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審計論文8篇

時間:2022-03-03 11: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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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審計論文

篇1

一、IT環境下,審計理論基礎的特點

(一)多元網絡性

作為審計理論的根基,審計理論基礎在IT環境下得到了不斷的增強和加固。信息技術學、信息經濟學、信息博弈論以及與審計相關的其他學科領域共同組成了一個動態的、多元性的審計理論基礎網絡組織。而構成審計理論基礎的各個學科的具體內容則是這張網上的各個結點。審計理論基礎的不斷擴張、膨脹,意味著審計理論獲得了更充足的理論養分,得到了更充分、更完善的發展。

(二)動態性

隨著時代的變遷、客觀條件的變化、社會經濟環境的完善,審計理論基礎也在不斷的發展完善,在充分汲取新的學科理論養分的同時,也掘棄了一部分不適合于IT環境下的陳乏的、過時的理論。并且,審計理論基礎的發展變化決定著審計理論的發展方向、趨勢,同時審計理論的不斷發展、完善,也進一步加強和鞏固了審計理論基礎,二者的關系是辨證統一的。

(三)質量性

IT環境下,質量非常重要,可以毫不夸張地說,質量是IT的生命。審計理論基礎作為審計理論的根基,其質量性尤為重要。其質量性主要表現在:穩定性、安全性、品質性。盡管是審計理論基礎在審計理論發展的歷史長河中呈現出動態、發展性,但是,就某一時間段、期間而言,審計理論基礎還是具有相對穩定性的。另外,作為根基、支撐點,其安全性、品質性也是非常重要的,不安全的、缺乏品質性的根基不具備支撐審計理論大廈的能力。

(四)交互滲透性

審計理論基礎的內涵非常廣泛,幾乎涉及各個學科、領域,而這些學科、領域的理論并非簡單的疊加構成審計理論基礎,它們是按照一定的秩序、規則進行有效的組合而形成的有機整體。在IT環境下,社會生活的空間相對縮小,各學科間的滲透也日益頻繁、緊密,它們通過移植、借用、感染三種方式共同組成一個有序的、交互滲透的、相互關聯的動態網絡,服務于審計理論。

(五)虛擬性

審計理論基礎,并不象有型的建筑物建造時挖地基所形成的有型的根基,它是從多個相互關聯的學科中抽象出來的、客觀存在的無形的根基。在IT環境下,這一特性更加明顯,虛擬的審計理論基礎具有抽象性、概括性、邏輯性三個特性。

二、IT環境下審計理論基礎的認定標準

審計理論基礎的認定,一直都是一個比較困難的問題,尤其是IT環境下,高科技信息技術充分應用于審計領域,加速了審計理論基礎的更新換代,使得審計理論基礎從廣度和深度上均有了較大的擴張,筆者認為,IT環境下,審計理論基礎的認定標準為:

(一)作為審計理論基礎,必須為審計理論的發展服務

審計理論基礎與審計理論之間的關系是辨證統一的關系。即審計理論基礎為審計理論服務,審計理論基礎決定著審計理論發展的方向、趨勢,審計理論基礎的每一次變革都會引起審計理論發生相應的變化。反過來,當審計理論的發展適合于審計理論基礎的客觀要求時,則加強和鞏固審計理論基礎,反之則削弱審計理論基礎。因此,判斷某一理論、學科是否是審計理論基礎,首先要看它是否為審計理論的發展服務,是否與審計理論呈辨證統一的關系。

(二)作為審計理論基礎,必須與審計環境互動性

審計環境是審計理論乃至審計理論基礎發生變遷的外在動因。在IT環境下,IT應用于審計理論中即審計電算化或網絡審計。IT一方面刺激了審計理論基礎的變革,將先進的IT理論植根于審計理論基礎,將先進的IT技術應用于審計測試工作中,加速了審計理論的發展;另一方面,審計理論基礎發生了變化,也會在一定程序上刺激審計環境進一步完善,使得審計理論基礎更好的為審計理論服務。二者的關系呈互動性。

(三)作為審計理論基礎,它必須是溝通審計理論與其他相關學科的橋梁

審計理論基礎為審計理論與其他學科理論提供了一個公共區域,在此領域內,各學科理論知識相互交叉、滲透、融合,共同為審計理論服務。因而審計理論基礎是審計理論科學體系的研究內容,但它本身并不是審計理論,它是連接審計理論與其他學科體系的橋梁與紐帶,是審計理論與其他學科的交叉滲透區。

三、IT環境下,審計理論基礎的具體內容

(一)信息技術理論

信息技術理論是IT理論的核心,其在審計理論中具體應用,也是審計電算化充分發展的標志之一。當代信息技術理論包括:網絡技術理論,信息技術理論,數據挖掘理論、系統集成理論、多媒體理論技術、人工智能技術等等。這些理論、技術在審計中的應用,大大提高了審計測試效率、審計監督質量,為審計理論的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機遇,使得審計理論基礎從深度和廣度上得到不斷地擴張。

(二)經濟學理論

經濟學理論是審計理論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可以開闊我們的視野,轉變我們的思維方式,為我們提供可供選擇的理論依據和方法。它將一些西方經濟學思想、觀點引入審計理論中,從經濟學視角分析審計理論的發展,尋求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的途徑,革新審計測試手段的策略,如:西方制度經濟學、產權經濟學、交易費用學說、信息博弈論等等,都大大地加深了審計理論知識,豐富了審計理論基礎的營養,使我們從更深層次的角度探求審計理論的內涵、外延,深化了審計理論知識,為審計人員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降低審計交易費用、進行理性審計提供了新的思路。

(三)司法訴訟學

司法訴訟學與審計理論相結合是現代審計理論的發展趨勢。一方面,審計證據的獲得需要審計人員運用大量的司法刑偵手段、方法去檢查、判斷、排除偽證,以取得真實可靠的審計證據;另一方面,面對審計訴訟爆炸的時代,審計人員如何進行合法審計、避免審計訴訟,也是他們面臨的現實問題。因此,將司法訴訟學注入審計理論基礎,可以提高審計人員守法、學法意識,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有效的審計,同時掌握各國間法律的差異,審計豁免的范圍、程度,為開展跨國審計作好準備。

(四)管理心理學

管理心理學又稱行為管理學,是研究人的行為心理活動規律的科學,它是用管理學、行為學、社會學、生理學、倫理學、人類學等學科的原理,以研究人的心理行為和人際關系、人的積極性為對象的一門綜合性科學。它主要研究人的行為激勵問題,探索人的心理活動,提高激勵人的心理和行為的各種途徑和技巧,以達到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率為目的。它作為審計理論基礎,對于開發審計人員思維、激發審計人員開展有效審計的積極性,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有很大的意義。管理心理學作為審計理論基礎,既滿足了管理審計的客觀要求,也為審計人員進行有效審計提供了理論依據和方法。

(五)會計、統計理論

會計理論是企業提供財務報告的基礎,也是審計人員查錯防弊所必備的基本知識,它與審計學理論有著很深的血緣關系。審計人員接受被審單位委托后,必須大量的分析和評價財務信息和非財務信息,檢查被審單位會計報告的真實性,而所有這一些必須是在一定的財務理論和會計理論的指導下進行。統計理論成為審計理論基礎,可以將有關經濟計量模型應用于具體審計實踐中,對審計結果、審計證據進行線性回歸分析,測試各變量間的擬合度,大大地提高了審計測試手段的先進性和審計結論的準確性。同時,通過將一些審計問題定量化,也有助于審計人員作出準確的決策判斷,并相應的化解日益復雜的審計風險。

篇2

[論文摘要]本文對我國內部管理審計的相關問題進行了闡述,分析了我國內部管理審計的發展現狀,并提出了建議。

一、內部管理審計概述

內部管理審計是對組織內部的各種管理活動進行獨立的、客觀的、綜合的、建設性的、面向未來的檢查和評價,以幫助企業經理改進決策、提高獲利能力和經營能力,更好地完成受托管理責任。

從定義可知,內部管理審計的核心是幫助經營者提高生產效率和獲利能力,職能是咨詢性和建設性的,而不是執行性的,是一個系統的調查、分析和評價過程。審計師必須是獨立的,其職能應有外部的性質即審計師不能成為受審部門的一員。

二、我國內部管理審計存在的問題

在西方發達國家,內部管理審計已經成為內部審計的主流,但在我國仍屬于新生事物,存在如下問題:

