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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進一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和循環經濟發展,根據《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浙財企字〔**〕74號)文件精神,現就申報**年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注冊地在浙江省境內(不含寧波),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業和相關單位。
(二)申報單位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近幾年沒有發生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行為。
(三)申報項目的實施期為**年7月1日—**年6月30日。
二、資金支持的范圍及方式
(一)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建設。重點支持采用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居民區設立管理規范的再生資源收購網點;支持圍繞產業集群設立固定或流動的生產性再生資源回收網點。
(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龍頭企業培育。重點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通過吸收加盟、資源整合及開設連鎖網點等方式做強做大;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的硬件設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三)再生資源集散市場改造提升。重點支持符合商業網點布局規劃、有產業依托的再生資源集散市場硬件設施投入和信息化建設。
(四)再生資源回收人員培訓及相關研究。重點支持行業協會或龍頭企業開展的業務培訓工作和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領域共性技術研究和開發。
對符合以上要求的項目,根據項目的投入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補助。
三、申報有關要求
(一)項目數量
根據**年資金規模,本次項目申報由市一級統一匯總,上報的項目數量分別為:所轄縣(市、區)數量9個以上(含)的市,報6個項目,其中市本級不超過2個;所轄縣、(市、區)少于9個的市,報4個項目,其中市本級1個。各地匯總上報的項目中,屬于供銷系統的項目不少于50%。
義烏市單獨上報1個項目。
(二)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文件、申請表(附件一)、企業概況表(附件二),申請文件內容包括申報補助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進度和預計績效等內容;
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網點建設、項目實施、投資額度等情況專項審計報告書;
3.企業(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備案證明復印件;
4.經過審計的上一年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屬于培訓或科研項目的,應出具項目實施費用開支情況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以電腦打字的形式填報,并裝訂成冊。申報表格可在省經貿委網站
(三)申報程序
為建立健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進一步提高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促進節約型社會建設和循環經濟發展,根據《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浙財企字〔**〕74號)精神,現就申報2008年浙江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專項資金補助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的基本條件
(一)注冊地在浙江省境內,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和利用的企業和相關單位。
(二)申報單位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近幾年沒有發生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等行為。
(三)申報項目的實施期為**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
二、資金支持的范圍及方式
(一)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建設。重點支持采用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在城市社區和農村鄉鎮居民區設立管理規范的再生資源收購網點;支持圍繞產業集群設立固定或流動的生產性再生資源回收網點。
(二)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龍頭企業設施改造。重點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回收加工設施改造和信息化建設等項目。
(三)支持再生資源集散市場改造提升。重點支持符合商業網點布局規劃、有產業依托的再生資源集散市場,進行硬件設施改造提升和信息化建設項目。
(四)支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人員培訓及相關研究工作。重點支持行業協會、龍頭企業開展再生資源回收相關業務培訓工作,以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領域共性技術和理論的研究開發。
對符合以上要求的項目,根據項目的投入情況給予一定數量的專項資金補助。
三、申報有關要求
(一)項目數量
根據2008年資金規模,本次項目申報由市一級統一匯總,上報的項目數量分別為:所轄縣(市、區)數量9個以上(含)的市,報6個項目,其中市本級不超過2個;所轄縣、(市、區)少于9個的市,報4個項目,其中市本級1個。義烏市單獨上報1個項目。各市匯總上報的項目中,屬于供銷系統的項目不少于一半。
(二)申報材料
1.專項資金申請文件、申請表(附件一)、企業概況表(附件二),申請文件內容包括申報補助項目的基本情況、實施進度和預計績效等內容;
2.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網點建設、項目實施、投資額度等情況專項審計報告書;
3.企業(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商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專業從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備案證明復印件;
4.經過審計的上一年度企業財務會計報告;
5.屬于培訓或科研項目的,應出具項目實施費用開支情況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律以電腦打字的形式填報,并裝訂成冊。申報表格可在省經貿委網站()“委發文件”欄目下載。
(三)申報程序
一、主要內容
我市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對農民消費者給予銷售價格*%的補貼,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
(一)家電下鄉產品。我省家電下鄉中標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家電產品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中標價格。
(二)補貼對象。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對象為持有我市農業戶籍并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所有人員,但每戶農民四年每類產品最多補貼一臺(件)。
(三)實施時間。從2009年2月1日開始,到20*年1月底止,為期4年。實施期間,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規定數量的家電下鄉產品(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均可享受補貼。
(四)銷售網點。由商務部、財政部通過招標確定我省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以下稱“銷售企業”,名單見附件),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經向所在地縣級經貿部門備案后,成為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是:(1)必須是中標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3)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4)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操作人員。中標銷售企業設定的家電下鄉銷售網點應持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中標企業的加盟協議、授權書或證明及作為中標企業網點的其他文本材料,到所在地縣(區、管委會)經貿(發)局(科)登記確認備案并簽署銷售服務責任書。
(五)補貼申報。農民持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農業戶籍的戶口簿原件、補貼類家電產品專用標識卡、購買人儲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門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所申報補貼。
