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6-03 21: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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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一支服務隊具體幫扶:“第一書記”帶隊,組織動員機關干部集中時間和力量,第一時間進駐包掛村,對“三夏”生產全員負責、全面負責、全程負責;以班子成員為主的黨員干部組成服務隊,深入對象戶家中,手挽手幫扶、肩并肩勞動。
二、活動時間
“三夏”期間(6月份)
三、活動內容
“第一書記”駐村、黨員干部包戶,幫助搶收搶種,確保困難農戶的小麥收到家,秋苗種到田;切實解決幫扶家庭生產生活中存在的現實問題;切實優化服務、惠及三農,確保實現幫扶村“三夏”生產的幫扶全覆蓋、禁燒零火點、收種高效率。
四、活動安排
1、統籌安排幫扶工作
六月初,“第一書記”帶隊組織黨員干部深入袁西村,全面掌握當前夏收夏種形勢,提前估算需要提供的農資、農具種類及數量等,并結合前期征求意見過程中群眾反映的村里勞動力短缺、經濟落后等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幫扶措施。明確分工,責任到人,以“連心攀親、結對幫扶”專項活動確定的28戶幫扶對象為基礎,以提供資金等形式開展幫扶活動,形成單位包村、干部包戶的工作局面。
2、做好秸稈禁燒工作
“第一書記”、班子成員和駐村干部一起積極主動的投入到秸稈禁燒工作中去;在高邱路袁西村路段設立秸稈禁燒指揮部,堅持不間斷巡查,加大重點地段、重點時段的監督檢查頻次,對發現的焚燒苗頭和隱患,及時進行清除和處理。保證全村“不著一把火、不冒一處煙”,秸稈不進村、不上路、不入溝;積極引導農民推進秸稈還田等綜合利用,加強技術指導。
3、開展走基層活動
通過開展“駐三夏、惠三農”活動,進一步加深黨群聯系,增強密切聯系群眾的思想覺悟、真心服務群眾的行動自覺性。借此整改我局黨員干部中存在的“坐辦公室聽匯報多、下基層服務群眾少”的問題,建立服務群眾的長效機制,立足基層,傾聽、滿足群眾需求。
4、加大活動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宣傳車、宣傳標語等,在村內廣泛宣傳,確保“禁燒、禁拋”家喻戶曉,積極營造推進工作的良好氛圍,并在新聞媒體宣傳“駐三夏、惠三農”特色亮點工作。
五、活動要求
1、“第一書記”、黨員干部和駐村干部要牢固樹立“為群眾工作”理念,扎實工作,爭時間、搶速度,確保夏糧顆粒歸倉,確保適時種足種好秋作物。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全面提升保險對“三農”保障能力為目的,充分調動農村地區現有資源,統一規劃、統一布局、統一管理,建立健全“覆蓋全面、管理清晰、運行規范、服務到位”的“三農”保險服務體系,全力支持農村社會經濟發展。
(二)基本原則
遵照“政府引導、因地制宜、注重實效、依法合規”的基本原則,開展“三農”保險服務體系建設。
二、建設目標和主要職責
(一)建設目標
各鎮(街道)建立“三農”保險服務站,在2012年6月底前完成掛牌工作,同時在有條件的行政村設立“三農”保險服務點,至2013年6月底構建起市、鎮(街道)、村三級聯網,覆蓋全市的農村保險服務網絡。
“三農”保險服務站的辦公條件及設施必須達到“五個一”的要求,即一個固定的辦公場所,一部固定的辦公電話,一個有固定式樣的標牌,一個保險信息欄,一套管理制度。
(二)主要職責
“三農”保險服務站(點)的主要職責是協助做好轄區內政策性涉農保險承保理賠服務,做好特色農業保險品種試點工作,加強基層政府部門與農民、保險公司的協作,從方便農戶保險需求出發,積極拓展可集中統保的農村保險業務,協助拓展分散型農村保險業務,做好農村保戶資源信息收集和相關統計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人員。“三農”保險服務站設置在鎮(街道)農經中心,掛牌辦公,各鎮(街道)要具體確定分管領導和專人負責。
“三農”保險服務站(點)從鎮(街道)農經中心分管主任或農業技術骨干中選擇兼職的保險指導員1~2名,從行政村級有較大影響力的人員中選擇村級兼職的指導員1名,通過鎮(街道)、村兩級保險指導員,組成政策性“三農”保險基層服務隊伍。
(二)加強宣傳,迅速啟動。各鎮(街道)、人保財險支公司要充分利用電視、網絡等新聞媒體宣傳保險知識和涉農保險政策,讓農民了解涉農保險。通過下鄉召開村民保險座談會、編印張貼墻報、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全面啟動“三農”保險服務體系建設的各項工作,形成“鎮鎮有網點、村村有人員”的“三農”保險服務網絡。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網點與隊伍建設為主線,以貫徹落實“一號工程”為契機,緊緊圍繞構建鄉村全覆蓋的“三農”保險服務體系這一戰略目標,根據“中心輻射、村級延伸”的基本模式,進一步加強對三農保險市場整體推進工作的組織領導,扎實做好將“三農”保險服務網絡延伸至鄉鎮和村一級的一系列建設工作,加大資源投入,充分利用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這一工作平臺的人員、設施及信息資源,加強相互合作,努力實現銷售網絡連成片和保險服務面對面的良好格局,全面構筑公司在農村保險市場的可持續競爭優勢和引領地位。