1.沒有充分認識到管理審計在企業內部治理中的作用。許多企業模仿國外實行了管理審計,但大多數企業內部審計的主要功能還是履行監督職責,主要任務還是審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重點仍在財務收支。而管理審計作為一種獨立、客觀、公正的約束和評價機制,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管理職能尚未得到充分認識和重視,使得審計領域、范圍受到限制,管理審計發展受到影響。

2.內部管理審計法規體系缺失。政府審計和民間審計分別有《審計法》和《注冊會計師法》作為法律依據,而關于內部管理審計的法規卻是一片空白。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管理審計時,只能依據經驗和知識進行分析判斷,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內部審計結論的權威性和準確性。

3.內部審計對象的特性對內部管理審計形成挑戰。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企業集團、股份公司等大型企業的出現、企業內部管理層次增加使得內部管理審計對象復雜化。同時由于企業的資產重組必然涉及兼并和收購、改制和重組等問題,為審計對象開拓了新領域。凡是對企業商業利益和持續經營有影響的管理因素都是內部管理審計的重要內容。內部管理審計事項的復雜性和隱蔽性往往會增加內部審計的難度,使內部審計人員難以做出正確判斷。由于內部管理審計事項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聯系密切,一些敏感事項涉及的人事關系復雜、舞弊手段隱蔽,內部審計人員取證難度較大。

4.審計程序和方法的不確定性影響管理審計結果的正確性。傳統的詳細審核方法成本很高,逐漸被淘汰。由于現代審計強調成本效益原則,審計人員可能會舍棄一些對審計結論影響不大但耗時費力的審計程序,這可能導致管理審計結論出錯,有可能誤導管理層的決策。

5.審計人員的素質不能滿足管理審計需要。(1)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高。企業現有審計人員多是從財會崗位轉過來的,對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比較熟悉,而對現代管理等知識相對欠缺,不能滿足現代管理審計發展的需要。(2)審計人員的獨立性不夠,影響了其發揮管理審計作用的積極性。審計人員在參與企業管理活動,開展審計業務時,或多或少地受到管理者的暗示,或者審計人員迫于某種壓力,不能充分揭示管理者的失誤而帶來的后果,這必將使審計的效果和評價大打折扣。(3)審計人員在數量上還不能滿足企業進行管理審計的需要。有些企業審計人員本來就不多,有的還到其他單位住勤,有的離職學習,又得不到及時補充,因此,在數量上就明顯不足。

6.審計信息的不足導致內部管理審計的廣度和深度不夠。當今的企業日益集團化,管理層次化,其參與企業管理活動的范圍必將受到限制,從而難以實現對管理信息的占用,更無從提出改善管理的建議和措施了。

7.企業的內部管理審計風險意識較為薄弱。所謂內部管理審計風險,是指企業內部審計組織或人員對具有重要影響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結論的可能性。內部管理審計風險的形成因素,主要由三方面構成:客觀因素、主觀因素和審計方法的選擇。在企業內部管理不斷市場化的今天,隨著內部審計所面臨的審計環境、審計內容、審計目標、審計方法的轉變,重新評估內部管理審計風險十分必要。

三、幾點建議

1.管理層應高度重視內部管理審計的作用,認識到這是一種面向未來的,以改進管理為導向,以審查受托管理責任為己任,有別于傳統財務審計的審計類型。

2.盡快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審計法規體系,開發管理審計標準。管理審計標準是審計人員對被審計事項進行評價的依據。國家可以制定一個指導所有行業的內部管理審計框架體系,企業可以在大框架體系內,由內部管理審計機構自行開發適合本企業的管理審計標準。內部審計人員只有在建立了一整套適合本企業的管理評價體系之后,才可對被審計事項進行評價,使內部管理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對內部審計人員在人員、經費方面予以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可以設立審計委員會,配備總審計師,并且在經費上予以傾斜。在人員的配備上,各種專業特長的人員都應齊全,以便全面監督企業的管理活動,服務于企業。確立內部管理審計的周期。目前,我國的內部管理審計工作可以每兩年進行一次,而且應當將審計工作分散在平時,分期分批的進行,以便避免審計工作過分集中。

4.不斷充實和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建立管理審計師考核或考試制度,形成高素質的管理審計師隊伍。首先,加強對審計人員的培訓包括對其進行后續教育。其次,在機制上、制度上保證審計人員的獨立性。可從社會上聘請外審人員參與企業的審計項目,以保證審計的高度獨立性。或者,可以建立一個內部管理審計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為那些沒有實力的企業提供服務。

5.靈活運用審計方法,提高審計效果。在審計過程中,要選準審計的重點內容和事項,找到切入點,從中發現控制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運用審計方法,多角度地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及后果,捕捉改進企業各項經營管理的信息,推動企業發展。在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方面積極進行探索,改變傳統的審計方法和思路,拓展和延伸審計的廣度和深度,為適應現代企業的迅猛發展,面對信息革命的挑戰,必須將信息技術與審計業務相結合,將數據審計與系統審計相結合,將傳統方法和技術創新相結合,提高審計的效率和效果。

6.強化內部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內部審計人員是內部管理審計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強化他們的風險意識,對控制和防范內部管理審計風險有至關重要的作用。在審計的計劃階段,要認真評估管理控制的控制風險;在審計的實施階段,要依法收集和認定審計證據,并且盡最大努力保證審計證據的客觀性、合法性和充分性;在審計的報告階段,對審計意見的表達應當留有余地,避免使用絕對化的語言等。

總之,企業應當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效利用內部管理審計為增加本企業價值作服務。

參考文獻

[1]王光遠,關于內部管理審計的外部化問題,財會月刊,2002.04,3-4.

[2]程業炳,關于內部管理審計若干問題的研究,技術經濟,2005.02,36-37

[3]崔志華,加強內部管理審計提升內部審計職能,會計之友,2006.06,54

篇3

研究方法是否適當、科學,直接影響著審計理論研究的質量和效果,是促進或制約審計理論研究水平提高的重要因素。正如巴甫洛夫所說,“初期研究的障礙,乃在于缺乏研究法。無怪乎人們常說,科學是隨著研究法所獲得的成就而前進的。研究法每前進一步,我們就更提高一步,隨之在我們面前也就開拓了一個充滿著種種新鮮事物的、更遼闊的前景。因此,我們頭等重要的大事乃是制定研究方法。”長期以來,在理論研究水平上,審計相對落后予會計及其他相關學科,很大程度上也是圍于方法論的落后與不夠豐富。

在按照慣例將研究方法分為規范法(Normativeapproach)和實證法(Positiveapproach)兩大類別的基礎上,本文將深入探討規范法、實證法在審計理論研究中的具體運用形式,并系統闡述其關系定位問題。

一、審計理論研究的規范法

一直到20世紀50年代,與論述會計理論的豐富資料相比,在審計文獻中,很難找到論述審計理論的文章或專著①。莫茨(R.K.Mauts)和夏拉夫(H.A.Sharaf)合著的《審計理論結構(ThephilosophyofAuditing)》(1961年)開拓了審計理論研究的先河,并為規范式審計理論的發展,做出了開拓性的貢獻。審計理論研究中所用的規范法,既有莫茨和夏拉夫的哲學方法,后來還出現了其他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研究方法,包括歷史研究方法、檔案研究方法、比較研究方法等。

(一)哲學研究方法

一般而言,一門學科發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它將開始對自己的目的和本質等理論問題提出疑問,并開始尋求哲學的指導。不容否認,第一次從哲學的高度系統地、科學地探索審計理論的,是里程碑式著作《審計理論結構》。

在審計理論的研究途徑上,該論著的作者運用哲學中的一些概念和方法,對各種審計理象。進行了全方位的探索。一是理解(comprehension),即以概括性的眼光對審計理論作全面的思考:二是展望(Perspective),即從綜合的、相互聯系的角度考慮每一個審計問題;三是洞察(1nsight),即超越偶然認可時慣例或信念去深刻認識推論的前提;四是想象(Vision),即超越時空,預測審計理論的前景和目標⑧o具體說來,理解這一研究途徑是要在審計這門學科中尋求那些較有普遍性的概念,諸如證據、應有的關注、披露和獨立性等,對這些具有廣泛適應性的概念進行研究;展望時需要據棄那些特殊的理由、超越個人成見和既得利益,對每一個問題都應根據其綜合的重要性和各個方面來考慮,而不應僅從一個或幾個有限的角度去考慮;要有所洞察需要在審計知識領域里避免偏見和提出不科學的推論,有必要揭示并接受審計基本假設作為審計理論的基礎;發揮想象時則需要真正擺脫日常問題的困擾并長期致力于發展審計知識領域,對本學科持超然而嚴肅的態度,去發現問題所在并預見其對未來的影響。

