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登記8篇

時間:2022-06-13 14:19:47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危險化學品登記,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篇1

修訂背景及過程

新修訂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以下簡稱《條例》)將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主體調整為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企業和進口企業,并對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內容作了明確規定。為全面貫徹落實《條例》,加強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工作,根據近年來登記工作的實踐,需要對登記機構的職責和條件,登記變更、復核換證程序等內容進一步進行明確,并對登記企業的職責進行規定。同時,全國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首輪登記工作已基本完成,也需要按照實際情況和監管需求,對登記機構、登記企業的行為進一步規范和細化。對《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原國家經貿委第35號)進行修訂勢在必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于2010年5月開始組織進行《辦法》的修訂工作,2011年9月起草完成了《辦法(征求意見稿)》,并通過國務院法制辦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經多次修改,《辦法(征求意見稿)》逐步成熟完善,前后歷經近2年時間,經反復研究、協商和修改完善,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

實施《辦法》的意義

《辦法》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規范危險化學品登記及其監督管理工作,逐步掌握我國危險化學品生產、進口企業信息及其化學品信息,完善全國危險化學品動態數據庫,更好地為化學品安全監管和事故應急救援提供信息支持,進一步促進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登記機構應正確理解《辦法》的主要內容,貫徹好、執行好《辦法》的各項規定,進一步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細化登記工作程序,強調職責,突出重點,認真開展新一輪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主要內容及修訂變化

《辦法》在原登記辦法相關要求的基礎上,對危險化學品登記從多個方面進行了修訂完善,明確了國家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的原則和登記工作的具體程序。重點說明如下。

《辦法》分7章,共34條。包括總則、登記機構、登記的時間內容和程序、登記企業的職責、監督管理、法律責任、附則。總體看,《辦法》在《安全生產法》《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框架要求下,針對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特點,規范了登記機構的條件,登記的時間、內容和程序,并且明確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主體,登記企業的職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機構、登記企業等相關各方的責任和義務。這次修訂主要體現在以下5個方面。

調整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主體

根據《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口企業應當向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登記的機構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規定,《辦法》第二條將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主體調整為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進口企業。危險化學品儲存單位、使用單位不再進行登記。

《辦法》第三條明確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原則,即“企業申請、兩級審核、統一發證、分級管理的原則”。兩級審核是指登記企業的登記材料需要經過當地登記辦公室初審和化學品登記中心審核;統一發證是指經登記中心終審合格后,由登記中心統一發放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分級管理是指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監督管理工作。

細化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內容

《辦法》第十二條將危險化學品登記的具體內容調整為分類和標簽信息、物理化學性質、主要用途、危險特性、儲存使用運輸的安全要求、應急處置措施等6個方面,并根據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需要,對各項內容進行了適當細化。

分類和標簽信息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的危險性類別、象形圖、警示詞等信息;物理、化學性質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的熔點、沸點、閃點、爆炸極限等性質;主要用途包括企業推薦的產品合法用途、禁止或者限制的用途;危險特性包括危險化學品的物理危險性、環境危害性和毒理特性;儲存、使用、運輸的安全要求包括儲存的溫度和濕度條件、使用時的操作條件、作業人員防護措施等;出現危險情況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使用、儲存、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泄漏、中毒、窒息、灼傷等化學品事故時的應急處理方法,應急咨詢服務電話等。

完善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程序

根據近年來的登記工作實踐,《辦法》對危險化學品登記程序進行了完善和補充。一是對登記程序進行了調整,部分內容進行細化。二是調整了申請危險化學品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種類,增加了進口企業需要提交材料的規定,刪除了提交危險性鑒別報告要求。三是增加了登記變更的具體要求和程序。四是明確了危險化學品登記證復核換證程序。

《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程序。首先,登記企業通過登記系統提出申請,經登記辦公室審查合格后,填寫并上報登記材料;其次,登記辦公室和登記中心依次對登記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由化學品登記中心通過登記辦公室向登記企業發放危險化學品登記證。

《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危險化學品登記表,生產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進口企業的證明證書,“一書一簽”,有關應急咨詢服務電話號碼或者應急咨詢服務委托書,有關產品標準編號。

《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了危險化學品登記的登記內容變更手續。首先,登記企業通過登記系統填寫危險化學品登記變更申請表并上報變更后的登記材料;其次,登記辦公室和登記中心依次對企業上報的登記材料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通過登記辦公室向登記企業發放登記變更后的危險化學品登記證或變更書面證明文件。

《辦法》第十六條規定了危險化學品復核換證的程序。首先,登記企業通過登記系統填寫危險化學品復核換證申請表并上報《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登記材料;登記機構按照《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程序辦理復核換證手續。

規范了登記企業的應急咨詢服務

《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了登記企業自行設立的應急咨詢服務電話應具備的條件,一是要由專職人員24h值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夠及時聯系到企業;二是該電話必須是國內的服務電話,確保如果需要企業赴現場協助救援,企業可以快速響應;三是服務電話必須是固定電話。若是移動電話,一旦發生事故,不能保證接聽電話人員能夠及時響應,并向事故現場提供準確、有價值的應急信息,會貽誤處置時機;四是專職值守人員應當熟悉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和應急處置技術,能準確回答有關咨詢問題。

