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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制度、會計準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企業會計行為進行規范的同時,也為企業會計方法提供了不同的選擇,現行稅法對大部分的會計方法都予以認可,但是在不同的會計政策下選擇不同的會計方法會導致形成不同的納稅方案,這也必然導致企業利用不同的會計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二、會計方法的選擇對企業稅收籌劃的影響
1.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對稅收籌劃的影響
作為折舊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能夠發揮稅收擋板的作用,因為當公司使用不同的折舊方法時在量上所計算的折舊金額就會產生差異,反過來,這將影響成本,最終影響公司的利利,還會影響企業稅收負擔的重量。通過選擇不同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對稅收進行規劃時,要有幾個因素值得考慮。
(1)不同稅收制度的影響
通常來說,在比例稅的條件下,企業每年的所得稅率應保持一致,在這種情況下加速折舊法是對企業有利的,因為可以使企業在早期提更多的折舊,晚期所提的折舊就會大幅度減少,獲得的好處是能夠延期納稅。但是,當未來的所得稅稅率越來越高時,對企業有利的折舊方法是平均年限法,這是因為延遲稅收和稅率的高低成反比關系,未來的收入稅率越來越高,推遲納稅的收益要小于以后年度增加的稅負。在累進稅制下,如果利潤額過高則會引起相對應的高稅率,從而導致企業稅負偏高,這時通過使用平均年限法更合適,可以讓企業利潤保持在穩定的狀態,避免高和低,減少企業的稅收。此外,因為企業自身的條件、銀行中利率的高低、累進稅率和其化因素也都會影響折舊的稅收擋板效果。
(2)影響折舊年限的因素
在新制定的會計制度和稅法中,沒有指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壽命和預計凈殘值,要求企業合理使用固定資產狀況的基礎上,使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有利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使之達到降稅的目標。企業成立早期,可以延長享受稅收優惠的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的延遲折扣期滿后再納入成本,從而獲得稅收優惠。
(3)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
企業在存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讓固定資產的時間縮短的方法是采用加速舊的方法,這種方法可以使企業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實現推遲稅收優惠,可以使企業相對增加投資回報。
(4)資金時間價值因素的影響
因為貨幣有一個時間價值,因此企業在不同的折舊方法下,不同的收入會有不同的時間價值,因此承擔不同程度的稅收。貨幣的價值是隨著時間的增加而而不同,同樣的資金在不同的時期價值不相等,在各種不同的折舊方法下,在對企業的稅收進行比較時,需要使用動態的分析方法。保證在稅法規定的基礎上,選出一種能給企業帶來最大的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
2.存貨計價方法的選擇對稅收籌劃的影響
不同的存貨計價方法,直接影響的是企業的所得稅和盈虧情況。因為存貨的計價方法一經確定在一定會計期間內不允許隨意變更,所以企業在選擇存貨估價方法進行稅收籌劃時需要對企業的環境和價格波動等因素的影響進行考慮。主要表現在:在實行比例稅率執行時,我們必須充分考慮市場價格的變化趨勢的影響。選擇移動加權平均法進行計價可以使企業在實行累進稅率時獲得較輕的稅負。當企業在所得稅免稅期間時,選擇先進先出法核算材料成本,減少當期的材料成本攤入額,增加當期利潤。而當企業在所得稅征稅期時,選擇后進先出法,就能增加當期材料成本,減少當期利潤,從而減輕稅收負擔。
3.企業選擇債券溢折價攤銷方法時對稅收籌劃的影響
根據現在執行的會計制度,可以選擇實際率法和直線法對企業長期債券投資進行核算。當采用直線法時溢折價攤銷價值等于投資收益的確認。在采用實際利率法時是基于債券的賬面價值在開始與實際利率的乘積來確認,并且其價值的增加或減少是隨著溢折價的攤銷而產生的。各年度利息費用是在不同的攤銷方法下產生的攤銷額,并不影響利息費用的總和。所以如果公司折價購買債券時,作為核算方法的是實際利率法,前幾年債券折價攤銷金額和投資收入將比直線法的攤銷額和投資收益少,預先支付的稅額小于直線的方法,但后來需要付更多的稅款,因此獲得遞延所得稅收入。相反,如果企業購入溢價債券,選擇直線法進行核算,對企業更為有利。
4.費用攤銷方法的選擇對稅收籌劃的影響
企業應遵循以下原則來選擇費用的攤銷方法。一是及時核銷入賬已經發生的各項費用。二是企業應對預計的虧損通過預提的方法提前計入費用。三是企業對費用、損失的攤銷期限沒有硬性規定的,應按最短的年限攤銷,從而獲得遞延納稅。四是對有列支限額的費用要準確掌握限額標準爭取以上限列支限額。
三、稅收籌劃活動中應注意的問題
(1)企業稅收籌劃活動時選擇的會計政策要遵守國家的規定,和各項法律法規。
(2)企業所選擇的會計政策一定要符合自身的具體情況。
(3)必須符合企業的經營目標和經營政策,不能只是為了降低稅負而采取措施降低利潤。
四、結論
【關鍵詞】會計準則稅收企業所得稅
一、會計與稅務的適當、適度分離
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管理體制的條件下兩者合一,順應了宏觀管理體制的要求,發揮了一定的歷史作用。但是在今天,“財稅合一”的會計制度卻難以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會計和稅收完全融合的弊端是會導致會計規則屈從于稅收法規,或者弱化稅收的剛性約束,最終破壞或喪失會計制約與保護財務會計及其信息之效用。采用分離的態勢,從整體上看,不僅滿足了國家征稅的要求,也滿足了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投資者、銀行等對企業財務報表信息的要求,為我國與國際會計準則的接軌與協調提供條件。分離不僅有利于我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慣例接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還有利于真實反映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既不影響國家稅收,又可避免因虛增的會計信息給企業決策帶來負面影響。更利于會計改革,為微觀管理者、宏觀管理者及股東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而不是為稅收改革服務。
二、會計與所得稅互相借助、良性互動
會計準則對稅法目標影響的實現。稅法主要的目標就是把應該征的稅征上來,保證國家財政收入。但能否征上來,或能否征足、征準確,與會計準則所要求的會計核算關系較大。稅法法規中規定的稅收核算總是建立在企業會計資料基礎上的,它是在企業會計核算資料的基礎上進行相應的調整后得到應稅收益,因此離開會計核算資料,稅務活動就無法進行,繼而也就難以實現稅法所想要得到的法律效應,不能使稅法的目標得以實現。企業的會計核算資料只有嚴格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執行,企業最終形成的報表結果才能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活動狀況和經營結果。稅法也就可以依據這種真實的會計資料去征稅,達到公平稅負的目的,如果企業不按照會計準則的要求去進行會計核算,那么得出的報表結果,就不可能真實正確,如果稅法依據這種錯誤、虛假的會計資料去征收稅負,那么也就不可能達到公平稅負的目的,從而對稅法的嚴肅性產生負面影響。同時企業的會計核算資料只有依據稅法的要求,正確計算稅負金額,才能正確真實反映出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成果。
會計是現代所得稅得以推行的主要支撐點。現代所得稅借助于會計的基本理論和方法得以推行后,對會計產生了巨大影響,而會計對所得稅的影響不大。但由于所得稅的核心觀念“所得”是由會計理論的核心概念“收益”直接演化而來的,因此,可以推論,一旦會計理論研究取得重大進展,必然又會對所得稅理論產生重大影響?,F代所得稅信賴于會計理論已是不爭的事實,會計理論是現代所得稅理論的基礎。
稅務當局在制定稅收政策中的會計政策時,應該正確運用它對會計的重要影響,主動吸收會計理論與實務界的意見,制定符合會計理論的會計政策,并注意保持會計政策的完整性和連貫性。
美國和其他國家,企業收益的征稅對于會計理論的影響是很大的,但在性質上主要還是間接的。稅法本身對會計思想起倡導作用。盡管營業收入條例的確曾加速了優良會計思想的采用,從而導致了對公認會計程序和概念更為重要的分析,同時,它們卻也成為檢驗和承認完善理論的絆腳石。會計應該有意識地擺脫盲目追求稅法的做法,要努力建立統一的所得稅會計理論、方法體系去解決稅收對會計提出的新問題;同時,也應積極、主動地去影響稅法,使其充分考慮會計的合理要求。會計還應有意識地利用稅法的巨大影響,把合理的會計概念、原則、方法借助稅法去推廣,以加快會計理論和實務的建設;同時,稅務當局也應該積極支持會計界,廢除不合理的會計方法,推廣合理的會計方法,有效地實現會計目標。
會計與所得稅應該互相借鑒、互相學習,各自不斷發展自己,不斷完善自己,形成一種良性互動關系,達到雙贏目標。
三、盡可能減少會計制度與稅法制度的差異的必要性
由于會計制度與稅收政策是不同部門制定的,如果各方面溝通協調不夠,可能會造成許多不必要的差異,特別是在中國這種經濟環境變化快、會計制度和稅收法規變化快、會計制度法律化的社會。
