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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8篇個體工商戶稅收,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個體經濟在促進經濟發展、增加稅收等方面都起到了顯著作用。由于征管條件和征管手段的制約,加上其經營的分散性和靈活性,對個體經濟的稅源管理和稅款征收,一直是稅收的困難環節。
1.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率較低,還存在一些未辦理工商登記但實際已開展生產經營的個人,稅務機關對他們的數量和生產經營狀況也知之甚少。其次是個體工商戶辦理稅務登記后涉稅行為不規范:不按時辦理納稅申報和繳納稅款,停業后提前開始經營而不辦理復業手續,應辦注銷而不辦注銷。其主要原因:個體經濟征管條件復雜。個體工商業戶主要從事投資少,見效快的行業,成立的快,注銷的也快,流區域廣,這也給我們稅收管理上帶來了許多不便。
2.缺乏納稅意識。由于文化素質、納稅環境等因素的影響,納稅意識普遍淡薄。除表現在登記納稅等行為之上外,許多納稅人對稅務登記證的使用不夠重視,有的納稅人認為辦理完稅務登記證按期繳稅,稅務登記證是否懸掛沒什么關系,有的納稅人辦完稅務登記證胡亂放置,檢查時找不到稅務登記證的情況普遍存在。
3.稅務機關征管力量單薄。由于個體工商戶點多面廣,繳納稅款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例小,稅務機關一般很少將個體稅收征管作為工作重點來抓,對個體稅收征管的人力物力投入不足,征收、檢查的手段都不夠充分,對納稅人經營狀況的變動所知甚少,在實際工作中,明明納稅人仍在正常經營,而我們卻無法及時聯系,
4.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不夠。對個體稅收的稽查,往往只局限于群眾檢舉的個體戶,沒真正堵塞稅收漏洞。同時對有違法行為的個體工商戶處理力度不足,處罰之后也沒有有效的管理,處罰也起不到警示作用。
二、加強個體經營稅收管理的幾點建議
要把個體稅收征管納入到依法治稅的大局上來看,而不能僅僅為完成稅收任務而抓稅收管理。一方面要積極研究個體稅收征管中存在的新問題,制定新措施,努力增強改革意識和服務意識;另一方面在人力、物力配備上要傾向個體稅收征管,把工作經驗豐富的老同志充實到個體稅收征管第一線,
1.摸情稅源上門登記
要專門織力量對個體稅務登記情況進行地毯式的檢查,該辦證的一戶不漏。并完善《稅務登記證》亮證經營制度,以便于對經營者進行檢查監督,二是主動借助社會力量,營造依法治稅的社會環境。稅務機關要取得工商、公安、個體勞動者協會、街道社區等各管理各部門的鼎立支持。同時,針對個體稅收直接涉及矛盾糾紛,稅務部門要加強與公、檢、法部門的協調配合,建立法制保障體系。三是加大對納稅人涉稅行為的監督。納稅人歇業、停業、注銷公告制度,對經批準歇業、停業、注銷的納稅人,按月在納稅服務大廳公告,并四處公示。接受群眾和輿論監督,可每月不定期地抽調人員對各歇業、停業戶和注銷戶進行實地調查。對發現問題者,即時嚴格處罰。
2.用好發票,以票控稅
在進行有獎發票政策宣傳時,將發票的作用加以全面的說明,倡導消費者形成索票的行為,業戶遵守發票購領和使用的規范,營造“都開票,都要票”的良好社會征稅環境,落實發揮以票控稅、加強征管的功能
3.規范核定稅收定額,科學收稅
對納稅人按行業分類,根據不同行業的經營特點,確定其經營費用的成分。采取典型調查法,通過蹲點調查、突擊抽點現金、突擊抽查業戶日銷售帳等手段科學確定稅額。要充分發揮民主評議的作用,召開由納稅人代表、個體勞協代表、協稅護稅組織成員等相關人員參加的分行業民主評議會議,確定納稅等級和定額標準,提高透明度,逐步形成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納稅人與納稅人之間的相互監督機制,
5.加強起征點管理
在核定個體工商戶稅額過程中,針對銷售額、營業額在一年中波動情況可減并征期,按次征收。此外應加強對一證多點或一戶多證個體工商戶的管理,實地核查,對屬統一經營行為的,要嚴格合法征收。
6.使下崗再就業優惠落實
(1)稅務機關可以將實地核查中發現的經營規模較大、從業人數超過八人的個體工商戶信息反饋給工商管理部門,提請其變更經濟性質,使其不再享受免稅改策。
(2)將下崗再就業辦理個體工商戶者在三年內免稅的政策調整為給予其一定的免征額待遇,當個體工商戶的營業收入超過免征額后應就超過的部分繳稅,這樣在下崗失業人員享受了免稅待遇的同時也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免稅待遇的擴大化。
7.加大違法行為處理力度
對群眾舉報不開具發票或有偷逃稅款行為的個體戶,,調查了解情況,掌握第一手材料,依法查處并公開曝光。嚴格執法,做到查一個,影響一批,穩定一大片,杜絕偷稅漏稅現象。查處同時并進行思想教育,以取得良好社會效應。
參考文獻:
[1]霍志遠劉翠珍:《防微杜漸勝于亡羊補牢一淺談稅收執法風險之防范》,河北省國家稅務局網(2007-12-17)
[2]陳志勇,姚林:“我國開征物業稅的若干思考”,載于《稅務研究》,2007年第5期
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以下簡稱定期定額征收)管理,公平稅負,保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促進個體經濟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是指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本辦法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在一定經營地點、一定經營時期、一定經營范圍內的應納稅經營額(包括經營數量)或所得額(以下簡稱定額)進行核定,并以此為計稅依據,確定其應納稅額的一種征收方式。?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經主管稅務機關認定和縣以上稅務機關(含縣級,下同)批準的生產、經營規模小,達不到《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設置賬簿標準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定期定額戶)的稅收征收管理。?
第四條 稅務機關負責組織定額的核定工作。?
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征管范圍,分別核定其所管轄稅種的定額。?
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制定聯系制度,保證信息渠道暢通。?
第五條 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將定期定額戶進行分類,在年度內按行業、區域選擇一定數量并具有代表性的定期定額戶,對其經營、所得情況進行典型調查,做出調查分析,填制有關表格。
典型調查戶數應當占該行業、區域總戶數的5%以上。具體比例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第六條 定額執行期的具體期限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定額執行期是指稅務機關核定后執行的第一個納稅期至最后一個納稅期。?
