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4-19 11: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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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用以規范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的申報工作,促使企業提高辦事效率,提高申報成功率。
2、范圍
本作業指導書適用于漯河經濟開發區范圍內從事高新技術研究、開發與生產的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和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工作。
3、職責
科技局各職能部門人員積極與企業溝通,收集企業申報需求。綜合科科技管理與服務人員負責服務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全過程。
3.1負責受理企業申請,向企業發放申報表。
3.2負責對企業提出的申報表進行初審,并考察驗證企業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的實際情況。
3.3負責對企業填寫申報表進行指導,協助企業完成申報表的編制。
3.4負責協助企業將申報書報送市科技局或省科技廳,協助上級部門評審。
3.5負責將被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放到顧客手中。
4、工作程序
4.1工作流程:見流程圖
4.2科技局工作人員深入企業收集申報需求,或通過其他有效媒體向外省科技廳評審高新技術企業、產品信息;企業提出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申報申請。
4.3.1受理企業提出的申請,向企業提供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企業申報表下載地址。
4.3.2協助督促企業按時填寫申報表、按要求準備相關的申報資料;按要求在指定時間內配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的復審工作。
4.3.3協助指導企業填寫完善申報材料。
4.4完成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審核材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符合標準要求以及產品、企業是否屬于高新技術領域等。
4.4.1申報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需要企業提供的資料:⑴產品技術水平和質量評價證明:①查新報告;②檢測報告;③鑒定報告;④用戶證明;⑤產品生產許可證。⑵環保證明。⑶醫藥、食品、通訊、計量等類產品相關法定部門生產許可(合格)證明。⑷獲獎證書。⑸銷售合同。⑹引進技術生產者須提供轉讓合同書。⑺其他有關材料。
4.4.2申報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企業提供的資料:⑴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書(書面文件和電子文件);⑵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⑶經審核的企業上年度年終決算報表;⑷由人事部門出具的科技人員數證明;⑸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證書復印件(或查新報告、檢測報告、鑒定報告、用戶證明、產品生產許可證、可行性分析報告);⑹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R&D)經費投入明細表;⑺獲獎證書;⑻環保證明;⑼GMP、ISO9000等標準認證書復印件。⑼其他有關材料。
4.4.3將初步審核的申報材料作為顧客財產進行登記,并采取預防和防護措施,保證顧客財產不丟失、不缺項、易于識別,按7.5.4要求執行。
4.5.負責就申報事項征得市科技局的同意和支持。
4.6負責將經初審的申報材料報省科技廳審核。
4.7負責與省科技廳保持聯系,跟蹤省廳審核認定。
4.8負責將省科技廳認定結果轉發給企業,并按要求填寫顧客財產收發登記表。科技廳針對申報企業經審核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證書和高新技術企業后,在從省廳領出和發放到企業手中之前,應按顧客財產對待,并按7.5.4要求執行。
4.9執行《文件管理控制程序》將認定結果存檔。
5、相關文件
5.1《關于印發河南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辦法的通知》豫科〔2001〕61號;
5.2《關于印發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豫科〔2001〕60號;
5.3《文件管理控制程序》
6、記錄
企業認定申報的通知
各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各相關企業: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好申報工作。根據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工作的安排,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準確把握《通知》新要求。今年我省的高企認定工作有幾個方面新的要求:一是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稅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并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二是各設區市科技部門會同市稅務部門聯合開展復審,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并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三是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對委托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委托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四是加強指導、幫扶、推薦。各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稅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并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咨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臺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五是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
二、盡快開展培育企業調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科技企業名單(含重新申請認定企業名單),督促指導做好培育入庫工作。挖掘新的培育對象,組織申報企業參加我市組織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管理工作培訓。指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
三、認真組織今年高企認定申報輔導工作。科技、稅務行政管理部門指導服務企業分別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和“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填寫申請材料,并確保在確定時間內完成申請材料的提交。
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初審工作。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將聯合組織專家對縣區推薦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上提交的材料進行預評審。預評審時間:第一批為6月12日至6月14日,第二批為9月18日至9月20日。評審后將相關意見反饋至各縣(區)、開發區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請在規定的時限內通知申報企業按照初審意見修改完善申報材料。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將通過復審的企業推薦給省高企辦參加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南昌經濟開發區內企業申報復審工作另行安排)
五、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科創券。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錄南昌市科技創新平臺(ncskj.cn)申請科創券,用于高企認定的技術資詢和專項審計工作。其中,技術咨詢可申請2萬元,專項審計可申請1萬元。具體申請事項可查看《南昌市2021年度“洪城科創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工作指引》(洪科字〔2021〕54號)。
六、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管理。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可以享受《南昌市高新技術企業量質“雙提升”行動方案》(洪府廳發〔2019〕71號)文件的相關支持政策,同時必須履行如下監督管理要求:
1.填報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情況年報: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后三年內,于每年5月31日前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管理網(innocom.gov.cn/)完成發展年報的填報工作。
2.填報火炬計劃統計報表:高新技術企業應當在認定后三年內,于每年3月31日前登錄科技部火炬計劃信息系統(tj.ctp.gov.cn/)完成火炬計劃統計報表的填報工作。
3.填報企業年度研況報表:規模以上企業可登錄“統計聯網直報平臺”(219.235.129.78/dr/queryLoginInfo.do),填寫企業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對不履行上述監督管理要求的高新技術企業將做出如下處理:
1.在同一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內,累計兩年未按照規定時限報送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南昌市上報省高新技術企業管理辦公室,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
2.取消市科技局對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獎勵。
七、企業嚴格按照申報程序提交認定申請。申請認定企業提交認定申請的程序為:備案登記(企業提交備案材料至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企業自我評價——網上注冊——準備并提交申請認定材料——提交申報材料——縣(區)、開發區、灣里管理局科技、稅務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市科技局、市稅務局復審——推薦上報省高企認定辦。
八、申報受理部門及聯系電話
南昌市科技局高新科 南昌市稅務局所得稅科
聯 系 人:王榮獻 聯 系 人:王宇欣
聯系電話:0791-83884249 聯系電話:0791-88533891
南昌市科技金融管理服務中心 聯 系 人:程文輝
聯系電話:0791-88607671
郵 箱:2646147757@qq.com
地 址: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新府路118號市政府大樓6115室
附件: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
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南昌市科學技術局 國家稅務總局南昌市稅務局
2021年5月12日
附件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
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贛江新區創新發展局、財政金融局、稅務局, 各國家級高新區科技局、財政局、稅務局:
根據國家新修訂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等文件規定,我省今年將開展2批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江西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
(二)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申報條件
嚴格執行《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的相關規定,符合《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同時滿足高企認定八個條件。