從這些年我國實際情況看,隨著差異的擴大,納稅人既要貫徹執行新會計制度規定,又要不折不扣地依法納稅,兩者差異的擴大正日益增加納稅人財務核算成本。甚至有些差異復雜難懂,操作繁瑣,納稅調整困難,一些納稅人沒能準確理解差異和對其做準確的納稅調整,造成無意識違反稅法規定的現象。
盡管稅法和會計的差異是不可避免的,從當前我國財會人員實際水平和稅務管理的現狀出發,必須認真考慮降低企業財務核算成本和征納雙方遵從稅法的成本。在政策設計制定中,遵循成本效益原則與重要性原則,只要對所得稅收入影響不大,或者只要不對政策執行和所得稅征管有大的妨礙,就盡可能將所得稅政策與會計政策協調一致。會計制度與稅收法規的區別在于確認收益實現和費用扣減的時間,以及費用的可扣減性。為了正確地體現會計與稅法的目標、降低征納雙方遵從稅法的成本,降低財務核算成本,就要對會計制度和稅法進行適時地協調。在實踐方面,近年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對兩者的協調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的職能部門和科研機構己對兩者的差異與協調進行了溝通合作和系統研究,并已取得相當的成果。稅務法規在制度層面上應當積極謀求與會計制度的協調,會計制度也需要關注監管部門的信息需求。會計制度與稅收制度之間的差異與協調是一個不斷博弈的過程,對于我國這樣一個以大陸法系為主、會計制度體系建設依靠政府力量推行、稅會趨向于分離模式的國家,國際上還沒有一個完全的模式可以套用,因此,如何在現階段對會計制度及稅收制度進行完善與優化,如何對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進行合理有效的協調,都是理論界不斷探索的領域。
由于稅法的相對滯后,因新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而產生的差異,尤其是一些影響不重大的、無所謂的差異,需要稅法予以協調,由于論文寫作時間的限制,新的企業所得稅法雖然已經頒布,但是相應的實施細則還沒有出臺,可能國家很快就會出臺相應的稅法政策用以協調新會計準則。本文雖然是針對會計和稅收改革,研究兩者的新的所得稅差異,但是由于資料有限,某些差異本文沒有涉及到。例如對所得稅的會計處理方法徹底改變,新會計準則規定由原來的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二者選擇其一,改變為國際通行的資產負債表債務法,這種所得稅處理方法的改變,無疑會對稅收、企業納稅,產生深遠的影響。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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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會計核算執行力度不夠在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進行會計核算就會改變企業原有的分散管理資金的現狀,從而實現了資金的統一管理和集中收付。但是,由于企業的會計制度還很不健全,主要是我國企業各個部門的資金收支并沒有全部納入核算管理,導致預算對支出的控制和約束不力,進而導致企業的會計核算力度不夠。
2.政府部門沒有做好對企業會計核算的控制工作在現行稅收制度下,我國的政府部門并沒有執行好對企業會計核算的監控工作,即使對企業的會計核算有一定的控制,但是大部分都是流于形式的。有關政府部門對企業的會計核算還是以事后監督為主,沒有轉為全方位和全過程的監控。因此,我國政府部門沒有做好對企業會計核算的控制工作也是我國企業會計核算過程之中的主要問題。
3.不同企業會計核算不統一在現行稅收制度下,不同企業的會計工作不統一,在會計核算這一方面表現的尤為突出。有的企業在實行會計核算的時候,雖然預算單位對資金的支配權并沒有改變,但是各財務審批事項是由單位負責人來進行,這樣資金就會移到會計核算中心,會計核算中心就應該對資金進行全面的管理。然而,由于現在企業的會計制度都比較的落后,并且原始的會計制度就不統一,這樣就導致會計核算的過程執行起來非常困難。因此,進而就導致企業的會計核算標準不統一的問題出現。
二、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的重要意義
傳統的稅收制度對會計核算還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主要是它的執行體系還不夠完整,并且不能夠真正地反映出企業的財務狀況,這樣不利于企業進行成本核算。所以,這種稅收制度也不利于真實地反映企業有關財務方面的完整信息。因此,為了滿足我國企業會計核算的發展,實行稅收制度下的企業會計核算就顯得很有必要。同時,在需求上也對我國現階段企業的會計稅收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企業中進行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核算已經是勢在必行,并且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三、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的模式
1.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賬目管理實現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管理首先應該實現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賬目管理。第一,完善會計科目體系建設。會計工作人員需要對企業的財務收支進行分類,對財務資金再次進行設計和分類,進而對財務資金進行統一分類。當然,財務統一收支結算的模式應該以企業的總收支分類為基本依據,建立財務資金支付體系。但是,這種會計體系能夠較好地解決財務分散模式下的會計賬目無法進行有機整合的問題。第二,提高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的運行效率。目前,企業的會計結算中心已經實現了網絡化、標準化和數字化,進而將財務數據庫系統和相關的應用服務程序緊密相連。同時,財務管理軟件能夠對會計科目進行批處理,通過計算機網絡技術可以實現終端的數據共享,從而加強現行稅收制度下結算的高效運行。
2.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人員管理在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結算的會計人員也存在很大的問題,因而需要提高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第一,加強人力資本開發及人力資源配置,選拔優秀人才。企業應該加強人力資本的開發和人力資源的配置,以吸引綜合素質更高的會計人才。然后,可以根據職位的要求將會計人才進行有效的分配,以促進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運行。第二,劃分人力資本級別,鋪設晉升道路。企業的財務結算中心是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的運行模式,結算中心的性質決定了現行稅收制度下管理人員職位等級的劃分。第三,建立崗位輪換制度,防范財務風險。為了進一步保證企業會計結算體系的有效運行,企業應該建立健全、完善的崗位管理制度。良好的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人員管理制度還能夠讓會計人員全面的接觸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結算的財務管理模式,使得企業的會計人員能夠較快地熟悉預算、核算、結算、資產管理等業務流程。
3.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檔案管理企業還應該實行現行稅收制度下的會計檔案管理。第一,增強原始憑證的完整性。對于企業的會計結算中心而言,增強原始憑證的完整性應該包括收入和支出兩個方面,從而能夠增強原始會計憑證的完整性和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以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尤其是隨著網絡信息技術的不斷快速發展,現代的會計信息取得、存儲、傳輸等功能都已經發展的非常成熟,網絡信息技術的使用也提高了會計信息的質量。第二,保障會計信息的安全性。在原始憑證的基礎上,企業會計結算中心還應該加強實行電子賬務加工,以保證會計信息的安全性。首先,加強對會計信息的計算、分類和檢查等處理。其次,強化數據存儲和備份工作,防止數據丟失等風險。最后,優化數據的傳輸方式,防止會計信息數據被修改。
四、提高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的建議
1.強化企業會計核算管理提高我國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工作,首先就要強化企業會計核算管理,進而細化部門預算編制。現行稅收制度下的企業會計核算一般需要包含所有部門的公共資金的完整預算,主要是將各類不同的各項資金核算在該企業的年度預算之中。因此,要進一步貫徹和執行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制定出科學且符合實際的標準,為提前會計核算做好準備。通過提前會計核算,可以使核算細化到各個企業的各個部門和各個具體的項目,從而提高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核算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因此,強化企業會計核算管理有利于企業現行稅收制度下會計核算工作的實行。
