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培訓制度8篇

時間:2022-12-18 22: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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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培訓制度

篇1

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要認真貫徹和落實國家、省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及省、市有關安全生產培訓的文件精神,堅持安全生產培訓工作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職責明確的原則,按照“誰考核、誰發證、誰負責”的要求,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做好安全培訓的各項工作,確保各類從業人員培訓計劃的完成,確保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它從業人員(含臨時工)培訓率達到100%。

二、培訓對象和范圍

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相關人員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接受安全培訓的主體人員是: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其它從業人員(含臨時工)。

主要負責人是指生產經營單位董事長、經理、廠長等。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管理人員及其未設安全管理部門專(兼)職安全管理員。其它從業人員是指除上述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以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所有人員,包括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各崗位的工人以及臨時聘用人員。

三、培訓內容

l、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

(3)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定;

(4)職業危害及其預防措施;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2、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

(3)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

(4)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

(5)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6)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3、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條件和內容:

特種作業人員年齡男性滿18周歲,不超過60周歲,女性滿18周歲,不超過55周歲;經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合格,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及以上學歷;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分為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考核。具體考核內容按照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標準》執行。

4、其它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

(2)由全國總工會統一制作的《職工安全生產知識》電視培訓教學光盤和編寫的《職工安全生產知識培訓教材》的內容;

(3)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5)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6)有關事故案例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四、培訓時間安排和要求

1、非煤礦山(磚瓦企業)、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培訓48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16學時,兩年復審1次,復訓時間為24學時。

其他從業人員崗前培訓48學時,新上崗從業人員培訓時間7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20學時,兩年復審1次,復訓時間為24學時。

2、除高危行業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資格培訓24學時,每年再培訓8學時,兩年復審1次,復訓時間為16學時。

其他從業人員崗前培訓24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4學時。

3、特種作業人員資格培訓100學時,其中實際操作時間為40學時,兩年復審復訓1次,復訓時間為24學時。

4、危險化學品及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國家、省認可的三級安全培訓機構培訓,由縣級以上安監部門考核發證。未經培訓考核合格領取資質證書,不得任職上崗。

5、除高危行業外的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由國家、省認可的具有三級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方可任職上崗。此類人員的初次培訓必須在年3月底前全部培訓結束。

6、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可由本單位組織實施,也可委托有培訓資質的機構進行培訓,由鎮安監所負責考核發證。考核發證檔案由鎮安監所存檔。從業人員的初次安全培訓必須在年12月底前全部培訓結束。

7、安全培訓機構的收費,嚴格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文件規定的安全生產技術培訓考核收費標準執行,復訓收費按所在地物價、財政部門核定標準執行。考核不收費。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所需經費按照《省職工教育條例》規定,教育培訓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2-2.5%的標準提取,列入成本開支,保證有足夠的經費用于安全生產培訓。縣、鎮安監部門用于培訓、考核、發證、獎勵等相關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安排。

五、培訓的監督和管理

1、縣、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實施意見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2、強化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是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企業法定代表人要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要把安全生產的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每個人。

3、強化安全技術人才培養和職工安全技能培訓。加強職工安全技術培訓,依法實行強制性全員安全培訓制度,特別是屬于特種作業范疇的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高危行業的生產經營,必須實行全員培訓。新招工人必須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達到應知應會的要求后才能上崗。

4、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的;從業人員上崗作業前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前,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由縣以上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5、安全培訓機構不按統一制定的培訓大綱實施培訓;安全培訓教師未經培訓考核或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者不合格而從事安全培訓教學;超出培訓業務范圍進行培訓,由縣以上安監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暫扣或者吊銷相應的資質證書;沒有違法所得的,暫扣或者吊銷資質證書。

6、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弄虛作假騙取資格證書;未按規定接受復審,或復審不合格;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安全生產事故而受到刑事責任追究,或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從事資格證書所要求;離崗、退休和不從事現崗位工作;持證人與安全資格證書不一致;持證人死亡的;考核、發證、復審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法定程序或超越范圍所發的安全資格證書,由發證單位收繳或吊銷安全資格證書。

