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3-01 16: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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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國務院與2007年開始實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試點,計劃在三年內實現覆蓋全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服務對象包括了學齡前兒童、中小學生、非從業城鎮居民、其他保險未覆蓋的群體等。基金支付比例按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確定,一級(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為75%、60%、50%。城鎮居民連續參保繳費滿2年后,可分別提高到80%、65%、55%。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設立最低繳費年限,達到繳費年限(男25年、女20年)的,退休后不再繳費即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然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不設立最低繳費年限,必須每年繳費,不繳費不享受待遇。
二、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融合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可行性
在對新農合與城鎮居民兩種醫療制度進行融合過程中,需要充分的考慮他們的保障水平和籌資機制,判斷他們是否具有一定的共性。首先,從城鄉經濟的發展水平的方面來看,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未就業的人數比例相差不大,新農合與城鎮居民兩種醫療制度在繳費額度上都不是很高,即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每年的繳費標準是560元,而政府給予新農合年繳費的補貼就有240元。正是充分考慮到了城鎮和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承受能力,適當的降低城鎮繳費額度,提高農村繳費額度,加大對農村財政補助力度,降低對城鎮的財政補助力度,將兩種制度融合是十分可行的。其次,從城鄉服務體系的建設方面來看,隨著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醫療機構的基礎設施也逐漸完善,這也拉小了城鄉醫療服務水平的差距,這就為兩種醫療制度的融合提供了保障。同時,兩種制度服務的人群是流動性較大的人群,比如說外來務工人員或者是自由職業者,由于服務對象沒有很大的差別,兩種制度在融合的過程中就無需有很大的改動,融合后能很快的適應醫療保險制度。
2.必要性
由于參保人員的身份和就業狀態是不斷的變化的,因此就需要在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兩種制度中不斷的轉換,這不利于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長期穩定的發展。只有在體制上實現城鄉居民之間、就業人員與非就業人員醫療制度一體化,才能保證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穩定,將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相融合顯然是最直接、最合理的方法。
三、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融合產生的問題
1.加大了城鎮醫療衛生機構的壓力
新農合定點合作醫院與城鎮醫療定點合作醫院在醫師水平和設備上存在一定差距,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融合后,統一了報銷比例和預繳納資金額度,參保人員可以到市定點的任何一家醫療機構治療,這就導致了大量農村患者涌入城市醫療機構治療,給原本就緊張的城市醫療衛生機構施加了壓力。再加上統籌款撥付不及時,醫療機構大量資金被占用,以我院為例,每月醫保和新農合占用資金達到2000余萬無,影響醫院良性健康發展。
2.降低運行效率,導致運行機制不暢
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融合必然引起領導機構和人事關系的變動,機構需要整合,資金需要統一管理。我國新農合目前的運行和服務主要是由衛生部門復雜監督和管理,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是由人力資源部門和社會保障部門來完成保金的籌集和報銷手續的。其中衛生部門可以為參保人提供合理的醫療服務,提高衛生資源的使用效率。在將兩種制度融合后,衛生部逐漸與社會保障部并軌,新農合機構的人、事、物都會變革,原來的服務優勢也會大大降低。
3.加大了道德風險和醫療成本
實施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融合后,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在報銷比例上得到了統一,一些醫療定點機構受到利益的驅使,在為患者提供醫療方案、藥品使用等方面,會選擇費用較高的方案進行治療,有的甚至采取增加檢查項目,由此引發的小病大治等道德風險問題時常發生。
四、完善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融合的建議
1.理順管理體制
為了促進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融合,首先要理順管理體制,將現有的衛生部門和人力保障部門所屬的經辦部門整合,由同一行政部門管理,徹底改變原有分散的管理模式,實現統一管理。通過機構的整合,醫療機構的工作一體化得到了強化,有效地減少了經辦機構的重復設置和盲區。
2.建立現代化的信息管理平臺
完善的現代化信息管理平臺是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融合的基礎,信息化的管理平臺可以使城鄉居民的信息得到整合,避免重復參保的現象發生,進一步實現醫療保險的各級機構、定點醫療機構、經辦機構聯網,使城鄉居民在報銷方面可以直接到醫院報銷,減少報銷手續的繁瑣。將農合卡與居民醫保卡兩卡合一,便于經辦機構掌握參保人員信息。
3.建立統一的制度體系
完善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融合,要建立統一的覆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將現有未參加城鎮醫療保險的居民,無論是否是城鎮居民,到將其納入城鄉居民保險范疇。由于每個家庭成員的參保情況不同,因此可以取消以戶為參保單位的模式,這樣實現了以個人為參保制,加強了對個人參保的管理,有效的避免重復參保問題的發生。
4.加大宣傳力度
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融合是一項服務于民眾的項目,宣傳力度的大小直接影響到了政策實施的效果。因此,在宣傳的方式上要采用多種方式,除了利用報紙、電視的方法外,還要通過互聯網和戶外宣傳的方式,政策宣傳員可以在城鄉設立宣傳點,向城鄉居民詳細闡述兩種制度并軌的深刻內涵,提高城鄉居民對兩種制度融合的認識。同時也要建立相應的信息反饋機制,采用意見箱等形式,及時了解城鄉居民對融合后的醫療制度的意見,只有5.加強醫德風險教育為了避免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融合后帶來的醫德風險問題,醫護人員要樹立為病人服務的意識,要以為患者節約醫療費用為原則,在保證治療效果的前期下,最大程度的為患者降低治療費用。堅決杜絕治療過程中的開大處方、大手術、吃回扣的現象發生。對于一些醫風不好的醫療機構要曝光或者整改,對于醫德較差的醫師要吊銷其從業資格,清除醫療系統。
五、總結
1.1節約成本的原因
基本醫療保險的檔案要記錄的資料十分重要,它涉及財務、經濟、政策上的事,且它是城鎮居民關于解決醫療糾紛方面的重要憑證,這些檔案資料必須被妥善的保管,否則日后在做相關的管理工作時會引發很多問題。過去,人們把醫療保險檔案以紙質的形式保存,使用這種保管的方式,需要占有大量的空間,且需要費大量的人力保管。開展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建設的原因之一就是要用信息化的方式減少管理的成本。
1.2高效管理的原因
隨著我國的信息技術的發展,未來我國的醫療保險將近一步完善,如果依然使用傳統的檔案管理方法,那么相關的管理部門要整合醫療保險檔案會非常困難。使用信息化的方式建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案的資料,所有的檔案都會以數字化的方式實現,它能給未來高效的管理打下基礎。
1.3拓展功能的原因
過去,人們對基本醫療保險檔案的認知為需要使用檔案的時候就會將它拿出來使用,不需要的時候不必在意它。可是未來隨著全球信息化建設的推進,以后人們的衣、食、住、行都會以信息化的方式實現。人們現在可以像拿著銀行卡一樣拿著一張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卡,這張信息卡將成為人們保銷檢查身體、身體治療等方面費用的重要憑證,未來,這張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卡的功能還將繼續拓展。
2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建設存在的現狀
2.1建立聯網式的醫療保險管理中心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思考文/賈麗敏加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的建設是非常重要的事情,目前加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的建設還有改善的空間,為了提高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建設的,就要進一步思考這方面的問題。摘要為了實現高效化的管理,目前我國的絕大部分城鎮已經建立聯網形式的醫療保險中心,該中心以網站的形式給用戶提供服務界面,以B/S結構找尋服務的平臺、以大型數據庫的方式存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信息,人們只要手持一張基本醫療保險的信息卡,就能在擁有網絡的醫療保險中心調閱基本醫療保險檔案的信息,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
2.2提供自助式的醫療保險使用查詢
現代化的醫保中心將成為我國城鎮居民提供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場所,在這種場所里,城鎮居民可在自助服務機前進行自助的服務。這些自助服務機可以以觸屏的方式為人們提供服務,人們只需要用手指輕輕一觸就能得到自己需要的服務。如果人們不方便使用觸屏服務,也可以使用語音的方式、電話的方式要求客服人員為自己提供服務,部分醫療保險中心還以網站的形式為人們提供網上遠程查詢的服務。
2.3開展一站式的保險檔案管理服務
隨著信息化建設的推進,我國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檔案管理的方式開始逐步的實現一站式的檔案保險管理服務。即城鎮醫療保險單位、醫療衛生單位、急救中心單位等結成一個大的集成網絡,人們需要享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的時候,不再需要親赴一個又一個的單位咨詢各種問題、辦理各種手續,而是可以使用信息化的方式享受一系列的服務過程。比如人們可以利用自助查詢的方式查閱基本醫療保險信息、咨詢醫療保險問題、辦理部分醫療保險手續等。而這些醫療保險服務會被實時的記錄下來,相關的服務人員會將相關的信息整合,形成一份新的基本醫療保險檔案。