2.轉變企業會計核算中心職能,加強支出監督管理在現行稅收制度下實行企業會計核算,應該轉變傳統會計核算中心的職能,加強支出監督管理,進而促進會計核算中心從核算型向管理型轉變。目前,企業會計核算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資金的支付和會計核算。當然,這不僅僅是記賬的職能,更應該是具有核算執行信息的反饋和控制的職能。通過核算各個企業部門的會計預算情況,可以監管和控制各個部門的資金使用進度。還要加強企業會計核算的事前控制,會計在收到部門核算的支付申請后,應該及時確認相關信息,然后才進行支付。因此,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中心要徹底的改變傳統的觀念,真正做到從核算型向管理型的轉變。
3.建立健全的企業會計核算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在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還應該建立健全、完善的核算中心內部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必須要有健全的規章制度作為保證,因此,要求企業會計核算中心的管理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建立和完善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和核算監督制度等。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企業會計核算中心內部管理制度對于實現現行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
4.加強企業內部部門間的協作與配合在現行的稅收制度下,為了避免企業的會計核算工作出現重復現象,進而提高現行的稅收制度下企業會計核算工作的效率,要求企業必須采取適當的會計核算方式,從而更加真實有效地反映企業的成本管理。同時,加強對現行的稅收制度下企業成本的控制,從而促進企業現行的稅收制度下會計核算工作的科學化發展。因此,現行的稅收制度下的企業核算要求加強企業內部部門之間的協作與配合。
五、總結
一、稅收會計核算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隨著現行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入,特別是近年來稅務信息化建設的發展,現行稅收會計核算日漸凸現出與稅收發展的不適應,嚴重地滯后于稅收征管改革,突出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一)稅收會計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不明確
按照我國現行對會計體系的分類方法,把會計分為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兩類。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會計是預算會計體系的組成部分;另一種觀點認為,稅收會計并非預算會計的組成部分,稅收會計與預算會計是并列的關系。對于這一問題,國家有關的會計制度和準則中沒有明確說明,甚至在1997年預算會計制度改革中出臺的一系列預算會計準則和制度中也只字未提稅收會計,給人的感覺似乎稅收會計不屬于預算會計。因此,從上個世紀后期開始,稅收會計總是獨立于預算會計之外,其在會計體系中的地位始終不明確。正是這種模糊定位使對稅收會計的研究無法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和深度,制約了稅收會計的進一步發展。
(二)稅收會計核算內容存在局限性
從稅收會計的定義來看,稅收會計核算的對象始終圍繞著稅收資金運動,實質上就是圍繞著稅收收入的實現、征解、入庫、減免和提退進行核算的,而對稅收成本這一問題卻視而不見。目前,因我國對稅收成本缺乏一個科學、規范、系統的核算體系,社會上對我國稅收成本率的高低說法不一。有的人士分析,目前我國的征稅成本率高達5%~6%;有的人士則認為。我國的稅收征收成本率大約為4.7%左右。而目前發達國家的稅收征收成本率一般在1%~2%之間,低的如美國為0.6%,日本為0.8%;高的如加拿大為1.6%,法國為1.9%。相比之下,不論就高還是就低,我國的稅收成本都是一個突出問題,這在建設節約型社會、強調增產降耗的今天,已經成為稅務機關必須面對的重大問題。
(三)稅收會計核算功能趨于統計化
從現行稅收會計核算科目設置和核算內容來看.歷次稅收會計核算改革或會計報表的調整,都是根據稅收政策的變化而變化,核算內容越改越復雜.核算指標和核算體系越來越龐大,也使得稅收會計核算的信息化舉步維艱。目前,全國尚沒有一套成熟的稅收會計核算軟件,其原因就在于對稅收會計核算功能的定位不準,從目前的核算功能看,很多是屬于統計范疇的,會計與統計不分,所需的統計指標用會計核算的方式反映和獲取,勢必加大會計核算難度,也不利于稅收會計職能的發揮。
(四)現行稅收會計制度的設計過于復雜
會計制度的設計是圍繞會計目標,依據基本會計法律法規來進行的?,F行稅收會計制度設計除了要遵循一般會計法律法規之外,還要結合稅收法律法規的要求,符合稅收征管工作的需要來設計。由于這個特殊性的存在,使得稅收會計核算制度既要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要求,又要兼顧稅收管理本身的業務需求。從現行稅收會計制度的設計情況看,存在著會計核算單位設置層次過多、會計科目設計繁雜、核算程序不統一等問題,具體表現在:
1.會計核算單位設置層次過多。稅收會計設置了上解單位、混合業務單位、雙重業務單位和入庫單位四種不同的會計核算單位,四種核算單位核算范圍不盡相同,除了入庫單位完整地反映了稅收資金運動的整個過程之外,其他三種核算單位只是部分反映了稅收資金的運動過程。這種多層次的會計核算單位的設置,雖然與稅收征管機構的設置比較接近,但從會計核算體系上看并不科學,造成了對同一核算對象多次重復核算問題。
2.會計核算科目設置較多、較繁。由于稅收工作的特殊性,經常要求稅收會計對同一個數據從不同角度進行反映,以滿足不同部門、不同層次的不同管理需要,使得稅收會計明細科目的設置非常復雜。主要是明細科目層次多。例如,反映“欠繳稅金”的科目,既要按納稅戶設置明細,以滿足分戶管理的需要,又要按稅種設置明細,以滿足分稅種管理的需要,有的還要按征收單位或征收人員設置,以滿足考核各單位或各征收人員的工作質量的需要。稅收會計明細科目的這種復雜性在其他專業會計中較為少見。
3.會計核算憑證的取得缺乏客觀性。稅收會計核算的主要憑證--稅票,既是完稅證明,又是預算收入憑證,還是統計核算憑證;同樣-份稅票,它的不同聯次具有不同的作用,有的是在途稅金核算憑證,有的是入庫稅金核算憑證。幾乎所有的稅收會計核算憑證均由稅務機關統一制定、統一印制,絕大部分憑證由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機關統一制定并集中印制,少部分由地(市)、縣級稅務機關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和省級稅務機關規定的格式自行印制,這種主要核算憑證由一個部門制定和印制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會計核算客觀性的條件。
4.會計明細賬設置量過大,且大量使用多欄式。一個基層稅務機關所管的納稅戶常常有幾百戶,多的達幾千戶,稅種一般有十幾種,每個納稅戶都要繳納幾種稅,這需要設置大量的明細賬才能全面反映。所以,有多少納稅戶就有多少明細賬.并且為盡量減少明細賬的設置,大部分明細賬都采用多欄格式,其賬簿的長度均超出其他專業會計所能承受的水平,會計核算的形式重于核算實質,使稅收會計核算日趨復雜化。
二、影響現行稅收會計核算改革的因素分析
(一)稅收征管模式對現行稅收會計核算改革的影響
現行的稅收征管模式是1994年新稅制實施后逐步建立的,2000年以后進行了完善,形成了目前“以納稅申報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征管模式。在這一模式下,稅收征收管理的信息化手段不斷提升,隨著國家“金稅工程”一期、二期和三期的建設,在全國逐步實現了“一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個系統”的信息化建設目標。2004年安徽省通過CTAIS(中國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在全國率先實現了征管數據的省級集中,征管數據的省級集中徹底改變了原有稅收會計核算模式,使直接從事稅款的征收和入庫業務的稅務機關無法行使會計主體職能,省級國稅機關成為會計主體,擔負稅收會計核算職責。這對建立在直接從事稅款的征收和入庫業務基礎上的會計制度和會計核算方法將產生一定影響。
(二)現行預算體制和稅銀庫一體化對稅收會計核算改革的影響
在現行財政預算體制下,稅收的主要職能是收入職能,它要求稅務機關能準確核算各預算科目(稅種)和預算級次(中央與地方的分成比例)的收入情況,它并不關注稅收資金在征收過程中所處的形態.它關注的是從稅收資金的形成到劃入國庫成為財政資金的時間越短越好,隨著稅銀庫一體化的實現,這一時間將會大大縮短,開票即入庫。除了欠稅等稅收資金之外,稅收資金在稅務機關賬上停留的時間將更加短暫,這對核算稅收資金的占用形態以及資金來源也將產生較大的影響。
三、稅收會計核算改革的基本思路
本文認為,總體思路應是:圍繞稅收資金運動過程,建立從稅收資金產生到入庫、收入與支出相對應的核算體系,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提取核算的原始資料,進行加工、匯總,總括地反映稅收資金的運行、稅收成本支出規模和征管效益分析的過程。
(一)在核算內容上,應主要從進行稅收收入的核算,逐步過渡到對稅收成本收益的核算
應對稅收會計進行重新定義,確立新的稅收會計核算體系,改革核算內容,明確劃分范圍。在對稅收收入的核算上,立足于宏觀稅收收入的核算,注重分征收單位和稅種來源的核算,取消分戶核算,進一步減輕稅收會計的核算壓力。在支出核算上,確立一個基本核算單位,支出項目分別從人員經費、征收費用兩方面進行核算。
(二)在核算層級上,稅收聯合征管軟件上線后,實現以省為單位的數據集中
這個集中的意義主要在于進一步降低稅收成本,對于稅收會計核算來說,目前安徽省實行的“集中核算、分級管理”的核算模式,統計的意義大于會計,便于統計而不便于會計核算,特別是不便于進行稅收成本核算,因此,目前會計核算層級上,層次不宜過多,應以稅收經費獨立核算單位為稅收會計核算單位.便于進行稅收收入與稅收成本的核算,便于核算和衡量一個地區稅收征管的效能。
