗,力爭為學生將來走向社會,走向工作崗位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國際經濟法研究生教育質量的提高是一項系統工程,其中課程設置是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首要環節,要合理設置課程,構建科學的研究生課程體系。目前我國國際經濟法研究生課程設置結構不合理,學期分布不平衡,沒有針對性,公共課與專業課比例失衡,忽視學生科研和實踐能力的培養。針對出現的問題提出改革我國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設置的幾點建議。
一、目前我國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的現狀
從各院校法學院國際經濟法研究生的培養計劃中可以看出,大多數的研究生教育課程體系結構與本科基本一樣,總學分為30多學分,由必修課、選修課和公共課程組成,必修課和選修課中的專業課幾乎各占其一半以上的學分,必修課和選修課的學分各占總學分的大約六分之一,而公共課所占比例都高于必修課和選修課所占學分的比例。以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和北京大學法學院為例,國際經濟法研究生課程設置大體與上述統計一致,設置了體現學院特色的“國際法專題研究”、“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專題研究”、“國際知識產權與技術轉讓專題研究”、“國際經濟法與國際私法原著研讀”、“國際貨物運輸法律與實務”、“國際投資與技術貿易法律規則與實務”、“公司財務與法律”和“ 國際商事仲裁法”等相關課程;北京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專業的課程設置則將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包含在國際法當中,沒做細小的劃分。華北電力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的課程設置表由學位課、必修環節和選修課三大部分構成,其中學位課包括公共課、學科基礎課、學科專業課。從課程分布來看,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一年級上學期開設了“國際貿易法專題”、“國際投資與金融法專題”、“國際法專題”和“國際經濟爭端解決研究”,下學期開設了“法律實務專題”、“專題課程”和“法學經典文獻選讀”等相關課程。二年級幾乎不設任何的專業課程,主要由學生自己支配,撰寫個人的畢業論文。
從以上各院校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來看,大體存在以下特點:各院校基本上是按照教學大綱上的教學要求來進行課程設置;對國際經濟法細小專業的劃分涉及不深;某些院校在學生研一階段的課程設置密集,實踐課設置稀疏等。
二、國際經濟法研究生課程設置存在的主要問題
任何學科的課程設置都是為實現教學目的服務的,國際經濟法也不例外。但目前我國的國際經濟法專業的研究生課程設置與當前的社會發展需要存在嚴重的脫節,這一點從研究生畢業時的就業狀況就可以看出。本專業學生就業時為何屢遭閉門羹,經過高層次的研究生教育階段學到的知識為何到了社會上卻慘遇死穴·以下從多方面探討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設置存在的問題。
1.國際經濟法課程體系不合理
國際經濟法法學研究生課程一般分為公共必修課程、專業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總學分為30多分。其中英語、政治等公共課課時較多,都超過了專業課所占學時,這樣學生就把大量的時間花在了與本專業無關的理論知識的學習上。公共課與專業課設置比例失調是該專業課程體系的明顯缺陷,公共課上學生哈欠連連,甚至逃課也是經常出現的現象,長此以往這種潛在的厭學情緒會影響到學生們對專業課的學習。培養單位為了按時完成培養計劃,普遍采用減少專業課程門數和內容等方式,導致專業課程數量不足,學分要求相對偏低,不利于研究生寬廣深厚專業基礎的形成。[1]