對危險化學品登記企業不能提供《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應急咨詢服務的,《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登記企業應當委托登記機構應急咨詢服務。

登記機構的應急咨詢服務,應當建有完善的化學品應急救援數據庫,配備在線數字錄音設備和8名以上專業人員,能夠同時受理3起以上應急咨詢,準確提供化學品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應急處置有關信息和建議等。

篇2

1.單位:福州市XX化工有限公司

1.1單位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

福州市XX化工有限公司

詳細地址

福州市XX縣XX路XX號

單位性質

國有/私營 企業

所屬行業

化工

單位類型

生產/儲存/使用

負責人

朱XX

聯系電話

138xxxxxxxx

1.2生產工藝

該公司主要從事水處理劑等精細化工產品的生產,主要服務對象是污水、循環水等水處理的行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三氯化鐵水溶液、六九三氯化鐵,其生產工藝是利用舊液(含FeCl335%)通氯吸收制成三氯化鐵飽和溶液。

1.3重大危險源情況、級別(含有多種危險源的需逐一列明)

福州XX化工有限公司涉及的主要危險化學品有氯氣、三氯化鐵溶液、燒堿……。其中,生產使用的液氯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物質,屬于XX級重大危險源;生產使用的**為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物質,屬于XX級重大危險源……

危險物質儲存量及其臨界量

序號

危險化學品

規定臨界量(t)

最大可能周轉存量(t)

是否超過臨界點

是否屬重大危險源

1

液氯

5

14

超過

1.4主要危險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和處置要點

品名

理化特性和危險性

處置要點

第2.3類,有毒氣體。本品助燃,高毒,具有刺激性。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氣中燃燒,一般易燃氣體或蒸汽也都能與氯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氣能與許多化學品如乙炔、松節油、乙醚、氨、燃燒氣、烴類、氫氣、金屬粉末等猛烈反應發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質。它幾乎對金屬和非金屬都有腐蝕作用。

滅火方法:本品不然。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泄漏處理: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并立即進行隔離,小泄漏時隔離150m,大泄漏時隔離450m,嚴格限值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穿內置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的全封閉防化服。如果是液化氣體泄漏,還應注意防凍傷。盡可能切斷泄漏源。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禁止用水直接沖擊泄漏物。勿使泄漏物與可燃物(如木材、紙、油等)接觸。構筑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噴稀堿液中和、稀釋。也可以將漏氣鋼瓶浸入石灰乳液中。

三氯化鐵

第8.1類,酸性腐蝕品,不然。吸入本品粉塵對整個呼吸道有強烈刺激腐蝕作用,損害粘膜組織,引起化學性肺炎等。對眼有強烈腐蝕性,重者可導致失明。皮膚接觸可致化學性灼傷。

滅火方法:本品不然。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泄漏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應急處理人員自給式呼吸器,穿防酸堿工作服,戴橡膠手套。用干燥的砂土或其他不然材料覆蓋泄漏物,然后用塑料布覆蓋,減少飛散。

燒堿(氫氧化鈉)

第8.2類,堿性腐蝕品。本品具強烈刺激和腐蝕性。遇水和水蒸氣大量放熱,形成腐蝕性溶液。粉塵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蝕鼻中隔;皮膚和眼直接接觸可引起灼傷;誤服可造成消化道灼傷,粘膜糜爛、出血和休克。

滅火方法:本品不然。根據著火原因選擇適當滅火劑滅火。

泄漏處理: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頭罩型電動送風過濾式防塵呼吸器,穿橡膠耐酸堿服,戴橡膠耐酸堿手套。遠離易燃、可燃物。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酸類接觸。禁止接觸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

1.5滅火藥劑儲備及消防水源

    福州XX化工有限公司目前配有干粉滅火器X瓶,泡沫滅火器X瓶,二氧化碳滅火器X瓶。生產加工廠區內設有消防水池X個,室外消火栓X個,在廠區西南面有一天然水源(xx河)。

篇3

(一)登記內容

危險化學品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基本情況;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品種、數量、生產能力、年需要量、最大儲量;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新化學品及危險性不明化學品的危險性鑒別和評估報告;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及地理位置的標注。

(二)登記范圍

危險化學品登記范圍:列入《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劇毒化學品目錄》中的化學品,以及根據危險化學品分類判據判定為危險化學品的化學品。

登記單位范圍: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使用劇毒化學品和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

(三)登記工作的程序

1.登記單位提出登記申請

危險化學品登記單位(簡稱登記單位)通過登錄“*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網站(*)”或“*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所網站(*)”的“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簡稱“登記系統”)提出登記注冊申請。

2.登記申請的開通

省登記辦公室對企業申請進行核準開通。

3.具體登記程序要求

登記單位按要求網上錄入“電子登記材料”,并報送“紙質登記材料”。具體按照《*省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規定》(附件2)中的第二十、二十一條規定執行。

