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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條:
1.____________專有技術轉讓合同
3.許可證合同
說明:要求合同的名稱能確切反映合同的性質和內容。
二、簽約時間與地點
示范條:
1.本許可證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簽訂。
2.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于中國________________市。
說明:①合同應當寫明簽約地點。根據國際私法原則,合同的簽約地往往決定合同所適用的法律。一般大中型項目應在我國簽字。在國外簽字的,要注意排除只能適用外國法的問題。
②合同應當寫明簽約日期。如果雙方或多方在不同時間簽字的,要寫明最后一方的簽字日期,此日期通常解釋為合同的簽約日期。對許可證合同來說,合同的簽約日期一般不是合同的生效日期,但與合同的生效有關。
三、合同當事人及法定地址
示范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________________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受方)為一方:德意志聯邦共和國________________技術公司(以下簡稱供方)為另一方,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以下稱本合同)。
(雙方法定地址以及電話、電傳號碼)
2.中國________________進出口公司________分公司和大連________廠(下稱甲方)與日本________株式會社(下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許可證合同。
(各當事人的法定地址,也可寫明電報、電傳號)
說明:①合同當事人可由引進單位與被委托的外貿公司共同對外簽約,或由外貿公司以及有對外經營權的引進企業單獨對外簽約。如委托外貿公司簽約,可在合同中規定具體執行合同的引進企業的名稱。
②雙方當事人一般不要簡稱買方或賣方,可簡稱供方與受方,或甲方與乙方。
③雙方當事人的名稱要寫全稱,因為當事人的全稱通常都表明了企業的性質,如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合營公司、無限責任公司,還是合伙公司等。
④要寫明法定地址,不僅可以作為當事人的聯絡地址,而且對決定訴訟管轄權有意義。決定管轄權的標準,有一種是根據被告住所地或營業地決定的。
四、鑒于條款
示范條:
1.鑒于供方擁有設計、制造、安裝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供方是該項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愿將該技術轉讓給受方。
2.鑒于雙方合作的愿望,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給予甲方在中國設計、制造、使用和銷售________專利的權利(以及使用________商標的權利)。該專利已是乙方在工業上使用的對象,已制造過________產品。
說明:鑒于條款是一種敘述性條款,主要是表明雙方簽約的愿望、目的、原則以及說明供方轉讓的技術名稱、合法性及其實施情況。
五、合同所涉及的關鍵名詞的定義
示范條:
本合同所用下述用語的定義是:
專用技術(knowhow)系指為制造________產品所需的,為供方所掌握的一切知識、經驗和技能,包括技術資料和不能形成文字的各種經驗和技能。
技術資料系指上述專有技術的全部文字資料(或扼要指明資料的范圍)。
合同產品系指受方根據本合同使用供方所轉讓的專有技術制造和銷售產品。
凈銷售價系指銷售合同產品的發票金額扣除產品稅、交易折扣以及因退貨、拒收所引起的退款剩余的價款。
合同期限系指本合同生效日起算至第十年為止的期限。
說明:①定義要根據國際上的通告解釋,結合各合同的實際作出。定義要確切,具有限定性,定義作出后不能再作其他解釋。
②如為專利或商標許可證,或者為混合許可證還應對專利、商標以及其他特有的名詞作出定義,以防止雙方解釋不一,發生爭議,保證合同的順利進行。
六、合同范圍與內容
示范條: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制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占性制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占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制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__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制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等詳見附件___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_______的性能考核(詳見附件__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于供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為制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為實施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說明:①合同的范圍和內容是許可證合同的核心,要明確規定雙方最基本的權利義務。所以要把合同所轉讓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商標的使用以及技術資料、技術服務、人員培訓等內容集中、概括規定在這一部分,從而可以看出合同內容的總輪廓。
②在附件中一定要把轉讓技術的具體范圍和技術指標(也即考核驗收的指標)詳細規定清楚。對利用該項制造技術或工藝,要達到的產品質量、數量、廢品率、材料利用率等指標也應規定清楚。提供資料的清單要詳細具體,尤其是對設計計算和關鍵工藝,不僅要規定出提供資料的范圍,而且要有項目。對專利技術資料要附一個專利清單,說明專利名稱、批準國家、批準時間及有效期限。此外,如同時引進技術標準資料的,也應明確加以規定。
③對引進技術的制造和銷售地區,應規定引進企業在我國有自由制造、銷售的權利,并爭取規定在國外也有銷售的權利。一般不要規定出口必須征得對方同意或限制出口地區。
④如果引進技術時也使用供方的商標,通常有三種方式選擇,在引進企業使用的商標上加上按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專有技術(或許可證)制造;聯合商標,即把雙方的商標并列在一起;并聯商標,即把雙方原有商標的特點,重新設計聯為一體的新商標。新商標須有中文,也可夾帶外文。使用外國商標的,可以允許供方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和監督。但要防止供方濫用質量控制權,如強制要求購買供方的原材料或零配件。
七、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示范條: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_萬美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美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為合同產品凈銷售價的3%。
說明:①一次總算或提成支付的入門費,一般應按資料交付、完成培訓、樣機考核驗收等分階段支付,一般要在全部收到技術資料并經生產驗證后,再付給大部分費用。對上可作如下規定:在受方收到本合同規定的技術資料后,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收到下述單據:裝箱清單;航空運單;商業發票;即期匯票并經受方確認符合合同規定后,受方依合同總價的一定百分比付給供方。在培訓結束后,中國銀行________分行收到商業發票、即期匯票和雙方簽署的培訓結束證明書并經受方確認符合本合同規定后,受方依合同總價的一定百分比付給供方。在雙方進行產品性能試驗合格,并經受方確認符合本合同規定后,受方依合同總價的一定百分比付給供方。
②按常年提成費支付使用費的,一般不規定每年支付的最低額。但少數合同中也規定了每年支付的最低額和合同期限內支付的總額數。
③采用固定提成方式的,提成率要降低。生產量較大的項目,提成方式要爭取采用遞減提成,隨產量或銷售價的不斷增加,逐步降低提成率。
④合同中也應對支付的貨幣和方式作出規定。例如:本合同的支付均以電匯支付;本合同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或其他貨幣)托收方式(d/p)支付;用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支付本合同的使用費。在上述每種支付方式下所需要的單據及支付時間都應規定清楚。
八、技術資料的支付
示范條: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后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后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并將空運提單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3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后發現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失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后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為受方對技術資料已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為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為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收貨人(中國進出口公司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目的地(中國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志等。
說明:技術資料的交付在許可證合同的履行中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因此,合同中必須對技術資料的交付詳加規定。如果資料多,也可根據需要分批交付。
九、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示范條: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于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符合于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并加以確認。
十、性能考核和驗收
示范條: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后,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核。
2.經考核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核合格證明書一式4份。每方各執2份。
3.如經考核,合同產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后進行第二次考核。如果第二次考核后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進行第三次試驗。如果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核不合格責任在于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并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說明:合同產品性能的考核驗收條款是確定轉讓技術能否實施,并制造出符合合同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技術指標的產品。所以最好再在合同中附一個專門的附件。附件可明確規定考核驗收的內容、方法以及雙方的義務和責任,其內容一般包括:考核驗收產品的型號、規格、數量;考核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次數;考核驗收的地點和時間安排;所用的測試儀器、設備;試驗結果的記錄和評定;雙方人員的安排及責任;費用處理等。