以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院課程設置為例,包括國際經濟法在內,所有的法學課程都必須在研一階段全部修完,這樣就大大增加了在研一階段法學研究生的課程壓力,學生就會為了修滿學分而上課,日甚一日的學習疲憊狀態影響了學生們的學習質量。其他很多兩年制院校的研究生一年級的教學大綱上排滿了學生的課程,二年級幾乎不設任何課程;三年制的很多院校也是如此,研究生一年級的課程很多,任務很重,二年級大量遞減,三年級的課程幾乎為零。這樣的課程設置安排似乎是留出充足的時間為國際經濟法研究生將來的就業做好準備,但從整體看來這樣的課程安排其實是值得商榷的。
2.國際經濟法課程內容沿襲本科階段
國際經濟法學研究生階段的某些課程沿襲本科階段的課程設置,課程的難易程度沒有做明顯的區分。以華北電力大學為例,國際經濟法專業的研究生在研一上學期選過一門“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課程,但這門課程幾乎所有法學專業的學生在本科階段都已學過,此課程也并沒有對本科階段學到的知識做深層次的挖掘,知識水平并沒有得到提高。正如謝安邦教授所說,“研究生教育部分課程內容的高深層級性只是體現在對本科生課程內容在橫向層面上作平面式的擴展上,而并沒有凸顯研究生教育在課程內容上的要求和特色”。[2]
3.國際經濟法專業課程劃分不夠細致
一所院校中專業同為國際經濟法的研究生有很多,但是從各院校為其設定的培養方案來看,他們的選定課程幾乎是一樣的。雖然同為此專業的學生,但在國際經濟法具體領域當中每個學生對其關注度和興趣是不一樣的,有的喜歡國際金融,有的偏愛國際貿易,通過學習每位學生應該都有一個所擅長和熱衷的細小領域。但有些培養單位卻硬性地為同一專業的學生設置相同的課程,忽視學生的個體性和創造性,培養方案沒有因地制宜、因人而異,主要表現為課程設置體系中學生的任選課程嚴重不足,對其進行學分限制。“任選”即意味著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選擇自己喜歡的課程,這些任選課程的設置是與學生的專業相聯系的,雖然是同一專業,但是更應該關注學生個性特征的培養。
4.實踐性課程太少,忽視學生實務能力培養
國際經濟法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除了涵蓋基本的法學理論知識以外,對實務性問題的研究要求也很高。以國際貿易為例,跟單信用證是國際貿易活動中常見的結算方式,通過教學要讓學生知道如何草擬一份國際貨物買賣合同以及熟悉跟單信用證的結算流程等相關問題,當然,這對教師的要求很高。如果教師沒有該方面的實踐經驗,課堂教學就會流為純理論教學,如此這般學生上課就會覺得空乏無味,不會將知識學以致用。造成此問題的根源在于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的課程設置存在弊端,除此之外師資力量不足也是重要影響因素之一。實踐性課程在學生必修課和選修課當中都有涉及,相對而言在選修課中占的比重較高一些。實際上實踐教學應該貫穿國際經濟法課程設置的始終,案例教學就是很好的一個例子,該專業的學生都知道國際經濟法相關課程的案例大都來自于專門的國際仲裁機構和WTO爭端解決機構等貿易實務領域,這些案例牽扯到的背景知識有很多,難度很大,有時候把一個案例搞清楚,進行透徹分析都要花耗很多的課時。于是學生為了簡單獲得相應的學分再加上培養單位、老師的關注度不夠,將實踐環節進行壓縮,模擬仲裁機構、國際法院、爭端解決機構等進行案例分析。雙方辯論的實踐課程與專題研討更成為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課程設置的奢望。
三、國際經濟法課程科學設置的建議
設置科學合理的國際經濟法課程是一項系統工程,圍繞以上存在的問題,本文認為應從以下幾方面來加以完善。
1.強化科學設置國際經濟法課程的思想意識
任何問題的解決都要從思想意識上加以重視,只有從思想上提高警惕,才能將有效的行動付諸于實踐。良好的課程設置是學生習得本學科知識,掌握知識要領的重中之重,特別是對研究生的課程設置來說,科學的課程規劃能將學生學到的知識從縱向上加以延伸,對于提高教學質量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且科學合理的課程設置在研究生整個培養方案體系中具有基礎性和綱領性的地位,是實現高層次教學目的關鍵環節。因此,必須強化思想意識,制定科學合理的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的課程內容,將本專業課程改革作為一項系統工程來開展。