第七條 稅務機關應當根據定期定額戶的經營規模、經營區域、經營內容、行業特點、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額,可以采用下列一種或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一)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二)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盤點庫存情況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四)按照發票和相關憑據核定; ?
(五)按照銀行經營賬戶資金往來情況測算核定;?
(六)參照同類行業或類似行業中同規模、同區域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核定; ?
(七)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稅務機關應當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核定定額,增強核定工作的規范性和合理性。?
第八條 稅務機關核定定額程序:?
(一)自行申報。定期定額戶要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填寫有關申報文書。申報內容應包括經營行業、營業面積、雇傭人數和每月經營額、所得額以及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申報項目。?
本項所稱經營額、所得額為預估數。?
(二)核定定額。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定期定額戶自行申報情況,參考典型調查結果,采取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核定方法核定定額,并計算應納稅額。?
(三)定額公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將核定定額的初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五個工作日。?
公示地點、范圍、形式應當按照便于定期定額戶及社會各界了解、監督的原則,由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四)上級核準。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公示意見結果修改定額,并將核定情況報經縣以上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填制《核定定額通知書》。?
(五)下達定額。將《核定定額通知書》送達定期定額戶執行。 ?
(六)公布定額。主管稅務機關將最終確定的定額和應納稅額情況在原公示范圍內進行公布。?
第九條 定期定額戶應當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完整保存有關納稅資料,并接受稅務機關的檢查。?
第十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定額戶負有納稅申報義務。?
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戶,應當在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內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繳清應納稅款,當期(指納稅期,下同)可以不辦理申報手續。?
第十一條 采用數據電文申報、郵寄申報、簡易申報等方式的,經稅務機關認可后方可執行。經確定的納稅申報方式在定額執行期內不予更改。?
第十二條 定期定額戶可以委托經稅務機關認定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稅款劃繳。?
凡委托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辦理稅款劃繳的定期定額戶,應當向稅務機關書面報告開戶銀行及賬號。其賬戶內存款應當足以按期繳納當期稅款。其存款余額低于當期應納稅款,致使當期稅款不能按期入庫的,稅務機關按逾期繳納稅款處理;對實行簡易申報的,按逾期辦理納稅申報和逾期繳納稅款處理。?
第十三條 定期定額戶發生下列情形,應當向稅務機關辦理相關納稅事宜:?
(一)定額與發票開具金額或稅控收款機記錄數據比對后,超過定額的經營額、所得額所應繳納的稅款;?
(二)在稅務機關核定定額的經營地點以外從事經營活動所應繳納的稅款。?
第十四條 稅務機關可以根據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庫、方便納稅人、降低稅收成本的原則,采用簡化的稅款征收方式,具體方式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五條 縣以上稅務機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依法委托有關單位代征稅款。稅務機關與代征單位必須簽訂委托代征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應當承擔的責任,并向代征單位頒發委托代征證書。?
第十六條 定期定額戶經營地點偏遠、繳納稅款數額較小,或者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有困難的,稅務機關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簡并征期。但簡并征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定額執行期。?
簡并征期的稅款征收時間為最后一個納稅期。?
第十七條 通過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劃繳稅款的,其完稅憑證可以到稅務機關領取,或到稅務機關委托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領取;稅務機關也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采取郵寄送達,或委托有關單位送達。?
第十八條 定期定額戶在定額執行期結束后,應當以該期每月實際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向稅務機關申報,申報額超過定額的,按申報額繳納稅款;申報額低于定額的,按定額繳納稅款。具體申報期限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定期定額戶當期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超過定額一定幅度的,應當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申報期限內向稅務機關進行申報并繳清稅款。具體幅度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第十九條 定期定額戶的經營額、所得額連續納稅期超過或低于稅務機關核定的定額,應當提請稅務機關重新核定定額,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本辦法規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定額。具體期限由省級稅務機關確定。?
第二十條 經稅務機關檢查發現定期定額戶在以前定額執行期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超過定額,或者當期發生的經營額、所得額超過定額一定幅度而未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及結清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予以處理。其經營額、所得額連續納稅期超過定額,稅務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重新核定其定額。?
第二十一條 定期定額戶發生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停業報告;提前恢復經營的,應當在恢復經營前向稅務機關書面提出復業報告;需延長停業時間的,應當在停業期滿前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的延長停業報告。?
第二十二條 稅務機關停止定期定額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應當書面通知定期定額戶。?
第二十三條 定期定額戶對稅務機關核定的定額有爭議的,可以在接到《核定定額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重新核定定額申請,并提供足以說明其生產、經營真實情況的證據,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書面答復。
定期定額戶也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直接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定期定額戶在未接到重新核定定額通知、行政復議決定書或人民法院判決書前,仍按原定額繳納稅款。?
第二十四條 稅務機關應當嚴格執行核定定額程序,遵守回避制度。稅務人員個人不得擅自確定或更改定額。?