3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建設的方法
3.1普及網絡化建設
從以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可以看到,要進一步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工作,就需要一個先進的信息化平臺,這是要在網絡化普及的前提下才能進行。目前,我國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建設是以由城市向城鎮的方向開展,部分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網絡平臺還未完全完善,他們的醫療保險管理還未達到集成化的標準,要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信息化的建設,就必須讓相關部門持續投入資金,使城市與城鎮都普及網絡化。
3.2搭建人性化平臺
雖然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險檔案的信息化建設已經向人性化的方向發展,然而目前信息化發展的成果還不能滿足人們的需求。比如人們要求能夠將一張銀行卡與醫療保險檔案卡綁定,基本醫療保險信息卡能定期在銀行卡上完成繳費的過程,同時它繳納完費用以后立即提醒人員已完成繳費;人們希望能夠收到基本醫療保險的推送服務,能實時的了解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的變化;人們希望能夠得到即時的咨詢服務,該咨詢服務能夠包含人們常見的各類基本醫療保險的方法。要搭建人性化的平臺,就要使用精細化的方式對基本醫療保險檔案進行管理,使之每個項目能分門別類的、有序的運作。從宏觀的角度規劃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檔案管理是必須要進行的事情。
3.3加強安全化管理
要加強安全化管理,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校正城鎮居然醫療保健信息卡的信息,發現城鎮醫療保險中心的信息與居民的基本醫療保健信息卡有內容不一致的狀況,就要立刻予以提醒,讓持卡人即時完成信息校正的工作;要建立城鎮醫療保險管理的工作日志,記錄每一張城鎮醫療保險信息卡信息變動的過程,如果出現異常信息,就要將卡送進黑名單,并鎖定部分基本醫療保險的服務,直至解決好信息錯誤的問題;監控對城鎮居民基本保險檔案管理的過程,給管理操作留下原始的憑據。
4總結
關鍵詞: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構建;路徑
一、建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難,看病貴”是當今最受關注,也是最棘手、最難以解決的社會問題之一,牽涉多個領域,構成因素糾葛復雜。雖然對其改革路向眾說紛紜,但一致的觀點認為,醫療保障體系是解決此問題的關鍵所在,形成一個覆蓋面廣的醫療保障體系是解開看病貴難題的第一把鑰匙。
經過長期的探索,我國的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目前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已從城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及退休人員逐步擴展到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城鎮靈活就業人員、農村進城務工人員。截至2007年底,全國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7983萬人,其中參保農民工人數為3131萬人①。一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醫療保障能力和職工的健康水平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隨著各項工作的扎實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也取得了顯著的成績,制度框架及運行機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國開展新農合的縣(市、區)達到2448個,占全國總縣(市、區)的85.53%,參加合作醫療人口7.3億,占全國農業人口的85.7%。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支出總額為220億元,累計受益2.6億人次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開展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現象的發生,對統籌城鄉發展、促進農村穩定、保障廣大農民權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從總體來講,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已經日臻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也順利實施。但是也應該看到,包括中小學生在內的城鎮其他非從業居民尚未被納入社會醫療保險范圍。隨著社會轉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風險的困擾和經濟體制改革過程帶來的分配不均等,廣大城鎮居民對醫療保障的需求越來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國務院專門頒布了《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7]20號),就開展試點的目標、任務、基本原則、主要政策及組織實施辦法作出了具體的規定。截至2007年底,我國共有城鎮人口5.94億,占全國總人口的44.9%,其中就業人口2.94億,非就業人口3億。城鎮已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約2.21億人(其中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有4068萬人),占全體城鎮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萬人①。盡管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我們也清楚地看到,許多城鎮居民仍然徘徊在醫療保障體制之外。因此,構建健全完善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在實踐中推動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的健康發展,就成了當前的應勢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現實問題。
二、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城鎮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在實現全民醫保方面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受到了廣大群眾的肯定和歡迎。但也應該看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畢竟還處于試點時期,難免會存在一些問題,需要我們在實踐當中不斷加以完善。
1.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的宣傳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作為一項惠民工程,許多群眾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都持歡迎的態度,但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許多試點地區并沒有實現全覆蓋,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之外。從另一個方面來看,許多已經參保的居民對城鎮居民醫保的真正內涵和一些具體細節也缺乏了解。部分群眾對報銷補償費用期望過高,對設立的起付線不了解,對醫療費分段計算補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對報銷程序還不是完全清楚。這就有待于各試點地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把工作做實、做細,使廣大群眾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基礎上,積極踴躍地支持和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工作。
2.統籌層次低,保障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在局部試點地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統籌層次一般為縣、市級統籌。統籌層次低,不僅不利于進一步分散風險,也不利于資金在全國范圍內調劑和發揮更大的互助共濟作用。從保障水平來看,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許多試點地區還是以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為主,最高報銷上限也有待進一步提高。今后,各試點地區應隨著經濟的發展,加大政府對城鎮居民醫保的財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門診大病風險的同時,要逐步試行門診醫療費用統籌,探索統籌解決城鎮居民門診費用問題的辦法。
3.監督管理機制要進一步健全
從試點地區的情況來看,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監督和管理有待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個別定點醫療機構仍有開大處方、開用藥目錄之外的藥和不合理的大型檢查等情況,導致部分群眾獲得的補償金額降低,也導致了參保居民對醫保制度的誤解和不信任。個別定點醫療機構把門診病人轉化為住院病人,誘導病人過度消費醫療資源,造成參保居民住院費用增長。有的醫院審查不嚴,個別患者冒名頂替套取資金,嚴重侵害了參保居民的權益。在醫療保險基金的給付方面,也沒有建立包括基金運行分析制度、運行情況通報制度和常規基金運行監督檢查制度在內的基金的收支監測預測預警系統,還沒有形成包括組織監督、民主監督、制度監督、行政監督、業務監督、審計監督等多種監督形式在內的內外部雙重監督體制[1]。
4.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需進一步完善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事業的健康發展離不開完善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近年來,各地醫療保障服務體系無論是在硬件建設和軟件建設方面都有了很大的進步,但也應該看到,這與廣大城鎮居民的醫療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許多群眾對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醫療人員的業務素質還頗有微詞;就醫環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鎮社區醫療服務機構還很薄弱,亟待加強。