二、主要任務
(一)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的主要任務
1.組織調配貨源。要落實的家電下鄉產品類別和型號,保證及時將家電下鄉產品送到農民手中。
2.健全銷售網絡。要加強縣鄉基層網點建設,擴大鄉鎮覆蓋面,完善農村家電銷售及服務網絡,建立面向農村市場的完善的分級物流配送體系。銷售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電下鄉產品進入其流通網絡。
3.進行網點備案。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完整填寫《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隨帶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以及備案網點申請書,于規定時間到網點所在地的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申請集中備案。網點集中備案結束后,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申請備案。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4.加強經營督導。要組織家電下鄉業務培訓,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
5.登錄銷售信息。銷售網點要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并在產品售出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取消其銷售網點資格,并報市經貿委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6.提供優質服務。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1)補貼未申報的或補貼申報已備案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2)補貼已申報備案但縣級財政部門核查不通過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3)補貼已申報備案并經縣級財政部門核查通過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預退貨”申請,待金融機構完成補貼資金撥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條所述程序和方式進行處理。(4)已獲得補貼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退貨”申請后,購買人持原銷售發票到鄉鎮財政所審核,并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鄉鎮財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統對“退貨”申請進行確認,并在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并加蓋公章;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
7.積極開展宣傳。要配合經貿、財政部門做好家電下鄉的政策宣傳工作,制訂本企業的宣傳計劃,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農民。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經貿部門報告。
8.規范市場營銷。要嚴格按照承諾做好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保證全市各銷售網點貨源均衡供應。各銷售網點要嚴格按照家電產品的中標價格進行銷售,中標企業不得因實行補貼商品熱銷而提高供貨價格。如發現或舉報查實中標企業隨意提高供貨價格,由市經貿委上報取消其銷售企業資格。
9.及時報送信息。銷售企業要根據要求,每月底向經貿部門報告家電下鄉產品的生產、流通以及網點的銷售、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
(二)經貿部門主要任務
1.制定實施方案。要代本級政府制定本區域家電下鄉的具體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推進和有序開展。
2.開展業務培訓。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培訓縣鄉有關工作人員,培訓內容主要是學習有關政策、工作要點、信息管理系統、網點備案及審核發放補貼資金程序等。確保各級管理部門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3.廣泛宣傳政策。由經貿、財政部門統一制作“*省家電下鄉政策解答”、宣傳頁等材料,印發宣傳單,通過網絡、報刊、廣播、電視、郵政函件、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銷售企業及網點,要宣傳到村到戶,做到農民家喻戶曉,推動家電下鄉工作廣泛開展。
4.受理網點備案。按照網點備案的標準和要求,及時完成網點備案工作,并通過網絡、新聞媒體、公示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嚴禁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
5.規范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范農村家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行為,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為家電下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6.做好協調服務。組織好產銷銜接,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消費特點,向銷售企業提出生產和銷售建議,保障家電下鄉產品適銷對路,并為銷售企業開展網絡建設和家電下鄉促銷活動提供指導和協調服務。
7.加強監督管理。會同財政部門建立相應的實時監控機制,及時掌握工作動態。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產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要求或問題嚴重又拒不改正的,要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上級經貿部門備案。
8.建立投訴舉報制度。要設立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和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后,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
(三)財政部門主要任務
1.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1臺。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縣級財政部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鄉鎮財政所應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存檔備查。
2.及時支付補貼資金。縣級財政部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購買人使用糧食直補專用存折等賬戶且其開戶銀行不是特設專戶開戶銀行的,縣級財政部門可以將補貼資金通過特設專戶,直接支付到專用存折開戶銀行,由其分解到購買人專用存折的賬戶。
3.建立資金臺賬。縣級財政部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實行封閉運行。
4.加強監督管理。按照省財政廳下發的《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的管理辦法》,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足額兌付;要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并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
5.安排工作經費。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安排落實家電下鄉工作經費,切實保障家電下鄉工作順利實施。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莆田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領導小組,分管經貿工作的副市長為組長,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業局、市人行等有關部門為成員,統籌負責全市家電下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委,負責家電下鄉有關日常工作。各縣(區、管委會)也要成立家電下鄉工作協調機構,切實搞好協調服務,確保我市家電下鄉工作廣泛開展。