十一、保證和索賠
示范條: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并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周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周,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周以上,為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并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并按年利×%的利息,一并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核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制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并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說明:索賠是比較復雜的一個問題,規定索賠條款,明確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既是督促當事人認真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解決違約的重要依據。上面列舉的只起著一種示范作用,每個合同還可根據具體情況加列一些其他內容。例如,由于資料錯誤或專家指導錯誤致使生產的合同產品報廢的,供方要承擔直接損失,對受方要給予賠償。
十二、稅收
示范條: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__國與__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十三、仲裁
示范條:
1.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國則由__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規則或裁決書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說明:①關于仲裁地點,如選擇第三國仲裁時,一般應選擇與我國較友好,仲裁比較有經驗的,且能公平合理地進行仲裁的仲裁機構。現在,不少合同選擇瑞典斯德哥爾摩的商會仲裁院或瑞士日內瓦的商會仲裁機構仲裁。
②在仲裁條款中,一般只是規定仲裁的程序規則,對仲裁適用的實體法不作規定。
十四、不可抗力
示范條: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于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后,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5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說明:關于不可抗力事故的范圍,各國法律都允許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在合同中作出規定,因此并不限于上列的幾種,還有如國家行為、罷工等。不過,大多數合同一般對國家行為、罷工都不作出規定。
十五、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示范條: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簽字。簽字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爭取在60天內獲得批準,以最后批準的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后6個月仍得不到批準,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_____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后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后可延長____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2份。
受方:中國________進口總公司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目 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二條 合同圍內容和范圍 第十條 保密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十二條 稅費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十四條 仲裁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 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
附件三 提成資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 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 產品考核驗收辦法
本合同于1993年__月__日在_____訂立。合同一方為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注冊地址為: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鑒于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鑒于乙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制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鑒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制造并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系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于或可能適用于制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系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系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系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系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
1.6“備件”,系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系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系指列于附件一與制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制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制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于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于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凈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傭金、保險旨和稅費之后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系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占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制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支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問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制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采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制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為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xx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口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xx%,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為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后,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后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核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xxxx銀行(此處為甲方的業務銀行)和xxxx銀行(此處為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一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并就產品設計、制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盡快采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后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12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為18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制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制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后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和制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為合同生效后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為期160人日(每周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為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以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____的郵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報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外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后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為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采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制表示。