當然,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今后,要加進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務體系,為廣大群眾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務。
三、新時期健全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路徑選擇
被譽為“國民保健服務之父”的貝弗里奇曾經說過:病人因沒錢而拒絕醫療,這是任何文明社會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個公民病有所醫,享受基本的醫療保障是每一個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社會和諧的必然要求。總體來看,我國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但也應該認識到,這是一項任重而道遠的工作,是一項復雜系統的工程,需要我們以民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實踐當中不斷推進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工作健康、有序發展。1.加快城鎮居民醫療保障立法工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完備的法律框架
近年來,盡管我國城鎮居民的醫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視,但畢竟還處于試點階段,許多措施和制度還不夠健全和完善,城鎮居民醫保工作的開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會保障法是關系國家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沒有健全的社會保障法律體系,就沒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會保障制度。筆者認為,我國應制定統一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障法》,并以此為依據制定相應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實施辦法,規定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將之嚴格納入到我國城鎮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之中,明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制度未來的發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體系
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構建與完善顯得尤為重要。在政策設計上必須考慮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籌集多渠道、費用繳納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樣化、保險服務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籌集機制
首先要完善籌集機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應堅持“低繳費、廣覆蓋”的原則,在繳費能力與醫療待遇之間找到個平衡點。在實踐當中,一方面應加大對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宣傳的力度,提高廣大居民參保繳費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穩定的配套資金保障體制,將各級配套補助資金固定下來,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提供財政支持。同時,中央、省級要加大對貧困地區和貧困城鎮居民的財政補助力度,以實際行動促進和保證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其次要積極拓寬籌集渠道。在將政府財政撥款和救助以及城鎮居民繳費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的同時,應不斷在實踐中拓寬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渠道,積極引導社區經濟、企業、慈善機構、外資機構及個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斷充實城鎮居民醫療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體制
應建立健全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嚴謹長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進高效的管理網絡,構成科學簡約、調控靈敏的醫療保障管理體系,以實現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調控靈敏、服務周到的管理目標。在組織管理方面,受經濟條件限制,我國廣大縣級城市可以借鑒河南舞鋼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管理資源,借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個現實性的制度體系進行監督和管理。較大的城市和條件具備的地區,應該建立起相對獨立的、專門的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同時加強對制度運行的社會監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納入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統一管理,單獨列賬。要按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等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風險防范和調劑機制,確保基金安全[2]。
(3)規范運行機制
首先要合理確定參保范圍,明確保障重點。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主要是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中的廣大城鎮居民。在保障的重點方面,由于我國當前生產力整體上還不夠發達,且經濟發展呈現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應因地制宜,確定不同層次和級別的保障標準。其次要科學制定費用支付標準。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科學合理的醫療費用支付方式,以確保支付待遇與繳費水平相適應,做到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保證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穩運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學的醫療保障評價系統。針對醫療保障的運行特點確定一套全面、科學的評價指標,對參保情況、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醫療機構的服務、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等進行深度研究和評價,以便為制度的進一步實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鎮社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服務體系要按照管理社會化、服務人性化的原則,建立功能齊全、結構合理、運轉有效、簡捷方便的醫療保障服務網絡[3]。積極發揮社區醫療保障制度平臺的作用,依托社區平臺,建立醫保機構同用人單位和個人的聯系制度,為廣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務;要加快社區醫療體制的創新,形成社區醫療服務、專業醫療服務和綜合性醫療服務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協作的醫療服務網絡[4]。通過發展社區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調整城市衛生服務體系的結構、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衛生服務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城鎮居民醫療保障要想健康發展,在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政策的同時,還要積極推動醫療衛生、藥品流動體制改革。這三個方面同時關系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更關系到今后我國衛生事業的長遠發展,它們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缺一不可。在醫療服務市場上,要把供需雙方由“信息不對稱”變為“信息對稱”,增強患者對醫療服務質量與數量進行事先判斷的能力,提高其選擇的主動性;通過建立醫藥專營制度,逐步實行醫、藥經營分離,減少藥品流通環節;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制度,打破醫藥不分的壟斷體制,合理控制醫藥費用水平。
5.建立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制度,加強衛生扶貧工作
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制度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實踐當中,要把對城鎮特別困難人員的醫療救助作為促進城鎮居民衛生保健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把經濟扶貧與衛生扶貧合理結合起來。在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專項城鎮居民醫療救助基金,交由當地民政部門統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過成立基金會,由專門機構負責進行運營。通過此項基金,對符合醫療救助的對象進行適當救助,以使比較困難的城鎮居民獲得基本的醫療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繳費參保、減免醫療費用、建立社會福利醫院及實行定額補助等辦法解決。同時,要根據醫療救助對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辦法[5]。總之,要把醫療救助計劃與整個醫療保障體系有機結合起來,防止城鎮困難居民群體因病返困、因病致窮,避免引發社會不穩定的因素,促進社會的和諧、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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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秉文.社會保障體制改革攻堅[M].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5.p79.