篇2

第一條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規范安全生產培訓秩序,保證安全生產培訓質量,促進安全生產培訓工作健康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培訓機構、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安全生產培訓(以下統稱安全培訓)活動以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安全培訓是指以提高安全監管監察人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和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素質為目的的教育培訓活動。

前款所稱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從事安全監督監察、行政執法的安全生產監察員和煤礦安全監察員;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是指從事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的教師、危險化學品的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等。

第四條安全培訓工作實行統一規劃、歸口管理、分級實施、分類指導、教考分離的原則。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統稱國家局)指導全國安全培訓工作,依法對全國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設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對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安全培訓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培訓機構

第五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活動,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分四個等級。

一級、二級資質證書,由國家局審批、頒發;三級、四級資質證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頒發。設立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由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從事煤礦安全培訓活動的培訓機構三級、四級資質證書的審批、頒發。

第六條取得一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生產監察員、煤礦安全監察員;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或者集團公司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工作的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和一級以下安全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工作。取得二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工作的人員;注冊安全工程師和二級以下安全培訓機構教師的培訓工作。

取得三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特種作業人員;市(地)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取得四級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除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上一級安全培訓機構可以承擔下一級安全培訓機構的培訓工作。

第七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一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10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四)有1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其中至少有8名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并且經國家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師;

(五)有固定、獨立和相對集中并且能夠滿足同期10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15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二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8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四)有10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并且經國家局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師;

(五)有固定、獨立和相對集中并且能夠滿足同期8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120平方米以上;

(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三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5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或者兼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四)有8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并且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師;

(五)有能夠滿足同期5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100平方米以上;(六)安全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安全培訓機構申請四級資質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30萬元以上;

(二)有專職或者兼職的管理人員;

(三)有健全的機構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規則;

(四)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專職或者兼職教師,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并且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培訓考核合格的專職教師;

(五)有能夠滿足同期30人以上規模培訓需要的教學及生活設施,其中專用教室使用面積60平方米以上。

第十一條申請一、二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具備資質條件的申請人將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申請書、安全培訓機構設置批準文件或者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和本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材料報國家局;

(二)國家局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申請三、四級資質證書,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具備資質條件的申請人將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申請書、安全培訓機構設置批準文件或者企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和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材料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二)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資質證書,并報國家局備案;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安全培訓機構的教師應當接受專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執教。

第十四條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不得出借、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

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安全培訓機構資質證書有效期滿前30日內向原頒發證書的機構辦理延期手續。

第十五條對安全培訓機構及其教師的考核發證,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章安全培訓

第十六條安全培訓應當按照國家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制定的安全培訓大綱進行。

安全監督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與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及從事安全生產工作的相關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國家局組織制定。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大綱,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制定。

第十七條國家局、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2年組織一次優秀教材的評選。

安全培訓機構應當優先使用優秀教材。

第十八條國家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省屬生產經營單位、所轄區域內中央企業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織、指導和監督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和承擔安全評價、咨詢、檢測、檢驗的人員及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安全培訓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

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應的安全教育培訓;從業人員調整工作崗位或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應當對其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條安全培訓機構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收費,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行業自律標準或者指導性標準收費。

第四章安全培訓的考核

第二十一條安全培訓的考核應堅持教考分離、統一標準、分級負責。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督監察人員、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及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國家局制定。

除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以外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標準,由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國家局負責省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的煤礦安全監察員的考核;負責中央企業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生產監察員的考核;負責省屬生產經營單位和中央企業分公司、子公司及其所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

市級、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省屬生產經營單位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考核。

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所轄區域內煤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除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的考核,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

第二十四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安全培訓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檔案。第五章安全培訓的發證

第二十五條接受安全培訓人員經考核合格的,由考核部門頒發相應的證書。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監察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生產監察員證;煤礦安全監察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煤礦安全監察員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含IC卡);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上崗證;其他人員經考核合格后,頒發培訓合格證。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監察員證、煤礦安全監察員證、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含IC卡)和上崗證的式樣,由國家局統一規定。培訓合格證的式樣,由負責培訓考核的部門規定。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察員證、煤礦安全監察員證、安全資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監察員證、煤礦安全監察員證、安全資格證的有效期滿需要延期的,應當于期滿前2個月內向原發證部門辦理延期手續。

