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2-02 07: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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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揮“大調解”工作職能。認真貫徹市綜治委鐵路護路聯防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落實責任,強化排查,發生的涉路矛盾糾紛,及時通報,路地聯動,運用“大調解”機制妥善處置,盡可能化解在初始階段。
2、建立鐵路建沿線設項目風險評估機制。黨委、政府相關部門要對鐵路沿線周邊的建設工程項目制定風險評估機制,從設計、建設、施工、交付等全過程開展穩定風險評估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涉路矛盾糾紛。
二、健全鐵路嚴打整治經常性機制
1、開展重點區段和突出治安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定期組織各村(社區)護路隊員分析研判鐵路治安形勢,定期與滾動排查、對排查出的區段和突出治安問題,重點整治,掛牌督辦,限期整改,以迎接黨的十八召開為重點,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2、依法嚴厲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組織開展鐵路治安和安全隱患專項整治行動,維護鐵路安全、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要針對打擊危害鐵路運輸安全工作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判評估,嚴格執行《關于辦理盜竊破壞高速鐵路設備設施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依法嚴厲打擊拆盜、割盜、破壞設備設施等危及鐵路運輸安全的各類犯罪活動。
3、加強反恐防爆防破壞工作。建立健全綜治護路牽頭,派出所、鐵路、民兵等多部門參與的鐵路協調機制,健全情報信息通報、預警、聯動處置等制度,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民族分裂勢力、“”等組織對鐵路的滲透和破壞活動。
三、完善鐵路治安防控體系
1、健全護路聯防協作機制。進一步規范聯打、聯防、聯治工作制度,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社情民意、分析治安形勢,明確分工,落實責任措施,形成齊抓共管、共保安全的工作體系。
2、加強沿線重點人員管理控制工作。積極運用綜合治理機制,組織動員部門齊抓共管,加強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閑散青少年、吸毒人員、高危人員等重點人員的排查、登記、服務、幫教、管理的控制工作,加強源頭治理,減少對鐵路治安的危害。
3、嚴格廢舊金屬收購站點清理整治。完善綜治護路牽頭,派出所、工商、城管、鐵路等部門參加的聯動機制,做好沿線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管理,拓展打擊整治的區域,鞏固和提高整治效果。
四、深化平安鐵路建設
1、強化愛路護路宣傳教育。充分發揮綜治護路牽頭、派出所、團委、婦聯、鐵路等單位積極參與的優勢,深化鐵路沿線“愛路護路宣傳教育示范學校”、“平安家庭”創建和爭當“鐵路小衛士”活動,切實落實重點人群、重點地區的愛路護路宣傳教育工作,營造濃厚的平安鐵路建設氛圍,切實增強沿線群眾的愛路護路自覺性和鐵路安全意識。
2、強化護路聯防隊伍建設。進一步整和護路聯防力量,加強培訓,嚴格管理,科學使用,強化重點路段、重點時段、重點部位的巡邏守護,提高隊伍的執勤能力。開展隊伍管理、使用、考核情況專項督察,推動隊伍管理科學化、規范化。
3、深化“九無”平安鐵路示范村(社區)和平安鐵道線創建活動。進一步完善鐵路治安承包責任制,落實組織領導、宣傳教育、重點整治、管理考核等各項創建措施,夯實平安鐵路建設基礎,爭創省、市“平安鐵路示范鎮”。
五、全面加強基礎建設
1、完善護路聯防組織建設。按照市綜治委的要求和鐵路護路聯防工作的規定,進一步建立完善鐵路護路聯防基礎建設,重點對新納入護路聯防工作體系的鐵路加強指導,全面推進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
一、工作目標
本次集中排查的目標為:做到“三個確保”、“三個堅決防止”。“三個確保”,即“確保十期間不發生大規模集體進京上訪,不發生極端惡性案件,不發生重大,堅決維護全國尤其是北京地區的和諧穩定”。“三個堅決防止”,即“堅決防止敵對勢力插手利用我人民內部矛盾制造事端,堅決防止由于工作失誤在發生影響全國大局穩定的事件,堅決防止十前后發生有影響的進京非正常上訪”。
二、組織保障
成立縣商務局“四項排查”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一)排查“突出問題”專項小組,任組長
(二)排查“有風險預警的項目”專項小組,任組長
(三)排查“安全事故隱患”專項小組,任組長
(四)排查“基層基礎工作的薄弱環節”專項小組,任組長
三、工作要求
1.各科室、大隊要對“四項排查”工作進行周密安排,做到責任到位,分工明確,協調一致,配合密切,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2.要充分發揮各科室的維穩信息員的作用,加大源頭治理力度,積極地開展深入細致地排查摸底工作,對排查出來的不穩定因素和隱患問題要及時妥善地進行處置,對重點人員采取人盯人的辦法,決不允許發生重點對象去向不明,人員失控現象。