三、申報程序
(一)企業自我評價。企業對照《認定辦法》第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請按《認定辦法》、《工作指引》有關規定準備申請材料。
(二)“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登記。未注冊的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fuwu.most.gov.cn/,以下簡稱“國網”),進行注冊登記,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申報。原“國家高企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行申報。
(三)“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jxgqrd.com/)”注冊登記(以下簡稱“省網”)。申報企業在“科技部服務平臺”注冊填報后,需在省網注冊并登錄。已注冊企業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四)企業填寫、提交申請材料。企業必須在“國網”和“省網”分別填寫申請材料并提交,務必確保“國網”和“省網”所填資料數據一致。在省網填寫并提交申報材料前,請企業按實際情況準確選擇初審推薦單位、所在縣(區)、所在開發區、主管稅務部門等必填信息,不在開發區內企業可不選。
(五)初審推薦。
1.各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稅務主管部門要通過現場考察、調閱相關資料等方式,參考《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附件2)審核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并分別在“省網”系統提交初審意見至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2.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贛江新區、國家級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稅務部門聯合開展復審,并分別在“省網”確認推薦。科技、稅務部門要在初審推薦截止日期前提交加蓋公章的聯合推薦函和《推薦企業清單》至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
(六)認定機構前置審(核)查。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職責委托專業審查機構對企業的知識產權、受委托的中介機構資質等資料進行核查,核查通過的企業進入專家評審環節。
(七)專家評審。省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組織專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
(八)公示、推薦報備和備案。在省科技廳官網上對通過專家評審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向國家高企認定工作辦公室推薦報備。國家認定辦審核后,確定通過備案的高新技術企業名單。
三、有關注意事項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應遵循突出企業主體、鼓勵技術創新、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認定工作中,各相關單位、各申報企業要明確以下事項:
(一)加強指導、幫扶、推薦。請各地科技、財政、稅務部門協同做好宣傳、動員、初審工作。科技、稅務部門輔導企業做好研發費用的歸集,按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并提醒和指導企業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優惠政策;強化部分技術領域的審核,對國家備案通過率較低行業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負面清單行業(傳統食品、廣告、傳媒、醫院、咨詢、工程建設、物流、批發、零售、租賃和商務服務等)重點把控;積極指導企業按要求完整的填寫相關信息和申報材料,“國網”和“省網”的申請材料兩者缺一不可,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兩個平臺材料提交的,不予認定。
(二)全面實施企業誠信承諾制。申報企業須對申報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一致性和合法性負主體責任,并作出信用承諾(附件3)。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認定辦法》相關規定取消資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中介機構須按要求如實出具審核(鑒證)報告并作出信用承諾(附件4)。若存在弄虛作假等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除將按《工作指引》要求,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以外,還將按《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和《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三)加強核查力度。各地科技、稅務部門要對照推薦要點,明確職責分工、核查企業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省高企認定辦將加大對申報材料中知識產權、財務等內容真實性的審查力度,發現造假、一票否決。
(四)我省高企認定管理機構從未指定或委托相關中介機構開展高企認定咨詢和服務,任何中介機構不得以省高企認定辦指定機構的名義開展中介服務。
(五)申請材料相關要求:
1.企業須對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中四級目錄(例:一、電子信息/(一)軟件/1.基礎軟件/通用及專用數據庫管理系統)填報技術領域。
2.由于系統存儲原因,企業須在“省網”掃描上傳所有附件材料;在“國網”只須掃描上傳主要附件材料。
(六)省高企認定辦不收取書面申請材料。
(七)時間安排
第一批:
企業網上申報:4月25日-5月28日
縣區初審推薦:5月31日-6月11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6月14日-6月18日
前置審(核)查:6月21日-6月25日
第二批:
企業網上申報:7月26日-8月27日;
縣區初審推薦:8月30日-9月10日
設區市復審推薦:9月13日-9月17日
前置審(核)查:9月20日-9月24日
四、其他
(一)省高企認定辦地址和聯系人
省科技廳高新處813室
省科技廳聯系人:熊劍波 張緒波
聯系電話:0791-86265355/86253496
(二)省稅務局聯系人
聯系人:企業所得稅處 李麗萍
聯系電話:0791-86221915
(三)“江西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平臺”技術支持
單 位:江西微博科技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金俊峰 劉聰
聯系電話:0791-88302858
附件:1.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2.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3.企業信用承諾書
4.中介機構聲明
江西省高企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
推薦企業名單匯總表
推薦單位(蓋章):
序號
企業名稱
納稅人識別號
技術領域
企業
注冊地
所在開發區名稱
是否重新認定
主管科技部門
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
備注
1. 不在開發區內的,所在開發區名稱一欄不填;
2. 推薦蓋章分為3類:1.設區市或贛江新區科技部門會同設區市稅務部門推薦并蓋章;2.省直管縣(市)科技部門會同所在縣(市)稅務局、所在縣(市)稅務局推薦并蓋章;3.國家高新區科技部門會同區內稅務部門、設區市稅務部門推薦并蓋章。
附件2
高新技術企業推薦審核要點
序號
審核要點
工作分工
1
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科技部門
2
企業是否為居民企業
稅務部門
3
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科技部門
4
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科技部門
5
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科技部門
6
企業填報的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信息
稅務部門
7
企業申報材料中(包括提交的三個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營業收入、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數據是否與金稅三期征管系統最新數據一致
稅務部門
8
企業是否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歸集研發費用,設置專用研發費用輔助賬目,提供相關憑證及明細表并進行核算。企業申報表中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相關數據
稅務部門
9
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科技部門
附件3
企業信用承諾書
本企業了解《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的通知》相關規定和要求,現作出承諾如下:
1.本企業提交的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內容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關于組織開展江西省2021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
2.本企業在“江西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平臺”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寫上傳的申報材料以及本企業留存的高新技術企業紙質申報材料內容均完全一致。
本企業愿為上述承諾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申報企業(公章):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4
中介機構聲明
本機構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的中介機構條件,提供給企業用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的資質證明材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完整,本機構愿為此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簽名):
(公章)
年 月 日
廣大企業關心的2021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日前已經正式啟動了。今天這次會議的召開標志著我市新一輪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的全面啟動,也標志著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將進入一個新的歷史階段。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是扶持和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進一步加強認定組織推薦工作和申報材料初審工作,有利于把這項工作長期有效地推進,有利于認定工作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的提高,優化并更好的促進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環境的建設。為了規范我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組織推薦和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我提出幾點意見:
一、 高度重視認定的組織推薦和申報材料的初審工作。
高新技術企業對于任何企業都是一個難得的國家級的資質認證,對依靠科技立身的企業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企業是認定工作的主體,企業家們要重視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工作。確定專人,按照要求,一一對照,按照缺什么補什么,差多少補多少的要求,加強基礎和前期工作,認真負責地做好申報工作。希望通過企業自身的努力,市科技局等多部門的優質服務,推動我市高新技術產業由“點”到“面”快速發展。
二、切實抓住優惠政策扶持的有利契機,加快我市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發展。