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有效期為6年,每2年復審一次。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需延期或者復審的,應當于期滿前1個月內向原發證部門或者異地相關部門辦理延期或者復審手續。復審內容包括責任事故記錄、違法違章記錄、參加培訓記錄等。復審不合格的,經重新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辦理延期手續。個人在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在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有效期滿時,經原發證部門或者異地相關部門同意,不再復審,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的有效期延長2年。

第二十九條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考核頒發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加強對安全培訓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審查、頒發安全培訓機構的資質證書。對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每3年進行一次評估檢查。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已經取得資質證書的安全培訓機構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二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對安全培訓機構開展安全培訓活動的情況進行監督。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安全培訓機構的違法違紀行為,均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報告或者舉報。

第三十三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和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四條監察機關依照《行政監察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工作履行安全培訓工作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

第七章罰則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監督管理工作中、、循私舞弊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六條安全培訓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暫扣或者吊銷相應的資質證書;沒有違法所得的,暫扣或者吊銷相應的資質證書:

(一)未按照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的;

(二)專職教師未經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從事安全培訓工作的;

(三)將安全培訓資質證書出借、出租給其他機構或者個人的。安全培訓機構未取得資質證書擅自從事安全培訓活動的,按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三十七條安全培訓機構評估檢查不合格繼續從事安全培訓活動的,給予警告,并處1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不超過違法所得3倍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30000元,暫扣或者吊銷相應的資質證書;沒有違法所得的,暫扣或者吊銷相應的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可以并處2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按規定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的;

篇3

1、公司中基層管理人員、班組長和工程項目負責人等、各級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2、擔負各級危險作業生產許可審批和監護的人員(如:動火審批、監護;涂裝作業審批、監護;可燃性氣體測爆、測氧;密閉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護等)都必須經培訓并取得審批、監護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3、國家和船舶行業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操作、電焊、氣焊與氣割、起重機械指揮、起重機械作業、企業內機動車駕駛、涂裝作業、壓力容器作業、壓力管道作業、電梯作業、船用高空吊藍作業、危化品相關作業、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腳手架搭設作業等,應按照規定,必須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相關培訓機構頒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方可上崗,并按期復訓。

4、新進入公司的從業人員上崗前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公司級、部門級、班組級),經各級考核合格才能安排上崗,同時各級教育必修進行規范的記錄。

5、凡變換工種崗位或離崗達3個月重新回到原崗位的人員、以及員工因工負傷歇工天數超過3個月后返崗的,應接受轉崗和復崗二、三級安全教育,由用工部門負責實施。

6、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生產新產品時,應對參與生產管理和作業人員進行相應新施工工藝安全操作規程,風險辨識和應急防范措施的安全教育。

篇4

關鍵詞: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培訓;教育

安全生產,是施工企業的一個永恒不變的主題,當今,我國經濟迅速的發展,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也是蒸蒸日上,然而發展所帶來的是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問題,目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形勢是非常嚴峻的,施工安全生產問題始終是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重點的。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控制三項重點工作是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不安全的作業環境和管理上的不足,根據統計分析,全國建筑行業80%以上的人員傷亡是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等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造成的,因此,如何提高高空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規范作業人員安全的行為,并最終實現安全標準化作業,規范化施工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這些是可以通過對施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來實現。

1 依法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施工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建立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礎上,這樣才能使對工人進行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培訓落到實處。為加強建筑業企業職工安??教育培訓工作,建設部印發了《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對建筑業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提出了具體實施辦法。

我國的安全管理管理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第一,是指所有生產活動中要將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預防為主,是指所有的生產活動開始之前對生產活動的特點,采用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措施,有效地控制不安全因素的發展和擴大,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患于未然。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必須建立在“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基礎上,從而使工人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培訓落到實處。 “安全生產法” 《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第二十三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2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強化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的執行力度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訓責任制度,明確安全教育責任,落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首先要明確施工現場各級教育培訓的責任,確立安全教育培訓的實施責任人,同時明確現場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體——施工現場全體人員;其次要加強對責任主體的監督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責任人進行換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養安全教育實施責任人的職業素養和責任感。

(2)建立健全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明確安全教育內容、學時,加強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場(或轉換工種)后嚴格按照《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中相關要求做好每一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訓、后上崗。

