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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落實和銜接省取消和下放事項的銜接
1、經認真對照《關于取消、下放和保留省級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吉政發[2017]33號)取消的25項審批事項,鐵西區現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中,不涉及與省政府清單對應取消的審批事項。
2、省政府下放的26項審批事項中,僅有1條“排污許可”下放至市、縣、區級政府,應為各市、縣、區級政府的環保部門對應承接,鐵西區未設置環保局,該項審批事項應由市環保局承接。
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調整
按照省審改辦《關于抓緊調整完善市縣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吉審改辦[2017]25號)和市審改辦《關于調整完善市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四審改辦[2017]10號)要求,鐵西區審改辦于2017年12月1日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通知》(四鐵西審改辦[2017]3號)。
經過認真清理調整,鐵西區在原保留的43項行政審批項目基礎上,取消行政審批項目2項(1、“護士注冊”由于職能范圍調整,區衛計局只負責將申報材料呈報上級衛生計生管理部門審批。2、“新辦、變更社會福利企業初審”根據《關于做好取消福利企業資格認定事項有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16]180號)取消。);擬暫停1項(“舉辦全區性學生競賽活動審批”由于無審批業務,擬暫停。);擬整合5項(1、“民辦學校舉辦者變更審批”和2、“社會力量舉辦非學歷初中以下教育機構審批”,兩項與保留審批項目“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設立、變更、終止審批”整合。3、“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與行政確認類“中小學學生學籍管理”整合。4、“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與行政確認類“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整合。5、“校車使用許可”與其他類行政職權“對校車安全運行的監管及司乘人員管理”整合。);依據省保留目錄對應增加1項(“事業單位設立、變更、注銷登記”),調整后擬保留行政審批項目36項。由于市政府調整審批項目清單還未正式下發,不能確定有無下放至縣區層級的審批項目,所以鐵西區還未正式公布審批項目調整目錄。
一、評選標準
依法治校是提升學校品質、建設品質學校的基礎性、全局性工程。其核心是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構建學習型組織。學校文化建設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程就是制度文化建設。建立共同愿景,創新內部治理結構,完善制度體系建設,理順決策、執行、監督、保障等環節,強化學校、家長、社區良性互動是建設品質學校的基本保證。評選標準分領導工作機制、規章制度建設、組織管理架構、民主管理機制、教師權益保障、學生權益維護、法制宣傳教育、辦學行為規范等八項。
凡年以來有下列屬一票否決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本次評選:
(一)學校內部出現重大違法違紀行為的;(二)學校管理制度與依法治校基本要求相違背,辦學活動、管理秩序混亂,造成較大影響的;(三)發生嚴重侵害教師、學生合法權益的事件,在校內或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四)發生應當由學校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安全和學生傷害事故的;(五)以虛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稱號的;(六)發生其他與示范校稱號嚴重不符的情形的。
二、評選對象和申報方法
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評選范圍為我市行政區域內全日制小學、初中、高中及市屬高校。
本次申報以推薦和自薦兩種方式進行。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對照評選標準,從本行政區域依法治校先進單位中擇優向市教育局推薦(區域中小學校〈不含幼兒園〉數不到30所的最多推薦1所,超過30所的可推薦2所,超過80所的可推薦3所,學校數以《—學年初市教育事業概況》為準,詳見附件2)。各地要在充分體現示范性的前提下,綜合考慮各級各類學校,可適當推薦在依法治校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市屬高校和直屬學校,可直接向市教育局申報。
所有參加評選的學校應以校長(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在規定時間內向市教育局報送申報材料一式15份,材料內容應包括:學校基本情況(包括近五年來的獲獎情況)、對照評選標準的自評情況、學校依法治校工作的主要成效或成功經驗。材料應簡明扼要,字數控制在1萬字以內。學校還應根據評選標準做好相應臺帳,以備檢查。對于評選標準中有關“校務公開”、“平安校園”等內容,參評單位不必為迎接本次檢查評比重新制作臺帳,可以直接使用專項檢查的臺帳資料,實現同類材料的通用,以減輕不必要的負擔。
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應向市教育局報送推薦報告,推薦報告每校一份,內容應包括該校依法治校工作開展的基本情況、主要特色及其在本地的示范作用、推薦意見等。
各地各校應保證申報和推薦材料的真實準確,如發現存在與申報材料不符的事實,將取消有關學校的評比資格,情節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
三、評選程序
本次檢查評比由市教育法學會邀請教育界、法學界有關專家等成立評選小組,對候選學校依法治校工作的整體情況進行評估和審核。評選小組將在審閱申報材料的基礎上,綜合評定參評學校依法治校的整體情況,并簽署評估意見。評選小組還將對候選學校進行實地檢查并聽取匯報。市教育局將根據評選小組評估意見綜合評定依法治校示范校。
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單將在市教育城域網公示一周。公示期間被提出異議的學校,市教育局將組織人員調查、核實。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調查核實不存在不符合評選條件的學校,由市教育局授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稱號,并予以表彰。
四、復查程序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定期復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要求,在開展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活動的同時,市教育局將對第二批省級、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進行復查(名單見附件3中加粗字體)。復查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第二批省級、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要對照評選標準進行自查,并形成自查報告。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轄區內的第二批省級、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進行復查,并出具復查報告。市教育局將組織人員,結合第四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候選學校實地檢查進程,對第二批省級、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復查工作進行抽查。復查中發現有屬前列一票否決情形之一,并經核查屬實的,取消“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稱號。
五、時間安排
申報截止期為年3月19日(周五)。第四批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申報材料、推薦報告及第二批省級、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查、復查報告,請于年3月19日前報市教育局政策法規處(附電子稿)。
實地檢查的具體日程安排在申報工作完成后另行通知。
2016年9月10日是我國第32個教師節。為在全社會進一步營造尊師重教的濃厚氛圍,促進我市教育事業又好又快發展,市委、市政府決定,在教師節來臨之際,表彰一批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支持xxx教育發展有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xx-2020年)>的實施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教育工作部署,認真實施科教興市和人才強市戰略,大力倡導尊重教育、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社會風尚,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十勝利召開。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表彰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負責評選表彰活動的具體實施工作,組成人員如下:
