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14 15:04:37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社區矯正人員思想匯報,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與一般社區矯正人員相比,老年社區矯正人員在身理、心理等多方面存在更多問題,給社區矯正工作帶來一定的壓力。大多老年社區矯正人員文化層次偏低,法律意識淡薄,且多數為孤寡老人。一部分老年社區矯正人員,沒有子女,長年缺少家庭的關愛,所以他們之中大多數人性格孤僻、怪異。又因為他們的個人經濟條件較差,易出現偏激、錯誤的想法,遷怒于社會,嚴重的甚至出現敵對情緒和破壞行為。老年社區矯正人員的犯罪行為與個人多年養成的惡習及不良歷史經歷有關。這些人多半是“幾進宮”的累犯,外加年老體衰,總抱有破罐破摔的想法。老年社區矯正人員更顧及面子,常以種種借口逃避監管。人越是到了一定年紀越是看重自己的面子,特別是一些曾經在領導崗位上工作過的老年社區矯正人員,更是一時無法適應社區矯正人員這一身份,總是以各種理由逃避監管。如,他們以身體健康為由,不參加集中教育與公益勞動;以文盲不會寫字為由,拒絕上交書面思想匯報;以眼花、耳聾為由不主動電話匯報或接收工作短信。在老年社區矯正人員中,過失犯罪及利用退休前職務犯罪的呈上升趨勢。
二、“三重視、三落實”
加強老年社區矯正人員監管教育力度
——重視老年社區矯正人員身心健康教育。老年人身體和心理常常會出現對現代社會生活的不適應,在心理上容易產生孤獨感和失落感,特別是老年社區矯正人員,因為這一特殊身份而變得更加自卑、敏感多疑、或者變得易暴易怒。在個人不能很好控制自己的情緒,及家庭成員不能及時給予關懷與幫助時,老年社區矯正人員就會走向兩個極端,一是過份地指責自己,從而讓自己陷入更深的自卑自責中,不愿意面對現實生活;二是變得自私起來,整天怨天尤人、固執己見、缺乏寬容,很容易因為小事而激起不可調和的矛盾沖突,出現攻擊性的言語和行為,造成人際關系緊張,有可能導致攻擊性的違法犯罪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要重視老年社區矯正人員的身心健康,周市鎮司法所具體措施如下:一是由司法所組織他們參加一些社區健身活動,定期組織他們學習養生保健知識;二是定期上門走訪,通過聊天的方式緩解其壓力,排解孤獨,提高他們對心理健康的認識,增強其心理承受力和社會適應能力。
——重視老年社區矯正人員家庭親情教育。人到暮年,最需要的就是家庭的溫暖,很多老年社區矯正人員都面臨這樣的問題:因為自己的過錯,造成家庭成員對其冷漠,甚至埋怨。尤其那些老年喪偶身邊無人陪伴的社區矯正人員,當在生活中遇到挫折,沒有人可以安撫;當心中郁悶時,沒有人來傾聽;當生病不適時,沒有人來照顧。長期的內心壓抑情緒一旦爆發,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因此重視老年社區矯正人員家庭關系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家庭成員必須作為矯正工作小組成員之一參與整個社區矯正工作;其次,對家庭成員進行中國傳統道德文化教育,提高其子女的尊老養老意識;社區矯正小組要和家庭成員建立定期走訪制度,及時掌握老年社區矯正人員與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及在家庭的表現情況。
——重視老年社區矯正人員的法制、思想道德教育。據調查,老年人犯罪的很多案件都是由于他們缺法律常識而造成的,尤其農村地區,老年社區矯正人員文化水平相對較低,對于法律知識非常陌生,這樣很容易觸犯相關法律法規。所以對老年社區矯正人員開展法制、思想道德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除了司法所每月定期開展集中教育外,各社區還根據需要自行開展個別教育,同時要鼓勵老年社區矯正人員參加成人教育中心舉辦的老年大學教育課程?!鋵崅€性化矯正方案。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必須掌握不同犯罪性質的老年社區矯正人員的基本情況,了解他們當前存在的心理問題和現實問題,針對他們的犯罪性質及個體心理差異,
制定個性化的矯正方案,方案要詳盡。對性質較輕、思想波動性不大的,以教育說服為主;對情緒容易出現反復,有重新犯罪可能的,則要以監督管理為主,把他們列為重點矯正人員,每周必走訪一次,并做詳細的走訪記錄。針對老年社區矯正人員應以正面教育為主,處罰為輔。
社區矯正是與監禁矯正相對的行刑方式,是指符合社區矯正條件的罪犯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判決、裁定或決定確定的期限內,通過思想改造和勞動改造,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為確保我鎮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國家司法改革精神為指導,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在國家現行法律框架內,探索、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刑罰執行制度。通過整合社會各方面資源,構建刑罰執行"社會化模式"。形成一個黨政領導下的各方協同配合,科學有效的社區矯正工作運行機制;營造一個有利于社區矯正對象教育改造的良好氛圍和環境。不斷提高教育改造罪犯的質量,預防和減少犯罪,促進"平安*"、"和諧*"建設。
二、社區矯正范圍
社區矯正的適用范圍包括(一)被判刑管制的;(二)被宣告緩刑的;(三)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即:1、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2、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3、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四)、被裁定假釋的;(五)、被剝奪政治權利,并在社會上服刑的。
三、社區矯正部門職責
1、綜治辦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于社區矯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履行社區矯正工作的協調、考核等職能。
2、司法所具體負責社區矯正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會同公安機關,對社區矯正對象組織開展學習教育、公益勞動、思想匯報、考核獎懲、監督考察等。
3、派出所履行法律賦予的職能,與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處置有違規、違紀等情況的矯正對象。
4、法庭配合司法所做好矯正對象的銜接,加強對社區矯正工作配套措施的研究的決定,支持社區矯正工作。
5、檢察院履行法律監督職責,檢察監督社區矯正日常管理、教育改造、監督獎懲以及與之相聯系的審判和刑罰執行工作;接受矯正對象及其家屬的申訴、控告。
6、民政部門把社區矯正工作納入社區建設和管理之中,指導村、居委會等基層積極參與社區矯正工作。保障矯正對象的基本生活,將符合低保條件的矯正對象納入低保范圍。
7、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積極為矯正對象提供職業培訓和就業機會,幫助推薦就業。
8、財政部門將社區矯正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確保列支。
9、共青團、婦聯、關工委、企管中心、工商、稅務、教育等部門充分發揮各自只能優勢,引導矯正對象積極向上,服從矯正,為矯正對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創造條件、提供幫助。