二、基本思路和總體目標

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為基本依據,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省人民政府批轉省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意見的通知》(浙政發〔2009〕27號)有關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的要求,結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重大危險源備案、安全標準化達標考核等工作,切實加快推進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總體目標:計劃用三年時間全面完成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2009年做好開展登記工作的各項準備工作,并完成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登記工作;2010年完成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登記工作;2011年完成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構成重大危險源單位登記工作。

三、登記工作進度安排

(一)準備工作階段(2009年6月底前)

1.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責任科室(由行政審批科和綜合監管科共同負責)。

2.參加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指導培訓。

3.開展本轄區危險化學品登記單位的調查摸底。

(二)動員部署和工作輔導階段(2009年7月底前)

組織召開危險化學品登記單位工作會議,動員布置登記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要求,解答登記工作相關的疑難問題。

(三)登記工作階段(2009年8月-2011年10月)

1.登記單位的登記人員按要求登陸進入“危險化學品登記信息管理系統”,認真錄入相關登記數據。

2.經省登記辦公室技術性審查后上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審核。

3.網上電子材料審核通過后,及時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聯系,報送紙質登記材料,領取登記證書。

注:紙質登記材料需同時抄送當地安監局留檔。

(四)復核檢查和總結階段(2011年11-12月)

我局將根據省登記辦公室公布的登記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向各地安全生產監察中隊作情況通報,各中隊組織開展轄區內未完成危險化學品登記單位的安全檢查,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總結分析首輪登記工作情況,研究改進工作措施,提出下一輪登記復核具體工作目標和計劃,并轉入常態登記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重要性認識。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是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賦予各級安監部門的職責。各地安全生產監察中隊要高度重視這項工作,積極配市局做好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確保我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如期完成。

篇4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具有易燃易爆、高溫高壓、有毒有害的特點,屬高危行業,易發生火災爆炸、群死群傷等重特大惡性事故。針對近年來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事故頻發的嚴峻形勢,國家、省、市各級安監部門連續多年開展了危險化學品專項治理工作,大豐市按照上級有關危險化學品專項治

理工作的要求,結合本地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實際情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努力保障了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為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一、認真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1、領導重視,嚴密部署。為認真開展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大豐市根據國家、省和鹽城市安監部門關于開展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市的實際情況,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由經貿、安監、環保、工商等部門抽調專門人組成,脫產集中辦公,負責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及時召開由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和全市化工企業參加的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專題會議,把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的目標、范圍、重點任務和工作步驟逐一落實到每一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能的相關部門。

2、調查摸底,掌握情況。抽調各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部門的專業人員和化工專家,分成幾個專業組,對全市化工企業開展了拉網式的全面的調查摸底和安全檢查。通過調查摸底和安全檢查,摸清了全市化工企業基本情況,查出了全市化工企業存在的安全隱患,查清了全市化工企業違規建設項目的情況。建立了一套較為全面詳實的化工企業基礎臺賬,為做好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取得了第一手資料。

3、制訂方案,認真實施。在調查摸底,掌握情況的基礎上,針對大豐化工企業的實際情況,制訂了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的方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審定后報鹽城市政府審批。方案對全市的化工企業分別提出了關、停、并、轉、遷、留等相應的措施,確保化工企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二、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根據國家、省和鹽城市安監部門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會同市行政服務中心,專門召開了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會議,對新、改、擴建的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的設立批準、安全審查、“三同時”驗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申辦《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行政許可工作進行了全面的布署落實,在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上主要抓了以下3個重點:

1、根據國家、省、市安監局關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關文件精神,督促、指導全市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全部在省局規定的時限內完成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工作。目前全市已有35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取得了省安監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領證率達到了100.大部分企業為了達到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所必須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精力,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進行了全面徹底的整改,該市德爾明化工有限公司在進行《安全生產許可證》領證評價時發現生產現場安全間距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企業在安監部門的督促指導下迅速征地并投入資金五百多萬元,對全廠的生產、倉儲、行政、生活設施重新布局調整,確保符合安全生產條標準要求。據不完全統計,全市化工企業為整改隱患投入的資金達20__多萬元。通過隱患整改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領證工作,全面提升了化工企業的本質安全度,規范了全市危化品生產企業的生產經營行為。

2、全面開展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工作。針對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面廣量大、經營者依法經營意識淡漠、《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推行難度大等特點,大豐市的安監、工商、農業、經貿等部門密切配合,督促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與嚴格把關并重,取得了一定成效,目前,全市共辦理了農藥、油漆和化學試劑經營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762家,發證率近90。同時對不具備安全條件或不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進行依法查處。

3、嚴格危化品建設項目的“三同時”制度。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認真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新、改、擴建設項目進行安全設施初步設計審查和“三同時”竣工驗收。

三、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工作基礎。

1、建立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為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大豐市將具有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能的安監、經貿委、