第七條 考核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核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核。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并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核 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特第二次考核。
7.4.經過第二次考核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于乙方,剛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并采取措施艄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核。
7.5.經過第三次考核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接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共他生產設備等一,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閃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采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于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并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x%;
(2)遲交5至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x%;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x%;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并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動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x%的利息,一并退還甲方。
9.7.由于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并加年利x%的利息。
9.8.如因乙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機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x%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金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為生產合同而使用技術資料的雇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制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于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清。合同生效后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此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1993年5月8日簽,合同簽訂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為準。
一方為:中國,北京,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方)
另一方為:_____國,______市,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供方)
前言
1.供方是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供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將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中國專利局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批準_________號專利權。
2.供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3.受方同意得到供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4.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1款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供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2款 技術使用范圍
1.供方確定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號專利技術,供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或者:供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沒有使用過____號專利技術,供方確定____號專利技術在簽訂合同時達到下列技術使用水平……)
3.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3款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
2.受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
第4款 技術援助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負責接受、安排受方技術人員赴供方企業培訓。供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受方培訓的要求,使受方人員能掌握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5款 專利技術的改進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受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受方的改進成果。
3.受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受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受方所有。
第6款 供方的擔保 2.供方擔保其所有的____號專利權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沒有缺陷的。
第7款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供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供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受方。受方有權免費取得供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供方和受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
供方 ____%,受方 ____%。
第8款 實施義務
1.受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受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9款 支付和支付條件
1.受方向供方支付合同總價為:
入門費: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提成費:按雙方商定的提成方式、提成率、提成基價、提成年限等規定寫清楚。
2.本合同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電匯(T/T)或信匯(M/T)支付,受方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銀行支付。供方付給受方的款項應通過________銀行和北京中國銀行支付。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供方負擔。
3.本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3.1 入門費的____%,計________美元,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于30天,,經審核無誤支付給供方:
a.供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以受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b.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受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供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美元以供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
3.2 入門費的____%,計________美元,在供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1規定的技術資料后,不晚于受方收到供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技術資料最后一批交付的空運單及供方說明技術資料已經全部交付完畢的信件一式二份。
3.3 入門費的____%,計________美元,在按本合同附件2完成培訓工作后,受方收到下述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式兩份。
4.受方在產品考核達到第2款所規定的技術水平后,開始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支付條件如下: 4.2 受方收到供方下列單據后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方支付給供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5.供方需向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10款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受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供方承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受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供方。