稅務人員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國家稅收遭受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五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 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款征收管理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并報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的《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個體工商戶稅收定期定額征收管理文書的公告》的解讀
為滿足基層征管的實際需要,我們制定了《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適用于營改增試點納稅人)》,供國稅機關在采集相關涉稅信息時使用。本公告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稅務機關對營改增試點的個體工商戶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在采集納稅人信息時使用《個體工商戶定額信息采集表(適用于營改增試點納稅人)》。
(2)個人所得稅的稅率有哪些規定-我國稅法對個人的各項所得具體規定了兩種稅率,一種是超額累進稅率,另一種是比例稅率,具體規定如下:①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5%~45%(稅率表見后)。
②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個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5%~35%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見后)。
③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
④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若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⑤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20%.附表如下: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級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1不超過500元的52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3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4超過5000元至2萬元的部分205超過2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256超過4萬元至6萬元的部分307超過6萬元至8萬元的部分358超過8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409超過10萬元的部分45(注: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800元后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費用后的余額。)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經營、承經營所得,適用單位的承包)級數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1不超過5000元的52超過5000元至1萬元的部分103超過1萬元至3萬元的部分204超過3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305超過5萬元的部分35(注:本表所稱全年所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稅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后的余額。)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是將城鄉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并入個人所得稅而設的應稅項目,根據我國國情和參考國際通行做法作了具體規定,主要理由是:①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擴大,外籍人員到我國從事個體經營會逐漸增多,按照稅收管轄權原則,對其在華取得的個人生產、經營所得,亦應同樣征稅。
②對無照個體戶在取消了營為昌經營項目之后,應通過個人所得稅進行調節,故將其列入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中。
③辦學、醫療、咨詢所得,現行規定作為勞務報酬所得項目征稅,但考慮到有的納稅人是經過有關部門批準而專門從事這些經營活動,與一般偶爾的勞務不同,屬經營行為,故將其歸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稅。
(3)城鄉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納稅對象是怎樣規定的-城鄉個體工商戶所得稅的納稅對象是納稅人生產經營所得和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其他所得,其范圍主要包括:
①個體工商戶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娛樂業以及其他行業取得的所得。
②個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取得執照,從事辦學、醫療、咨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所取得的所得。
③個體工商戶的股息、利息(不包括國庫券利息)、租賃、轉讓專利權、專用技術、商標權等項收入。
(4)如何確定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和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活動與企業相近,對其財務核算和會計處理辦法,可以參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和各行業的財務、會計制度執行。
在計算機應納稅所得時亦然,并可根據稅法規定予以調整確定。
對于納稅人即戶主的計稅工資扣除,規定為每月800元,與“工資、薪金所得”的扣除標準相同,以保證其生計的費用需要。
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收入、稅法規定減除必要費用后為應納稅所得。
對必要費用為每月800元,亦與“工資、薪金所得”的生計費扣除相同。
此外,有的承包人、承租人還要另外領取工資或薪金,應將其并入砂包、承租所得征稅。
(5)對個體工商戶怎樣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1994年5月13日發出的《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對個體工商戶征稅應符合以下規定:
①個體工商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準和從業人員的工資扣除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確定。
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期間借款的利息支出,凡有合法證明的,不高于按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準予扣除。
②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于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下同)、牧業稅征稅范圍并已改正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屬于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應對其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兼營上述四種行業,并且四種行業的所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則辦理,對于屬于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應與其他行業的生產、紅民得合并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于四種行業的所得不能單獨核算的,應就其全部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稅務機關應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鞏固已有建賬成果,積極引導個體工商戶建立健全賬簿,正確進行核算,如實申報納稅。
第三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并積極創造條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上述所稱納稅人月銷售額或月營業額,是指個體工商戶上一個納稅年度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新辦的個體工商戶為業戶預估的當年度經營期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
第六條達不到上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第七條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和本辦法規定的設置賬簿條件,對照選擇設置復式賬或簡易賬,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賬簿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進行變更。
第八條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置賬簿并辦理賬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
第九條設置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等,進行財務會計核算,如實記載財務收支情況。成本、費用列支和其他財務核算規定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執行。
設置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經營收入賬、經營費用賬、商品(材料)購進賬、庫存商品(材料)盤點表和利潤表,以收支方式記錄、反映生產、經營情況并進行簡易會計核算。
第十條復式賬簿中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總分類賬必須使用訂本式,其他賬簿可以根據業務的實際發生情況選用活頁賬簿。簡易賬簿均應采用訂本式。
賬簿和憑證應當按照發生的時間順序填寫,裝訂或者粘貼。
建賬戶對各種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和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