二、基本原則
“三農”保險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要堅持短期有效、長期有利,因地制宜、強力推進,嚴格標準、注重實效,規范操作、合規運行的原則。
三、推進目標與措施
(一)“三農”保險營銷服務部
1、建設目標:在經濟相對發達、人口相對密集、資源相對豐富的中心鄉鎮設立“三農”保險營銷服務部,經營范圍和管理范圍輻射周邊若干鄉鎮,是所輻射區域的三農保險銷售中心、服務中心和管理中心。年在全縣計劃建成2個,具體分布為:縣渡江“三農”保險營銷服務部、縣南亨“三農”保險營銷服務部。
2、建設標準:“三農”保險營銷服務部建設至少要達到“九個一”的建設標準,即:(1)落實一個固定辦公場所(最好是有臨街店面);(2)懸掛一塊帶有PICC統一標識的標牌(所有部、站、點的標牌由省、市分公司統一制做);(3)配備一臺電腦;(4)配備一臺“影像拍攝儀”;(5)配備一臺打印機;(6)配備一臺可刷卡繳費的POS機;(7)配備一部固定辦公電話;(8)設置一個信息欄;(9)配備一臺照相機。
3、人員配備:“三農”保險營銷服務部主要負責人由人保財險縣支公司委派一名公司正式員工擔任。
4、建成時限:年4月20日。
5、主要職責:負責拓展所輻射區域保險市場,提升網點銷售覆蓋范圍和綜合產能;根據授權進行錄單、收費、打印保單,提供送單、協助收集理賠資料等服務;對所轄三農保險服務站和三農保險服務點行使綜合管理職能。
(二)“三農”保險服務站
1、建設目標:在已經開辦或即將開辦農業保險(主要是水稻、花生種植保險)的鄉鎮設立“三農”保險服務站,實現“三農”保險服務站全覆蓋。
按照人保財險州市分公司與市農業局協商的結果,將“三農”保險服務站設立在各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服務站,站長由綜合站站長兼任,人員由綜合站人員組成,“三農”保險服務站的管理與考核列入綜合站的日常管理和年度工作目標考核。
2、建設標準:三農保險服務站建設應至少達到“五個一”的建設標準,即:(1)落實一個固定場所;(2)懸掛一塊帶有PICC統一標識的標牌;(3)制定一套工作制度并懸掛上墻;(4)配備一部固定辦公電話;(5)設置一個信息欄。
3、人員配備: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綜合站人員兼職。
4、建成時限:年4月31日。
5、主要職責:“三農”保險服務站主要負責政策性農業保險和其他涉農保險的宣傳、承保和協助查勘定損、協助理賠等工作。一是按照“四到戶,兩公開”的總體要求組織開展本轄區水稻、花生等種植業保險的宣傳發動和投保收費工作;二是組織開展本轄區水稻、花生等種植業保險憑證的分發工作,確保憑證發放到戶;三是發生大面積災害時,組織開展協助查勘定損和農戶賬戶信息收集等工作,確保損失確定和賠款支付到戶;四是督促村協保員將承保信息和理賠結果及時進行公示;五是協助拓展農村可集中統保的保險業務(如家財險、村組干部綜合險、農村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分散型“三農”保險業務(如駕駛員意外險、摩托車保險、農用車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六是做好農村客戶資源信息收集和相關統計工作。
(三)“三農”保險服務點
1、建設目標:“三農”保險服務點是在開辦了農險業務的行政村設立的負責本村農業保險及涉農保險服務的網點機構,在有條件的行政村設立村級“三農”保險服務點。
2、建設標準:“三農”保險服務點建設應至少達到“四個一”的建設標準,即:(1)落實一個固定地點;(2)懸掛一塊帶有PICC統一標識的標牌;(3)制定一套服務制度;(4)設置一個信息欄。
3、人員配備:聘請村支書、主任或會計3人中的1人為村級“三農”保險服務點協保員(具體由鄉鎮“三農”保險服務站統一確定人選)。
4、建成時限:年4月25日。
5、主要職責:協助做好本村水稻、花生種植保險的宣傳發動、保費收取、憑證到戶、協助查勘定損、公示承保理賠信息等工作;以水稻、花生種植保險為切入點,協助拓展涉農保險業務;協助做好本村客戶資源信息收集和相關統計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為加強我縣對“三農”保險基層服務體系建設及“三農”保險工作的領導,協同推進,建立高效的工作協調機制,特成立縣“三農”保險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人保公司,由劉希同志兼辦公室主任,副組長為鄧聯華、鐘志欣同志擔任,具體負責我縣“三農”保險工作的日常工作。為使國家的惠農保險政策真正落實到實處,縣農糧局、縣林業局、縣果業局、縣煙草專賣局、縣人保財險公司等相關部門要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分別制定林木綜合保險、水稻保險、花生保險、油菜保險、臍橙保險、煙葉保險、農房保險等工作實施方案,報經縣“三農”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下發到各有關單位及各鄉(鎮)組織實施,共同推進我縣政策性農業保險工作的深入開展。