3、提高社會穩定形勢分析、研判能力。落實防控責任,專控人員要掌握重點對象的居住情況,關注思想動態和人員去向,要講究策略和方式、方法,做到內緊外松,發現異常情況,隨時報告,并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四、工作措施
1、高度重視,搭建機構
今年是黨的十召開之年,務必把穩定工作當作目前首要任務,恪盡職守,成立“四項排查”專項工作領導小組,細化、明確責任人,切實做好穩定工作。嚴格落實綜治維穩工作責任制。按照“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的原則,堅決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牽頭,誰負責”等責任制。
2、完善機制,落實責任
按照省、市、縣統一部署,迅速完善我局四項排查工作的各項機制,嚴格實行領導24小時帶班值班制度,將值班表公示掛牌,并加大主要領導接待下訪的頻次,對接訪下訪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迅速上報。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工作制度,主要負責人切實擔負起穩定工作第一責任,分管負責人切實擔負起分管工作范圍內的穩定工作責任。
3、全面排查,積極處置
要認真開展“大排查”活動。各科室、大隊要積極迅速地開展安全隱患、不穩定因素、各類矛盾糾紛排查摸底活動,要做到底子清、責任明確、措施得力,要積極主動做好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要充分發揮各方面的力量,做好政策宣傳、問題調處、矛盾化解工作,把問題化解在基層。
4、定期排查,按時上報
結合上級要求和我局實際,8、9月兩個月,實行“五日一排查、五日一化解、五日一研判、五日一上報”制度,于每月1日、6日、11日、21日、25日上午9時前,將排查出來的信息報送至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有辦公室匯總報送至縣四項排查辦公室;10月份實行“日排查日化解日研判日上報”,每日上午9時前上報;遇到緊急情況隨時上報。做到有事報情況,無事報平安,各專項小組、各科室、大隊要對排查出來的矛盾和問題,及時研究處理,切實將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
為進一步加強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領導,全面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好生命安全,成立鎮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落實包保工作機制
按照市級領導包鎮、鎮干部包村、村級干部包戶的三級網格分包體系,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制,有序開展疫情應對處置工作。
各包保干部要經常深入包保村,督促落實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指導建立村級防控組織(村書記為組長作為第一責任人,組員包括村所有村干部、村醫、黨員、志愿者等),組建防控小分隊3-5人,社會面環境消殺小分隊3-5人,落實村級干部包戶體系,明確任務分工。制定疫情防控應急方案,完善疫情防控流程,加強疫情應急演練。疫情發生時,果斷進行處理。定期向鎮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匯報防控情況。對包保不到的,疫情防控流于形式,啟動嚴肅問責機制。
三、立即啟動應急響應
本鎮某村發生疫情,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分析研判,果斷啟動鎮、村應急領導組織和防控隊伍,啟用應急措施。配合市疫情防控指揮應急工作組迅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核酸檢測、醫療救治和環境消毒等工作。
四、及時管控病例和疫點
對于發現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立即聯系衛生健康部門轉運到定點醫療機構市第一人民醫院和旺角賓館集中隔離點,鎮村疫情防控人員要做好防護,盡量避免與患者接觸,減少傳播風險。
對發生病例的村采取封閉管控措施,包村干部、村級防控組織、防控小分隊、環境消殺小分隊規范設置進村檢疫點,落實出入人員測溫、詢問、登記、掃碼、消毒等措施。必要時,可調派無疫情村防控隊伍增加防控力量。
五、迅速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市疫情指揮部流調與密接跟蹤組和鎮流調小組及時對病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堅持流調與病例收治同步進行,摸清可能的感染來源,判定密切接觸者。確保24小時內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和智能化手段,摸清病例發病前14天的活動軌跡。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要做好發熱患者的篩查、醫學追蹤、預檢分診和轉診,設置備用隔離房間,對發現的可疑人員在轉運前進行暫時隔離。
六、嚴格規范重點人員隔離管理
鎮、村干部和村醫要做好所包居家隔離人員的跟蹤管理,通過發放告知書、懸掛公示牌等措施強化落實單人單間隔離等防控措施,并堅持每日上門溝通聯系和體溫測量、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建立幫辦制度,由鎮村組建愛心服務隊,主動問詢、及時協調解決隔離人員困難。每村應當利用閑置房等資源設置部分集中隔離場所,對不滿足居家隔離條件的重點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七、快速開展村民核酸篩查