(3)實行安全教育登記制度和考核制度,對每一位工人建立安全教育培訓資料卡,實施一人一卡制度,主要包括需要培訓內容、學時、培訓人、時間、地點以及考核成績等。對每一位經過培訓的工人進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崗作業,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自我保護意識。

(4)建立安全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制度,在安全生產措施費中將安全教育培訓費單獨列項,并對培訓經費的使用情況進行張榜公布,做到專款專用,為安全教育培訓提供資金保障,確保安全教育培訓教材等培訓費用的資金投入。

3 運用多樣化的形式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到時刻提醒注意安全,時刻不忘安全

安全生產教育的方式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安全活動日、班前班后安全會、安全會議、安全知識考核、安全技術交流、事故現場會、安全教育陳列室、安全衛生展覽、安全教育電影、幻燈、宣傳欄、警示牌、橫幅標語、宣傳畫、安全操作規程牌等都是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的方法,以上教育方法可以分為課堂教育、現場觀摩、影像教育、正反面對比教育、現場宣傳教育五種類型。

在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中,我們要靈活運用各種方式方法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教育,特別是要在加強施工管理人員在現場對工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以及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等的整改,在整改過程中對工人進行現場對比教育,加深工人對教育內容的印象,提高工人對安全隱患危害性的認識,進而達到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生產意識,最終實現安全生產。

4 注重安全培訓教育的效果,加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考核

目前,許多建筑企業安全教育工作往往忽視了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考核,結果造成作業人員對施工現 場、本工種的安全生產知識技能和安全注意事項一知半解,達不到安全教育培訓的目的,導致工人由于安全生產技能、知識的貧乏而釀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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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認真抓好職工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制度落實。各企業要積極創造條件,開展全員安全教育、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復工、采用“五新”前的教育,并且建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完善企業內部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機制,不斷提高安全教育培訓的質量,擴大教育培訓的面和層次,使教育培訓逐步形成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堅決杜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流于形式,走過場,應付了事。

三是強化企業安全生產機構隊伍及網絡建設。各造紙企業應建立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1名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5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應當配備不少于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應當配備不少于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依法履行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組織或參與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是堅持造紙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工作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教育培訓,取得安全合格證書。電工、焊工、行車工、釵車工、鍋爐工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資質機構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證方可上崗作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每年要會同有關部門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持證上崗專項執法檢查,對存在無證上崗人員的企業依法實行查處。

五是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各造紙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例會,研究分析安全形勢和任務,布置安全生產工作,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各類活動和會議都必須有書面的記錄。要建立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加大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力度,完善檢查程序和方法,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在生產現場作業中的執行情況;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證件情況;安全隱患整改情況等。做到發現一起整改一起,處理一起,并以形成書面材料,定期予以公布,從源頭杜絕和減少事故的發生。

六是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加強設施設備管理。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費用臺帳,做到專款專用。安全投入要重點用于平時安全設施和裝置的添置、維護和改造;安全教育培訓的投入;勞動防護用品的投入等。近年來由于設施設備缺陷引起的事故有所減少,但也不容忽視。壓力容器、鍋爐、起重機械、電梯等應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定期進行檢測檢驗合格,未經檢測檢驗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廠內機動車按照國家規定統一制證上牌,每年應定期檢驗,未經檢驗不得續用。

七是嚴防硫化氫中毒等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自20**年以來,我市造紙企業發生硫化氫中毒事故5起,死亡7人,受傷11人,損失十分慘重,教訓極其深刻。事故發生的原因就是在進入漿池等部位清洗作業前沒有實施安全作業許可,不落實防范措施,施救不當,導致事故進一步擴大。因此進入漿池、污水管道、地坑、槽、罐等有限空間作業前,必須履行審批手續,制定安全作業方案,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加強作業的監控,落實各個環節責任,切不可麻痹大意和抱有僥幸心理。

八是加強生產現場安全操作管理,規范職工的安全行為。各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崗位操作規程,并符合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的要求。從20**年到20**年我市造紙企業安全生產事故原因分析看,員工違章操作占了39起,占48.8%,因此加強以遵守崗位操作規程的教育活動,意義十分重大。加強廢紙和成品紙堆放管理。嚴格物品分類堆放,堆放時嚴格執行《造紙企業安全生產基本要求》的要求,高度不超過3米,并且要保持消防通道的暢通。堆放場地要配備必要的消防滅火器材和設施,保證消防器材設施時刻處于完好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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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冶金企業;安全生產信息披露;體系構建