一、主要內容商務部、財政部根據農民消費特點以及節能、環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標確定有關企業生產的具體規格和型號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作為家電下鄉產品。我市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國家財政比照出口退稅率,對農民消費者給予銷售價格13%的補貼,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一)家電下鄉產品。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家電產品最高限價分別為2**元、2500元、1**元、2**元,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中標價格。(二)補貼對象。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對象為我市具有農業戶口并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所有人員,但農民每戶對每類產品最多可購買一臺(件)。(三)實施時間。自**年12月1日開始,到2012年11月底止,為期4年。實施期間,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規定數量的家電下鄉產品(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均可享受補貼。(四)指定銷售網點。商務部、財政部招標確定我省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經向區縣商務局備案審核通過后,成為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是:1.必須是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網點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3.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4.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5.必須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五)補貼申報。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3日后,可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申報手續,并提供如下材料:1.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加注購買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2.購買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4.購買人儲蓄存折(可以用糧食直補專用存折),沒有儲蓄賬戶的應及時到金融機構開立儲蓄賬戶。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報區縣財政局,區縣財政局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
二、主要任務(一)銷售網點的主要任務1.進行網點備案。銷售企業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并以區縣為單位,完整準確填寫《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見附件),附上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以及備案網點申請書,于規定時間到網點所在地的區縣商務局申請集中備案。網點集中備案結束后,銷售企業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區縣商務局申請備案。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2.健全銷售網絡。銷售企業要加強區縣、鄉鎮基層網點建設,擴大鄉鎮覆蓋面,完善農村家電銷售及服務網絡,建立面向農村市場的完善的分級物流配送體系。銷售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電下鄉產品進入其流通網絡。3.組織調配貨源。銷售企業要與中標生產企業簽訂合同,落實的家電下鄉產品類別和型號,保證及時將家電下鄉產品送到農民手中。4.加強經營督導。銷售企業要針對銷售網點制訂統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設立專柜、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等;開展對網點的業務培訓,安排專門人員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網點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5.登錄銷售信息。銷售企業要督促銷售網點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并在產品售出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區縣商務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區縣商務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商務局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6.提供優質服務。銷售網點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1)補貼未申報的或補貼申報已備案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2)補貼已申報備案但區縣財政局核查不通過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3)補貼已申報備案并經區縣財政局核查通過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預退貨”申請,待金融機構完成補貼資金撥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條所述程序和方式進行處理。(4)已獲得補貼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退貨”申請后,購買人持原銷售發票到鄉鎮財政所審核,并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鄉鎮財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統對“退貨”申請進行確認,并在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并加蓋公章;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7.積極開展宣傳。銷售網點要配合市及各區縣商務局、財政局做好家電下鄉的政策宣傳工作,制訂本企業的宣傳計劃,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農民。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向所在區縣商務局報告。8.規范市場營銷。銷售企業要嚴格按照承諾做好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工作,把好銷售渠道的進入關,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產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體系;不得搞市場壟斷、相互壓價等不正當競爭。9.及時報送信息。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要根據要求,定期向市及各區縣商務局、財政局報告家電下鄉產品的生產、流通以及網點的銷售、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二)商務局主要任務1.制定實施方案。市及區縣商務局要會同市及區縣財政局制定本地區家電下鄉的具體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推進和有序開展。要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問題,包括搶購、脫銷、斷檔、不正當競爭以及農民不能及時領到補貼等,事先制訂有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和應急預案。2.開展業務培訓。市商務局會同市財政局對區縣商務局、財政局、鄉鎮財政所、銷售網點組織開展家電下鄉政策特別是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操作的業務培訓,確保各級管理部門以及銷售網點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統。3.廣泛宣傳政策。市及區縣商務局要會同市及區縣財政局,通過網絡、報刊、廣播、電視、印發宣傳單、設立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銷售企業及網點,要宣傳到村到戶,做到農民家喻戶曉,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4.受理網點備案。區縣商務局要按照網點備案的標準和要求,做好網點備案審核工作,并通過網絡、新聞媒體、公示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嚴禁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5.規范市場秩序。市及區縣商務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范農村家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行為,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為家電下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6.做好協調服務。市及區縣商務局要組織好產銷銜接,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消費特點,向中標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提出生產和銷售建議,保障家電下鄉產品適銷對路,并為銷售企業開展網絡建設和家電下鄉促銷活動提供指導和協調服務。7.加強監督管理。市及區縣商務局要會同市及區縣財政局建立相應的實時監控機制,及時準確掌握工作動態,形成專門的工作檔案,并于每月初將上月家電下鄉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向上級部門報告。