關鍵詞:醫療保險;社區醫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哈爾濱
目前,我國的醫療保險體系的主體框架由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于1998年我國開始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從2003年起在全國部分縣(市)試點,到2010年逐步實現基本覆蓋全國農村居民,為實現基本建立起覆蓋城鄉全體職工和居民的醫療保險體系之目標,國務院決定,從2007年起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將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中小學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納入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因此,在我國的制度安排下,針對城鎮的醫療保險體系是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及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為主體支撐,同時輔之以商業醫療保險、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等內容共同構成。
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統計的數據,截止2012年,參加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人數合計47 343萬人,并且隨著近些年城鎮化的快速提高,參與城鎮醫療保險的人數呈大幅上漲趨勢。顯然我國的醫療保險體系建設已經頗見成效,但仍存在諸多問題,鑒于醫療保險事業是民生建設的關鍵之一,借助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計劃的平臺,我們課題組選擇圍繞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的改革現狀及效果進行調研。在實踐調查過程中,發現本應該在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起到重要作用的社區醫療存在諸多問題,項目組成員據此展開了一系列的走訪,并進行了深入討論和思考,最終形成了這篇論文,但鑒于可得資料的有限性,一些闡釋可能存在些許問題,衷心企盼得到學界同仁的批評指正。
一、哈爾濱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社區醫療存在的問題
哈爾濱市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在2007年9月21日公布并實施了《哈爾濱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其中對于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適用范圍的規定是:第一類是成人居民。指年滿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的非從業居民。第二類是學生兒童。指未滿18周歲城鎮居民,包括嬰幼兒(不含出生28天以內的新生兒)、學齡前兒童、中小學階段學生(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就讀的在籍學生)。可以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作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適用的主要人群為老人、小孩、無業和失業人員及相關弱勢群體。通過以上的規定,我們可知,哈爾濱市醫療保險改革的方向之一即表現為,醫療保險的適用范圍由職工向居民拓展,大量醫療保險業務逐漸向與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基層――社區下沉,因此選擇社區醫療服務理應成為城市居民醫療保險發展的必然。現實中,哈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主體是老弱病殘貧,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地理位置通常設立于居民生活區,且醫療費用低廉、服務態度親切友好,理論上來說社區應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首選機構,應是城鎮居民享受醫療保險的最基層單位。實際是否如理論所想呢?課題組通過實地走訪和調查哈爾濱市松北區軍安小區和銀河小區,卻發現居民選擇社區醫療的比例是很低的,雖然社區醫療有著天然的優勢,但卻未能發揮在醫療保險中應當發揮的基礎作用。這里,我們以點帶面,將社區醫療在哈爾濱市城市居民醫療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加以闡述。
(一)社區醫生的水平得不到居民的信任
大多居民對社區醫院醫生的醫療服務能力缺乏信心。軍安綠色家園小區居委會主任告訴我們,居民普遍認為社區醫療服務機構的醫生醫術不高,設備簡陋,生怕在社區就診“小病拖成大病,感冒治成肺炎”,尤其對全科醫生持懷疑態度。所以,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享受醫療的居民,大都是感冒發燒等類似的常見病。
(二)社區醫院的硬件水平較低
其中有不少用藥遭到患者非議。銀河小區社區醫院大夫稱,雖然現在社區醫院的醫療藥品范圍放開了許多,但還是沒法滿足患者要求,好多就診的大爺、大嬸們都要兩頭跑:在大醫院就診、看完病、拿著針劑藥品到社區醫院點滴。有些疾病需要作CT、彩超、X光片的,社區醫院不具備這些設備,患者只能先在大醫院就診。這也是大多數歲數比較大的患者怕麻煩不來社區醫院看病的重要原因。
(三)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的定位混亂
實踐中,社區醫院往往沒有特別明確的衛生服務內容,其日常工作非常駁雜和籠統,涉及預防、保健、醫療、康復、健康教育、計劃生育等等五花八門的內容,沒有對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疾病治療和疾病防止加以區別,沒有細致考慮各地醫療資源現狀,發揮作用不夠、機械地按統一標準劃分社區衛生機構。
(四)社區醫療保險管理平臺建設滯后
城鎮居民醫保的組織實施完全可以依賴社區。實際上,每一個街道、社區都已建立了勞動和社會保障站;但是省市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負責社區醫保的具體操作;社會保險部門又不能繞過省市一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導街道、社區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的相關業務,這樣街道社區在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的組織管理中基礎作用也是缺失的。街道社區醫療保障管理在人員編制、經費保障、監察辦案機構等等存在很多問題,這嚴重地影響了醫療保險的工作效益。
二、相關對策建議
當哈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改革的縱深發展,必須充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基礎作用,對于降低醫療費用、改善服務質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具體可以從以下方面考慮:
(一)提高社區醫療服務隊伍的整體素質
在課題組的調查走訪中,發現居民對社區醫療水平的不信任不愿去社區首診最主要原因。就是說,醫療質量是制約社區在居民醫保中發揮作用的重要因素。如果建立了完善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居民自然愿意就近診療。首先可以考慮建立社區衛生服務專家庫,定期組織專家相關的社區醫療機構開展巡診、咨詢和業務指導等工作,這樣可以較快地改變社區醫療的水平,但不是可以長久依賴的方法。其次為社區醫療機構定期舉辦培訓班,使基層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不斷提高,成為處理常見病及一般急癥的“全科醫師”。如此可極大提高居民對社區醫療機構的信任度,使居民在用藥、治病、報銷等方面更放心。
(二)加強社區醫保管理的平臺建設
首先,加必須在社區衛生工作人員中培訓一批具有醫療保險工作人員的素質和專業水平的復合型人才。加大資金成本投入,培養一支有高度的責任感,具備豐富的從業知識與經驗過硬的操作技能本領的高素質、復合型的醫療保險人才隊伍,以適應居民享受醫療服務及相關醫療報銷的需求。其次,社區的親民特質便于管理統計居民的參保、繳費、享受標準的方面情況,可以較詳盡、較快地進行居民醫保的組織管理工作。
(三)充分發揮社區在居民醫療保險中的宣傳功能