xxxxxxxxxx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許若平同志兼任,負責具體工作。
三、評選條件及范圍
(一)評選條件
1、堅持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忠誠黨的教育事業,講政治,講大局,有開拓創新、團結實干精神。
2、遵紀守法,有師德修養,遵守職業道德,愛崗敬業,為人師表,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年度考核稱職以上。
3、班子團結,創新務實,有向心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4、重視教育,尊重老師,尊重人才,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有突出貢獻。
(二)評選范圍
1、“十佳校長”評選范圍:我市各學校(含幼兒園、民辦學校)現任校長(園長)。
2、“十佳班主任”評選范圍:我市各學校年度內在任的班主任。
3、“優秀教師”評選范圍:各學校的在崗教師。
4、“先進教育工作者”評選范圍:從事教育、教學或教研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務人員(包括教育局各科室的工作人員)。
5、“教育系統先進集體”評選范圍:我市教育系統各學校、各單位(含幼兒園、民辦學校、教育局各科室)。
6、“尊師重教先進個人”評選范圍:我市各鎮、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干部職工及社會各界有關人士。
7、“尊師重教先進單位”評選范圍:為xxx教育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鄉鎮、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四、評選獎項和名額
1、xxx市“十佳校長”10名。
2、xxx市“十佳班主任”10名。
3、xxx市“優秀教師”50名。
4、xxx市“先進教育工作者”10名。
5、xxx市“教育系統先進集體”10個。
(以上獎項,各單位每個獎項推薦一個名額參加評選)
6、xxx市“尊師重教先進個人”5名。
7、xxx市“尊師重教先進單位”5名。
(第6、7獎項只限于鄉鎮、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社會人士,且每個單位每項推薦一個名額參加評選)
五、表彰方式
在教師節期間,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慶祝教師節表彰大會,對獲得表彰的先進個人和集體頒發榮譽證書,并獎勵一定的獎金。
六、申報材料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的通知》(浙教辦人〔2013〕號)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完善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辦法,引導廣大教師努力提高業務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3年我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希認真貫徹執行。
一、相關政策
為鼓勵小學教師一專多能,使小學全科教師具有擔任國家規定的小學多門課程教學的基本能力,適應小學尤其是農村小學小班制、包班制等需要,對任現職以來,承擔課程計劃所規定的小學2門及以上課程教學任務的教師,在申報晉升職務(職稱)材料時,允許按小學全科學科申報;其承擔的各學科教學工作量可以累加計算,其所教學科獲得的教科研業績,可視同一學科的業績。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推進城鎮教師支援農村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07〕60號)和《浙江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精神,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鎮義務教育中小學教師,在評聘高級職務(職稱)時,應有在農村、欠發達地區和薄弱學校全職支教1年的經歷。民辦學校教師晉升高級教師職務不作要求。從2013年起,城鎮義務教育中小學教師,在評聘中級職務(職稱)時,也應具有在農村或薄弱學校任教1年及以上的經歷,支教方式由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根據《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若干規定(試行)》,今后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培訓每5年為一個周期,周期內每位教師參加專業發展培訓時間應累計不少于360學時;新錄用的、教齡在一年以內的新任教師,在試用期內須參加不少于180學時的培訓,且新任教師在試用期內接受規定培訓的時數,不列入教師周期內專業發展培訓時數。從今年起,參加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培訓學時要求將逐年提高到以上標準。其中,2013年的學時要求仍為近5年240學時;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的學時要求分別為近5年264學時、288學時、312學時、336學時;2016年及以后培訓學時要求為近5年360學時。
因國家關于中小學職稱制度改革的政策未出臺,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今年暫不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評審工作。我市實習指導教師可按甬教人〔2008〕196號文件精神,仍參加技校教師職務系列的評審。
二、業務考核
中專、實驗和研究系列的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員業務考核時間安排在8月上旬進行,考核方式等要求不變。
小中高申報人員教學水平面試考核的形式仍為上課,面試考核工作由市統一組織,面試考核結果作為推薦到省參評的依據。上課時間安排在9月中旬進行。
普通中學和職高文化課教師申報中學高級的教學水平考核形式由說課改為上課,上課考核原則上由各縣(市)區負責組織進行,上課結果作為到市參評的依據。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
職高專業課教師申報中級(僅指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高級教師職務資格人員的面試考核方式仍為專業技能和實務測試,時間安排在10月下旬。
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中學一級申報人員的考核時間和方式不變。
三、工作程序
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由個人提出申請,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并在單位醒目位置公示1周。公示內容為《推薦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和《教育教學工作情況簡表》。
設中評委的縣(市)區在評審前15天,將中一、小高評審材料、評審對象花名冊、《專業技術資格初審報告》和《召開評委會的函》報市教育局初審,然后交由市人事局審核。經市人事局審核同意后,方可召開評委會。評審工作結束后,由縣(市)區教育局和人事局報市人事局統一發文公布評審結果,公布評審結果文件,將由市人事局抄送市教育局。
非教育系統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必須取得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評審委托函。
四、材料報送
報送材料要求真實規范,手續齊全,并符合規定的送審程序。縣(市)區報送材料前,參評人員的申報資格須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并蓋章確認。
根據省市評委會評審要求的不同,評審材料分為送省評審和送市評審兩種材料。各地應按照省市開列的《材料清單》內容提供相應的評審材料。其中送省評審的《推薦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綜合表》,應提供word格式電子稿,文件名統一為**(單位全稱)**(姓名)。此電子稿根據要求將在省教育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寧波教育人事網“下載專區”提供評審材料所需表格的樣表,申報人員可瀏覽此網頁下載有關表格,其中報省材料的表樣略作改動。上報表格的填寫要求,仍按甬教人〔2008〕196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五、時間安排
7月15日前,各縣(市)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送交中專、研究(教育管理)和實驗3個系列的評審材料,包括須作鑒定的論文代表作原件及電子文檔,以及須作鑒定的小中高論文代表作原件、電子文檔和送鑒論文清單,此外還應同時報送申報中學高級的人員名冊。其中,申報副研究員專業技術資格的論文參照中專高級講師論文鑒定的方式,由所在學校聯系校外有關學科專家鑒定。
8月上旬,中專、研究(教育管理)和實驗3個系列申報人員進行面試。