四、方法步驟
社區矯正試點工作分準備、實施、規范運作、總結完善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10月29日-11月10日)
1、成立機構:(1)鎮建立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任組長,鎮黨委、政法委書記任副組長,綜治、"兩所一庭、教育、工作片負責人等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管綜治政法工作的鎮班子成員為主任,綜治辦、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負責人為副主任,司法所長為常務副主任。(2)各工作片設立以工作片片長為站長,分管綜治工作的副片長,轄區分管民警為副站長的社區矯正工作協作站。(3)各村(居)、單位建立以黨政負責人為組長,治調、政教、群眾團體負責人為成員的社區矯正工作小組。
2、落實人財物:鎮設置矯正辦公室和矯正宣告室、矯正談話室、矯正學習室。按照20:1比例配好鎮專職工作人員(聘請社工),派出所確定一名聯絡員,各工作片設置矯正室并確定專人負責。按照矯正對象1:1比例,少數對象2:1比例選拔建立矯正志愿者隊伍。完善各類硬件(配齊電腦、一體機、攝像設備、牌子、印章、檔案柜等各類辦公用具,制定完善各類職責制度流程圖,規范上墻)。按每名矯正對象1500元標準落實社區矯正費用。
3、宣傳發動:主要通過宣傳窗、宣傳冊、黑板報、簡報及廣播電視等多種渠道向廣大社區群眾宣傳社區矯正工作,發動和組織他們支持并參與矯正工作。
4、調查摸底:以各工作片為主對所轄社區內的矯正對象進行排查摸底,掌握每個矯正對象的基本情況,做到村不漏戶、戶不漏人,并把摸底情況及時匯總上報鎮矯正工作機構。
5、擬定鎮社區矯正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工作內容和具體做法。
(二)實施階段(11月11日-11月20日)
1、召開動員培訓會議;
2、做好矯正對象交接工作:(1)綜治辦、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核實矯正對象,協調交接事宜;(2)派出所負責做好矯正對象的一人一檔工作,及時查漏補缺,完善資料,做到檔案齊全,內容真實、完整,做好移交的準備工作;(3)集中舉行矯正對象檔案交接儀式。
3、針對犯罪類型、罪犯屬性(如青少年、婦女)身體狀況、認罪態度等不同情況,分別建檔立卡、制定個案。實行分類管理,區別教育,提高改造成效。
4、落實"5+1"的監管措施(建立監管小組),即:工作片綜治室主任、轄區民警、聯村干部、村(居)單位一名監管責任人(志愿者)和矯正對象的一名親屬組成。
5、開展矯正對象集中公益勞動和過渡性就業安置基地建設。
(三)規范運作階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制定完善各類日常管理制度(矯正對象報到、宣告、匯報、學習、勞動、請銷假、會客、遷居、考核獎懲等管理制度)
2、組織矯正工作人員(含社會志愿者)進行矯正業務知識培訓;
3、解決走訪矯正對象過程中發現的就業、就學、生活、維權等問題。
4、組織矯正對象日常報到、思想匯報、學習教育、心理矯正、公益勞動和請銷假、會客、遷居等監管工作(集中學習時間每月不少于1次,公益勞動每月不少于2個工作日,日常報到、思想匯報、上門走訪一般一個月一次,每月開展一次考核評議。這些活動即可集中,也可以社區為單位分片開展)。并把學習教育、勞動的態度、表現記入矯正對象的檔案,作為矯正對象獎懲的總體評定內容。
5、按照《浙江省社區矯正對象獎懲考核暫行辦法》,抓好獎懲考核和通報。
(四)總結完善階段(12月1日以后)
1、總結工作經驗,分析存在的不足和問題,向上級社區矯正機構匯報,完善社區矯正工作制度,建立長效循環工作機制,鞏固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質量。
2、收集整理好資料,迎接縣社區矯正機構檢查驗收。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開展社區矯正,做好非禁刑罰的執行工作,有利于家庭鄰里和睦、社會和諧國家文明進步,對維護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鎮各級黨政組織和社會團體都要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在鎮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參與、協調、配合做好社區矯正工作。
我所自社區矯正工作自開展以來,本著“以人為本,教育優先”原則,不斷探索新時期下社區矯正工作的形式和方法,致力于將有限的資源投入到社區矯正工作的各個方面。截止目前,我所共登記在冊矯正對象22人,其中管制7人,緩刑11人,假釋2人,剝奪政治權利2人。所有矯正對象再犯罪率為零。一直以來,我所在“思想教育為主,監督管理為輔”的理念引導下,著重加強社區矯正的前期走訪和后期監督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幫助矯正對象增強了回歸社會的自信心,有效的降低了當地的治安犯罪率。
首先,司法所堅持對每名矯正對象實行一人一檔,詳細記載了矯正方案、志愿者協議書、監護人協議書、公益勞動記錄、每月小結、談話記錄、電話匯報等方面的資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規范的基礎性臺帳。
其次, 在管理機制上,充分發揮鎮、村(居)兩級管理網絡的作用,明確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務。實施村(居)每月一次例會制度,為社區矯正工作的長期發展和司法所的建設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再次、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教育工作又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其中學習教育和公益性勞動,是提高他們思想認識,改變他們思想觀念,矯正他們不良行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因此,我們在教育管理手段上實行有的放矢,一是針對矯正對象的刑罰種類不同,選擇一些針對性強的法律知識,實行個體化教育,如對交通肇事罪,進行相關交通法規學習,盜竊罪進行相關刑法知識的學習。二是確立一個公益性勞動基地潭丘鄉敬老院,選擇一些公共場所,根據性別、年齡、體質和特長,采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以分散為主,安排相應的公益勞動等。三是對一些由心理障礙的矯正對象,適時進行心理疏導,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質量。 再次,針對不同的矯正對象分類管理。我所在充分掌握矯正對象的個人基本情況、所犯罪行及改造表現的情況下,將社區矯正對象分為重點管理對象和非重點管理對象。對重點管理對象提高警惕,及時通過各種渠道掌握其生活行跡,加強管理和監督;對非重點管理對象,只需要適時的報告其生活情況,定期參加公益活動,不定期地開展教育談話。針對不同性格、思想、生活環境的矯正對象,采取不同的矯正方法。對于情緒低落,思想悲觀的矯正對象,堅持安身暖心,實施心理疏導,使其重燃生活希望;對于存在抵觸心理、拒不接受矯正的對象,堅持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相結合的矯正方法;對于患病及生活困難的矯正對象,堅持以人為本,著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回顧過去,在看到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還必須清醒的認識到目前社區矯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目前我所矯正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社區矯正經費不足,資源占有量較少,社區矯正工作涉及電話溝通、思想匯報、談話教育、組織培訓、公益勞動等方方面面,由于經費不足,學習場
