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6 17: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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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組數字中,可以看出以下三點:一是隨著住房銷售面積的下降、竣工面積的增加,房地產商手上持有住房越來越多;二是盡管住房銷售面積下降,但住房銷售總金額減少不多,也就說明國內房價仍然在上升;三是上述數字也透露出,目前房地產市場不少方面沒有什么變化,如粗放式經營模式沒有改變、暴利型的利潤水平沒有改變、也沒有從買方市場向賣方市場轉型等,盡管住房銷售下降,但房價沒有下降。
如果房地產開發商不維持房地產暴利的模式,把房價調整到自住性消費者有支付能力的價格水平上,或對當前房地產市場的價格與購買對象重新定位,那么國內房地產市場很快就會掀起新一輪發展與繁榮。
其次,由于房地產的價格還在上漲,從而使得國內房價水平仍然維持在暴利的水平上。無論是一線城市還是二、三線城市,甚至三、四線城市,以當地居民的收入水平與當地的房價水平來說,基本上沒有多少地方的居民會認為當地房價是便宜的。國內房價過高是不爭的事實。對于這個問題,政府只要對市場做一個最為簡單的調查就一目了然。
前幾天,論文答辯,一位名牌大學的教授就問我,北京的房價,他什么時候可購買得起?我就告訴他,如果政府現行的政策不改變,能夠維持下去,應該不會太長的時間了。試想,北京一所名牌大學的經濟學教授,其收入水平在北京也應該是中上,但是憑他的收入水平在北京根本無能力購買一處中位價格水平的住房。在這種情況下,北京市的其他居民對城市房價更是無可奈何。北京的房價高于不少發達國家早就是不爭的事實。
在這樣全國房價一片高企的情況下,地方政府要救市房地產不就是認為是要把房地產的價格維持在比目前更高的房價水平上嗎?政府要維持高房價水平,到底想維持什么?
從最近披露出來的一些貪污大案要案來看,大多與房地產業緊密關聯。比如重慶的規劃貪污案、浙江紹興貪污案、北京的案等,個個都是通過房地產土地轉讓、城市規劃等大量地攫取社會財富及國家財富。這說明了房地產業所牽動的利益關系太大。相應的當事人不僅可以通過非法的方式攫取巨大的國家及民眾利益,也可以通過合法及制度化的方式來攫取國家及民眾的利益。而在當前房價高企的情況下,政府救市房地產就是希望房地產尋租空間的制度化。
有人說,房地產為什么要救?是因為依靠房地產可以拉動四五十個行業的發展,拉動居民的需求,特別是還有人說房地產是擴大內需或居民消費的一個增長點。其實,這里有幾個問題要來思考。
一是房地產需求是居民消費嗎?其實,按照國家統計局的分類,房地產購買從來就不算作居民消費而是算作居民投資。如果房地產購買是居民投資,那么依靠房地產發展來拉動內需又有多少關聯呢?正因為,在國家統計局那里,居民購買住房是投資,因此,房價攀升不要計算到居民消費的通貨膨脹指數中,居民居住類消費所占整個消費比重也很小(如居住類比重中國只有13%,美國則在42%以上)。而通貨膨脹指數則是政府貨幣政策核心指數所在。
二是假定房地產購買是居民消費,是可以擴大居民的內需的,并通過這種內需擴大來帶動幾十個行業的發展。但是,這里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這種內需擴大是建立在絕大多數居民有支付能力的價格水平上。但是,在目前的房價水平上,國內絕大多數居民都沒有支付能力進入,因此,內需的擴大也只能是一句空話。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房地產銷售出現嚴重下降,房地產開發商手中持有的住房太多,這不僅影響到地方政府財政收入,也影響相應產業衰退。如果不救市,中國經濟將面臨著下行的巨大風險。但是這種比較的依據是2007年。這種比較依據何在?
如果2007年是一個房地產泡沫較大的年份,那么2008年房地產開始走向正常運行。因為,2008年住房銷售下行僅相對2007年而言,如果與2006年、2005年的房地產銷售相比不僅沒有下降,反之增長的幅度不小。即便假定2007年房地產增長速度沒有太多的泡沫成分,我們也要問:這樣的增長是否可以持續?2008年是否具有同樣發展的條件?如果沒有相應的條件,我們還要讓2008年房地產達到2007年增長水平,恐怕是不容易的事情。
2007年房地產市場的火暴,不僅讓房地產市場賺得盆滿缽滿,而且使房地產相關的產業也出現前所未有的繁榮。但是,2008年房地產市場環境已經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比如說,房地產市場政策、金融市場環境、房地產購買住房的對象、居民住房消費觀念等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如果房地產開發商仍然以2007年的房價水平、地方政府以過去居民的購買觀念,希望讓居民進入房地產市場,這是不可能的。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銀行;硅谷銀行;創業投資;商業銀行
科技銀行主要是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在美國,科技銀行又被稱為風險銀行,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往往伴隨高風險,同時科技銀行主要為風險投資和它的投資對象-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較之一般的商業銀行,科技銀行具有下列較為明顯的特點:(1)專業性。通常科技銀行貸款的主要客戶為當地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科研單位及科技型中小企業等,旨在為技術引進或者研發、新產品試驗以及推廣等與科技創新有關的活動提供服務;(2)政策性。因為科技銀行具有特殊的地位和目的,它往往享有一定的政策特權,例如科技銀行可以放寬貸款條件,創新利率收益方式等等。在規定業務范圍內,科技銀行可以專門針對成長性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抵押擔保模式;(3)商業性。盡管科技銀行具有政策銀行的相關特性,但由于其商業化經營模式使其更接近于普通意義的商業銀行,仍然是把盈利目標擺在很高位置。科技銀行一般有著和高風險相匹配的高收益經營模式,并且力圖使這種收益穩定而可控。從國外的經驗來看,這種兼具專業性、政策性以及商業性的科技銀行,將成為破解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困境的密鑰。[1]
一、科技銀行是商業銀行對其傳統經營模式進行重大創新的結果
美國高科技發展水平處于全球領先地位,這要歸功于其獨有的融資體系。1993年,就在硅谷高科技產業興起之際,當時在硅谷開設的商業銀行雖有350家之多,其中就有美洲銀行、花旗銀行、摩根大通等的分支機構。但這些大商業銀行主要服務對象多為大企業,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則無暇顧及。因此大部分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得不依賴風險投資獲得融資。而對于風險投資的核心業務主要為投資而非金融,因此其作用受到很大的局限,通常表現在創業企業貸款融資的困難,也表現為風險投資機構本身再融資面臨的困難,特別是那種以公司制注冊的風險投資機構。硅谷銀行當時的決策者正是認識到風險投資的局限,同時又洞悉科技型中小企業相關融資市場的空白,決定區別于大型商業銀行分支機構,把目標客戶定在那些新創的、同時發展速度較快、但被其它商業銀行認為風險太大而不愿貸款的中小企業身上。通過一系列有效的制度創新,終于成功創建以支持創業創新為業務主體的新型金融產品-科技金融,并據此產生全球首家商業化運作的科技銀行。因此,硅谷銀行創立的科技銀行經營模式是對其傳統商業銀行經營模式的一次重大創新。它具有以下特點:
(一)一舉沖破債權投資和股權投資之間的限制
對于債權投資,科技銀行主要通過客戶的企業基金提取部分資金。雖然創業企業的大部分資金來源于債券或者股票的銷售,但科技銀行會從客戶的企業基金中提取部分資金作為未來的創業資本,從而減少募集資金金額及募集所需費用。而后科技銀行將資金以借貸的形式重新投入創業企業。如果采用股權投資,科技銀行與創業企業簽訂相關協議,收取股權或認股權證的方式以便在退出中獲利。美國的科技銀行在投資中通常混合使用兩種方法:一方面將資金借入創業企業,獲得高于市場借貸的利率,另一方面與創業企業達成協議,得到企業部分股權或認股權證,從而提高收益,同時減少風險。
(二)進一步模糊直接投資和間接投資之間的界限
“直接”投資是指科技銀行將資金直接投資到創業企業,途中不經過風險投資基金;在產生回報以后,由創業企業直接交給科技銀行。“間接”投資是指科技銀行將資金投入風險投資基金,由風險投資基金進行投資,同時由風險投資基金回報給科技銀行,其中創業企業不會和科技銀行有投資方面的聯系(不包括科技銀行對投資的創業企業開展投資以外的銀行業務)。和風險投資基金建立緊密合作關系始終是科技銀行最重要的策略之一。科技銀行同時為風險投資基金所投資的企業和風險投資基金提供直接的金融服務,通常它會將營業網點設在風險投資基金附近。[2]
二、科技銀行經營模式解析