(三)在核算依據上,稅收會計核算憑證逐步實現無紙化
隨著納稅申報網絡化的實現,依據電子數據處理稅款的上解、入庫等各項業務將是稅務部門的主要業務,因此申報表、稅票等紙質核算憑證已失去目前核算憑證的原有功能,將逐步退出會計核算并最終將被各種電子轉賬等憑證所取代。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電子繳稅完稅憑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55號)規定,當實行稅銀聯網電子繳稅系統后,稅收會計核算稅款征收情況的原始憑證可使用電子數據。作為書面資料的電子數據和紙質資料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嚴格進行檔案管理。
(四)在核算手段上,要逐步確立會計核算信息化的發展方向,加快開發全國統一的稅收會計核算軟件
一是以規范稅收會計核算業務為基礎推進軟硬件建設。注意防止稅收會計核算業務與軟硬件建設出現“兩張皮”的問題,在確立會計核算主體單位的基礎上整合核算流程,以優化組織機構為前提,優化業務設置,使各項稅收會計核算業務和工作流程適應計算機處理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數據采集、存儲、傳輸等各方面的業務操作,軟件的設計開發必須不斷適應稅收會計發展的需要。二是提高整個系統的標準化建設水平。以完善的會計科目設置、代碼標準,數據標準、接口標準為基礎,實現與綜合征管系統(CTAIS)的連接,按照平臺統一、一次錄入、數據一致,信息共享、綜合利用的原則,分步實施,實現會計核算軟件平臺的標準化:按照統一組織管理的原則,統一數據采集的口徑,規范業務流程,提高數據信息共享度和有效使用率,實現稅收會計核算的標準化。
四、稅收會計核算亟待改革的問題--稅收成本效益問題
(一)確立有別于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核算的稅收會計核算體系
從核算內容上看,稅收資金在性質上也有別于企業生產經營資金和財政預算資金,稅收資金脫胎于企業生產資金,是企業生產資金在經營過程中發生增值的部分,稅收資金又終止于財政預算資金,稅收資金是介于兩者之間的一種特殊存在形態。同時,在稅收資金的征收、入庫過程中發生的成本費用又是財政預算資金的組成部分。這種獨特的核算內容決定了稅收會計必須實行有別于現行企業會計和預算會計的核算形式,建立獨立的稅收會計核算體系。
(二)建立稅收成本效益指標評價體系
考慮稅收成本收益問題的目的就是要通過不斷降低稅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稅收收益。因此.要建立稅收成本效益指標評價體系,通過一系列的評價控制指標以及對這些指標的核算,達到不斷降低稅收成本的目的。
(三)建立稅收成本預算制度、考核制度與監管機制
要把稅收征收成本的高低作為評價稅務機關工作成效大小的一個重要標準,要樹立成本觀念,注重成本核算,講求效率。只有考核稅收成本,強化稅收成本管理,才能有效地降低稅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四)對實行成本核算、降低稅收成本的正確認識
論文關鍵詞:稅收,收入分配,稅收政策
一、我國收入分配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 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在穩步增長的同時, 城鄉、地區、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呈拉大趨勢, 一些行業收入水平過高,分配秩序比較混亂, 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同時由于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的分配體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新的分配體制尚未建立起來, 產生了一系列問題,如壟斷行業收入過高的問題、公務員收入分配不規范問題、農民工收入過低的問題等。
(一)少數壟斷行業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的問題
當前我國有些壟斷行業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使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總體上呈擴大的趨勢。1978 年我國最高收入行業和最低收入行業的工資比是1.38: 1, 2004 年我國分細行業職工平均工資最高為最低的6.13 倍, 高收入行業基本上集中在具有壟斷性的行業。我國的行業收入差距不是由勞動生產率的差別造成的, 更多的是因為行業的行政壟斷性質導致的壟斷行業收入分配過分向個人傾斜, 主觀地加大了行業之間的收入差距, 加劇了社會收入分配不公。
(二)國家公務員的收入分配不規范問題
1、制度內收入分配平均主義現象依然存在,甚至相當嚴重。一方面會計專業畢業論文,在現行的工資制度中,不同級別、同一級別的不同檔次之間工資差距過小。工資未能夠充分體現個人的職責和貢獻。另一方面,獎金和福利是按照平均分配的方式發放的, 而且在收入中所占比例較大,進一步加劇了平均主義傾向;
2、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外收入迅速增加。工資外收入有一部分是合理的, 屬于對職工工資和額外勞動的補償。除此之外,不少單位擅自提高獎金的發放標準, 擴大范圍增大工資外的灰色收入;
(三)農民工收入過低問題
1、工資率低。由于農民工勞動時間長,加班加點和犧牲節假日已經成為不少企業的所謂“正?,F象”,導致實際的工資率非常低;
2、 收入水平低。農民工在城市從事著又苦又累的工作,但收入水平非常低, 據調查,各地農民工的收入大約只能相當于本地城市職工平均收入的1/ 5 至1/ 3, 如果把城市居民享受的隱性收入也算進來,農民工的收入水平會更低。
(四)城鄉、區域間收入分配問題
1、地區收入差距。1981 年到1995 年的14 年間,東、中、西部的城鎮居民收入都有了大幅度的增長,但差距也在不斷擴大。1995 年,東、中、西部地區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收入比1981年分別增長10.2倍、5.2倍和5.6倍,東部地區增幅遠遠高于中、西部地區;
2、城鄉收入差距。改革開放以來,農民的人均純收入由1978 年的133.6元提高到1998 年的2162元,增長了16.2倍。城鎮居民人均生活費收入由1978 年343.4 元提高到1998年的5425元,增長了15.8倍。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在1984 年以前呈逐步縮小態勢,1978 年為2.75: 1,1985 年為1.86: 1,但自1985 年以后,又呈逐步擴大態勢,到1998 年達到2.51:1。
二、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原因
(一)地區之間、行業之間收入差距的擴大主要是由于不平等競爭導致的
我國的改革開放是從經濟特區、東部沿海城市和沿海特區開始的。這些地區憑借優越的地理位置和優惠的經濟政策吸引了國內外大量的資金、先進技術和人才,率先實現了經濟的快速發展,從而拉大了與其他地區的收入差距。壟斷行業憑借壟斷地位獲得了高額壟斷利潤,拉大了與非壟斷行業的收入差距。
(二)高收入階層的產生和低收入階層的存在進一步擴大了收入差距
隨著外資經濟、私營經濟、個體經濟的迅速發展,一些外資企業的高級雇員、私營企業主、個體工商戶率先富起來。另外,著名的影星、歌星、運動員、房地產開發商、優秀的科技人員等,他們的收入也相當豐厚,形成另一個高收入階層。與此同時,我國還存在以分散在老、少、邊、困地區的農村貧困人口和分散在城鎮的以下崗待業職工為主體的低收入階層。
(三)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收入差距的擴大主要是由于基礎不同造成的
我國主要是依靠手工勞動的農業國會計專業畢業論文,由于生產條件較差,農業勞動生產率普遍較低;城鎮從事的二三產業由于基礎較好,勞動生產率普遍較高,這便導致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收入出現較大差距。
(四)非法、非正常收入的存在導致我國居民收入差距的不正常擴大
目前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偏大是同各種非法非正常收入聯系在一起的。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逐步深化的過程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制度、法律、政策、管理等都需要經歷逐步建立和完善的過程。這個過程的存在,為有些人利用各方面的不完善獲取高額不正當收入提供了可乘之機。
三、我國稅收調節個人收入分配差距的政策
(一)建立健全稅制結構
1、盡快開征遺產稅與贈與稅
遺產稅和贈與稅作為個人所得稅的補充,是在財產繼承和贈與過程中,對發生的財產所有者變更征收的稅種。遺產稅和贈與稅的起征數額較高,廣大中低收入者一般達不到起征點,因而其征收對象主要是高收入者。
2、完善財產稅與消費稅
住房制度的改革使房產成為個人財產的主要部分,因而應建立以房產稅為主體稅種、包括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在內的財產稅體系。從目前財產所有者的負擔能力看,宜實行低稅率,并設置一定的起征點;為進一步發揮消費稅的調控作用,還可以適當擴大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和稅基,除已征稅的消費品外,可以將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征稅范圍,體現高收入者多納稅的原則。
3、開征社會保障稅
