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紀檢監察工作研究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如所投稿件是作者承擔的科研基金項目,請注明項目名稱和項目編號。
Ⅱ、文章標題力求簡明、醒目,反映文章的主題,字數控制在20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盡量避免使用外文縮略語。
Ⅲ、參考文獻僅限于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期公開出版發行的主要文獻,按照文中首次出現的次序編號,在文中對應處的右上角用方括號標注。
Ⅳ、論文及譯文均需增寫提要(200-300字)、關鍵詞(3~5個)和作者簡介。
Ⅴ、所有作者的工作單位,均應包括單位名稱(院校給到系),所在省、市名及郵政編碼,多作者的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序號,中間用“;”隔開;工作單位的英譯文給出全稱,不能用縮寫詞(系名除外)。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暫無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