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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轉讓定價資本弱化正常交易法國際避稅地
伴隨著我國經濟這些年的持續、穩定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已經發展為最有消費潛力的市場之一,吸引的外國直接投資也是位居世界前列,可是許多外資企業在長年虧損之后竟增加投資,這樣的虛虧實贏、長虧不倒究竟是如何產生的呢?
在經濟全球化的環境下,外資企業集中運用的國際避稅方法,主要通過轉讓定價、資本弱化、利用國際避稅地避稅等形式把全世界應納稅總額降至最低。我國受到嚴重挑戰的反避稅斗爭也必然集中到這幾個熱點,應從稅制到稅收征管上不斷推出強有力的反避稅措施。
一、 轉讓定價方式
目前,外資企業在華的避稅手段主要是利用關聯交易,高進低出,這種手段占到避稅金額的60%以上,因此首先要制定轉讓定價稅制,遏制和防止關聯企業間的避稅行為。
1.建立和完善轉讓定價稅收機制
關聯企業間轉讓定價的稅務處理,是國際上普遍關注的問題。西方發達國家由于其跨國公司歷史悠久,關聯企業間轉讓定價問題較為普遍,西方發達國家紛紛制定了轉讓定價稅制,對遏制和防止關聯企業間的避稅行為,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建立和完善我國的轉讓定價稅收機制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研究;
(1)關聯企業轉讓定價的主要形式
目前,我國政府為了鼓勵外商來華投資,制定并實施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在進口關稅及增值稅方面,對外商作為投資進口或外商投資企業以投資總額內資金進口的機器設備,以及為生產出口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均可按規定申請免稅。這就意味著,跨國公司在選擇轉讓定價策略時,可以不考慮或較少地考慮進口稅收對轉讓定價機制的影響,而在向我國政府繳納所得稅的問題上,可以有更多的回旋余地。然而,從稅務機關掌握的情況來看,一些跨國公司正是利用上述稅收優惠政策,在其轉讓定價機制中滲進了許多人為的避稅因素。
例如,在投資方面,一是抬高作為投資進口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和其他物料的價格;二是抬高作為投資或轉讓的無形資產的價格;三是抬高租賃有形財產的租金;四是減少自有資本,擴大借貸資本比例,通過上述人為的增加企業當期資產折舊或攤銷費用、增加企業當期租金或利息支出等手法,將一部分利潤轉移至境外。在生產和銷售方面,一是以高價向境內關聯企業提供進口原材料;二是以低價收購關聯企業的出口產品,在生產未開始前,就已經將一部分利潤轉移至境外。類似的情況,在提供勞務服務方面,也時有發生。這就不難解釋,為什么有的境內關聯企業會出現表面上處于常年虧損狀態而生產經營規模卻逐年成倍擴大的反常現象。
(2)稅收立法中應采取的具體對策
規定轉讓定價稅制的調整方法,宜采用目前國際上通用的調整方法。即:可比非受控價格法、再售價格法、成本加利潤法或其他類似方法。
第一,可比非受控價格法。也稱為不被控制的價格法,即比照沒有任何人為控制因素的賣給無關聯買主的價格來確定。
第二,再售價格法。如無自比照價格,就以關聯企業交易的買方將購進的貨物再銷售給無關聯企業關系的第三方時的銷售價格扣除合理的購銷差價來確定。
第三,成本加利潤法。對于無可比照的價格,而且購進貨物通過加工有了一定的附加值,已不再適用再銷售價格法的情況,則采用以制造成本加上合理毛利,按正規的會計核算辦法組成價格的辦法。此外,還有其他一些引申方法,如可比利潤法,即把關聯企業賬面利潤與經營活動相類似的非關聯企業實際利潤相比較,或者將關聯企業賬面利潤與其歷史同期利潤進行比較,得出合理的利潤區間,并據以對照進行調整。
2.規定轉讓定價案件調查調整的時效
規定對轉讓定價案件的調查調整時效是必要的。因為如果不規定調查調整轉讓定價案件的時效,曠日持久,無論是對納稅人還是對稅務機關來說,都是不利的。1986年,日本稅法規定對轉讓定價案件調查的時效為3年,即從案件發生的公司會計年度結束后的第二個月末起3年內,稅務當局對轉讓定價案件的調查處理必須結束,超過3年,免予追究。后來在實施中,由于對轉讓定價案件調查所需要的情報資料量非常大,調查取證的難度也很大,3年時間普遍感到不夠用,日本國會在 1991 年批準的稅法修正案中,將上述時間延長至 6 年,個別情節惡劣的案件,可以按稅法規定的偷稅論處,時效延至7年。基于日本的經驗,建議我國對轉讓定價案件的調查調整時效規定為5年~8年。
二、資本弱化方式
資本弱化是指跨國公司為減少稅額,采用貸款方式替代勞務方式進行投資或者融。由于各國對股息和利息的稅收對策不同,當跨國公司選擇跨國投資時,需確定新建企業的資本結構,此時,它們會在貸款或發行股票之間進行選擇,以達到稅收負擔最小的目的。
目前外商投資我國的資金中,60%以上是借貸資金,即使是一些實力雄厚的跨國公司也向境內外的銀行借大量的資金,利用稅前列支利息,達到少交或免交企業所得稅的目的。資本弱化避稅問題已引起各國稅務當局的密切關注,許多國家都采取了特殊的反避稅規定。
三、利用國際避稅地避稅
國際避稅地,也稱避稅港或避稅樂園,是指一國為吸引外國資本流入,繁榮本國經濟,彌補自身資本不足和改善國際收支情況,或引進外國先進技術以提高本國技術水平,在本國或確定范圍內,允許外國人在此投資和從事各種經濟貿易活動取得收入或擁有財產可以不必納稅或只需支付很少稅收的地區。避稅最常見、最一般的手法就是跨國公司在國際避稅地虛設經營機構或場所轉移收入,轉移利潤,實現避稅。
為了防范和打擊跨國納稅人利用避稅港避稅,美國于1962年制定了避稅港對策稅制,隨之各西方國家紛紛仿效。1972年德國、1980年法國和加拿大、1990年澳大利亞等國都建立起避稅港對策稅制,這些國家避稅港對策稅制的框架基本相同,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 明確稅法適用的避稅港。對于避稅港,各國有不同的判定方法,有的國家采取列舉方法,直接列舉出避稅港的“黑名單”,如美國列舉的避稅港有39個,德國列舉的避稅港有31個,澳大利亞列舉的避稅地則只有16個。而更多的國家則以規定的稅率為標準來判定避稅港,如日本將法人稅率低于25%的國家和地區判定為避稅港,英國這一標難為24.5%,巴西將所得稅稅率低于20%的國家和地區判定為避稅港,法國則將稅率低于本國稅率三分之一的國家和地區判定為避稅港。