地、教材、人力等資源嚴重匱乏,集中學習工作開展難度很大,公益勞動也得不到有效的組織。社區矯正工作主要表現在對矯正對象的思想匯報和教育上,經費不足產生的后果是對矯正對象的監控容易,教育卻很難,矯正工作在很大程度上還停留在監視層面上,無法達到預期的教育目的,矯正對象往往是被動應付各方監督,尚未真正認罪伏法,逆反心理較大,這種情況對社會治安的穩定是非常不利的。
二、社區矯正工作人力不足,矯正工作者業務水平有待提高。以我鄉現狀來看,社區矯正人員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志愿者組成,組織結構單一,無法形成有效的矯正網絡,同時,社區矯正工作者參加業務培訓機會少,業務知識不夠豐富,司法所工作人員較少,這幾方面都是制約矯正工作無法做到高效、規范、深入開展的原因。
綜上所述,認清了目前矯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我們就應該思考對策,立足現實,尋找解決問題的突破口,從目前來看,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時間不長,各個方面都處于起步階段,因此,我們更應該深謀遠慮,未雨綢繆,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社區矯正工作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矯正工作體制,為今后矯正工作的健康發展創造條件。今后我所的矯正工作,會著重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建設:
一是加強社區矯正檔案的規范化建設。突出表現在檔案管理上,檔案的建立應將矯正工作中監督、管理、教育等各方面情況均記錄在案,突出每個矯正對象的思想、生活和工作表現,同時,盡量避免重復記錄的情況發生,減少不必要的細節,做到檔案簡潔、內容充分、條理清晰、主次分明,再根據每個矯正對象的年終檔案,對矯正情況做出全面、客觀的總結。
二是加強社區矯正工作體制的規范化建設。大力推進矯正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體制化,統籌規劃,合理安排資源,做到資源調配不浪費,此外,還要制定和公開社區矯正工作的流程,加強監督與制約,增加社區矯正工作的透明度,限度的解決目前矯正工作資金不足的現象。
三是加大對基層司法人員的培訓教育力度。著力提高政治信念、專業素質、服務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整體素質高、綜合實力強,政治素質過硬、作風優良、業務熟煉,既能解決復雜矛盾又廉潔奉公、執法為民的社區矯正工作隊伍。 以上是我所20xx年度社區矯正工作的自查報告,回望過去,成績是顯著的,教訓是深刻的。展望未來,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社區矯正這一事業,還有許多值得我們探尋和摸索的地方,但我們相信,在各級領導的不斷幫助和指導下,在社會各界的不斷支持和鼓勵下,我所一定能在今后的社區矯正工作中,做出更好的成績。
一、基本情況
目前,全區已經累計接收各類矯正對象142名,已經解矯55名,現共有88名。其中緩刑64人;刑滿釋放后繼續被剝奪政治權利的15人;假釋6人;暫予監外執行的3人。春節、“兩會”期間,對社區矯正人員逐一進行了走訪幫教,組織了集中教育。平時,認真做好了日常監管,教育、考評等工作。
二、社區矯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㈠ “人戶分離”現象嚴重。是社區矯正工作經常遇到的且較為棘手的問題。 在“人戶分離”現象出現后,管理“人戶分離”社區服刑人員的公安機關與司法行政機關不屬于同一行政區域或屬于同一行政區域而社區服刑人員已不在該區域居住,無法形成有效的合作機制,影響到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管理效果。
㈡基層司法所任務繁重,人員不足, 影響社區矯正工作職能發揮。現行體制下,基層司法所力量薄弱,人手缺乏,一兼多職,任務繁重,已經成為突出問題。再加上工作人員編職不一,有行政編制,有事業編制,還有鎮、街道外聘人員,整體素質難以保證,業務知識缺乏。這些都嚴重影響了社區矯正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發揮。
㈢出現少數社區矯正對象不服監管教育的情況。少數社區矯正對象不及時到司法所報到,不按時上交思想匯報,不參加公益勞動和集中教育學習,特別是剝奪政治權利的對象,不服監管尤其突出。我區中馬街道、甬江街道和慈城鎮都出現了嚴重不服管人員,甚至派出所民警出面打電話都不予以理睬。從而影響了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工作建議
為保證社區矯正工作依法、規范、健康發展,我們針對上述困難和問題,提出以下工作建議:
㈠進一步完善工作運行機制,加強社區矯正的銜接工作,社區矯正工作機構成員單位要加強協作做好信息交流和情況通報。每季召開成員單位聯席會議。
㈡區人民法院在對判后宜列入我區社區矯正組織監管的非江北區常住戶籍罪犯和對判后宜列入社區矯正嚴管對象的江北區常住戶籍的罪犯,應在判決前事先將有關情況通報住所地鎮(鄉、街道)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其中非江北區常住戶籍的人員,要同時具備在我區有固定住所地(1年以上)、村(社區)愿意接收、本人簽訂保證書、有固定經濟來源,判刑后工作單位仍愿意接收并擔保的五種條件。)
一、犯罪青少年的特點和社區矯正的必要性
(一)犯罪青少年的特點
青少年社區矯正是針對14到25歲的青少年。在這個年齡階段的青少年與其他的被矯正對象不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青少年非??释毩?,想要擺脫成人對他們的約束,想要自由,但是卻又沒有足夠的閱歷。他們以自我為中心,自我意識增強,對他人的顧慮很少。對待很多事情,首先考慮的是自已,把自己的利益高于一切,不顧及他人和后果,以致做出很多不負責任的行為。并且他們的情感強烈,很敏感,時常處于不穩定的狀態,容易沖動,會因為一些挫折或者刺激引起不受理智控制的行為。
(二)傳統矯正模式的局限
1、不利于青少年的身體發育
傳統矯正模式造成青少年超強度的勞動現象,使得他們難以得到正常的身體發育的需要,心理容易走向極端。傳統的矯正模式大多以勞動來對青少年進行教育,以優化其性情品格,可實際變成了一種“強制性”的勞動,甚至超過本來所規定的勞動時間和強度,這對沒有發育完全的青少年來說,是非常不利的。生理上,會造成他們過度勞累,無法健康成長和發育。心理上,使他們的情緒更差,逆反心理更加嚴重,反而適得其反,沒有達成一開始保障其思想改造和身心的正常發展的目標,也與“寬嚴相濟”的政策背道而馳。
2、不利于對犯罪青少年進行“因材施教”
傳統的矯正模式多進行集中的教育,而且觀念較為落后。我國雖然為青少年罪犯制定了以教育為主的行動政策,意圖通過教育幫助他們重新建立正確的觀念,并認識到自己不合法、不道德行為的危害性。然而實際上,這種教育多以集中教育為主,不能保證教育的成效,也無法對個別情況采取特殊方法。教育的觀念落后,教育的內容也沒有與時并進,這樣的教育對青少年的改變發揮不了很大作用。
3、容易使犯罪青少年的標簽深刻化