從運營特征以及服務領域而言,風險銀行能夠全面體現科技銀行的特點:不同于普通的商業銀行,一是貸款對象不同;二是貸款原則不同:商業銀行主要按照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這幾個原則發放貸款,而一般科技銀行通過風險投資構建自身的風險管理架構。科技銀行又與風險投資不同,風險投資通常以股權方式投資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參與企業的經營以及管理,并通過企業上市等途徑退出。科技銀行主要通過債權的方式參與企業經營,從企業利用風險投資再融資和第三方機構的投資獲得償還。最后,在監管方面,科技銀行需要接受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管,需要滿足《巴塞爾協議Ⅱ》中關于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的要求,而監管機構對風險投資的監管相對不多。總的來說,科技銀行的經營模式具有以下特征:
(一)主要為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
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來說,科技銀行通常給與的金融支持方式主要包括貸款融資或者直接投資方式。其中的貸款融資,科技銀行明確將其市場定位為處于創業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貸款。一般只考慮對處于成長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融資,一旦企業發展到成熟期,科技銀行就決定退出。科技銀行通常是在風險投資進入之后才會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當風險投資完成首輪或第二輪投資,然后科技銀行開始跟進,對那些需要融資的中小企業進行貸款,科技型中小企業一旦獲得風險投資以及第三方機構的股權再融資,意味著科技銀行的貸款終于能夠得到償還。科技銀行貸款利率通常比市場利率要高出2-3%,有的甚至高達5%。對于直接投資來說,科技銀行進行直接投資涉及兩種方式:第一種為直接參與方式,通過參與風險投資參與投資的創業企業,成為企業參股股東或合伙人,但其持股比例一般低于風險投資持有比例;第二種為間接參與方式,也就是所謂的基金中的基金,科技銀行通過風險投資基金,再由風險投資基金投資于企業。
(二)具有較為獨特的風險管理制度
因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研發過程中的創新有著不確定性,在研發產品還未商業成功之前,通常商業銀行難以評估企業科技成果的相關價值以及企業潛在的經營風險,銀企間這種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始終是困擾高科技融資的癥結所在。在這方面,科技銀行通常有其獨特的風險管理方法:(1)通過風險投資對企業進行持續風險監控。通常科技銀行只向已經獲得風險投資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貸款。科技銀行利用風險投資篩選客戶,從而避免了授信前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另外,由于風險投資通常會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過程,科技銀行間接地利用風險投資對貸款進行例行管理,從而有效地減少了風險;(2)僅參與熟悉的相關領域。科技銀行的絕大部分員工都有高科技領域的背景或工作經驗,同時在該行業擁有廣泛的人脈,從而使得科技銀行專業化優勢更加突出;(3)重點關注貸款企業當前的現金流。處于初創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通常盈利不多甚至虧損,同時缺少可以抵押的物品。科技銀行通常不太關注企業的盈利水平,但十分關注企業當前的現金流狀況,通常要求貸款企業以及投資的風險投資基金必須在科技銀行開戶,以此加強對風險投資和中小企業現金流的監控。同時也會要求企業在銀行賬戶中必須留有規定數量的現金,以防范風險;(4)簽訂債務第一受償順序條款。通常科技銀行要求企業在貸款合同中需要簽訂債務第一受償順序條款。這樣即使企業破產清算也可以將信貸損失減少到最低,從而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科技銀行的自身利益。[3]
三、科技銀行是破解我國當前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密鑰
我國現行的金融體制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面臨的融資需求,存在著突出的結構性矛盾。科技型中小企業從出生到成熟,每個發展階段都存在不同特點的資金需求。尤其是進入創業后期和成長期階段的企業,資金需求快速增長,資金壓力空前加大。創業者們雖然真實地看到未來的發展前景,需要依靠大量的外源性資金支持。雖然有風險投資基金可以進入,但是有些企業的創業者們卻產生顧慮,由于引入外來投資使股權稀釋,從而失去企業控制權,造成企業發展背離創業者的初衷,因此不愿意希望過多權益資本介入,更希望引入商業銀行提供的信貸資金。但在這些科技型中小企業中,很多企業的研發成果還處于剛投放市場階段,企業當前的市場占有率、利潤率及資產方面都很小,難以達到商業銀行的貸款要求。科技型中小企業這種高增長、高盈利以及高風險的突出特點與商業銀行的經營準則之間有著結構性矛盾,造成債權性資金不能大量進入處在這一發展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同時,由于技術發展迅猛,產品更新換代快,缺乏資金,從而使一些處于創業后期或者成長期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同樣面臨成長瓶頸問題。科技銀行的經營模式,與目前在各地高新技術開發區內設立的那些科技支行不同,是專門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的、機制創新的,具有專業化業務的區域性商業銀行,它利用創新金融工具和國家的政策支持,通過債權與股權相結合的運行模式等在內的機制創新,從而使科技銀行創立風險與收益相匹配的相應資產結構,形成適應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特點和商業銀行穩健經營原則的新管理制度。我國科技銀行選擇經營模式,既不能參照政策性銀行的老路,應該以市場機制來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也不能局限于現有商業銀行的經營機制和業務模式,要進行制度創新:(1)應該以民間投資為主,結合市場主體進行股權設計,當地政府投入要以引導為主;(2)進行機制創新,對成長期階段的企業進行貸款的同時允許部分實行債轉股,使科技銀行在承擔風險的同時可以分享企業快速成長產生的價值增長機會。政府可以在一定條件下給與科技銀行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或者風險補償,引導科技銀行開展一些高風險項目;(3)進行制度設計,從經營體制、業務內容、擔保方式以及盈利模式的設計上都應該保證專業性、盈利性以及風險可控性,包括聘請行業科技和經濟專家為企業把握方向、與風險投資、擔保機構進行緊密合作等。(4)應該主要集中于高科技園區內進行運作,因為這樣科技銀行能充分了解當地高科技園區內的企業,減少信息不對稱。(5)建立一支既懂科技又懂銀行業務的專業化科技金融人才隊伍。目前科技銀行相關經營理念已經得到我國很多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投資機構的認同。[4]
四、我國促進科技銀行經營模式的主要障礙
針對我國目前科技型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困境,許多專家希望成立科技銀行,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支持,通過在部分有條件的城市高新技術開發區進行試點,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引進、研發以及新產品推廣等與科技創新緊密相關的業務提供服務。那么,科技銀行經營模式能否得到復制?目前我國推行科技銀行經營模式還面臨許多障礙:
(一)我國的風險投資還欠發達
科技銀行實際上是建立在風險投資高度發達這一基礎上的,依托風險投資形成獨特的風險管理體系。科技銀行是20世紀90年代初由社區銀行轉變而來,科技銀行最初的貸款對象是已經完成首輪或第二輪風險投資融資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也就是說,擁有風險投資基金是獲得科技銀行貸款的條件之一。除了傳統信貸業務以外,科技銀行還投資其他項目。可見,與風險投資相伴相生恰恰是科技銀行的一大特色。科技銀行可充分利用風險投資基金對項目的判斷能力以及投資能力。如果企業經營狀況較好,還可與貸款企業商討債轉股,甚至有可能獲取超額回報。[5]而我國風險投資還欠發達,在目前的商業銀行信貸管理制度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很難解決,科技銀行已經承擔的高風險難以得到充分的風險補償,導致科技銀行持續經營的能力難以得到保障。
(二)我國誠信機制存在缺失