第二, 明確稅法適用的納稅人。即明確本國居民設立在避稅港的受控外國公司適用避稅港對策稅制。這種受控關系一般以本國居民在國外公司的參股比例確定。一般以本國居民直接或間接擁有外國公司有表決權股票50%以上且每個本國股東直接或間接擁有外國公司有表決權股票至少10%為標準。
第三,明確稅法適用的課稅對象。為防止打擊面過大,各國避稅港對策稅制均規定,適用避稅港對策稅制的所得,主要是來自受控外國公司的消極投資所得,如股息、利息所得、特許權使用費,而來自生產經營活動的積極投資所得則不包括在內。
第三,明確對稅法適用對象的制約措施。在明確了上述稅法適用對象后,各國稅法均規定,對作為避稅港公司的股東的本國居民法人或自然人,其在避稅港公司按控股比例應取得的所得,不論是否以股息的形式匯回,一律計入其當年所得向居住國納稅。該部分所得相應已納入外國稅收可獲抵免。美國更進一步規定,上述所得如果沒有匯回國,則每個美國股東在該受控外國公司持有的股票基數,還要隨視同分配股息相應增加,即一方面視同分配征稅,一方面視同增加投資。當以后年度該利潤實際分配匯回美國時,不再征稅,并相應減少股票基數。
隨著財稅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以及國際間交往的日益擴大,我國應借鑒西方國家的經驗進一步規范化、法律化反避稅工作,打擊避稅行為,最大限度地維護國家利益。
參考文獻:
[1]中國稅務網,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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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外資企業;貨幣資金;內部控制
中圖分類號:f275.1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09)29-0156-02
經濟學家認為,在資本社會,企業的生產要素包括土地、勞動、資本和企業家的管理才能四個方面。在我國試行改革開放初期,廉價的土地和勞動力資源吸引了眾多外商投資者,大批外資企業落戶
3.銀行存款的核對
企業與銀行之間的收支應每月至少核對一次。負責銀行往來賬調節的會計直接從銀行取得銀行對賬單,并就銀行存款賬同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和調節。負責銀行對賬單調節和銀行存款賬面余額的會計不能同時負責現金收入、現金支出或編制收付款憑證業務,以防止應記但未記入企業收入賬或支出賬等不正當行為被掩蓋。同時,企業也應重視與客戶之間的對賬,以確保資金的安全與及時。
四、內部報告控制
適時運用內部報告控制方法十分重要。企業應要求各部門建立和完善內部報告制度,全面反映企業的經濟活動情況,及時提供企業日常經營活動中的重要信息,增強內部管理的實效性和針對性。內部報告除了報告貨幣資金業務的審批是否符合審批制度、現金余額是否賬實相符等,還應包括以下內容:
1.資金流量分析
資金流量包括資金流入量、流出量及流出與流入的差額——凈流量,而且資金流量產生于經營活動、投資活動和籌資活動三個方面,資金流量綜合反映了企業各項財務收支和經營活動的現金盈余水平,是企業經濟效益最直接的體現。雖然當期的收入和支出并不與資金流入或流出完全匹配,不能直接通過當期的現金流入與現金流出的差額確定盈利,但在一定時期內資金流入的多少能反映企業的收入水平,資金流出的大小也能總體反應生產成本和費用支出的多少,而企業的資金凈流量能真正代表企業實際財務能力,所以,企業未來的發展能力歸根結底資金流入與流出狀況制約。通過資金流量分析,為企業提供一定時期的資金流入量和資金流出量信息,企業決策者可以從中得到直接的資金來源和資金運用的具體情況,以及資金余缺信息,及時地進行資金調度和風險防范。
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自主經營管理,不受干涉。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屬于下列情形的,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
(一)投資總額在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審批權限以內的;(二)不需要國家調撥原材料,不影響能源、交通運輸、外貿出口配額等全國綜合平衡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在國務院授權范圍內批準設立外資企業,應當在批準后15天內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備案。
申請設立的外資企業,其產品涉及出口許可證、出口配額、進口許可證或者屬于國家限制進口的,應當依照有關管理權限事先征得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的同意。
外國投資者在提出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前,應當就下列事項向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設立外資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規模;生產產品;使用的技術設備;用地面積及要求;需要用水、電、煤、煤氣或者其他能源的條件及數量;對公共設施的要求等。 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外國投資者提交的報告之日起30天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外國投資者。
外國投資者設立外資企業,應當通過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文件:
(一)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二)可行性研究報告;(三)外資企業章程;(四)外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人選)名單;(五)外國投資者的法律證明文件和資信證明文件;(六)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書面答復;(七)需要進口的物資清單;(八)其他需要報送的文件。