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及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有利于幫助企業應對當前日趨復雜的經濟形勢,緩解企業面臨的生產經營和科研上的具體困難。希望各企業家抓住這一有利契機加大科研投入,研究開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產品,提高產品的附加值和市場占有率,把企業做大做強。
三、牢固樹立公仆意識,幫助指導企業做好申報推薦工作。
企業基本概況及申報產品簡介部分
要求圖文并茂,包括企業外景、生產流水線、主要申報產品以及企業形象展示、領導關懷等相關圖片及介紹。
企業六個方面的證實材料
圍繞下面六個方面要求依次收集、撰寫,要求突出重點,提供相應證實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掃描件。
(一)知名度和滿意度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注冊商標復印件(須提供完整的注冊復印件,包括續展注冊或變更等情況的有關證明復印件。續展的商標,另需提供首次注冊復印件)。
3、獲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證書復印件。
4、產品獲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或曾獲國家級、省級有關質量獎項證書復印件。
5、獲出口商品免檢企業稱號、國家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品牌證書復印件。
6、產品獲市(省)名牌產品稱號復印件。
7、產品曾獲國家、市或行業其它有關產品質量、科技、新產品以及有影響的重大國際性、區域性展覽等榮譽稱號的復印件。
8、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產品出口創匯地區、數量、產量、產值匯總表(數據由海關或外貿管理部門出具)。
9、企業開展顧客滿意度工程情況,包括開展的第三方或企業專題性顧客滿意度調查情況及相關數據和材料。
(二)產品質量水平
1、省級以上標準化專業機構提供的產品標準是否有效或對標準水平評價、評估的相關證明的復印件。
2、申報產品采用標準復印件(封面與首頁)。
3、產品獲采標證書復印件。
4、產品鑒定時專家對產品質量水平的評價意見(復印件)。
5、產品實物質量水平達到國際、國內或本行業先進水平的有關權威檢測機構(市級、部級、國家級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副本或復印件(封面與結論頁)。
6、獲產品合格認證證書(自愿性認證)復印件。
7、產品通過“CE”、“UL”等認證證書復印件。
8.其他基本證書(包括:3C認證證書、食品安全市場準入證書(QS)、生產許可證證書、計量器具許可證證書、出口質量許可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管理證書等)。
(三)創新能力
1、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新產品產值率匯總表。
2、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新產品開展費用與銷售總額比例匯總表。
3、科技成果鑒定報告復印件(封面與結論頁)。
4、新產品產品證書、新產品鑒定報告(封面與結論頁)復印件。
5、企業獲市高新技術生產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6、企業獲國家級、市級技術中心證書復印件。
7、產品鑒定時專家對產品采用高新技術評價的有關意見證明。
8、專利證書復印件。
(四)質量管理體系
1、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
2、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3、獲其它管理體系認證(包括: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和衛生管理體系認證、HACCP認證、市級以上計量體系確認等)證書復印件。
4、(未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提供)有關質量認證和“貫標”方面工作開展情況說明資料。
(五)規模經濟與發展后勁
1、企業名牌戰略規劃及有關的計劃情況。
2、企業貫徹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的工作計劃。
3、企業“十五”技術進步投資及實施情況。
4、同行業企業產量、產值、出口創匯前十名排名表(含本企業)(數據由有關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出具)。
5、企業在新三年內列入國家、市有關重大項目或工程計劃以及投入與發展情況。
6、企業其它有關發展規劃等相應資料。
7、企業近三年綜合經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納稅額由有關稅務部門出具)。
其中:
A、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
利潤總額
即按:=--------------X100%公式計算;
成本費用總額
B、總資產貢獻率(%)
利潤總額+稅金總額+利息支出
即按:=--------------------------×100%公式計算
平均資產總額
(六)企業形象
1、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稱號復印件。
2、企業獲得有關質量金獎、質量管理等方面稱號和榮譽證書的復印件。
3、企業獲各級文明單位(市級、局級、區級)稱號復印件。
4、獲市級以上或行業其它有關企業整體獎章稱號復印件。
5、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用于廣告宣傳方面費用匯總表。
二、申報材料的裝訂要求
1、所有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以及證實材料)一律按標準A4紙(210mmx297mm)規格裝訂(沿長邊裝訂),且雙面打印。
申報材料不采用硬皮材質裝訂。
2、申報材料的封面,必須寫上“*年上海名牌申報材料”字樣,并在其下標注申報類別:即產品類還是服務類,原推薦名牌企業還需注明是擴項還是擴牌。同時,還必須寫上申報企業、商標、產品或服務名稱。
具體的封面設計版式等由申報企業自行決定。
3、裝訂順序原則上按本附件規定的內容與要求進行編排(見下“三、申報材料的裝訂順序建議”)。
4、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并位于頁腳的外側。
5、提供的有關證實材料復印件或圖形掃描件,請在保證內容清楚的前提下緊湊排版(例如條件許可,兩份證書可放在一頁上)。
6、一式二份,《申請表》封面的“申報企業名稱”欄必須蓋紅印章。
三、申報材料的裝訂順序建議
A、申報材料封面
B、申報材料目錄
C、企業外景、生產流水線、主要申報產品以及企業形象展示、領導關懷等相關圖片及介紹
D、企業概況及申報上海名牌產品綜述
E、《二六年上海名牌推薦申請表》
(《申請表》封面、告知書、填表說明和要求、表1~表6、表9)
F、六個方面的證實材料
請按本附件的“一、證實材料內容”要求,提供原件或復印件、掃描件,并以六個方面內容順序裝訂。
除上述證實材料外,企業可以少量補充與申報產品有關的材料。
注:
第二條本細則適用于江蘇省范圍內的高新技術產品認定。
第三條高新技術產品是指在一定時間內,運用新發現、新發明、新創造的科學技術手段生產出來的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新產品。
第四條根據國家和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現狀,我省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主要支持符合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和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品參考目錄的產品(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第五條“高新技術研究開發領域”和“優先發展的高新技術產品參考目錄”將根據國內外高新技術的不斷發展定期進行補充和修訂,由省科技廳。
第六條申報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產品類別必須符合本細則第四條所規定的要求;
(2)申報產品應該是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型產品,或為省內首次生產的換代型產品,或為國內首次生產的改進型產品;
(3)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技術政策和相關的行業政策;
(4)產品應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廣闊的市場前景,申報的產品利稅率不低于20%;
(5)產品應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用于該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產品的銷售收入不低于10%;
(6)從事申報產品研制開發的大專以上科技人員(包括同等學歷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占產品研制開發總人數不低于20%;
(7)沒有與申報產品相關的知識產權糾紛。
第七條優先支持下列范圍內的高新技術產品:
1、利用國家計劃及省部級科技計劃成果轉化的新產品,特別是對國民經濟基礎產業、支柱產業能起重大促進作用的新產品;
2、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
3、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的新產品;
4、我省重點培育的高新技術產品群內的產品。
第八條高新技術產品認定所需材料
(一)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詳見附件三);
(二)申請單位必須提交的證明材料:
1、特殊行業許可證。對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新產品,申報時必須附行業規定許可生產、銷售的必備文件。
2、說明知識產權狀況的相關證明材料
凡屬于聯合申報或多個單位共同享有知識產權的,必須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技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3、經會計師事務所審核過的企業上年財務報表。
4、產品采標證明。
(三)輔助材料(對申請表和必備材料未充分說明的情況作進一步說明,有利于了解情況,申報單位可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選擇提交),一般包括:
(1)鑒定證書或其他相當的技術證明材料;
(2)未鑒定產品必須提交的相關材料:a、由省(部)級以上(含)查新單位出具的查新報告;b、省級以上法定檢測單位提供的產品質量性能測試報告;c、若有環境污染的項目,需提交產品投產后實測的環保達標證明;d、若屬中外合資,應附加中方控股證明;e、用戶使用意見相關材料;f、屬專利技術的產品需附專利證書,獲獎產品需附獲獎證明。
(3)產品進入市場的證明材料;
(4)出口產品須提交出口證明。
輔助材料時效性:科技成果鑒定和新產品鑒定,原則掌握在2年之內;查新報告、檢測報告、用戶意見等資料一般要求1年之內。
第九條申報和認定程序。凡申請認定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的單位,可在產品中試鑒定試產或批量生產之后,按要求向當地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申請表》并附所需材料;省轄市、計劃單列市(縣)科技主管部門按本實施細則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對申報產品及其材料進行審核后上報省科技廳,省科技廳常年受理各市上報的材料;省科技廳定期組織專家咨詢,對符合條件的產品給予認定,并頒發“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證書”。第十條對申請享受出口退稅的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按省國稅局、省科技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退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國稅函[2002]326號、蘇科高[2002]314號文)辦理。
第十一條經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的有效期一般為3年,技術周期較長的高新技術產品可延長至5年。
第十二條凡持有經省科技廳認定的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證書的生產企業,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向省科技廳申請變更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承擔單位或補發江蘇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證書。
1、企業改制、兼并、組建合資企業、成立新企業;
2、認定證書遺失。
第十三條申請變更高新技術產品承擔單位的申報程序:
1、由企業提出申請變更或補認定證書報告;
2、企業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審核后,統一上報省科技廳;
3、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在每季度的第一個月內將符合變更或補認定證書條件的企業材料一式二份上報省科技廳;
4、省科技廳受理省轄市申報材料后,組織相關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或論證,對符合變更或補辦條件的產品在每季度末的最后一個星期內統一打印新證書,并由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統一領取。