2.制定科學的學習教材
從根本上設置一套科學合理的國際經濟法專業研究生的學習教材,為國際經濟法研究生開設關注時代前沿的課程,教材編寫組應該由本領域內有影響力的資深專家、教授和學者組成。各院校要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和針對性的獎勵措施,將編寫教材的質量優良作為老師評優評先的考核標準之一。另外實務性專家人士也應該參與進來,如國際貿易、金融、投資等具有較高學習難度領域,在一些案例的編寫上應該由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門人士來完成,從而制定科學的學習教材。
3.全方位統籌課程設置,體現課程設置整體
培養單位應學習先進國家在此方面有效的實踐經驗,如日本的京都大學就是很好的效仿對象。該校研究生階段的國際經濟法課程與本科階段的課程設置之間有明顯的難易梯度,研究生階段課程安排重在開闊學生思維,拓寬學生知識面,給予其較大的自主空間;加大對專業英語的重視程度,英語課程設置應做到與國際經濟法相關領域密切掛鉤。
在師資建設上,加大教授和副教授的聘任力度,此領域專家不但應具有深厚的國際經濟法理論基礎,對相關實務問題要有豐富的經驗,熱點問題也應有自己獨到的見解;改變填鴨式的教學方式,做到案例教學和雙語教學雙管齊下。國際經濟法案例相比其他的法學學科的案例來說難度更大,而且相對來說獲取權威、經典案例的途徑不是很多,如此一來對上課教師的要求就特別高,因此授課教師就必須利用課下時間收集可利用性強的案例,歸納總結,從而不斷積累經驗;國際經濟法專業對外語水平要求很高,在國際貿易領域,使用眾多國際貿易術語和大量商務英語詞匯,因此教師應努力提升自己的外語水平,爭取各種可以到國外作訪問學者的機會,將國外的前沿知識帶到國內課堂上來。此過程中也應注意學生對知識的接受程度,難度不應太大,采取循序漸進的方式逐步推進。另外意大利在國際經濟法方面“演講式”教學模式也是值得借鑒的不錯選擇,教師應充分開發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提倡學生們走上講臺。
從學生自身來講,首先應定期參加國際經濟法相關領域的學術報告會、研討會、國際學術交流會議等,活躍學術氣氛;其次進一步提升自己的外語水平和能力,不管是課上還是課下都要有針對性去學習。
4.優化知識結構,注重因材施教
首先,針對各校具體情況,部分院校應該將不同年級的研究生課程安排做一下協調,松弛有度,合理布局研究生階段的課程內容,分散研究生在研一階段課程過多的壓力,刪減與本科國際經濟法課程重復的研究生課程的學時,課程的科學設置要做到對知識結構的優化。其次,充分利用現代化教學手段,可采取網絡媒體教學,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定期聘請國外的專家、教授進行視頻講學和面對面講學,此過程中要重視國際經濟法研究生的自我參與意識。再次,培養研究生的自學能力。學生應仔細閱讀國內外本領域最新的文獻、專著,關注國際社會熱點問題,課上按專題或者小組的形式進行講解,把課堂表現作為對學生進行考評的參考標準之一,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最后,對國際經濟法專業再進行細致劃分,針對每個學生不同的興趣愛好與擅長領域深度細分課程,培養單位要因材施教,體現專業特色與學生特長。
5.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
研究生階段與本科階段應該是兩個完全不同能力水平層次,研究生階段學生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該更勝一籌,實踐性應該更強一些。但絕大多數院校提供研究生實習的機會很少,國際經濟法專業的學生到國際法院、仲裁機構、爭端解決機構獲得實習的機會更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并不能因此忽視本專業研究生科研實踐能力的培養,培養單位應竭盡全力為學生著想,如可以安排學生在固定時段到一些證券機構或國內比較有名的涉外仲裁、法院等律師事務所進行實習。以上是讓學生“走出去”的模式,還可以采用“引進來”的模式,即課堂教學應模擬法庭辯論,將與辨析案例有關的專家、教授、涉外律師以及實務性人士、學者等請到課堂上來,對學生出現的問題進行現場指導。通過這種“走出去”與“引進來”的戰略,將學生所學課堂知識與將來的就業緊密聯系起來,增強學生的實務能力和實踐經驗,力爭為學生將來走向社會,走向工作崗位打下堅實的基礎。