在調研的過程中我們發現部分學生和群眾,特別是學生居然不了解,自己的醫保卡每年的繳費情況,怎么使用,怎么受益,怎么報銷。理論上2009年哈爾濱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覆蓋率就已基本達到全覆蓋,但是還是有部分居民沒有參與到相關的居民醫療保險中,這其中以無業者居多。這都表明社區在對居民醫療保險的宣傳力工作上還大有可為。社區在參保人群辦理居民醫療保險期間應當對其進行宣傳教育,讓其深入了解醫療保險與其息息相關的信息。另一方面,社區應采用多元宣傳方式綜合作用的方法,如傳統的海報宣傳欄、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宣傳、上門調查訪問、設立咨詢電話,在網上組建討論區或者QQ群等,利用各種途徑將居民醫療保險的相關知識傳遞給居民,這對于提高參保繳費的積極主動性有著極大幫助,同時亦能增強居民對社區及社區醫療的信任度。
(四)完善社區醫療的硬件及相關配套設施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要發揮其基本保險作用除了相應的制度以及相關繳費報銷機制之外,直接可以服務到社區居民的社區醫療衛生硬件及相關配套設施必須要發展起來,這個因素直接關系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應用效率問題。現實中,由于醫療保險政策還不完善,居民醫療保險在社區醫療的報銷、審核等等方面的政策法律建設很不健全,現實中會造成居民在社區就診之后的醫保啟動程序及結算的低效率,因此,在加大資金投入進行相關醫療硬件設施建設的同時,與居民醫保相關的配套設施更能較好地保障城鎮居民的醫療保險權益。
綜上所述,社區醫療是城鎮醫療保險改革落實的重要基礎,其能否與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尤其是能否與居民醫療保險很好地銜接,對醫療保險改革的縱深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具體來說,社區醫療在降低醫療費用,提高醫療保險保障水平方面有很大的發揮空間。因此,充分發揮社區醫療在城鎮醫療保險尤其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中的基礎性作用,是醫療體制改革的必然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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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經過多輪的修改,在廣大民眾的無限期盼中,國家新醫改方案終于出臺,并將大學生醫保納入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范疇。本文就大學生醫療保險的現狀以及目前正在推行的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作了闡述,并就目前該項政策的優缺點及改進措施作了簡要的分析。
隨著高等 教育 體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招生規模顯著擴大,到2007年,全國在校大學生已達到2300萬人,其中包括計劃內招生、計劃外招生以及高職高專學生等。而同時,近年來大學生疾病呈逐年上升的趨勢,且原來的公費醫療及學生平安險遠遠不能滿足 治療 的需要。我們在網上或身邊的生活中經常會發現許多貧困的大學生因支付不起昂貴的醫療費用而發出求助,學校師生、社會團體以及媒體發起愛心捐助活動。大學生作為國家 發展 的棟梁,其健康狀況、醫療保障狀況關系到國家的未來。也正是基于此,今年兩會后,經過多輪修改的新醫改方案出臺,其中一個亮點就是將大學生納入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
一、大學生醫療保險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直至新醫改方案出臺之前,我國在校大學生并沒有被納入實質性的社會保障范疇,醫療保障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大學生的醫療費用主要來源于兩大方面:
(一)公費醫療
根據勞動保障部的資料,目前我國公費醫療制度始建于1952年,從1953年起,大專院校在校學生開始享受公費醫療。經費由國家財政按照計劃內招生人數向高校撥發一定數額的包干醫療費用,醫療補貼標準從1994年至今都是60元/年。這部分醫療補貼只針對高校計劃內的學生,計劃外學生(二級學院、擴招及高職高專招收)、自費生以及委培生則不能享受此補貼。由此可見,這種醫療保險制度覆蓋面窄,非計劃內招生的學生一旦得了大病,醫療費用都得自己承擔,而這幾年隨著高校的擴招,計劃外學生所占的比例越來越大,這部分學生的醫療保障也越來越成問題。同時,這種醫療保險制度只對基本的醫療費用進行補償,如常見處方藥品,小額的醫療支出,門診醫療費用等,存在保障范同小、水平低的問題。有人形象地將高校醫療機構比喻為“慈善機構”,渴了給點水,餓了給點飯,無法給予學生全面的醫療服務,對大學生的健康構成很大的威脅。
(二)學生平安險(學平險)
學生平安險是在校大學生可以購買的一種商業醫療保險。學平險包括死亡、殘疾給付保險,住院醫療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對于大學生,患大病的風險越來越高,而原有的公費醫療保障并不能有效地化解這一風險,況且對于很大一部分非計劃內的學生還不能享受公費醫療,所以,大學生購買商業健康險可以作為醫療保障的補充。但學平險也存在很大的局限性。首先由于它是商業險而非社會保險,故要求學生在投保前身體必須是健康的,所以身患疾病的學生,尤其是貧困家庭的非健康學生是被排出在學平險之外的。其次,對于學平險,各個高校繳納的保費一般是每年20~50元,保費低,但保障水平也低,最高賠償額度一般在2-6萬元之間,賠付能力有限,對于重大疾病更是杯水車薪。還有就是學生對學平險的具體條款并不是很清楚,在索賠時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而且需要自行先墊付醫藥費,事后憑借費用發票、診斷證明及病歷才能得到補償,這也無異于“雨后送傘”,給貧困家庭帶來很大的困難。
二、“全民醫保”下的大學生醫療保險
(一)“全民醫保”下的大學生醫療保險政策概述
當前我國正在積極構建全民醫療保障體系,鑒于大學生醫療保險存在的種種問題,經過長期的調研和研究,借著本次我國新醫改方案出臺的東風,2008年10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終于下發了《關于將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大學生作為社會的一員,被正式納入全民醫保的范疇。該《指導意見》主要提出了以下三點意見:
1.基本原則:堅持自愿原則;中央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試點地區制定具體辦法,對參保學生實行屬地管理。
2.主要政策:(1)參保范圍。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校(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2)保障方式。大學生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按照屬地原則通過參加學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解決,大學生按照當地規定繳費并享受相應待遇,待遇水平不低于當地城鎮居民。鼓勵大學生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基礎上,按自愿原則,通過參加商業醫療保險等多種途徑,提高醫療保障水平。(3)資金籌措。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和政府補助標準,按照當地中小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應標準執行。個人繳費原則上由大學生本人和家庭負擔,有條件的高校可對其繳費給予補助。大學生參保所需政府補助資金,按照高校隸屬關系,由同級財政負責安排。中央財政對地方所屬高校學生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辦法給予補助。各地采取措施,對家庭 經濟 困難大學生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按規定應由其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通過醫療救助制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體系和社會慈善捐助等多種途徑給予資助,切實減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醫療費用負擔。
(二)“全民醫保”下的大學生醫療保險實施概況
繼《關于將大學生納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范圍的指導意見》頒發以來,各省市積極響應,并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各項實施細則。在浙江,《在杭高校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試行)》9月1號起實施。具體措施為:9月1日起,在杭高校大學生(外國留學生除外)每年只需繳納30元錢(學生個人每年繳納30元,同級財政補貼90元),住院生大病的醫療費就能報銷,報銷比例在70%一80%,且沒有設定最高支付限額,也就是說,如果大學生在校期間得了嚴重疾病,即便住院醫藥費花了l5萬元或更多,統籌基金始終是他們的堅強依靠,費用至少能報銷80%以上。這個辦法的出臺,意味著杭州實現了真正意義上的“全民醫保”。