1引言

根據國家統計局《201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我國2015年由于安全生產事故共造成6.6182萬人死亡。國內每產出一億元生產總值就造成0.098人因安全生產事故死亡。其中,冶金等工礦商貿企業中,每10萬人中就有1.071人因安全生產事故而死亡。根據國家安全總局統計,2015年全國安全較大事故727起,其中冶金行業發生7起,冶金行業安全生產問題嚴峻。2012年,國家財政部和安全監管總局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將冶金行業等納入了其范圍,這意味著高危行業由以前的6個增加到了如今的8個。2014年國家頒布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將冶金行業安全生產的規定提高到了法律層面。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社會矛盾日益凸顯,越來越多的利益相關者開始關注企業社會責任,要求企業積極履行和披露其社會責任。《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指南》構建了責任管理、市場績效、社會績效、環境績效的企業社會責任體系,近年來也出現了幾家較權威的第三方評價機構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評價,與環境績效一級指標不同,安全生產屬于社會績效指標中的一個二級指標,缺乏更為詳細的評價,而對于高危行業的冶金行業來說,安全生產具有尤為重要的地位,因此應進一步提升冶金企業社會責任信息中安全生產信息地位,進一步細化安全生產信息披露,促使冶金企業更加可靠、實際地履行安全生產責任。

2冶金行業安全生產信息披露評價體系現狀

CASS-CSR2.0分行業對冶金行業等的社會責任進行了說明,其將企業社會責任分為四個方面的內容,即責任管理、市場績效、社會績效和環境績效。該指南只對少數行業規定了安全生產的內容,將其作為市場績效一級指標下的一個二級指標,并對該二級指標共七個方面的內容僅作了泛泛的描述,這七個方面分別是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安全教育與培訓、安全培訓績效、安全生產投入、員工傷亡人數、安全生產負面信息。該體系對冶金行業安全生產情況的評價還缺乏更為詳細的要求和描述。然而冶金行業作為安全敏感型企業,安全生產事態嚴峻,各利益相關者為了規避風險將更多關注冶金行業安全生產問題,因此,目前的安全生產信息披露體系還略顯粗糙,尚不能滿足利益相關者的需求。

3冶金企業安全生產信息披露體系構建

本文參考《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編寫指南》(CASS-CSR2.0)的社會責任披露體系,并結合國家為促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而制定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2010),以及具體到冶金行業標準化的《全國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辦法》,從冶金企業實際出發,力求冶金企業從安全生產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安全教育與培訓、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獎勵、安全生產負面信息七個方面披露企業安全生產情況,并對每一項建立了更為詳細的披露規定。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該體系將安全生產責任單獨作為冶金企業社會責任信息披露的一級指標進行列示,旨在突出所屬高危行業的冶金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信息,突出所屬高危行業的冶金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產地位,滿足利益相關者對于冶金企業安全生產信息更為強烈和嚴格的需求。此外,該體系構建了冶金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及人員、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安全教育與培訓、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獎勵、安全生產負面信息7個二級指標,和其下屬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等20個三級指標。第一,對于安全生產機構及人員,從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特種作業人員管理三個方面披露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配備情況和合法性情況。第二,對于安全生產制度,從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三個方面披露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能部門、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檢查制度、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事故管理制度、危險源管理制度、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設備管理制度等制度制定情況,以及各工種崗位操作規程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情況。第三,對于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從應急組織、應急預案、應急演練三個方面披露冶金企業事故救援人員和裝備、設施配備情況,和應急預案制定和宣貫情況,以及定期組織應急救災演習情況。第四,對于安全教育與培訓,從安全教育與培訓計劃和檔案、安全教育與培訓內容、安全文化建設三個方面披露企業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制訂情況,其是否按規定貫徹落實并定期評估企業安全生產“三級”教育,建立企業各類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檔案,以及披露企業為端正全員安全態度和行為、建立安全價值觀而舉辦的各類安全文化活動情況,保障企業安全生產水平自主性的提高。第五,對于安全生產投入,從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方向四個方面披露企業安全生產投入的合法性、投入力度和具體使用情況。第六,對于安全生產獎勵,從安全生產補助和安全生產獎勵及榮譽兩個方面披露企業因為積極投入安全生產建設項目而獲得的行政補助,以及良好的安全生產表現而獲得的獎勵及榮譽稱號。第七,對于安全生產負面信息,從安全隱患與風險的提示和安全事故發生情況兩個方面披露企業有關安全隱患的排查情況,盡管整治了安全隱患,但安全生產風險依然無法完全避免的風險提示,以及安全事故的發生和傷亡損失等情況。