第11款 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5.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12款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2.責任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盡快解決繼續執行合同的問題。
第13款 違約
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非屬不可抗力的原因違反本合同的條款,另一方可以用書面方式要求違章方賠償損失或提前終止合同。如果要求賠償損失,通知發出90天內違章方未予賠償,另一方有權提請仲裁。
第14款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于________簽字。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60天內獲得批準,用電傳通知對方,并用信件確認。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有權取消合同。
2.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3.本合同終止后,受方有權繼續銷售在合同終止前制造的合同產品。
4.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償付未了債務。
5.本合同用英文和中文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英文本和中文本各一式2份(日本國以日文和中文兩種文字)。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7.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后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或中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15款 法定地址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一條 為了維護專利許可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專利實施的正常秩序,促進專利技術轉化為生產力,加速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施他人專利應簽訂專利許可合同。專利許可合同是專利權人(以下稱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實施其專利所達成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 訂立專利許可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策規定。凡危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侵犯他方合法權益或弄虛作假使他方蒙受損失的,應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四條 訂立專利許可合同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實施他人已向中國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包括中國專利局已公開或公告)尚未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也應當訂立許可合同(以下稱已申請專利技術的許可合同)。這種許可合同也屬于本辦法管理的范圍。
第六條 上海市專利管理局是本市專利工作的主管機關,負有管理和執法的職能。
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專利許可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專利許可合同即成立。
第八條 專利許可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條款:
(一)標的(指專利產品、專利方法及相關的專有技術等);
(二)技術性能、質量指標及經濟效益要求;
(三)履行的期限、進度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
(五)專利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六)提供技術與技術回授的方式和條件;
(七)保密要求;
(八)中介方的報酬及支付方式和中介方應該承擔的責任;
(九)違約責任;
(十)專利宣告無效后的處置辦法;
(十一)爭議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二)屬于普通、排他、獨占、交叉或可分售許可的合同;
(十三)關鍵性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四)雙方協議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已申請專利技術的許可合同,其條款可參照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訂立,并應包括下列條款:
(一)專利申請在中國專利局公開、公告以前的技術保密事項;
(二)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合同條款是否變更,或者是否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三)合同履行中,專利申請被駁回時合同的處置辦法。
第十條 專利許可合同的許可方不能強使被許可方接受下列限制性條款:
(一)要求被許可方接受同實施專利無關的附帶條件,如硬性搭配不需要的技術、設備、零部件或原材料等;
(二)限制被許可方發展和改進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
(三)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
(四)限制被許可方銷售專利產品的渠道、數量及價格;
(五)要求被許可方在專利失效后繼續支付專利使用費。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或解除,應在不違反國家政策、法律前提下,經雙方同意;變更合同還應按簽訂合同程序辦理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當事人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一)許可方未按合同規定向被許可方交付實施專利必須的技術資料和傳授必要的專有技術;
(二)由于許可方的原因,使技術經濟指標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
(三)屬于排他或獨占許可合同,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地區內,許可方又與第三方訂立合同;或者已訂立獨占許可合同,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地區內,自己實施專利;
(四)其他違約責任。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經許可方同意,擅自同意第三方使用合同規定的技術;
(二)違反合同規定向他人泄露了許可方提供的尚未公開的技術內容;
(三)不按合同規定支付使用費;
(四)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第四章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條 使用費的支付應本著利潤分享的原則,根據研制成本、技術難易程度、合同種類、實施后預計產生的經濟效益等因素,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議定。
第十六條 專利使用費可以一次總算,也可以從銷售額或稅前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以及采取入門費加提成的方式計算,或者雙方商定的其他方法。
第十七條 專利使用費按比例提成時,被許可方應如實地向許可方提供計算使用費所需的數據。必要時,許可方可以查閱被許可方與合同有關的財務帳冊。
第五章 合同的管理和糾紛的處理
第十八條 專利許可合同的許可方應在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向上海市專利管理局提交合同文本一式兩份,并填寫專利許可合同備案登記表,由上海市專利管理局報送中國專利局備案。
已申請專利技術的許可合同,按前款規定,辦理臨時備案登記手續,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再另行補辦備案手續。
第十九條 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提請上海市專利管理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上海市專利管理局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上海市專利管理局處理的時候,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履行的,上海市專利管理局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也適用于國務院各部和外省市在本市的單位及個人。
第一條為了維護專利許可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專利實施的正常秩序,促進專利技術轉化為生產力,加速科學技術的發展,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實施他人專利應簽訂專利許可合同。專利許可合同是專利權人(以下稱許可方)允許被許可方實施其專利所達成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第三條訂立專利許可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政策規定。凡危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侵犯他方合法權益或弄虛作假使他方蒙受損失的,應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四條訂立專利許可合同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實施他人已向中國專利局提交專利申請(包括中國專利局已公開或公告)尚未獲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也應當訂立許可合同(以下稱已申請專利技術的許可合同)。這種許可合同也屬于本辦法管理的范圍。
第六條*市專利管理局是本市專利工作的主管機關,負有管理和執法的職能。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當事人雙方依法就專利許可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專利許可合同即成立。
第八條專利許可合同一般應具備以下條款:
(一)標的(指專利產品、專利方法及相關的專有技術等);
(二)技術性能、質量指標及經濟效益要求;
(三)履行的期限、進度和方式;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
(五)專利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六)提供技術與技術回授的方式和條件;
(七)保密要求;
(八)中介方的報酬及支付方式和中介方應該承擔的責任;
(九)違約責任;
(十)專利宣告無效后的處置辦法;
(十一)爭議和糾紛的解決方式;
(十二)屬于普通、排他、獨占、交叉或可分售許可的合同;
(十三)關鍵性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十四)雙方協議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已申請專利技術的許可合同,其條款可參照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訂立,并應包括下列條款:
(一)專利申請在中國專利局公開、公告以前的技術保密事項;