傳統的矯正模式是以“監督”“管理”為主,使青少年處于封閉式的環境中,并且脫離了原來的生活。雖然表面上看起來青少年被隔離后變得安分守己了,可是實際上這樣很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發展,容易使其身上的標簽深刻化。從矯正場所出來后會被社會上其他人用異樣的眼光看待,無法正常的融入社會,容易導致再犯罪。對于控制力弱、辨別能力低的青少年來說,極易產生交叉感染,使其在與其他罪犯的交往過程中又學習到了其他的犯罪行為,被其他罪犯的錯誤思想所誤導。
(三)社區矯正適用于犯罪青少年的作用
首先,社區矯正有助于犯罪青少年在良好的社區環境中成長,讓他們處在健康的環境中,可以避免與監獄中成年犯的互相感染,對他們進行再社會化有積極作用,使他們被優良的文化所感染,而不是繼續在不良環境中惡化。其次,社區矯正有助于對犯罪青少年實施“以人為本”的矯正觀念,不僅體現了人道主義的現代觀念,將和諧思想深入人心,還讓犯罪青少年感到被寬容被接納,尊重矯正對象的隱私。再者,有助于節省資源,提高矯正質量,社區矯正的實施可以緩解監獄目前困境,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的資源只占監獄的十分之一,比起監獄,社區矯正更可以提高改造的質量,符合現在的嚴寬相濟的政策要求,順應了國際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趨勢。
二、我國青少年社區矯正目前所存在的問題
(一)我國青少年社區矯正工作中的存在問題
社區矯正在十多年的發展中,各地區逐步探索出與當地經濟、文化水平相適應的社區矯正模式。如在江蘇的10年探索中,確立了“黨政領導、政法牽頭、司法為主、部門聯動、社會參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工作思路,北京市有其獨具特色的“3+N”社區矯正模式。上海根據城市自身的經濟發展狀況,創立了在一定程度上將“執法主體”和“工作主體”分離的制度模式。經過多年的實踐與探索,青少年社區矯正工作挽救了很多青少年,使他們走上正軌,取得了不錯的成績。然而在矯正工作實施和開展的過程中,一些問題就漸漸顯現出來。
1、傳統觀念尚未改變
在我國傳統觀念中,一直有以報應刑罰為主的觀念,認為犯罪的人不可饒恕。部分人仍然覺得犯罪青少年是不可挽救,或者需要用嚴厲的懲罰方式來對待,否則在社會上只會繼續犯罪,對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脅。就算矯正完成,重新步入社會之后,人們還是用異樣的眼光看他們,覺得這種軟刑罰根本不能改變他們心底的邪惡。還有很多社區、政府等部門認為,矯正的工作只是公安局或者司法局的事情,與自己無關,導致青少年社區矯正工作的參與率低,積極性不高。
2、法律體系不夠完善
法律的完善是一切制度能貫徹執行的根基,只有在它的支持下,社區矯正制度才能發揮應有的功效,兩者相輔相成,互相影響。法律體系的健全可以使工作進展得更加順利,法律的強制性可以確保矯正制度的有效執行。社區矯正從其根本上來說是刑罰的一種,就需要其在實施中展現它的權威性。除了《關通知》和《刑事訴訟法》中籠統地提及實行社區矯正之外,沒有具體的為青少年制定專門的矯治法律。
3、矯正主體不清
2003年7月“兩高、兩部”《關于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指出,司法行政機關要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和社區基層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會同公安機關搞好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考察工作,組織協調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和幫教工作,街道、鄉鎮司法所具體承擔社區矯正的日常管理工作。1也就是說,在現行的制度中,執行主體和工作主體不是同一部分,而是分散在兩個不同的機關部門。公安部門的執行理念一直都是“輕教育、重打擊”,根據其打擊數量來對此部門進行評估。然而矯正機構是以教育為主的理念,但是卻又沒有現實的管理威懾力,這樣只能靠軟教育的司法行政機關不能夠真正發揮社區矯正的效果。在實施過程中如有問題,或矯正效果不理想后,容易互相推諉,不能明確分清責任權限。
4、工作人員不夠專業
現在從事矯正工作的人員大多是從司法機關、社區、監獄和勞教所等機構中調來的,還有一些是從社會上招募來的人,他們大多不具有專業水準,沒有受過社會工作的專業教育。高水平的專業社工人員由于各種現實原因不太愿意投身于矯正工作,大部分專職人員的流失較為嚴重。我國志愿者的數量較少,公眾參與率低,矯正機構里能夠熟知青少年的特點的人員較少,這些都使矯正工作無法快速健康發展。
5、矯正的項目和方法不夠恰當
對于青少年社區矯正仍在探索中的我國,只有少數地區設有區別于成年人矯正的項目,大多數地區是讓青少年與成年人一樣進行公益勞動,定期進行思想匯報。這些項目對青少年沒有針對性,犯罪青少年需要的是能適應其身心發展狀況的全方面的矯正項目,改正現有問題,挖掘內在潛力。在大部分的矯正工作中,也很少采用社工“助人自助”、“平等”、“保密”等價值觀念指導實踐。沒有一個好的理念和方式的指導,實踐中容易產生很多問題,也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三、我國青少年社區矯正的完善及社工介入
(一)健全青少年社區矯正法律體系
在境外,為青少年社區矯正制定的法律都比較完善,形成了一定的體系,如日本的《緩刑執行保護觀察法》、美國的《少年犯罪與防治法》等。在我國,完善社區矯正體系著重有兩點。首先,對現有的法律要進行修改,統一執法和工作主體,把執法權交由司法行政部門,使司法行政部門有一定的權威性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嚴肅執行矯正工作,加大工作效率,消除銜接中的誤差。其次,只依靠目前的規定是沒有辦法建立一個全面的社區矯正制度的,《社區矯正法》有待被建立。只有完善的法律體系才能使青少年社區矯正工作中的每一步更細致,減少漏洞。在法案中,要為青少年設立專門的章節,為未成年人的矯正制度提供明確的法律支持。對待未成年罪犯需要采取特殊的矯正制度和方法,為未成年人制定特別的消滅前科制度。
(二)完善青少年社區矯正機構
社區矯正發展較完善的國家都有自己的矯正部門,除了執行機構還有管理機構,并且有專門處理青少年矯正的部門,如美國有少年法院,英國則有青少年法庭和犯罪工作隊。然而目前,我國社會工作仍處在初步發展階段,社工機構在全國范圍內還不夠普遍。社區矯正現行政策是由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配合一起完成的,一些地區再引入社區的協作。但對于這些機構部門來說,社區矯正并不是他們的主要工作內容,只是工作中的一小部分,他們大部分的資源和精力還是用于機構的本職工作。所以,應該在社會工作機構中專門設一個社區矯正部門,由司法部門牽頭,具體行動由社工機構中的矯正部門來執行,這樣既可以使矯正具有權威性,又可以受矯正人員得到專業的服務。
(三)加強青少年社區矯正人員隊伍建設
社區矯正工作不同于一般性的普通工作,具有高度的專業性,需要執行人員有素養,受過培訓和高等教育。對青少年罪犯,需要矯正工作人員對他們的特性充分的認知。社區矯正發展較完善的國家,在這方面有著嚴格要求和專業原則,如香港規定執行者必須有社會工作大學學位的才可有上崗資格;美國對矯正工作人員的錄用早在1970年就有著較高的標準,對于緩刑官就規定需要碩士學歷。我國應在司法部門人員的配合下,以社工機構的專業工作人員為主導對犯罪人員進行矯正。對矯正人員的招募,需要有嚴格的要求,如需有社會工作專業學歷或有2、3年社會工作經驗。政府需在政策、資金等方面支持社工的發展,如提高社工者的待遇及社工地位,使社工在新興行業中崛起。在社工機構中需安排有專門的青少年社工來針對青少年進行矯正,與成年人區別開來。
(四)完善青少年社區矯正項目和方法