第十四條申請變更高新技術產品承擔單位的申報材料要求:
1、凡屬企業改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認定證書原件、改制批文;
(2)企業提交申請變更承擔單位的報告,若企業僅部分改制,原認定的高新技術產品生產單位需在申請變更承擔單位企業提交的報告上簽署意見;
(3)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2、凡屬企業兼并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認定證書原件;
(2)工商部門出具的被兼并企業的注銷證明;
(3)企業提交申請變更承擔單位的報告;
(4)企業兼并協議,包括對認定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的說明;
(5)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3、凡屬組建合資企業,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認定證書原件;
(2)合資企業章程;
(3)企業提交申請變更承擔單位的報告,同時,原認定產品的生產單位需在申請變更承擔單位企業提交的報告上簽署意見;
(4)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4、凡屬新成立公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工商注冊登記、認定證書原件;
(2)企業提交申請變更承擔單位的報告,同時,原認定產品的生產單位需在申請變更承擔單位企業提交的報告上簽署意見;
(3)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5、凡認定證書遺失,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在省級以上報紙刊登的證書遺失聲明(包括:認定名稱、承擔單位、證書編號);
(2)企業工商注冊登記;
(3)省轄市科技主管部門簽署的意見。
(一)申請條件
由國務院部委認定或批準為國家級研發機構。
(二)扶持標準
1、凡對被認定為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等研發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300萬元。
2、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得到上級資金資助,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資金200萬元;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以下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資金;同一機構同時獲得國家財政資助和市級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匹配。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國務院部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鼓勵發展外資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1、注冊資金在5000萬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強等外資企業直接設立的研發機構;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3、由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300—500萬元人民幣。
2、對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100萬元人民幣。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鼓勵培育省(市)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由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1、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2、對新落戶本區的國內省(市)級研發機構,參照本市技術中心補貼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相應扶持。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積極扶持區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企業通過區科委、區經委等部門按相關認定標準每年12月份組織的專家評審,被認定為區級企業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區科委、區經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鼓勵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
(一)申請條件
申報的課題(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含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創新基金等)項目以及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計劃(含市科教興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重大科技攻關、重點科技攻關、科技小巨人工程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火炬計劃、創新資金、農業成果轉化等)項目立項或資助的。
(二)扶持標準
1、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上級部門立項資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據上級財政實際到帳金額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同步匹配。
2、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3、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市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5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項目合同書(或證書)、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六、鼓勵加強技術研發
(一)申請條件
1、項目單位有承擔項目的資金、技術力量及設施設備;
2、項目單位應有專利、版權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在項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二)扶持標準
1、重大項目:符合區主導產業(含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專業領域)的自主創新項目。項目經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8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80萬元的資助;對項目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80—100萬元資助;超過以上標準的特別重大項目,需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2、技術創新項目:推動我區以企業為主體、對提高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的競爭能力、促進我區產業領域技術創新有重大推動作用的研發項目或產學研合作項目。對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7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20萬元;對專家綜合評分在6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8-12萬元。
3、科學研究項目: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事業進步開展的研究課題,主要包括農業科技攻關、農業技術研究、公共衛生、信息技術、環境保護、水環境治理等研究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4、決策咨詢項目(軟課題):根據區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情況,結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國際大都市新城建設的重點、難點和緊迫問題,開展調研與咨詢研究的重大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項目計劃任務書、有關項目查新報告、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版權證書、著作權證書)等;已經完成的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項目資助資金分兩次撥付,在下達項目時先撥付80%,項目到期時,企業提交驗收申請,區科委組織專家驗收合格后,撥付其余資金;如項目成果被認定為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可免于驗收。上年度應完成而未完成項目或未通過驗收的單位,下一年度申報不予受理。
七、鼓勵共享儀器設施設備
(一)申請條件
1、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屬于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
2、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是企業開展該項技術創新的必要設施,購置原值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企業確實未購置。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研發和測試等發生費用總額的50%,每個項目最多可資助10萬元,同一企業一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區內企業與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簽訂的使用儀器設備的協議書或合同、儀器設備原值證明,以及發生相關費用的憑證復印件;如使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的儀器設備,還需提供成員單位加盟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證明和該儀器設備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編號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八、資助企業設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請條件
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在該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標準
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工作站建設進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設中期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業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2)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建立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復印件。
2、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中期
(1)企業博士后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識產權相關證明復印件。
九、資助進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請條件
1、博士后進入本區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經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相關登記手續進入實踐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立項。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科研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部門立項的相關證明(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登記手續的博士后出具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項目立項書)復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員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十、鼓勵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