(二)費用保障
1、開辦經費:“三農”保險營銷服務部5000元/個;“三農”保險服務站2000元/個,開辦經費由縣人保財險公司承擔。
2、工作經費或勞務費:(1)三農保險營銷服務部人員按照上級公司人力資源部分類確定;凡列入HR系統內人員,其薪酬均從職工工資科目列支。取得保監會資格認可的保險人員,其報酬在手續費中列支。
(2)“三農”保險服務站公職人員所涉費用支出,根據本站所做政策性農險業務實收保費的6%計提工作經費。
(3)“三農”保險服務點協保員的勞務費由所在鄉鎮保險服務站在工作經費中支付(具體比例由鄉鎮“三農”保險服務站視情確定)。
(4)其他“三農”綜合保險業務按個人業務支付手續費。
在這種情況下,統計部門如何才能及時提供反映“三農”熱點、重點、難點問題的數據資料,并確保其真實可靠?在農業普查和常規調查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抽樣調查,充分發揮抽樣調查省時省力、數據科學的優勢,把有限的力量使在刀刃上,用扎實的樣本數據科學推算總體不失為一種有效的方法。
三大不足制約“三農”抽樣調查質量
不久前,為深入研究首都設施農業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問題、推進都市型現代農業健康發展,北京市農業局和北京市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北京調查總隊在全市13個涉農區縣組織開展了設施農業生產經營情況調查。總體而言,這種采用抽樣調查與重點調查相結合的方法能夠用有限的人力、在有限的時間取得寶貴的基礎數據。但筆者發現,在實施這類調查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和不足。
第一,調查方案設計有所欠缺。如調查表的設計不方便調查員采集數據、了解具體情況、發掘問題背后的真實原因;時間安排不夠合理,給調查員培訓、入戶調查和基層審核留的時間太短,前期工作倉促,把問題都集中到了最后審核階段,造成后期的核實工作任務明顯偏重。
第二,培訓內容單薄導致調查員能力不足。一是調查員相關知識儲備不夠,入戶調查時對調查對象提供的數據無法做出基本的判斷,對不合理的數據不能及時發現問題;二是指標理解不準確,造成數據填報錯誤;三是有些地區由于沒有適時宣傳調查的意義以及《統計法》的有關規定,導致難以取得調查對象的信任;四是調查技巧不足,不能與調查對象形成互動,只是被動地記錄數字,無法了解數據背后的具體情況。
再次,調查對象配合不夠。調查對象的支持與配合是調查成功的關鍵。但在“三農”調查中,調查對象配合調查工作的積極性往往不高。由于對調查實施的保密原則不了解,對調查員缺乏足夠的信任,常會出現怕漏富不愿提供真實情況,瞞報“收入”類指標,虛報“費用”類指標等情況。此外,缺少生產情況記錄,靠估計和回憶來填報數據也較為常見。
針對實際調查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要在“三農”領域搞好抽樣調查工作,充分發揮這種統計方法的優勢,把抽樣方法與三農統計高效地結合在一起,做到既快又準地取得所需數據,還需著重從兩個方面入手。
上層、中層、基層三方分工協作、各司其職
上層認真調研、創新調查方案。上級機關在制定調查方案前一要認真調研,準確把握調查總體的特征和規律,選擇恰當的抽樣方法,確定適當的樣本數量,確保樣本對總體有足夠的代表性。二要結合具體調查內容,創新方案設計思路,把調查表分為數據采集表與數據匯總表,數據采集表中指標的選擇和排列要以方便調查對象提供數據和調查員現場邏輯審核為原則,確保采集到的數據真實可信。比如需要“播種面積和產量”兩項數據,不能直接問一年播種面積有多少畝、產量有多少公斤,而應設計成:“占地面積、有幾個大棚,每個棚的實際利用面積、一年種幾茬、種植品種、一茬產多少公斤”,這樣看似復雜,其實指標一環扣一環更方便調查對象回憶和提供數據,直接推算出一年的播種面積和產量,同時可以防止調查對象虛報瞞報漏報。若出現極大或極小數據時,還有助于調查員了解影響正常生產的一些具體情況。三要在時間安排上向基層傾斜,在整個調查工作中,基層培訓好比戰前的武器彈藥準備,入戶調查就像實戰,只有這兩步邁得扎實穩健,才能保證數據質量,并為后期工作夯實基礎、鋪平道路。
中層精心組織培訓。區縣一級在調查工作中起著承上啟下的紐帶作用,承擔著培訓基層調查員這一重頭戲。為此,一定要高度重視培訓工作,認真備好課講好課,直接培訓到調查員,“一竿子插到底”保證培訓質量。首先,培訓除了講明白制度要求和指標含義之外,一定要與實際調查內容相結合,增加相關業務知識的講解,武裝調查員的頭腦,幫助調查員入戶調查時審核、判斷數據的可信度和真實性。比如設施農業調查,應講解不同農作物的生長周期、平均畝產、化肥農藥的使用量等農業生產知識,介紹大棚的建造成本、各種能源和化肥的價格等市場信息,讓調查員對自己要調查的內容有一定的了解和認知,便于調查員現場核實,確保調查數據的真實可信。其次,要注意講授入戶調查的提問技巧,把入戶時可能遇到的問題以及解決辦法作為培訓的重要內容進行講解和討論。有條件的可進行模擬演練,給調查員一個感性的認識,提高入戶調查能力。