第十一條設置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按照規定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月度會計報表應當于月份終了后10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當在年度終了后30日內報出。
第十二條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具備資質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第十三條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要求使用稅控收款機的個體工商戶,其稅控收款機輸出的完整的書面記錄,可以視同經營收入賬。
第十四條稅務機關對建賬戶采用查賬征收方式征收稅款。建賬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賬征收與定期定額征收相結合的方式征收稅款。
第十五條按照建賬戶流轉稅征收權的歸屬劃分建賬管轄權,即以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為主的個體工商戶,由國家稅務局負責督促建賬和管理;以繳納營業稅為主的個體工商戶,由地方稅務局負責督促建賬和管理。
第十六條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具有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六項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方法核定其應納稅額。
第十七條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關于賬簿設置、使用和保管規定的,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但對于個體工商戶的同一違法行為,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不得重復處罰。
第十八條個體工商戶建賬工作中所涉及的有關賬簿、憑證、表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本辦法所稱“以上”均含本數。
[關鍵詞]長春市個體工商戶;優惠政策;制度優化;個轉企
[中圖分類號]F222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14)21-0100-02
1現行政策背景及長春市個體工商戶生存現狀
2011年11月1日我國開始施行《個體工商戶條例》,同時廢除了原有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降低了個體工商戶的準入門檻,放寬了對個體工商戶的限制,提供了更加寬松的制度環境。新環境下,凡有經營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注冊資金不限。同時,只要是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個體工商戶都可以從事經營,并且根據經營需要招用從業人員而不受原來上限為8人的限制。
基于國家宏觀政策,長春市也不斷為個體工商戶的發展鋪平道路。2011年,長春市將個體工商戶營業稅起征點提高到月營業額2萬元,并且按照免征額計算稅額,這在全國范圍內都可以說是較大的稅收減讓。在2013年,長春市地稅局進一步優化政策,加大稅收優惠力度,擴大稅收優惠幅度和覆蓋面,積極落實“一提一減一免”稅收優惠政策,為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負,扶持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凡是月營業收入低于2萬元的個體工商戶,一切地方稅收項目全部免征。同時2013年吉林省工商局全面取消了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登記費、檔案查詢費、變更登記費、年度檢驗費等業務收費,全面實施“工商業務零收費”。[1]
有了國家以及地方的一系列優惠政策作保障,長春市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發展按理說應該得到有效改善。然而,現實情況是,雖然長春市個體工商戶數量處于不斷上升發展階段,但大部分個體戶都是艱難度日,經營收入勉強維持家庭開支,仍舊是處于自我雇傭,自謀生路階段,抗風險能力極低。相比之下,同為東北省會城市的沈陽個體工商戶2012年就突破了22萬,個轉企總數達到5萬余戶。然而長春市個體戶的生存經營狀況堪憂,鮮有個體戶穩定發展、規模不斷擴大成為企業的例子。為什么長春市個體戶的發展長期停留在基數較小、實力較弱的局面,達不到理想效果?為了深入研究原因,我們進行了實地的調查、訪談。
2長春市個體工商戶生存發展的主要限制因素分析本次調查在長春市南關區、朝陽區和二道區,共隨機選取了64家個體工商戶作為樣本,其中南關區26家,朝陽區21家,二道區17家,被訪對象涉及服裝店、理發店、修理店等各行各業的商戶類型。
總的來看,目前長春市個體工商戶數量依然在持續增長,但各種大型商場百貨大樓的興建也擠占了個體戶的存在發展空間。同時由于自身知識水平、技術、信用、資金等方面處于弱勢,價值飛漲的房價、物價、看病費用等,使得個體戶呈現出了極弱的抗風險能力,難以追求自身的發展。
個體工商戶一般經營規模較小,店鋪面積也不大,一般是經營者自己經營,部分店鋪如服裝店、理發店會有個別雇員,所以創立資金所需不多,約914%的個體工商戶開張資金基本都用個人或家庭儲蓄以及朋友親戚的借款來滿足,極少有人會選擇向銀行貸款。因為所需資金也不多,加之向銀行貸款繁雜的手續令眾多人望而卻步。
從開辦手續辦理難易程度來看,超過60%的人在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時,如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辦理,相關部門工作效率不高,通常需要一個月之久才能得到營業執照。各種隱性規則引發了經營者的強烈不滿,尤其是來自外地或農村的經營者。由于缺乏社會關系與背景,他們往往成為這種人為的、模糊的障礙的受害者。面對不公平的待遇與競爭,這部分人也只有無能為力。所以政府辦公高效公平是他們最大的政策訴求。
通過對幾個個體戶的深度訪談發現,個體戶基本沒有擴大規模的打算,貸款困難、缺乏資金支持是主要原因。個體工商戶由于規模小,缺乏不動產抵押,又難以找到擔保單位,再加之貸款額度較小,銀行放貸成本相對較高,所以難以取得銀行信貸支持。個體工商戶經營資金流動性極高,他們基本上缺乏閑置資金來擴大規模、謀求發展,所以目前只希望持續穩定經營,保證收入來源。
個體工商戶目前還存在的一大問題就是政策知識匱乏。大部分的經營者對于自己為何要繳納稅費不明其緣由,對于各項相關優惠政策也缺乏了解。這就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與個體戶缺乏雙向溝通。政府沒有把具體的規定條例解釋給個體戶,政策宣傳普及工作未做到位使管理更加陽光化;而個體戶自身也沒有主動咨詢或通過其他途徑了解相關的規定。溝通缺位導致很多個體戶產生了對政府工作的不滿,也使得自身沒有把握好優惠政策條件加速發展。
3促進長春市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建議
3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減輕經營負擔
個體工商戶本身屬于小本微利型經營實體,抵抗市場風險的能力弱。政府應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政策傾斜,在重視私營企業發展的同時也要為個體戶提供更多的政策保護,破除政策歧視,保證市場主體的平等性。市場競爭日趨激烈,房價、物價飛漲,個體戶經營成本也越來越高。為此,政府應從減輕個體工商戶經營負擔入手,取消不合理的稅費政策。目前長春市個體工商戶月營業收入低于兩萬元的,可以免征一切地方性稅收項目。這從很大程度上來說,確實可以減輕個體戶稅收負擔。但這也會在一定意義上抑制個體戶的經營能力地充分發揮,為逃避稅收而有所保留的經營。有的個體戶則通過不開、少開發票的形式來逃稅,造成了國家稅款的嚴重流失。對此,建議對個體工商戶只征收個人所得稅,免征其他稅費。[2]這在減少稅收征管成本的同時,也體現了國家對弱勢群體的幫扶,促進社會和諧。另外,僅收取個人所得稅也體現了個體工商戶與工薪階層的政策上的平等,達到鼓勵創業的作用,推動吉林省“全民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實施。
32擴寬個體戶融資渠道,鼓勵民間投資
目前融資困難是國內許多地區的個體工商戶所共同面臨的問題。盡管《條例》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為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提供便利,但由于個體戶在規模、信用、抗風險性等方面處于劣勢,金融機構自然會從自身利益出發而把個體戶排除在其貸款服務范圍之外。[3]個體戶的貸款融資還需政府和社會給予一定的扶助。對此,相關部門有必要進一步完善激勵機制,鼓勵金融機構為個體戶提供資金支持。同時,工商部門和金融部門可以攜手合作,扶持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商會和個體私營企業協會等中介組織應積極發揮作用,可以考慮利用聯保、道德信貸等多種形式,搭建銀行與個體戶的合作平臺。
33提高行政效率,行政程序“陽光化”、規范化
相關部門應切實提高行政效率,真正為民辦事。在個體戶注冊登記等手續的辦理上應提供最大限度的便捷,精簡行政程序,堅持公正、公開原則,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使管理服務更加透明。這不僅有利于促進個體經濟的活躍發展,而且能提高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有利于改善政府與基層群眾的關系,促進社會和諧。另外,各部門之間政府應著力提供高效服務,部門之間加強協作聯動,最大限度減少環節、減免費用。同時,針對個體工商戶政策知識匱乏的特點,工商部門可以通過網上交流、指導、咨詢等方式,對個體工商戶提供在線服務。在收取法律規定的費用的過程中,工作人員應該把具體的要求、繳費原因等解釋清楚,加強相關政策的宣傳,促進個體經營者的雙向溝通、相互理解,從而使得政策有效執行。
34引導新型經營理念,推動“個轉企”進程
目前長春市個體工商戶多為生計店,由于各方面的限制條件,個體戶也少有擴大規模,發展成為私營企業的意識。而從政府層面上來看,地方政府對于“個轉企”的支持力度也不夠,缺乏相關政策與規范。“個轉企”可以說是順應市場經濟發展之舉,引導具有一定規模的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促進其向規范的企業和公司方向發展,不僅是個體業主做大做強、提高競爭力的自身需要,也是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地方經濟增容擴張、轉型持續發展的現實需要。[4]考慮到個體戶轉型提升可能存在的難題,如個體戶稅負顧慮、相關服務支持不完善等,相關部門在出臺保障政策的同時,還應積極開展相應的扶持工作,如開辟“個轉企”綠色通道,對“個轉企”主體進行專項納稅輔導,免收變更登記費、證照工本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同時,個體戶轉為企業后,應給予一定時限的優惠政策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政府給予適當的補助。最后,執行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疏導個體工商戶的情緒,從觀念轉變上引導個體工商戶,使其意識到轉為私企的優勢,而不應該強制轉企升級。在實踐過程中,可以適當借鑒“個轉企”工作實施較好的溫州、杭州等城市的先進經驗,結合自身特點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目前“個轉企”也在遼寧省如火如荼地開展并有所成效,它的經驗也具有一定參考價值。當然,鼓勵民間投資并不是一省、市之力所能解決的,需要國家出臺更多的政策和具體的實施方法,關鍵還要各個職能部門互相配合,從而達到促進民營經濟優質發展目的。
參考文獻:
[1]長春晚報市地稅局落實“一提一減一免”政策[N]長春晚報,2013-02-17.