首先,應該將目前在進行的項目執行到位。一些地區在執行矯正項目時只是在走流程、完成任務,受矯正人員定期交一份流于表面的思想匯報,定期與司法部門負責人進行交流,交流內容大都差不多,而且大部分都匯報好的方面。真正實質性的內容是很難通過這種常規交流得到。矯正工作者應該充分了解犯罪青少年的家庭背景、犯罪原因、個好等,運用社會工作的個案方法定期對青少年進行家訪,針對青少年的特點與其溝通,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采用心理治療的方法使他們病態心理恢復健康?,F有的定期思想匯報也不應該是強制性的書面報告,可以讓青少年在受矯正一階段過后對自己做一個不拘形式的總結。
其次,應該增設一些為青少年特別訂制的創新矯正項目,并且在各個項目的實施中,應該穿社工最常用的工作方法: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工作。對于一些犯罪情節很輕不對社會造成威脅的問題青少年,可以讓他們在社區進行勞動服務,這樣既有利于社區的穩定發展又有利于青少年的改造進步。對于有嚴重犯罪情節的青少年,可以創建一種遠離青少年自身生活的軍事化的矯正訓練基地,以保密的方式讓犯罪青少年進入并接受嚴格的軍事化管理和訓練。矯正訓練營,是為了向犯罪人灌輸紀律和責任觀念而建立的一種實行軍事化管理和訓練的矯正機構。2這種新型的方式在美國已經開始運用,可以讓犯罪青少年在訓練的過程中重新找回自我,擺脫不良習慣。
(五)加大青少年社區矯正的宣傳力度
關鍵詞 社區矯正 法律監督 檢察監督
中圖分類號:F592 文獻標識碼:A
一、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概述
社區矯正是由司法行政機關主導,將矯正人員即將那些不需要、不適宜監禁或繼續監禁的罪犯放置于社區內,由專門的政府機構在相關社會團體和民間組織以及社會志愿者的協助下,在法定的期限內,矯正其犯罪心理和行為惡習,并促進其順利回歸社會的非監禁刑罰執行活動。社區矯正作為一種非監禁刑罰執行方式,對刑罰目的的實現,刑罰輕緩化的推行、刑罰結構的完善等具有重大的意義。
檢察機關作為憲法規定的唯一的法律監督機關,對社區矯正進行監督是題中應有之義。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即檢察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與社區矯正執行部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在有效利用現有人力、物力、條件資源的情況下,科學合理地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方式,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依法監督,促進社區矯正工作依法開展。同步加強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既是法律規定的需要,也是司法實踐的需要,維護司法公正的需要。
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的核心目的是通過監督促進和加強社區矯正工作依法開展,督促糾正社區矯正中的脫管、漏管現象,維護和保障社區矯正對象的合法權利。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法院、監獄、看守所將社區服刑人員的交付執行活動,司法行政部門對社區服刑人員變更矯正(如減刑、收監執行)和結束矯正活動,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管理監督、教育矯正社區服刑人員的活動等。
二、社區矯正監督法理依據
刑法和刑事訴訟法明確了社區矯正的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了對判處管制、緩刑以及假釋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這為社區矯正提供了法律依據,標志著我國社區矯正法律制度的正式確立,為改革和完善我國刑罰執行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礎。
檢察機關履行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的憲法法律依據。檢察機關是我國憲法規定的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其中刑罰執行監督是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重要職能之一。社區矯正是我國刑罰執行制度的一項重大成果,是一項新的刑罰執行方式,理應接受檢察機關的監督。《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2012年修正)》第二百六十五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執行機關執行刑罰的活動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最高人民法院等聯合制定的法規規章為社區矯正及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提供了可操作性規范。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頒布的《2012年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依法實行法律監督。第三十七條規定:人民檢察院發現社區矯正執法活動違反法律和本辦法規定的,可以區別情況提出口頭糾正意見、制發糾正違法通知書或者檢察建議書。交付執行機關和執行機關應當及時糾正、整改,并將有關情況告知人民檢察院。
三、社區矯正監督模式
社區矯正監督是新興的檢察監督。各地檢察機關因地制宜、立足實際,探索了多種模式,創造性的開展社區矯正監督工作,已經將監督觸角延伸到社區一線。
一是直接將社區矯正監督權劃分到監所檢察部門統籌實施。監所檢察部門是檢察機關依照法律履行刑罰執行監督的專門部門,而社區矯正是一種新的刑罰執行方式,因此,監所檢察部門負責社區矯正的法律監督具有先天的優勢。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大部分監所檢察部門的工作重心都放在了對監所的監督,而缺乏更多的力量對在社區服刑的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督,使得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不到位,不能充分對社區矯正工作進行監督。
二是檢察機關內部設立社區矯正檢察科,配置專職檢察干警專門負責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社區矯正檢察科的設置順應了對社區矯正工作監督的要求,能夠集中力量統一對司法所進行檢察監督,卓有成效地開展社區矯正監督工作。但是,囿于機構、編制等的限制,在檢察機關內部設置社區矯正檢察科不具有普遍性。
