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7 17:58:16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會計基礎知識論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一、什么是視同銷售?
視同銷售是指在會計上不作為銷售核算,而在稅收上作為銷售,確認收入計繳稅金的商品或勞務的轉移行為。《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以下8種行為視同銷售:
1.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2.銷售代銷貨物;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至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4.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日;5.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6.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7.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8.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二、舊會計制度下視同銷售的處理思維
在舊的會計制度當中財會字[1997]26號《關于將自己的產品視同銷售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的復函》中指出:
“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存在銷售行為,不符合銷售成立的標志;企業不會由于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現金流量,也不會增加企業的營業利潤。因此,會計上不作銷售處理,而按成本轉賬??企業按規定計算交納的各種稅費,也構成由于使用該自產產品而發生支出的一部分,應按用途記人相關的科目”。
也就是說舊的會計制度的處理方法中認為該種行為是一種內部結轉關系,不能看做銷售處理,那么不確認銷售的收入和成本,但是稅法要求這種方式下必須計算交納相關的稅費,然后將相關的稅費和商品成本轉入相應科目,增值稅按正常的售價來核算。
例如:將自產的甲型號鋼材100噸用于在建工程(該型鋼材的成本價為每噸1000元,市場銷售價格為每噸2000元)。當企業將甲型鋼材移送流水線建設時,會計人員進行如下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134000貸:庫存商品一甲型鋼材100000應交稅金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0三、新會計制度下視同銷售的處理思維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
準則指南規定:“換出資產為存貨的,應當視同銷售處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按公允價值確認商品銷售收入,同時結轉商品銷售成本”。而不像財會字[1997]26號一樣按賬面價值結轉。
對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中銷售收入確認的五個條件:
1.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2.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4.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人企業;5.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因此,對于存貨發出(包括稅法規定的視同銷售)是否應當確認銷售收入的實現,應當以上述規定的確認條件為準。
比如,將自產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稅法上屬于非應稅項目),不符合上述第一、二個條件(商品的所有權、繼續管理權、控制權均未轉移),因此,不能確認為收入的實現。還有捐贈業務不能產生可準確計量的經濟利益的流人,在會計上不能確認收入,可以按成本轉賬,也就是說上述8種視同銷售的行為當中,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和無償贈送他人不能確認收入只能按成本來結轉。其他6種情況只要符合條件一律都應該確認收入,結轉成本。現舉例如下:
(1)屬于用在非應稅項目、不能確認收入的舉例:
例如:《初級會計實務》136頁例題3—36[例3—36]N企業將自己生產的捐贈產品用于自行建造職工俱樂部。該批產品的成本為200000元,計稅價格為300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7%。
N企業的有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251000貸:庫存商品200000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企業在建工程領用自己生產的產品的銷項稅額=300000×17%=51000(元)(2)其他情況需確認收入的舉例:
其保險責任為: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后,被保險人注冊會計師在其承辦國內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過程中,因過失行為未能履行其業務上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委托人和利害關系人直接經濟損失的,委托人和利害關系人在保險期內可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責任條款的有關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的鑒定由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投票表決,全體委員的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委員會由9名委員組成:注冊會計師行業專家5名、政府代表1名、律師1名、保險公司理賠專家2名。
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委托者和事務所的利益,有效解除委托者與事務所的后顧之憂,意義十分明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于提高事務所的抗風險能力,加速與國際慣例接軌。事務所脫鉤改制后,成為市場競爭主體,要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面臨的風險很大。通過這項舉措可實現與保險公司互助互保、共擔風險的機制,大大提高事務所的抗風險能力。在一些發達國家,投保責任保險是會計師事務所一項極為重要的保護措施,如果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不投保責任保險,在加入WTO后將難以同國外同行競爭。
其保險責任為: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后,被保險人注冊會計師在其承辦國內注冊會計師審計業務過程中,因過失行為未能履行其業務上應盡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委托人和利害關系人直接經濟損失的,委托人和利害關系人在保險期內可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根據保險責任條款的有關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的鑒定由“執業責任鑒定委員會”投票表決,全體委員的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委員會由9名委員組成:注冊會計師行業專家5名、政府代表1名、律師1名、保險公司理賠專家2名。
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能在一定程度上確保委托者和事務所的利益,有效解除委托者與事務所的后顧之憂,意義十分明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利于提高事務所的抗風險能力,加速與國際慣例接軌。事務所脫鉤改制后,成為市場競爭主體,要獨立承擔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面臨的風險很大。通過這項舉措可實現與保險公司互助互保、共擔風險的機制,大大提高事務所的抗風險能力。在一些發達國家,投保責任保險是會計師事務所一項極為重要的保護措施,如果我國的會計師事務所不投保責任保險,在加入WTO后將難以同國外同行競爭。
2、有利于落實《注冊會計師法》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法》規定:會計師事務所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建立職業風險基金,辦理職業保險。但是,多年來保險領域一直是一片空白,事務所脫鉤后,仍沿襲原來計提職業風險基金的方法,潛在風險很高。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的出現填補了保險領域的空白,使《注冊會計師法》的要求得以落實。
3、有利于會計師事務所向合伙制過渡。雖然,我國法律允許設立合伙制事務所,但由于合伙人需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大部分事務所仍為有限責任制。注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的建立為注冊會計師執業在經濟上提供了保障,可堅定事務所向合伙制過渡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