[2]黃朝曉基于個體工商戶利益視角的稅制改革[J]特區經濟,2009(9).
第二條凡從事生產、經營并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設置、使用和保管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核算。
稅務機關應同時采取有效措施,鞏固已有建賬成果,積極引導個體工商戶建立健全賬簿,正確進行核算,如實申報納稅。
第三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20萬元以上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4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60000元以上;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設置復式賬的其他情形。
第四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簡易賬,并積極創造條件設置復式賬:
(一)注冊資金在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
(二)銷售增值稅應稅勞務的納稅人或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營業)額在15000元至40000元;從事貨物生產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30000元至60000元;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增值稅納稅人月銷售額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級稅務機關確定應當設置簡易賬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上述所稱納稅人月銷售額或月營業額,是指個體工商戶上一個納稅年度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新辦的個體工商戶為業戶預估的當年度經營期月平均銷售額或營業額。
第六條達不到上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經縣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或者使用稅控裝置。
第七條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根據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和本辦法規定的設置賬簿條件,對照選擇設置復式賬或簡易賬,并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賬簿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進行變更。
第八條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發生納稅義務之日起15日內,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置賬簿并辦理賬務,不得偽造、變造或者擅自損毀賬簿、記賬憑證、完稅憑證和其他有關資料。
第九條設置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應按《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試行)》的規定設置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日記賬等,進行財務會計核算,如實記載財務收支情況。成本、費用列支和其他財務核算規定按照《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計稅辦法(試行)》執行。
設置簡易賬的個體工商戶應當設置經營收入賬、經營費用賬、商品(材料)購進賬、庫存商品(材料)盤點表和利潤表,以收支方式記錄、反映生產、經營情況并進行簡易會計核算。
第十條復式賬簿中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總分類賬必須使用訂本式,其他賬簿可以根據業務的實際發生情況選用活頁賬簿。簡易賬簿均應采用訂本式。
賬簿和憑證應當按照發生的時間順序填寫,裝訂或者粘貼。
建賬戶對各種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和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
第十一條設置復式賬的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按照規定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月度會計報表應當于月份終了后10日內報出,年度會計報表應當在年度終了后30日內報出。
第十二條個體工商戶可以聘請經批準從事會計記賬業務的專業機構或者具備資質的財會人員代為建賬和辦理賬務。
第十三條按照稅務機關規定的要求使用稅控收款機的個體工商戶,其稅控收款機輸出的完整的書面記錄,可以視同經營收入賬。
第十四條稅務機關對建賬戶采用查賬征收方式征收稅款。建賬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賬征收與定期定額征收相結合的方式征收稅款。
第十五條按照建賬戶流轉稅征收權的歸屬劃分建賬管轄權,即以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為主的個體工商戶,由國家稅務局負責督促建賬和管理;以繳納營業稅為主的個體工商戶,由地方稅務局負責督促建賬和管理。
第十六條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具有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至第六項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方法核定其應納稅額。
第十七條依照本辦法規定應當設置賬簿的個體工商戶違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關于賬簿設置、使用和保管規定的,由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按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但對于個體工商戶的同一違法行為,國家稅務局與地方稅務局不得重復處罰。
第十八條個體工商戶建賬工作中所涉及的有關賬簿、憑證、表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本辦法所稱“以上”均含本數。
一、保本估稅法的涵義與內容
(一)保本估稅法的涵義
保本估稅法是根據稅收征管法、有關法律和地方政策的有關規定,以個體工商戶實際支出的“三費”信息資料為基礎,運用倒推方法,對已經核定的納稅情況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分析和綜合評定。通過評估及時發現、糾正核定稅中的錯誤,并對異常核定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和分析評價,為征收、管理、稽查提供工作重點和措施建議,從而對征納情況進行全面、實時監控的一項管理手段。