我國誠信機制存在缺失,成為科技銀行經營模式在中國復制的最主要障礙。在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盡管是技術創新的重要力量之一。但科技型中小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往往抱怨商業銀行程序多、貸款審批慢、抵押條件高、時間長,往往貸款通過批準卻錯過了科技創新和企業發展的良機;而商業銀行卻覺得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存在財務狀況不清晰、貸款額度難掌握、擔保措施難落實等難題。科技型中小企業由于規模較小,再加上科技創新成功率普遍不高,決定了對其貸款時面臨風險大、成本高以及利差小三大主要障礙。在科技型中小企業普遍缺乏抵押擔保的情況下,企業誠信機制的缺失顯得極為顯眼,這也是近年來科技型中小企業產生經營危機時,商業銀行往往對其惜貸的主要原因。[6]
(三)我國金融業混業經營還未實施
全能銀行制,尤其是銀行控股公司能夠提供非常全面的金融服務,實行全能銀行制是確保科技銀行業務得到順利開展的重要條件。混業經營使得科技銀行能夠利用好項目的超額利潤彌補差項目的損失,從而實現總體的平衡和盈利,達到既發展自身業務,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目的。如果提供貸款,不進行投資,科技銀行就難以能保證盈利,很難持續經營。我國目前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金融體系,使得科技銀行無法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不同的發展階段和資金需求提供合適的融資渠道,與科技型中小企業間的密切聯系無法建立。要使科技銀行能夠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就應借鑒國外經驗實行混業經營。
五、大力推進科技銀行經營模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支持高新技術產業以及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已經成為我國一項長期的國家戰略。我國應該借鑒美國科技銀行的發展經驗,為科技型重小企業的發展提供融資服務。目前我國各地的高新技術園區普遍成立了科技支行。科技支行普遍引入貸款風險定價機制,按照企業的風險水平、籌資成本、項目管理成本以及貸款目標收益等條件,同時考慮當地市場利率水平等相關因素自行決定貸款利率,對不同企業實行差別利率。我國現行的商業銀行經營體制很難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因此大力推行科技銀行經營模式有著非常現實的意義。
(一)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
我國科技銀行經營模式可以說是建立在風險投資不發達這一基礎上的。因此很難完全照搬美國科技銀行發展經驗。必須通過現有的商業銀行模式,實行專門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科技金融業務新模式,使更多科技型中小企業依靠自主知識產權獲取銀行貸款。作為科技型中小企業重要無形資產之一的知識產權,如果能夠用于質押貸款,或利用自有知識產權質押或者業主信用當作反擔保,將在相當程度上解決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困境。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相關產品應具有以下特點:一是以企業知識產權作為貸款的核心質物,而且擔保方式需要靈活處理;二是政府提供專項貼息以便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三是科技貸款期限與額度設計要最大程度符合企業融資需要;四是能夠提供專業化、個性化以及全方位金融組合產品。要充分發揮政府引導、部門協調、政策扶持和服務功能,進一步整合政府、銀行、第三方機構等服務資源,盡力為科技銀行的業務開展和金融服務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對科技銀行發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業務提供一定比例的貼息支持。未來科技銀行應該致力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市場定位,創新科技金融產品,進一步完善服務手段,通過發展科技貸款業務,從而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難問題。今后,我國政府要建立科技融資金融體系、引入貼息機制,同時啟動科技融資培訓工程和相關機構展開合作。[7]
(二)加快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由于我國法律法規不健全以及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導致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不得不承擔比大企業高得多的資金成本。信用擔保體系能夠解決科技銀行對部分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風險管理問題。第三方擔保機構利用專業化經營信息資源以及專門技術的研發,從而降低信息搜集以及處理成本,減少信用風險,使其可對以前回避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我國應進一步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從而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給與更大的資金支持。此外,我國目前企業征信系統存在統計信息較窄的問題,征信系統對企業的評價結果很難得到銀行的認同,因此商業銀行在對中小企業進行貸款時通常并不采用征信系統的評價信息,而是單獨對企業信用進行評估。這既降低中小企業信貸可獲性,又提高銀行和企業的額外成本。因此,加快社會征信體系的建設對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難也有很重要的意義。[8]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才剛處于起步階段,許多先天的缺陷在一段時間內難以克服,應從三個方面加強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一是進一步完善與征信體系有關的法律法規。二是推動信用信息的共建共享。統一信息標準,同時加強信息管理,保證社會信用信息準確性。三是努力規范征信市場。通過政府推動,從而使征信機構由政府主導轉為半官方半民間機構,同時逐步允許外資征信機構在我國設立分支機構,最終使國內征信市場實現規范的市場化運作模式。
(三)我國科技銀行業務模式可借鑒橋隧模式
美國科技銀行的成功關鍵在于銀行與風險投資的緊密關系。為降低信用風險,其客戶必須是得到風險投資支持的企業。此外,科技銀行會與客戶簽訂相關協議,要求以專利權益作抵押擔保。如果無法還貸,公司的專利權益將歸科技銀行所有;如果公司破產清算,在技術專利被拍賣后,所得資金要先歸還科技銀行貸款。我國銀行業因為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相關限制,直接借鑒美國科技銀行經營模式并不現實。但是實際上美國科技銀行經營模式與我國金融行業的橋隧模式十分接近。所謂橋隧模式是在擔保機構、銀行和中小企業三方中引進第四方機構,包括風險投資基金或上下游企業;第四方機構事前以某種方式承諾,如果企業發生財務困難而無法按時償付貸款本息時,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由第四方機構購買企業股權,通過為企業注入現金流,從而償付銀行貸款,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減少銀行的貸款風險,同時規避了企業破產清算,最大可能地維持企業的潛在價值。例如當時處于初創期的杭州動漫企業-豐澤科技,因為無抵押物和現金流,很難獲得銀行貸款。中新力合通過引入第四方機構-紅鼎創投,同時約定通過中新力合與紅鼎創投進行共同擔保,使豐澤科技能夠向商業銀行融資100萬;此外,紅鼎創投按照合同獲得豐澤科技10%的期權份額,豐澤科技的股權質押給另一方中新力合。可見,我國科技銀行經營可以參照橋隧模式。[9]
作者:陳游 單位:湖州職業技術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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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婷.張朝暉等,建設科技銀行,破解科技企業融資難題[N].中國證券報,2012-03-04.
[5]趙策.放開信貸,科技銀行路漫漫[J].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2014-04-11.
[6]裘偉廷.試論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J].證券市場導報,2014,(12).
[7]科技部.科技金融合作成效顯著,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在京啟動[R].2011-07-30.