(二)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合同條款是否變更,或者是否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三)合同履行中,專利申請被駁回時合同的處置辦法。
第十條專利許可合同的許可方不能強使被許可方接受下列限制性條款:
(一)要求被許可方接受同實施專利無關的附帶條件,如硬性搭配不需要的技術、設備、零部件或原材料等;
(二)限制被許可方發展和改進許可實施的專利技術;
(三)雙方交換改進技術的條件不對等;
(四)限制被許可方銷售專利產品的渠道、數量及價格;
(五)要求被許可方在專利失效后繼續支付專利使用費。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全面履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需變更或解除,應在不違反國家政策、法律前提下,經雙方同意;變更合同還應按簽訂合同程序辦理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當事人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一)許可方未按合同規定向被許可方交付實施專利必須的技術資料和傳授必要的專有技術;
(二)由于許可方的原因,使技術經濟指標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驗收標準;
(三)屬于排他或獨占許可合同,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地區內,許可方又與第三方訂立合同;或者已訂立獨占許可合同,許可方在合同規定的有效期限和地區內,自己實施專利;
(四)其他違約責任。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經許可方同意,擅自同意第三方使用合同規定的技術;
(二)違反合同規定向他人泄露了許可方提供的尚未公開的技術內容;
(三)不按合同規定支付使用費;
(四)其他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于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第四章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十五條使用費的支付應本著利潤分享的原則,根據研制成本、技術難易程度、合同種類、實施后預計產生的經濟效益等因素,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議定。
第十六條專利使用費可以一次總算,也可以從銷售額或稅前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以及采取入門費加提成的方式計算,或者雙方商定的其他方法。
第十七條專利使用費按比例提成時,被許可方應如實地向許可方提供計算使用費所需的數據。必要時,許可方可以查閱被許可方與合同有關的財務帳冊。
第五章合同的管理和糾紛的處理
第十八條專利許可合同的許可方應在合同生效后三個月內,向*市專利管理局提交合同文本一式兩份,并填寫專利許可合同備案登記表,由*市專利管理局報送中國專利局備案。
已申請專利技術的許可合同,按前款規定,辦理臨時備案登記手續,專利申請被批準后再另行補辦備案手續。
第十九條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提請*市專利管理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
第二十條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市專利管理局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市專利管理局處理的時候,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損失;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期滿不又不履行的,*市專利管理局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六章附則
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準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 技術使用范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 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 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 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 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 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至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前言 (鑒于條款)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從合同)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十四條 稅費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七條 其他
——鑒于許可方(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名稱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該專利為(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為__________________(九位),公開號為(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請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授權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專利的法定屆滿日為____年____月____日。并擁有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及工藝;
——鑒于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于____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設備,人員____及其他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技術有所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工藝等);
——鑒于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為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
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秘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所需要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于本合同技術的最佳利用、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秘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凈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后,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后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并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獨占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分許可——被許可方經許可方同意將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許可給第三方。等等。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該專利的許可方式是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交叉許可、分許可);
該專利的許可范圍是在某地區制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____,專利名稱為的全部專利文件(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見附件2),提供設備清單(或直接提供設備)用于制造該專利產品(見附件3),并提供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秘密(見附件4)及其他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合同生效后,許可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___________萬元)后的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并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__元)。采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使用費的____%即(¥、$_________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____臺____日后再支付____%即(¥、$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使用費總額(¥、$__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__元)____個月內再支付(¥、$___________元)最后于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________元),銷售額提成為____%(一般3~5%),每____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該專利使用費以專利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___________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技術人股股份占總投資的____%(一般不超過20%),第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采用銀行轉賬(托收、現金總付等)。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閱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賬目。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參數見附件6)并符合國際___________標準、國家___________標準、行業___________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托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并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并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秘密(附件4)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的具體接觸該技術秘密的人員均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險箱里)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復制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訂從合同)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并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