質監、環保、交通、衛生、工商、郵政、監察局和公安局交巡警大隊、治安大隊、消防大隊等共12個部門和單位明確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制訂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并定期開展活動,及時交流信息、通報情況、會辦有關事項,解決具體問題,通過聯席會議,使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相關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合力,有力地促進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工作。2、全面開展了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上報工作。根據有關法律和上級安監部門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登記上報工作的統一部署,對全市所有化工生產企業、劇使用單位、加油站、石油液化氣站、天然氣供應站、煙花爆竹批發公司等單位開展了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上報工作。組織專門工作班子,采取先培訓、后逐家過堂的方法,對全市重大危險源的數量、狀況和分布情況,及時進行了微機錄入、匯總以及上報工作,為建立“四級”重大危險源信息管理網絡系統提供了真實可靠的基礎數據。全市重大危險源普查登記上報工作共普查登記137個單位,經初步辯識確定全市有重大危險源88個,目前在進行評估定級,落實監控責任、監控措施等工作。以迅速形成分級管理、分級監控,確保安全的重大危險源管理機制。

3、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專門召開了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會議,布置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對危險化學品登記人員進行了業務培訓。針對部分化工企業缺乏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利用安全生產協會這個平臺,組織有關化工專家,為企業的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確保了全市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的進度和質量。目前已按省、市安監部門的要求,全市35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均已網上注冊登記成功,已有31家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數據與省危險化學品登記中心對接登錄成功,目前已著手準備開展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通過開展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摸清了家底,掌握了情況,為應對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件建立了可靠的技術支撐體系。

4、開展全面深入細仔的安全檢查,著力整改安全隱

篇5

本標準對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運輸、經營和使用進行了具體規定。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GB13690-92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GB6944-86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寫

GB12268-90危險貨物品名表

GBJ16-87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國家經貿委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管理規定

3 術語

3.1 危險化學品

包括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和腐蝕品。

3.2 重大危險源

指生產、運輸、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于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4 一般規定

4.1 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危險化學品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除遵守本標準外,還應執行國務院頒布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其它款項。

4.2 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必須保證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和國家標準的要求,并對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負責。

4.3 分公司所屬的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實行審批制度,未經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

4.4 危險化學品單位從事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危險化學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活動的人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職業衛生防護和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并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4.5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檢查,不得拒絕、阻撓;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應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設施、設備、器材和運輸工具應停止使用。

4.6 危險化學品的采購統一由分公司供應處負責,銷售由銷售公司負責。

5 生產、儲存和使用

5.1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5.1.1 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生產工藝、設備或者儲存方式、設施。

5.1.2 工廠、倉庫的周邊的防護距離符合國家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

5.1.3 有符合生產或者儲存需要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5.1.4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5.2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或改擴建應報所在地政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文件:

5.2.1 可行性研究報告。

5.2.2 原料、中間產品、最終產品或者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燃點、自燃點、閃點、爆炸極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標。

5.2.3 包裝、儲存、運輸的技術要求。

5.2.4 安全評價報告。

5.2.5 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5.2.6 符合5.1條件的證明文件。

5.3 依法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必須向國務院質檢部門申請領取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不得開工生產。

5.4 生產和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實行安全注冊登記制。注冊登記時,生產和使用單位須填寫《化學品安全登記申請表》、《化學品危險性分類工作單》、《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報分公司安環處,由安環處統一到湖南省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辦理。

5.5 危險化學品在出廠時,生產單位應向用戶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產品包裝上應加貼或者栓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并提供應急服務電話。使用單位應向供應商索取“安全技術說明書”,檢查包裝上是否張貼安全標簽,作業場所有表示化學品危害和安全使用注意事項的標識。

5.6 沒有取得《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證書》和沒有提供“一書一簽”的產品,生產單位不得銷售,證書每5年復核一次。

5.7 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單位,發現其生產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時,應當立即公告,并及時修訂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

5.8 使用危險化學品從事生產的單位,其生產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許可證,必須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保證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對可能造成人身傷害或危及社會安全的不合格產品嚴禁銷售,否則造成后果由生產單位負責,同時追究銷售單位的責任。

5.9 危險品化學生產單位的新工人,必須做就業前體檢,發現職業禁忌癥者不得安排在禁忌崗位作業。對作業工人要定期體檢,發現職業病、職業健康損害、職業禁忌癥者,要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處理。

5.10 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進行維護、保養,保證符合安全運行要求。

5.11 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的生產、儲存裝置每兩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

5.12 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單位,應當在生產、儲存、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在任何情況下處于正常適用狀態。

5.13 危險化學品的包裝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的要求。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兩年。

5.14 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劇毒化學品以及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其他危險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雙發、雙人保管制度。

5.15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為從事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和用具。

5.16 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應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5.17 遇水、熱、潮易燃燒、爆炸或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易積水的地方。

5.18 受日光照射或受熱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應存放在陰涼通風的地方,禁止靠近熱源,存放處的溫度不得高于物品的自燃點和熔點。閃點在450C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得露天存放。

5.19 化學性質與防護、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放射性物品不得與其它危險化學品同存一庫;氧化劑不得與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庫;能自燃或遇水燃燒的物品不得與易燃易爆品同存一庫。

5.20 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倉庫,應當根據消防條例和有關規定,配備消防器材和防護器材。

6 經營

6.1 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經營單位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6.1.1 經營場所和儲存設施符合國家標準。

6.1.2 主管人員和業務人員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上崗資格。

6.1.3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1.4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要求的其他條件。