變化后的經營模式,集中體現了用工單位對崗位人才“面”的要求,這種變化的突出特點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全方位參與運營代替單一崗位責任制。
針對原有實訓超市注重培訓學生某一特定崗位技能,學生的身份僅僅是該崗位實際工作的操作者,僅知道“點”而不懂得“面”的實際,我們將原來的食堂小超市變為實訓學生的獨立經營場所,把學校大超市當做供應商。小超市從學校大超市進貨,進貨價格按校外供應商給予的價格掌握,小超市利用小庫房實現商品的存放過程。實訓學生在小超市,由實訓教師引領,完成對商業企業進銷存全過程的實訓教學。在經歷了一個學期的實踐后,將大小超市原來與供應商洽商進貨與結算的專人負責制,調整為實習學生按對口商品(如洗漱用品類、文化用品類、飲品類、食品類等)來分工、實訓學生為實習學生做助手的經營模式。每位實習學生專門負責各自管理的品類從洽商、接貨、理貨、銷售、結算的全過程,該過程相當于在實訓超市中分出了幾個小超市由實習學生專人獨立經營。模糊了原有的單純崗位責任,取而代之的是實習學生和實訓學生真正意義上的全方位參與商品運營。
2.學生的身份由操作者轉變成經營者。
在原有實習學生與實訓學生均定崗操作的基礎上,確定以實習學生專人獨立經營、實訓學生輪崗、給實習學生當徒弟頂崗操作的經營模式。針對實習學生各自負責的品類在學校實訓超市總體經營品種中所占有的比例,分別為實習學生核定經營額、商品陳列效果、與供應商溝通情況、商品差錯率、收銀差錯率、盈虧率、服務效果評價等考核指標,讓崗位工資與指標掛鉤,讓績效獎與考核掛鉤,實訓學生跟班操作以確保實習學生經營指標的落實。變化后的運營模式,讓實習學生和實訓學生的身份真正由操作者轉變為經營者。身份和崗位職責轉變后,實習學生包括實訓學生不再僅僅關心是否收銀有差款、理貨是否及時,而是更關心什么貨品銷售最旺、什么貨品缺貨、該組織多少,哪種貨品盈利效果好,哪些貨品應該做經營性的調整等作為一個經營者應當考慮的問題。
3.教師的經營與管理職能轉變為管理監督職能。
實訓超市一直由實訓指導教師負責對外經營與內部管理。轉變經營模式后,確定了以實習學生專人獨立經營管理、實訓學生輪崗、為實習學生當徒弟頂崗操作的經營模式。實訓指導教師完全脫離具體的經營業務操作,轉向指導監督學生的全方位操作與運營。教師的責任得以強化,實訓指導的目標更加明確。考核學生的經營業績、管理水平成為考核教師指導實習、實訓效果的一項重要指標。實訓指導教師對所有小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每一環節均進行全方位地管理跟蹤與監督,成為這種嘗試最重要的環節。
二、制度的更新是實現這一轉變的有效保證
1.把安全當做第一要務納入經營管理活動的制度更新。
有了安全不一定有一切,但沒有了安全一切均無。安全就是效益,沒有安全就沒有效益。把安全當做經營管理與服務工作的第一原則,是大家的共識。原有管理制度中,雖然對場地、設備、商品保管、商品陳列、收銀要求等均有注重安全的提示,但并未形成嚴肅分明的安全責任制度。為此,在超市經營模式轉變時,把安全經營納入第一要務,制訂了《實訓超市安全管理規定》、《實訓超市安全應急預案》。設立安全檢查記錄,堅持以預防為主、實行責任人制;堅持從日常檢查入手,抓管理、抓設置、抓違章、抓常態管理、抓危機管理;堅持日常教育,培養員工和實訓學生的專業化、職業化的意識和能力;堅持對所有安全責任事故零容忍。一年來的經營實踐,讓我們看到了在制度要求下的安全責任事故為零的好局面。
2.由考核教師轉變為考核學生的制度更新。
原有制度側重于對實訓指導教師的考核,對實訓學生的考核僅側重于某項崗位工作的操作熟練程度考核。調整后的制度將實習學生的經營指標考核放在第一位,重點考核實習學生對所管轄商品的經營情況、庫存控制、商品陳列、經營效益以及對實訓學生的傳幫帶效果。對實訓指導教師的考核僅限于控制把握安全運營、日常工作到位、監督指導作用如何等非量化指標。
3.學生的職責由單一操作向全方位經營轉變的制度更新。
為保證小超市的經營實訓順利進行,我們在制度中強化了商品進出庫登記臺賬制度,建立了小超市與學校大超市的結算制度及定期核銷制度。從而有效保證了大小超市在運營過程中真正實現賬賬相符、賬貨相符。一學期實踐探索后,確定了以實習學生專人獨立經營管理、實訓學生輪崗、為實習學生當徒弟頂崗操作的經營模式。在學生實習、實訓管理制度及考核制度中加入了對實習學生管理商品安全、保證工作場所安全的考核以及對經營指標的考核。將實習學生的崗位職責真正從簡單操作轉變為全方位經營,讓實習學生真正以員工身份直接參與經營,責任明確、指標到位。消除了以往實習、實訓學生僅僅是操作者,實習與實訓僅能解決具體崗位操作卻難以懂得全方位、系統組織商品進存銷并實現經營目標的實訓教學弊端。制度的更新,確保學生們在學校實訓超市真正的經營中,學會了與供應商溝通、合理組織貨源、商品陳列與銷售、經營成果核算的技巧,并逐步實現由一名學生向一名員工的轉變。
4.管理細則中引入6S管理方法要求的制度更新。
家庭農場在我國發展已有一段時間,雖沒有形成全國規模,但各地也探索出一些經營模式,總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1“單打獨斗”型家庭農場經營模式目前這種經營模式在我國是較為常見的一種模式。該模式操作起來較為簡單,且農戶在經營管理方面有較強的自主性。然而,家庭農場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的資金、技術等都是由農戶自主提供,因此這種家庭農場經營模式經常面臨著資金短缺、生產技術低下、與市場脫節及農戶承擔較大風險等諸多問題,是一種較為初級的經營模式。
1.2“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模式“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模式是一種以專業合作社為依托,將農業生產類型相同或相近的家庭農場集中在一起組成利益共同體,它通過市場信息資源共享、農業生產資料的統一購買和使用,在農產品的生產、銷售、加工、運輸、貯藏等階段,為家庭農場提供包括資金、技術、生產資料、經銷渠道等多種的社會化服務。在這種模式下要求合作社具有較強的實力和完整的組織體系。但由于受制于資金、技術和管理水平的約束,大部分專業合作社也只能提供一些簡單的社會化服務,組織體系還很不完善,難以帶領家庭農場走向現代農業的發展道路。
1.3“家庭農場+龍頭企業”模式這種模式一般是以龍頭企業為核心,通過農工貿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的方式帶動家庭農場發展。而龍頭企業與家庭農場的合作實質上是“訂單模式”的合作,家庭農場經營者在這種合作模式下的談判能力較弱,企業為牟取較大利潤而不惜損害農戶的利益,農民往往淪為龍頭企業的農業雇傭工人。三農學者黃宗智指出,在中國這樣一個農民人口龐大、人地比例懸殊較大的國家,如果將大部分的農民變為純粹的農業雇傭工人,為農業企業勞動,那么將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并且使農民原本薄弱的福利再次受到損失。因此,家庭農場與龍頭企業進行簡單合作的模式也不是一種適合我國農業、農民長期發展的模式。
1.4“家庭農場+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模式家庭農場在實際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為了獲得更多的經濟利益,往往會采取與專業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合作的模式。在這種模式下,專業合作社作為家庭農場的發言人和談判者,就農產品收購價格以及收購方式等與企業進行談判,這在一定程度上能保障了農戶的利益。但這一模式仍然沒有觸及到我國家庭農場經營面臨的本質問題,如資金短缺、土地流轉困難、技術水平低下以及經營主體缺乏等。另外,由于該模式下的合作本身并沒有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因此建立的這種合作關系是很不穩定的,且農戶隨時都將面臨著專業合作社逆向選擇的風險。