參考文獻
關鍵詞 法學 就業 職業 獨立學院 司法考試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1法學專業學生就業現狀與職業能力要求
1.1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現狀
根據麥可思公司公布的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近幾年法學專業一直處在低就業率專業之列,就業率在85%左右,被列入紅牌專業。報告還顯示,就業者中只有50%的畢業生從事與法律相關的職業,由此推斷,法學專業的畢業生大約一半是從事與法學專業沒有直接關聯性的工作。
1.2法學職業能力要求
有資料顯示,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前5名的職業分別是:辦公室職員、行政秘書與助理、法律職員、其他法律助手、法官及助手。這些職業的基本能力要求應包括:一是人際交往溝通能力;二是各種文書的寫作能力;三是邏輯思維能力;四是實戰能力。
2當前法學本科教育存在的問題
2.1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不合理
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在創辦初期,其人才培養方案主要模仿一本、二本的人才培養方案,基本特點是以培養法學研究人員為目標,采用通識教育的方式,理論教學占絕對的比重。由于獨立學院學生的文化基礎遠不及一本二本的學生,加之獨立學院的教學資源、師資水平也與一本二本相距甚遠,在此先天不足的條件下,采用與普通院校相同的通識教育人才培養模式,難免會造成學生專業素養不高、就業競爭力不強的被動局面。
2.2專業教師力量薄弱
獨立學院初期主要依靠舉辦高校的師資,后來逐漸建設自有師資隊伍。由于獨立學院開辦時間短,自有師資數量少,且年紀輕、職稱低、資歷淺。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教師一般都具有研究生以上的學歷,但他們多數人是從研究生畢業就直接走上講臺,缺少實際工作經驗,在授課中不能很好地將理論知識與法律實務結合起來,使教學過于理論化。教師隊伍中既有中高級專業職稱,又有豐富的法律職業經驗的雙師型教師較少。
2.3教學方法有待改進
2.3.1理論教學
目前獨立學院法學專業的授課方式仍以教師為主導。教師在課堂上以講授的方式將知識灌輸給學生,學生被動接受,課堂的參與度不高。此外,法學專業作為應用性學科,在校生因其尚不具備理解專業知識所需的社會經驗和社會知識,在教師的講授方式下,學生們不僅難以對有關知識很好掌握,久而久之,還會對專業產生麻木、厭學等抵觸心理。
2.3.2實踐教學
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實踐教學主要有模擬法庭、司法調研、法律援助、法制宣傳與咨詢、專業實習與畢業論文等內容。大部分實踐教學在校外完成,少部分在校內完成。雖然種類多樣,但由于多種原因,實施效果并不理想,尚不能達到有效培養學生實務能力的效果。
校外實踐教學環節如專業實習,主要是學生進行分散實習,包括參加法院旁聽、去司法部門和律師事務所實習,因為學校教師參與少,缺乏對學生的有效監管,在學生出現問題或困惑時也難以及時地進行溝通和解決。校內實踐教學如模擬法庭,由于受時間、教學資源的限制,學生參與人數有限,難以使每個學生都有鍛煉的機會;此外,受案例選擇、具體操作等方面的影響,模擬法庭往往流于形式,使之類似于話劇演出,偏離了課程設計的初衷。
3法學專業教育改革的措施
3.1合理確定人才培養目標
根據法學專業學生就業率不高,畢業生有一半從事非法律工作的現實,我們在人才培養的方向上,必須面對現實,既不能照搬普通院校的通識教育,也不能完全進行職業教育,而應做到二者兼顧,通識與職業并重,將獨立學院法學本科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于:通識教育與職業教育并重的人才培養模式,這樣培養出的人才既能夠在法院、檢察院等司法部門和律師事務所從事法律專業工作,又能夠適應文秘、市場營銷等非法律性質的工作。在人才培養方案的設計上,我們不僅要重視法學專業教育,同時也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的培養,這些綜合素質包括:良好的人際交往和溝通能力,中英文口語和書面表達能力,計算機的應用能力,創新能力和自學能力等等。當然,對于從事非法律工作的就業者而言,法律素養也是他們綜合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也是其專業知識優勢的體現,在法治社會中對其工作會大有益處。