作者:吳園 單位:西南科技大學

參考文獻:

[1]湯道路.安全生產的市場推進機制及其法律保障[J].學海,2015(6):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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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和要求

1.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嚴格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單位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按照不低于從業人員1%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按照不低于從業人員5‰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也可以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或者具有安全生產管理能力的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

2.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會議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險源報告、登記、監控制度,事故隱患排查登記、報告、整改制度,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和持證上崗制度,勞動防護用品購買、配備、使用制度,作業現場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等各環節各方面的規章制度,實現安全責任目標管理、全方位預防事故。

3.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納入本單位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制度。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崗前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對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勞務工、輪換工、協議工等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制造業等生產單位的其他從業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72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4.保證安全生產資金及時有效投入。生產經營單位要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做到安全生產資金專儲、專管、專用。礦山、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運輸等行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國家及我省規定的標準足額提取、存儲風險抵押金和安全費用。同時,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還要認真貫徹落實《高危行業雇主責任保險實施辦法(試行)》,及時投保符合要求的雇主責任保險。另外,生產經營單位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足額繳納保險費;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使用。

5.加強生產安全現場管理,建立安全監督員隊伍。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加強對生產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力度,指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監護、監督、檢查。在各類生產經營單位中聘任安全監督員,每個班組、區隊、工段、車間至少配備一名安全監督員,負責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一線的現場安全管理。要明確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監督員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給予安全監督員每月90—150元的崗位津貼,崗位津貼從企業安全費用中列支。

6.生產經營單位聘任的安全監督員必須熟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具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班組、區隊、工段、車間生產過程、工作環境及主要裝備設施,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能勝任安全監督工作。

7.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監督員的聘任由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組織,由職工民主推薦,履行安全監督員職責。生產經營單位要為安全監督員提供學習培訓的機會,為發揮監督職責創造必要的條件。

(二)城市社區和農村安全監管的主要任務和要求

8.加強安全生產基層領導機構建設。鄉鎮、街道辦事處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要定期研究、分析、部署和檢查本轄區安全工作,與社區、行政村、轄區各生產經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9.加強社區、行政村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各社區、行政村要根據安全管理任務明確1—2名專職或者兼職人員,負責轄區內安全管理工作,要明確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權利和義務,給予社區、行政村安全管理人員每月200—300元的工作補貼,補貼經費由市財政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統籌安排解決。

10.社區、行政村安全管理員應熟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50歲以下,熟悉本社區(行政村)的基本情況,工作認真負責,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能勝任安全管理工作。對不勝任工作的社區、行政村安全管理員予以辭退。

11.社區和行政村要建立安全標準,出臺城市社區安全規范性文件,制定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制度、事故隱患報告整改制度、社區、行政村安全公約、公共安全規則、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范基層安全工作。

12.全面掌握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狀況,建立基礎資料數據庫,將轄區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重大安全隱患分布情況制作精確的社區安全管理網絡圖。

13.要組織開展全民安全宣傳,普及安全常識。在搞好“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日、“安康杯”競賽等群眾性宣傳教育活動的同時,做好安全進企業、安全進校園、安全進村莊、安全進社區、安全進樓院、安全進家庭的“六進”活動。要有固定的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場地,有必要的宣傳教育設施和宣傳用品。

14.要加強基層安全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增強安全管理人員責任意識,提高安全管理人員發現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督促檢查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依法參加安全初訓和復訓,提高從業人員持證上崗率。