由市疫情防控應急領導小組核酸檢測工作組,按照密切接觸者、重點人群、全體村民的順序開展全覆蓋的核酸檢測篩查,12小時內反饋檢測結果,及時發現并管控感染者。鎮村疫情防控工作人員負責組織發動,確保不漏一人。
八、加強村民網格化管理
鎮、村干部、疫情防控組織、隊伍全面摸排重點人群情況,做好人員出入管控、健康監測、健康宣教等工作,開展“進院敲門行動”,鼓勵群眾舉報,及時發現重點人群。加強巡回督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了解、核實和報告。
九、加強環境消毒和環境衛生整治
在市疾控中心和疫情指揮部環境消殺組的技術指導和協助下,村環境消毒小分隊對確診和疑似病例的行動軌跡進行全鏈條、徹底消毒。對公廁等極易出現疫情傳播的重點公共場所,制定專門的消毒規范,設立專門值班員,負責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對生活垃圾、消毒外運集中處理,對隔離人員產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處理。必要時,可調派無疫情村防控隊伍增加消毒力量。
一、領導重視,責任落實
(一)年初按照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及維穩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堅持把綜治和平安建設納入年度工作規劃,擺上議事日程,統籌安排,做到常議常抓;細化綜合治理工作責任,與各所、隊簽訂綜治維穩責任書,明確了工作責任。做到了年初有工作實施意見,半年、年終有工作總結,局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在年終時對城管局綜治工作形成了書面的述職報告,并能嚴格按照公文處理要求,及時處理縣綜治委、綜治辦下達的重要文件,親自督促落實。
(二)針對城管工作出現的新特點、新矛盾和問題,城管局以建立健全系統網絡體系為重點,實施“網格化”管理。明確了局長、分管副局長為責任調解主體、行政審批股為責任調解部門,與各隊、所形成了聯動機制及源頭防范化解機制,有效推動了城管系統調解工作的落實。及時完成了縣監管中心指派處理事項。
二、完善“大調解”機制,調解工作扎實推進
(一)今年我局嚴格按照縣委政法委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做好大調解工作,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多種方式,積極介入當事人的矛盾糾紛,通過疏導、政策解釋、說理來解決糾紛,達成協議,工作中始終堅持做到了“早發現”、“早預防”、“早化解”、保障社會穩定安定。在從事城市管理和服務工作中,因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主要以行政調解方式為主,而以人民調解為輔,健全完善了“大調解”“三冊一本”臺帳,盡量減少矛盾和積怨,著力疏導和化解,力爭從根本上解決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二)健全“大調解”信息平臺。不斷加強社會矛盾信息收集,建立覆蓋基層各隊、所單位、“兩新組織”等社會各方面的信息員隊伍,對各類社會矛盾進行分析研判和總體把握。完善專項排查研判機制,重點強化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和突發社會矛盾信息搜集和研判,實現城管系統糾紛信息的全面、動態掌握。按時錄入“大調解”糾紛信息。
三、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平安建設工作顯成效
(一)細化群眾工作處理機制,認真做好群眾接待處理工作。對群眾來訪,做到熱心接待、耐心解答、細心辦理。對群眾提出的問題,能辦理的及時協調處理,一時不能辦理的,做好解釋工作。講方法,重效果,根據群眾內容逐一落實處理。遵循初信抓“快辦”,重復信抓“細辦”的工作思路,做到有理有據,明確答復。對一些不屬于城管執法范圍內的投訴舉報,積極做好對舉報人的解釋說明工作,并提供正確的反映途徑。對一些涉及部門多,管理職責交叉的問題,堅持現場辦公,明確責任,督促落實整改。
(二)積極處理各類矛盾糾紛。堅持半月排查報告制度,隨時梳理排查問題,積極協調開佛鎮、鎮妥善處理縣垃圾處理中心與當地群眾之間的矛盾問題;快速反應,對城區內秩序整治問題及時調查處理,均獲得群眾的普遍認可。
以省市黨代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市委“十大下鄉工程”部署要求,圍繞“法治”建設和“六五”普法規劃,結合農村和基層學法用法的實際需求,積極推進法律服務下基層、矛盾化解在基層、維護穩定到基層,多層次、廣覆蓋地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為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
以“服務群眾、保障民生”為總體目標,以人民群眾滿意為標準,結合司法行政職能定位,從現在開始,集中利用春節前后農閑時間,在全市范圍內實施“法律下鄉工程”,宣傳法律政策、弘揚法治文化、維護群眾權益、化解社會矛盾、解決基層困難,實現基層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基本覆蓋,群眾合理訴求暢通表達,突出矛盾問題妥善化解,社會安定有序,大局和諧穩定。
三、主要內容
根據市委政法委統一安排,結合司法行政工作職能,進一步深化法律下鄉工作任務,在全系統組織開展“八進村”集中行動。
(一)法制宣傳進村