3.2加強法學師資隊伍建設
3.2.1走出去,安排青年教師一線掛職鍛煉
目前獨立學院在招聘專業教師時,往往以學歷為唯一聘用標準,在工作中也不太重視教師的司法實務實踐鍛煉,因而大部分青年教師都沒有司法實踐的經驗和技能。教師沒有法律實務的經驗,沒有切身的感受,在教學中對學生實踐操作的訓練就會教條化,脫離實際,使得教學效果大打折扣。所以,鼓勵青年教師報考國家司法考試,參加法律咨詢工作,有計劃安排青年教師到法律實務部門掛職鍛煉,讓他們親自參與人民調解、法律訴訟、非法律訴訟業務,提高青年教師的實踐教學能力。
3.2.2請進來,聘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和律師走上講臺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加強法學教育最好的辦法就是聘請優秀的法官、檢察官、仲裁員、律師等實務部門專家擔任兼職教師,可以安排他們進行專題講座、講授理論課、指導實踐課程和畢業論文等等,對學生學習體驗法律實踐技能大有益處。
3.3教學改革
3.3.1理論教學改革
(1)課程內容改革。隨著我國法律職業制度的完善,獨立學院若要以法律職業工作者為人才培養目標,就必然需要將本科教學與國家司法考試結合起來。將司法考試的內容、方向必然要融合到教學內容中,為法學教育確立一種衡量標準,架起本科教育與司法實務的橋梁。
(2)教學方式改革。在理論教學中要避免教師“滿堂灌”和脫離實踐的教學方法,在教學中要盡可能地聯系實際來講授理論,重點在于培養學生的法律思維能力和解決實際問題的操作能力。比如采取案例教學法,將案例與理論結合起來,通過案例的剖析來闡述案例中的法理,同時也訓練學生個案的分析能力。
(3)考試方式改革。目前獨立學院法學本科教育中,大部分考試仍沿用任課教師自己出卷、自己評卷的方式進行,由于學生的考試成績往往與任課教師的教學質量、學生評教意見掛鉤,致使考試過于主觀、范圍狹窄,不能客觀地檢驗學生的知識掌握程度。針對存在的問題,可以進行如下改革:一是與國家司法考試相接軌,將國家司法考試的考點納入考試范圍,適當提高考試難度;二是為檢查學生的法律實務理論和操作能力,可以在試卷中增大案例題、應用題的比重;三是實施教考分離,出卷教師與任課教師的分離、出卷教師與閱卷教師的分離,以保證考試的客觀公正。
3.3.2實踐教學改革
(1)增加實踐教學的種類。除了被普遍采用的模擬法庭,還可通過法律診所讓學生接觸真實案例,進行自主分析。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可以使用模擬審判軟件,讓學生自主選擇各種訴訟的角色,感受案件審判。
(2)加大實踐教學的課時。實踐教學要達到預期效果,時間保證至關重要。如法律診所實訓、模擬法庭實訓都需要安排充足的時間,讓學生充分進行學習、體驗法律實務。
(3)加強過程控制。不同的實踐項目,應編制不同的實踐大綱,從內容、流程、實踐報告等方面做到規范統一。還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實踐教學考評方法,使實踐教學科學化,避免流于形式。
(4)加大經費保障。由于經費有限,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所開設的實踐項目難以沒有落實到位,如組織學生參加法律援助,需要開支交通費、通訊費等。
(5)開展豐富多彩的課外實踐活動。課外實踐活動可以是專業性的,如普法宣傳、法律咨詢、訴訟等,也可以是非專業性的,如征文大賽、演講辯論大賽等。這些活動不僅可以提高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也可以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從而增強學生的職業能力和就業能力。
參考文獻
[1] 蘭嵐,梁璇.提高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率的探索[J].法制博覽,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