2合作共生模式的選擇
2.1合作共生模式選擇的背景分析
2.1.1合作共生模式選擇的制度基礎在我國現行的土地集體所有制以及下,土地細碎化問題嚴重,土地集中較為困難,加上人多地少的基本國情,我國家庭農場走土地密集的大規模化農業道路是行不通的。在這種情況下,不少學者提出適度規模家庭農場才是我國農業的基本組織形式,但是要在適度規模下獲得大規模經濟效應,創新家庭農場經營模式是必然選擇。我國農業在改革開放后的一段時期內一直處于“以農哺工”的狀態,呈現農村生產要素單方面向城鎮流動的局面,這極大地限制了農業自身的發展。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我國提出的“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的均衡配置,要素有序自由流動,資源高效配置,市場深度融合”的改革方向,為工商企業與家庭農場合作共生提供了政策支持。在市場機制和政府引導的雙重作用下,工商企業與家庭農場集群進行城鄉之間要素的平等交換,有助于推動家庭農場發展和促進區域農業經濟共同發展。基于上述背景分析,筆者認為現階段選擇合作共生模式,把分散的家庭農場聯結起來,通過合作實現家庭農場集群與工商資本的結合,從而實現農業的區域產業化經營,這才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家庭農場發展模式。
2.1.2家庭農場經營面臨的問題當前,我國家庭農場有所發展,但也面臨著一系列經營難題,主要表現在:一是資金短缺。農戶的自有資金不足、融資困難以及政府對農業的補貼有限,導致家庭農場經營資金不足,從而制約著家庭農場的發展;二是規模難以擴大。知名學者馬慶斌]指出較大的土地規模是保證家庭農場實現機械化、專業化生產的前提。然而眾所周知,現階段我國農村土地仍承擔著大部分農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功能,盡管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且推行了一系列戶籍制度改革,但面對城市融入的困境,大部分農民仍然不愿意把土地長期流轉出去,家庭農場的經營規模因此一直難以擴大;三是經營管理水平較低,科技投入不足。現階段,大部分家庭農場經營者文化水平偏低,運營組織與統籌管理的能力較差,在農業生產過程中習慣遵循傳統的農業生產經營方式。而學者賀雪鋒通過大量的實地調研指出,科學技術的應用水平是決定我國農業經營規模的增加能否獲得規模報酬遞增的一個主要因素,由此可見,科技投入不足也是阻礙我國家庭農場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四是經營面臨“后繼無人”的問題。由于農村發展機會相對較少,加之公共產品供給不足,新生代農民工已經適應現代城市的就業和生活,大多不愿再回到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目前,我國家庭農場的經營者大多是60后,家庭農場經營面臨著“后繼無人”的問題。在現行的農業制度、政策下,根據我國家庭農場經營面臨的各種現實問題,基于共生理論,筆者提出了發展我國家庭農場的新模式,即各家庭農場在政府項目的引領下形成以各家庭農場為內核的家庭農場集群,通過該集群與工商企業進行產業合作,以實現政府牽頭的區域產業發展項目為目的,以生產要素的流動和資源重組為主要內容的合作共生模式。
2.2模式分析家庭農場經營合作共生系統中的共生單元主要由家庭農場、龍頭企業及地方政府組成,各個共生單元在市場的主導下以及政策的推動下進行能量交換,進行資源要素的高效配置。家庭農場經營者擁有的土地、勞動力、農業技術等要素與工商企業擁有的資金、管理等要素以及地方政府擁有的資金與項目優勢融合在一起,就能實現資源的優勢互補。在共生合作模式下,各共生單元之間的要素流動都是雙向的,從而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家庭農場一方面吸收龍頭企業所提供的資金、技術、先進管理等生產要素,另一方面家庭農場的勞動力、初級農產品等生產要素向企業流動,支撐企業的生產發展。同樣,地方政府與家庭農場,以及龍頭企業之間的要素流動也是雙向的,因為只有在彼此之間產生直接或間接的物質、信息、能量交換的情況下,才能形成相互依賴的關系,產生單方所不能達到的整體效益,如協同效應、增值家庭農場經營共生模式在實施上應特別關注龍頭企業與家庭農場的合作和利益分配。在龍頭企業與家庭農場的具體合作上,龍頭企業可以把工廠建到家庭農場附近,在農村直接開展合作。這樣一方面可以解決企業出現的“用工荒”以及勞動力成本不斷上升的問題,因為在同樣的工資水平,甚至更低的工資水平下,人們更愿意選擇家鄉的工作機會,這樣可以工作時兼顧家庭;另一方面工廠為農民提供就業的機會,保障了農民的基本生活、養老所需,使農民對土地的依賴性減弱,這樣就更有利于農地流轉。總的來說,合作共生模式下,家庭農場的土地流轉問題和企業的用工荒問題都能同時得到解決。此外,從利益分配角度考慮,龍頭企業與家庭農場可以采取雙向持股的形式進行合作。之所以采取雙向持股,一方面是力圖使家庭農場的經營成果與企業利益聯系起來,防止企業為獲得高利潤而損害家庭農場的利益;另一方面是家庭農場持有企業的一部分股票,因此能參與企業經營成果的分享,這樣家庭農場經營不僅能直接獲取農產品生產的效益,而且還能分享到農產品的加工、銷售環節的收益,這極大地拓寬了家庭農場經營收入的來源,能促進農戶收入的提升。家庭農場經營共生模式其實強調的是一對多的合作模式,即將多個家庭農場在政府項目的引領下聚合在一起,共同聯合經營,這樣能獲得單個家庭農場無法收獲的規模效益以及品牌效應。企業與家庭農場合作,有助于解決家庭農場經營面臨的資金短缺、技術低下以及管理不善等問題,從而帶動家庭農場的快速發展。通過地方政府與家庭農場及龍頭企業之間的合作,地方政府通過土地、稅收優惠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吸引企業進駐,從而帶來大量勞動力的聚集,這樣會帶動區域服務業的發展,提高地方經濟的整體發展水平,為地方政府拓寬財稅來源。地方政府在整個共生系統中,不僅要對家庭農場和進駐企業之間合作利益的分配進行協調,還要執行一定的約束、監督功能,防止因為任何一方出現違約的情況而影響到整個共生系統的穩定。
2.3效益分析
2.3.1提高家庭農場的收入水平一是在合作共生模式下,由于家庭農場經營融入了現代科技、機械化操作、科學管理等現代化生產要素,增加農產品產量的同時又提高了品質,加之規模化的生產與品牌化的經營,自然能大幅提高收益;二是農業勞動有“農忙”和“農閑”之分,在農閑時,合作企業為家庭農場的剩余勞動力提供了工作機會,這能讓農場勞動力資源得到充分利用,有助于增加農戶的收入;三是龍頭企業與家庭農場雙向持股的合作形式,也使農戶能分享到更多的生產經營附加值。