6.2 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不得銷售。

6.3 單位臨時需要購買劇毒化學品的,應當憑本單位出具的證明(注明品名、數量、用途)向所在地市級公安部門申請領取準購證,憑準購證購買。

6.4 領用危險化學品必須持使用單位證明到供應處領取,實行兩人制。

7 運輸

7.1 危險化學品運輸實行資質認定制度。未經資質認定,不得從事運輸危險化學品。

7.2 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應當對其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并經市級交通部門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方可上崗作業。駕駛員、裝卸人員、押運員必須掌握的知識包括: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

7.3 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7.4 危險化學品的托運,只能委托有運輸資質的單位;托運時,托運人應向承運人說明運輸的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需要添加抑制劑或穩定劑的,應告知承運人。

7.5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須封口嚴密,能夠承受正常運輸條件下的內部壓力和外部壓力,保證危險化學品在運輸中不因溫度、濕度或壓力的變化而發生任何滲漏。

7.6 裝卸運輸危險物品應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庫內搬運一律采用防爆型電瓶車、叉車,進入倉庫內的機動車輛其排氣管必須裝防火罩。裝運時,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7.7 互相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的危險化學品,以及化學性質、滅火方法互相抵觸的危險化學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不得混合裝運。

7.8 遇熱、遇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危險化學品裝運時應采取隔熱、降溫、防潮措施。

7.9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應按規定路線行駛或停放。卸完物品后應徹底清掃。

7.10 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標志,必須符合國家GB13392—92的規定。

7.11 運輸壓縮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的槽車、罐車的顏色,必須符合國家色標要求,并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設備。

8 劇管理

8.1 劇管理必須遵守4~7項各款之規定。

8.2 劇包括:氰化鉀、氰化鈉、氰化銀、氰化亞銅、砷、三氧化二砷(砒霜、亞砷酸酥)、五氧化砷、亞砷酸鈉、鉀、砷酸三鈉、砷酸二氫鈉、氯化汞、硫酸二甲酯、疊氮化鈉及其它屬國家規定的劇物質。

8.3 需要劇的單位必須提前半年向供應處報計劃,由供應處負責采購。

8.4 使用單位領取劇時,須經公安處審批并備案。經審批后持公安處介紹信(介紹信上注明兩個領料人姓名和所需物品的名稱、級別和數量)到供應處辦理開票手續。并將領料單與介紹信一同交供應處安全保衛科簽字蓋章后,兩名領料員(必須是介紹信上所注明的兩人)同時到倉庫領取物品,并在發放登記簿上簽名。發料時,須有兩名保管員在場。雙方當場確認數量,出庫后由使用單位負責管理。

8.5 劇應放置在保險柜內,并建立雙人雙鎖保管制度。發放完后,保管員須將原包裝進行密封,存放原處。單位保管人員、班長、安全保衛人員、單位領導每季度應對本單位劇進行一次檢查,做好記錄,并對領發過的進行復稱盤點,建立轉帳臺賬。

8.6 發現劇被盜、丟失,應立即報告當地公安部門。

8.7 分公司各單位應制定本單位劇安全管理制度。

9 事故應急救援

9.1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各單位應急救援預案應報分公司安環處備案。

9.2 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報告分公司有關處室。

9.3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有義務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指導和必要的協助。

10 檢查與考核

10.1 本標準由分公司安全、消防、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權限進行監督檢查;安全環保處對各單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進行跟蹤考核。

10.2 對違反本標準規定的有關人員,由安全、消防、公安等主管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篇6

關鍵詞: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問題;對策

危險化學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輻射危害等種類,危險化學品都對人體健康和社會生態環境造成了巨大威脅。目前我國還有很多人沒有意識到化學制品的危險性,安全管理也存在問題,導致了全國各個地區出現很多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行業已經成為了我國的一個高危行業,因此,必須要加強對管理化學品的管理,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

一、核電站危化品管理的概述

核電站在日常的運行過程中會用到多種化學品,其中也存在危險化學品。盡管核電站為了實現自身更好的經營和管理,對危險化學品進行了分類處理,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對策,但是由于危險化學品具有多重特性,在管理過程中就會給工作人員帶來了更多的困擾,同時也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危險化學品的使用,一方面給核電站的發展帶來動力,另一方面也使核電站面臨著更多的安全問題。一旦對危險化學品的監管出現問題,不但會對企業環境、設備等帶來傷害,還可能會造成人員傷亡,甚至會出現嚴重的安全事故。因此,通過分析核電站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存儲情況,構建更加安全、科學的危險化學品監管體系,對核電站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二、核電站化學品管理目標

核電站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是確保企業安全運行的前提,因此,做好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可以盡可能的降低危險化學品對企業和員工帶來的傷害,保證相關崗位員工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與此同時,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可以構建更加和諧、安全、合理的核電站人機系統,符合國家對企業建設的要求。