9月20日前,各縣(市)區,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送交中高、小中高評審材料,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同時送交中一評審材料。
9月中旬,小中高申報人員上課考核。
10月中旬前,市教育局直屬學校中高、中一申報人員上課考核。
10月下旬,中高申報人員進行全市統一的業務考核筆試;職高專業課教師進行實訓實務測試。
【中圖分類號】G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50-9889(2013)03B-0013-04
五年來,廣西中等職業教育資助資金逐年增加,受惠學生人群不斷擴大,投入資助資金從2007年的2.2億元增加到2011年的7億元,資助學生從2007年的37萬人次增加到2011年的43萬人次。中等職業教育具有辦學靈活、學生流動頻繁的特點,學生資助工作存在線長面廣、發放環節復雜的問題。如何加強學生資助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確保資助資金有效及時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成為學生資助工作亟須解決的問題。為此,廣西努力探索和完善中職學生資助資金監管模式,逐步形成了“統一管理、銀行統發、直接到人、準時足額”的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管理模式,并首先在南寧市試行,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廣西推行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模式的背景分析
(一)國家助學金發放模式常態
國家助學金常規發放模式基本流程為:中央資金預算各地學生資助資金需經過各級財政、教育、人社部門層層分解配套同級中等職業學校為受助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經由銀行將資助金到學生的銀行儲蓄卡中。
(二)國家助學金常態發放模式的困難及問題
1.中等職業教育“復雜”,資助資金監管難度大。“復雜”主要體現為辦學的靈活性和管理的多元并存。首先,中職學校普遍采取免試注冊入學,從而造成學生頻繁更換就讀學校行為的普遍發生,使學校受助學生名單和人數呈大幅度變動狀態,加大了資助金準確發放的難度。其次,中職學校的業務主管部門較多,除教育部門外,部分學校還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管轄,這些學校既提供中職學歷教育服務,又提供技工培訓服務,容易造成同一學生分別通過教育部門和人社部門雙渠道申報助學金。
2.財政資金流轉“不暢”,造成助學金發放效度低。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采取中央和地方分擔機制,每次預算都要經過各級財政、教育、人社部門進行分解配套后,才能下達到同級中等職業學校。資金周轉環節多,撥付時間長,學校往往因不能及時收到財政資金而造成助學金發放延誤。
3.學校管理水平參差不齊,構成資金安全隱患。首先,由于少數中職學校存在對學生資助工作重視不夠、工作人員對政策理解不透、發放流程規范程度不高等問題,容易導致直接發放現金,或代管學生助學金銀行卡直接抵扣學費,甚至代領助學金的現象發生。其次,少數學校,尤其是民辦學校,沒有專職財務人員或經常更換財務人員,難以按規定設置賬簿、會計核算不完整或賬務處理不正確,導致助學金結余資金無法執行專項結轉核算而在下個會計年度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對資金安全構成隱患。
(三)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模式的具體內容
在充分借鑒財政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依托銀行系統發達的儲蓄網絡,在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財政資金預算下達市縣級財政、教育部門后,資金不再撥付到學校,而是由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根據學校上報的受助學生名單,通過指定銀行集中統一發放,直接將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發放至學生資助銀行卡內。整個模式可以概括為“資金集中、管理集中、申報集中、發放集中”。
(四)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模式的預期目標
通過助學金發放主體由學校上移到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同時引入績效管理的考核制度,通過精簡程序環節、整合有利資源、降低潛在風險,力求在制度上杜絕舞弊行為,最大限度地預防助學資金被截留和挪作他用,可實現資金管理高效率、高安全、高效益的目標。
二、南寧市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模式的案例分析
(一)集中申報,歸口管理
集中申報,即學生集中時間申請國家助學金,集中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申報助學金用款計劃,財政部門集中將助學金預算指標下達并撥付到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從而最后完成全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歸口教育部門統一管理。
1.率先成立機構,健全工作網絡。2007年9月,南寧市在全區率先成立市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即南寧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為直屬南寧市教育局管理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具備財務單獨核算的法人資格。隨后,明確要求市屬中等職業學校成立學生資助部門,安排專職工作人員從事學生資助工作。健全的機構編制和工作網絡為全市各類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實行歸口統一管理提供了組織保障和奠定了基礎。
2.集中申報,統一辦理銀行儲蓄卡。南寧市因地制宜地制定了《南寧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發放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規定教育部門、人社部門、各行業辦學校的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申報、發放等環節都需通過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統一審核上報同級財政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實現助學金統發工作歸口管理。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為受助學生統一辦理建設銀行儲蓄卡,統一辦理銀行儲蓄卡不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建設銀行給予免收年費、工本費等優惠政策。將每月銀行助學金發生的手續費列入市本級財政部門預算,在項目支出中單獨列支。2010年秋季學期,南寧市根據相關規定,推行國家統一制定的“中職學生資助卡”制度。
3.啟動協調機制,明確職責。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管理涉及多部門及機構的協調而系統的運作,是一項跨系統、跨部門的系統工程。為了有效監管并利用該項資金,南寧市啟動協調機制,明確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具體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為實施國家助學金發放工作的牽頭單位,負責助學金的統籌、分配和審批,安排專項督導檢查,落實助學金績效考評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籌措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本級財政配套補助經費,審批、核撥和使用監督助學金。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技工學校國家助學金的審批,匯總后向教育部門報送相關報表,以及資助政策的宣傳。
市衛生局:負責衛生學校國家助學金的審批,匯總后向教育部門報送相關報表,以及資助政策的宣傳。
市監察局、審計局:負責全程監督國家助學金依法依規撥付和使用的情況,依法開展專項資金監察和審計工作。
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負責實施公辦、民辦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衛生學校國家助學金的集中發放工作,審核學校申報數據,向銀行傳達助學金發放指令,做好助學金檔案管理工作,做好助學金績效考評的材料報送工作及資助政策宣傳。
中職學校:負責受理學生申報材料和初審,辦理和發放銀行卡,助學金集中統發基礎數據維護,助學金檔案管理,向學生和家長宣傳資助政策。
銀行:負責助學金、發放數據匯總、違規支取預警,向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成功和失敗清單,助學金銀行卡使用宣傳。
(二)集中發放,信息化管理
根據國家助學金實行歸口管理原則,南寧市將市屬職業學校助學金的發放管理權限集中在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授權銀行集中發放。為提高工作效能,南寧市借助現代化辦公手段,開發“南寧市中職學生國家助學金信息管理系統”,與國家和銀行的管理系統成功對接,實現資源共享。