三是檢察機關在街道(鄉鎮)設置社區矯正檢察室。(街道)鄉鎮社區矯正檢察室雖然可以普遍有效地對社區矯正工作進行監督,但是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社區矯正檢察室人員要求、經費支持等較高,相對于檢察機關的總體人員編制,機構設置,不現實。諸如有的基層檢察院只是在鄉鎮設置了社區矯正檢察室,沒有配備專職的檢察干警在檢察室上班,這就使監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四是由街道(鄉鎮)檢察室協助開展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由街道(鄉鎮)檢察室協助開展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符合實際,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首先,2010年10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檢察機關延伸法律監督觸角促進檢力下沉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規定開展社區矯正監督工作是(街道)鄉鎮檢察室的職能之一,這為(街道)鄉鎮檢察室開展社區矯正法律監督提供了法律依據和政策依據。其次,接觸社區矯正人員,檢察監督的主要方式還要通過下基層來落實,由街道(鄉鎮)檢察室開展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工作協調易于安排,較為現實可行。再次,配合司法所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方便易行,諸如對社區矯正人員的入矯宣告,街道(鄉鎮)檢察室檢察干警到場相對來說方便一些。最后,(街道)鄉鎮檢察室可以有效地發揮溝通協調作用。對司法所在社區矯正工作中發現問題,檢察室可以及時溝通院監所部門,由院監所部門協調相關部門解決。
當然,街道(鄉鎮)社區矯正檢察室也存在不足之處,對于未設置基層檢察室的街道(鄉鎮),街道(鄉鎮)檢察室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監督存在空白,還得主要由院監所部門進行監督,解決這一問題,需要通過一定的制度設計來完善,使街道(鄉鎮)檢察室全覆蓋社區矯正工作。
四、社區矯正監督機制
對社區矯正進行法律監督,一方面是加強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督,核對人社區矯正人員名單,防止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檢查社區矯正人員參加公益勞動、集中學習、思想匯報等,了解社區矯正人員矯正基本情況;一方面強化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的監督,防止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弄虛作假,包庇、隱瞞縱容犯罪等違法犯罪行為。社區矯正法律監督范圍廣、難度大,因此,加強社區矯正監督機制建設是必要的。
(一)定期檢查機制。
日常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負責社區矯正法律監督的檢察干警定期到司法所走訪,核實社區矯正人員信息,檢查社區矯正監督考察人員檔案、審查對社區矯正人員的監管執行和矯正工作是否合法,檢查社區矯正人員社區服務、教育學習、思想匯報、報告等,接受矯正人員及其家屬的控告,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及時解決社區矯正中存在的問題。檢察機關可以牽頭聯合司法局等相關部門共同開展社區矯正專項檢查活動,每年對司法所的社區矯正工作進行集中專項檢查,督促整改監督過程中發現的普遍性和突出問題。
(二)幫扶幫教機制。
檢察機關可以積極面向檢察干警招募社區矯正志愿者,社區矯正志愿者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幫扶幫教,形成幫扶幫教機制。檢察干警作為志愿者,參加社區矯正人員入矯宣告儀式,與社區矯正人員簽訂一對一幫教協議,通過開展家訪、談話,幫助解決家庭生活問題、就業問題等,使社區矯正人員重新樹立起生活做人的信心,努力改造,順利完成社區矯正,達到矯正的目的。
(三)風險評估機制。
預防社區矯正人員再犯罪是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因此,形成風險評估機制是非常必要的。可以通過對每位社區矯正人員均建立風險評估監督臺賬,定時填寫社區矯正人員改造情況檢查表,同時發放社區矯正人員檢察聯系卡,及時掌握社區矯正人員的訴求,發現社區矯正人員再矯正過程中的問題,有的放矢的進行教育,實現社區矯正工作效率和效果的統一。
(四)聯席會議機制。
由于社區矯正工作涉及多個政法機關,社區矯正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往往涉及多個機關和單位,社區矯正工作需要多部門聯合,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管。檢察機關聯合相關部門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定期執法檢查情況,反饋檢察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及整改意見,商討制定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全程監督跟蹤機制,商討社區矯正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分析原因,共謀對策。
(五)信息共享機制。
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可以切實提高社區矯正工作質量和工作成效,有助于解決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問題。檢察機關負責社區矯正的科室辦公電腦聯入司法局社區矯正平臺,建立建立電子動態管理系統,錄入社區矯正人員的個人信息,與相關部門實現信息共享,相關部門對社區矯正人員資料按時聯合查對,如有不實、不全,立即查漏補缺,確保社區矯正人員資料齊全。
檢察機關、社區矯正部門對本轄區內發生的有重大影響、涉嫌嚴重刑事犯罪案件或不穩定因素,應當及時相互通報;社區矯正部門對于社區矯正人員發生脫管、漏管、違法犯罪,報上級提請撤銷緩刑、假釋或提請對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決定收監執行、行政處罰等重大情況,社區矯正部門及時通報檢察機關。
(六)社區矯正銜接機制。
社區矯正工作銜接是指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監獄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之間有關社區矯正工作的相互配合。加強檢察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等部門的銜接配合,是依法規范實施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手段,是防止社區矯正人員脫管、漏管的關鍵舉措。隨著社區矯正工作的深入實踐,社區矯正銜接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比如法律文書的送達滯后、審前社會調查工作的時間短、人戶分離、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等問題,因此,檢察機關可以牽頭,建立相關銜接機制,確保社區矯正工作順利進行。
五、結語
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要積極發揮在社區矯正中的作用,通過聯席會議、季度評審、日常檢察、動態跟蹤等措施,加強對司法行政機關的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在監督中發揮主觀能動性,變被動監督為主動監督,既尊重個體的差異,又遵循管理的規律,確保社區矯正工作順利有序進行,真正實現監督和管理的雙贏,取得良好社會效果。
(作者: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檢察院,研究方向:刑法學)
參考文獻:
[1]陳文軍、李潤玲. 鄉鎮檢察室建設與社區矯正法律監督.基層研究.2011年9期.