在審計理論的研究方法上,作者認為,哲學研究的傳統方法——分析方法和估價方法對發展審計理論較為有益。在審計中,存在著客觀事實和主觀估價這兩個研究課題。對此,需要采用兩種不同的研究方法③。由于審計判斷取決于通過收集或確定證據獲得的信賴程度,因而有必要像哲學研究那樣,對知識和證明理論進行研究,使用分析法。但另一方面,審計職能是在重視道德行為的“榮譽制度”下實現的,審計人員的價值標準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對.每次審計檢查9若無行為規劃和衡量標準可供借鑒,要保證令人滿意的業績,就必然依靠審計人員的職業責任感,這就需要使用估價法。總之,審計的基本性質使自己的某些方面適合于使用分析法,而在其他一些方面適合于使用估價法。

從哲學高度進行的審計理論研究,除了《審計理論結構》之外,值得一提的還有美國會計學會(AAA)出版的《基本審計概念說明(Astatementofbasicauditingconcepts)》(1972)和尚德爾(C.W.Schandel)編著的《審計理論——評價、調查和判斷(Theoryofauditing:evaluation,investigation,andjudgement)》(1978)。作為理論上對莫茨和夏拉夫的響應,《基本審計概念說明》倡導審計理論要適用于所有的審計類型,具有全面性和抽象性;而在接受莫茨和夏拉夫的挑戰之后,《審計理論——評價、調查和判斷》則力求:“直到審計中所有有用的概念都得到闡述,并能夠經受哲學性檢查”。

(二)歷史研究方法

會計史學家郭道揚教授指出,在審計理論研究中,只有以審計史學研究為基礎,也只有對每一理論問題的研究首先從歷史淵源上加以追索,方可揭示理論內涵中的本質問題,把握這一理論的歷史成因及歷史進展,以及正確評價某一理論問題對實踐的指導作用,這便是任何一個審計理論問題的研究都必須以歷史研究作為起點的基本原因。審計表現為一個歷史的延續發展過程,為發揮審計在現時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既必須研究歷史的繼承性問題,又同時有必要研究歷史的延續性問題,以最終達到科學測試未來審計世界大趨勢的目的。《世界審計史》(文碩,1996)即是運用歷史研究的方法進行審計理論研究的典范。作為第一部世界審計通史,該書分國家審計的發展、民間審計的發展、會計帝國大戰、內部審計的發展以及專題審計史共五個部分,展示了審計演進的軌跡。作者從歷史規律的視角,以追根溯源的科學態度,豐富了審計理論研究方法。

(三)檔案研究方法

審計不但因受托責任的發生而發生,而且因受托責任的發展而發展。受托責任作為一種最具綱領性和普遍性的總方式,當然只能見之于最基本、最普遍的審計現象。而不同人士、不同職業組織往往站在不同的立場上認識這些最基本1最普遍的問題,難以直接窺見審計的本質,這就需要我們對紛繁復雜、觀點角度各異的檔案資料加以研究分析。這種通過對相關的重要審計論著和審計職業組織公告等文獻檔案進行綜述,系統研究審計理論的方法,可稱為檔案研究方法。王光遠編著的《管理審計理論》(1996)即是一例。為“了研究基本的管理審計問題,他通過檔案查閱了有代表性的會計審計學者及相關職業組織為管理審計基本理論問題的種種認識,不僅系統研究了美、英、日等國內部審計師協會的準則和調查報告,美、英、日、澳等國政府審計署的準則和其他公告,美、英管理協會的公告和調查報告,管理咨詢服務公告,納稅實務責任公告,會計與復核服務公告,鑒證準則公告,還系統研究了馬丁德爾的《對管理的科學評價》、倫納德的《管理審計》、利奧·赫伯特的《管理業績審計》、格林的《公營部門貨幣價值審計》、理查德·布朗的《政府業績審計》,以及《會計評倫》、《會計雜志》。、《會計、審計與受托責任學刊

》、《財務受托責任與管理學刊》、《管理審計學刊》、《注冊會計師雜志》等刊物上的相關論文。然后,在大量掌握檔案資料的基礎上,進行分析。、比較和綜合,編著了《管理審計理論》。該論著使我們很清晰地看清了檔案研究的基本步驟,進一步豐富了審計理論研究的方法論體系。

(四)比較研究方法

自從婁爾行教授開創了國內比較會計研究的先河以來,比較研究方法不僅在我國的會計理論研究中推廣開來,而且,在審計理論研究中也開始具有重要的價值和地位。比較審計理論研究采取的做法是,概括不同主體在審計理論和實務方面的共性和個性,分析其影響因素和發展趨勢,從中發現國際慣例,以期改進審計實務和提高審計理論水平。南開大學蕭英達、張繼勛·、劉志遠合著的《國際比較審計》(2000)是比較審計研究的代表性著作。作者采用以空間比較為主,與時間比較相結合的方法,從兩個不同的視角透視了審計理論和審計制度。他們主要比較了世界上各主要國家現行審計制度、審計理論和審計實務之間的異同,同時也對審計制度發展變化的歷史做了必要的考察和說明,為建設和完善我國的審計制度和審計準則提供了可資借鑒的基礎。

二、審計理論研究的實證法

實證理論概念直至20世紀60年代才出現在會計文獻中。在此之前,絕大部分會計文獻都屬于規范性的,強調的是如何限定會計,而不重視以實證的方式去驗證這些限定所依賴的重要假設。財務經濟學在50年代和60年代的發展最終導致了這種新理論在會計上的應用,而這些應用則促進了實證研究與實證理論概念在會計上的推廣④。盡管其時首倡審計理論研究的莫茨和夏拉夫認為,數學法并不適用于審計學,除最簡單的模型以外,在審計發展的現階段(60年代),建立適應于審計學的數學模型是不可能的⑤,但審計本身畢竟就是一種實證性的行為“,而且時過境遷,審計理論研究方法發展到以數學法為主的實證法與規范法并重,已成為一種既成事實和既定方向。

實證方法反對從抽象的概念出發,強調客觀證據,而不是個人的知識或判斷,被用來研究事物“是什么”。相應地,實證研究過程不同于強調邏輯推理、被用來研究事物“應該是什么”的規范研究過程。實證研究的一般步驟是:(1)進行調查,或案例研究、訪談、實驗;(2)將通過調查,或案例研究、訪談、實驗等途徑獲得的數據資料做系統整理和計量分析;(3)概括和歸納計量分析的結果;(4)以邏輯和數學方法得出研究結論;(5)做出理論上的詮釋,建立理論模型;(6)檢驗研究命題或理論模型,接受或修改甚至原假設。。

(一)問卷調查法

圍繞審計理論的某一特定命題,設計科學、合理的問卷,進行問卷調查,根據收回的有效問卷進行實證分析,這是一種相對簡便易行而又常用的實證法。采用這種方法,對問卷設計的要求比較高,問卷既要便于接受調查者理解和準確回答,又要能全面、準確地涵蓋所需了解的問題。另外,為了保證問卷調查研究成果的質量,還要盡量提高問卷的回收率和所回收問卷的有效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1997年就注冊會計師執業環境、行業發展、事務所體制改革、國有企業審計等四個方面,對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其成果“注冊會計師行業問卷調查分析報告”刊登于1998年2月21日的《中國財經報》上,這次問卷調查,是要以實證方法研究、解決審計理論問題。其精神與有效性,對我國審計理論實證研究的開展,對理論聯系實際的學術風氣起到了推動作用o