(二)保本估稅法的內容
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三項基本固定費用,通過保本測算個體工商戶的稅收負擔,是保本估稅法的基本原理。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中發生的費用很多,本文通過簡化的辦法,只對發生的三項主要固定費用關注,而忽視其它發生的費用,是從實際出發對個體工商戶的實際情況正確考量,是落實科學治稅觀的體現,從建設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出發,對個體工商戶弱勢群體進行必要的扶持正是體現國家這一政策,雙定征收是對個體工商戶的“生存型”經營的實際支持。
1.成本租金。是指個體工商戶為了生產經營向承租人實際繳納的金額。成本租金是房屋、設備租賃交換時要維持簡單再生產所商定的最低租金標準,是房屋設備租賃經營盈利和虧損的臨界點。成本租金是以折舊費、維修費、管理費、利息、地租等五項構成。正常情況下,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之前,與出租人通過協商,議定一個一定時期的租金合同,確定租金額,通常是一個季度,一年,這個租金額就是保本估稅法核定的成本租金。為了確保評估結果的準確性,要求納稅人在納入稅務機關管理,在核定“雙定稅”時必須提供房產、設備租賃時簽訂合同的原件和復印件,經稅務機關審核后,原件歸還納稅人,稅務機關備存復印件。如果納稅人提供的合同租金額相差甚遠,稅務機關根據征管法規定,可以比照同地段的房產租金、相同或類似設備租價確定納稅評估使用的成本租金。
2.人工工資。人工工資是指納稅人在生產經營中為顧傭生產經營人員而支付的人工費或者納稅人因從事個體經營而支出的必要生活費用。人工工資是納稅人實際支付給用工者的支出,可以直接從納稅人列支的工資清冊中獲得,沒有工資清冊的,按照當地政府部門規定的各個行業最低工資標準列支。在確定人工工資時,對使用人數的確定,稅務機關有必要對部分個體工商戶進行實地調查,可根據業主向勞動保障部門繳納的“三金一費”核定其實際顧傭人數,不能只根據納稅人向稅務機關報告的數字評估。
3.水電費用。是指個體工商戶為生產經營實際支付的水電費支出。水電費用是通過向供水局、供電公司繳納的費用,資料來源水電局、供電公司收取費用的有關憑證。
4.行業毛利率。行業毛利率是經過當地政府、稅務機關每年核定的,以法規形式頒布實施具有法律效力有關行業經營數據。毛利率是用以反映納稅人每一元營業收入中含有多少毛利額,它是計算凈利潤的基礎。計算公式如下:營業毛利率=(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收入×100%。
5.保本估稅法的計算。以成本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三項費用之和除以(1-行業毛利率)得出本期生產經營收入,以本期生產經營收入乘以稅率得出本期應繳納稅額。
特別強調的是,在收集資料時要依靠科技手段獲取數據,廣泛采集各方面的信息,努力保障評估信息資料的全面性、真實性、有效性。納稅評估信息資料的缺乏性、真實性,仍然是目前納稅評估的一大難題,納稅評估難免要扮演“難為無米之炊”之“巧婦”。要保障信息資料的全面性,納稅評估信息資料不僅包括稅務機關內部各崗位在日管中整理形成的種種資料、數據,而且還應該包括其他涉稅資料,如賬簿、憑證等。同時要保障信息資料的真實性,單憑稅務機關內部的資料是很難確認其申報的真偽性,所以,有些納稅人對不同部門報送不同的資料數據,如:報送稅務是一套數據,報送銀行又是一套數據,數字不相同,評估結果相差甚遠。所以,外部信息資料與內部信息資料的比對,就能發現評估信息資料的真偽,找出問題的根源。要保障納稅評估資料的有效性,是做出準確的判斷或認定的基礎。所以,對納稅進行評估,首先,要有納稅人縱向涉稅資料的比較,如跨年度比較,其次要有橫向的涉稅比較,如跨行業的比較,這樣才能做出公正、客觀的評估。因此,在現有的征管資料的基礎上,要重視納稅人的涉稅資料信息,加強與工商、銀行等部門的橫向聯系,獲取最新數據;隨時掌握納稅人的經營動態信息,了解結算資金的變化情況。
二、個體工商戶納稅評估現狀
(一)納稅評估促進稅收管理工作質量提高的作用未得到充分認識
現階段的納稅評估工作的重點只限于企事業,對企事業開展納稅評估的作用得到了較高的認識,國家稅務總局在制定納稅評估實施辦法時,也只有對企事業的納稅評估辦法。但是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評估,稅務部門就沒有那么重視,稅務部門征管的納稅人不僅限于企事業,還有個體工商戶,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雖然個體工商戶稅收收入占稅務部門組織收入中的比重很小,但是稅法的貫徹不能因為是個體工商戶就另當別論,因此,對個體工商戶開展納稅評估要有一個高度的認識,亟需在對企業納稅評估的經驗基礎之上,盡快開展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評估形成共識。
(二)納稅評估工作缺位,評估工作未能得到充分開展
個體工商戶的納稅評估工作,目前《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均無規定。*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開展納稅評估的通知》的規范性文件,詳細規定了對企業進行納稅評估規定,針對建帳企業使用的財務指標進行詳細的設計,但是工作開展起來較為復雜、繁鎖,操作難度大。對沒有建帳核算的個體工商戶來說難以適用,因此許多地方稅務部門雖然成立了專門的納稅評估機構,其實就是針對企業開展納稅評估而成立的。正因普遍對個體工商戶納稅評估的認識不足,如何開展納稅評估思路不清,重視程度不夠,致使評估工作遲遲沒有開展,工作上還處于缺位狀態。
(三)核定的“雙定稅”被誤解就是評估稅
目前,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方法主要是通過雙定稅進行,個體工商戶是否按照稅法規定正確履行了納稅義務,稅務部門核定的定稅額度是否正確、合適,沒有人再作衡量。“雙定稅”是片管員個人通過納稅人報告的數據經核定后報稅所所長審批確定下來按期征收的稅款,可以說“雙定稅”是經過評估過的稅,但是所長在審批過程中多數只是簡單地對雙定表上的數字進行表面審核,對數據的邏輯關系進行審定,至于表里面數據來源的真實與否就不得而知。
(四)沒有系統性的合法的信息來源渠道
當前,個體工商戶一般都是采用“雙定辦法”征收稅款,在日常的稅收管理過程中,稅收的管理資料主要是由管理部門收集,稅務人員往往重企業、輕個體,個體工商戶的征管資料非常有限,大部分的資料是納稅人口頭提供的,這樣稅務部門從資料中得到的真實信息很少,因此利用現有的信息資料開展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評估是困難重重,評估結果經不起檢驗。
(五)個體工商戶的納稅評估指標設定存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納稅人提供的信息數據質量不高,資料不全,相關信息不足,但被測算的指標在正常幅度內,就難以確定結果的真實性,實際上,評估對象的規模大小,企業產品類型等因素,都會產生較大影響;另外,單憑評估指標測算很難合理確定納稅申報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企業還受到所處的環境、面臨的風險、資金流向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納稅評估指標體系的局限性,制約著納稅評估工作的結果和開展方向,何況個體工商戶還沒有企業一樣的財務指標,所以各地開展起來花式多樣,沒有一個標準化的納稅評估體系。