北京和沈陽兩地對大學生醫保t作也發出了量化通知:北京地區將把北京市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 教育 的全日制非在職非本市戶籍的大學生,納入到北京市醫療保險制度當中,標準與京籍學生相同。沈陽地區規定2009年級大學新生要100%參保,2008年級以前的在校大學生參保率不能低于40%。參保標準為:每人每年籌資80元,其中政府補助40元,個人繳納40元,醫保基金對每位參保大學生的年最高支付限額為l0萬元,且該地區的參保學生在放假和實習期間都能享受醫保。
經濟 相對滯后的西北一帶如陜西,根據當地經濟情況,規定大學生醫保的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其中,個人繳費不高于20元。且規定大學生在校期間應當連續參保繳費。畢業后就業的,應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年限,可與其就業后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年限合并 計算 。同時指出,大學生在假期、實習、休學期間,可選擇居住地或實習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部分,由統籌基金給予報銷。大學生在校期問異地就醫和轉診 治療 ,按照高校所在市(區)城鎮居民醫保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 總結
將大學生納入社會城鎮居民醫保范圍的舉措是一種社會的進步。正如本文所述,在這之前,與大學生醫療保險有關的是國家公費醫療制度和商業險學平險的補充。但是,根據現實情況來看,公費醫療使大學生在校期間得了小病得不到報銷,得了大病時報銷的比例卻又很小,加之此項制度只能報銷一些特定的藥品以及特定的 醫院 ,在形式上具有很大的局限性,且還有相當大一部分大學生未能享受公費醫療。學平險又由于是一種商業險,有在投保資格及理賠標準和程序上的種種弊端,大學生因此從中受惠有限。隨著雞肋似的“公費醫療”轉變為社會醫保,大學生雖然需要自己承擔一部分費用,但是由此而來的方便好處卻是實實在在的。首先,社會醫保覆蓋范同廣,保障高。該項政策惠及所有大學生,且沒有象商業醫療保險那樣的投保資格的審查,這給已經患病的大學生帶來了春天的雨露;同時支付限額較高,甚至有些城市未設定支付限額,這對患嚴重疾病(如白血病等)的學生來說,無疑是生命的延續。其次,保費較低,基本上都在學生和家庭的承受范圍之內,且確實有困難的還可申請其他途徑的免交,真正惠及到了每人每戶。再次,社會醫保系統不同于一般的商業保險,它在時間的延續上和未來的受益方面都要比商業保險更加完善,更加有效。此外,由于社會醫保還可和以后自己工作時間段內的醫療保險、退休后的醫療保障直接掛鉤,這也是普通商業保險所無法比擬的優點。
論文關鍵詞:城鄉統籌 醫療保險 發展方向
目前由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制度構成的中國城鄉基本醫療保險體系已初步形成,從制度上實現了對城鄉居民的全覆蓋。荊州市在2010年對建立統籌城鄉的醫療保險制度做了一些列探索,然而也存在不少問題,需要繼續完善以實現目標。
一、荊州市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現狀
基本醫療社會保險主要包括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組成,下面將從這三個方面來考察荊州市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現狀。
(一)荊州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情況
2010年荊州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55.8萬人,凈增長1.63萬人,其中市直職工參保21.7萬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5.74萬人。荊州市醫保基金收入56159萬元,基金支出49194萬元,期末統籌累計結余43018萬元。
在繳費情況方面:一是調整了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二是逐步建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制度。在補償情況方面:一是提高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住院基本醫療費用保險待遇;二是提高了城鎮職工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三是提高了城鎮職工住院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特殊材料及乙類藥品報銷比例;四是擴大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慢性病門診范圍和保險標準。
(二)荊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運行情況
2010年荊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50.1萬人,其中中心城區參保42萬人。參保人數凈增15.7萬人。
在繳費方面:參保城鎮居民可按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和實際醫療保障需求自由選擇籌資標準及相對應的待遇水平。在補償情況方面:一是提高了城鎮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二是建立了繳費年限與待遇水平掛鉤的激勵機制;三是將生育醫療費用納入居民醫保報銷范圍。
(三)荊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情況
荊州市新農合的參合率逐年提高,從2007年的84.73%提高到2009年的91.66%。農民個人的繳費額從2007年的15元/人提高到2009年的20元/人。財政補助則從2007年的40元/人提高到2009年的80元/人。新農合受益面也不斷擴大,從2007年的58.79%擴大到2009年的75.92%。
二、荊州市醫療保險制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公平視角下荊州市醫療保險制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漏保和重復參保現象同時存在
漏保現象主要是由于醫保制度本身的設計上存在著一定的問題,讓靈活就業人員、生活困難人員沒有納入到制度中,卻又沒有相應的輔助措施。同時,重復參保現在也比較嚴重,重復參保的人中一部分是由于擴大覆蓋面的需要而“被”重復參保的,另一部分是由于利益的驅使而重復參保的。這說明重復參保現象出現的原因主要是監管不嚴造成的。
2.由于政策的不一致帶來執行中的矛盾
2010年荊州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籌資額為150元,其中個人繳費30元,政府補助120元。城鎮居民可在兩個檔次的籌資標準中自由選擇,人均籌資額分別為150元和250元,而城鎮職工住院醫療保險最低繳費600元。由于政策的籌資標準不一致造成公民在加入不同制度時會有一種不公平感,這加大了制度執行的阻力。
3.不同制度間待遇差異明顯
由于籌資額的不同,三項制度的支付比例和保障水平存在著較大差異。從政策設定的比例也可以看出,在級別相當的醫院中,城鎮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最高,再依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從保障水平來看,高低順序依然是相同的,保障水平存在很大差距。
(二)效率視角下荊州市醫療保險制度運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社會互濟程度降低
由于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每個保險項目有不同的資金來源,實行不同的制度模式,只對各自的參保對象負責,體現互助互濟的社會統籌基金只限用于統籌區域內。由于三大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人數、參保對象的健康結構不同,這種板塊內部的社會化無疑降低了社會互濟程度。
2.管理機構分散,行政成本高
荊州市基本醫療保障工作分屬兩條線管理,管理模式各不相同,機構重疊,人員編制大幅增加,而且不同的管理機構同時對應同一醫療機構,使醫療機構的管理成本不斷上升,尤其對醫療保障事業的發展難予統籌規劃和平衡。按現行政策,基本醫療保障是用三張“網”覆蓋,由于三塊醫保擴面任務都很重,在擴面工作上互相擠占,無序競爭,使部分參保對象交叉參保,重復參保,給國家和參保人造成損失。
3.限制規定多,便民措施少
由于統籌層次低、條塊之間相互割裂、惡性競爭,因此有許多限制性的規定,如轉診轉院的審批在不同地方和不同等級的醫院報銷比例的不合理限制;藥品使用的不合理規定;參保和待遇支付手續繁雜等。相反,利民、便民的人性化措施則太少。這使得統一制度中、不同制度間為參保者提供的服務不能實現效率最大化。