1.實行專門賬戶管理。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根據上級和本級財政下達的預算指標,以中職學校助學金發放(月份)匯總表列示的人數和金額為依據,統一提出用款計劃申請,市財政局審批后,將助學金用款額度撥入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零余額銀行賬戶,再劃入銀行專設賬戶,實行專賬管理。
2.實現集中發放的基本路徑。一是明確集中發放時間,各中職學校于每月28日前將次月的《南寧市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發放明細表》報送到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匯總后于次月5日前送達銀行,銀行于每月8日前將當月助學金劃入學生銀行儲蓄卡內。二是對受助學生實行動態管理,針對中職學校普遍存在的學生補錄和流失的問題,南寧市實行月報制度,要求學校于每月28日前將本校受助學生人數的增減變動情況以明細報表的方式報送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以此為下個月發放助學金的主要依據。三是建立信息反饋制度,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向銀行發出劃款指令,在確認銀行已經將助學金劃入學生銀行卡后,馬上通知學校,由學校即刻將劃款信息反饋給學生。
3.實行信息化管理。南寧市設計開發了“南寧市中職學生國家助學金信息管理系統”和“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并與銀行助學金統發信息管理系統成功對接,三者的數據可以通過報表之間的平衡、鉤稽關系進行自動校驗,起到對學校申報材料的自動審核和糾錯作用。同時,還實現了銀行發放信息的自動匯總,做到數據共享、資源共享,大大減輕了工作負擔,減少了數據統計匯總所需時間,提高了數據準確性。
(三)強化監管,標準化管理
通過例行檢查、專項檢查和處理舉報(投訴)檢查,以及開展績效考評工作,使助學金管理工作日趨規范。通過制定科學合理的工作規程,實施標準化管理,使助學金管理工作效能日益提高。
1.明確工作計劃和流程。制定年度助學金工作計劃,明確月份、半年和全年工作任務,有計劃地開展工作。制定助學金發放管理工作流程,設計工作進度表,標明各工作環節完工時間節點。
2.制定統一的工作報表和操作標準。南寧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統一制作助學金申請表、受助學生匯總表、助學金統況表及助學金統況匯總表等工作報表,規定各個報表的填報標準,確保報表報送數據真實、有效。
3.助學工作力求公開透明。南寧市向所有受助學生發出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溫馨提示”,提醒學生不能將助學金銀行卡交給學校或他人代管,教育學生正確使用助學金銀行卡。中職學校助學金發放管理工作做到“三公開,一公示”,即:公開管理辦法、公開申請流程、公開投訴渠道和公示受助名單,以公示無異議名單作為本學期學校初審基數。
4.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實施助學金績效考評制度,重在設置科學合理、易于量化評議的考核指標。南寧市通過細化操作標準,對助學金發放管理工作的主要環節進行科學評定,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和工作的難易程度賦予分值,實現量化考核。
5.做好臺賬整理和歸檔工作。臺賬是助學金監管工作的重要材料,也是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印發了統一的助學金項目管理參考目錄,將助學金項目材料按文件依據、發放流程、財務材料及宣傳材料等分類歸檔,指導學校建立助學金工作臺賬,并按照檔案管理規定進行保管。
6.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助學金檢查工作的目的在于防止套取財政資金,其重點在于核實受助學生的身份和在校情況,及學生助學金銀行卡的管理情況,防范別有用心的組織或個人截留學生的銀行卡和密碼。因此,助學金檢查工作的主要內容是查看檔案和實地查訪,清點在校學生人數和了解流失學生動向。
(四)集中培訓,提高專職人員素質
學生資助機構是新成立的單位或部門,學生資助工作面對的是嶄新的業務,從事學生資助機構業務的是一支新上崗的工作隊伍。資助工作隊伍建設關系到國家助學金發放工作的質量,關系到國家學生資助政策的推行。南寧市非常重視學生資助培訓工作,將其列為各級學生資助部門必須完成的常規工作,借以提高專職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整支隊伍的工作能力。
1.安排專項培訓經費。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每年均將業務培訓經費列入項目支出,編進部門預算,并得到通過,此外,還從中央獎補資金中提取一部分作為培訓經費,人均培訓經費超過1000元。
2.編寫培訓教材。在充分理解國家、自治區學生資助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本市制定的政策,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組織力量編寫針對性強、通俗易懂的培訓教材,包括文件匯編、政策解讀、講座教案和宣傳資料,等等。
3.培訓形式多樣。培訓批量大,年均開展培訓活動20余次,培訓人員600多人次。培訓形式多樣化,有專項資助政策培訓、工作布置培訓、外出考察學習以及參加全國學生資助業務高端培訓等。
4.成立講師團。講師團成員由市縣學生資助機構領導和業務骨干組成,他們熟悉政策、業務嫻熟、責任心強,承擔本市學生資助工作的專題培訓授課任務。此外,講師團的個別成員還受邀到國家和自治區級的培訓班授課,介紹助學金集中發放管理經驗和政策解讀。
三、南寧市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模式的比較優勢
南寧市實行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模式,簡化并優化了各環節和整體過程,從而有效地防止了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被學校截留、挪用和套取等違規行為的發生,更有利于學生資助機構對助學金的統一管理及助學金發放情況的信息收集,發揮了助學金的資金效益,保證了國家財政資金安全。實踐證明,自實施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集中銀行統發模式以來,南寧市助學金發放管理工作優勢凸顯,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工作歸口管理,預防重復申報
如圖1所示,雖然2007年助學金政策已經實行,但中職學校仍由教育部門、人社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進行學籍管理,且部分學校同時提供中職學歷教育服務和技工培訓服務,這種管理現狀,無疑使得助學金發放模式復雜化,不利于資金的管理和有效利用。如圖2所示,由于“歸口管理”模式的積極運作,雙重學籍學生分別通過教育部門和人社部門進行助學金申報的學生數量少,且呈逐年下降趨勢,能夠杜絕多渠道申報助學金,或者是校方多申領助學金,而實際并未發放給學生的現象發生。此外,由于進行專賬管理,因學生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所結余的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集中在教育部門的學生資助機構,保證結余資金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用于補充下一年度的助學金預算指標,節約了財政資金,確保了中央財政資金的安全。
(二)縮減環節,提高了助學金的使用效率
如表1所示,助學金統發模式,其財政資金撥付過程減少了教育主管部門、學校主管部門和學校等環節,大大提高了資金發放的時效性。助學金銀行統發的優點還在于助學金結余資金以及未用完的預算指標由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統籌安排,在上級資金不能按時下達時,依然能保證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的及時發放。銀行在銀行卡辦理、發放等環節對相關環節和材料進行審核,提高了發放環節和材料的準確性。此外,由于集中辦理銀行卡呈現的規模效應,學生辦理銀行卡免除了辦卡工本費、年費和手續費,使學生受益。
(三)資金到位率高,“問題”投訴率低
根據與銀行簽訂的協議,在實行統發過程中,如出現助學金發放不成功的現象,銀行會及時將具體名單反饋至學生資助管理機構。每月助學金的發放信息通過“銀行—市學生資助管理辦—學校—學生—學校—市學生資助管理辦—銀行”的反饋路徑進行核實及歸因,并及時補發。2007年~2011年,南寧市通過統發方式為28.44萬人次發放助學金,發放金額2.07億元,資金到位率(即發放到學生手中的成功率)為100%,因技術問題導致助學金發放不到位或不及時的投訴率為0(見圖3)。
(四)程序統一,節約管理成本
南寧市自行開發的學生資助管理系統的運用,實現了全國中職系統助學金受助信息和銀行統發系統發放信息的自動校驗,解決了資助工作人員人工核對數據容易出現誤差的問題,同時實現了銀行發放情況的自動匯總,節省了數據統計時間,提高了發放數據的及時性和準確性(見圖4)。統一的發放流程、表格和檔案則為發放工作的監督檢查帶來便利,也有利于數據的提取,節約了工作的管理成本。
(五)凸顯專員優勢,促進學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中等職業學校資助政策使中職學校享受到的財政資金比重不斷增加,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銀行集中發放模式的要求則對學校,尤其是民辦學校的學生資助工作和財務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銀行集中發放模式對資助資金的管理進行了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管理,促使學校聘用專職工作人員和財務人員,進而促進了學校資助、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學校專職財務人員的人數呈逐年增加的趨勢(見圖5),確保了資金的規范使用和安全。