基層潛心學習、用心調查。調查員參加培訓要認真聽講潛心學習,把知識點一條條記在本上,一點一滴記在心里,深入理解指標含義和設置作用,把握住重點,這樣才能在實際入戶調查時游刃有余。調查員入戶調查一定要規范調查行為,禮貌熱情表明身份,宣傳《統計法》所規定的調查對象的統計義務,承諾統計人員和統計機構對資料予以保密并承擔相應責任,消除調查對象的顧慮。實事求是、不修改不編造數據,以理服人,取得調查對象的尊重和信任。掌握入戶技巧,以誠相待,用拉家常的方式與調查對象溝通,從而獲得真實可靠的第一手資料。
事前、事中、事后各階段嚴格把控、步步為營
事前選好人、備好“糧”。人、財、物是開展調查工作的基礎,責任心又是選聘調查員的首要標準,是調查成敗的決定因素。另外調查員還需具備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溝通能力。物資經費的準備和安排要向基層傾斜,給調查員合理的勞動報酬以確保調查隊伍的戰斗力,給調查對象準備好實用精美的禮品作為入戶的敲門磚,搭起調查員與調查對象之間的橋梁。
一、指導思想
以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為指導,積極貫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提高農業、鄉村和農民抵擋天然災禍和不測事故風險的才能,有序、有力、有用推進2012年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創新財務支農方法,逐漸健全規范有序的農業保險長效機制。
二、首要內容
(一)保險品種、補助方法
1.保險品種:2012年我區繼續開展水稻栽種、能繁母豬、“兩屬兩戶”農房保險等3個險種。
2.補助方法:中心和省、市、區財務經過保費補助的方法,指導和鼓舞農戶、龍頭企業和鄉村專業協作經濟組織自愿參與保險,加強抗風險才能。
(二)保費補助規范、費率及保險金額
1.水稻保險:保險金額為每畝200元,保險費率7%,每畝保險費14元。其中:中心財務承當40%,每畝5.6元;省財務承當25%,每畝3.5元;區財務承當10%,每畝1.4元;農民承當25%,每畝3.5元。
2.能繁母豬保險:保險金額為每頭1000元,保險費率6%,每頭保險費60元。其中:中心財務承當50%,每頭30元;省財務承當30%,每頭18元;農民承當20%,每頭12元。
3.農房保險:農房保險對象是“兩屬兩戶”(持證的鄉村軍屬、烈屬和低保戶、渙散供養的“五保戶”)的農房,保險金額為每戶3000元,保險費率3‰,每戶保費9元,其中:省財務承當70%,每戶6.3元;市、區財務各承當15%,每戶1.35元。
三、工作步調
(一)宣傳發起階段(2012年6月中旬)。召開2012年全區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大會。人保財險支公司經過印發材料、張貼口號、在新聞媒體開發專欄等多種宣傳方法,普遍宣傳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主要意義和政策內容,把黨和縣政府的支農惠農政策送到千家萬戶。各街鎮場區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做好進村入戶宣傳工作,加強廣大農民群眾的保險認識和風險防備認識,充分調動農民群眾參保的積極性。
(二)組織施行階段(2012年6月30日—7月30日)。區財務、農業、民政、畜牧、氣候等部分要結合各自職責做好摸底查詢工作,相關數據要實時供應給人保財險支公司,為保費補助測算供應根據。人保財險支公司要組織專班深化各街鎮場區、龍頭企業和鄉村專業協作經濟組織,協助做好參保服務工作。保險收費由各街鎮場區組織、村委會負責詳細施行,各村將農戶分戶投保清單交由農戶簽字確認,并在收齊農戶應交的保費后,一并交給人保財險支公司,人保財險支公司要迅速出具保險單和保險憑證,協助村委會將保險憑證發放到投保農戶手中。
(三)總結驗收階段(2012年9月初)。各街鎮場區、各有關部分以及人保財險支公司對開展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進行總結,并將有關狀況報區人民縣政府。
四、保證辦法
(一)增強組織指導。對區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指導小構成員進行調整,由區人民縣政府分擔指導鐘爵一任組長,區人民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張志軍、區農業局局長張輝平、人保財險支公司總司理姚福洲任副組長,區農業局、區財務局、區民政局、區畜牧服務中心、區氣候局等部分和人保財險支公司及各街鎮場區分擔負責人成員,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黃保華任辦公室主任,詳細負責全區“三農”保險的組織協調工作。各街鎮場區、各有關部分和單位要高度注重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將其歸入主要議事日程,成立響應工作專班,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推進此項工作的開展。區人民縣政府辦公室要增強檢查督辦,按期傳遞工作發展狀況,保證此項工作在7月底前完成。
為有序開展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提高農業保障水平,幫助農民增收,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通知》(政辦電〔〕110號)要求,現就認真做好我市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的重要意義