[2]周偉. 關于社區矯正法律監督若干理論問題的探討. 中國檢察官. 2012年第2期.
關鍵詞:社區矯正;監督管理;完善措施
一、現階段社區矯正存在的問題
(一)實際操作缺乏具體規定
首先,矯正的主體規定不明確。雖然刑法修正案已經出臺,但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社區矯正的實際執行程序缺乏具體統一的規范,《刑法修正案(八)》也并未明確社區矯正的責任主體。
其次,由于缺乏具體的程序保障與懲戒措施,導致社區矯正難以執行。因為缺乏具體的法律規定,通常在矯正中只有一些原則性內容,沒有具體的操作程序,并且公益勞動和獎懲機制等沒有具體的規章制度致使矯正對象缺乏積極性。
再次,執法主體與工作主體相分離的格局。社區矯正的工作主體是司法行政部門,執法主體則是公安機關。大部分日常工作都是由基層司法所管理,一旦矯正對象重新犯罪,工作責任的主要考核對象仍是司法行政部門,最終導致了司法行政部門即沒有執行權又要為矯正對象重新罪犯的這種行為"買單",大大削弱了司法工作者的積極性。
(二)各部門工作銜接不足
在實踐中,公安機關主要承擔的還是維護社會穩定和打擊刑事犯罪的工作,對于法律明確規定由其執行的管制、緩刑、剝奪政治權利大多轉交由司法行政機關負責,并且逐漸演變成公安機關備案,司法行政機關執行的局面。但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支撐和制度約束,僅靠司法行政機關來執行社區矯正在力度和力量上顯得有些薄弱。事實上,由于審判與執行、執行與監督環節的溝通缺乏,協調不暢,各部門往往注重本部門局部利益,缺乏積極性與主動性,甚至不作為、推卸責任,造成監督不到位或矯正對象脫管、漏管的現象。使得司法行政部門工作效率低下,難以真正實現社區矯正的效果。
(三)日常管理工作不足
《刑法》對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為:"(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三)遵守考察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準。"但在實踐中,這一規定具體表現為每月一次思想匯報,而關于會客的規定在社區環境下基本難以執行。很明顯,在只需每月一次思想匯報、外出請假的情況下,矯正對象平時的情況就難以掌握,至于矯正對象是否產生了新的問題,需要什么新的幫助,就更難掌握。這種較為虛化的形式主義不僅可能使犯罪人員在刑意識弱化,而且可能使他們在某些特定情景下重新犯罪。
(四)考核機制影響矯正工作者的積極性
司法局對基層司法所在實際考評中,往往通過重犯率、脫管漏管率等少數指標進行簡單衡量和評比。就重新犯罪率而言,如果矯正工作者所監管的矯正對象只要有一人重犯,此矯正工作者當月會被扣除相應獎金。對于基層司法所來說,管轄范圍較小,需要矯正對象的總人數不多,如有一人再犯罪,下達指標可能立即突破。這種考評機制過于簡單化,問責對象直接就是司法所,而不會綜合考慮各方面情況。導致矯正工作者消極對待,"只要保證矯正人員在矯正期限內不犯事就行",工作積極性被極大地抑制了,即使做再多工作,也會因為一個再犯或脫管漏管而被全部否決。
(五)社區群眾參與性不高
社區參與的積極性是社區矯正具體實施中的一個重要前提。從我國現階段來看,社區矯正中的"社區"實際上是以政府為主導和核心,基本上等同于行政區劃的概念,主要是街道、鎮、鄉等,社區矯正的組織主要是基層司法所。因此,當前社區矯正基本上是政府行為,社區以及其他社會各界的參與度極低。
此外,由于社區群眾對社區矯正工作的性質認識不足,大部分社區群眾對矯正對象回歸社區存在戒備之心,他們通常認為罪犯都應當被關押在監獄之中,對罪犯在社區服刑顧慮較多,排斥心理較重,不愿與矯正對象有過多的接觸。
二、應對社區矯正工作的相關建議
(一)規范執行主體及工作程序
《刑法修正案(八)》明確將"社區矯正"納入其中,使得社區矯正有了效力層級更高的法律依據,但相關規定過于分散和粗淺,可執行性不強,必須完善立法,須以專門法對社區矯正予以規范。在制定專門法時,應結合全國開展社區矯正試點工作的實際狀況和發展趨勢,以及現代社區矯正制度的基本要求,學習借鑒國外立法的有益經驗,對社區矯正的性質、對象、管理、保障、程序以及社區矯正機構和人員的設置、職責、權利和義務,執法監督,法律責任等方面都要作出明確規定,以實現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與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
(二)加強各環節工作內容
首先,法律文書的移交是防止因法律文書移交環節出現問題而導致缺管、漏管現象的出現。應加強司法所與公安派出所、社區的工作銜接,切實執行定期例會制度、情況通報制度、核查核對制度。其次,建立完善的檔案信息,了解每個矯正對象的真實資料,便于因人施矯的矯正工作開展,嚴格實行一人一檔。再次,以個性化教育為主、集中教育為輔。針對每個社區服刑人員的矯正進度,及時運用最適宜的矯正方案。除每月定期的集中教育,應將工作重心放在個性化教育上,針對不同的矯正對象制定相應的矯正方案,通過定期或不定期地與矯正對象進行當面談話,主要詢問其生活、工作、思想及情緒狀況,并進行相關法規政策和形勢教育,有效地幫助矯正對象解決實際困難。
(三)建立完善的矯正隊伍
在不斷提高社區矯正人員的專業性上,也需對社區矯正志愿者開展適當的專業培訓。相對于司法工作者來說,志愿者所處的地位更容易被矯正對象所接納與信任,能夠更好地促進志愿者與矯正對象之間的溝通交流。
在矯正工作中,除了專業的矯正工作人員和社工志愿者們,社區居委也有著緊密的協作關系。社區居委扎根于社區,與矯正人員也有較多的日常接觸。矯正工作者想了解矯正對象近況又因矯正對象不愿如實告知時就可與居委會聯系。社區矯正的實施僅僅依靠社區矯正人員顯然有限,還應壯大其隊伍,組成一個由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各方力量參與的社會團體。
(四)提高宣傳力度
我國社區矯正工作起步較晚,不少人受傳統"報應思想"的影響較深,服刑人員也并不了解社區矯正的真正意義且不愿配合。因此,社區矯正需加強對外宣傳,盡快讓社區矯正這一理念深入民心。應當經過實證調查,舉例出社區矯正在有效矯正罪犯、節省行刑成本、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等方面的科學數據,并推出一些典型的成功案例,向各方面進行宣傳,可以借助法制宣傳日,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讓全社會了解、認識到社區矯正工作的重要意義,在理解的基礎上支持這項工作的開展,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加入社區矯正隊。
參考文獻: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從解決群眾普遍關心的治安問題入手,全面加強司法行政工作,充分發揮法制宣傳、法律服務、人民調解信息員的作用,加強對矯正對象、歸正人員的排查管控,努力營造強大的打擊“兩搶”犯罪聲勢,提高群眾自我防范意識,確保重點矯正對象和歸正人員不失管、不失控,確保全縣社會治安和政治的持續穩定。
二、主要任務
(一)以人民調解員為基礎,進一步加強信息網絡建設,做好防范工作。充分發揮村、居、社區人民調解員扎根基層、信息靈通的優勢,建設嚴密的信息網絡,及時提供犯罪線索。