(二)案例研究法

每一個重大審計案例的背后,總是隱藏著一些深層次的審計理論問題。認真研究重大的審計案例,尋找其理論根源,已成為世界各國審計理論界的慣例。案例研究方法正是通過觀察現實世界所發生的典型審計案例,思考重大審計訴訟案例的判決結果,昭示審計理論滯后于審計實務,還是表明審計實務界對現有審計理論缺乏科學理解,進而根據研究結果,為審計理論的發展完善和審計實務的改進提供有益的意見和建議。例如,李若山編著的《審計安全——國外審計訴訟案例》(1998)取材于美國審計界和英國審計界所發生的,真實、具體的審計訴訟案例,范圍包括傳統與典型審計案例、非會計報表類審計案例,金融證券行業審計案例、其他行業(如工交、商業、運輸、醫療)審計案例。編者針對審計訴訟案例的判決情況及涉及的審計過程,認真查找審計人員在具體訴訟案例中是否存在審計程序上的缺陷以及所應承擔的審計責任,思索每一重大審計案例對完善、改進審計理論有何啟示與教訓,堪稱審計理論案例研究的典范。

(三)實驗研究法

實驗研究可以采取實驗室實驗和實地實驗兩種形式。前者是在控制嚴密的實驗環境中進行的,而后者是用現實世界的真實客體進行的。具體做法是,分控制組(Controlgroup)和處理組(Treatmentgroup)進行實驗,根據實驗結果分析研究命題。采用這一研究方法,一般來說,由于實驗可以重復進行,研究結果容易驗證和復核。但象審計一類的不屬于自然科學的研究命題,重復實驗的條件很難雷同甚至不變。而且,控制組的選擇要剔除干擾因素,難度比較大,實驗研究的結果也就可能會受到“噪音”的干擾。SCidler在1974年通過實驗調查投資者對包含不同信息的審計報告的看法,在“審計報告的符號與交流(Seidlerd在1974年通過實驗調查投資者對包含不同信息的審計報告的看法,在“審計報告的符號與交流”(Symbolismandcommunicationintheauditor\\''''sreport)”一文中提出了著名的“符號論”,所用的研究方法即是實驗研究方法。

(四)專家訪談法

專家訪談法是針對特定命題,對具有相當資歷及代表性的專家進行訪問或組織談話,綜合分析訪談內容后,得出研究結論。采用這一研究方法,由于專家的意見一般具有權威性、針對性,不同專家的意見往往相互印證或補充,還能提供多種視角和多個層面的觀點和看法,最終結論往往較為權威、可靠。不過,接受訪談的專家發表的意見難免帶有主觀成分,難于進行數量化的統計分析,因而利用專家意見不能代替對客觀資料的分析。中國臺灣的馬秀如博士1996年編著的《公開發行公司實施內部控制之研究》,即是運用專家訪談法進行審計理論研究的先例。編者在研究目前企業界的不當內部控制觀念和新頒布的《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實施要點》的缺陷時,以座談會、一對一面談等形式,通過專家了解其所接觸的企業界人士對內部控制所持的錯誤觀念和上述《實施要點》的不足,然后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

(五)統計分析法

統計分析法要使用大量的數據資料和數理統計模型,進行統計假設檢驗。這種方法的應用,在西方的學術界已蔚然成風,在審計理論研究中已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以至出現了這樣一種說法,“沒有數據沒有模型就不是真正的研究,或者不是科學的研究。”雖然有些言過其實,但統計分析法相對較為科學、客觀這;優點卻是顯而易見的。隨著統計知識的普及和實證研究的興起,統計分析法在我國審計理論研究上的應用,已經不再局限于最初的描述性統計階段,而是開始趨于采用較為復雜但所得結論更為嚴謹的數理方法。國內較早用統計分析法進行審計理論研究的例子,是李樹華博士的“上市公司97年年度報告審計意見之實證研究——統計特征及信息涵義”。該文探尋我國上市公司1997年年度報告審計意見所具有的統計特征及相應的信息涵義時,采用了橫截面分析、描述性統計的方法。

三、規范法與實證法在審計理論研究中的關系定位

(一)規范法與實征法在審計理論研究中的區別。

1.切入點不同

規范法是以歸納演繹為主,強調價值判斷,研究事物“應該是什么”的一種定性研究方法。由于審計是一門社會科學,因而注重定性分析,運用規范法進行審計理論研究是古已有之的傳統。而實證法是以統計分析為主,強調經驗證據,研究事物“是什么”的一種側重定量的方法。審計作為一門與實踐緊密聯系的科學,在“證據”這一關鍵問題上,便與實證研究過程取得一致。這為實證方法融入到審計理論研究中來,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功能和發展趨勢不同

規范法的審計理論研究功能是,提供統一、規范的標準,作為最佳審計實務的參考,即指導和優化審計實務。而實證法的審計理論研究功能是,對出現的不同審計實務,進行解釋并考慮其經濟影響和經濟后果,預測實務界會采用什么樣的特定審計實務,

即解釋和預測審計實務。過去,學術界和職業界在采用規范法還是實證法的取向上并無明顯分野,進行學術研究或職業研究,都不會偏執一端。但最近開始出現一種傾向,即:學術研究和職業研究一般采用不同方法,學術界為了能更好地讓人們理解審計信息的作用和影響,偏愛實證法;職業界在致力于統一審計實務和提高審計有用性的過程中,偏重規范法。

(二)規范法與實證法在審計理論研究中的聯系

一方面,實證審計研究建立假設的前提條件之一,是規范法形成的審計理論;實證研究的結論也只有通過規范,才能上升為經世致用的理論,用于規范和優化審計實務。另一方面,規范審計研究的前提假設如果未經實證檢驗,結論無疑將缺乏堅實的基礎,而主觀的價值判斷是很難被普遍接受的。這決定了規范法需要實證法為之提供實踐上的依托。因此,規范法與實證法不是相斥的,相反,在審計理論研究中,應將兩者很好地統一起來。

在具體研究審計理論問題時,首先,研究人員應盡可能排除自己的個人偏見與主觀的價值判斷,通過實證研究,對審計實務及相關現象“是什么”做出客觀、準確的解釋和預測。在此基礎上,可以采用一定的價值判斷標準,利用規范的方法得出“應該是什么”的審計規范理論。然后,還需在實踐中檢驗審計規范理論的科學性與有效性,這又成為實證研究的任務。總之,整個審計理論研究圍繞著“實證研究——規范研究——再實證研究”這條思路展開,使審計理論在密切聯系實際的過程中不斷獲得發展。

(三)規范法與實證法在我國審計理論研究中的現實選擇

現實的矛盾是,從規范法和實證法的相互依賴關系來看,需要在審計理論研究中將兩者統一起來。但如果從順應國際傾向的角度出發,審計理論研究又似乎要在學術界強調實證法的主導地位,而在實務界確認規范法的權威。于是,我國的審計理論研究如何在規范法和實證法中進行取舍,是一個需要認真思考的現實問題。

應該看到,我國審計理論研究的現狀是,盡管規范研究還夠不上成熟,但實證研究甚至才剛剛起步。即便在準則制訂和實務規范的過程中,審計職業界應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便是準則、規范的經濟影響,也需要實證法的運用。因此,現實的任務是,不能僅僅滿足于可以駕輕就熟地進行規范審計研究,而必須加快實證審計研究的步伐,加大實證審計研究的力度。但也不能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忽視規范審計研究。而應將規范法與實證法并重,并考慮將兩者緊密聯系起來,使規范研究成果與實證研究成果能夠相互借鑒和印證。我國審計職業界和學術界唯有攜起手來,極大地豐富規范研究和實證研究方法,才能更好地服務于提高我國審計理論水平這一根本目的。

注釋:

①見文碩著:《世界審計史》,企業管理出版社,1996年,pp624—625。

②見文碩著:《世界審計史》,企業管理出版社,1996年,pp627—628。

③見文碩、肖澤忠等譯,莫茨(R.K.Mauts)和夏拉夫(H.Sharaf)著:《審計理論結構(Thephilgophyofauditing)》,中國商業出版社,1990年,p.15。

④見黃世忠、陳少華、劉海彬等譯,瓦茨(Ross.Watts)和齊默爾曼(Jer01dL.Zimmerman)著:《實證會計理論》,中國商業出版社,1990年6月第一版,p.16。

⑤見文碩、肖澤忠等譯,莫茨(R.K,Mauts)和夏拉夫(H.A.Sharaf)著:《審計理論結構(Thephil00phyofaudit-ing)》,中國商業出版社,1990年,pp8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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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環境績效審計解決策略