政策性“三農”保險是國家促進農業生產,降低農業生產風險,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的有效措施;是建立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構建農村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我市自年開展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以來,已有不少農戶受益,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年,全省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將全面鋪開。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自主自愿、協同推進”的原則,積極開展水稻、能繁母豬、奶牛、“兩屬兩戶”(即持證的農村軍屬、烈屬和低保戶、分散供養的五保戶,下同)農房、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要加強政策宣傳和引導,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認真推進此項工作。
二、明確政策性“三農”保險承保機構和補貼辦法
為推進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更好開展,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省政策性“三農”保障試點工作的通知》(政辦發[]3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以下簡稱市財險公司)為全市水稻、能繁母豬、奶牛、“兩屬兩戶”農房、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承保機構。具體保險費補貼辦法為:
㈠水稻保險。保險金額為每畝200元,保險費率7%,按季每畝保費14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40%,每畝5.6元;省財政承擔25%,每畝3.5元;縣(市、區)財政承擔10%,每畝1.4元;農民承擔25%,每畝3.5元。
㈡能繁母豬保險。保險金額為每頭1000元,保險費率6%,每頭保費60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50%,每頭30元;省財政承擔30%,每頭18元;養殖戶承擔20%,每頭12元。
㈢奶牛保險。保險金額為每頭6000元,保險費率6%,每頭保費360元。其中:中央財政承擔30%,每頭108元;省財政承擔30%,每頭108元;縣(市、區)財政承擔20%,每頭72元;養殖戶承擔20%,每頭72元。
㈣“兩屬兩戶”農房保險。保險金額為每戶3000元,保險費率3‰,每戶保費9元。其中:省財政承擔70%,每戶6.3元;縣(市、區)財政承擔30%,每戶2.7元。
㈤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每人保費5元,保險金額4萬元。
三、細化政策性“三農”保險工作分工
㈠水稻保險。由市農業局牽頭,各鄉(鎮、辦)配合,負責調查、填報、核實農戶承包水稻面積。市財險公司按照核實的面積承保,并填制保險憑證送交農戶。
㈡能繁母豬及奶牛保險。由市畜牧局牽頭,各鄉(鎮、辦)配合,負責調查、核實、填報母豬、奶牛數量。市財險公司按照核實的數量承保,并填制保險憑證送交農戶。
㈢“兩屬兩戶”農房保險。由市民政局提供數據,經所在鄉(鎮、辦)核實后,市財險公司承保,并填制保險憑證送交農戶。
㈣農民工意外傷害保險。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鄉(鎮、辦)配合,負責調查、填報、核實農民工基本情況。市財險公司按照核實的人數承保,并填制保險憑證送交農民工本人。
中國銀監會正研究提出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支持“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持續加強對“三農”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持,有效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強化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金融服務。
為貫徹三中全會精神,銀監會正在組織起草《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支持“三農”發展的指導意見》和《金融支持農業規模化生產和集約化經營試點方案》,從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創新產品服務,健全基礎設施,支持轉型發展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具體要求,并準備選擇部分省份組織開展試點工作。