組織市縣鄉三級司法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在100個鄉鎮開展100場送法下鄉活動;結合“法治文化建設提升年”活動,開展“法制文藝鄉村行”系列活動,組織基層法制文藝團體和文藝骨干,編排法制節目進農村演出100場;開展“送法下鄉”集中活動,現場發放一批“法治文化叢書”、法制對聯、法制漫畫,并定點為貧困農村小學捐贈書包、學習用具和法律書籍。
(二)法律顧問進村
組織四個縣15家律師事務所與30個村,開展“所村結對”服務,為全市1428個村全部配備法律顧問,提供法律政策咨詢,指導農村產業發展;將農業示范園區、農業龍頭企業、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等作為法律服務重點對象,從園區開發、產業轉型、商品注冊到市場開拓等提供一條龍服務;選派律師骨干參與農村矛盾糾紛調解,就征地拆遷、勞動工資、醫患矛盾等易發群體性糾紛提供法律處理建議,引導村民通過法律途徑行使權利。
(三)公證服務進村
各級公證機構建立“三農”綠色通道,對急需辦理的涉農公證優先受理、優先出證,對涉農特定、特殊案件,以及農村孤寡老人、殘疾人實行上門服務,并優化程序,提高效率;實行公證法律援助,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減免費用,增強公證在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中的有效作用。
(四)矛盾化解進村
組織全市縣鄉兩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專職人民調解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加強對農村重點人群的排查,對排查出的突出矛盾糾紛,及時分流指派,限期解決;推廣總結海州“和事老”協會和贛榆“個人調解工作室”經驗,發揮農村“五老”人員、“大學生村官”和調解信息員的作用,開展法律服務指導員“千人下基層、逐村大排查”活動;落實“村級周排查、鄉鎮旬排查、縣區月排查、市級季排查”的農村矛盾糾紛排查分析研判制度,通過市縣鄉三級司法信息平臺,把各類矛盾糾紛及時匯總研判,及早處理。
(五)法律援助進村
組織市縣法律援助機構和大學生志愿者開展“法律援助鄉村服務行”活動;完善法律援助基層組織網絡,在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設立代申請點,在村委員會設立法律援助聯系點,建立農村困難群眾“綠色通道”,對弱勢群體做到“應援盡援”;組織律師參與法律服務熱線值班,認真解答涉農法律問題,定期分析來訪和電話咨詢,提供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
(六)矯正管教進村
組織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到農村的社區服刑人員居住地或工作單位走訪,向有關人員了解情況,掌握動態;聘用社區矯正志愿者,對農村的社區服刑人員開展一對一幫助教育活動,確保無脫漏管和重新犯罪現象。
(七)安置幫扶進村
司法所、村委會與刑釋解教人員簽訂幫教安置協議書,定期開展幫教活動,落實安置措施,為刑釋解教人員落實責任田、為其辦理低保和其他社會幫扶,幫助其及早回歸社會。
(八)鑒定服務進村
組織司法鑒定人員進村開展傷害鑒定常識宣傳,結合矛盾糾紛排查活動,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婦女兒童上門提供傷情鑒定服務,對符合援助條件的弱勢群體減免鑒定費用。
四、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啟動階段。12月中旬之前,各縣區、各部門開展動員部署,成立法律下鄉工程領導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分解落實責任,確保全面啟動。
第二階段:實施階段。12月中旬到春節前后,各縣區、各部門結合各自目標任務(詳見附表),采取切實可行措施,確保任務全面完成。
第三階段:驗收階段。3月上旬之前,市局對各縣區、各部門目標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并將組織評比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開展法律下鄉工程是推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創新基層社會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司法行政業務職能向農村基層延伸的重要載體。各級司法行政部門要把法律下鄉工程擺上重要議程,健全工作領導機構,加強組織協調,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把長效機制建設貫穿始終,全面推進該項活動深入開展。
二要配強隊伍,抓出成效。這次法律下鄉活動,市、縣區司法行政機關領導干部要深入到村下訪1次,主動傾聽群眾意見、了解群眾訴求,化解矛盾糾紛,督辦解決一批重大案件。市局選派14名法律服務指導員到灌南縣各鄉鎮,負責包片指導,各縣區也要精心選派法律服務指導員到村開展法律服務。鄉鎮法律服務指導員負責對接鄉鎮綜治辦,指導村法律服務指導員有序有效開展工作。要把那些理念新、能力強、業務精、作風硬的優秀干警選派到法律服務指導員隊伍中去,使他們在基層社會管理創新中得到磨煉,樹立政法機關服務基層、服務群眾、保障發展、維護穩定的良好形象。
月末,我帶領經偵支隊、人口出入境管理支隊等相關人員,結合所分管工作。通過走訪、現場調查、座談等方法,就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深入武陵源區開展了調研。
一、做好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啟示:
(一)信息化是社會管理創新的“推進器”
從調研情況來看,武陵源分局的信息化建設雖說不是很精細,但是發揮的作用是很明顯的。 近年來, 他們以信息化建設為依托,積極探索社會管理新機制、新手段、新方法,著力提高了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首先,他們建立完善情報信息定期會商研判機制,進一步提高了信息服務社會管理工作的能力。其次,他們積極探索合作工作機制,在明確各部門、各警種社會管理職責的基礎上,建立完善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工作體系,促進了管理效能的整體提升。此外,他們積極推動情報信息從戰術應用到戰略應用、從操作應用到決策應用、從表層到深層應用的轉變,全力提高了社會管理水平。群眾的滿意率在全省進入前三甲。
成功的實踐讓我們越來越清晰地認識到,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及時有效利用信息化建設成果,是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一條有效途徑。從一定意義上說,信息化已經成為社會管理創新的有力“推進器”。
(二)社會管理創新是一項系統工程
社會管理領域有許多新課題需要我們去探索解決,這是一個系統工程,這項工作不是公安一家的事情,也不是公安一家能做好的事情。必須將這項工作置于黨委政府社會管理創新這個母系統中,緊貼黨委政府中心工作來謀劃布局,聯動其他政府職能部門,并讓群眾積極參與進來,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配合、全民參與”的工作機制。武陵源核心景區(17個探頭)與城區(180多個)建立的探頭平臺,就不是光靠公安一家的工作。這樣部門聯動,監控到位,群眾主動,才能真正提高社會服務管理系統的效率。
同時,社會管理創新還包括人口、場所、虛擬社會和公共安全管理等子系統,其核心是提高駕馭社會治安大局的能力。這方面,武陵源分局以創“平安滿意張家界”為目標,圍繞旅游經濟發展做文章,通過大走訪、大調解、大防控等措施,狠打犯罪,主動服務,為群眾提供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確保了來景區的中外游客的平安。
(三)公安機關內部機制創新是前提
要創新社會管理,首先應從公安機關內部機制進行創新,挖掘隊伍潛質,調動民警的責任心,真正做到讓優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劣者汰。反之,如果內部機制不創新,無法激活隊伍的活力,那么社會管理創新也就變成無源之水、無本之木。比如解決警力不足問題,一方面要增加總警力,另一方面還要向內挖掘潛力,要優化配置和有效整合警力資源。
二、做好公安機關社會管理創新工作的建議:
(一)創新信息研判機制,在提高預防、發現和打擊犯罪的效能上下功夫。
一是要堅持以情報信息支撐決策、引領實戰、指導防范,進一步健全完善情報信息網絡,切實把觸角延伸到村(居)、單位和場所,及時獲取動態性、苗頭性、傾向性情報信息,實現精細管理、精確防控、精準打擊。二是要加強流動人口情報信息研判,定期分析流動人口流向、高危人群、打擊處理的外來違法犯罪分子等情況,科學指導警力投向,把有限的警力和資源集中到違法犯罪高危人員和容易遭受侵害的弱勢群體上來,做到抓兩頭、帶中間,抓重點、帶一般,發揮打防控整體合力。三是要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全面、鮮活的優勢,緊緊圍繞經濟轉型升級、勞動力需求、城鎮布局、社區建設、公共設施配套等經濟社會建設事項,加強對流動人口數量、結構、狀態的分析,科學評估人口流動態勢和可能帶來的消極影響,積極會同有關部門超前研究針對性措施,著力化解潛在風險和矛盾。五是要堅持全警動員,全警動手,誰辦理,誰采集。對違法犯罪人員,一律按規范流程采集信息資料。另一方面,要結合本地案例,借鑒外地經驗,歸納研究網上排查、網上串案、網上辨認、網上控贓等網上戰法,及時推廣運用,大力開展網上作戰,不斷提高辦案水平和效率。
(二)創新服務管理措施,在提高管理針對性、主動性上下功夫。
要把“以證管人”、“以房管人”、“以業管人”及“以信息管人”等多種服務管理措施有機結合起來,實現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轉變。一是落實“以證管人”措施。要使流動人口憑《居住證》就可以享受勞動就業、社會保險、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待遇,實現管理與服務、維護穩定與激發活力的有機統一,同時調動流動人口登記辦證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落實“以房管人”措施。要積極探索建立“以房管人”、“以人找房”、“人房一致”的雙向互聯管理途徑,因地制宜推行出租房屋旅館式、小區式、公寓式、委托式管理模式,全面實行出租房屋登記備案制度 ,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房屋中介、物業服務公司管理,落實經營者的治安責任。三是落實“以業管人”措施。要全面推行融治安防范、矛盾調處、勞動用工、社會保障、計劃生育、衛生防疫等于一體的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業主責任制,督促用工單位落實專人做好本單位流動人口登記、證件發放、信息采集和教育培訓等日常服務和管理工作。四是落實“以信息管人”措施。要以警綜平臺推廣應用為契機,健全完善流動人口信息系統,將有前科劣跡的重點人員納入系統管理,并與全國違法犯罪人員系統、涉毒人員系統等相比對,及時發現跟蹤重點人員,逐步改變原來對流動人口進行信函調查的管理模式。要加快推進常住人口、流動人口、出租房屋、旅館業、違法犯罪人員、在逃人員、涉毒人員等信息系統的整合,實現信息實時關聯、自動比對、自動報警、網上布控和提醒注銷等功能,動態掌握流動人動軌跡,做到對藏匿于流動人口中的重點人員“來能報警、動知軌跡、走明去向、全程掌控”。再就是對城鄉結合部、行政區域交界處等流動人口管理滯后、基層基礎薄弱的地區,要著力推進社會治安動態監控系統建設,全方位控制和掌握社會治安動態,提高防范和打擊流動人口違法犯罪能力。另外,在對港澳臺及外國人管理方面,要從簡化手續等細節入手,進一步改進服務工作。