(二)營造強大的打擊“兩搶”犯罪聲勢和群眾自我防范意識。結合大會戰三個階段,加強對打擊“兩搶”犯罪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司法所和人民調解員要認真履行法制宣傳的職責,以“三邊”、“兩部”為重點,加大宣傳力度,創新宣傳手段,使廣大人民群眾了解黨和政府的決心、措施及工作成果;使廣大人民群眾認清“兩搶”犯罪的規律特點,增強自我防范意識;營造強大的打擊聲勢,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打擊“兩搶”犯罪活動的積極性。
(三)嚴格管理,加強對重點人員的教育管控。加強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狠抓各項制度落實。加強社區矯正對象的接管,防止發生脫管、漏管、失管現象的發生;開展社會矯正和歸正人員大排查活動,對重點對象落實管控措施、加強教育。同時,主動尋求民政部門支持,解決特困和無勞動能力的矯正對象、歸正人員的困難。
三、方法步驟
第一階段:準備階段(1月1日—3月31日)
成立打擊“兩搶”犯罪活動領導小組,專題研究打擊整治“兩搶”犯罪大會戰的有關工作,對全體司法行政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員、人民調解員、法律工作者進行動員部署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要深入開展調查摸底,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各項形勢進行宣傳,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二階段:攻堅階段(4月1日—10月31日)、
各鄉鎮(街道)司法所要充分利用每月調解主任參加綜治例會之際,進一步加強“提供違法犯罪線索”教育,加強對“三邊”、“兩部”的村、社區調解員、信息員的管理,確保有關信息及時、有效。加強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管理教育,適時開展有關法律法規、遵紀守法和社區矯正有關制度規定學習,開展“檢舉揭發違法犯罪線索”活動;嚴格請銷假等制度,對重點矯正對象加強管控,落實獎懲,采取果斷措施預防脫管、漏管、失管。局有關職能科室要采取措施,對社區矯正制度不落實、教育管理松懈的司法所進行集中整治;對嚴重違反監督管理規定、不服管的矯正對象,應積極采取措施予以打擊,力爭達到整治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果。要采取集中學習、個別談話、發放學習宣傳資料等靈活的方式,強化對歸正人員的再教育;加強對重點歸正人員的教育,利用村(居)干部、親屬做好幫教工作。按政策解決矯正對象、歸正人員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宣傳打擊整治“兩搶”犯罪成果,在學校、農村、社區開展“以案說法”活動,增強人民群眾參與打擊“兩搶”犯罪活動的信心。做好刑事辯護工作,積極為未成年和有可能被判處死刑的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第三階段:鞏固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1、深化信息、宣傳體系建設。把階段性治理與長效機制建設相結合,進一步規范人民調解員、信息員、法制宣傳員隊伍建設,使信息承包、十戶信息員、樓道信息員等做法和法制宣傳的體系、內容、方式更加成熟和規范,推動打擊整治“兩搶”犯罪大會戰向更高層次發展。
2、強化對重點人員的管理。幫助指導轄區司法所規范社區矯正和幫教安置工作,社區矯正對象和歸正人員的管理規范,教育、幫扶到位,對重點矯正對象和歸正人員的防范措施切實有效。幫助指導轄區司法所及時處置不參加集中教育學習、不送交思想匯報、不參加公益勞動、私自離開規定范圍活動或逃避監督管理、拒不服從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管理等違反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各鄉鎮(街道)司法所、矯正辦應協調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0條第四款的規定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或提請司法懲處。
3、建立刑事辯護和援助的長效機制。律管科和法律援助中心要認真總結刑事辯護工作經驗,查找薄弱環節,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使重大事項特別是無罪辯護的報告制度落實更加通暢,為犯罪嫌疑人提供的法律援助更加及時。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這次打擊和預防“兩搶”專項斗爭是一項具有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的全局性決策,也是為確保我縣社會穩定采取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單位要進行廣泛動員部署,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思想觀念、工作重點、力量配置、經費投入、考核獎懲等真正落到機制的建設運作、制度的創新落實上來,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集中精力具體抓,并加大督促檢查的力度,及時解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這一活動取得實效。
(二)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各單位要結合實際,根據司法行政機關在打擊整治“兩搶”犯罪大會戰活動中的主要任務,研究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和計劃,認真組織,有序開展,做到面要全、工作要實、重點要明。各地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負起在打擊整治“兩搶”犯罪大會戰中組織、檢查、督促、落實的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加強督導,嚴格考核。各單位要加強經常性的督促檢查,落實重點鄉鎮(街道)干部聯系責任制,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提出督查整改意見;對工作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要及時給予表揚;對工作任務不落實、不得力的要給予通報批評。
五、組織領導
局成立打擊整治“兩搶”犯罪活動領導小組,以確保此項活動的順利開展。
組長:*
副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