市及區縣商務局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產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要求或問題嚴重又拒不改正的,由區縣商務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商務局備案。8.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市及區縣商務局均要設立相應的投訴電話(市商務局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和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后,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三)財政局主要任務1.細化資金管理辦法。市及區縣財政局要認真貫徹執行財政部《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并制定本地區補貼資金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明確管理、撥付、發放補貼的具體職責和操作程序。2.分解撥付補貼資金。市財政局測算全市及區縣補貼資金規模,做好補貼資金計劃,及時將中央和省級補貼預算資金分解預撥到各區縣財政局,并根據各區縣補貼資金兌現的動態情況進行資金調度和劃撥。3.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1臺。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區縣財政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鄉鎮財政所應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存檔備查。4.及時支付補貼資金。區縣財政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購買人使用糧食直補專用存折等賬戶且其開戶銀行不是特設專戶開戶銀行的,區縣財政局可以將補貼資金通過特設專戶,直接支付到專用存折開戶銀行,由其分解到購買人專用存折的賬戶。5.建立資金臺賬。區縣財政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6.加強監督管理。市及區縣財政局要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并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足額兌付;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市財政局舉報電話:**),并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7.安排工作經費。各級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保障家電下鄉工作順利實施。
三、組織實施(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家電下鄉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分管商務工作的副市長為召集人,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農村信用聯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統籌負責全市家電下鄉工作。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負責家電下鄉有關日常工作。各區縣也要成立家電下鄉工作協調機構,切實搞好協調服務。(二)強化協作配合。市及區縣商務局、財政局要加強與宣傳、公安、工商、稅務、質監、農村信用聯社等部門和單位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宣傳部門要組織做好家電下鄉工作的宣傳;公安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家電下鄉市場秩序保障和安全維護工作;工商部門要加強對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的指導、服務,促進家電下鄉產品的流通;稅務部門在依法征稅的同時,要從有利于產品下鄉、方便農民購買出發,研究制定相關的措施和辦法;質監部門要加強家電下鄉產品的質量跟蹤檢查,確保讓農民買到放心的商品;農村信用聯社要協助做好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對農戶的發放工作。各區縣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并報市家電下鄉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一、基本條件
申請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的項目單位,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項目單位為依法登記注冊的獨立法人,經營地址在**市行政區域范圍,不分所有制性質;
(二)項目單位財務管理規范,經營管理水平較高,經營業績良好;
(三)項目確屬20**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扶持范圍,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
二、引導資金的導向和要求
市級服務業引導資金,主要用于對我市服務業發展中的重點領域、薄弱環節和新興行業以及處于發展起步階段但市場前景好、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比較明顯的服務業項目的補助、貸款貼息或獎勵,以鼓勵和引導企業和社會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對服務業的投入。20**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體現下列導向和要求:
(一)促進現代物流、綜合技術服務等生產業發展。
(二)大力推進功能創新、交易方式先進和專業性強的大中型批發市場建設,增強市場輻射力,進一步做大做強專業市場。
(三)加強流通業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傳統商業,大力發展連鎖經營特別是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
(四)鼓勵創造服務業自主品牌,推進和培育服務業品牌建設。
三、引導資金使用范圍
(一)商業基礎設施及大中型市場建設。商業基礎設施建設指為提升城市商業內涵,構建多層次、多功能的商業流通格局,進行商業特色街及商業中心區的改造、建設項目。申報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
大中型市場建設指大中型專業市場、農村專業市場和市區農貿市場建設。市場建設項目必須符合城市和縣(區)、鄉鎮建設規劃要求。其中:大中型專業市場項目總投資在20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農村專業市場項目總投資在2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農貿市場建設指市場的新建、遷建以及“農改超”項目建設,項目總投資在300萬元以上,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
(二)物流配送。指具備運輸、儲存保管、包裝、裝卸搬運等功能的第三方物流配送項目及物流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正在建設的物流園區、配送中心、倉儲加工基地、物流信息網絡平臺等。申報物流配送建設項目總投資在10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
(三)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指涉及“菜藍子”工程及“綠色食品”供應,與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及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聯系緊密、社會影響較大的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申報項目總投資在300萬元以上,20**年當年完成投資占總投資的30%以上,已建成的連鎖網點達5個以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是指鼓勵有實力的連鎖企業參與社區商業建設,到城市社區設立超市、便利店、餐飲店、洗衣店等各類便民、利民的網點,并逐步搭載便民服務功能,滿足社區居民多樣化、個性化的消費需求。申報項目已建成的連鎖網點需達5個以上,20**年新增網點2個以上。
(四)綜合技術服務。指為生產服務的生產(技術)中心、技術交易中心、科技創業服務中心、科研中試基地及技術推廣、技術咨詢等科技服務機構。申報綜合技術服務項目單位20**年技術服務收入在80萬元以上,且比上年增長20%以上。
(五)服務品牌建設。20**年新認定的服務業國家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產品、安徽省著名商標、安徽省名牌產品。
四、項目申報審批程序、要求及資金拔付
(一)20**年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分貼息、補助和獎勵三種方式,其中:獎勵資金主要用于服務品牌建設。
(二)申報市服務業引導資金的項目單位于20**年1月底,將下列材料一式二份報送**市發展計劃委員會三產辦和**市財政局經濟建設處,逾期申報不予受理。(聯系電話:3538420、3532**8)
1、申報項目單位基本情況文字材料(企業基本概況;申報引導資金項目建設情況;項目建成后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情況;20**年項目單位繳納稅收、銀行貸款、資產負債情況;企業發展規劃)。申報貼息、投資補助、獎勵哪一類扶持應在申報材料中注明。
2、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3、20**年項目單位財務決算報表原件。
4、申報項目開工建設的有關許可文件;項目總投資及20**年當年完成投資的相關證明材料。