社會保障稅的征收不僅具有調節收入差距的功能,而且有利于建立可靠、穩定的社會保障基金,從根本上發展和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我國現階段城市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已負擔基本養老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因而可以在此基礎上開征社會保障稅。
(二)改革個人所得稅制
1、實行分類綜合個人所得稅征收模式
目前,經常收入是個人主要收入來源,大約占到個人收入的70% ,經常收入所得稅收己占我國個人所得稅稅基的絕大部分,具備了較好的征管條件,應該實行綜合課稅,這樣利于保護稅基和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偶然性所得具有臨時性,稅源不易把握,且不同收入形式的稅負能力也不同,因而可以在一定時期內實行分類課稅,與綜合課稅分離,以便于征管和調節。
2、合理確定扣除標準
對于個人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我國現行稅制實行的是標準扣除法,即對納稅人的費用成本、基本生活等因素只用一個定額(免征額)來反映,不具體考慮納稅人的實際負擔能力,這不符合量能負擔原則。確定扣除標準,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根據我國國情,具體考慮應該將居民收入的那些基本的生活費用、生計費用列為扣除對象;
(2)考慮實行分項扣除法,針對不同人群的實際負稅能力確定具體的扣除標準;
(3)將扣除標準指數化,即考慮通貨膨脹因素,定期調整免征額。
3、降低稅率和減少累進差距
根據目前調節收入的目標,應該增加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但考慮到個人所得稅的有效性和減少高收入者逃避稅的動機,個人所得稅的高檔稅率應該適當降低;同時因為級距過多不便操作,為了減少較低收入者的累進程度,加大較高收入者的累進程度,可適當減少級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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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增值稅;視同銷售;會計處理
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是指那些移送貨物的行為其本身不符合《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銷售貨物的定義即有償轉讓貨物的所有權,但在征稅時要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的行為。目前對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會計處理有不同的觀點,給會計工作帶來了困惑。為此,筆者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06)、《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規定,對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會計處理進行探討,以期對增值稅會計研究有所裨益。
一、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不同觀點下會計處理方法的比較
為保證增值稅稅款抵扣制度的實施,避免貨物銷售稅收負擔的不平衡,《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銷售代銷貨物”等八種行為應視同銷售貨物,征收增值稅。目前對于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會計處理,存在著三種不同的觀點:
(一)對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會計核算上全部作為銷售處理
這種處理方法是對稅法上規定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在發生當期全部確認銷售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結轉銷售成本。如2007年全國會計專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中級會計實務》就采用這種處理方法。
這種處理方法的好處在于既保證增值稅和所得稅足額繳納,又簡便易行。但也存在比較嚴重的缺陷:
一是使“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賬戶虛增,導致會計信息失真。《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2006)規定,銷售商品收入必須同時滿足“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等五個條件才能予以確認。眾所周知,大部分視同銷售業務,如將自產產品用于在建工程等,不會為企業帶來真實的經濟利益流入,如果將它們作為銷售收入處理,將使“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等賬戶虛增,不僅違反了會計信息真實、可靠的基本原則,而且誤導了信息使用者。
二是沒有真正理解《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條款的含義。目前持有這種觀點的主要依據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企業發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以及將貨物、財產、勞務用于捐贈、償債、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或者利潤分配等用途的,應當視同銷售貨物、轉讓財產或者提供勞務。筆者認為,此條款的含義,僅在于規定企業對以上行為應視同銷售貨物計算繳納有關所得稅,保證企業及時足額納稅,并非規定以上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均應確認收入。
(二)對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會計核算上全部按成本結轉
這種處理方法是對稅法上規定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會計核算上都不作為銷售處理,而是在發生當期均按成本結轉,并視同銷售貨物,計算繳納增值稅。
這種處理方法較為簡單,但存在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即虛減當期收入和本年利潤,導致與銷售收入、本年利潤相關的一系列財務指標如應收賬款周轉率、銷售利潤率等失靈;另外,由于本年利潤虛減,也導致所得稅的稅基減少,對于應作為會計銷售而只按成本結轉的視同銷售,如果在年末計算所得稅費用時,未按其計稅價格與成本的差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就難以保證這些業務能按收入足額納稅。
(三)對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區分為會計銷售和應稅銷售
這種處理方法是將稅法上規定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區分為會計銷售(即形實均為銷售)和不形成會計銷售的應稅銷售(即形式上為銷售,實質上不是銷售)。對于會計銷售,應確認銷售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對于應稅銷售,不作為銷售收入處理,而是按成本結轉,并根據稅法的規定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
筆者認為,這種處理方法克服了上述(一)、(二)方法的不足,比較符合新企業會計準則和稅法的有關規定。如2007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輔導教材《會計》、2007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教材《財務與會計》都采用這種處理方法。但遺憾的是這兩本教材對于八種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性質未作區分,未給讀者明確的指導;而在實際工作中,許多會計人員將應確認銷售收入的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直接按成本結轉,而將應按成本結轉的卻確認銷售收入,這樣不僅不能如實地反映當期的會計信息,而且影響當期財務指標的計算和稅收的及時繳納。因此,明確八種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性質并作正確的會計處理很重要。
二、增值稅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分類及其會計處理
(一)形實均為銷售的代銷行為
代銷行為包括委托代銷和受托代銷兩種情形。這兩種情形,都以銷售實現為目的,以貨物所有權及其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的轉移、相關經濟利益的流入為標志,確認和計量收入。代銷行為又分為視同買斷和收取手續費兩種方式,其涉稅會計處理方法視不同代銷方式而異。
1.視同買斷