三、核電站危險化學品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不到位

核電站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管理,首要工作就是需要明確核電站所使用以及儲藏的危險化學品數量。但是目前有些核電站沒有充分認識到統計工作的重要性,沒有形成較為完善的管理辦法,沒有積極開展對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工作。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企業的管理人員意識的薄弱,沒有形成全面的安全監管意識,單純的以為監管登記工作是一種文字性的工作,沒有與實際的生產管理結合起來。從而出現了部分企業虛報自己所用危險化學品數量、種類的現象,嚴重威脅到生產安全,威脅了員工的生命安全。

(二)缺乏專業的管理人才

在從事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管理中,專業人才缺乏較為嚴重。企業的生產人員和管理階層的安全意識都不強,都沒有真正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因此,操作人員在進行具體操作時,因為缺乏專業的操作水平,就容易出現疏漏。同時,由于作業人員和企業管理層的安全意識薄弱,就不會在工人的防護上下太大功夫。因此,在危險化學品使用和存儲過程中出現問題時,由于沒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和手段,就會增加事故的嚴重性。

(三)安全意識和監管力度不夠

國家和企業在危險化學品監管機構的設置方面不完善,從事危險化學品監管的專業人員少,沒有發揮出真正的職能。同時,在核電站的危險化學品使用過程中,缺乏針對性的安全制度,企業領導也沒有真正認識到安全的重要性。更有甚者,為了節省開支,取消了監管安全作業的部門,這就使得危險品生產的安全事故頻發,特別是近年來事故發生率呈現上升的趨勢。

四、加強核電站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對策分析

(一)做好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

應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政府相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加大ο喙厴產企業負責人的安全意識教育工作,加大對不按時登記企業的處罰力度,以便引起生產企業的重視。同時建立嚴格的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對監控化學品應按國家相應的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應建立嚴格的出庫、入庫檢查制度和登記制度,應貫徹“五雙管理制度”,實行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帳,并將貯存數量、地點及管理人員報公安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安保部門要定期進行監督和檢查。

(二)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模式和應急救援體系

構建五位一體的安全管理工作格局,也就是黨委領導、政府監管、行業管理、企業負責和社會監督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格局,協調解決危險化學品生產中的各大問題。另外還需要進行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的聯合執法,運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對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整合和規劃,加強對化工園區的監管,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障廣大群眾的健康。

(三)加強安全宣傳力度

核電站要大力宣傳安全生產的重要性,要責令督促相關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提高自身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意識。企業也應該在工人上崗前對其進行專業培訓,提升他們的操作水平和能力,還要加強對安全防護意識的宣傳,教給工人一些應急方法。同時,企業應該完善車間的防護設備,以便應對危險化學品使用時可能會出現的危險。

五、結束語

做好核電站危險化學品的管理需要進行長期的研究和分析,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相應的體系。核電站自身要嚴格進行管理,定期進行危險化學品審查和統計,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通過在人員選拔培訓、安全宣傳和危險化學品登記等方面加強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為核電站的安全、穩定運行創造條件。

參考文獻:

篇7

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二)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設立及其改擴建項目的審查和批準證書的頒發;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并對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頒發管理。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包括用于運輸工具的槽罐)專業生產企業的定點審查。

(五)組織、指導、監督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負責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安全資格考核。

(六)負責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負責對作業場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產生職業中毒的單位頒發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

(七)組織危險化學品登記備案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備案工作。

(八)組織、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依法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

(九)負責對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的安全培訓、評價、檢測等中介機構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十)定期統計分析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十一)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二、公安部門

(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二)負責發放劇毒化學品購買憑證和準購證;負責審查核發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證。

(三)接受公眾上繳的劇毒化學品;并負責移交環境保護部門認定的專業單位進行處理。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安全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交通違法行為;依法調查處理涉及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道路交通事故,對現場進行交通管制;負責劃定禁止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通行的區域,對必須進入的指定行車時間和路線,向社會公告。

(五)負責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

(六)負責偵查危險化學品的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處置活動的刑事案件。

(七)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三、質監部門

(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及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和日常監管;對使用氣瓶充裝危險化學品的單位頒發氣瓶充裝登記證。

(二)依法對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中的特種設備的制造、安裝、使用、檢驗進行安全監察;依法調查處理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事故。

(三)依法對危險化學品及其包裝物、容器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管;負責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四)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四、交通部門

(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水路運輸單位及其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

(二)負責對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三)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水路運輸經營單位的從業資質認定及監督管理。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水路運輸經營工具(車輛、船舶)技術條件認定及監督管理。

(五)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水路運輸駕駛人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的從業資格認定及監督管理。

(六)依法查處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資質,擅自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運輸、裝卸危險化學品的不安全行為。

(七)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五、環境保護部門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負責對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進行監督管理,審查批復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明確規定危險化學品污染防治對策措施(含事故防范和事故應急對策措施),對環保設施組織進行驗收,并對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二)負責對從事廢棄危險化學品收集、貯存、處置等經營活動的單位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負責對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的監督管理。

(三)負責調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有毒化學品事故現場的環境應急監測;統一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環境污染的信息。

(四)協助國家環保總局對我省進口危險化學品進行登記備案和監管。

(五)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上述事項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六、衛生行政部門