為持續改進農民工金融服務,提高農民工金融服務的匹配度和適應性,今年9月,銀監會結合正在開展的“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重點課題研究工作,專門印發《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改進農民工金融服務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農民工金融服務檔案,創新符合農民工實際需求的服務產品,推廣貼近農民工的金融服務方式,落實農民工信貸扶持的各項政策,切實解決農民工貸款“兩頭難”問題,加強針對農民工的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持續做好新時期農民工金融服務工作。同時,為進一步加大對“三農”領域信貸支持力度,加快推動農業現代化步伐,銀監會專門印發《中國銀監會關于商業銀行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準入要求和監管措施:一是明確了“三農”專項金融債的準入程序、基本標準及申請材料目錄要求。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除滿足《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金融債券發行管理辦法》要求外,增加了涉農貸款增長、監管評級等審慎條件。二是明確了“三農”專項金融債發行額度、募集資金期限,以及相應的風險管理要求。三是明確了“三農”專項金融債募集資金必須全部用于涉農貸款,嚴格遵守貸款集中度監管要求,允許在計算存貸比時,將債券募集資金發放的涉農貸款從分子項中扣除。四是明確發行“三農”專項金融債的報告路徑,要求建立相應的統計報告制度,發行完畢一個月內報告監管部門。五是要求監管部門嚴格監測資金流向,確保全部用于涉農貸款。
今年年初國務院確定“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改革原則后,中國農業銀行(下稱農行)的股份制改革就只剩下一個制度:如何彌合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原則之間的分野。
農行正在試圖給出一個折衷的解決方案。《財經》記者獲悉,農行已制訂《農業銀行服務三農總體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并在八個省級分行展開試點。
這一方案的核心是“一行兩制”的城鄉聯動經營模式。所謂“一行兩制”,是指在一級法人體制下,根據農行在城鄉金融業務上的不同特點,以縣域支行為平臺,再造一套適用于“三農”和縣域業務發展的、有別于城市業務的制度體系和運行機制。
農行有關人士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一行兩制”的總體設想是“一級法人,雙線經營,分別核算,統籌發展”。他透露,農行將重構服務“三農”的組織模式,打造成為中國惟一擁有農業信貸專業化經營管理體系的大型商業銀行。
目前農行已在全國范圍內選取了八個省級分行的部分縣域支行展開試點,包括福建、湖南、吉林、四川、廣西、甘肅、安徽和重慶。試點從今年10月啟動,歷時三個月。試點結束后,農行將據此對總體方案進行補充和修訂,并于明年初在全行全面推廣。
在專家看來,較之此前關于農村金融的種種設計,農行的嘗試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但根本問題仍然沒有厘清,即并未徹底劃清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的界限,從而為事后的損失追補預留了空間。雖然“一行兩制”模式是期望在一個機構內部平準損失,即支持“三農”的風險在一個法人內部化解,但亦說明其可能做不到真正完全的商業化。如果金融機構完全以市場化原則運作,在包括中西部在內的農村地區,必然會有一些農村金融的有效需求無法得到滿足。
“由此可見,僅僅宣傳商業化的農村金融,是不全面的,”世界銀行高級專家王君強調,“農村金融的供給和需求,不可能也不應該由商業化的金融機構完全承擔,更重要的是從公共利益的角度,戰略設計公共政策(包括財政手段)和金融手段有效結合,而這一問題并非不可能操作。”
行中之行
在“一行兩制”構想下,農行根據“三農”和縣域客戶信貸需求時間急、金額小、用信頻、期限短的特點,在“三農”和縣域業務的評級、授信、擔保、定價、流程、審批、授權、激勵、風險分類、損失核銷等方面,建立一套有別于城市業務的組織運營體系。其主要思路是:以縣域支行作為開展“三農”和縣域業務的經營載體,推行適度分權的“三農”信貸業務模式,下沉信貸業務決策中心。由一級分行結合實際,靈活確定二級分行和縣域機構信貸業務審批權,在縣支行和二級分行設立信貸業務審批審查中心。區分經濟環境和管理能力,授予二級分行500萬元-3000萬元“三農”信貸業務審批權;授予縣域支行農戶貸款審批權10萬元-50萬元,個人貸款審批權20萬元-200萬元,小企業貸款審批權100萬元-500萬元左右;授予絕大部分二級支行和分理處農戶貸款審批權3萬元-10萬元。