隨著環境問題的日益突出,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日漸成為各國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共識,強化環境管理已經成為各國發展經濟進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作為環境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的環境審計也被提上日程,而環境績效審計作為環境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重要性也越來越受到關注。但目前我國大部分審計力量集中在了環境財務審計和環境合規性審計上,而環境績效審計開展的比較少,忽視了對環保項目的效率性和效果性的評價。為了今后更好的開展環境績效審計,必須不斷總結環境績效審計一實踐經驗,努力創新環境績效審計技術與方法。

一、環境績效審計的定義和必要性

環境績效審計方法是指為了達到環境績效審計的目的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手段。它是由相互聯系的一系列方法組成的,包括常規環境績效審計方法和特有環境績效審計方法。環境績效審計方法與環境績效審計質量密切相關,是決定環境績效審計質量的關鍵。因此,全面正確掌握運用環境績效審計方法,對于保證環境績效審計質量,搞好環境績效審計工作,具有重要意義,因此研究環境績效審計方法有其必要性。

1.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是環境管理的需要

進入20世紀后,環境問題成為人類生存和發展的重大問題,環境管理構成了政府公共受托責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保護和改善環境成為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審計工作者理應把握機會,順應民意,總結各國審計實踐經驗,廣泛開展環境審計(包括環境績效審計),拓寬審計領域,完善審計職能,豐富審計手段,增強審計技能,促進現代審計向更廣闊領域和更高層次發展,為完善環境管理做著自己的貢獻。

2.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是提高環保工作效率的需要

現在,用于環保力一面的資金逐年增加,而環境問題卻末隨人們的重視及越來越大的投入而得到顯著改善。面對仍然嚴峻的環境形勢,增大環保投入只是一力一面,提高投入的使用效率和環境政策的適當性更是我們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而開展環境績效審計則是我們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要途徑。然而,由于環境審計發展時間不長,人們對這一領域的認識還很模糊,對于作為環境審計重要內容和發展力一向的環境績效審計更是缺乏了解,因此,開展對環境績效審計的研究工作很有必要。

3.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有利于企業實現高效與創新

隨著各國環境保護運動的發展與綠色消費潮的興起,環境績效與經濟績效間的相關性越來越明顯。陳勁、劉景江、楊發明(2002)在《綠色技術創新審計實證研究》一文中,對企業環境績效與經濟績效、創新績效間的關系做了統計相關分析,說明二者有較高的相關關系,并且反映發展能力的企業銷售額增長率指數與環境績效的相關系數較反映企業凈資產報酬率指數與環境績效的相關系數更高,這是因為發展能力反映了企業長期的發展潛力,它與環境績效的相關性更高。

4.開展環境績效審計研究是發展審計理論的需要

隨著環境問題的出現,特別是環境管理的需要,受托經濟責任迅速擴展到環境領域,形成受托環境責任,而其中一個重要力一面就是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為了確保受托環境績效責任的有效運行,開展環境績效審計是必不可少的措施。可見,環境績效審計是隨著受托經濟責任的擴展而形成的審計新領域。而該領域,人們的探索才剛開始,遠不夠系統和深入,因此,加強該領域的研究工作,是完善現有審計理論,發展新審計理論的一個重要思路。

二、我國環境績效審計面臨的問題

1.環境審計基礎理論和實踐不完善

我國環境審計開展較晚,研究的學者較少,沒有形成一致、權威的環境審計理論觀點,而實踐方面,由于我國環境績效審計開展的比較少,因此從實踐中借鑒的比較少,環境審計理論和實踐都不很成熟。

2.環境會計的不完善制約著環境績效審計方法的發展

環境績效審計的進行需要搜集充分的環境效益與環境成本等方面的會計數據資料,然而由于我國對環境會計的研究剛剛起步,環境資產、環境負債、環境成本、環境效益等的內容還在討論之中,企業缺乏確認和計量環境效益與環境成本的系統。我國大多數企業的環境會計的確認、計量方面的混亂,對公布環境會計資料持低調姿態,很少進行定量分析;公布的環境資料不全面而且可比性差,看不出花費的資金、取得的成果和規定的指標之間的關系。這給環境績效審計方法的研究帶來了實踐上的困難。3.缺少評價環境成本效益的指標體系

環境績效審計是一項很復雜的工作,其不確定性和風險因素很多,環境績效審計工作的全面實施和審計質量的保證難度都比較大,且目前環境績效審計較多的采用環境成本效益的分析方法,這必然對環境成本效益進行分析,然而反映環境成本和環境效益應采用的指標,及其計量方法,卻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

4.缺乏復合型研究人員

由于目前我國環境績效審計開展的比較晚,環境績效審計的理論和實務研究人員都比較缺乏。據調查,我國缺乏環境學、工程學等相關知識的研究人員,同時缺少實務研究者,這樣導致研究的結果缺乏實用性、可操作性等。

三、我國環境績效審計問題的解決策略

1.正確借鑒國外經驗,建立完善的環境績效審計理論體系

我們的理論和實務工作者應運用辯證唯物論、系統論、信息論等知識,借鑒西方環境績效審計的科學成果,努力研究環境績效審計方法理論,建立和完善環境績效審計理論體系。但借鑒國外的環境績效審計方法,并不意味著照搬,必須領會其實質并結合我國國情和環境績效審計的具體內容,找出自己的特色,達到為我所用的目的。因為國外尤其美國和我國環境績效審計的起因不同。美國環境績效審計起源于企業內部動力,企業為了改善自身形象和降低經營風險,從內部首先開展環境審計。而我國環境績效審計起源于外部壓力,從而對其強制性進行監督和評價。因此出發點不同,目的不同,由此導致的環境績效審計內容也不同,因此借鑒國外環境績效審計方法的時候,要與我國的實際情況結合起來。

2.盡快建立起我國的環境會計體系,為環境績效審計提供操作平臺

環境會計信息披露是連接環境會計工作和環境審計工作的關鍵點,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公允性除受到環境會計理論發展的影響外,主要受國家法規的影響。環境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是實施環境保護審計的前提條件。但我國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準則中沒有要求企業必須披露環保信息的規定,更沒有對與環保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記錄、計量的具體標準,使真正意義上的環境績效審計難以開展。為此,加強環境會計理論與方法的研究,借助適當的理論指導,才可望突破實務操作的障礙,并為環境績效審計方法的研究提供一個廣闊的平臺。

3.研究要與實證研究相結合

環境績效審計力法的研究屬于應用理論的研究,只有更好地與我國的環境績效審計實踐結合起來,進行實證研究,才能在環境績效審計力法的研究上有重大突破,才能更好地指導我國的環境績效審計。因此筆者建議,在今后進行關十環境績效審計力法的研究時,應更多地傾向于實證研究,積極采用案例研究和調查研究。.

4.研究環境成本效益指標體系

要想建立良好的環境績效審計方法,研究一套比較完善的成本效益指標體系是比較重要的。筆者認為我們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來研究適合中國特點的環境績效審計標準,可以臨時選派各專業的專家組成課題小組來專門研究這一問題,如會計專家、審計專家、環境經濟學專家、環境工程學專家等。

5.培養復合型人才

一方面可鼓勵有志從事環境績效審計研究的財經專業人員學習環境經濟學、環境工程學等相關學科知識,或鼓勵環境科學專業的人員學習審計學、會計學等知識,以便更好的將審計學與環境科學有機的結合起來,培養復合型人才,將環境科學與審計學更好的融合在一起,努力創新環境績效審計的新方法。

另一方面,也可鼓勵環境績效審計的實務工作者多參與理論研究,因為理論指導實踐又來源于實踐。理論研究者和實務研究者結合起來才能更好更快地推動環境績效審計方法的研究。再者,環境績效審計可以開展聯合審計,即聯合會計主管部門、環境保護部門,聘請環境工程技術專家、律師等加入審計工作。利用他們的專業知識和技術,提高環境績效審計的效率和效果。

參考文獻:

[1]張志成:在我國推廣環境績效審計的策略研究[J].企業論壇.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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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內部審計獨立性涵義比較