(一)負責對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計衛生審查和竣工驗收。

(二)負責對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審定和監督管理。

(三)依法對醫療機構屬于危險化學品的醫療廢物收集、運送、儲存、處置活動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四)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五)依法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職業健康監護情況和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一)負責依據行政許可部門的批準、許可文件,核發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廢棄處置單位的營業執照;監督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依法進行登記注冊,對涉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的有關登記事項嚴格按照規定審查核定。

(二)負責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市場經營活動;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國務院第370號令),組織或會同有關許可審批部門依法查處、打擊、取締無證無照違法生產經營或擅自擴大經營范圍從事生產經營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

(三)負責查處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銷售其產品、劇毒化學品經營企業向個人或者無購買憑證、準購證的單位銷售劇毒化學品、經營單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的違法行為。

(四)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八、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發展改革委、經委)

(一)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建設項目備案管理;對需要核準的項目依法實施核準。

(二)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并負責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危險化學品落后生產工藝、技術、裝備和產品依法實施淘汰。

九、建設規劃部門

(一)在組織編制城鄉規劃中,按照合理布局、嚴格控制的原則,安排用于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的專門區域。

(二)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建設項目的規劃布局進行審查,出具建設項目選址意見。

(三)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和儲存企業周邊安全防護距離內有關設施建設的合理規劃,并組織對違章建筑的查處。

(四)負責對從事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和儲存項目設計、施工等單位資質審核以及設計、施工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十、國土資源部門

負責對取得安全審查批準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和儲存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批。

十一、商務部門

負責成品油經營、存儲企業的發展規劃,負責成品油倉儲、零售經營批準證書的審查頒發。

十二、農業部門

負責對屬于危險化學品的農藥(含殺鼠劑)進行登記以及對使用情況進行安全監督管理,并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十三、國防科工辦

負責對本系統內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危險化學品單位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十四、氣象部門

負責對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進行防雷裝置的設計審核、竣工驗收及監督管理。并依法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十五、鐵路部門

負責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的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對辦理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的車站和危險化學品鐵路運輸工具(包括自備鐵路罐車)進行安全管理和監督檢查;對鐵路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危險化學品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進行跟蹤監控。并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十六、民航部門

負責危險化學品航空運輸和危險化學品民航運輸單位及其倉儲設施、運輸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監督檢查;監督危險化學品航空運輸和航空運輸單位的重大危險源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十七、郵政部門

負責郵寄危險化學品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將危險化學品匿報、謊報為普通物品郵寄或者在郵件內夾帶危險化學品的行為,協助公安部門予以查處,并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以上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范圍,各司其職,承擔責任。對幾個部門共同管理的事項,涉及前置審批的,其監管責任由前置審批部門承擔;未涉及前置審批的,監管責任由專業監督管理部門承擔。

篇8

【關鍵詞】危險品;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前言

在國際上,化學與危險品的安全管理技術的提高,在我國也引起了化學品的管理技術的相應的發展,在我國目前,我國的化學品的安全管理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存在著很大的差距,其管理水平還有待進一步的提高。

二.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研究現狀

伴隨著國際化學和危險品的安全管理技術的不斷的提高,在我們國家,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及其涉及的各項技術及各個領域,都隨著國際的危險品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相應的提高,在一定程序虎來看,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且具備一定的實力。并且已經初步的建立起來有關危險化學品的安全保障體系。長期以來,在我國,由于過分的依賴政策以及法律法規的主導地位,從而忽略了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研究的作用,從而導致我國建立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保障體系所必需的技術基礎比較薄弱,尤其缺乏危險品的安全關鍵技術的研究能力。

在染料行業中,間氨基苯橫酸、間羥基-N,N-二乙基苯胺及間氨基苯酚、苯胺二五雙磺酸單鈉鹽等所提到的工業危險化學品,其管理方式。比較有代表性,這些危險化學用品,在使用的過程當中,還存在著一定的安全管理問題:

1.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研究缺乏系統性

的我國目前,并沒有從整體的層面上,對化學危險品進行系統的安全技術研究,也還沒有形成一套整體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理論,還沒有形成一定的技術來作為化學品安全管理理論框架的支撐。各個相關的領域研究,還正處于專業條塊的分割狀態,從總體上對于危險化學品的安全問題,在相關的領域,例如印染行業,各行業之間的危險化學品的共性及關鍵性的問題,還未進行研究,也更談不上建立起完善的國家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技術體系。

2.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基礎落后

生產間氨基苯磺酸、間羥基-N,N-二乙基苯胺及間氨基苯酚、苯胺二五雙磺酸單鈉鹽的原材料,如硝基苯、三氧化硫、發煙硫酸、鹽酸、乙醇、氯乙烷等原材料,均屬于危險化學品,在實際的庫存與管理過程中,其安全技術體系研究的基礎十分的薄弱。主要表現在,這類危險化學品的危害發生機理、識別理論和識別的技術,以及評價的指標體系等的一些監測監控理論和技術等方面,還十分缺系統性的研究。