2.3.2改善農村環境本文所指的農村環境包括生態環境和人文環境。在施行的初期,農業生產主要是綜合生產,即農戶種田兼養禽畜,在這種“種養結合”的生態農業模式下,農業生產不會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此外,由于當時我國的工業化水平較低,打工的浪潮還沒來臨,農業兼業化還并不是十分嚴重,大部分的農民常年在農村從事農業勞動,鄉村呈現出一片生機與活力。隨著農村勞動力向城鎮轉移,農業有效勞動力大量減少,綜合型的農業生產不復存在,同時為降低勞動強度并保證產量,各種化肥與農藥廣泛使用,農村生態環境和人文環境都在逐步惡化。在合作共生模式下發展家庭農場,能在改善農村生態環境的同時改善人文環境。一方面是家庭農場與龍頭企業合作,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面對市場對“綠色食品”的需求,不再片面追求農產品的產量,而是更重視產品的“綠色”與“原生態”,這就要求改變傳統的農業生產方式,發展生態農業,實現農業生產的良性循環,從而保護農村的生態環境;另一方面企業進駐后,農民在家鄉就有了工作機會,對緩解目前農村“空心化”的現象能起到較大的作用,這就會使農村的人文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2.3.3加快城鎮化進程本文所指的城鎮化是指農民的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接近城鎮居民,而不是采取的“空間平移、集中貧困”庭農場,農場經營者的收入會有較大的提高,能夠達到一般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對于流轉出土地的那部分農戶,其收入來源于流轉出土地的租金收入和外出到企業務工的收入,這相比單一的外出務工,其收入水平也會有一定程度的提高。隨著合作共生企業的進駐,人員的大量集中對服務業的需求增加,勢必帶動地方第三產業發展,有助于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協調發展的局面。因此可以說,共生模式下的家庭農場運營,在增加農民收入的同時也有助于積極推進我國城鎮化的進程。
2.3.4塑造職業農民目前農村存在嚴重的“土地撂荒”、“空心化”問題,農業經營正面臨著“后繼無人”的狀況。出現這種情況不僅因為農業生產率低下、勞動強度大和從事農業經營收入水平較低,還因為農民這個職業被認為是“不體面”的職業。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農民開始被冠以貧窮、低素質的標簽,使得新生代農民大多都想逃離農村,遠離農業生產。筆者認為,在共生模式下發展家庭農場,不僅能因收入提高而脫離貧窮標簽,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家庭農場的經營者已經超越了一般意義上的農民,實質上是從土地上走出來的企業家,這將使得從事農業生產成了一種“體面的職業”。此外,由于家庭農場經營強度融入先進的生產技術及管理水平,且要與市場緊密對接,這就要求農場經營者具備一定的科學文化素質和現代管理水平,這將使農民的整體素質大幅提升,去除農民沒文化、低素質的標簽。因此我們說,在共生模式下的家庭農場,農場經營者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民,而是農民企業家,農業經營成為一種體面的職業。
3政策建議
3.1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近年來,我國農業生產中由于基礎設施薄弱而導致抗災能力弱,造成農業綜合生產水平低下,這已成為困擾我國農業發展的一大問題,這一問題在家庭農場中也應高度注意。在家庭農場經營共生系統中,農業基礎設施是影響該系統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如交通和網絡通訊等基礎設施是各共生單元之間信息、技術、人才、資金和政策等系統因子聯系的通路,若通路不暢,則共生單元間的能量傳輸效率就低下,會導致整體共生能量不足,進而影響共生單元之間的互動發展。反之,則會加速資源的流動,市場配置效率得以提升,這會大大降低合作的交易成本。因此,提高基礎設施質量和水平是保障共生系統暢通,促進家庭農場經營合作的重要條件。應該看到,加大農業基礎設施投入單靠政府投入是不夠的,地方政府組織多渠道融資,加大對農村基礎設施的投入,不斷完善農業基礎設施的建設。
3.2增加對農村人力資本的投入只有不斷地增加農村人力資本投資,大幅提升農村人力資本,才能使家庭農場經營者更好地運用現代農業生產技術進行生產。另外,農村人力資本的提高可以使家庭農場經營管理與企業的管理理念相融合,從而提高共生單元之間的溝通能力,使合作共生系統產生合力,輸出更大的能量。要真正提升農村人力資本,就必須加大對農村基礎教育的投入、農業職業教育的投入和農民培訓的投入。
1.傳媒業高速發展掩蓋了平面媒體傳統經營模式的內在缺陷。傳媒從產業屬性講,是社會信息的生產和服務者。由于特殊的歷史原因和社會組織結構特征,相當一段時期內,中國信息生產和加工渠道十分狹窄,社會對信息的接收處于被動狀態,對信息的需求量并不旺盛。在這樣的語境里,傳統媒體將輿論功能當成了唯一使命,忽視甚至漠視了傳媒的產業屬性。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不斷完善、社會結構的打散和重構、人口流動的不斷增強,社會對信息對稱和信息服務的要求逐步增加,都市類媒體應運而生,曾經一度彌補了市場供應不足,并迎來了持續約15年的爆發式增長。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不少媒體沉浸于成功的眩暈,卻極少理性認識到本輪增長主要是其他行業從產品演化為商品的剛性商業需求,以及大眾消費市場化和排浪式升級推動所致。平面媒體經營模式長期停留于“二次銷售”單一路徑,并未能引起足夠審視,更談不上創新求變。從平面媒體廣告主要客戶的行業結構變遷(商業家電通信地產汽車奢侈品)便可清晰印證上述結論。直到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興媒體對傳統媒體產生顛覆性沖擊時,平面媒體才開始反省內在缺陷。但積習已成,改變起來絕非一日之功。2.特殊的壟斷性抑制了平面媒體經營創新自覺。與其他壟斷性行業明顯不同的是,傳媒產業具有典型性二重屬性,一方面產業集中度不高、競爭充分,另一方面又因其高度的政治屬性,準入門檻一直較高。這種獨特的制度設計和安排,有效占領和鞏固了主流輿論陣地,但客觀上減少了主流媒體壯大的機會。同時,在強調政治效益和社會效益的過程中,經濟效益雖然同等被強調,但往往被媒體人和考核者習慣性放棄,經營人員的地位長期式微。在產業屬性長期不被突出的獨特語境中,當經營遇到困難或挑戰時,大家往往首先想到的是“等、靠、要”,希望從公共財政中尋求“供奶”,甚至歸咎于相關管控,卻極少從經營創新自覺上尋找原因和采取行動。3.商業性基因缺失導致平面媒體經營能力先天不足。一方面,部分平面媒體已告別財政供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但有大量媒體的生存依然依靠政府財政或主管部門的各項明補或暗補,“戀奶情結”根深蒂固,商業性反應遲鈍;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中的淘汰法則和退出機制在這一行業基本失靈。除21世紀初國家層面對報刊市場進行過一次集中清理整頓之外,整個行業的并購重組微乎其微,結果形成了“強者不強、弱者恒弱”的局面。4.新興媒體對平面媒體經營模式形成越來越明顯的外部性沖擊。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興媒體對傳統媒體構成了系統性影響,裂變式分野了廣告投放界面。從內容渠道、產品延伸渠道到經營模式渠道,新媒體已形成明顯比較優勢,平面媒體的優勢收窄到內容生產方面。就新媒體沖擊力而言,最為關鍵的是對平面媒體經營模式的顛覆。同時,長期以來,平面媒體的組織架構、管理方式、決策機制,與市場化取向嚴重偏離,重計劃輕市場,無法吸收外部優秀經營人才。所以,如果說平面媒體或電視媒體的媒介形態消亡是偽命題的話,那么,其商業模式的終結將是無法規避的大概率事件。
