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論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署名作者在多個工作單位者,應分別寫出各單位的全稱、所在城市和郵政編碼。用阿拉拍數字對應標注各作者與其工作單位。
Ⅱ、來稿一律文責自負。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做文字修改、刪節,凡有涉及稿件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
Ⅲ、標題應精煉準確,一般不超過20字。
Ⅳ、參考文獻,僅列作者親自閱讀過的公開刊物發表或由出版社正式出版者,原則上盡量引用近5~10年內的原創性文章。
Ⅴ、摘要只需簡明、準確地概述論文內容即可,不要增加注釋和評價性文字,以150-200字為宜,字體、字號為“楷體、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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