三.危險化學品在儲存中管理上存在的問題

對于危險性的化學品,例如鹽酸、硝基苯、發煙硫酸、三氧化硫、乙醇、氯乙烷等,這些危險化學品在儲存過程當中,應當編制相關的化學品安全技術使用說明書以及放置安全標簽。同時,對于相關的管理部門,要對這類危險化學品進行審查,或者是企業在生產、經營以及管理的過程當中,根據企業本身具備的基本條件,對這類危險化學品進行申報制度,相關管理部門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指導或制定預防以及控制化學品危害的措施,并頒發登記相應的注冊證書。在目前,染料中間體的生產企業,其在生產管理的過程當中,間氨基苯磺酸、間羥基-N,N-二乙基苯胺及間氨基苯酚、苯胺二五雙磺酸單鈉鹽等的生產原材料,這些屬于危險化學品,在對其原材料的儲存上,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1.有大部分企業,對于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工作的積極性不高。危險化學品的登記工作,是一項告知性的備案性質的工作,但由于其缺乏有力的制約手段,所以各企業在登記上的主動性與積極性不高。且大多數企業還存在著不能積極響應與配合的情況。

2.企業不知道產品是否屬于危險化學品及是否應該登記。在登記的過程當中,一些企業會經常咨詢某種產品,是否存在于《危險化學品名錄》不如,對危險化學品的了解甚微,甚至不知道是否需要進行登記。這些產品,通常包括一些混合物,例如染料或苯胺二五雙磺酸單鈉鹽等。這時就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對待,這種情形下,通常應當建議企業登記該產品并且還要進行危險化學品的鑒別與分類工作。

3.由于監管部門的不同,導致信息交流工作困難。使用劇毒化學品的企業,在使用過程當中,都需要進行登記。可是在實際當中,劇毒的化學品的使用名單,一部分掌握在相關的安監部門的手中,另外還有一部分則為公安部門所掌握。所以在實際的登記過程當中,就會存在一個互相協調、溝通以及資源共享的問題在里面。

四.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對策及措施:

危險化學品產安全管理原則,大致有兩方面:一是操作控制,二是管理控制。操作控制,主要是通過采取適當的管理措施,來消除或者是降低化學品工作場所帶來的危害性,并且防止工人在正常的工作的時候,避免受到有毒物質的侵害。管理控制則是指按照國家的法律和標準建立起來的管理程序以及管理措施,主要作用是為了預防作業場所中的化學品危害的一個重要的方面。本文對危險化學品進行預防與控制,避免作業場所中化學品的危害,并且為了防止火災、爆炸、以及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提出了以下的解決策略和設想。

1.系統化管理與管理措施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這是一項十分復雜的系統性的工程,必須要經過統籌規劃、整體的設計、規范運行等幾個大的方面。從管理方面進行入手,要建立起相互關聯組成的系統,要系統的制訂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以及技術措施;然后要從生產、貯存、運輸、使用以及危險品報廢等環節,進行全面的考慮,根據其安全管理內容采取以下技術措施。

要根據危險化學品的自身特點,并且還要按照國際性質的慣例,來確定重大的危險源的技術標準,并且開展重大的危險源辯識、監測、及其監控性質的工作,對于重大的危險源,要特別實行重點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企業要重點開展一些重大的危險源的安全評價,根據評價內容,制訂相應的防止化學品事故發生的預案;要加大力度重視重大危險源的評價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工作,要加大投入;并且加大力度研究新的化學品危險性評估的對策和方法。

2.制度化管理措施:

有關部門應逐步完善化學品的各項法規、標準的制訂。在分類制度、標簽和標識、化學品安全使用說明書、供貨人的責任上予以規范,逐步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在事故預防、工作機制方面作出相應的規定,明確職責,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規范、引導、調節、保障的功能,健全管理體制與監督機制,通過行之有效的措施,減少或杜絕重大惡性事故的發生。

3.集成化管理與管理對策

要以法律法規為基礎,在執法監督、技術服務以及企業管理等三不同的層面上,建立起科學的規范集成運行機制。對于企業當中的危險化學品,在對這類物品進行生產、搬運、或者是貯存和運輸等這些關鍵的環節上,要有針對性地,在不同的時期開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性檢查工作,要做到點面相結合,并且要做到集成高效。

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定量評估,且建立起相應的一整套的評價系統、指標體系、及其測評的方法,在改進過程中提供改進決策以及改進依據。與此同時,還要不斷的提高評估的水平,并且為監督、管理以及決策提供科學的依據。

五.結束語:

通過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現狀的研究,指出了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一些管理上的問題,并根據存在的安全管理問題提出了安全管理的策略,通過管理控制,即按照國家法律和標準建立起來的管理程序和措施,來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評估與檢測,為科學的監督、管理以及提高危險化學品提供了相關的參考。

參考文獻:

[1] 牟瑩《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問題及對策》科技信息. 2009(02)

推薦期刊
九九热国产视频精品,免费国产不卡一级αⅴ片,欧美日韩蜜桃在线播放,精品国内自产拍99在线观看
在线亚洲97se亚洲综合在线 | 亚洲日本人成网 | 亚洲人在线视频 | 亚洲欧美综合一区 | 久久精品国产AV片国产 | 亚洲欧美国产制服动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