(一)申請條件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2、經區有關部門認定為區科技小巨人企業(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和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按市相關要求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對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區兩級科技小巨人企業評定相關證明和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一、資助專利申請的費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對每項發明專利資助2500元,實用新型專利資助800元,外觀設計專利資助400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2、市專利機構開具的費發票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二、資助申請國外發明專利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其他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或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
(二)扶持標準
1、每獲得一個國家專利申請的,受理后資助1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門申請發明專利的,受理后資助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000元。
3、每項發明專利最多資助3個國家或組織的申請。
(三)申報材料
1、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外專利機構出具的國外或港澳發明專利申請費用結算賬單和發票復印件;
2、國外專利部門申請受理或授權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中文譯件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三、獎勵發明專利授權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經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每獲得一項發明專利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授權的專利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四、資助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一)申請條件
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50%的匹配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五、資助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區內企業。
(二)扶持標準
獲得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萬、8萬、6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六、資助企業制定和實施專利戰略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企業專利戰略制定試點項目的承擔單位。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市財政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100%匹配。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七、鼓勵制定國家技術標準
(一)申請條件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含國際標準、行業標準)經批準并。
(二)扶持標準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后,區財政專項資金對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經批準并的國家技術標準文本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八、鼓勵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登記
(一)申請條件
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企業被認定為軟件企業或產品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二)扶持標準
1、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軟件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1萬元。
2、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九、鼓勵加快自主品牌建設
(一)申請條件
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
(二)扶持標準
1、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30~60萬元。
2、對獲得“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10~30萬元。
3、同年獲得同一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按就高原則補貼;同年獲得兩個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其中一項減半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品牌獲獎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獎勵發明專利轉讓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主體必須是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業;
2、授權的發明專利已轉讓。
(二)扶持標準
1、對在區外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對在區內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5-3%。其中,轉讓金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給予3%的資助;在500—1000萬元之間的項目給予2-3%的資助;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1.5-2%的資助;此項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登記簿副本、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轉讓合同及該項納稅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二十一、獎勵發明專利實施
(一)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必須是對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實施產業化企業。
(二)扶持標準
1、企業實施經轉讓的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企業已支付轉讓金的1.5-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企業實施自有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實際產生的經濟效益一次性獎勵10-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發明專利當年年費發票、專利證書復印件;
2、專利轉讓合同以及經稅務部門認可的新產品銷售清單、納稅核定單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二、鼓勵高端制造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經認定,屬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顯示等高端制造業領域內的重點企業,且企業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較大貢獻,或者列入市、區重點推進的重大產業新建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企業新建產業投資項目,根據項目前期建設投資情況,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特別重大的新建產業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項目投資100%的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3年。
4、以上貼息均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簡介和實際發生額相關證明復印件。
二十三、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1、符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2008)》(滬府辦發〔2008〕41號)前十類;
2、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實際貢獻。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自主申報扶持項目(交通補貼、房租補貼、人才補貼),經有關部門聯合評審后,確定年度扶持的企業(項目)數量,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每個項目20—50萬元的。超過50萬元的項目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企業的書面介紹及相關項目發生費用證明復印件。
二十四、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載體建設
(一)申請條件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和創意產業園區稱號的園區;
2、列入區“三點一線”發展架構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點);
3、區政府同意設立的其他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
(二)扶持標準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生產業功能區稱號的園區,根據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請條件的功能區(集聚區、園區),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規劃制作費用最高不超過總額的50%、金額不超過80萬元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申請配套資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撥付集聚區(功能區)引導資金相關證明復印件;
2、申請集聚區(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規劃制作、咨詢論證、平臺建設扶持的,需提供有關集聚區設立的證明以及相關經費投入的證明復印件。
二十五、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一)
(一)申請條件
1、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外資地區總部;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市對外資總部扶持標準(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務委等八部門關于<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若干實施意見的通知》),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市本級財政扶持資金100%的匹配。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外資地區總部的相關證明及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六、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二)