注:2008~2009年聘用人員學校數出現大幅下降是因為有部分民辦中職學校停辦,全市中職學校數減少。
四、小結
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是一項惠及廣大人民群眾和貧困學生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勞動者素質、提升國家綜合競爭力的重要手段,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舉措,必將對我國職業教育的改革與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它體現了國家對中職教育發展的高度重視,更承載了國家對教育、人及社會和諧發展的深度洞察和敏銳關切,是一項關切貧困學生發展與就業的重大戰略和方針。
實踐證明,南寧市“集中發放模式”是防范并解決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工作中各種突出問題的有效嘗試。它更利于學生資助機構對助學金的統一管理,更利于對助學金發放情況的信息收集,更利于發揮助學金的資金效益,進而更大限度地保證了助學金的真正意義的實現,即幫助或解決貧困家庭學生“上學難、難上學,就業難、難就業”的實際問題,有力地推動了中職教育的發展和教育公平的進一步實現。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14個地市和75個縣(市)中,已有11個地市和74個縣(市)采用了中職國家助學金由同級財政或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進行集中發放的模式,學生資助政策執行效率得到大幅提高,效果顯著。這也為全國各地開展助學金發放工作提供了經驗借鑒和價值參考。(作者系廣西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課題:廣西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監管機制完善研究
編號:2012AA012
關鍵詞獨立學院“獨立”困境對策分析
中圖分類號:G648文獻標識碼:A
從2000年至今,湖北省獨立學院已走過十年的發展路程。目前,湖北省共有獨立學院31所,數量居全國之首;獨立學院在校生達到26.8萬人,占全省普通本專科在校生總數的21.2%。①2008年,湖北省表示將支持一批具有“五獨立”條件(即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校園和基本教育教學設施、獨立財務會計制度、獨立招生、獨立頒發文憑)的獨立學院3到5年內轉設為民辦高校。目前,湖北省尚無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但按照這一政策,湖北省獨立學院正處于走向獨立的關鍵時期。湖北省給獨立學院規劃的四條未來發展路徑分別是:繼續舉辦獨立學院并準備驗收;繼續舉辦獨立學院待充實辦學條件后再驗收;轉設為民辦高校;終止、合并或并入其他學校。②省教育部門要求各獨立學院于2010年3月12日前上報“過渡期”的工作安排,并于2010年4月底至5月底對各獨立學院進行了本科專業教學評估。目前,還有部分獨立學院由于面臨種種困難,尚未上報“過渡期”的工作安排;有的獨立學院經母體高校與投資方的謹慎選擇,準備繼續作為獨立學院存在;也有多所獨立學院已經順利通過本科專業教學評估,并提交了轉設為民辦高校的申請,但在走向獨立的道路上仍然面臨阻力。在當前的形勢下,分析湖北省獨立學院的“獨立”困境并提出破解之策,具有重要意義。
1 面臨的“獨立”困境
1.1 “獨立”政策欠完善
湖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廳在2010年的工作要點中提出,開展獨立學院本科專業教學合格評估檢查;建立健全獨立學院學士學位授權審批、重點學科建設、學位授權點審核與評估、三級學位授予質量等方面的管理制度。③但對于獨立學院的“轉設”工作,工作要點中并沒有提及。相比之下,陜西、江蘇等省的教育行政部門都已明確表示,對具備相應條件、要求轉設為民辦高校的獨立學院,可以轉設為民辦高校。目前,湖北省已有包括中南民族大學工商學院、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在內的多所獨立學院正式申請轉設為民辦高校。按照相關規定,要成功轉設為民辦高校,仍需通過省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考察和評議,并形成申報材料上報教育部,再由教育部安排專家組進行考察和安排評委組進行審議,最后由教育部批復。筆者走訪了部分湖北省的獨立學院,一些具備“五獨立”條件的獨立學院的負責人表示,省教育部門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尚不明朗,由于缺乏政策指導,使得“轉設”工作比較被動;另一些獨立學院則認為,省教育行政部門應出臺相應的支持和幫扶政策,從而使它們能盡快達到轉設為民辦高校所需的條件。
1.2 相關關系難理順
首先,獨立學院與母體高校的關系難理順。一方面,各獨立學院每年以實際學費收入的20%左右向母體高校交納的管理費,成為母體高校加強建設和改善教職工福利待遇的重要來源之一。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后將無需再交納管理費,這就意味著母體高校每年減少幾千萬的收入。因此,母體高校的教職工擔心影響自己的福利待遇,不同意獨立學院走向獨立;一些母體高校的負責人擔心“收入減少”和“沒法給教職工交代”,也不愿表態同意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另一方面,一些辦學條件尚不完善的獨立學院,由于在師資和教學資源上對母體高校有較強的依賴性,也不愿意脫離母體高校。尤其一些不具備獨立校園的獨立學院更不愿意提及獨立,因為獨立意味著被母體高校收回或者停辦。④
其次,舉辦高校與投資方的關系難理順。獨立學院由母體高校和投資方共同舉辦,有的獨立學院有一個投資方,如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由武漢軍威集團投資;有的獨立學院有兩個投資方,如武漢大學珞珈學院由武漢當代科技產業集團和北京巨天匯投資公司聯合投資;有的投資方投資了多所獨立學院,如武漢美聯集團在武漢投資創辦了華中科技大學文華學院和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在決定“是否轉設”、“何時轉設”等有關獨立學院的發展路徑問題時,需要母體高校與投資方進行協商,共同決定。
1.3 自身條件不成熟
湖北省各獨立學院的發展狀況不同,一部分獨立學院已達到了轉設的相關標準和條件,轉設為民辦高校的時機已經成熟;而其它一些獨立學院的辦學條件和狀況離轉設的標準仍存在一定的差距。(1)師資問題。由于自創辦以來缺乏對教師隊伍建設的長期規劃,過度依賴母體高校師資,致使許多獨立學院兼職教師比例偏高,專任教師隊伍又存在職稱結構不合理、學歷結構不合理、年齡結構不合理等諸多問題。師資隊伍存在的問題,嚴重影響了獨立學院教學質量的提高,制約了獨立學院的發展。(2)人才培養問題。許多獨立學院在專業設置上完全照搬母體高校,在人才培養模式上缺乏合理定位,導致專業設置出現嚴重的趨同現象,培養的人才缺乏自身特色,難以滿足市場需求,從而面臨畢業生就業率低、生源緊張等問題,這些都給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形成了阻力。(3)不具備轉設的一些基本要求。部分獨立學院在土地、建筑面積、儀器設備、圖書、實習實訓場所等方面尚不能達到國家規定的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和基本辦學條件,部分獨立學院目前還沒有按照教育部的規定完成資產過戶,甚至有的獨立學院仍以“校中校”的形式在辦學,不具備獨立校園。
2 “獨立”困境的破解之策
要破解目前湖北省獨立學院面臨的重重困境,需要省教育行政部門的大力支持和引導,需要母體高校和投資方的密切協調與配合,需要各獨立學院加強內涵建設,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水平,努力達到轉設為民辦高校的各項指標和要求。
2.1 實施分類指導
根據湖北省各獨立學院的發展狀況,省教育行政部門不宜采取“一刀切”的思維和模式,而應深入地調查和了解各獨立學院辦學的基本情況、存在的問題、母體高校與投資方的態度、規范辦學過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難等問題,對各獨立學院做到區別對待,并按照規劃的未來發展路徑實施分類指導。(1)對具備相應條件,符合優化高等教育布局需要,并已提出轉設為民辦高校申請的獨立學院,應形成申報材料上報教育部,報請轉設為民辦高校,并支持和協助其做好接受教育部考察驗收的準備工作;(2)對具備基本辦學條件,能夠獨立組織教學和管理,但尚未完成土地和房產過戶的獨立學院,一方面,省教育行政部門應積極主動與財政、稅務、國土等部門溝通,爭取相關部門對獨立學院資產過戶工作的支持;另一方面,對于確實存在困難,暫時無法完成資產過戶的獨立學院,應認真督促舉辦方采取簽訂長期租憑協議等措施,確保獨立學院的規范辦學、安全運行和健康發展;(3)對目前辦學條件不能滿足《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的獨立學院,省教育行政部門應督促和支持其不斷改善辦學條件,努力達到轉設的相關標準和要求,尤其對于學科專業與湖北省產業發展人才需求契合度較高、且符合優化高等教育布局要求的獨立學院,要給予重點扶持,要鼓勵其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合理利用國外優質資源,不斷拓展辦學空間和提高辦學水平。
2.2 理順多方關系