(三)創新公安職能手段,在主動進攻上下功夫。
經偵部門一定要突出打擊重點,講究工作方法,落實打擊措施,一是要切實增強打擊經濟犯罪工作的針對性、主動性、科學性和實效性。在工作重點上,要將“大要型”、“涉眾型”、“矚目型”犯罪作為打擊的重點。繼續加大對威脅國家經濟安全、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經濟犯罪大要案件,特別是涉及公司、金融、財稅等領域大案要案的打擊力度;加大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集資詐騙、非法傳銷等侵害對象多、涉及群眾廣、化解處置難,易誘發群體性事件類案件的打擊力度;加大對社會反響強烈、新聞媒體熱炒、人民群眾有強烈訴求的個案的打擊力度,盡力挽回經濟損失,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二是要本著“什么問題突出就解決什么問題,哪里問題嚴重就整治哪里”的原則,積極聯合相關執法部門,繼續加大打擊商業賄賂、侵犯知識產權、制販假幣、制售假發票、涉煙犯罪等領域的專項整治。同時針對不同時期出現的新的犯罪趨勢,開展以打擊證券犯罪、信用卡犯罪、網絡經濟犯罪等重點犯罪為主要內容的專項整治。三是在工作方法上,要多管齊下,多策并舉,不斷提高經偵部門主動發現、主動進攻、深度打擊的能力和水平。要變“坐堂等案”為主動發現。通過舉報中心、線人布控、信息收集研判、促進行政移交等多種途徑廣辟線索來源。要變選擇執法為嚴格執法。不能重大案輕小案,重所謂的“油水案”輕“骨頭案”,更不能辦關系案、人情案,搞“辦案放水”、“辯訴交易”。要注重從小案發現大問題,從一案中深挖串案。要變單一偵查模式為多元偵查模式。由案到人、由人到案、由錢到案、由錯到案,做到不漏人、不漏罪、不漏贓。要變粗糙辦案為精細操作。積極探索不同罪類、不同案件的辦案方法和偵查藝術,講究偵查設計和證據規格,研究把握取證技巧、緝捕對策、審訊謀略,不斷提高破案水平和辦案質量。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抓制度落實,全力排查化解矛盾
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向規范化,我辦嚴格落實了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周報告”和“月通報”制度、臺帳制度、移辦和督辦制度、排調調度會(或民情分析會)制度、“月通報”和“季評比”制度、回訪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排調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等,定期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落實各項制度情況、三種調解職能作用發揮及相互銜接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列入每年縣委、縣政府大穩定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在“雙節”、“國慶”、“兩會”百日排查化解活動等期間,我辦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鎮、各部門按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定期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使排調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方面更趨完善。
(二)抓個案調處,解決重大疑難糾紛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采取多種辦法加以解決。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實行了縣級領導和鄉局級領導包穩控、包、包處理的“三包”制度,并按照案件分類、工作要求、結案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包案縣級領導,落實了目標責任制,做到了目標任務、責任要求、調處人員、時間效果“四落實”。二是對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登記建檔,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個調處小組,采取聯合“攻關”、限期調處等多種辦法,有效地解決了大量疑難糾紛問題。特別是加大市掛賬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使一批難點案件順利化解辦結。三是實行高層調度機制,對通過督辦仍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案件,由縣領導召集穩定、排調、、司法、法院、兩辦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協調,拿出統一的協調方案,進行綜合協調解決。通過各種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穩定。
(三)抓重要時期,搞好階段性集中排調活動