二、平面媒體當前經營模式創新的中觀評析
雖然平面媒體的發展前景堪憂,但其在輿論引導功能和內容生產方面的集中優勢,短期內尚無法被完全取代。基于對這一現實的把握,平面媒體開始在經營模式上發力創新,積極探索。這些經營創新模式主要包括:1.以南方都市報系為代表的全媒體模式。其主要特征是,依托強大的自身存量,借助與新媒體的融合增量,整合報刊、電視廣播和新媒體資源,形成渠道集群優勢,達到全覆蓋式聚合營銷目的。2.以重慶報業集團為代表的付費墻模式。通過變免費閱讀為收費閱讀,打破信息原創者無利可圖、新媒體通過免費轉發從中漁利的現實困境。這一趨向正在全行業得到顯著性增強,越來越多的平面媒體已開始或正在醞釀采取這一方式。3.以南方日報報業集團為代表的報商模式。即平面媒體通過承包等形式幫助客戶實現銷售增長,分享增長利潤。其主要方式有包銷代賣產品,直接分成;借助版面宣傳,提升產品銷售量,從客戶處獲得返利;通過擴大宣傳,實現產品銷售增長,客戶據此上調廣告投放額度。4.以大眾報業集團為代表的區域壟斷模式。通過多種手段,對區域內主要平面媒體進行并購整合,從而達到壟斷目的,形成區域性廣告經營定價權和話語權。5.以《華商報》為代表的跨地域報系模式。通過報系內部“組合拳”,增強市場定價能力。6.以《武漢晚報》為代表的版面資產化模式。所謂版面資產化,就是通過提供策劃、報道和服務,與商家合作共同生產商品。媒體將所投入的宣傳版面,換算成虛擬的資本付出,換取合作對象對應的有償資源。這種資源可以是實物、現金,也可以是對應的股份或相關權益。7.以《華夏時報》為代表的戰略投資者進駐模式。近年來,文化傳媒產業吸引了一批社會資本的興趣。萬達集團入主《華夏時報》、卓爾集團入主《投資時報》,成為平面媒體寒冬中的一抹亮色。8.以浙江日報報業集團為代表的資本市場運作模式。通過資本市場,進行寬幅資產整合,拓寬收入來源,改變經營結構。上述經營模式探索,為平面媒體改革注入了生機,但整體上講,收效尚不明顯。主要原因是:第一,現有創新探索模式(資本市場運作模式除外)建立在平面媒體輝煌如昨的邏輯起點上,行為落腳點歸根于如何抵擋平面媒體經營當下的頹勢而非根本性逆轉。所以,相當部分媒體,抱著闖試的勇氣,邁著走走看的步子,缺乏頂層設計的整體路線圖和時間表。第二,現有創新探索模式的核心仍然在依附平面媒體展開,更多表現為小打小鬧式延伸品開拓。隨著平面媒體市場影響力消減,其延伸品的市場認可度也會水退船低。更何況其延伸品多數是市場競爭業已充分的產品。在與移動互聯媒體融合進程中也缺乏有效的接口,結果陷入大把燒錢辦新媒體卻始終鬧得水聲響不見銀子來的“囚徒困境”。第三,現有創新探索模式,在體制和機制層面依然未能擺脫平面媒體原有經營窠臼。在決策機制、分配機制、激勵機制、用人機制等方面,仍然在舊有框架內運行,發展要素無法通過市場化途徑有效聚集。第四,現有創新探索模式中,部分模式以犧牲平面媒體公信力為代價,不僅不能持續甚至會衍生附加風險。
三、平面媒體經營模式改革創新的微觀建議
(一)日本采用相互式農業保險
日本農業保險主要以政府扶持、補貼,由非盈利團體進行經營模式。養殖業和種植業能夠直接影響國計民生并對農民的生活和收入產生決定性作用,國家會以法律政策的形式強制性保險,而對其他險種則以農民自愿為準。農業保險的經營機構是非盈利的民間保險互助社,他們是由村、鎮、市各級農業共治組以及府縣、道、都各級農業共濟組合聯合組成。政府指導和監督農業保險行為,并提供管理費補貼、保費補貼和再保險補貼風措施對農業保險進行扶持。
(二)公助民辦是發達國家普遍采用的模式
西歐的一些經濟發達國家采用公助民辦的農業保險構建形式。這種模式的突出特點是,政府不參與或者經營農業保險,全國沒有農業保險統一的體系和制度。所謂公助就是政府和國家在保費和稅收等方面對農業保險進行一定補助和扶持。而民辦就是由保險互助會、合作社或者各大私營公司進行聯合經營。
(三)以政府主導的美國、加拿大的模式
加拿大、美國、智利、瑞典等國家采用政府主導的農業保險模式,這是一種以國家專門機構經營和主導關于農業類的保險,經營過程中實行私營和政府相互作用和聯系的農險雙軌制模式,以強制和自愿保險相結合的模式,并構建完善的法律作保障體系。政府支持、鼓勵保險互助會、股份聯合保險公司和私營保險公司共同加入農業保險,并對農作物承保的各種險種提供稅收優惠、費用補貼以及保費補貼等優惠政策。
(四)重點扶持是亞洲國家農業保險普遍選擇的方式
孟加拉、印度、巴基斯坦、泰國等亞洲國家農業保險都選擇國家重點扶持的模式。這種險種少,承保范圍小,利用政府與聯合共保的方法模式,主要的承保的對象主要為糧食作物,對畜禽養殖類鮮有涉及。在農業保險的經營和運作過程中,政府負責貸款、業務補貼、保費補貼等方面提供支持。對世界各國經營的農業保險進行分析,雖然模式不盡相同,但是政府的扶持方式基本相同,大多采用行政指導、法律保護、減免稅收、財政支持、以及農業信貸和業務發展的銜接等方式,這對我國構建農業保險模式具有啟發性作用。
二、我國選擇農業保險模式受國外先進經驗的影響
我國幅員遼闊,地大物博,一些自然災害,會給農業的生產帶來影響,從2004年開始,我國對農業保險進行了新一輪試點。發展推廣農業保險經驗欠缺,需要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
(一)農業保險需要法律作為基礎
我國農業保險若要規范、健康、有序的發展,就要依賴于嚴格完善的法律。我國《農業保險條例》雖已頒布實施,但有關實施細則和制度建設尚不完善,所以國家要加速立法的進程,以法律為基礎為保險發展保駕護航,能夠切實的保護農業和農民的根本利益。用法律形式將政府在實施農業保險的過程中應該發揮的作用以及擔負的責任進行明確,這樣能夠避免實施農業保險過程中政府的隨意性,并以法律為契機將農民的保險意識進一步提高。
(二)科學、正確的對農業保險進行定位
對我國農民進行分類和定位是設計和開發農業保險,對農業保險進行有效推進的基礎和前提。對農民進行正確定位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農業保險的發展方向和方式。國外農業保險的實踐表明其目標主要有兩個:其一是發展農業推進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設。其二是穩定農業發展。對于我國來講,就是要運用農業保險,讓農業在經受災害后能夠盡快的恢復生產,為農業穩定和持續發展提供保障。為了農民在受災后恢復生產和生活水平,政府會在提供保險的基礎上提供物質保障。
(三)順利開展農業保險需要財政以及正常的大力扶持
農業保險要順利開展并蓬勃發展下去,就需要政府的扶持,首先國家要在推行農業保險過程中帶有一定強制性,以便樹立起政府推進保險的信心以及重要地位。其次,要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對保險撥發專項資金,并建立監督機制確保資金應用在農業保險上。2007年財政撥發22.5億元支持農業保險,2008年財政拿出60.5億元對保險品種和范圍進行擴大,由此可見,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在不斷擴大中。
(四)科學經營模式是基礎
在研究和借鑒國外農業保險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將商業保險公司和政府主導進行混合經營,以發展不同類型的農業保險機構和組織。建立起具有鮮明地區特點、帶有較強政策性的農業保險公司,利用商業保險公司農業保險業務,允許外資參與農業保險,在運行方式上學習證券公司的運作模式,將金融業和保險業融合與借鑒,建立具有政策性、商業性體系完善的農業保險模式。
(五)培養人才,引進和創新農業保險技術