(一)內部審計獨立性內涵我國內部審計基本準則“一般準則”規定: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保持獨立性和客觀性,不得負責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決策與執行。這定義比較籠統和抽象,只是簡單提及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應獨立于被審計單位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的決策與執行,沒有具體解釋什么是獨立性,什么是客觀性,也沒有對損害獨立性或客觀性的情形予以列舉,更沒有說明發生損害情形后應如何披露。我國內部審計協會實施的《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22號——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給予了明確的解釋:獨立性是指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活動時,不存在影響內部審計客觀性的利益沖突的狀態。獨立性一般指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客觀性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內部審計活動時,應以事實為依據,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狀態。客觀性一般指內部審計人員的客觀性。加強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能夠促進內部審計人員客觀性的提高。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準則的“屬性準則1100號”規定:內部審計活動應該獨立,內部審計師在開展工作時應做到客觀。并進一步解釋:內部審計的獨立性體現為機構的獨立性和內部審計師的客觀性。機構的獨立性是指審計執行主管在機構內應向能使內部審計活動實現其職責的階層報告,即內部審計在組織地位上的獨立。機構獨立性的標志是內部審計活動在確定內部審計范圍、實施審計及報告審計結果時應不受干擾;內部審計師的客觀性是指內部審計師應有公正的態度,避免利益沖突,即內部審計人員精神上的獨立。獨立性與客觀性的關系是,獨立性可使內部審計師提出公正和不偏不倚的判斷意見,這對審計工作的恰當開展是必不可少的。而內部審計師的客觀性要通過機構的狀況和客觀性來獲得,內部審計師的客觀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機構獨立性的實現。

(二)內部審計獨立性外延依照我國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是指組織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和評價活動,通過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組織目標的實現。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2001年提出的內部審計最新定義,認為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與咨詢活動,目的是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采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從而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比較中外內部審計的定義可以發現,其中最大的差別在于我國內部審計仍處于財務審計向管理審計過渡階段,內部審計的職能定位是監督與評價,內部審計的目標主要是防弊興利,內部審計所提供的是以審查和評價組織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為主要活動的保證,沒有涉及咨詢,這也是由我國內部審計實務發展水平和現狀所決定的。IIA作為內部審計職業的國際性組織,根據西方發達國家的內部審計實務經驗,經過深入的內部審計理論研究,已制定了一整套科學、完善的職業實務準則框架,并適時提出了內部審計最新定義,恰當地反映了內部審計理論與實務的最新發展。根據IIA的定義,內部審計的主要目標已不再局限于傳統的防弊和興利而是價值增值,內部審計不僅是一種保證活動,也是一種咨詢活動,將內部審計的服務領域由審計領域延伸至咨詢領域,內部審計通過對組織的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估和改善,以實現價值增值。

(三)內部審計獨立性內涵與外延問的聯系通過探討中外關于內部審計獨立性內涵與外延的規定和解釋,可以認為,中外對內部審計獨立性內涵的界定以及對機構獨立性與內部審計師客觀性關系的理解上漸趨一致,即都認為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應包括兩個層面:一是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二是內部審計師個人的客觀性。機構的獨立性主要是指地位上的獨立,是保障內審機構“獨立”履行其職責的首要條件。只有當內審機構具有獨立從事審計活動所要求的良好的組織地位,才能確保內部審計活動在確定內部審計范圍、實施審計及報告審計結果時不受干擾,內部審計師的審計行為不受限制,審計意見或決定得到實施,審計建議得到適當采納。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準則對內部審計機構組織地位的明確規定,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的核心:一是內部審計機構應置于組織內部的一個較高層次。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和權威性的強弱主要取決于其隸屬關系和領導層次的高低,理想的情況是在行政上隸屬于最高管理層(首席執行官或總經理),在業務上隸屬于董事會或下屬的審計委員會,接受其業務指導并向其報告業務工作;二是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擁有行使職責所必備的充分的權力,如保證廣泛的審計范圍、依據審計建議采取適當的行動,與組織最高決策層直接交流信息等;三是內部審計活動不受其他職能部門或個人的干擾,要求內部審計師應該取得高級管理層和董事會的支持,這樣才能得到被審計者的合作,在不受干擾的條件下開展工作。在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外延方面,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準則的規定和指導已延伸至咨詢領域,這也是我國內部審計準則目前尚無法達到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我國內部審計理論與實踐的不斷完善,將咨詢服務納入內部審計活動必將成為我國內部審計準則所要面臨的新課題。

二、內部審計獨立性影響因素及其披露比較

(一)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影響因素我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沒有列舉可能損害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的因素或情形,也沒有說明發生損害情形后應如何披露和處理。但要求內部審計人員在進行審計活動前,應主動對其客觀性進行評估,一般可以采用以下步驟:首先識別可能損害客觀性的因素;其次評估這些因素影響的嚴重性;再次向審計項目負責人或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報告,采取措施降低這些因素的影響;最后向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報告有關客觀性受損的情況。同時我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提出了可能損害客觀性的形態:內部審計人員審查和評價自己以前負責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存在直接的經濟利益關系;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有密切的私人關系;內部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有長期合作關系;內部審計人員對于被審計單位或其管理層存有文化、種族或性別上的歧視;內部審計人員對于審計項目存有認識上的偏見;內部審計人員遭受來自機構內部和外部的壓力;內部審計范圍受到限制等。內部審計人員一旦識別了可能損害客觀性的因素后,應對這些因素的嚴重性進行評估,并考慮是否已存在降低其影響的措施。當發現存在嚴重損害客觀性的因素時,應及時向審計項目負責人或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報告客觀性受損的情況,在客觀性受到嚴重損害的情況下,應及時向董事會最管理層報告披露客觀性受損的具體情況。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準則以屬性準則形式作出強制性規定:無論獨立性或客觀性是表面上還是事實上受損,都應將損害的具體情況向有關方面披露,披露的性質取決于損害的具體情況。損害內部審計獨立性形態包括:內部審計師應避免評價其以前負責的具體運營工作,如果審計師對其在上一年度負責的運營活動提供保證,客觀性就會受到損害;對審計執行主管負責的工作提供保證服務時,應由獨立于內部審計活動以外的有關方面進行監督;內部審計師可以提供與以前負責過的工作相關的咨詢服務;在內部審計師本人可能損害所要提供的咨詢服務的獨立性時,內部審計師在接受這項工作之前,應向客戶說明情況。為了給內部審計師提供更具體的指導性意見,國際內部審計準則實務公告還對損害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某些形態加以進一步解釋并給出應對措施,旨在幫助內部審計師作出合理判斷。(二)內部審計獨立性的披露一旦發生獨立性或客觀性受損的情況,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準則認為應該予以披露。實務公告提供如下披露的辦法:如果已經出現或經合理推斷認為可能出現利益沖突和偏見的情況,內部審計師應該向審計執行主管進行報告,審計執行主管應該重新指派審計師;審計范圍界限是對內部審計部門的一種限制,該界限妨礙審計部門實現其目標和計劃。審計范圍的界限可能使章程所規定的審計范圍,使內部審計人員在開展內部審計活動中接觸與開展審計業務相關的記錄、人員和實物財產,經批準的審計工作項目計劃、必要審計程序的實施,經批準人員配置計劃和財務預算等諸多方面受到限制,以書面形式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其他相關治理機構報告審計范圍的界限及其潛在影響;審計執行主管應該考慮就原來已經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其它治理機構報告并通過的范圍界限,再次向其報告是否合適。如果機構、委員會、高級管理層或其他方面有變動,可能尤其需要進行這種報告。由此可見,中外內部審計準則關于損害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形態及其披露的規定既有相似之外亦有不少差別。相似主要表現在:兩者都對損害內部審計師客觀性的形態給予了總結,并且都認為一旦發生獨立性或客觀性受損情形時,應向有關方面予以報告或披露。差別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兩者列舉的損害內部審計獨立性或客觀性的具體形態有所不同。我國內部審計準則只是作出了簡單的描述,而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準則不僅列舉了有關形態,還對其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并提供指導性意見,因此更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在如何披露損害形態方面,我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只是籠統提出:當發現存在嚴重損害客觀性的因素時,內部審計人員應及時向審計項目負責人或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報告客觀性受損的情況。在客觀性到嚴重損害的情況下,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及時向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報告披露客觀性受損的具體情況。這既沒有指明區分客觀性損害程度的標準或者哪種形態屬于客觀性的嚴重損害,也沒有指明何種損害形態應向審計項目負責人報告,何種損害形態應向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報告,何種損害形態則應向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報告以及應采用哪種形式報告,從而顯得過于抽象,不利于內部審計人員操作。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準則提出的披露對象包括審計執行主管、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或其它治理結構,披露的層次明顯較高。這是因為國外內部審計機構普遍隸屬于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內部審計具有較高的組織地位和權威性。另外,國際內部審計實務準則還明確指出何種形態下應向審計執行主管報告,何種形態下則需進一步向審計委員會,董事會或其它治理結構報告,且報告最好采用書面形式。