視同買斷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簽訂協議,委托方按協議價格收取所代銷商品的貨款,實際售價可由受托方自定,實際售價與協議價之間的差額歸受托方所有的銷售方式。這種銷售方式下應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一是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間的協議明確表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銷商品后,無論能否賣出、是否獲利,均與委托方無關,那么雙方之間的代銷商品交易與實際的購銷活動沒有實質的區別,在符合銷售商品收入條件時,雙方應分別確認相關收入并計算繳納增值稅。作會計分錄如下:借:銀行存款等;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是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間的協議明確表明,將來受托方沒有將商品售出時可以將商品退回給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銷商品出現虧損時可以要求委托方補償,那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時不確認銷售收入,而是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銷清單時再予以確認;受托方則在商品銷售后按實際售價確認收入并向委托方開出代銷清單。作會計分錄如下:受托方銷售代銷商品時: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受托代銷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借:應收賬款——受托方;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發出商品。
2.收取手續費
收取手續費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據所代銷的商品數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續費的銷售方式。對于受托方來說,收取的手續費實際上是一種勞務收入,所以受托方在商品實際銷售時不確認銷售收入,而是在商品銷售后,按合同或協議約定的方法計算確定的手續費并確認收入。委托方則在收到受托方開出的代銷清單時確認銷售收入。作會計分錄如下:受托方實際銷售代銷商品時:借:銀行存款;貸:應付賬款——委托方,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受托方在支付貨款并計算代銷手續費時:借:應付賬款——委托方;貸: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手續費)。委托方收到代銷清單時:借:應收賬款——受托方;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發出商品。借:銷售費用;貸:應收賬款——受托方。
(二)形非但實為銷售的行為
1.實行統一核算的兩個機構之間移送貨物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第三款規定,不在同一縣(市)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總分機構之間、分支機構之間貨物移送用于銷售,應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顯然,在兩個機構統一核算的情況下,是否視同銷售關鍵在于是否“用于銷售”。根據國稅發[1998]137號《關于企業所屬機構間移送貨物征收增值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用于銷售”是指受貨機構發生向購貨方開具發票,或向購貨方收取貨款情形之一的經營行為。如果受貨機構的貨物移送行為有上述兩項情形之一的,應當向所在地稅務機關繳納增值稅。移送貨物的一方應視同銷售,在貨物移送當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銷項稅額,異地接受方符合條件可作進項稅額抵扣。作會計分錄如下:
1)移貨方移送產品時:借:應收賬款——受貨方;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同時: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移貨方。2)受貨方收到移送的產品及專用發票時:借:庫存商品——受貨方,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應付賬款——移貨方。
如未發生上述兩項情形的,移送產品不屬于“用于銷售”,移貨方不用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等到產品實際對外銷售時,再確認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而受貨方只做貨物進、銷、存倉庫保管賬,不做涉稅的會計處理。
2.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這種行為雖然沒有直接的現金流入,但實際上與將貨物出售后,以取得的貨幣資產分配給股東或投資者沒有實質的區別,因此,這種行為應作為銷售處理,即在貨物分配的當天,企業應按分配貨物確認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作會計分錄如下:分配貨物:借:利潤分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貸:應付股利。確認收入:借:應付股利;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等。
3.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個人消費
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個人消費和用于集體福利性質是不同的。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應用指南的規定,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利發放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因此在貨物移送時,應確認收入計算繳納增值稅。作會計分錄如下:移送貨物:借:應付職工薪酬;貸:主營業務收入,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結轉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貸:庫存商品等。
(三)形、實均不為銷售的行為
1.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貨物的所有權仍在企業,并未發生轉移,只是資產實物的表現形式發生了變化,因此,并非銷售業務,不能確認收入,但應在貨物移送時,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作會計分錄如下:借:在建工程等;貸:庫存商品等,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對外投資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用于對外投資時,貨物的所有權雖然已轉移,但企業取得的是股權證明,而非現金或等價物,未來投資收益能否實現、投資能否收回,實際取決于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狀況。所以這類業務并非銷售業務,不能確認收入,但在貨物移送時,應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作會計分錄如下:投資方投資時:借:長期股權投資;貸:原材料等,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貸: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被投資方收到投資時:借:原材料等;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實收資本。
3.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
企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應視為非銷售活動的無償贈送業務,貨物的所有權雖然發生了轉移,但企業不僅沒有取得資產或抵償債務,反而發生了一筆費用。因此,不能確認收入,但應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作會計分錄如下:借:營業外支出;貸:庫存商品等,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
企業將自產或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其實是貨物在企業內部領用,屬于資產形態的轉變,不能確認收入,但在貨物移送時,應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作會計分錄如下:借:固定資產等;貸:庫存商品等,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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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緒論
