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與經濟·中旬》于1993年創辦,全刊信息多卻有條有理,堅持打造交流思想和經驗共享的主流平臺,國內刊號為:45-1188/D,創刊多年來受到許多讀者的支持和喜愛。
《法制與經濟·中旬》雜志是一本專注于法律與經濟領域的期刊,致力于深入探討法律與經濟之間的聯系與交互作用,以推動法律與經濟領域的互動與發展為宗旨。作為一本專門研究法律與經濟的期刊,雜志涉及廣泛的主題,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與經濟學原理、經濟法律制度與體系、經濟法律規范與實踐、法律與經濟的國際比較、法律與經濟的合作與沖突等,通過深入分析和研究這些主題,旨在為讀者提供權威、準確、及時的法律與經濟方面的信息和觀點。雜志所刊載的文章均為經過嚴格篩選和評審的高質量學術論文、案例分析和專題報道,這些文章由國內外知名學者、專家和業界人士撰寫,內容涵蓋了前沿研究成果、實踐案例和行業動態,讀者可以通過本雜志獲取最新的法律與經濟領域的研究進展和發展趨勢,了解行業動態和政策變化,從而為自身學術研究和職業發展提供參考和指導。
Ⅰ、請用五號宋體,不得少于2000字。一般來說,2000字以下的文章,很難說清問題,不能保證學術質量,因此,2000字以下的文章本刊恕不受理。
Ⅱ、是作者獨立取得的原創性、學術研究成果,不侵犯任何著作權和版權,不損害第三方的其他權利;所有來稿必須通過檢測,文字復制比必須低于用稿標準,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參考文獻中注明。
Ⅲ、具體、確切概括文章要旨。中文標題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標題。論文標題需同時翻譯成相應的英文題名。
Ⅳ、前言應充分說明研究工作的背景、意義、本文擬解決的問題、采用的方法和手段,引出重要文獻,全面評述相關研究工作,突出本工作的重要性和創新性,不要忽視國內同行的工作。
Ⅴ、文中插圖與表格放在相應正文之后。表須為三線表,表的序號及表題置于表格上方,表注放在表格的下方。插圖應為黑白色,其序號、圖題及注釋居中放在圖的下方。
VI、按學術研究規范和編輯部的有關規定,認真核對引文、注釋和文中使用的其他資料,確保引文、注釋和相關資料準確無誤。如使用轉引資料,應實事求是注明轉引出處。
VII、作者署名的順序和人數由作者自定,須中英文署名。第一作者必須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須留電話、E-mail,收刊詳細地址、郵編。
VIII、參考文獻:限為作者親自閱讀、公開發表過的文獻,只選主要的列入,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按其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編號,列于文末,并依次將各編號外加方括號置于文中引用處的右上角。
IX、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市級以上基金資助或屬攻關項目,應標注于文章參考文獻后,書寫內容包括:項目來源、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復印件或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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