三、內部審計獨立性建議比較

(一)我國關于實現內部審計獨立性的建議在如何確保機構獨立性方面,我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給出如下建議:內部審計機構應隸屬于組織的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接受其指導和監督并取得其支持,以確保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應由組織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經過適當的程序確定,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直接向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負責;內部審計機構應通過內部審計章程的制定明確其職責和權限范圍,并報經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批準,以確保內部審計活動不受到組織內其它部門的干涉和限制;內部審計機構應向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提交審計報告及工作報告,并在日常工作中與其保持有效的溝通;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有權出席或參加由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舉行的與審計、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治理程序等有關的會議,并積極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應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保證客觀性:加強人力資源管理,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素質及專業勝任能力;增派內部審計人員參加審計項目,并進行適當分工;采用工作輪換的方式安排審計項目及審計小組;建立適當、有效的激勵機制;制定并實施內部審計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停止執行有關業務并及時向董事會或最高管理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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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信息技術在為人類帶來益處的同時,也會帶來一定的風險。實施會計信息化審計,加強對會計信息化信息系統運作的有效監督,對防范信息系統的風險將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多數企業,沒有充分認識到會計信息化審計的積極意義和效益,對會計信息化審計的必要性認識不足,從而使會計信息化審計工作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本文從會計信息化審計的“目標、特點、策略、前景”四個方面進行分析探討。

一、會計信息化審計的目標

1.會計信息系統的安全性

會計信息系統的安全性是指組成會計信息系統的硬件、軟件、數據資源是否受到妥善保護,不因自然和人為的因素而遭到破壞、更改或者泄漏系統中的信息。會計信息系統的資源通常包括硬件、軟件、數據文件、系統文檔、消耗性材料和其他設施。這些資源經常放在一處或幾處,硬件可能被惡意破壞,軟件和數據文件的內容可能丟失或毀損,消耗性材料和數據資源可能未經批準而被使用。會計信息系統的安全是通過建立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而加以保護的,評價會計信息系統的安全性,主要是審查會計信息系統的安全控制措施是否健全有效,對于不足之處應提出需要進行改進與完善的建議。

2.會計信息系統的可靠性

會計信息系統的可靠性是由其中的硬件系統的可靠性、軟件系統的可靠性及數據的可靠性等因素共同決定的。軟件系統的可靠性是指在運行環境中,在規定的運行時間內或規定的運行次數下,程序和所有數據元素運行不同測試用例的無差錯概率。硬件系統的可靠性是指在一個指定的時間周期內,在給定的控制條件下,硬件系統執行所需功能的成功概率。數據可靠性是指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及時,它取決于系統絕對數據的處理過程是否準確無誤,以及確保數據可靠的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系統的可靠性還體現在它的容錯能力上。對會計信息系統可靠性的評價要檢查系統的運行是否穩定可靠、是否容易出現偏差和錯誤,是否能抵御外界干擾而正常工作。評價會計信息系統的可靠性時,審計人員應對決定會計信息系統可靠性的各項因素進行綜合審查和評價。

3.會訓信息系統的有效性

會計信息系統的有效性是指該系統能否實現既定的目標、系統的各項處理過程是否符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要求。評價會計信息系統的有效性,必須了解用戶的需求。會計信息系統有效性的審計一般在系統運行一段時間之后進行,通過事后審計可確定會計信息系統是否能實現既定的目標,根據審計的結果,管理者可做出相應的決策。

二、會計信息化審計的特點

1.審計的所有領域全面運用現代信息技術

目前,審計在每一領域都還做得不夠,如:尚未構筑起適應現代技術發展的一種或多種可能的、可用于解釋和預測多種審計現象的多維審計理論—,這種理論將使對審計環境、目標、本質、假設、概念、標準、技術、方法、過程等的論述更新穎、更豐富、更具邏輯性和環境適應力;急需加速我國的審計工作從落后的“繞過計算機審計”向先進的“通過計算機審計”和“使用計算機審計”轉化。如何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管理責任與風險巨大的審計(尤其是獨立審計)行業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新時期,所有的審計人員都應成為完全意義上的電腦審計人員,而這是審計(后續)教育的重要任務。

2.會計信息化審計系統具有極強的適應性

信息化會計信息系統的多元、實時、開放性使會計信息化審計也具有多元、實時、開放性特征,實時審計、會計責任審計、環境審計、境外審計等都將因此而變得更加容易。

3.會計信息化審計將對傳統審計進行重整

盡管“兩權分離的程度決定了審計主體的種類和被審計單位的形式”,“審計效率和審計風險的矛盾決定了審計程序和方法的歷史變遷”,但如果所有的計算機只囿于會計電算化信息系統的水平,提供的信息單一、過時、封閉,國外的會計師事務所的非審計業務(其必須依賴于多元、實時、開放的信息)收入又怎能達到其總收入的70%(我國僅30%左右)?事實上,正是信息量極大豐富的信息化會計信息系統和全新的會計信息化審計理論,支持了卓有成效的“四大”國際會計公司及其或集權或分權的管理模式,支持了審計效率和審計風險矛盾的最有效的解決,從而支持了現在和將有的多種繁雜的具體業務。

三、會計信息化審計的策略

1.建立會計信息化審計組織機構

會計信息化審計組織機構不健全將會阻礙我國會計信息化審計的發展。為適應未來我國會計信息化審計發展的客觀要求,我國應盡快建立自己的會計信息化審計組織機構,按照會計信息化審計的要求組織、協調會計信息化審計工作,規劃會計信息化審計的發展策略和職業培訓計劃,研究會計信息化審計理論、方法、技術和規范,指導會計信息化審計工作。在這項工作的起步階段,政府應加強領導力度,從宏觀上搞好規劃安排,從資金和技術上扶持會計信息化審計,有效規劃、部署和指導我國的會計信息化審計工作。2.加強會計信息化審計理論研究

審計理論來源于審計實踐,又反過來指導、促進審計實踐,二者不可偏廢。沒有審計實踐,審計理論無法產生,沒有審計理論指導的實踐會走彎路。因此,要在審計實踐中善于及時發現、總結規律性的問題,將其上升到理論的高度。國內學術界、政府研究機構應當加強會計信息化審計的理論研究,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密切關注國際會計信息化審計的最新發展動態,不斷發展與完善會計信息化審計理論,從而更好地為會計信息化審計實踐活動提供指導,促進我國會計信息化審計事業的發展與繁榮。

3.制定會計信息化審計準則

會計信息化審計同傳統財務審計相比,在審計對象、審計目標、審計內容等方面均有所不同。為了規范會計信息化審計業務,明確工作要求,保證執業質量,應研究和制定我國的會計信息化審計準則和實務指南。會計信息化審計發展到一定階段,必須由行業組織出面將實踐經驗加以總結,并把有關概念、工作流程和技術方法固定和統一起來,形成行業標準和規范。

4.強化企業領導加強管理與控制的觀念

樹立企業領導的信息化會計信息系統管理意識是開展會計信息化審計工作的關鍵。因此,企業主管部門在充分領會國務院有關“國民經濟信息化”指示精神,認真抓好企業信息化建設的同時,還必須注重對企業領導進行會計信息化系統管理與控制的思想教育,促使企業領導從企業生存與發展的高度來認識會計信息化審計的重要意義,重視會計信息化審計工作,將會計信息化審計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5.大力培養會計信息化審計人才

從內部講,一是強化培訓。各級審計機關要擁有完備的培訓基地,從自己的需要加強不同崗位的適應性培訓;二是重點選拔。即有重點地選派一些“尖子”人才進高校深造,進行知識更新,或參與國際技術交流和技術合作,在實踐中不斷增長才干;三是完善機制。要逐步形成能有效鼓勵各類人才脫穎而出,能最大限度地挖掘,激發各類人才智力潛能的運行機制,使知識最終能作為最重要的生產要求參與分配。

6.加大會計信息化審計的宣傳力度

開展會計信息化審計的主要障礙之一是對會計信息化審計的必要性認識不足,必須加大會計信息化審計的宣傳力度,如實宣傳網絡環境下重構后的會計信息系統所帶來的風險,大力宣傳會計信息系統控制的重要性,讓更多的經營管理者,真正認識到開展會計信息化審計的必要性,增強會計信息化審計的迫切性,促進社會輿論對會計信息化審計的理解與支持,進而推動會計信息化審計工作的開展。

作者單位:河南工程學院

參考文獻:

[1]謝詩芬.高級財務會計問題研究[M].四川: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45-52.