(一) 緒論: 依法誠信納稅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息息相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宏偉奮斗目標。稅收是保證國家機器運轉的經濟基礎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社會主義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與人民的生活息息相關,稅收工作的成效直接關系著小康社會的實現進程。依法誠信納稅是公民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依法誠信納稅從法律和道德兩個方面來規范、約束稅務機關以及納稅人的涉稅行為,是“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在稅收工作中的集中反映,是“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在經濟生活中的生動體現。我國的稅收種類大致有:增值稅 、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外資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土地增值稅、投資方向調節稅、房產稅....而企業所得稅占國家稅收的很大比例,在此僅探討企業所得稅的征收。
第二章:本論
(一)我國有關企業所得稅征收的基本現狀
(二) 企業所得稅概述
(三) 計稅依據概述
(四) 計算應納稅額根據的標準
(五) 稅率概述
(六) 記稅方法
(1)查賬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2)核定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七) 稅收籌劃概述
(八) 合理避稅的方法
內容摘要:
(一) 我國有關企業所得稅征收的基本現狀:
1994年,我國實施了分稅制改革。新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33%。這個稅率對我國大中型企業和效益好的企業是比較合適的,但對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稅收負擔水平與原實際稅負相比有所上升。為了照顧小型企業的實際困難,也參照世界上一些國家對小企業采用較低稅率征稅的優惠照顧辦法,稅法規定,對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征稅, 另外,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正確理解稅收籌劃,做到合理避稅。
(二) 企業所得稅概述
內容:企業所得稅是對各類內資企業和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F行的企業所得稅是1993年12月13日由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從1994年1月1日起實行的。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為來源于中國境內的從事物質生產、交通運輸、商品流通、勞務服務和其他營利事業取得的所得,以及取得的股息、利息、租金、轉讓資產收益、特許權使用費和營業外收益等所得。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為中國境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各類內資企業或組織。具體包括國有、集體、私營、股份制、聯營企業和其他組織。
(三) 計稅依據概述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為應納稅所得額,即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減除準予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等項目后的余額。
(四) 計算應納稅額根據的標準
計算應納稅額根據的標準,即根據什么來計算納稅人應繳納的稅額。計稅依據與征稅對象雖然同樣是反映征稅的客體,但兩者要解決的問題不相同。征稅對象解決對什么征稅的問題,計稅依據則是確定了征稅對象之后,解決如何計量的向題。有些稅種的征稅對象和計稅依據是一致的,如各種所得稅,征稅對象和計稅依據都是應稅所得額。但是有些稅種則不一致,如消費稅,征稅對象是應稅消費品,計稅依據則是消費品的銷售收入。再如,農業稅的征稅對象是農業總收入,計稅依據是稅務機關核定的常年應稅產量。計稅依據分為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類型,從價計征的稅收,以征稅對象的自然數量與單位價格的乘積作為計稅依據;從量計征的稅收,以征稅對象的自然實物量作為計稅依據,該項實物量以稅法規定的計量標準(重量、體積、面積等)計算。
下列項目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1.資本性支出。
2.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3.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4.各項稅收滯納金、罰款和罰金。
5.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損失有賠償的部分。
6.各類捐贈超過扣除標準的部分。
7.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8.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
(五) 稅率概述
稅率:企業所得稅實行33%的比例稅率。同時,對小型企業實行二檔優惠稅率。即:全年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以下的,稅率18%; 3萬元至10萬元的,稅率為27%; 10萬元以上的,稅率為33%.
(六) 記稅方法
計稅方法:企業所得稅有查賬征收和核定征收兩種征收方式。
1、查賬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1)季度預繳稅額的計算
依照稅法規定,企業分月(季)預繳所得稅時,應當按季度的實際利潤計算應納稅額預繳; 按季度實際利潤額計算應納稅額預繳有困難的,可以按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的1/4 計算應納稅額預繳或者經主管國稅機關認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計劃利潤額)計算應納稅額預繳。計算公式為:
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稅額=月(季)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或者
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稅額=上一年度應納稅所得額×1/12(或1/4)× 適用稅率
(2)年度所得稅額的計算
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和地方所得稅都應當在分月(季)度預繳的基礎上,于年度終了后進行清算,多退少補。其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全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全年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匯算清繳應補(退)企業所得稅稅額=全年應納企業所得稅額-月(季)已預繳企業所得稅稅額
(3)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稅法規定,應納稅所得額的基本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項目金額
在所得稅的實際征管工作及企業的納稅申報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一般是以企業的會計利潤總額為基礎,通過納稅調整來確定的,即:
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以前年度虧損-免稅所得
2、核定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1)定額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方式下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充分利用現行稅收法律、法規和制度等政策的不完善、不健全,通過對投資決策、經營管理和會計核算方法的合理安排,達到合法享受稅收優惠,避免因對稅收政策的不解或誤解而產生的稅收陷阱,降低公司稅負,減少稅收支出,增加自身利益,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的一種稅收籌劃行為。即稅收籌劃是指在稅收法律規定的范圍內,當納稅人存在著多種納稅方案可供選擇時,選擇最低的稅收負擔來處理財務、經營和交易事項。稅收籌劃是一種有別于偷稅、漏稅、逃稅等非法手段的一種合法的理財行為。
(七) 稅收籌劃概述
稅收籌劃最經典的表述,來自于英國上議院議員湯姆林爵士在1935年針對“稅務局長訴溫斯特大公”一案所作的聲明:“任何一個人都有權安排自己的事業,依據法律這樣做可以少繳稅。為了保證從這些安排中得到利益,不能強迫他多繳稅。”之后,這一觀點得到了法律界的認同。 綜觀國外諸多對稅收籌劃的觀點,都指出稅收籌劃是納稅人所進行的減輕稅收負擔的節稅行為。盡管表述眾多形式各異,但基本意義卻是一致的,即稅收籌劃是企業經營者通過合法的的策劃和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實現稅后利潤最大化的目的
(八) 合理避稅的方法
所謂的稅收籌劃也就是合理避稅,既然是合理避稅,我想最重要的問題就是不能違反稅法,這里的不違反不單指國家頒布的稅法,還包括各項稅法解釋,稅務總局的問題答復等等; 避稅一定要建立在對稅法熟知的基礎上,合理避稅是要把會計準則和稅法相結合,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達到不多交納稅款.