15.加強對農民工的安全監管,建立和完善對農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把對農民工的安全管理納入基層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16.組織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安全狀況的不同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實行日常檢查、重點檢查和有效監控。貫徹落實《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實現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對自身解決不了的,要及時向上級政府或者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對于轄區發生的事故,要及時向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

二、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17.加強對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要提高對做好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把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平安建設布局,列入政府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體系,將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與其他工作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協調發展。

18.加大政府對城市社區和農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城市社區和行政村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統籌安排城市社區和農村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市政府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安排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用于社區和農村安全管理支出、重大公共安全隱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學技術研究、宣傳教育、安全獎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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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安全教育培訓 重要性 培訓管理和要求

中圖分類號:D922.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6)01-0081-01

一、安全教育培訓的重要性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是我國安全生產的基本方針;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在各類礦山事故中,因作業人員違章操作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約占事故總數的70%。所以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安全生產的必要保證。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選煤廠屬于特大型礦井型動力煤選煤廠,近年來生產能力達到3000萬噸。擁有職工1300余人。因此做好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是促進企業安全發展、健康發展、和諧發展的必要保障。

二、安全教育培訓的管理

2.1、設置安全教育培訓管理機構并明確其職責。有安全教育培訓管理機構,并要做好安全教育培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宣傳、貫徹。制定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訓管理的各項制度。負責組織安全教育與培訓,實施安全教育培訓的監督檢查、管理考核。協助各單位解決安全教育與培訓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2安全培訓計劃與經費

2.2.1培訓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安全教育培訓機構負責編制本單位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根據本單位《安全培訓需求調查報告》,對各單位上報的培訓計劃進行統一審核、平衡、匯總,編制下發年度安全培訓計劃,內容包括培訓的人員崗位名稱、人數、培訓內容以及預計經費。

2.2.2安全培訓經費的投入必須保證以下范圍內的支付:

(一)聘請教師的學時費、教材費。

(二)教學設備購置費。

(三)按規定應付的其他費用。

三、安全教育培訓要求:

(一)安全教育和培訓必須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突出安全意識、安全法規、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實際能力的培養,應保證職工經培訓后,掌握本職工作所應具備的法律法規、專業技術知識、操作技能、崗位標準、安全工作程序等。

(二)安全教育培訓采取強制培訓的原則。未經安全教育培訓或安全培訓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三)安全培訓教育要保證時間、內容、質量“三落實”。安全管理人員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培訓、三級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事故案例教育、安全作業規程等培訓要規范填寫有關記錄并存檔。

(四)要對職工進行與其所從事崗位相適應的安全教育培訓;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應當對相關職工進行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或培訓不合格的職工,不得上崗作業。

四 各類人員培訓內容要求

4.1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培訓內容要求:主要負責人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對其進行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安全培訓,是最基本的,也是對企業安全生產的重要保障。培訓內容為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知識;職業危害及預防措施;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及事故調查處理等。

4.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內容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企業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人員,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煤礦的具體貫徹執行者,是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規程的具體制定和落實者,對他們的安全知識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的安全培訓對于加強其現場安全管理、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保障安全生產也不可或缺。培訓內容為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職業衛生等知識;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及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國內外先進安全管理經驗;典型事故案例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以及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

4.3其他從業人員的培訓內容

其他從業人員也是生產經營活動的最直接的勞動者,安全培訓也不容忽視。培訓內容為車間、班組、崗位生產狀況、工作性質、職責范圍、安全要求、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機具設備原理及安全防護設施性能、作用等知識;選煤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管理制度;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估知識,作業現場

4.4三級教育培訓內容要求

(一)廠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要求:包括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危險危害因素辨識及預防常識;事故應急救援、消防知識等。

(二)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要求:應當包括:工作環境及危險因素;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傷害和傷亡事故;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章制度;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估知識,作業現場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預防事故和職業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有關事故案例等。

(三)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有關事故案例;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估知識,作業現場危害因素的控制方法和安全防范措施等。

五、 安全培訓形式要求。安全培訓應積極開發利用多媒體培訓教材、仿真實訓系統等,創新安全培訓形式,提高安全培訓效果。

六、培訓考核

安全培訓要建立管理制度和激勵機制,并要有詳細的考核標準和細則,培訓機構要定期對各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對安全培訓工作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獎勵。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給予處罰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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