為切實做好“雙節”、全國“兩會”和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重點人員排查教育疏導專項活動等重要時期的社會穩定工作,省市有關會后,我縣立即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分別制定下發了《關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通知》、《關于切實做好全國“兩會”期間穩定工作的通知》、《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關于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全力攻堅化解矛盾糾紛隱患的通知》、《關于認真組織開展重點人員排查教育疏導專項活動的通知》等文件,分別對各重點活動期間調處整治的目標任務、工作重點、方法要求進行了具體安排;對全縣各類矛盾糾紛隱患排查、治安消防隱患治理、突出問題整治、重點人群管理等各項穩定工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并逐鄉鎮、部門進行了督導檢查。活動期間,全縣通過入村入戶、入企入校入工地深入細致地排查,化解和管控率達到了100%。各項活動中,大力推行了縣委常委包鄉鎮、包部門,各縣長包線,各部門局長和書記包案,各鄉鎮書記和鄉鎮長包片,一般干部包村、包企業,村干部包戶、包人的“六包”工作制度,確保了排查出的各類苗頭隱患都能得到及時化解、有效解決。
(四)抓“三位一體”,促進大調解體系內部緊密銜接
為了更加及時、有效地解決各類矛盾糾紛和隱患,我縣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化“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加強了各鄉鎮和縣直部門調解中心的規范化建設,嚴格落實了登記、受理、分流、督辦和反饋等制度,充分發揮其組織、協調、指導和督辦等職能作用。為充分發揮基層基礎作用,我縣還進一步加強了村居民調網絡的建設,各村街(居)普遍建立了綜治室,將治保、民調及其他組織和警務室進一步整合,構筑的基層糾紛調處、治安防控網絡,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第一道防線”作用。截止目前,全縣188個村街(居委會)全部建立了民調會,各村街(居)每10戶設一名調解信息員,調解員信息員總數達到了9401人,基本落實了“五有六落實”要求,初步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民調網絡。在抓好縣鄉大調解中心的基礎上,今年我縣重點加強了“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的內部銜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選定10名公職律師擔任各鄉鎮和行政部門的調解員,利用專業特長,協助行政部門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專業作用。二是從法院聘請了10名法官做為10個鄉鎮的民調指導員,明確職責,采取定期到村、街調委會指導民調工作的辦法加強與民調組織溝通。三是縣法院從各調委會選聘了100名民調員為特約調解員,負責向法官反饋本轄區民調工作,協助法官做好訴前、訴中、訴后的調解輔助工作。另外,法院還聘請了30名優秀民調員擔任人民陪審員,以加強司法審判的公開、公正、透明。四是抽調了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組成巡回法庭,以司法所調解庭為依托,邀請民調員參加,公開審理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未成功的糾紛案件,以達到提高調解水平,教育群眾目的。五是在縣司法局增設了調處指導中心,協助縣排調辦一齊指導“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建設人民調解方面的運作和疑難問題。通過以上各種方式,有效地促進了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緊密銜接。
二、明年工作謀劃
(一)抓好重要時期的集中排調活動
繼續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在重要節假日和政治敏感期安排組織開展大規模的集中排調活動,確保重點時期人民群眾平安歡樂,確保全縣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抓制度落實。
辦嚴格落實了領導小組會議制度、周報告”和“月通報”制度、臺帳制度、移辦和督辦制度、排調調度會(或民情分析會)制度、月通報”和“季評比”制度、回訪制度、責任追究等工作制度。3月份,為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走向規范化。又制定出臺了關于建立排調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縣“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考核細則》等,定期對各鄉鎮、縣直各部門落實各項制度情況、三種調解職能作用發揮及相互銜接情況進行打分評定,列入每年縣委、縣政府大穩定考核范圍,形成長效工作機制。雙節”國慶”兩會”百日排查化解活動等期間,辦在原有日常重點矛盾糾紛苗頭隱患周報制度的基礎上,實行了日報告制度,即要求全縣各鄉鎮、各部門依照排調活動的要求,入村入戶、入企入工地進行深入細致地排查,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建立工作臺帳,每天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上報縣排調辦,有事報事,無事報平安。排調辦經過匯總梳理后,將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逐案分別督辦,限期解決,并定期對案件調處完成情況進行通報,使排調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和經常化方面更趨完善。