4.城鄉醫療資源配置不合理,資源閑置與緊缺并存
荊州市兩家三甲級醫院都集中在中心城區,全市衛生技術人員中,大多數優秀的醫學專家以及大中型跟高新醫療設備集中在中心城區,醫療資源過分集中也導致資源利用效率不高。而農村業務用房、基本醫療設備和醫務人員數量均嚴重不足,農村衛生服務可及性差,服務能力低。
三、荊州市統籌城鄉醫療保險制度的發展方向
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會長王東進將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的步驟分為“三步走”戰略:第一步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鄉醫療救助(即“四大板塊”)的四項保障制度的框架建立起來。第二步是在繼續鞏固和完善各項保障制度的同時,著手研究板塊之間保障制度之間的銜接問題,提高統籌層次,探索實現全體參保人員在保障體系中的自由選擇和流動的有效途徑。第三步是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基本建立起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結合荊州市的情況,推進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統籌發展的基本做法有:
(一)打破身份界限,讓每個公民公平地參與醫療保險
我國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之間存在著身份界限,三項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參保居民之間存在城鄉戶籍界限,一方面我們應該打破身份界限,采取適當的措施幫助困難群體加入基本醫療保險,著力擴大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面。另一方面,重復參保問題時有發生,最有可能重復的是戶口在農村、工作在城市的人同時參加新農保和城鎮職工醫保。因此,要妥善處理好此類重復參保人員的問題,理清參保類別。
(二)整合業務經辦資源,實現管理一體化
目前荊州市城鄉醫療保障管理機構分散在多個部門,如下表:
從上表看出,目前荊州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管理體制相當分散化,這不利于未來統籌城鄉醫療保障體系的整合。針對這個問題,要實現城鄉醫療保障制度的統籌發展,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第一,設定一個法定的、統一的政府組織對城鄉基本醫療保障制度進行管理。從省級到鄉級都設定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實行垂直領導。這樣不僅能在形式上實現統一,而且在功能上也能實現整合;第二, 實現信息共享,整合資源增進效率。
(三)實現制度一體化、讓每個公民公平地享受基本的醫療保險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這三項制度的統籌分割,統籌層次是縣(市)級統籌。這不利于在更大的范圍內分散風險。隨著人員流動的頻繁,異地就醫和醫療保險關系的轉移接續問題迫切需要得到解決。
1.實現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并軌
主要是基于以下考慮:一是兩者的籌資水平接近,新農合略低于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兩者的整合有利于提高新農合的籌資水平。二是從基金管理上看,新農合的統籌層次略低于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兩者的整合有利于提高新農合的統籌層次。三是兩者的整合有利于打破城鄉醫療保險制度分割的局面,有利于推進戶籍制度改革。
2.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整合
論文摘要:簡要分析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融合的大背景,結合國際商保社保融合的成功案例,通過對宜春市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分析,總結出宜春市大病醫療保險的優缺點及可行性,提出我國在大力發展商保社保融合過程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融合發展是指在社會保障體系中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作用。
社會保險是在傳統商業保險的基礎上,在近代特殊的歷史和社會背景下在歐洲出臺的。隨著勞動者階層的壯大,社會保險的規模、范圍日益壯大,在各國都成為重要的保險保障組成部分,與商業保險形成競爭的局面。但是,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存在共性、競爭性同時還存在很多互補性。社會保險是政府舉辦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社會保險為勞動者提供最基本的保障,這種保障具有低水平、廣覆蓋的性質,并且有一定的保障范圍。商業保險可以提供客戶多層次、特殊的保險需求,而且商業保險具有較成體系的保險原理和技術。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實現融合,便可吸取對方的長處,滿足公民多方面的需求,充分發揮保險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作用、為公民提供充分的經濟保障。使保險保障不僅具有高覆蓋、平民性的特色,還可提供全面的系統的保障,并運行機制、精算技術、投資渠道拓展社會保障空間。國際上,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已呈現出相互融合的趨勢,且日益發展成為社會保障的重要形式。
在我國醫療保險社保商保融合尚未深入發展的時候,宜春市率先提出了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費業務,并據此推出了公開招標業務 。
一、宜春市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費保險業務
我市城鎮居民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委托商業保障公司承擔的采購招標工作,基本情況如下:
投標報價為:
1.參保保費:城鎮居民醫保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成人居民每人每年繳納 20 元;大中小(含幼兒園)學生及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繳納 15 元。
2.理賠限額:超過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支付限額以上符合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支付范圍的費用,年度累計最高賠付限額 6 萬。
3.理賠比例:超過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基金年度累計支付限額以上符合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統籌支付范圍費用賠付比例 75 % 。
參保基本情況:截止2009年12月底,已參保人數為48.33萬人,其中成年人25.24萬人;未成年人23.09萬人,總保費約850萬元,目標參保人數約76萬人。
參保范圍: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對象為已參加宜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居民和大中小(含幼兒園)學生。參保居民和大中小(含幼兒園)學生在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同時,必須參加大病醫療補充保險。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賠付范圍按江西省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和《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支付標準》三大目錄執行。
二、宜春市大病醫療保險的優越性
首先,商業保險公司能夠通過優質低價的醫療服務和方便快捷的補償支付方式參與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既有利于解決廣大群眾看病難和看病貴的問題,維護公共醫療的公平性,又有利于將商業保險的風險管控技術運用到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加強了效率性。保險公司與醫療服務機構通過簽訂盈虧分擔協議,雙方按照約定的賠付比例分享經營結果,有利于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費用控制問題得到有效控制,同時保證其可持續健康發展。保險公司也可以專業化優勢,為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科學化管理提供技術平臺。