怎么把企業所交稅合理的降下來,有如下方法可供參考:
1—合理加大成本,降低所得稅,可以預提的費用應該進行預提。
2—對設備采取快速折舊法來降低當期所得。
3—采用“分灶吃飯”的方法,把業務分散,原來一個公司名下做的業務分成2-3個公司做,這樣既可以增加成本攤消,又可以降低企業所得:比如你現在公司做一年30萬利,需要交9萬9的所得稅,如果分成3個公司做,一年利每個公司就是10萬的利,那么所得稅3個公司一共是8萬1,而其實因為成本渠道的增加,3個公司年利也不會做到30萬了,很多成本已經重復攤消和預提了,其節約下來的稅就不僅僅是近2萬的稅了。
4—采用“高稅區往低稅區”走的方式:各個特區和開發區在稅率方面國家都有優惠政策,把公司總部就轉設到這些地方,比如深圳的企業所得稅才15%。公司的工廠和分公司的一切業務總核算就算到公司總部去,也就享受到了國家的優惠政策了。把企業結算做到:高所得稅向低所得稅地方走;搞了稅賦率的地區向沒有搞稅賦率的地區走。
5—采用“把工廠和公司注冊到香港”的辦法,香港是個自由港,是個低稅區,一般企業的所得稅不超過8%,其他稅也特別低和少。
6—借用“高新技術”的名義,享受國家的稅務優惠政策:有2免3減,還有3免8減的。把其他業務和產品套進這個里面來做—搭“順風車”。
7—借用“外資”的名義對企業進行改制,各個地區對外資企業都有稅務優惠政策。
8—使用下崗工人和殘疾人,也可以享受到國家的稅務優惠政策。
9—和學校的校辦工廠聯合,校辦工廠在稅務方面國家是有特別優惠政策的。
這些做法是在企業具體運轉中可以采用的安全的、合理的、可靠的企業避稅方法。
1994年,我國實施了分稅制改革。新的《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33%。這個稅率對我國大中型企業和效益好的企業是比較合適的,但對規模較小的企業來說,稅收負擔水平與原實際稅負相比有所上升。為了照顧小型企業的實際困難,也參照世界上一些國家對小企業采用較低稅率征稅的優惠照顧辦法,稅法規定,對年應稅所得額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企業,按18%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稅所得額超過3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企業,按27%的稅率征稅, 另外,對設在西部地區國家鼓勵類產業的內資企業,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正確理解稅收籌劃,做到合理避稅。
參考文獻:《金融經濟》2006年22期-期刊,2008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輔導《財務管理》........
結束語:本人查閱了大量的電子資料,借鑒了很多導師的思想,得出以上論文提綱,由于本人能力淺薄,提綱有很多不足,望老師體諒,并指點出不足之處,本人再加以改進。謝謝。
2011年03月24日
攥寫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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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如何處理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的關系
摘要:隨著社會經濟不斷地向前發展,國家的稅制體制和會計制度也在日趨完善,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將稅務會計和財務會計緊密的聯合在一起,但他們還是有一定的區別。因此,我們要做好這方面的工作,就要協調好雙方的關系。本文通過對當前我國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關系進行分析,并為其協調發展提出相應建議。
關鍵詞:稅務會計;財務會計;協調
0 前言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相關的經濟法律不斷地完善,使得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對我國的經濟發展有一定的影響。隨著我們對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不斷了解,為滿足我國經濟發展趨勢的要求,必須做好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區分工作。由于這幾年經濟全球化的趨勢越來越明顯,對于我國的經濟也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使我國在稅務方面和財務方面都產生了很大的變革,這次變革使得在稅務和財務方面都得到了很大了改善,相關的管理更加規范化和科學化,提高了會計的信息質量,為企業和國家提供更加準確的會計信息數據 .但兩者在管理、監督和實施方面還都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因此為達到各自的管理要求,處理好兩者的關系是非常重要的。
1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關系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有著非常密切的關系,稅務會計是財務會計的自然延伸,其是以財務會計為基礎,依靠財務會計的相關數據來對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而財務會計中的核算原則,大部分或者基本上也都適用于稅務會計,而且兩者的日常核算方法也相一致。在日常工作中,有關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聯系表現為:
(1)財務會計為稅務會計信息處理提供依據。企業的財務會計是企業內部管理的核心,關系著企業的經濟活動,通過對相關數據的記錄能夠有效地分析出企業現階段的運營情況。而稅務部門利用企業的會計系統將相關數據進行檢查并分析得出該企業的財務狀況,然后根據企業經營的實際情況對相關的稅務進行編制。在實際的操作中,稅務會計還可以直接利用企業自身的財務會計的核算結果來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這樣有利于企業保障自己的利益。但由于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在時間上往往存在著一些差異,這就會影響企業在資金周轉過程中的正常運作。因此,在進行財務處理的過程中就要通過一些稅法規定來進行統一的處理,保障了資金在周轉過程中的正常運作,促進了整個社會的經濟穩定。
(2)財務報告能夠反映出兩者的協調狀況。為達到對經濟管理的良好目標,實現國家經濟平穩發展,就必須要求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進行協調合作。而兩者的協調狀況往往是從企業的財務報告中體現出來的,在有些情況下,財務會計會受到稅務會計的制約,例如財務報表中的“遞延稅款”科目,正是由于兩者之間的時間差異性,導致財務會計在這一方面上就要遵從稅務會計的法律法規。從而促進兩者為達成共同的管理目標而進行協調合作。為企業和國家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相應的依據和保障。
2 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之間的差異
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雖然在許多方面上有著緊密的聯系,但在不同情況下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其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2.1 目標的不同
稅務會計是以稅收的法律制度為標準,通過遵循相應的法律法規來從事納稅、計稅等工作,為國家進行征稅服務,實現降低稅收成本的目的。通過稅收工作,使稅務會計及時的了解和監督企業的經營情況,并利用該實際情況來制定相應的稅收標準,大大提高了稅收決策的準確率,以此來達到稅務會計對企業監管的管理目標。同時,稅務會計在工作的過程中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會計信息質量,對稅收的質量提供了保障,實現了稅收收益的最大化,為相關經濟的稅收提供了可靠的依據和保障。而財務會計則是在于滿足國家宏觀經濟管理的需求,通過對企業的經濟業務進行記錄和核算來滿足對企業內部管理的需求,從而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本狀況,以此來幫助企業實現其經濟目標。通過編制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這三大報表來反映出企業在該階段的經營狀況,為企業的管理者提供可靠的依據,幫助其做出正確的經營決策,推動企業經濟不斷向前發展。由于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最終目標不同,所以,企業的管理者在實施決策的過程中,要正確分析兩者之間的差異,從而實現其管理目標。
2.2 兩者核算對象不同
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兩者的核算對象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工作時要對會計信息做出相應的處理和區分,提高會計信息的質量,對會計數據進行有效的處理,從而實現其管理目標。對于財務會計來說,其核算對象為企業的經濟事項,通過利用相關的財務報表來對企業的財務運行狀況、企業的經營狀況進行分析,同時也為企業的管理人員提供出科學可靠的數據,為其在以后的經營決策提供了保障。而稅務會計的核算對象包括資金計價、稅收減免等與稅收有關的經濟活動。通過對這些對象的核算有效的反映了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情況。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國家稅收安全,推動國家經濟發展。因此,正確分析兩者之間的核算對象,充分認識到兩者的差異性,無論對企業還是對國家都會推動其更好的發展。
3 實現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協調發展方法
要做好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協調發展的工作,就需要相關的管理人員以及相關的會計人員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提高各自的工作效率,保障企業的會計信息質量,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這樣在達到企業管理目標的同時還會相應的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利潤增長,保障了國家的稅收。在協調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過程中,主要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擴大兩者之間的差異性,為實現稅務管理和財務管理的目標,不斷減少財務會計與稅務會計的交叉性,對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的分離原則不斷加強并實施,實現對財務的兩條線管理。另一方面,要對稅收政策、財務政策進行協調,促進好雙方的關系,對各個工作區域的人員所承擔的任務以及責任要加以明確,并且企業要制定相關的規定,在處理過程中要嚴格根據規定進行處理。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向前發展,我國的財務會計和稅務會計之間的關系越來越明確,因此,在處理相關經濟業務中要保持好兩者之間的協調性,控制好兩者之間的時間差異性,從而推動企業管理,實現會計處理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