首先,要理順母體高校與獨立學院之間的關系。一方面,要做好母體高校負責人和教職員工的思想工作,讓其認識到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是省教育行政部門的重要政策,是實現高等教育強省目標的重要措施,獨立學院實現獨立之后才能有更大的發展空間和更廣闊的發展前景,必須從長遠著想,以大局為重,支持獨立學院走向獨立。另一方面,要讓獨立學院認識到,轉設為民辦高校是大勢所趨,獨立學院必須逐步減少對母體高校的依賴,通過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充實辦學條件、創新管理機制,逐步做到獨立開展教學和管理工作,這樣才能真正走向獨立,實現可持續發展。其次,要理順母體高校與投資方之間的關系。在獨立學院轉設為民辦高校的過程中,省教育行政部門要采取相關政策和措施,既確保不造成母體高校無形資產投資的損失和不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又確保投資方的投資安全與合理回報。
2.3 加強內涵建設
無論獨立學院選擇走向獨立,還是選擇保持現狀,加強內涵建設,提升教學質量,培育合格人才,始終是獨立學院辦學的根本。一是要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規模適度的師資隊伍,是獨立學院不斷提高教學質量的根本保證。獨立學院要制定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建立有利于中青年教師成長的環境,優化專任教師隊伍結構,實現專任、兼職教師的協調發展。二是要創新人才的培養機制。各獨立學院要根據自身特點,結合湖北省產業結構和區域經濟發展狀況,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機制,著力培養學生的綜合素質和實踐能力,為生產一線培養緊缺應用型人才。特別要充分利用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爭取有利條件,加強獨立學院重點培育本科專業的建設工作,如華中科技大學武昌分校光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武漢工業學院工商學院的機械設計制作及自動化專業等。⑤三是要充實辦學條件。獨立學院“轉設”成功與否的關鍵在于獨立學院的基本辦學條件,尤其是基礎設施方面。因此,投資方應加大投資力度,母體高校應給予大力支持,幫助獨立學院加強校舍建筑、儀器設備、圖書、實訓基地等方面的建設,使相關指標達到普通本科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和要求。
3 總結與展望
(一)成人教育培訓市場廣闊
除了傳統的計算機培訓、語言培訓和出國培訓外,隨著經濟發展、社會分工的不斷變化,大學生就業競爭壓力增加,對成人教育培訓的需求不斷加大,一些職業資格考試和職業技能考試培訓也迅速興起。近年來,成人教育培訓市場競爭發展,專業化教育培訓機構市場細分不斷成熟,逐漸形成品牌培訓企業和連鎖培訓,出現了如時代光華、新東方、華圖教育、中公教育、北大青鳥等品牌連鎖培訓機構。我國傳統消費觀是省吃儉用,但個人對學習培訓一般舍得投入,這也給教育培訓市場帶來了巨大的發展空間。
(二)成人教育培訓種類繁多
成人教育培訓是發展全民教育、全面教育、終身教育的重要手段。據2015年教育培訓行業報告顯示,2014年我國成人教育培訓機構有3.4萬個,成人教育培訓市場總值達到6500多億。成人教育培訓從最初的職業技能培訓和出國留學語言培訓,到目前涉及公務員考試培訓,考研培訓,“四六級”、托福、雅思等外語培訓,各類資格證書培訓,音樂、體育、舞蹈等特長培訓,計算機、會計、企業管理培訓等,品種繁多,涉及63個行業和種類,其中新增物聯網、微電子商務、游戲開發、創業教育、職業規劃等18個行業,基本涵蓋社會經濟發展的方方面面。
(三)成人教育培訓辦學水平參差不齊
由于成人教育培訓涉及行業較多,培訓組織靈活多樣,培訓時間長短不一,成人教育培訓的辦學水平也參差不齊。很多培訓機構沒有固定的培訓場所,進行“小作坊”“打游擊”式的培訓。有的中小型培訓機構辦學條件簡陋,租用教室、民房甚至車庫、地下室、倉庫等開展培訓活動;一些條件較好的培訓機構會租用禮堂、賓館的會議室等,收費較高。成人教育培訓師資水平也有很大差距,一些職業資格和技能培訓機構師資隊伍非常不穩定,人員流動大,很多臨時人員經過短期培訓就上崗成為培訓教師,培訓質量堪憂。
(四)成人教育培訓收費偏高
相比于學前教育培訓和中小學課外輔導教育培訓,成人教育培訓被認為是低投資、高回報的產業,是最具“錢景”的行業之一。很多培訓機構收費高、利潤高,培訓費用少則幾千元、動輒上萬。據統計,2014年全國公務員考前培訓項目的平均培訓費用達到5600元,“MBA考前培訓”前三名教育培訓機構的盈利分別是2.3億、1.9億和1.3億。很多培訓機構打著“保過班、沖刺班、押題班、VIP班”的旗號收取天價培訓費用。
(五)成人教育培訓缺少法律監管
目前成人教育培訓市場存在監管盲區和監管風險。教育部門對教育培訓和民辦學校的準入資格控制較嚴格,一些成人教育培訓機構就在工商部門注冊“文化傳播公司“”教育咨詢公司”等,通過打球的方式“掛羊頭賣狗肉”,來逃避教育部門的監管。教育、工商、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存在多頭管理,同時也存在監管漏洞,缺少相應的法律制度來約束培訓機構。當學員遇到虛假宣傳、捐款潛逃、合同糾紛等情況時,不知該向哪個部門投訴,自身權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二、成人教育培訓法律監管缺失的表現
(一)缺少辦學資質
目前成人教育培訓市場上沒有辦學許可證和辦學資質的機構隨處可見。為保障辦學質量,教育部門對培訓機構的師資力量、辦學條件、固定資產、招生章程、培訓費用等都有嚴格的規定,制定了一套非常復雜的審批程序。有的不符合審批要求的教育培訓機構另辟蹊徑,通過在工商部門注冊了公司,有的未經任何部門批準就開展教育培訓業務。這些機構既不受教育部門的監管,又可以名目張膽地招生培訓,致使培訓市場亂象叢生。
(二)培訓質量無法保證
由于缺少必要的法律監管和約束,成人教育培訓質量良莠不齊。一些機構是先招生,后租教室,聘教師,開課時間不確定,上課時間嚴重縮水,“一對一”變成“一對多”,“小班”變“大班”,培訓質量難以保證。一些機構打著“專家、名師”的旗號招生,由于師資條件有限,常常是臨時聘用毫無經驗的研究生來冒充“專家”敷衍了事。
(三)培訓糾紛頻發
由于培訓機構大多采取一次性預付學費的方式收費,并且不能開具正規發票,一旦學員對培訓效果和質量不滿意,想要退款就非常困難。同時這種一次款的方式風險非常大,有的培訓機構收完學費后一夜之間就捐款潛逃或人去樓空了。培訓合約中有很多不平等的條款限制和陷阱,導致學員很難維權,培訓機構以各種借口拒絕退錢,一些所謂的“不過退款”和“不滿意退款”的培訓班,在退款時設置非常苛刻的條件障礙,在合同中規定參加培訓人員不能遲到早退、不能將課堂講義帶出教室、不能錄音錄像等等,只要一條違反了合約規定就不退款,并且退款也只退一部分學費。
(四)虛假招生宣傳由于成人教育培訓市場競爭激烈,有的培訓機構為了擴大生源,不惜編造虛假信息。有的唯利是圖、不擇手段,夸大學校辦學條件和社會榮譽;有的偽造教師學歷、夸大培訓質量、宣稱有雄厚的師資團隊、教師有很高的押題命中率、有內部消息和特殊渠道可以“100%包過”等等;一些培訓機構打著“不過退款”“簽約通關”等旗號來吸引眼球,但是退款的時候不能100%退款。
三、成人教育培訓法律監管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針對性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國成人教育培訓的監管沒有針對性的法律監管制度。雖然國家出臺了《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為成人教育培訓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準則,但是操作性不強。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定,以盈利性為目的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并不適用于該法中的法律監管和法律責任。教育部也明確指出社會培訓機構不屬于學校,因而無法監管。從法律監管的邏輯起點來講,要想做到依法監督和管理,必須要有一個適用于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的明確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條文。目前我國尚未出臺明確的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這方面的法律建設還不夠完善,對一些合同糾紛和違約行為都是參照《合同法》《廣告法》來解決,沒有關于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管理、監督和處罰的實施細則和具體法律依據。
(二)辦學審查門檻過高
目前我國對民辦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資質審查標準過高。雖然限制了一些不符合辦學要求的培訓機構進入培訓市場,但過高的要求也導致一些培訓機構對正規審批手續和辦學資質望而卻步,長期“無照”辦學和“黑戶”經營。這些沒有辦學資質的培訓機構無法吸引投資,不能改善辦學條件,不能有效地提高辦學質量。不僅阻礙了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的壯大發展,同時也使管理部門無法有效監管。另一方面,成人教育培訓資質審批程序和手續也非常復雜,不僅要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同時對培訓機構的辦學規模、形式、管理、資金等都需要繁雜的申報材料,這些復雜的審批程序需要培訓機構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辦學資格審查門檻過高和審批程序復雜,在很大程度上導致無證辦學機構增加。
(三)監管部門不作為