前款(一)、(三)項文件必須用中文書寫;(二)、(四)、(五)項文件可以用外文書寫,但應當附中文譯文。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外國投資者共同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應當將其簽訂的合同副本報送審批機關備案。
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設立外資企業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機關如果發現上述文件不齊備或者有不當之處,可以要求限期補報或者修改。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外國投資者應當在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
第二條本法所稱的外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全部資本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不包括外國的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第三條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并且采用先進的技術和設備,或者產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
國家禁止或者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條外國投資者在中國境內的投資、獲得的利潤和其它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
外資企業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條國家對外資企業不實行國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對外資企業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實行征收,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六條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或者國務院授權的機關審查批準。審查批準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第七條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經批準后,外國投資者應當在接到批準證書之日起三十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
第八條外資企業符合中國法律關于法人條件的規定的,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第九條外資企業應當在審查批準機關核準的期限內在中國境內投資;逾期不投資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吊銷營業執照。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外資企業的投資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十條外資企業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項變更,應當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外資企業的生產經營計劃應當報其主管部門備案。
外資企業依照經批準的章程進行經營管理活動,不受干涉。
第十二條外資企業雇用中國職工應當依法簽定合同,并在合同中訂明雇用、解雇、報酬、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事項。
第十三條外資企業的職工依法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外資企業應當為本企業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
第十四條外資企業必須在中國境內設置會計帳簿,進行獨立核算,按照規定報送會計報表,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外資企業拒絕在中國境內設置帳簿的,財政稅務機關可以處以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十五條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需要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資,可以在中國購買,也可以在國際市場購買;在同等條件下,應當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十六條外資企業的各項保險應當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七條外資企業依照國家有關稅收的規定納稅并可以享受減稅、免稅的優惠待遇。
外資企業將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在中國境內再投資的,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申請退還再投資部分已繳納的部分所得稅稅款。
第十八條外資企業的外匯事宜,依照國家外匯管理規定辦理。
外資企業應當在中國銀行或者國家外匯管理機關指定的銀行開戶。
外資企業應當自行解決外匯收支平衡。外資企業的產品經有關主管機關批準在中國市場銷售,因而造成企業外匯收支不平衡的,由批準其在中國市場銷售的機關負責解決。
第十九條外國投資者從外資企業獲得的合法利潤、其他合法收入和清算后的資金,可以匯往國外。