任何領域都需要人才,而農業保險的人才缺口特別大,所以要加強人才培養,可以在高校增設農業保險專業或者課程,為推廣農業保險提供人才儲備。農業保險如果缺少必要的技術和管理,那么開展業務經營將舉步維艱,只有通過創新來解決農業保險發展過程中的困難。資本市場的完善以及先進的通訊技術和氣象技術為發展農業保險技術提供發展的基礎和必要條件。農業保險要積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并對其進行適當的政策扶持和引導,創新和發展出一條具有特點的農業保險體系。
(六)農業保險需要再保險機制
分擔風險是農業保險的責任和主要功能。管理農業保險的相關部門調動國內和國外再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對再保險業務進行跟進了解,分散經營風險,確立再保險方案,促進農業保險能夠安全、穩定、科學發展。
(七)農業保險要先進行試點研究,再向全國推廣
縱觀國外農業保險成長和提高的過程發現,國外保險一般都經歷了先試點后推廣和普及;先以法律確立后進行試驗;先平穩起步后逐步完善的模式,有條不紊、循序漸進的開展農業保險的歷程,這個過程是長時間的,需要通過試點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我國推廣農業保險以國外先進經驗為基礎,遵守先試點后推廣的基本原則,確保農業保險能夠順利、健康、可持續發展。
三、結束語
1多渠道協作的B2C模式首先是O2O。電信運營企業要連鎖化統一管理營業廳,接著和實體營業廳進行互動,通過線上獲得人流以及訂單,相互補充和發展。同時,傳統互聯網公司不具備運營商現成的門店資源,所以運營商和傳統互聯網公司有一爭高下的資本。其次,電信運營商自身就是呼叫中心,可以不斷擴大“線上”范圍,促使其既可以覆蓋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還可以拓展營銷渠道,運營商可以主動呼叫客戶,客戶也可以自主撥打銷售熱線。例如,電話銷售可以主動打電話給目標客戶群,向其推薦手機,緊接著給有意向的客戶發送更多的產品信息以及Wap地址,促使用戶可以直接連接到地址自行全面了解產品的信息,最終獲得客戶的手機訂單。將電話、手機以及互聯網相結合的營銷方式可以有效提高銷售業績。再次,O2O和電話營銷的結合。電信運營企業將電話人工介紹、互聯網自主瀏覽、實體渠道親身體驗相結合,可以大大提高購物成功率。比如,客戶聽到廣播宣傳的手機銷售活動,覺得有需求,就會主動撥打銷售熱線,簡單聽取活動信息介紹,接著連接到銷售人員發給自己的WAP地址,還可以到附近的營業廳親身體驗產品,最終購買產品。
2整合價值鏈的B2B2C模式電信運營商可以整合自身價值鏈的實體社會渠道以及自身的114或者12580整合,構建B2B2C模式。首先,構建網絡銷售平臺,促使實體店可以在網上開店。電信運營商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促使自身的實體店到運營商官網開店并銷售產品,因為電信運營商自身就具備大量管理渠道的人員,這些人員可以有效解決網店遇到的問題,這是電信運營商構建B2B2C模式的優勢。這種模式不僅促使實體店可以網上開店,也促使其以較低的成本鞏固實體渠道,與酬金補貼相比更具現實意義。其次,整合114或者12580的本地商家資源,并銷售給自由客戶第三方產品。電信運營商可以支持與114或者12580合作的本地商家在自己的官網開店并銷售。因為電信運營商直接和本地商家合作,其服務和產品具有本地特征,所以可以做出有差異的產品。此外,電信運營商自身具有一定的規模,可以和第三方合作設計并實施低價團購的活動。這種模式即將用戶的忠誠度提高了,也促使用戶的保有成本降低,更增加了運營官網的流量,提高了品牌力量。
3B2B模式電信運營商還可以整合大量的集團客戶資源,形成B2B模式。電信運營商具有很多集團客戶,而這些集團客戶之間有潛在的合作需求,電信運營商正好可以創設一個溝通合作的平臺。同時,電信運營商自身具有一定的信譽和客戶經理機制,構建B2B平臺之后可以促成集團客戶之間的合作。這種模式發展了集團客戶,鞏固了客戶市場,將集團客戶忠誠度提高。
4移動電子商務電信運營商具有大量的數據,較強的基站定位能力,大量網絡管道,所以具有構建移動電子商務的優勢。首先,電信運營商具有大量的數據。運營商具有的用戶數據是互聯網公司不具備的,因為運營商具有用戶的真實信息和日常消費情況,以此為基礎進挖掘分析數據,然后以分析結果為依據進行銷售,提高了銷售成功率。其次,電信運營商具有智能管道。電信運營商可以差異化對待使用電子商務服務的用戶和第三方服務的用戶,獲得更好的發展。再次,電信運營商可以和互聯網公司加強合作利用自身的移動網絡優勢開發更多的移動支付類軟件應用,例如:翼支付、添翼寶等,培養客戶的移動支付使用習慣,在推動流量業務發展的同時,打造新的移動電子商務運營模式。
二、電信運營商未來的發展
電信運營商可以形成多元的收入模式。電信運營商在發展到一定的銷售規模后可以發展處更多的收入模式,例如,廣告、手續費等,從多種渠道獲得收入。其次,電信運營商可以改變營業廳的定位,促使其成為體驗廳以及物流配送點。電子商務發展迅速,實體廳轉變成為線上各種商品的體驗店,為線上銷售服務。此外,運營商不斷加強集中管理各個營業廳,促使每個營業廳發揮本區域的物流配配送作用,更具物流配送競爭力。
三、結語
1.1樣地設置與調查
野外樣地調查于2008年10月對鐵力林業局茂林河林場水胡黃闊葉混交林采用弱度、中度和強度、弱度采伐只是對林分的霸王樹、枯死木和瀕死木進行了清理;中度采伐是在弱度采伐的基礎上對一些雜木、干形不好的樹進行撫育伐;強度采伐是在中度采伐的基礎上對影響目的樹種生長的林木進行撫育伐,使公頃株數保持在600株左右[5]。進行撫育間伐,并進行人工更新,本研究共設置固定標準地22塊,對樣地內林木的樹高、胸徑進行測定,連續至今,樣地的基本情況見表1。
1.2土壤采集與處理
在7種不同經營方式林分的標準地內,選擇具有代表性的5個點(樣地的4個邊角和中心),在每個樣點內,分0~10cm、10~20cm、20~40cm三個層次取樣,將5個采樣點同一層的土樣混合均勻,將混合樣風干過0.149mm篩后,用碳/氮分析儀MultiN/C3100分析,計算其各層土壤有機碳(SoilOrganicCarbon,簡稱為SOC)含量。
1.3數據處理
數據均采用SPSS16.0軟件進行單因素方差分析。
2結果與分析
2.1采伐強度對硬闊葉混交林土壤有機碳含量的影響
不同采伐強度硬闊葉混交林土壤有機碳含量如表2所示,中度采伐的林分,0~10cm平均有機碳含量為115.15g/kg,較強度采伐高出8.83%,較弱度采伐高出40.98%,較對照高出62.46%;10~20cm平均有機碳含量為57.3g/kg,較對照高出32.52%,較強度采伐高出38.07%,較弱度采伐高出48.18%;20~40cm平均有機碳含量為36.44g/kg,較強度采伐高出9.53%,較弱度采伐高出18.58%,較對照高出24.20%。方差分析顯示不同采伐強度硬闊葉混交林土壤有機碳含量(0~10cm、10~20cm、20~40cm)差異顯著(P>0.05),不同土層厚度土壤有機碳含量差異顯著(>0.05)。
2.2更新對硬闊葉混交林土壤有機碳含量的影響
經單因素方差分析,采伐后更新與否對硬闊葉混交林土壤有機碳含量(0~10cm、20~40cm)差異顯著(P>0.05),更新的林分較未更新高出19.64%(18.04g/kg)和19.63%(6.01g/kg)較對照高出55.00%(38.98g/kg)和24.76%(7.28g/kg),10~20cm土壤有機碳含量差異不顯著。進一步對不同土層厚度土壤有機碳含量進行單因素方差分析,結果顯示,不同土層對硬闊葉混交林土壤有機碳含量影響差異顯著,0~10cm的表層土壤有機碳含量最高,較20~40cm高出200.11%(73.28g/kg)、200.10%(61.25g/kg)和141.58%(41.54g/kg)(表3)。
3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