由于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的注冊和登記分散在教育、民政、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工商等部門,在日常監管中各部門權責劃分不明確。盈利性的培訓機構在《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在工商部門注冊的培訓企業和機構,是按照工商行政登記要求辦理,并沒有在教育管理部門備案。這樣就造成了成人教育培訓市場上的法律監管主體多頭,各個部門都有監管的職責,卻都不作為,出現監管“真空”和“盲區”。這些部門普遍存在“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對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的日常監督監管不作為、監管失控。在出現重大違約糾紛和惡性攜款潛逃事件時,主要監管部門互相推諉責任。
四、成人教育培訓法律監管路徑建議
(一)建立健全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的健全是教育培訓市場規范合理發展的基礎和保障。目前的法律法規都沒有針對教育培訓監管的專門性法律,應建立起從全國到地方的涉及學前教育培訓、課后教育培訓到成人教育培訓的全方位的有針對性的法律制度。全國性針對教育培訓特別是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的法律制度要統領全局,明確監管部門和法律責任、處罰標準和退出機制,明確監管主體和責任,使教育培訓法律監管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地方性的配套法律制度要根據地方特色和培訓市場的保有量、行業發展情況,制定合理的規章制度,制定統一的管理制度和規范,將年度審查和日常監管相結合,改變誰“都有權管、誰都不管”的局面,各行政管理部門統一口徑、統一處罰標準,各司其職。在建立相關法律制度之前,要充分調查研究,既有針對性和操作性,能規范培訓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又能促進培訓機構自我完善和自我約束,推動行業自律,促進培訓機構樹立企業信譽和誠信辦學的良好形象。
(二)設置寬嚴結合的審批標準
毋庸諱言,目前教育主管部門的教育培訓辦學資質審查和標準過于嚴格,而工商管理部門又過于寬松。建議加強成人教育培訓辦學審查標準的頂層設計,制定科學合理、寬嚴結合的審查標準,既要保證完善成人教育培訓的辦學資質,又要保護成人教育培訓機構的辦學積極性。對于繁雜的審批手續,要結合實際認真梳理、重新審視,該保留的保留、該簡化的簡化、該砍掉的砍掉,建立與審批標準相適應的審批程序。設置科學合理的審批流程,實行“一站式”辦理。在審批辦學手續時,實行成人教育培訓教師實名備案制度,審查培訓教師相關資質和教師資格證。培訓機構經主管部門審批符合辦學資質和注冊條件后,實行注冊保證金制度,進行承諾監管,有效防范風險。采取“誰審批誰負責”的責任制,明確監管職責。實行分類管理,嚴格規范培訓機構的招生宣傳,杜絕天價學費,嚴格防止和嚴肅打擊合同陷阱。
(三)完善法律監管體系
一、價格管理備案制研究的現實意義
在倡導依法治國、依法治市的當下,研究價格管理中的備案問題,是為了進一步解決價格主管部門在實際工作中的困惑,同時也是推進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價的需要。理順價格管理中的備案問題,理清備案程序也是規范各級價格部門行使管理職能的需要,只有嚴格按照規范流程進行價格備案才能對實際生活中的各類收費行為予以監督、管理,價格主管部門的職能也才能更加符合時代的需要。
二、價格管理備案的種類、性質
有關備案的概念,學界沒有明確的定義,但是關于備案概念的探討,則眾說紛紜,莫衷一是。綜觀很多種關于備案概念的探討,備案的概念大致包括兩大方面:1、備案是指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下級行政機關或被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做出具體行政行為或行政管理行為后,將有關的信息予以登記,并以書面或電子行政公文等形式上報本級人民政府、上級主管部門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備查,以便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的內部行政行為。2、備案還包括行政相對人在事后用書面形式向行政機關提供有關信息情況予以登記備查,并間接對相對人產生法律效果的具有行政管理性質的外部行政行為。
就備案的種類來說,大致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種是監督性備案,這種備案主要用于規范性文件的備案,是上級對下級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審查備案,這是一種事前備案。下級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如果沒有按照規定報上級部門審核備案則屬于無效文件。第二種是備查性備案,就是申請人向主管機關報告需要備案的事由、材料,主管機關將其存案以備查。現在,物價部門的備案就多屬備查性質的備案。第三種是生效性備案,這種備案行為實際上已經變為審批行為。例如,小區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必須經房地產部門備案才能成立,也就是說如果某一小區業主委員會若未取得房產管理局的備案證明,那么該業委會是不能正式運作的。這種情形就是典型的生效性備案,此備案行為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產生了實質影響的。
就備案制度的性質來說大致具有以下幾點:1、從我國現有的專門法和行政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關于備案的相關規定可知,備案在多數情況下是不具有審批或許可效力的信息收集型行政管理行為。對備案來說,無論申請方為行政相對人還是需要備案的行政機關,接受備案方均為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依據備案程序,行政機關往往就需要備案的事項、內容、方式、時間等條件予以規定,行政相對人只需要按備案要求提供信息或資料即可。可見,備案不具有創設權利的審批或許可性質,而是具有信息披露功能的行政管理行為,目的是方便行政機關的管理、監督和服務。2、備案可以是一個獨立的內部行政行為,如干部任用登記備案制,也可以是履行社會管理職責的行政管理行為,如行政相對人申請注冊商標使用合同備案等。至于備案是否是可訴的具體行政行為,在理論和實務界還難以界定清楚,目前主要是以行政法上規定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特征來判斷其性質。主要是看該備案行為有沒有給行政相對人的權利、義務產生實質影響,以及該備案行為是否具備確定力、執行力等特征。因此,不對當事方權利、義務產生實質影響的備案就不具有法律概念的特征,當然也就不具有可訴性。比如合同備案行為,多數情況下并不具有鮮明的行政行為特征,這種情況下一般不將其當作獨立的具體行政行為來看待。另外,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在設立備案主體的同時,其實也設立了該主體的義務。按照義務的性質區分,可將其分為約束性義務和非約束性義務。帶有約束性的義務,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而非約束性義務一般不會引起法律后果。那么,就備案行為來說,該行為有沒有給行政相對人產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也是判斷其是否具有可訴性的依據之一。
通過對備案制度的產生、內涵、種類、性質的分析,我們不難看出,現行的法律法規對備案的規定較為原則化,其種類、性質等方面的屬性還存在許多模糊之處,理論上的不清晰,必然會導致實際操作中的諸多困境。
三、價格管理備案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備案”是多數行政機關都具有的行政職能,隨著法治建設的推進,國家將原本屬于審批、許可范疇的事項劃歸到備案當中,通過備案程序縮短了行政機關和相對人之間懸殊的社會地位,也體現了政府管理方式的轉變,說明政府的管理正向著柔性化的方向發展,這樣的轉變符合有限政府的法治理念,因此,行政備案制度的存在是具有合理性的。
但由于法律、法規并沒有對備案作出一個明確的具有操作性的規定,這就導致行政機關在工作中無所適從。在實際操作中,若備案當事方為行政機關,則備案是一個內部行政行為,只具有監督備查作用;若當事方為行政相對人,則對接受備案登記方來說,盡管備案不是行政審批行為,但在性質上它已經演化為了行政管理行為,因而備案的結果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相對人的權利和義務。這種情況備案是否納入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仍值得探討。物價部門由于工作內容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其備案問題就更受到廣泛的關注。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原本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如今多數已成為市場定價或政府指導價。對于市場定價的商品價格或服務收費,現已基本放開,無須物價部門過多審批。問題關鍵就在于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因為所謂政府指導價,是指政府只是給出某類商品或某種服務的一個價格幅度,由商家或者是交易的雙方根據市場情況,在給出的幅度內自行制定價格。其實,從本質上說,政府指導價的商品或服務其價格還是由市場決定的,只不過出于對消費者權益的考慮政府才給出了一個指導的限度。應該說,交易的雙方只要在指導限度內制定的價格都是合法有效的,但仍然是考慮到要保護交易中弱勢的一方,法規、政策又規定,諸如,物業收費合同則必須到物價部門備案,從法律屬性上看,這種備案屬于事后備案的范疇,并不影響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本身的生效,它所起到的只是登記、備查的作用,是一種不具有約束力的備案。