5、申報貼息項目需提供貸款協議(合同)、貸款入賬憑證及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實際支付利息憑證復印件;申報農副產品配送供應連鎖及社區商業網絡經營項目需提供連鎖網點的有關證明材料;申報服務品牌建設項目獎勵需提供有關部門批準文件。
6、列入省、市重點建設項目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行業重點支持、優先發展項目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
(三)已連續三年享受過市三產引導資金扶持的項目,不再申報。
一、主要內容
商務部、財政部根據農民消費特點以及節能、環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標確定有關企業生產的具體規格和型號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作為家電下鄉產品。我縣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指定家電下鄉產品,國家財政對農民消費者給予銷售價格13%的補貼,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
(一)家電下鄉產品。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家電產品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中標價格。今后,將根據農民需求情況,對家電下鄉產品進行適當補充和調整。
(二)補貼對象。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對象為我縣具有農業戶口并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農戶,但農民每戶對每類產品最多只能購買一臺(件)。
(三)實施時間。自20**年12月1日開始,到2012年11月底止,為期4年。實施期間,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規定數量的家電下鄉產品(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均可享受補貼。
(四)指定銷售網點。商務部、財政部招標確定我省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經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后,成為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是:1.必須是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網點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3.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4.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5.必須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
(五)補貼申報。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3日后,可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申報手續,并提供如下材料:1.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加注購買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2.購買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4.購買人的涉農一卡通存折。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報縣財政部門,縣財政部門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一卡通”銀行專業存折。
二、主要任務
(一)商務主管部門主要任務。
1.制定實施方案。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制定本地區家電下鄉的具體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推進。
2.廣泛宣傳政策。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通過網絡、報刊、廣播、電視、印發宣傳單、設立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銷售企業及網點,要宣傳到村到戶,做到農民家喻戶曉,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3.受理網點備案。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網點備案的標準和要求,加快網點備案進度,及時完成網點備案工作,并通過網絡、新聞媒體、公示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嚴禁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
4.規范市場秩序。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工商、質監、公安、國地稅等部門整頓和規范農村家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行為,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為家電下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5.做好協調服務。商務主管部門要組織好產銷銜接,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消費特點,向中標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提出生產和銷售建議,保障家電下鄉產品適銷對路,并為銷售企業開展網絡建設和家電下鄉促銷活動提供指導和協調服務。
6.加強監督管理。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建立相應的實時監控機制,及時準確掌握工作動態,形成專門的工作檔案,并于每月初將上月家電下鄉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產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要求或問題嚴重又拒不改正的,由縣商務主管部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7.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商務主管部門要設立相應的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和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后,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
(二)財政部門主要任務。
1.細化資金管理辦法。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另行下文),并制定補貼資金具體實施細則,明確管理、撥付、發放補貼的具體職責和操作程序。縣財政部門要測算家電下鄉所需補貼資金規模,做好補貼資金計劃。
2.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1臺。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縣級財政部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鄉鎮財政所應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存檔備查。
3.及時支付補貼資金。財政部門要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購買人的涉農一卡通賬戶。
4.建立資金臺賬。財政部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5.加強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要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并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足額兌付;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并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安排工作經費。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實施。
(三)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的主要任務。
1.簽訂責任書。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要與商務部門簽訂責任書,在產品質量、銷售價格、網絡建設、誠信和服務等方面做出明確承諾,作為檢查、考核的依據。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不履行承諾以及有騙取補貼資金、坑農害農、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的,將取消其資格并由相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2.組織調配貨源。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要落實的家電下鄉產品類別和型號,保證及時將家電下鄉產品送到農民手中。
3.健全銷售網絡。銷售企業要加強基層網點建設,擴大鄉鎮覆蓋面,完善農村家電銷售及服務網絡,建立面向農村市場的完善的分級物流配送體系。銷售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電下鄉產品進入其流通網絡。