3.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3.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后,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并支付違約金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周,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
4.在獨占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并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___________(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___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___(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范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____;并有權終止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秘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____。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1.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侵權,許可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可方無惡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則許可方不必向被許可方返還專利使用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因許可方有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或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許可方應返還全部專利使用費,合同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采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__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___________(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四條 稅費
1.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為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2.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3.對許可方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個人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__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提請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年(不得超過專利的有效期)
2.(對獨占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_________(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3.由于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七條 其他
前十六條沒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如:其他特殊約定,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制
許
可
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被
許
可
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中
介
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托人
(簽章)
聯系人
(簽章)
住 所
(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印花稅票粘貼處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專利獨占許可合同范文1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占使用甲方實用新型專利“耐水木塑復合材料及其制備方法”(以下簡稱本專利,專利號:ZL20xx210100659.3)。
一、甲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特許乙方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占使用本專利,甲方不得在中國大陸地區再特許第二家使用本專利,且甲方(權利權人)也不得在獨占許可期間使用本專利,如有違約,將負責賠償給乙方所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許可專利的商品質量,如發現有商品低劣、濫用許可專利,甲方有權對許可專利進行撤銷。
3、甲方每年向中國國家專利局交納本專利法律保護費。
4、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專利文件,有技術上的更新及時通知乙方。
二、乙方權利、責任與義務
1、乙方享有自年 日至年日在中國大陸地區獨占使用本專利使用權。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許可合同。
2、乙方必須按國家行業標準法進行生產加工保證其商品質量,嚴禁濫用一切手段搞不爭當競爭,用低劣產品混淆、誤導消費者。
3、乙方經營必須合法。
三、專利權獨占許可費:無償使用。
四、在本合同書有效期間,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各自的義務。若甲方違約,甲方須賠償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合同書自簽字后在有效期內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
六、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同意后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書一式八份,四份交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甲乙雙方各持二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專利獨占許可合同范文2許可方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被許可方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前言(鑒于條款)
鑒于被許可方(申達電氣集團有限公司)屬于 變壓器 領域的企業,擁有實施該8項專利的廠房、設備、人員等各種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技術有所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8項專利技術;
鑒于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8項專利(詳見附件)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授權的專利。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獨占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8項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8項專利技術。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該8項專利的許可方式是獨占許可;
該8項專利的許可范圍是在國內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使用其專利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根據被許可方的需要,主要包括如下資料:
1.8項專利證書復印件;
2.企業法人有關證明復印件;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本合同生效后即予交付。
第五條 使用費、專利年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 。簽訂本合同后在許可方交付有關資料之前,被許可方采用一次總付方式,轉賬或匯票匯到許可方指定的賬號上。
2、本合同生效后,涉及專利的后續年費由被許可方承擔,并確保本發明的法律狀態有效。如需要由許可方代付,則被許可方應另行全額還給許可方。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無要求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無要求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后15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并解答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或許可方派出人員到被許可方進行培訓和技術指導。
3、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在獨占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 叁 萬圓整。但是,出于科研項目或技術改進的需要進行的相關工作及其成果不屬于違約范疇。
對被許可方:
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并要求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 叁 萬圓整。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可方無惡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則許可方不必向被許可方返還專利使用費。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無約定。
第十四條 稅費
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被許可方納稅。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至20xx年07月17日。
雙方可以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