與貸款審批權限同步下放的,還有“三農”和縣域客戶信用等級認定權限及貸款定價權限,同時授予一級分行一定的信貸產品創新權和相應的管理辦法、操作規程制定權。此前,與工、中、建等其他商業銀行一樣,農行基本實行省級分行以上的中央集權式信貸審批模式,東部地區的二級分行有一定審批權,中西部二級分行基本沒有審批權。
目前,農行已經設立了農業信貸部,定位于縣域業務綜合經營管理部門,統籌管理分散于公司業務部、機構業務部等各部門的所有縣域信貸業務;在27個一級分行設立了農業信貸處,歸口管理轄內縣域信貸業務;所有大部分涉農占比較高的二級分行均設立了農業信貸科,定位于縣域業務經營中心,“使二級分行成為權力中心,主要負責營銷縣域信貸業務,了解縣域金融需求,配合總行、一級分行開發特色產品。”
“新的一行兩制模式,其核心就是深化扁平化改革,適度放寬二級分行經營權限,下沉經營重心,縮短經營鏈條,提高服務效率。”周清玉稱,這些二級分行的風險管理模式也相應作出調整,比如推行風險定價,全面推行風險經理派駐制、獨立審批人制,并建立不同于城市行的等級評價體系及績效考核機制。
“新的模式相當于事業部制,實行專門會計科目,對‘三農’和縣域業務的資產負債權益收入支出盈虧等項目進行單獨歸集統計,準確核算經營成果,并計劃每年向國家有關部門、股東和社會公眾報告農行服務‘三農’的有關情況。”農行計財部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按照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方案》將縣域支行分為四類,即糧棉大縣支行、貧困縣支行、和青海地區支行、經濟強縣和大中城市郊區支行;不同類型的縣域支行實行差別定位,確定相應重點服務領域。
“由于農行涉及整體改制并面臨上市,在《方案》里,農行服務‘三農’的定位并不是包打天下的,而是瞄準縣域經濟的中高端客戶,包括重點農戶中的養殖、種植大戶。雖然對城鄉客戶采取分類指導、區別對待的原則,但仍要堅持商業化和可持續性發展。”周清玉稱。
農行還將增設鄉鎮營業網點,打造一批具有較強小額信貸服務功能的縣域網點,重點發展農戶、個體戶、微型企業和小企業的小額信貸業務;在網點覆蓋不到的地區,由客戶經理組提供流動金融服務;通過控股、參股等方式,擴大設立村鎮銀行和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試點的規模。
根據《方案》的規劃,未來三年內,農行的農村網點將超過1.6萬個,投放到縣域的自助設備不少于6000臺,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基地的服務覆蓋面達到50%以上,對全國千強鎮的支持面達到50%以上,直接對農戶的信貸服務覆蓋面達到30%以上。
回歸“三農”之路
自2005年起即反復醞釀改革方案的農行,一直在商業化運作與政策性業務的兩難選擇中徘徊不前。除了財務問題,如何服務“三農”,一直被認為是農行改革中最為棘手的問題。
“問題的關鍵在于怎樣認識農村金融的性質。”世界銀行高級金融專家王君曾經在《財經》撰文表示,一旦將農村金融理解為政策性業務,需要仰賴政府補貼,就必然會產生逆向選擇,無法分清政策性虧損和經營業性虧損的責任。
正是基于此,分拆方案是一種界限清晰的選擇,亦多為學者推崇。其中包括按照區域分拆、按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業務分拆、按涉農業務和非涉農業務分拆,不一而足。然而,在現實考慮中,涉及員工安置、財務調整等巨大的利益重組,最終并未被采納。
在2006年7月的農行分行長會議上,時任農行行長楊明生重新提出“農行要留在縣域農村金融領域”。事后看來,這一定位最終使得農行避免了被分拆的命運,但并未從根本上回答如何面對“三農”的問題。
事實上,自1998年以來,包括農行在內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一直在撤離農村市場。1998年到2001年間,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相應撤并了3萬多個縣及縣以下的分支機構、網點。其中農行由于網點最密,撤減的網點數量也最多,從6萬個撤減到目前的約2.5萬個,在崗員工數量也減少了19萬,達到當前的45萬人。
大撤退的結果是,農行目前雖然有55%的貸款分布于縣域,但只是存量,且大部分貸款集中于經濟金融發達、“三農”問題并不突出的“三大板塊”,即珠三角、長三角和渤海灣地區。目前支撐農行盈利的主要支柱,仍然來自“三大板塊”和城市業務。截至今年上半年,“三大板塊”創造經營利潤占全行近70%,加上其他大中城市的業務,比重占到80%左右。
在這一背景下,一種意見認為,農行在網點收縮后,已經將面向“三農”的低端業務讓給農信社、農業發展銀行和郵儲銀行,本身的絕大多數業務都是商業可持續的;而且隨著城鎮化的進一步發展,其盈利前景也是可以預期的。
農行有關人士亦向《財經》表示:“從同業以及農行部分經營行的發展狀況看,‘三農’和縣域是一個值得重視的信貸市場,只要控制好收益和風險的關系,商業銀行是能夠取得經營效益的。”他同時強調,現階段農行將不再撤并機構、分流人員。