4.進行網點備案。銷售企業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并以縣為單位,完整準確填寫《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附上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以及備案網點申請書,于規定時間到網點所在地的縣商務主管部門申請集中備案。網點集中備案結束后,銷售企業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縣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備案。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5.加強經營督導。銷售企業要針對銷售網點制訂統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設立專柜、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等;開展對網點的業務培訓,安排專門人員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網點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
6.登錄銷售信息。銷售企業要督促銷售網點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并在產品售出后3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商務主管部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縣商務主管部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7.提供優質服務。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1)補貼未申報的或補貼申報已備案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2)補貼已申報備案但縣級財政部門核查不通過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3)補貼已申報備案并經縣級財政部門核查通過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預退貨”申請,待金融機構完成補貼資金撥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條所述程序和方式進行處理。(4)已獲得補貼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退貨”申請后,購買人持原銷售發票到鄉鎮財政所審核,并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鄉鎮財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統對“退貨”申請進行確認,并在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并加蓋公章;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
8.積極開展宣傳。銷售企業要配合商務、財政部門做好家電下鄉的政策宣傳工作,制訂本企業的宣傳計劃,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農民。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并備案。
9.規范市場營銷。銷售企業要嚴格按照承諾做好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工作,把好銷售渠道的進入關,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產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體系;不得搞市場壟斷、相互壓價等不正當競爭。
10.及時報送信息。銷售企業要根據要求,定期向商務、財政部門報告家電下鄉產品的生產、流通以及網點的銷售、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
三、組織實施
第二條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以下簡稱補貼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安排的,對農民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的資金。
第三條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公開透明、定向使用、科學管理和加強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凡具有我縣的農業戶口,于20**年12月1日——2012年11月30日期間(以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補貼類家電下鄉產品的人員(以下簡稱購買人),提出申請并經審核符合相關條件的,均可享受財政補貼。
第五條家電下鄉產品是指財政部、商務部通過招標確定的具體規格和型號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家電產品,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
第六條補貼標準按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價格的13%計算。在規定期間每戶購買每類補貼產品數量不得超過1臺(件)。
第七條縣財政局在收到國家預撥補貼資金后,按照各鄉鎮農業人口數量所占比例先行預撥至五河縣財政局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專戶。實施過程中,如實際補貼資金超出預撥資金,由縣財政先行墊付,待季末清算后由縣財政局申請省財政部門補撥。
第八條購買人應當及時持有關材料到戶口所在鄉(鎮)財政所申請補貼,購買人申報補貼時應提供如下材料:1.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加注購買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2.購買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家電下鄉產品專業標示卡;4.購買人或購買人家庭“一卡通”銀行專用存折。
第九條鄉(鎮)財政部門按照規定,對購買人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錄入工作,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審核內容: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購買人是否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示卡與所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1臺。
第十條鄉(鎮)財政部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將相關信息傳送至縣財政部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
第十一條縣財政局對鄉(鎮)財政所報送的材料進行審核,縣財政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后,在購買人提出申請后的30個工作日內,通過“財政補貼農民資金專戶”直接將補貼資金打卡發放到購買人或購買人家庭的“一卡通”銀行專用存折上。
第十二條財政部門要對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嚴格管理,保證資金的安全及有效及時發放。
第十三條縣財政部門負責對補貼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可采取定期抽查,也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
一)重要意義。家電下鄉是國家把握當前經濟形勢,擴大國內需求,改善民生,拉動消費,帶動生產,統籌城鄉發展,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加快農村消費升級、提高農民生活質量、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對于引導、支持企業建立和完善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家電生產、流通和服務體系影響深遠。
二)組織領導。建立市家電下鄉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分管商務工作的副市長為召集人,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經委、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質監局、市廣電局、市農村信用聯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統籌負責全市家電下鄉工作。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商務局,負責家電下鄉有關日常工作。各縣區也要成立家電下鄉工作協調機構,切實做好協調服務。
三)強化協作配合。各縣(區)商務、財政部門要加強與宣傳、經委、公安、工商、稅務、質監、廣電、農村信用聯社等部門和單位的聯系和溝通,及時協調本縣區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宣傳、廣電部門要組織做好家電下鄉工作的宣傳;公安、工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家電下鄉市場秩序保障和安全維護工作;稅務部門在依法征稅的同時,要從有利于產品下鄉、方便農民購買出發,研究制定相關的措施和辦法;質監部門要加強家電下鄉產品的質量跟蹤檢查,確保讓農民買到放心的家電;農村信用聯社要協助做好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對農戶的發放工作。