外資企業的外籍職工的工資收入和其他正當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后,可以匯往國外。
第二十條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由外國投資者申報,由審查批準機關批準。期滿需要延長的,應當在期滿一百八十天以前向審查批準機關提出申請。審查批準機關應當在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第二十一條外資企業終止,應當及時公告,按照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在清算完結前,除為了執行清算外,外國投資者對企業財產不得處理。
第二十二條外資企業終止,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淺談外資企業基層監管經過改革開放至今二十多年的發展,外資企業已成為中國龐大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廣泛而深遠。外資企業不僅給中國帶來了全新的商業模式和管理模式,營造了市場經濟運作的氛圍,更在促進投資、進出口貿易、技術進步、生產率增長以及提供就業機會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一、外資企業概況
今年以來,根據泉州市局關于貫徹落實省工商局《外商投資企業監督管理工作十項制度》的精神(泉工商[20xx]92號),對外資企業實行屬地管理原則。作為基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監管工作,一定要先做到心中數。通過這一兩個月的調查摸底,全面掌握了轄區內外資企業的基本狀況,現轄區內共有外資企業44家,總投資額約6.75億元,這些外資企業其中有34家是在九十年代申請設立的,而最近五年,新申請設立的外資企業只有10家,投資總額只有1.22億元。而據相關資料表明,近兩年,我國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均超過500億美元。相對于全國經濟增長來講,近幾年磁灶鎮的外資企業發展是比較落后的。陶瓷行業作為磁灶鎮的經濟支柱,經濟總量80%以上,唯一的一枚中國馳名商標“九牧王”卻是服裝類的,而整個磁灶鎮沒有一枚陶瓷類的馳名商標。另外還發現這樣一個奇怪的現象,一些企業老板是土生土長的磁灶人,但是他的公司卻是外資企業。還有部分企業雖然每年按期參加年檢,但實際上已停止生產,有個別企業已不知去向,但是經濟戶口中仍然存在,沒有辦理注銷登記。二、存在問題分析1.脫離基層監管一方面,由于長時間以來,外資企業的登記權限直屬設區的市工商局,而且一年一度的年檢工作,為了方便企業、提高工作效率,工商部門與外經貿委等部門進行聯合年檢,取消了年檢回訪這一環節,年檢工作只是進行形式審查,有的企業的申請登記全部由中介組織一手包辦,甚至包括資金流入,都是由中介組織代勞。另一方面,為了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對外資企業進行特殊照顧,除了專項檢查以外,必須先報市局領導批準后才能對外資企業進行檢查。基層工商所對外資企業另眼相看,普遍存在一種“管不了”或“不屬于我們管”的態度,對外資企業的市場主體準入、經營行為、市場退出等動態沒有進行及時跟蹤監管服務,因此外資企業也就逐漸成為屬地基層工商所的監管“真空區”。而現在,雖然實行屬地管轄,但是外資企業直接向泉州市局申請設立登記,之后由屬地工商所負責日常監管工作,由于基層工商所與泉州市局日常業務聯系較少,存在溝通反饋沒有明確責任人的現象。2、品牌意識薄弱,發展步伐跟不上磁灶鎮的陶瓷產品,是一種耐用品,不同于其它日用品,可以試用,等用過這后,不適應再更換其它品牌。陶瓷產品不管是對于工程建設,還是對于自建房屋來講,都是極其重要的,質量保證才是消費者選擇的關鍵因素,現在市面上的產品五花八門,良莠不齊,而“品牌”對消費者來講是一種信譽,一種質量保證。困此,企業要發展,就要走品牌戰略,打出自己的知識度,用信譽來贏得消費者的信賴。九十年代磁灶鎮的陶瓷行業,可謂是輝煌騰達,但是近幾年,遇到一個強有力的對手就是廣東的名牌陶瓷產品,因此發展步伐一直跟不上,甚至走下坡路。因此有些企業選擇打“價格戰”,一再降低生產成本,最終導致產品質量無法保證;有些企業選擇為廣東的名牌產品加工生產“貼牌”瓷磚,賺取加工費,而相對于機器設備的投入資金來講,區區的加工費,根本無法讓企業走上發展的軌道;有些企業甚至為了牟取利益,做起了假冒廠商、廠址、仿冒商標的生意。企業發展走什么樣的路,最終是要靠企業的掌舵者來指明方向,也就是這些企業老板,一定要認識發展局勢,制定出適合企業發展的戰略,指明企業發展的方向。3、政策偏差造成“假外資”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經歷了一個飛躍式的發展,九十年代,磁灶的陶瓷行業迅速發展壯大,一大批內資企業擴大經營規模,但是在引進國外先進機器設備是卻有許多門檻。相反地,外資企業在中國不僅在稅收方面可以享受優惠待遇,而且在用地、引進機器設備等各個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國民待遇”。因此這些內資企業就想方設法,通過各種途徑“傍外資”,與外商掛靠申請設立外資企業。如,某企業老板吳先生,先在國外注冊一家公司,再與原先的內資公司合資,這樣原來公司就成了外資企業,那么企業在稅收、用地、貸款、機器設備以及工商管理等各個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國民待遇”。由于內外資企業待遇存在較大差別,或出于其他目的,國內資本到境外“留學”一圈后再回來投資的現象,在我國招商引資中越來越多。按照目前學者研究中比較一致的估算,我國每年實際利用外資中,約1/3是國內資本‘留學’后回流形成的‘假外資’。4、中介組織一手包辦,虛假注資由于中介組織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有些企業的申請設立、增資、年檢等手續均由中介組織一手包辦。而企業的設立登記、年檢等方面都只是采取書面審查,中介組織就是鉆了這一空子,只要企業有需要,只要能盈利,就能采取各種形式 為企業注入資金,等領取營業執照后,就立即抽走資金,造成有些企業注冊資本與實際投資額相差甚遠。5、外資企業退而不注、注而不銷經過調查摸底階段的逐戶情況統計,發現有些已經停止生產經營的企業退而不注、吊而不銷,而有些企業沒有參加年檢,但卻繼續從事生產經營的現象。