(一)申請條件
1、內資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是指在本區設立的以投資或授權形式,對多個區域內的企業、機構行使管理、采購、營銷、結算、投資決策和研發服務職能。其中地區總部在管理區域內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5個。
2、內資企業總部總資產達到20億或凈資產達到6億元;地區總部注冊資金5000萬元以上且資助期內年均營業額在5億元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對外資地區總部扶持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資助。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申報企業書面材料(公司概況、業務范圍、銷售收入及納稅等情況介紹);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3、申報企業近期(1年以內)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復印件;
4、申報企業投資或者授權管理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驗資報告,主要投資者委托申報企業進行授權管理的委托書復印件。
二十七、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一)
(一)申請條件
1、年綜合能耗在5000-10000噸標準煤的企業和部分年綜合能耗在2000-5000噸標準煤的能耗超標企業;
2、項目實施單位必需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在審計項目完成通過驗收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八、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二)
(一)申請條件
1、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200噸(含200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技改項目;
2、項目實施單位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1、根據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所取得的實際節能量(年節約每噸標準煤獎勵300元),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獲得市主管部門節能技改獎勵的項目,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根據市有關要求配套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九、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三)
(一)申請條件
1、企業年耗能在500噸標準煤以上;
2、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備一定的節能管理或工程經驗。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訓費用標準補貼給企業。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培訓節能工程師發生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鼓勵產業結構調整騰出空間發展優勢產業
(一)申請條件
1、列入年度市重點推進的簽約項目;
2、列入年度區推進的簽約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于列入市重點推進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市核撥的專項扶持資金給予1:1匹配;
2、區推進項目參照當年度市專項扶持資金標準給予專項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調整方案;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區統計局蓋章)復印件;
4、列入區推進項目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一、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一)申請條件
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經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業債券融資
(一)申請條件
1、成功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的企業;
2、已列入區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備選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發行準備階段,并已支付有關發行費用。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所承擔的擔保費、評級費、審計費予以50%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相關證明復印件;
2、區有關部門出具債券融資備選企業相關證明復印件;
3、企業與中介機構簽署的有關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三、鼓勵企業上市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區中小企業上市培育企業,進入上市階段的;
2、引進成功上市或借殼上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且已在證監局輔導備案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0萬元;對已通過證監局輔導驗收,且申報材料經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再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2、對擬上市企業因上市原因而籌措的銀行貸款的擬上市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3、對實行借“殼”上市并將其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遷至本區內的公司,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輔導備案公告復印件;
3、證監會正式受理、證券交易所上市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企業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創新創業(一)
(一)申請條件
1、以從事高新技術的開發、生產與經營為主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為35周歲以下的創業青年。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YBC—紫竹專項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項目給予相應支持(由YBC—紫竹專項基金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和運作)。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證復印件;
2、“YBC”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十五、支持留學生創新創業(二)
(一)申請條件
1、留學回國人員回國未滿5年,且在本區注冊興辦研發型、實體型企業未滿3年,從事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開發;
2、申報主體是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所資助款項用于企業科研項目的孵化和產業化。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工商執照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留學人員身份、戶籍、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三十六、鼓勵引進創業風險投資
(一)申請條件
創業投資企業對注冊納稅在本區企業或企業自主創新項目進行風險投資,資金實際到位。
(二)扶持標準
1、對成功引進世界著名投資公司風險投資的項目,引導基金可按其實際到位資金跟進投資;
2、引導基金還可以通過參股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
3、對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本區企業的,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實際到位資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數給予補貼,其中對區內投資公司投資給予100%的貼息,對區外投資公司投資給予50%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三)申報材料
1、創業投資機構與區內企業簽訂風險投資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以及風險投資機構實際到位資金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七、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一)
(一)申請條件
科技中介機構為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科技項目開展技術擴散(如技術產權交易所、技術市場等)、成果轉化(如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實有效的專業化服務。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區內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20%的獎勵;
2、對注冊納稅在區外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10%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科技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區內企事業單位簽訂的科技中介服務項目合同書、中介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八、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科技中介機構為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包括技術擴散、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創新決策與管理咨詢等)的業務收入占其年度業務總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標準
科技中介機構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自用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區財政專項資金當年度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核算。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為本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的項目合同書以及相關服務費用憑證復印件;
3、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九、加強孵化器建設(一)
(一)申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間,并配備通訊、網絡與辦公等方面的共享設施;
2、管理規范,可為企業提供商務、資金、信息、咨詢、市場、技術開發與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務;