盡管如此,整體改制畢竟未能劃清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金融的界限。2005年末,農行在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仍設有機構3160個,在地區有各類機構502個。由于地區沒有設立農發行和農村信用社,農行是惟一的農村金融機構,在一定程度上承擔了政策性的公共服務職能。
農行內部的資料也顯示,農行在中西部的部分縣域保留分支機構是以自身虧損為代價的,到2005年底,農行在59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支行虧損面高達34%。農行行長項俊波在今年年中的分行行長工作會議上亦明確表示,在592個國家貧困縣及、青海等其他一些特殊地區,基本不具備商業化經營條件。
為此,農行在相關調研報告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加緊研究建立普遍服務基金,專門用于補貼特殊地區網點;或者出臺針對這些地區分行的特殊政策和辦法,妥善解決其可持續發展問題。
“財政資金怎么和金融手段結合,哪種模式最適合中國國情,尤其是西部地區,值得深入研究;首要一點是,相應權責利是否明確,在現行機制下恐怕很難。”財政部有關人士向記者坦承。
“農行此次的《方案》區分了可以盈利和不可盈利的地區,已經優于原來籠統的劃分方式,但西部地區并不一定全是商業不可持續的。這和效率、控制成本能力有密切關系,而且需要相當大動力并且取決于市場競爭壓力。這個壓力來源于開放的市場,不盈利就從市場退出,否則在現有未界定清楚責權利的情形下,無論哪個機構承擔面向‘三農’的政治責任,都可能必然虧損。”王君亦分析稱。
在他看來,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應包括由政府提供公共基礎設施的供給(包括現代化的有擔保的交易框架、農村征信體系、通過其他零售渠道例如小賣部等發放貸款以及提供商業化的農業保險)以及由財政出資,對那些必要但是卻不盈利的農村金融供給提供補貼。“補貼的者可以通過招標競爭,但切忌不能通過低利率發放農貸的辦法補貼,而是對交易成本補貼,對最終消費者補貼等,從而發揮補貼的效用最大化。”王君強調。
激勵之道
在盤根錯節的背景下,農行的“一行兩制”方案有著明顯的“中國特色”。“既力圖遵循商業化原則,又能滿足新農村建設的政策要求,是一種可以操作的方案。”一位接近農行的人士如是稱。
農行四川分行信貸部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財經》記者,目前總行對試點基層行的權限、費用、人力資源的配置都已給予支持,各項措施已經落實到實施階段,包括機制調整、人員配備、人事結構調整、工作傾斜重心等,進展明顯。
據悉,四川農行把全省186個縣級支行劃分為丘陵類、山區類、平原類、資源類、貧困類五類,分別制定不同考核指標,并調劑5億元貸款規模用于“三農”業務,150萬元費用用于三個試點的二級分行(綿陽、巴中、資陽)。同時開始對其網點設施的改造,正在著手有針對性制定一些產品以及管理辦法,“整個對于‘三農’的審貸流程、風險控制流程包括會計科目的核算全部在改造之中”。
但上述人士也表示了一定擔憂,“明年一旦在全行推廣,‘一行兩制’的難處可能會凸顯,即在城鄉兩套資源配置方式中怎么協調配置全行資源,以及具體的操作管理辦法如何制定”。而所謂資源配置,包括信貸資源、經濟資本、財務費用、固定資產購置、網點設置和人員配備等等。近年縣域行基本沒有新增貸款計劃,財務費用缺口大,固定資產配置失衡,人力資源緊張。
“全行資源中城鄉業務各配給一半,至于能不能全部滿足,城市業務也面臨同樣的問題。因為資源的供給和發展永遠存在一個缺口的問題。”農行總行前述人士 坦承。
不過,在他看來,截至9月農行縣域貸款的數據已基本接近縣域貸款占整體貸款規模50%以上的目標,“說明在配給上應完全可以實現。”
截至2007年9月底,農行存款余額51744.85億元,貸款余額34445.22億元,其中縣域貸款16320億元(含涉農貸款11310億元),比年初增加1832億元,占全行各項貸款余額的47.38%。不良貸款余額下降44.29億元,不良貸款率為22.11%。經營利潤705.68億元,同比增幅65.76%,幾乎完成全部年度計劃。
對于農行提出的縣域信貸管理體系,《財經》特約研究員陸磊評價說:“從貼近縣域基層角度看,下放審批權限、獨立審批人制度應該是一個比較好的方式,但需要強調的是,權力下放會產生風險,內控制度設計很關鍵。”比如,由于天災人禍等造成的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如何劃分責任?如果超過風險容忍度,由哪一級行承擔責任?“如果由支行承擔責任,它一定承擔不起,后果就是惜貸、不作為而帶來信貸萎縮;如果由一級法人承擔責任,基層行就會有放貸沖動而大批特批。”
陸磊稱,“一行兩制”能否有效實施,一個關鍵問題就是如何激勵基層縣支行服務高風險、高成本的“三農”業務,以及對基層客戶經理的責任追究制度的可操作性。
據了解,針對上述問題,農行也正著手構建城市業務和三農業務并行的“雙百分制”績效考核體系。所謂“雙百分制”,周清玉解釋說,“就是城鄉兩個業務各100分,各占全行總資源的50%,城市業務做得再好也只能得50分,如果農村業務做得不好,相應的資源就調整獎勵到其他做得好的支行。”
在陸磊看來,獎懲考核機制很關鍵,否則沒人愿意做支農業務。“可以結合農行股份制改造相應建立一個正向的激勵制度。”他認為,股權激勵是一條必行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