這些企業總結起來可以分為以下成因:(1)、法律意識淡薄。有的退市企業抱著反正不搞了,辦不辦法律手續無關緊要,無所謂,更多的是對退市規定也不知曉,缺乏退市后應按法規繳回證照、印章和辦理注銷登記的概念。(2)、嫌麻煩。少數外資公司停辦后,對規范辦理注銷認為太麻煩,要組織清算,要出費用,要填許多制式表格,耗時費神。所以,普遍對規范退市缺乏熱情。(3)、逃廢債務。企業開辦者因經營不善而導致虧損債臺高筑,為廢掉債權人的利益而采取人去樓空、一走了之,包括對銀行的信貸資金償還也是如此對策,以逃債避責。(4)、有意規避拒不辦理。這些企業,轄區內共有家。其主要是擔心未及時按規定辦注銷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因為證照管理、注銷手續及費用等而不愿辦理注銷。三、基層監管對策1、加強基層監管,建立長效監管機制(1)、信息收集管理組織專門力量,認真調查摸底,對現存的市場主體歷史檔案進行逐件清理。建立外資企業專門的調查摸底手冊,做到一戶一冊,其主要內容有:登記注冊基本信息、出資情況、前置審批情況和注冊商標、企業合同管理、分支機構、企業獎勵表彰等情況記錄以及日常巡查、回訪、違章違法行為處理等記錄情況。經過全面調查摸底,我轄區共有外資企業44家,其中36家已通過20xx年度年檢,還有8家未按期參加年檢,有6家還在0從事生存經營。有2家已查無下落。(2)把好一年一度的年檢審查關企業在設區的市工商局申請設立登記這后,每年一次的年度工作是把好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關鍵環節,應該在企業年檢時由基層工商所負責對企業進行實地回訪,了解企業一年為的經營運作情況,有正常運作的企業才予以通過年檢,這是落實外資企業基層監管的基本保障。(3)、信用分類監管依法對所掌握外資企業的市場準入、經營行為、市場退出等信息進行內部信用評價,并以現有局域網絡為基礎,構建企業信用建設監控評價網絡體系,不斷加強對涉企的相關部門,如金融、稅務、政法機關的信息溝通,資源共享。然后按不同評價劃分不同的監管類別,企業劃分為不同的信用等級,實行信用分類監管,并據此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即:對于誠實守信的A類企業,與之“保持距離”;反之,對于有違法違規行為或不良傾向的B類或C類企業,則盯住不放;特別是那些被劃定為嚴重失信的D級企業,則與之進行“零距離”接觸。(4)設立外資企業專管員,完善內部工作機制轄區內外資企業只有44家,數量較少,且分布不集中,為解決目前實際工作中存在的監管脫節問題,爭取在短時間內做好調查摸底發現漏洞做好監管與服務等一系列的工作,設立外資企業專管員,與片長責任制相結合,并納入績效考評,完善內部工作機制。由外資企業專管員負責:一收集資料,建立動態監管手冊,完善經濟戶口;二與各個片區的片長互相配合,對外資企業進行回訪和日常監督檢查;三及時向外資科傳遞外資企業的各類監管信息資料;四是為外資企業提供法律宣傳、咨詢和服務。(5)設立“三點一線”的外資企業聯絡員制度充分發揮企業工商聯絡員的橋梁作用,給基層工商所的監管服務工作帶來很大的方便。借鑒于企業聯絡員制度的實行,若設立泉州市局、工商所與外資企業,“三點一線”的外資企業監管聯絡員制度,則能夠及時傳達監管服務中存在的問題,有信息及時反饋,有請示能夠得到及時答復,解決溝通反饋沒有明確責任人的現象。以保證政令暢通,提高工作效率。2、建立工商聯絡員制度,引導企業走品牌戰略通過工商聯絡員制度,開展聯絡員培訓班,多做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提高企業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充分發揮橋梁作用,組織有條件的企業,參加各種品牌戰略的知識講座、座談會以及各種名牌產品博覽會,增強企業品牌意識;指導企業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注冊商標不受侵犯,同時督促企業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積極支持企業運用商標、廣告戰略開拓市場,引導企業增強商標意識,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請知名、馳名和著名商標。至目前,我轄區內共有注冊商標155枚,其中包括馳名商標1枚,著名商標9枚,知名商標4枚。3、調整相關政策,消除“假外資”
我國對內、外資企業實行不同的企業所得稅制度。這種做法,在改革開放時對外資市場準入限制較多的條件下,為我國經濟發展吸引到了大量寶貴外資,進而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尤其是我國加入WTO之后,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入世前內資企業具有市場準入的優勢,但現在外資的市場準入限制已大幅度降低。在這種情況下,繼續對外資實行“超國民待遇”,不利于內外資企業平等競爭,實際是對內資企業的‘逆向歧視’,其負面效應越來越明顯。因此筆者認為應該從從各方面減少直至最終取消對外資的‘超國民待遇’,給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一個公平的競爭舞臺。4、嚴密監控出資行為我轄區內共有外資企業44家,其中40家企業資金全部到位,尚有4家企業只有部分出資。對于資金尚未全部到位的企業,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出資監管力度,對企業的出資行為進行動態監管。對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如20xx年9月29日新登記“福建省耐迪斯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同章程規定的繳資期限還沒到期,我所將在企業離出資期限到期前半個月時,及時向企業發出“提醒出資通知書”,提醒外商投資企業按期出資到位;對于另3家出資期限到期仍未按期出資的企業,上門發出“限期出資催繳通知書”,督促企業資金到位,確保外商投資企業規范運作、合法經營,進一步增強外商投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5、引導退出市場(1)通過行政指導,做好市場主體信息、準入、退出政策宣傳指導、監管法規等,靈活采取指導、引導、輔導等一系列柔性手段,讓退市企業主了解企業并不是停止生產就可以什么都不管,真正認識到辦理注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未辦理注銷登記的危害后果,引導那些已停止生產的企業,或已被吊銷的企業主動清算,辦理注銷登記。(2)充分利用年檢監督,加大基層所的監管責任,加強對企業的定期巡查和對預警企業的重點監控,督促市場主體隨時退市,隨時督辦注銷。把退市監管工作納入市場巡查的重點內容。(3)建立網上鎖定機制。結合全市、全省聯網,及時對不按規定辦理而無法注銷的退市主體,通過網上設定程序,對其法定代表人及股東名單納入工商行政系統違法企業和人員黑名單,予以上網公示,限制其在3年內不得在本地和外地開辦企業或進行投資當股東。