四)由點到面推進。各縣(區)要抓緊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由點到面組織實施。每個縣(區)要選擇縣城和農村鄉鎮一至三個銷售點先行試點,取得經驗,再向邊遠鄉鎮推進。各縣(區)實施細則和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家電下鄉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二、指導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擴大內需、統籌城鄉發展目標,堅持政府組織引導、企業承辦實施、健全規章制度、保障農民受益的基本方法,建立部門分工協作、分級監督管理、信息公開透明、程序規范簡便的工作機制,擴大農村消費,完善適合農村消費特點的家電生產和流通服務體系,力爭年底農村家電擁有量達到年城市水平。
一)政策程序公開透明原則。家電下鄉推廣工作中農民應當知道的政策信息和申領程序,必須做到公開透明、渠道暢通。
二)產品和渠道雙認定原則。家電產品和流通企業必須是商務部、財政部公布的中標對象;每個產品隨機附帶唯一的產品標識卡;中標流通企業的銷售網點應當符合條件,并經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縣(區)商務局、財政局共同確認并公告。
三)責任可追溯原則。中標企業除直營網點外,對加盟和授權網點,應允許經營者自愿選擇中標企業。同一個銷售或維修服務網點,只能由一家中標企業進行備案并承擔管理責任。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受理網點備案,按網點經營者自愿選擇的原則,明確銷售、服務網點管理責任歸屬。
四)銷售網點共享原則。基層銷售網點實行共享,中標企業不得限制其備案確認的加盟和授權網點銷售其他中標品牌產品,防止人為造成經營斷檔脫銷。
五)補貼申領屬地化原則。農民可在戶籍所在財政、商務部門公告的任何銷售網點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憑有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審核認定手續,由縣(區)級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支付補貼資金。
三、基本內容
國家根據農村消費需求和農民消費水平,制定家電下鄉產品的節能、環保、耐用、安全等標準要求,招標確定品牌企業生產的家電下鄉產品。市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國家財政比照出口退稅率,對農民消費者給予銷售價格13%補貼。
一)家電下鄉產品。目前確定的家電下鄉產品為彩電、冰箱(含冰柜)洗衣機、手機四大類多個型號和品牌。對應最高限價分別為元、2500元、元、1000元。
二)政策補貼對象。凡具有我市農業戶口并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所有人員均可申領。每個農戶對每類產品可各享受一臺(部)補貼。
三)實施時間。
四)指定銷售網點。商務部、財政部招標確定我省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推薦名單10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經向所在縣(區)商務局備案確認后,成為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
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是1必須是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網點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3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4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5必須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
五)補貼申報。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3日后,可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申報手續,并提供如下材料:1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在右上部加注購買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和產品標識卡號;2購買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4購買人一折統儲蓄存折,沒有儲蓄賬戶的應及時到金融機構開立儲蓄賬戶。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報縣(區)級財政部門,縣區級財政部門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
四、銷售企業的任務要求
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應具有較強實力、信譽好、農村市場網絡健全,以直營、加盟、授權的形式設立縣(區)級銷售和服務網點覆蓋面達到90%以上。可以是零售企業,也可以是生產企業設立的經銷公司或縣(區)級商。鼓勵工商聯手,引導企業建立面向農村的家電生產流通體系。
一)簽訂責任書。銷售企業要與縣(區)商務局簽訂責任書,產品質量、銷售價格、網絡建設、誠信和服務等方面做出明確承諾。銷售企業不履行承諾以及有串通騙取補貼資金、坑農害農、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的市商務局、財政局將報請商務廳、財政廳取消其資格,并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二)健全工作機制。各縣(區)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銷售企業要認真研究制訂切合本企業實際的工作方案,包括領導班子組成、市場測算和預期目標、農村網絡建設計劃、保障和應急措施等,報市商務局、市財政局進行備案。
三)保障市場供應。銷售企業要盡快與中標生產企業簽訂合同,落實的家電下鄉產品類別和型號,組織調配貨源,保證及時將家電下鄉產品送到農民手中。加強與縣(區)級商務局聯系,協調利用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網絡資源擴大銷售服務網點覆蓋面和配送能力;對暫不具備設立銷售服務網點條件的邊遠鄉,設立臨時銷售點或大篷車送貨下鄉等形式,滿足農民購買需要。
四)健全銷售網絡。銷售企業要加強縣鄉基層網點建設,擴大鄉鎮覆蓋面,完善農村家電銷售及服務網絡,建立面向農村市場的完善的分級物流配送體系。銷售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電下鄉產品進入其流通網絡。
五)進行網點備案。銷售企業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并以縣(區)為單位,完整準確填寫《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1附上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以及備案網點申請書,于規定時間到網點所在地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申請集中備案。網點集中備案結束后,銷售企業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備案。未經確認的銷售網點,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六)加強經營督導。銷售企業要針對銷售網點制訂統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設立專柜、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等;開展對網點的業務培訓,安排專門人員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網點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
七)登錄銷售信息。銷售企業要督促銷售網點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必須在產品售出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八)提供優質服務。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妥善處理。銷售企業要建立24小時服務熱線,并從企業總部到縣級網點,公布投訴電話,落實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受理和限時妥善處理農民消費者投訴。
九)積極開展宣傳銷售企業要配合商務、財政部門做好家電下鄉的政策宣傳工作,制訂本企業的宣傳計劃,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農民。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并做好相應應急預案。
十)規范市場營銷。銷售企業要嚴格按照承諾做好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工作,把好銷售渠道的進入關,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產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體系;不得搞市場壟斷、相互壓價等不正當競爭。
十一)及時報送信息。銷售企業要根據要求,定期向縣(區)商務、財政部門報告家電下鄉產品流通網點的銷售、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
五、備案銷售網點的任務要求
一)縣城門店營業面積不少于120平方米鄉鎮門店營業面積不少于50平方米邊遠山區、少數民族地區可適當減少)
二)應設立家電下鄉產品銷售專區(專柜)專人負責演示、指導,嚴禁不帶標識卡的產品進入專銷區范圍。
三)必須配備聯網終端設備和操作人員,保證商品銷售(退貨)信息及時通暢傳送。