3、在該機構提供的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對孵化器建立專業技術實驗室、技術測試等共性技術平臺、為入孵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專項技術服務等,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項目總費用10%—30%的支持,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對孵化器構建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務發生的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20%的相應補貼,同一項目每年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及其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四十、加強孵化器建設(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企業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下,營業時間不滿3年。
(二)扶持標準
企業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當年度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50%的房租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及當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四十一、獎勵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
(一)申請條件
科技項目獲得國家級、市級科學技術獎。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上級獎勵金額給予100%的匹配獎勵。
2、對經營地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對地方的貢獻情況給予50%的匹配獎勵。
3、對獲得國家級、市級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上級獎勵金額分別給予10%的匹配獎勵。
(三)申報材料
1、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獲獎批文或獲獎證書、上級資金撥款憑證復印件。
四十二、獎勵區科技成果獎
(一)申請條件
項目經區科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按有關要求評定為區科技成果獎一、二和三等獎。
(二)扶持標準
1、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3萬元。
2、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二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2萬元。
3、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三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1萬元。
(三)申報材料
區科學技術成果獎獲獎憑證復印件。
四十三、資助兩院(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購房
(一)申請條件
在本區企業簽約服務兩年以上。
(二)扶持標準
院士在本區購買自住商品房,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房款總額的20%,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院士與本區企業簽訂的工作協議復印件;
2、院士的專家證明復印件;
3、院士購房合同(房產證)與購房發票復印件。
四十四、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就讀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監護人為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
2、監護人持本市戶口(含藍印戶口,下同)或市居住證。
3、符合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
(二)相關標準
1、受惠對象享有本區同齡戶籍學生同等優惠待遇。
2、選擇本區民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推薦,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解決。
3、選擇本區公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學或根據家長要求,提供適當的公辦學校給予選擇。
4、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在校期間的評優、獎勵等與其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報材料
1、入讀小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預防接種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入讀中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畢業生材料(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小學畢業證書)、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3、轉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學籍檔案(轉學證明、學籍卡、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四十五、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醫療衛生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一年以上。
(二)服務方式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適宜的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服務咨詢和特定項目的體檢,提供常備、常用藥物的使用指導及個性化的就醫指導及疾病的預防和管理。
2、區域醫療中心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提供專家級的“健康衛士”服務,區內二級甲等醫院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與研發機構高級人才結對,根據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及其直系家屬的需要及時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指導和服務。
3、研發機構的高級人才直系家屬到醫院就診,醫院給予優先掛號、優先檢查、優先化驗、優先收費、優先配藥、優先住院的“六優先”服務。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六、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家屬就業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受聘于本區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親屬;
2、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在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并有就業愿望。
(二)服務方式
1、對有市場就業能力的優先積極推薦實現就業。
2、對就業條件差難以通過市場就業,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需要接受就業援助的本市戶籍人員進行托底安置。
3、對需要了解各項勞動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安排專人進行職業指導。
4、需要參加政府補貼培訓的提供指導并對本市戶籍人員辦理職業培訓帳戶卡。
5、個人想創業的提供專家咨詢、輔導。
6、其它就業服務方面的按有關規定提供幫助。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七、加強政府采購支持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國家政府采購目錄;
2、已被授予“中國名牌產品”、“名牌產品”稱號;
3、列入《市專利新產品認定目錄》名單;
4、已被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重點新產品;
5、企業已實施的被市有關部門確定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主要產品;
6、已被國家或市重大工程項目中采購使用的企業產品。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區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列入自主創新產品采購計劃,加強自主創新產品采購管理。
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產品,區招管辦通過組織產品推介、優先采購、合同優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產品被市有關方面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八、附則
(一)申報對象
本操作辦法適用于注冊和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區
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或個人。
(二)操作流程
1、申報對象在區政府網站或區科技網(下載表格,按本操作辦法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2、區科委在區證照辦理中心服務窗口統一接收各項申請材料;
3、區科委根據各項目操作辦法的主管部門分工情況,分別送達主管部門在區證照辦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門同時做好受理登記。未在區證照辦理中心設窗口的主管單位,需指定人員到區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記;
3、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把符合條件的單位名單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標準函送區財政局;
4、區財政局按相關要求做好資金劃撥,每月將《區科技政策扶持獎勵申請表》及對應的專項資金撥款單反饋給區證照辦理中心的區科委服務窗口。
(三)受理時間
1、項目常年受理。對申報材料齊全且無需評審的項目,各主管部門需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批準的決定,并及時回復申請單位或個人,需專家評審的項目由各主管部門根據評審周期組織專家評審,在評審后(需公示的項目在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批準的決定,并及時回復申請單位或個人;
各有關單位:
按照市級科技專項資金組織管理的相關要求,現就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2021年度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請各申報單位及項目申報人在填寫項目申報書前務必認真閱讀本申報要求。
一、總體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資格條件
1.申報單位應在長春市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固定的場所,實行獨立經濟核算,有健全的財務制度,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其中,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的中小企業,須通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系統評價,并于當年取得入庫編號。
2.申報單位應具有較好的前期工作基礎、完善的科研項目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以及較好研發條件。
3.項目申報單位、項目參與單位誠信狀況良好,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到本次申報項目截止日期時沒有無故拖期的項目。
4.各項目申報單位須對本單位申報項目進行涉密自查,并承諾項目不涉及國家秘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規定》及《吉林省涉密科研項目保密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5.企業作為申報主持單位,2020年度R&D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應不低于1%(科技服務類企業不做R&D投入要求)。
6.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近三年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優先支持納入長春市“十四五”科技項目儲備庫項目;優先支持圍繞長春市主導產業鏈延鏈、補鏈項目;優先支持創新型縣(市)申報的項目。
(二)項目主要負責人資格條件