三、保本估稅法在個體工商戶納稅評估中的具體運用
(一)保本估稅法的測算
對個體工商戶的納稅評估應該評估的稅種有: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
1.營業稅的測算
納稅人每月發生固定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之和/(1-毛利率),計算出保本營業收入,用營業收入乘以稅率得出測算的應交營業稅。
2.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測算
納稅人每月發生的固定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之和/(1-毛利率),計算出保本銷售收入,把銷售收入換算成不含稅的銷售收入,用不含稅的銷售收入乘以增值稅率得出測算的應交增值稅。以應交增值稅乘以城市維護建設稅率得出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同樣可以計算出應交教育費附加。
3.個人所得稅的測算
用保本估稅法測算出保本營業(銷售)收入,用營業(銷售)收入乘以隨征個人所得稅稅率得出測算的應交個人所得稅。
4.印花稅的測算
一般檢查個體工商戶簽訂的房屋、設備租賃、貨物進銷合同,以合同簽訂額乘以對應印花稅率得出應繳印花稅額,同時檢查有關的證照是否帖花。
5.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的測算
主要是檢查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時是否已經繳納了出租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以出租房屋的合同乘以出租房產稅稅率得出應繳房產稅;如果房產是個體工商戶個人自用的,以使用房產的價值計算應繳房產稅,同時以使用房產的土地面積計算土地使用稅。
6.保本估稅法的修正
保本估稅法采用“三費”和“一率”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納稅評估,經營業戶每月發生的三費:固定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相對穩定,每月發生的費用占其支付月固定費用支出的90%以上,具有普遍性,因此對一般性的個體工商戶適用,但是,對于一些特殊的個體工商戶,除了發生這三項費用以外,發生的一些比較固定的特殊費用也是很大,如連鎖加盟店,每月發生的連鎖加盟費用占固定費用的25%左右,如果按上述的“三費一率”方法不考慮該費用,評估的結果會產生巨大偏差,因此在使用“三費一率”估稅方法時,對某項費用每月固定發生額占月固定費用達20%以上時,應在三項費用基礎上加上該費用,變成“四費一率”,這是對“三費一率”估稅辦法的修正。
在評估個體工商戶納稅情況時要注意二個問題:
一是不同行業的毛利率問題。不同行業有不同的行業毛利率,毛利率是地方政府經過相關部門調查定期制定頒布,相對固定,使用時要注意適用最新的規定;二是不同行業的個人所得稅負擔率問題。個體工商戶適用的隨征個人所得稅率,不同地區、不同行業是不一樣,是各地方稅務部門根據不同情況定期調整,不是固定不變的。
(二)比較評估結果與核定定額的差異
通過保本估稅法評估得出的結果,主要比較個體工商戶原來已經雙定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個人所得稅三個稅種,得出兩者之間的差異,看原來核定的“雙定稅”是否高了還是低了,通過評估發現應該繳納的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是否已經繳納,已經繳納和實際繳納的數額差異在那里,以此做出稅收征管建議。
(三)提出評估稅收管理建議
納稅評估后必須有工作反饋制度,才能達到納稅評估的目的。在納稅評估工作中,為進一步加強對納納稅評估結果的利用,應有納稅反饋制度,要求對納稅人納稅評估結束后,將納稅評估結果反饋給稽查部門與征管部門,找到相關行業的稽查方向和加強征管的方向。同時納稅評估要有告知制度,將對業戶進行納稅評估的所有事項細化,讓納稅人知道評估結果,目的是為了加強對納稅評估的理解,最大限度的取得納稅人對納稅評估工作的配合,保證納稅評估后對工作管理質量的提高。對存在重大嫌疑的納稅評估對象,在實施納稅評估工作前,要求制定詳細的評估實施方案,保證納稅評估工作的針對性,要有專項評估實施方案。評定后續管理后完善納稅人分級分類管理。將納稅評估的結果與每年的信用等級聯合評定相聯系,完善信用等級聯合評定辦法和后續管理辦法,通過信用等級的評定來加強對納稅人分級分類管理工作,把握稅收征管工作的重點。
(四)保本估稅法測算說明
保本估稅法,之所以說“保本”,實際上是沒有能夠按照稅法規定得出準確的數據的情況下,采用一種折扣的辦法來推算一個接近實際的數,是保本估算法應用的前提,這是個體工商戶的特點決定的。使用保本估稅法對象只能是沒有建帳的個體工商戶,對建帳的個體工商戶適用查帳征收辦法,評估方法適用與對企業納稅評估方法相同。對個體工商戶采用保本估稅法納稅評估分析時,要綜合運用各方面的信息,參照宏觀稅收分析、行業稅負監控、納稅人生產經營以及內外部相關信息,運用數學方法測算出的算術、加權平均值及其合理變動范圍測算預警值,綜合考慮地區、規模、類型、生產經營季節、稅種等因素,考慮同行業、同規模、同類型納稅人各類相關指標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預警值更加真實、準確和具有可比性。納稅評估指標預警值由各地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使用保本估稅法要建立一種信息傳導機制,明確出環節間資料傳遞的步驟、時間限制、責任單位,納入征管流程,并以嚴格的督查考核促進落實。一是要征收監控、管理服務、稅務稽查及時將納稅申報資料、發票稽核、財務資料等有關資料傳遞到評估崗位。在現有的征管、申報資料的基礎上,要重視納稅人提供的會計資料信息;依照新的《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加強與工商、銀行、政府等部門的橫向聯系,獲取最新數據;充分考慮納稅人所處的環境、面臨的風險和資金投向等信息資料;隨時掌握納稅人的經營動態信息,了解結算資金的變化情況,實現對納稅人經營行為的全方位監控。
對企業納稅評估,通常用到幾個財務通用指標:如收入類評估分析指標、成本類評估分析指標、費用類評估分析指標、利潤類評估分析指標、資產類評估分析指標。對個體工商戶的納稅評估就沒有這些指標,只能通過上面所提出的“三費”和“一率”來開展評估,所以得出的數據只一個比較接近實際的數據。評估的結果,也只能測算已經雙定的納稅額是否接近納稅人在經營保本的情況下應該繳納的稅款,這是一個比較保守的數字,但是較為合理可靠。
四、保本估稅法的使用評價
(一)有效加強稅收管理的剛性
1.通用性。保本估稅法簡單實用,合理可靠。評估的依據、過程和結果對于納稅人、稅務機關雙方都能接受,普通稅務人員容易掌握,納稅人也容易理解,不僅適用于地稅獨管戶,也適用于國地稅共管戶,不僅適用農村個體工商戶也適用城市個體工商戶,不管何時何地,不管何人使用,方法科學、合法、簡單實用,對于目前我國的各地稅務機關征管著4000多萬戶個體工商戶來說,是一種簡單易行的納稅評估方法,對于成千上萬的納稅人來說,在沒有建帳征管的情況下,顯然是一種可靠的辦法,通過在基層的實踐證明,無疑是納稅人和稅務人員在評估個體工商戶稅收負擔程度時是較容易接受的方法。