然而,有些行政相對人,并不清楚備案的性質、種類,他們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往往會將物價部門的備案結論效力擴大化,將備案行為演化為審批行為,將此作為收費合理的重要依據。如此以來,就將出具備案結論的物價部門置于一種尷尬的境地,因為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物價部門,就現在的司法實踐來看,法院在多數情況下都會受理,這樣物價部門就因為簡單的備案結論而將自己卷入了司法程序之中,這也是價格主管部門乃至其他行政機關所最為困惑的問題所在。
四、價格管理備案事項的現狀梳理
鑒于目前價格備案程序不明確的現實,我們從整理現有的價格管理事項為切入點,逐個分析了要求備案事項的依據,并從“價格的制定形式”、“備案的法律關系”、“備案的時間要求”、“備案類型”、“現有的備案程序”以及“備案要求”等方面對目前所擁有的備案事項進行了徹底梳理,以探究每個備案的特點、類型的方法,逐個分析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并有針對性地提出了擬設定的程序要求,和改進的措施,做到“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一)從備案的時間要求來看
就目前從調查的備案事項中(包括授權區縣物價局負責備案的事項),根據備案申請時間的不同,我們將其區分為,事項執行前的備案、執行中的備案。
具體來說,在事項執行之前就必須備案的主要有:1、部分電信資費。比如,電信、移動、聯通、網通、鐵通、衛通等這些與電信有關的收費項目。按照現有的國家計委、信息產業部關于印發《電信資費審批備案程序規定(試行)的通知》(計價檢[]1489號)的要求,現有的備案程序規定“經營者應在資費執行前15個工作日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2、違章用氣的煤氣費計算、失效表具的煤氣差額計算、煤氣表拆除等部分與燃氣相關的收費項目的備案也是事前備案。根據市物價局、市公用事業管理局關于印發《市燃氣及其服務價格匯編(煤氣部分)的通知》要求,燃氣企業獨家經營服務的項目,其收費標準應在執行前向價格主管部門備案。3、天然氣轉換工程中單位用戶燃氣具改造收費標準,這方面的收費標準也應在執行之前抄送市物價局。4、住宅物業服務中超過最高服務等級的收費標準,按照《市住宅物業服務分等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價商[2005]011號)文件的要求,超高標準的收費主要是“因提供本辦法未涵蓋的服務內容和設施設備而提高物業服務水平的,可適當提高收費標準。業主大會成立前的物業服務收費,建設單位應委托市物業管理協會組織專家論證提出相適應的收費標準,經區縣價格主管部門確認并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作為物業管理招標或協議的最高收費標準”。5、房地產經紀機構延伸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根據《關于房地產經紀機構申請提高基本服務項目收費和提供延伸服務項目收費的實施意見》(滬價商[2003]040號),該文件規定,“經紀機構提供基本服務項目以外的延伸服務項目,須事先向市物價局備案”。6、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價格。根據《市一次性使用和植入型醫療器械價格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滬價商[2003]005號),該文件規定“市醫療器械行業協會應自收到企業申報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初步核定產品的最高零售價格,并上報市物價局,市物價局自收到醫療器械行業協會上報初審意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審定最高零售價格”。7、藥品價格。根據《關于改革市藥品價格管理的實施辦法》(滬價商[2000]第331號)文件要求,“生產經營單位按要求將相關資料報送行業協會,協會在收到申報后,對價格進行協調,并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備案。”8、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根據《關于在中小學教材封底標示全學年零售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滬價商[]022號)。“各出版社需按市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統一格式上報教材價格主管部門在十個工作日內予以批復”。9、民辦非學歷教育。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2005)29號的要求,“民辦學校對非學歷教育的其他受教育者收取的學費、住宿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行確定,報價格主管備案。”10、司法鑒定收費。根據司法函(1999)214號、滬價涉(1992)303號的文件要求,“提供攝像等服務收費報市物價局備案”。11、公園門票、新建游覽參觀點、民營醫院、民辦學歷教育等項目的收費也都在事前備案的范疇之內。
在事項執行當中就需備案的事項:部分家用電器維修行業的收費。這部分的收費標準的備案主要是市物價局委托市家用電器行業協會、電子產品維修服務行業協會受理具體的備案事宜。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第一批取消和不再審批的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滬府發[2001]34號)的文件要求,這部分收費備案已經由行業協會受理。
(二)按備案類型分
如前所述,價格管理上的備案行為大致可分為監督型備案、備查型備案、生效型備案。由于“備案”在文字上、法條中都有很豐富的含義,不同的法律條文也賦予了它不同的約束力、法律效力、法律責任。因此,必須在不同的層面上分析備案的法律責任。1、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強制性的備案,那么這種備案往往是一種能夠產生法律效力的生前備案,這種備案是會引發法律責任的。2、備查性的備案,是一種較為弱勢的備案行為,這種備案要依據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影響以及立法目的等方面去具體分析,目前爭議較大的就是此類備案行為。如果只是單純的監督、管理,比如物價部門對物業收費的合同備案,物價部門對這類就沒有審查權,按照相關規定,僅僅是合同備案,那么這就是一種明顯的備查行為,此時,物價部門沒有審查權,就當然沒有審批責任。
那么,就不同的備案類型來看,屬于生效型備案的是:部分電信收費、房地產經紀機構延伸服務項目收費標準、一次性使用醫療器械價格、藥品價格、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屬于備查型備案的是:部分電信資費、違章用氣的煤氣費計算、失效表具的煤氣差額計算、煤氣表拆除等部分與燃氣相關的收費項目、天然氣轉換工程中單位用戶燃氣具改造收費標準、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兼有備查和生效型效力的備案有:部分家用電器維修收費、管道燃氣、自來水、排水、熱力價格。兼有備查和監督型效力的備案有:住宅物業服務中超過最高服務等級的收費標準、民辦非學歷教育收費、VOD資料片點播服務的收費、律師服務收費、司法鑒定收費,公園門票的收費、民營醫院、民辦學歷教育收費等等。
通過上述分類梳理,我們可以看出,市場調節價的收費項目需要備案的較多,另外就是諸如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醫療器械以及中小學教材零售價格等屬于政府指導價范疇的收費項目,而由政府定價的項目則無須再進行備案。由此,價格管理上的備案多數都是起到了監督和備查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方便了政府機關的信息收集,而真正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備案并不多。因此,價格主管機關的備案更多的是通過備案對社會上的各項收費項目都能有一個比較清晰的了解,這也便于價格工作的開展。因此,為了更好地把握備案職能,我們必須在現有規定的基礎上細化備案程序,使備案工作在規范化、制度化。
五、價格管理備案工作的程序設計及建議
(一)程序設計
針對現實中的備案事項較多的問題,建議區(縣)物價部門可采用出具備案告知書的方式,以此避免行政相對人的擴大使用。
具體包括:1、在備案之前向當事人提供備案告知書,內容包括:(1)當事人申請備案時必須提供全面的書面材料,并且承諾所交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果當事人提供的材料虛假、不全面,那么由此所引發的法律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2)備案告知書中還應注明備案期限,若超過期限,當事人應重新備案。當事人未重新備案的,由此所引發的法律后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3)告知書中還應說明備案章只為備案所用,不做他用。此章代表的只是物價部門的備案行為,不表示任何其他效力。
2、建議物價部門制作專門的針對各種備案事項的備案專用章。比如,針對小區物業服務收費合同備案,就制作專門的物業收費合同備案專用章;針對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教育收費標準,就制作專門的教育收費備案專用章,如此,能更好地區分各類備案的具體作用和效力,也能較為有效地避免行政相對人隨意衍生物價部門的備案行為。
3、在加蓋備案專用章的同時,還可以附加收訖文件,說明當事人所提交的材料,行政機關已經收到,而且備案也只是說明對行政相對人所要求的備案事由,行政機關已獲悉,備案只是起到監督、備查的作用。防止一些行政當事人隨意擴大備案本身的效力和作用。
(二)對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