1.各類科技計劃項目設1名負責人,應為所在單位正式職工,且在項目執行期內為在職人員,項目執行期內除極特殊原因外應保持穩定,鼓勵青年科技人員申報和承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
2.項目負責人及項目團隊成員應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記錄,在科研誠信禁止申報處罰期內的人員不能申報及參與申報 2021年度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無拖期項目;有到期應驗收未驗收項目的及因主觀或人為因素終止、撤銷項目的,不能申報2021年度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
3.為避免一題多報、交叉申請和重復立項,確保申請人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從事課題研究,2021年度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申請作如下限定:
(1)項目申報單位限項。企業作為申報單位的,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有在研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的不得再申報本年度新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作為申報單位的,按照各個計劃類別具體要求執行。
(2)項目負責人限項。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1個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有在研的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負責人不得作為項目負責人申報本年度新項目(后補助類項目除外)。
(3)其他限項情況。同一申請人的同一項目不得重復申報,或改頭換面多頭申報;項目申請人需在《項目申報書》中明確列出作為項目負責人承擔的各級各類科研項目情況(填報2017年以來獲得的項目),包括項目名稱、資助機構、資助金額、結項情況、研究起止時間等;不得將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報材料以不同申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凡在內容上與在研或已結項的各級各類項目有較大關聯的,須在《項目申報書》中詳細說明所申請項目與已承擔項目的聯系和區別,否則視為重復申請;不得以內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請多個項目結項;對同一項目重復申報且獲得多項資助的,或者同一申請人多項申報且獲得超項資助的,一經發現,取消相關立項并收回項目資助經費,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二、申報材料要求
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和紙件申報并行的方式,網上申報材料與紙件申報材料應一致,所有申報項目不接受個人報送,均由推薦單位統一匯總報送至長春市科技局對應項目管理處室。
推薦單位報送材料主要包括: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申報書等5類紙質材料(一式4份,膠裝成冊),具體要求如下:
1.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申報書(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報書的研究內容、考核指標等應合理、明確、可考核;如果項目列入計劃,將作為簽訂任務書、驗收的依據,原則上不得更改。項目組現有研究基礎中,不能填寫與本課題無關的成果,其中論文成果按照《關于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國科發監〔2020〕37號)要求執行。
2.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經費預算書(后補助類項目不需要提交)。依照《長春市財政局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加強市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的通知》(長財教[2017]1345號),項目預算書中會議費、差旅費、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科目不超過直接費用10%,不需提供預算測算依據;超過10%的,提供必要的測算依據,無需對每次會議、差旅做單獨的測算和說明。
3.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科研承諾書。按照《關于建立科研誠信承諾與審核制度 加強科技計劃項目誠信管理的通知》要求,分別簽訂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項目參加人員誠信承諾書,其中,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I類)適用于申報非驗收類且給予一次性財政資金補貼項目的承擔單位;項目承擔單位誠信承諾書(II類)適用于申報驗收類且分階段給予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承擔單位;項目參加人員誠信承諾書適用于申報驗收類且分階段給予財政資金支持項目的參加人員。
4.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不涉及國家秘密承諾書。各項目申報單位、項目負責人須在項目申報系統中上傳項目不涉及國家秘密承諾書,項目申報單位加蓋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本人簽字。
5.各專項(計劃)單獨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各專項(計劃)單獨要求的其他附件材料須按照項目申報系統要求為準,原則上不在各專項(計劃)指南中單獨列出。
三、申報注意事項
1.資金支持方式和撥款方式。本年度項目支持方式分為前補助和后補助兩種方式。前補助類項目采取事前立項、先期撥付70%項目資金,事后驗收、驗收合格后撥付30%項目資金的方式(科學家工作站專項除外);后補助類項目采取一次性撥付。
2.配套資金要求。以前補助方式支持的項目,企業為申報單位或合作單位的,企業須為本項目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資金。
3.項目執行周期。除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項目執行周期為1年外,其他項目執行周期時間統一為2年。
4.知識產權要求。研究成果產權歸屬不明確的、項目申報人或參加人有不良信用記錄且在懲戒期的、涉嫌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項目和申請人的,不能申報本年度長春市科技發展計劃項目。
5.申報材料的時效性。申報材料所附知識產權歸屬證明、中外合作協議書、技術標準、產品檢測(驗)報告、科技查新(檢索)報告、咨詢報告、產品用戶定性、定量使用意見(報告)等證明材料,須在有效期內。沒有標明時效期的,按有效期為 2 年界定。
6.認真核對申報材料的準確性。申報單位應認真核對申報書及其他相關申報材料內容,確認無誤后再提交。申報項目受理后,原則上不能更改申報單位和負責人。
7.答辯要求。項目申報負責人必須本人參加評審答辯(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答辯的需要提前提供本單位相關證明),無特殊原因不參加評審答辯的,不予立項。
四、申報流程及時間
(一)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申報項目
1.受理網址:cckjxm.com/
2.受理項目類別:市院科技創新合作專項、重點研發計劃、科技成果轉化計劃、創新平臺與人才計劃、創新發展戰略研究計劃、技術創新引導計劃中的市屬高校創新能力提升項目。
3.受理時間:網上申報受理時間為本指南之日起至7月30日17:00截止(科技成果本地轉化引導專項、技術交易服務機構后補助專項除外),推薦審核時間為8月2日17:00截止,紙件受理時間為8月2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書模板可在長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下載,待系統調試結束后正式網上填報(系統預計7月8日開通)。
4.申報流程圖:
5.綜合業務咨詢電話:發展規劃處 88777251(具體項目問題請與指南中各項目類別對應的咨詢電話進行聯系)。
6.網上申報操作技術支持電話: 88777251 孫洪江
7.受理地址: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長春市南關區華新街700號)
(二)長春市政策服務網上大廳申報項目
1.受理網址:116.141.0.164:8800/hqw-bsdt-web/static/home
2.受理項目類別:技術創新引導計劃中的企業創新主體培育專項(企業研發投入后補助項目、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后補助項目、長春市科技型“小巨人”認定后補助項目)及科技金融專項(科技企業貸款貼息后補助項目)。
3.受理時間:申報系統預計7月初開通(具體詳情關注長春市政策服務網上大廳的通知或咨詢技術支持電話)。
4.網上申報操作技術支持電話:長春市政策服務網上大廳 趙艷玲 88779404
5.受理地址:長春市政務服務中心(長春市南關區華新街700號)
長春市科學技術局 長春市財政局
【關鍵詞】申報項目;獲取國家扶持資金
企業要想更好的發展,資金的籌集至關重要,因此我國各類企業都在積極地進行不同渠道的融資,根據自身企業的發展特點,通過不同的方式爭取得到國家的資金扶持。本文將會從實際出發,結合所在企業特點,分析企業如何才能更好的申報項目,從而獲得國家的扶持資金,得到更好的發展。
年產120萬噸礦渣粉項目由武鋼金資公司和新加坡昂國集團共同投資新建,也是成立的合資公司武漢武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武新公司)的一期項目。項目自2011年5月20日開工,于2011年12月31日順利完工并投產,總投資約1.45億元。主要建設內容是建設礦渣卸料及輸送、礦渣儲存及輸送、礦渣粉磨及廢氣處理、礦渣粉儲存及汽車散裝系統,中央控制室及總配電站、空壓機站、總平面工程及給排水工程等。自項目建設期至投產后,金資公司先后申報到國家、省、市的各項政策扶持,累計獲得3000余萬元,如國家發改委項目補助1000萬元、湖北省工業轉型升級及技術改造貼息扶持資金500萬元、武漢市循環經濟專項資金164萬元等,在資金申報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
在項目申報的過程中,總結自身項目及其競爭項目申報資金的優劣性,分析其他項目失敗原因不外乎有以下幾種情況;一是項目本身沒有競爭性;二是好項目選錯扶持資金;三是沒有充分地理解扶持資金的申報關鍵點,項目閃光點沒有體現凸現出來。如果企業要想避免非項目自身原因導致的失敗,提高申請政府扶持資金的成功率,盡可能多的爭取到國家或地方政府的扶持資金,企業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
第一,通過政府各部委的網站、或直接到政府有關主管部門與有關人員交談、或通過專業人士以及中介機構等去了解和把握,需要做到對國家支持專項計劃、政策與配套資金的申請辦法、時間、申報材料的編寫、注意事項、申報流程及申報要領等有一個較全面的宏觀了解。
第二、選擇適當的申報項目。眾所周知,一個項目(課題)一般都經歷研發、中試、小規模、成果轉化、產業化、技改幾個階段。一個企業都經歷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這幾個企業生命周期中的階段。但是對于一個特定的企業來說,它所擁有的技術也并非一種,其產品也是有很多種,因此企業可以根據其不同的產品、技術階段來定位企業的生命周期中所處的階段。如果將企業的技術、產品等眾多因素進行組合,會有很多種組合方案,每一個組合方案也都具有自己特點和特性。這對于某一個具體的政府扶持資金來說,企業要從這些具有各自特性的技術、產品以及定位不同方案中做出選擇,以最有優勢的方案來申報國家某一扶持資金,這樣就可以做到有的放矢,提高申報扶持資金的成功率。如果企業選擇的方案不能有效的挖掘公司申報扶持資金最大優勢,甚至會出現好項目連初審都沒有通過的慘重失敗。
第三,提前做好前期必要地準備工作。除了需要全面詳細了解本企業擁有的核心技術、產品、市場等方面的優劣勢和發展潛力,分析企業的財務發展狀況,把企業內在價值展示出來之外,還需要注重公司無形資產的累積,譬如專利證書、商標、著作權;產品的測試和鑒定報告;科技成果鑒定報告;申請科技進步獎;良好企業信用等級;用戶使用報告;出口創匯企業評選情況;IS09000質量體系認定證書;高新技術項目(企業)或軟件企業認定證書等,這些報告或證書都可以作為申報項目的旁證材料,有的甚至是項目要求不可缺少的附件。因為各部委從公布開始申報至結束申報的整個周期往往只有兩至三周時間,所以一定需要提前準備。
第四,需要有高質量地申報材料。根據申報的基金或者國家政策扶持計劃項目的要求,準備真實、準確、嚴謹、高質量的申報材料,使其能展示出公司的技術、實力等方面的優勢,使評委們能在較短時間內抓住其關注點,并能充分的理解、正確把握企業的申報材料所提供的信息點。
國家扶持資金和政策扶持計劃項目的申報都是需要企業上報各種各樣的材料,這些申報材料中主要編寫的材料是資金申請報告、項目建議書或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等,這些申報材料往往在申報國家扶持資金和政策扶持計劃項目過程中起著很關鍵的作用。國家政府扶持資金部門聘請專家對項目進行評審實際大多都是對申報編寫材料的內容進行評審。材料內容的清晰、質量往往影響項目評審專家的評分,一般來說每個品種的扶持資金都有評審分數的要求,高于某一分數,項目才可能進入資金審批部門的審議。這樣扶持資金申報材料編寫是很關鍵的,它的質量高低也是項目能否獲得政策扶持資金的一個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