一、成本控制的內涵
所謂成本控制,指的是企業根據預先已經設定好的成本管理目標,在形成產品成本的過程中,各方位實時監督成本形成的過程,一旦出現偏差,及時發現并糾正,保證各項成本開支能夠被有效控制在計劃范圍之內,確保預算設計的成本目標得以實現。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成本控制是一項有意識、主動的控制活動,是現代企業管理中的重要環節,成本控制工作的結果,在某種程度上甚至可以影響到企業的生死存亡。企業的成本控制可以分為廣義的成本控制和狹義的成本控制兩種。所謂廣義的成本控制就是指,成本控制的范圍涵蓋了企業經營的所有方面和階段,不僅包括生產產品階段,還包括來從產品設計、研發到最終的銷售階段;不僅僅是對各個活動階段進行事中成本控制,還包括其進行事前成本控制和事后成本控制;不僅僅是對經營活動本身進行控制,還包括對企業社會成本、環境成本和質量成本等的控制。所以廣義成本管理是一種全方位的系統成本管理范疇。而狹義的成本管理則僅僅是指對產品在形成過程中發生的成本消耗活動進行管理與控制,將各項成本耗費控制在預先設定的計劃范圍內。
二、外資企業成本控制的特征
外資企業由外國投資者投資設立,依照中國相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與運營。由于外資企業由外國投資者完全控股,所以多數在統一的集團控制模式下進行成本管理與控制,同時以經營狀況和內外部的環境變化來作為參考的依據,適當地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做一些有關成本控制的調整。與內資企業相比,外資企業在成本控制上有以下幾處特征:
(一)以滿足顧客需求為導向
現代企業與傳統型企業想比較,大的區別在于企業從簡單地為顧客提品發展到了為顧客創造價值,而外資企業的成本控制也貫徹了這一現代企業治理理念,即通過成本控制來實現顧客價值的增值,通過增加顧客的收益減小其可能產生的損失來提高消費者滿意度,以此來獲得較高的市場占有率,實現企業發展與顧客的雙贏。
(二)實施全面成本控制
外資企業在進行成本控制時,往往能夠做到事無巨細,將所有與成本發生有關的活動環節都納入到成本管理與控制中來。例如從辦公室采購支出到大型的資本采購支出,從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期間費用到具體的產品生產環節,都能夠做到制度明確、手續完備、監控嚴謹、獎懲有據,在成本控制上系統全面、一絲不茍。
(三)在成本控制上實現全員參與
企業要進行有效的成本控制,絕對不能寄希望于一個或者幾個部門的行動,而是需要公司上下全面配合。外資企業在進行成本控制時,不僅能做到財務會計工作人員、成本會計重點參與,還要求企業上下所有員工能參與到成本管理與控制活動中來,所有部門都被劃分為進行成本控制的責任中心。在外資企業無論是領導對整個公司的開銷把關,還是每個員工自身需要耗費的開支等,都有著明確的開支標準,并且要求將開支進行詳細記錄,作為期末業績考核的重點參考內容。成本控制全員參與無疑能夠大大提高企業成本管理的有效性。
(四)強調價值鏈管理,注重培養與管理重要供應商
外資企業的成本開支大小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和價值鏈上下游單位之間的博弈結果,尤其是消費者市場具有范圍廣、競爭者公開競爭的特點時,盡量減小供應商鏈條端的開支就顯得尤為重要。所以外資企業在選擇和管理供應商時,一直關注的是與供應商能否形成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互利互惠,達到雙贏。外資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時絕不是僅僅以價格作為參照標準,還需要兼顧到供應商提供的產品質量穩定性、售后服務等方面,必須要選擇性價比高并且具有較高發展能力的供應商,簽訂長期性的合作合約,防止在原材料市場價格不穩定時,可以有一定的緩沖時間,降低風險帶來的負面影響。
三、進一步加強外資企業成本控制的建議
(一)將成本控制提升到企業戰略層面的高度
將成本控制提升到企業戰略層面的高度意味著外資企業要樹立戰略型成本控制理念,尤其是現在國內外競爭趨勢異常嚴峻,外資企業也需要考慮到戰略轉型的問題,在戰略轉型的同時能不能結合利用成本控制達到目的,可能直接決定了戰略轉型是否能夠成功。樹立戰略型的成本控制理念,要求外資企業將成本控制深入到高管層和每一個員工的工作觀念中去,將成本控制要實現的目標貫徹到全體職員的工作行為準則中去,在企業文化氛圍中營造對成本管理的重視,通過定期舉辦成本控制培訓課、各部門員工專題研討論壇等等使員工首先能夠在思想上明確戰略型成本控制的內涵與實施意義。除此之外,企業還應當制定合理、科學的成本控制制度與考核、獎懲標準,加強成本管理制度的可行性和可落實性。
(二)建立恰當的成本控制結果評價體系
對成本控制結果的評價不應僅僅包含評價標準,還應當同時附有相應的責任體系。外資企業需要以顧客需求或者是企業經營目標作為經營管理的核心,設計出適用于自身的成本控制結果評價指標體系,將該指標體系規范化、制度化,使得評價結果更具說服力。同時在進行評價時要充分考慮到企業各個部門的既有特征和職能,評價體系必須要具有一定的靈活性和適應性,才能夠使得評價結果更具說服力。
(三)將成本控制評價結果與員工的個人業績考核相聯系
住所地: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慎重考慮和友好協商,確認為了相互的利益,就預定轉讓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權利及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履行其責任。