[2]胡仁顯.自助式會計信息系統[M].上海:立信會計出版社,2003.78-82.

篇7

[摘要]2006年2月我國頒布了新的《注冊會計師職業準則》,強調了風險導向審計在我國的應用。本文介紹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產生的社會環境以及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的內涵、特點,并提出了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在我國應用的必要性。51-51免費-網-歡迎您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作為一種重要的審計理念和方法,受到會計和審計界的普遍關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國外學者對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方法加以改進,彌補了其諸多缺陷,特別是對傳統審計風險模型的改進。可以說,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方法是審計技術在系統理論和戰略管理理論上的重大創新,代表了現代審計方法發展的最新趨勢。

一、現代風險導向審計產生的社會環境

進入20世紀80年代以后,世界經濟急劇變化,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各種文化相互滲透,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人類開始邁入較為成熟的信息社會和知識經濟時代。在這種情況下,企業與其所面臨的多樣的、急劇變化的內外部社會環境之間的聯系在急劇增強,內外部經營風險很快就會轉化為會計報表錯報的風險。這種環境的快速變化使審計師逐漸認識到被審計單位并不是一個孤立的主體,它是整個社會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如果將被審計單位隔離于其所處的廣泛的經濟網絡,審計師就不可能有效地理解被審計單位的交易及其整體績效和財務狀況。因此,對于一套會計報表,只有研究其所反映的企業及其所處的整個“系統”,審計師才能夠對其取得充分理解。而制度基礎審計方法(包括傳統風險導向審計)由于其固有的內向型特點,以分析評價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作為審計的基礎,較少考慮內外部環境風險對企業及其會計報表的影響,因而當企業規模愈來愈大、經營愈來愈復雜、世界經濟發展愈來愈快時,其局限性和不足之處就日漸明顯。51-51免費-網-歡迎您

當人類進入信息社會與知識經濟后,企業管理也發生了深刻的變化,最主要的變化是從過程管理向戰略管理轉變。戰略管理思想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愈來愈重要,并開始滲透到企業管理的各個方面。在這種情況下,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所賴以存在的基礎(內部控制)正在被戰略管理及其蘊含的企業風險管理所取代。戰略管理最根本的著眼點就是分析企業所面臨的風險,以及找出化解風險的對策。會計報表的風險說到底實際上是企業戰略風險及相關經營環節風險(統稱經營風險)的副產品。所以要充分把握審計風險,審計師必須首先理解企業發展所依存的內外部環境、基于這些環境而制定的發展戰略及相關風險與控制,從而理解內外部戰略風險對于會計報表認定的影響。只有這樣,審計師才能對會計報表認定做出合理的專業判斷。戰略管理理論和實踐的發展,為新的審計方法的產生提供了重要的啟示和實踐基礎。51-51免費-網-歡迎您

2006年2月以前,我國獨立審計準則基本是建立在傳統風險審計模型上。為了給注冊會計師防范和控制風險提供技術支持,同時與國際接軌,我國于2006年2月15日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21號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并評估重大報風險》、《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231號針對評估的重大錯報風險實施的程序》、《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2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法律法規的考慮》等一系列新的審計風險準則,為現代風險導向審計在我國的開展逐步創造條件。51-51免費-網-歡迎您

篇8

關鍵詞:關聯方;關聯交易;審計

伴隨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企業規模化、知識化經營趨勢日益明顯。企業通過兼并、重組、控股等資本運營手段,使我國集團公司紛紛出現。因此,企業間關系日漸復雜,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大量存在。為了保障投資者利益,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加強與國際慣例的接軌,財政部于1997年5月22日頒布了《企業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該準則的頒布不僅為廣大會計人員處理相關業務提供了具體指導,也為審計職業界開展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審計提供了審計依據。它對推動我國注冊會計師事業的發展,規范注冊會計師執業行為,保證上市公司真實、公允地反映財務狀況,使國民經濟健康穩定發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筆者就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的特點談點粗淺認識。

一、審計風險大

關聯方企業間往往存在著控制與被控制關系,或者一方能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存在關聯關系的企業進行交易時,雖然可以節約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但也存在不利的方面,即它與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原則不完全吻合。它在保障大股東權益的條件下,造成對少數股東權益的侵犯。也正是由于相關聯的經濟業務滲入,其動機很可能不同于正常的營業關系,從而加大了審計人員的審計風險。這種審計風險表現在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上。從固有風險看,由于我國某些上市公司沒有建立關聯方交易的約束機制,而現有的法律、法規除對關聯方及其交易要求披露之外,未作其他規定,造成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固有風險很大。從控制風險看,由于局部利益的驅使,關聯方交易存在相互轉移收入和費用的行為,并利用價格調節利潤,使資金使用不遵循有償原則等,造成了關聯方及其交易的控制風險大。從檢查風險看,由于某些上市公司利用關聯方交易大作文章,使關聯方交易量大且復雜,給注冊會計師設置了障礙,加大了獲取審計證據的難度,提高了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的檢查風險。

二、審計難度大

目前,由于我國集團公司的大量出現,企業間關聯方關系已大量存在。隨著經濟的發展,審計工作將會越來越普遍、越來越復雜,從而造成審計難度大。

首先,由于關聯方的界定不清使審計難度加大。準則指出:“關聯方是指在財務和經營決策中,一方有能力對他方直接或間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以及共同控制某一方式或共同受某一方控制的雙方或多方。”準則一方面為注冊會計師判斷什么是關聯方,什么是關聯方交易提供了指導;另一方面也為注冊會計師對關聯方及其交易審計提供了一個強制性的要求。但就關聯方的雙方或多方而言,他們的存在有些記錄在董事會的決議或其它記錄上,有些則隱匿起來。另外,從某些公司年度會計報告看,披露的關聯方交易大多集中于生產性關聯方交易,對于非生產性關聯交易,尤其是對資產重組中的關聯方交易披露不全,也體現出對準則的理解不夠完整,關聯方的界定不夠清楚,使審計難度加大。

其次,不正常的交易使審計難度加大。關聯交易應該是關聯的雙方或多方在商品購銷、資金融通、勞務供應、費用分攤、資產使用等方面發生的業務往來。然而實際工作中,存在的關聯者交易中可能包含了不尋常的低價和其它優厚條件:關聯者管理當局也可能蓄意安排下屬關聯者進行交易時虛列各關聯者會計報表;股份制企業、集團公司由于涉及多個利益主體,也不可避免地發生關聯貿易;外商投資企業出現的變相出資和虛假合資等不公平、不合理的關聯交易,都使審計難度加大。

第三,未予披露的關聯方交易也使審計難度加大。在上市公司中,實際存在著無償的關聯方交易、不易察覺的關聯方交易與難以識別的關聯方交易發生。這種一方面存在關聯交易,另一方面既不披露又不易察覺,從關聯各方來看,無非是達到隱瞞利潤,偷逃稅收的目的。這卻給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增加了極大的難度。

三、交易成本提高

交易成本是指為完成交易活動所發生的資財耗費,它包括信息成本、談判成本、契約的監督和維護成本。近年來,交易成本在關聯方交易和企業間逐年上升,其主要原因是:

1交易環節多,使交易成本增加。關聯方交易中雖然交易環節比其它企業間的交易有所減少,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仍處于初建階段,交易法規尚不健全,而且還不能有效地實施,這就造成交易環節的增多,從而加大了交易成本。特別是一些緊俏商品的交易,投機倒把現象比較突出,交易成本越來越大。

2“三角債”加大了交易成本。目前,我國企業間相互拖欠問題十分嚴重。企業為收回款項要花很大的成本,一筆帳少則討二、三次,多則討上十次,這種相互間的拖欠使各企業的流動資金不但不會增加,反而使交易成本增加。

3缺乏控制制度,使交易成本增大。當前,多數關聯交易方雖有一些生產成本實施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而交易成本控制制度則十分薄弱,如交易活動中講排場、講檔次、大吃大喝,使招待費嚴重超過國家規定。更有甚者,還將一些好處費和非正常開支也擠入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的失控自然使其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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