2.公平性公正性。保本估稅法是按照個體工商戶發生的比較固定的“三費”客觀存在事實的為依據,在科學劃分行業的基礎上,通過行業調查了解每個行業的生產經營特點、掌握行業性客觀經營規律,抓住其核心問題的基礎上,以事實數據說話,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完全掌握個體工商戶個體生產經營的租金、人工工資、水電費用成本消耗等關鍵性信息指標和數據,作為評估的依據和標準,因為信息數據指標都是客觀性的特點,因此評估過程和結論對于每個個體工商戶來說都是公平和公正的。
3.增強服務意識。簡單化納稅評估是在依法治稅的前提下為納稅人減少工作干擾,增強為納稅人服務的意識,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在納稅評估過程中發現一般涉稅違章違法行為或疑點后,能夠及時主動約請納稅人溝通相關征納信息,向納稅人進行稅收政策法規宣傳、輔導,促使納稅人主動自查自糾,減少征納稅收成本,減少稅收爭議的一種服務工作方式。保本估稅法能使稅務機關在稅收管理工作中變被動為主動,有針對性地把一般涉稅問題前置,且對個體納稅人起到一種有效監督,減少對納稅人的處罰,節約納稅成本,在大大提高提醒納稅人自查自糾水平。
(二)可以有效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源監控能力
稅收征管質量的高低,取決于稅務機關對各類稅源監控能力的強弱,而稅源監控手段是否先進、科學、易行,又直接影響到征管的效率。在納稅人數量逐漸增多,工作人員相對不足的情況下,加強納稅評估是提高稅務機關稅源監控能力必不可少的措施。保本估稅法就是面對幾千萬的個體工商戶開展的一項稅收監督管理手段,以“雷達檢測站”的方式定期運動個體工商戶的納稅情況進行評估,是稅務機關實施有效管理可靠的方法,借助信息化手段,通過科學的評估,對監控區域內全體納稅人的納稅情況進行“掃描”,及時發現疑點,向其他管理環節傳遞排除疑點的意見,使各項管理措施環環相扣,有效提高稅務機關的稅源監控能力。通過納稅評估,樹立一批誠信納稅人,促進誠信納稅;通過對不同信譽級別納稅人的征管制度設置,形成良好的體制激勵,從而促進征管質量的提高。
(三)使稽查工作更有針對性
納稅評估是稅務稽查實施體系的基礎,有助于稅務稽查明確方向,發揮整體效能。保本估稅法是對個體工商戶是否履行稅法規定的義務,以及履行程度的一種評價。因此,是稅務稽查實施體系的基礎環節,是構建依法、統一、協調的稅務稽查體系的重要內容,其工作質量直接影響到稅務稽查的實施效果。一方面,納稅評估通過評估分析,發現疑點,直接為稅務稽查提供案源,不僅可使稽查選案環節避免隨意與盲目,而且可以使稅務稽查的實施做到目標明確,重點突出,針對性強;另一方面,納稅評估有利于稅務稽查內部的專業化分工,并對稽查實施產生制約,有利于規范稅務稽查行為、完善稅收征管、形成法制威懾的整體效能。納稅評估是稅務機關的執法行為,通過審核個體工商戶納稅情況,分析稅負異常,提醒納稅人規范向稅務機關報告的數據,遏制各種偷稅行為,使稅務機關及時發現日管工作的漏洞和偏差,避免稅收征管中的人為因素所造成的影響。它通過稅務機關的提前預警告知,引導納稅人自行規范納稅義務,自行糾正各種違規行為,提高申報準確率。
(四)增加稅收收入
通過實地使用該辦法,為地方稅收增加了40%的稅收收入,個體工商戶在核定雙定稅過程中,容易產生納稅偏離的問題,在評估中,發現核定的營業額普遍低30%,有的偏離很遠,稅收只收了應繳稅款的三成。同時使用該方法,可以使原來容易漏征的土地稅、房產稅、印花稅征管到位。目前個體工商戶租用的經營場地絕大部分是個人房地產,在小城市縣鎮特別突出,這部分出租戶的納稅大部分被忽略了,流失的稅款比經營戶還要多,必須加強對這塊稅收的管理,在經營戶向稅務機關第一次報送納稅資料時,稅務部門必須同時要求經營戶報送租賃合同原件與復印件,不是租賃關系的,必須提供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沒有房產證原件的要提供相關的資料,證明房產是誰在管理使用,稅務部門同時建立相應的出租戶房屋場地電子臺帳,確保對出租房屋場地的稅收管理。對出租業主定期進行必要的稽查,及時發現和糾正租金的真實性,防止出租業主弄虛作假,通過稅務部門的稽查工作,完善對出租戶出租租金稅收管理的長效機制。
(五)有效預防稅務干部以稅謀私
去年7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今年8月1日起,對小微企業中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據初步估算,這項政策將給超過600萬戶小微企業帶來實惠,直接關系幾千萬人的就業和收入,預計年減稅規模近300億元。此項政策是在國家近年來出臺的一系列惠及小微企業發展的稅費政策基礎上的一項稅收優惠,體現了國家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為鼓勵小微企業發展,政府為小微企業減負的步伐一直沒有停止過。近年來,我國不斷出臺了一系列惠及小微企業發展的稅費政策,從國家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到將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由6%和4%統一降至3%,再到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可見小微企業的稅負在逐步“瘦身”。此外,結構性減稅的重頭戲――“營改增”試點的推進,同樣惠及小微企業。目前正在積極推進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原適用5%營業稅稅率的小微企業改征增值稅后,大部分按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稅負水平下降40%;原適用3%營業稅稅率的小微企業,因為由營業稅的價內核算變為增值稅的價外核算,稅負也有所下降。
小微企業與個體工商戶,雖然經營實體性質不同,但是在生產規模上二者大體相當,甚至有一些個體工商大戶生產規模超過小微企業。從稅收政策上說,二者稅負差別不小,稅收政策總體有利于個體工商戶,不少個體工商戶并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營業稅,但自從去年國家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以來,二者在稅收上差距基本抹平。與此同時,國家在出臺一系列扶持小微企業政策時,由于沒有說明同樣適用于個體工商戶,因此在一些地區,個體工商戶沒有享受到同等政策。比如,《意見》規定,鼓勵各級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積極支持小型微型企業;積極引導創業投資基金、天使基金、種子基金投資小型微型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型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政策。實際上,大量的個體工商戶同樣有金融融資需要和創業投資需要。再如,《意見》規定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擔保的財政支持力度,綜合運用業務補助、增量業務獎勵、資本投入、代償補償、創新獎勵等方式,引導擔保、金融機構和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為小型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里涉及到對個體工商戶的財政支持和政府性融資服務,同樣是個體工商戶所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