(二)抓個案調處。
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和“一崗雙責”要求,依照“屬地管理。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采取多種方法加以解決。一是強化領導責任。對重大疑難矛盾糾紛實行了縣級領導和鄉局級領導包穩控、包、包處理的三包”制度,并依照案件分類、工作要求、結案時間、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包案縣級領導,落實了目標責任制,做到目標任務、責任要求、調處人員、時間效果“四落實”二是對排查出的每起重大疑難矛盾糾紛案件進行登記建檔,實行一案一策,一案一個調處小組,采取聯合“攻關”限期調處等多種辦法,有效地解決了大量疑難糾紛問題。特別是加大市掛賬督辦案件的督辦力度,使一批難點案件順利化解辦結。三是實行高層調度機制,對通過督辦仍不能解決的疑難復雜案件,由縣領導召集穩定、排調、、司法、法院、兩辦督查室及案件所涉及的單位等有關部門對案件進行綜合研判、協調,拿出統一的協調方案,進行綜合協調解決。通過各種方法,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糾紛,有力地維護了全縣穩定。
(三)抓重要時期。
省市有關會后,為切實做好“雙節”全國“兩會”和學校及周邊環境綜合整治、重點人員排查教育疏導專項活動等重要時期的社會穩定工作。縣立即進行了全面安排安排。分別制定下發了關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的通知》關于切實做好全國“兩會”期間穩定工作的通知》關于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平安防范工作的通知》關于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全力攻堅化解矛盾糾紛隱患的通知》關于認真組織開展重點人員排查教育疏導專項活動的通知》等文件,分別對各重點活動期間調處整治的目標任務、工作重點、方法要求進行了具體布置;對全縣各類矛盾糾紛隱患排查、治安消防隱患治理、突出問題整治、重點人群管理等各項穩定工作提出了明確、具體的要求,并逐鄉鎮、部門進行了督導檢查。活動期間,全縣通過入村入戶、入企入校入工地深入細致地排查,化解和管控率達到100%各項活動中,大力推行了縣委常委包鄉鎮、包部門,各縣長包線,各部門局長和書記包案,各鄉鎮書記和鄉鎮長包片,一般干部包村、包企業,村干部包戶、包人的六包”工作制度,確保了排查出的各類苗頭隱患都能得到及時化解、有效解決。
(四)抓“三位一體”促進大調解體系內部緊密銜接
縣制定出臺了關于深化“三位一體”大調解工作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加強了各鄉鎮和縣直部門調解中心的規范化建設,為了更加及時、有效地解決各類矛盾糾紛和隱患。嚴格落實了登記、受理、分流、督辦和反饋等制度,充分發揮其組織、協調、指導和督辦等職能作用。為充分發揮基層基礎作用,縣還進一步加強了村居民調網絡的建設,各村街(居)普遍建立了綜治室,將治保、民調及其他組織和警務室進一步整合,構筑的基層糾紛調處、治安防控網絡,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了第一道防線”作用。截止目前,全縣188個村街(居委會)全部建立了民調會,各村街(居)每10戶設一名調解信息員,調解員信息員總數達到9401人,基本落實了五有六落實”要求,初步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民調網絡。抓好縣鄉大調解中心的基礎上,今年我縣重點加強了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的內部銜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選定10名公職律師擔任各鄉鎮和行政部門的調解員,利用專業特長,協助行政部門調解各類矛盾糾紛,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充分發揮公職律師專業作用。二是從法院聘請了10名法官做為10個鄉鎮的民調指導員,明確職責,采取定期到村、街調委會指導民調工作的方法加強與民調組織溝通。三是縣法院從各調委會選聘了100名民調員為特約調解員,負責向法官反饋本轄區民調工作,協助法官做好訴前、訴中、訴后的調解輔助工作。另外,法院還聘請了30名優秀民調員擔任人民陪審員,以加強司法審判的公開、公正、透明。四是抽調了經驗豐富的審判人員組成巡回法庭,以司法所調解庭為依托,邀請民調員參加,公開審理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未成功的糾紛案件,以達到提高調解水平,教育群眾目的五是縣司法局增設了調處指導中心,協助縣排調辦一齊指導“三位一體”大調解體系建設人民調解方面的運作和疑難問題。通過以上各種方式,有效地促進了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和行政調解的緊密銜接。
二、明年工作謀劃
(一)抓好重要時期的集中排調活動
重要節假日和政治敏感期安排組織開展大規模的集中排調活動,繼續依照上級部門要求。確保重點時期人民群眾平安歡樂,確保全縣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