第一條 定義
預定轉讓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全部權利,是指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即以本合同約定的價款預購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約定分得的全部樓宇,待乙方認為時機成就時,雙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十條及其《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簽訂《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報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審批機關審查批準,使乙方承繼甲方成為_________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第二條 _________有限公司
一、_________公司是甲方與_________公司共同提供合作條件設立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注冊資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經營范圍和規模為:在_________地段開發、建設、銷售_________層的_________,設計總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_________城市規劃局最后批準的面積為準)。
二、雙方提供的合作條件為:甲方提供本條一項所列地段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權,_________公司提供_________元人民幣注冊資金及_________的全部建設資金。
三、_________有限公司已取得的批文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報建審核書、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等。
第三條 甲方確認和承諾如下:
一、本合同第二條二項所列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權及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的注冊資金,已在公司設立注冊、登記時全部投入到位,并經_________注冊會計師驗資確認。
二、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的權利為_________%,即按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的_________%分配所得樓宇。
三、本條二項所列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的權利為甲方合法完全擁有,沒有被查封或設定質押,并保證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本合同確定的乙方預購甲方《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權利,即預購甲方按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樓宇。甲方已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規定,報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準,并獲充分授權簽署及履行本合同。
五、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所述之事宜及提供的文件、資料完全真實有效。
第四條 預購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權利雙方同意,乙方預購甲方按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樓宇,依照以下約定執行:
一、甲方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中_________%權利,即按_________總建筑面積的_________%分配所得的樓宇,由乙方以人民幣_________元之價款預購。
二、本條一項所列之預購價款_________元,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清付給甲方,甲方應于收到前述款項之日起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開具可作成本入帳的稅務發票給乙方。
三、本條一、二項所列之價款,將來正式辦理交易、登記過戶,所需之增值稅、契稅等,由甲方以納稅義務人繳納后,乙方應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全額補償給甲方。
四、本合同簽訂后,若由于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原因導致提前終止《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則乙方依然享有前述合同規定甲方擁有的權利,甲方則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權利轉讓