四)銷售補貼類產品必須開具稅務發票。要準確開填稅務發票并提交家電下鄉專用標識卡。開填發票可以一人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戶)共用一張發票。發票除完整清晰填寫品名、規格型號、價格、購買日期等外,還須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購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產品標識卡號碼(一票多品均須填寫)并及時將標識卡號碼及產品生產編號等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系統。
五)經營場所符合消防、人員疏散等安全要求,不得有安全隱患。
六)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已經備案確認,要與縣(區)商務主管部門簽訂《家電下鄉銷售服務責任書》2應在店內張貼企業簽章的家電下鄉銷售服務承諾書》3家電下鄉宣傳告示(告知農民本網點銷售的補貼類家電品種、型號、價格和每戶限購數量等信息)
七)配合宣傳家電下鄉優惠政策,講解注意事項。
八)妥善處理商品退貨。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堅持先退補貼后退貨原則的基礎上,積極向農民朋友做細做好解釋服務工作。銷售網點首先依據標識卡號碼及產品生產編號查詢購買人是否申報或領取補貼。
對未申報補貼的直接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以下簡稱退貨手續)
對已申報補貼備案但未領取補貼資金的銷售網點應立即幫助聯系其原補貼備案機構,注銷該購買人的補貼申報備案信息后,辦理退貨手續;
對已領取補貼的由銷售網點向購買人出具《家電下鄉補貼資金退還表》4會同購買人填寫相關內容,指導購買人辦理補貼退還手續以及到原補貼備案機構審核簽章,最后據此辦理退貨手續,并逐筆建立退貨記錄,附上《家電下鄉補貼資金退還表》原件、作廢發票復印件(加蓋企業營業印章)留存3年備查。
九)針對當地農民消費需求,抓好適銷、暢銷貨源的采購、調運和預約登記工作,確保家電下鄉商品不斷檔脫銷。
十)落實送貨上門服務承諾,對距離較遠或不通公路的要與農戶妥善協商解決。
十一)所有銷售網點需對所售家電產品做好安裝、調試,講解保養維護常識和維修服務須知。
六、財政部門任務職責
財政部門要認真做好補貼對象的審核、資金兌付和監督工作,落實好財政補貼資金,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
一)細化資金管理辦法。各縣(區)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財政部《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辦法》并制定本地補貼資金具體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明確管理、撥付、發放補貼的具體職責和操作程序。
二)分解撥付補貼資金按照甘政辦發〔〕8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認真做好家電下鄉推廣工作的通知》精神,市七個縣(區)地震重災區補貼資金全額由中央財政負擔,兩個縣中央財政負擔80%省財政負擔20%市財政局測算全市及各縣區補貼資金規模,做好補貼資金計劃,將中央和省級補貼預算資金分解預撥到各縣(區)財政部門,并根據各縣區補貼資金兌現的動態情況進行資金調度和劃撥。
三)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否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1臺。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縣(區)級財政部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鄉鎮財政所應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存檔備查。
四)及時支付補貼資金。縣(區)財政部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購買人提出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
五)建立資金臺賬。縣(區)財政部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運行。
六)加強監督管理。市、縣(區)財政部門要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并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足額兌付;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并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市、縣區財政部門務必于每月4日前對口報送《市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安排及支付情況統計表》89上月工作統計數據、進展情況和經驗、做法及效果,遇有重大突發事件立即書面上報市財政局經建科。
八)安排工作經費。市、縣(區)財政部門要每年安排家電下鄉辦公室工作經費3-5萬元,保障家電下鄉工作順利實施。
七、商務部門任務職責
商務部門要會同公安、工商、質檢等部門加強對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確定及監管。
一)制定實施方案。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當地財政部門制定本縣(區)家電下鄉的具體實施辦法,并認真組織實施,指導家電下鄉工作順利推進和有序開展。要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問題,包括搶購、脫銷、斷檔、不正當競爭等,指導中標企業健全完善應急預案,檢查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能力,有效防范促銷安全事故和貨源調供不濟等問題,一旦發生應急事件要及時赴現場指導、妥善處理。
二)開展業務培訓。各縣(區)商務局和財政局對各鄉鎮財政所業務人員及銷售企業人員,進行家電下鄉政策培訓,特別是對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操作的業務培訓,確保各級業務管理人員以及銷售網點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三)廣泛宣傳政策。市、縣(區)宣傳、財政、廣播電視臺、商務、稅務、工商等部門要緊密配合,通過網絡、報刊、廣播、電視、印發宣傳單、設立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銷售企業及網點、方便農民消費為措施,突出做好家電下鄉進村入戶宣傳工作,將家電下鄉補貼產品、銷售網點、補貼辦法、申領手續等有關政策和辦法宣傳清楚、解釋明白,切實把黨和政府對廣大農民的關心落到實處。
四)受理網點備案各縣(區)要按照網點備案的標準和要求,商務部門要接受和審核備案網點,將符合條件和標準的網點上報市商務局予以確認。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對不符合條件和標準的要向企業說明情況,嚴禁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確認的網點需進入家電下鄉信息系統網上確認。商務局要通過媒體、公示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本地確認的定點銷售網點名稱、地址及相關信息。
五)規范市場秩序。各縣(區)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工商、公安等部門整頓和規范農村家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行為,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為家電下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六)做好協調服務。各縣(區)要組織好產銷銜接,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消費特點,向中標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提出生產和銷售建議,保障家電下鄉產品適銷對路,并為銷售企業開展網絡建設和家電下鄉促銷活動提供指導和協調服務。
七)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對備案銷售、服務網點的巡回檢查,及時準確掌握工作動態,形成專門的工作檔案,并于每月初將上月家電下鄉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產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要求或問題嚴重又拒不改正的由縣(區)商務主管部門報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同意,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
八)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市、縣(區)財政局和商務局均要設立相應的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和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后,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
九)做好信息報送和總結各縣(區)商務局必須確定專人,于每月4日前將上月《市家電下鄉銷售情況統計表》市家電下鄉售后服務情況統計表》67報送市商務局家電下鄉推廣辦公室。各縣(區)要以信息、簡報、匯報等形式,從農民受益、企業擴銷、農村家電流通服務體系建設、財政補貼落實等多方面發現好做法,總結成功經驗,及時上報市財政局、市商務局推廣交流。市商務局設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簡報專刊,向市四大班子、各縣(區)政府及市直有關部門及時通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