同時,政府方面,有利于轉變職能,降低成本。政府通過把大病補充醫療保險的業務管理職能委托專業保險公司落實,由保險公司承擔具體的經辦工作,可以實現監督管理與具體降班相分離,政府得以從繁瑣的事務性和技術性工作中解脫,集中精力專攻政策的制定與監督管理工作,充分發揮政府的行政公信力,做好基金征繳管理工作。
此外,對整個市場而言,有助于的抗風險能力。市場經濟在一定意義上來說是一種風險經濟,對市場經濟運行中的主要經濟風險,可以通過在社會保障則中社會化的方式噩耗政府行為來給予解決。然而政府的能力畢竟是有限的,不能把所有風險都納入到自己的職能范圍中,在此情況下,商保的存在就可以解決政府職能所不能覆蓋的層面,把社保意外的風險,給予保障,這樣有助于增強市場經濟的抗風險能力。 三、宜春市大病醫療保險也有它的局限性
首先,我國尚未出臺有關的專門法律法規,商業保險公司、參保居民、政府三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不明確,不利于其相互之間義務關系的合理確定,同時也使得商業保險公司在參與過程中存在一定的政策風險,降低商業保險公司的積極性。
其次,保險公司參與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仍缺乏經驗和動力。保險公司涉及社會保障的業務較少,如何管理日益龐大的保費收入無疑是個嚴峻的問題,加上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具有的公益性和低保費收入,保險公司缺乏足夠的動力。
顯然,社會保障對國家來說是一個相當大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發達國家采取將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進行融合,以減輕對國家財政的壓力。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社會保障仍然欠缺廣度和深度,在運行機制和效率方面還相當不到位。于此同時,我國又面臨人口老齡化的壓力,所以怎樣更快更好地發展社會保障體系是我國目前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之一。通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如今在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正在逐漸走出舊模式,開始進行新的探索。
越來越多的地區嘗試著將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進行融合,并且很多合作案例都進行地比較成功,“湛江模式”就是由此產生的一個典型。但是,在這種探索發展的過程當中,必定存在著很多的不足之處。
四、政府仍然要在社會保險的管理當中扮演重要角色
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管理者,政府在社會保險中的重要職責是天然具有的。盡管政府委托商業保險公司社會保險的運作,并不代表政府可以做一個“甩手掌柜”。如果地方政府將自己的管理權力和應該承擔的相應責任全數轉交給了商業保險公司,這對于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的融合發展是相當不利的。作為商業保險公司,其主要經營目的就是盈利,而社會保險是以促進社會公平、增加社會福利為目的,因此,如果完全將管理權交給商業保險公司,極可能使社會保險功能弱化,社會保險被商業化趨同于商業保險。
明確管理權力和責任。在合同制定時,雙方的管理權力和責任沒有明確,可能在以后的合作中,雙方管理權限交叉,最后導致使管理缺乏效率。同時,在出現問題的時候,也可能導致雙方相互推卸責任。
構建共有的信息平臺,合理簡化辦理手續。在委托經營模式下,社會保險由政府和商業保險公司共同進行管理。因此,雙方信息應當是一致透明的,這是提高社會保險運作效率的基本。原本將社會保險委托商保公司運作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提高管理和運作效率,但如果雙方溝通信息不充分,反而會降低效率。
從被保險人的角度來講,如果政府和保險公司不能有效地溝通協調,那么一旦遇到需要報銷醫藥費,被保險人可能面臨醫院、社保部門、保險公司三頭跑的境況,大大加大了被保險人的負擔,這也是有些人反對這種模式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因此,我們認為,在共同管理下,雙方應當構建一個共有的信息平臺,保證社保部門和商保公司都具有充分足夠的信息,并且合理簡化社保辦理手續,降低被保險人、政府以及保險公司各方的負擔。
參考文獻
[1]宜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方案.
關鍵詞:大學生醫保;滿意度;管理對策
中圖分類號:C91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4428(2016)01-120 -03
一、大學生醫保現狀
進入21世紀,中國正在加強建設覆蓋社會各層次人民的醫療保障體系。其中,全民醫療保險體系基礎主要為新型農村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三類。“新醫改”背景下,大學生社會醫療保險作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為全體在校大學生的衛生醫療、健康事業提供必要的保障,使大學生能夠積極應對疾病風險,切實減輕大學生因病造成的經濟負擔。根據目前實踐的情況來看,大學生醫療保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舊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大學生群體關系著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實施過程中,面臨著諸如風險等問題。為了更加準確地了解大學生對醫療保險的滿意度,本論文通過調查問卷的方式來進行。問卷內容主要包括大學生基礎信息調查、學生使用醫療保險基礎狀況調研以及大學生對現行醫療保險滿意度研究。
二、樣本與方法
(一)樣本
問卷調查面向廣州市高校學生,包括“985”或“211”重點高校、普通重點高校、普通二本高校、三本高校甚至專科院校,涵蓋大一、大二、大三、大四甚至本科以上學生;被調查大學生月消費水平合理分布在各個層次,涵蓋范圍為500元以下至1200元以上,樣本發放400份,收回395份,有效率為98.75%。
從表1可看出,樣本包括各大不同層次的高校,并收集各消費層次不同的大學生。總的來說,普通二本高校樣本量偏多,占了62.5%。
(二)調查問卷與變量
采用自編問卷,變量內容包括在校就醫滿意度、轉診定點醫院滿意度、住院報銷滿意度、指定慢性病治療滿意度、大學生醫保卡使用滿意度等方面。組織學生無記名方式網絡在線調查,確保調查結果的保密性和真實性。對調查結果簡歷數據庫進行統計分析,確保錄入結果的準確有效性。采用spss進行描述統計與多元回歸分析。
三、調查結果與分析
(一)大學生醫保的基本使用情況
從表2可以看到,問卷樣本中,大學生已購買醫保部分占73.2%,大學生中就醫時每次都使用醫保的占了30.1%,幾乎不使用的占了25.8%,整體來看,就醫時會選擇使用大學生醫保的頻率分布比較均勻。大學生醫保使用占比最多的是校衛生所,占一半以上,其余占比較小。
綜合來看,大學生買醫療保險的占了73.2%,而基本上不使用醫療保險的卻占了25.8左右,由此可見,大學生夠買醫療保險率較低,使用醫療保險率更低。
(二)大學生對醫保的基本了解情況
大部分大學生處于較不了解的狀態,完全不了解的人比比較了解的同學要多。結算了解程度和報銷規定的調查中,選擇偏重不了解的仍超過一半。這三個問題反映了學生群體對醫保的了解模糊,也是導致購買欲望不強的原因之一。
總體來看大學生醫療保險的普及率較高,但是續保率卻相對較低,主要原因除了大學生自身對醫療保險的認知度低以外,還有相關體制機構不健全因素,導致大學生對醫療保險的滿意度低,所以續保率也很低。
(三)醫保滿意度調查分析
1. 統計描述
表4中包含了本文所有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分析。因變量為大學生對大學生醫保的總體滿意度,包括宣傳講解、繳費標準、待遇標準、就醫流程、服務水平、服務態度、使用便民度、結算效率。五個自變量依次為大學生在校就醫滿意度、轉診定點醫院滿意度、住院報銷滿意度、門診特定項目滿意度、指定慢性病滿意度、醫保卡使用滿意度。
2.相關性分析
結果表明,在校就醫滿意度、轉診定點醫院滿意度和住院報銷滿意度與大學生對大學生醫保總體滿意度有非常顯著的正相關關系。另外,由系數的絕對值大小可知,住院報銷滿意度對因變量大學生醫保總體滿意度影響較大。
四、管理對策與建議
(一)建立大學生醫療保險參保地和就醫地之間的協作機制
大學生異地就診程序復雜,且支付標準較高,因而探索建立大學生醫保參保地和就醫地間的協作機制就尤為重要。通過分析大學生醫療保險參保地與就醫地間銜接關系,使經辦事務管理起來更加方便、高效。方便了大學生異地就醫中有關醫療費用的審核、支付和報銷,更加方便對各地醫療服務進行監管,保證大學生異地就醫的基本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