一、甲方承諾:在乙方認為時機成就時,甲方即依照《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第十條及其《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與乙方簽訂以甲方為出讓方,乙方為受讓方的《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報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原審批機關審查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關變更登記,乙方即承繼甲方原在《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之權利、義務,成為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合作者一方。
二、簽訂本條一項所列《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之
權利轉讓價款,即為本合同第四條所列之價款,相互不退不補。即簽訂本條一項所列《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只為依法定程序辦妥各項法律手續,成為合法、有效的合同權利轉讓文件。
三、簽訂本條一項所列《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權利義務即時終止。
第六條 授權委托
一、簽訂本合同之后,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款項之日,甲方即簽署授權委托書,授權乙方指派的人員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第六章和第七章規定甲方享有的權力。
二、本條一項所列之授權委托期限為:
1.若按本合同第五條一項約定,甲乙雙方簽訂《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報_________公司原審批機關審查批準之日。
2.若甲乙雙方無法按本合同第五條一項約定,簽訂依法生效的《中外合作企業合同權利轉讓合同》,則本條一項所列授權委托直至中外合作_________公司經營期限終止而終止。
第七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應于簽訂本合同之后,且乙方向甲方清付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款項之日,將_________有限公司開發、建設項目的有關批文、證件、資料交付給乙方。
二、甲方應全力支持授權乙方指派的人員行使《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規定甲方享有的權利及相關工作。
三、甲方應隨時簽署_________有限公司為建設、開發_________所需的各項文件。
四、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取得《中外合作_________合同》約定甲方享有的利益。
五、乙方必須依時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之款項。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不依時向甲方付清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之款項,每遲延一日,則按乙方應付款項總額的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付違約金給甲方。
二、甲方如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本合同第五條一項所列之承諾,導致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承擔損失之賠償。
三、甲方如不依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期限簽署該條項規定的授權委托文件,每遲延一日,甲方則按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第四條二項所列款項總額的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計付違約金給乙方。
四、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即為違約,由此而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二、本合同之打印文字與手書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企“中國態度”面面觀
豐田召回多次顯示出針對中國市場的“差別態度”。早在2002年5月,日本豐田汽車公司決定召回200萬輛存在點火器隱患的汽車時,該召回就不包括中國市場。
由于油門踏板和腳墊的原因,豐田此次在全球召回逾850萬輛汽車,而在中國也需召回大約7.5萬輛RAV4。3月1日,豐田汽車總裁豐田章男在京舉行記者會時對中國消費者表示歉意,但同時,對中國消費者應享有的相關服務待遇只字未提。與此產生鮮明對比的是,豐田在美召回時,美國車主可享受到上門召回、提供代步車和報銷打車費用等諸多服務。
中國消費者對豐田的憤怒還沒淡化,肯德基再次挑戰了中國消費者的“信任心”。
近日,肯德基在其淘寶的“超值星期二旗艦店”推出了秒殺活動,憑其超級特價“特別秒殺優惠券”只需32元就能買到原價64元的肯德基外帶全家桶,香辣/勁脆雞腿堡套餐,憑券買一贈一……但在優惠活動當日,大量手持優惠券的市民在肯德基購買相應食品時,卻被告知不接收這兩種秒殺優惠券,并定義它們為“假券”。至此,南京、杭州、廣州等地的肯德基店面門口,都出現了認為自己被“忽悠”了的市民向肯德基“討說法”的現象。
4月6日,中國肯德基宣布,由于個別網站出現假電子優惠券,公司臨時取消分時段“秒殺”超值優惠活動,導致許多手持第二、三輪優惠券的顧客在兌現相應食品時被拒,再度引發消費者不滿。不少消費者對此提出異議,肯德基此次優惠活動中,號召網友“秒殺”,同時又稱“復印有效”,但卻以“假券”為由拒絕支付,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對此,荊楚網資深評論員吳雙建評論,肯德基的做法粗暴且沒有誠意。
不僅是豐田和肯德基,實際上,還有諸多外企存在忽視中國消費者權益的情況,隨著中國消費者的視野逐步開闊,人們對外企的“中國態度”更加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