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2-22 15:42:27
緒論:在尋找寫作靈感嗎?愛發表網為您精選了1篇金融科技風險防范對策3篇,愿這些內容能夠啟迪您的思維,激發您的創作熱情,歡迎您的閱讀與分享!
近年來,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和深遠影響,引起了各國的廣泛關注,由此掀起了一股金融科技發展的浪潮。英國、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經濟體在探索金融科技的過程中走在前列,為新興經濟體發展金融科技提供了寶貴的學習經驗。我國積極關注和探索金融科技的發展,結合自己的國情,我國央行2017年成立了金融科技(FinTech)委員會,2019年印發了《金融科技(FinTech)發展規劃(2019—2021年)》,目的在于加強我國金融科技的研究規劃和發展統籌,持續提升金融監管水平。因此,對我國金融科技發展現狀進行思考,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探討是十分必要的。
一、金融科技發展現狀
(一)金融科技的含義
金融科技的英譯為FinTech,是FinancialTechnology的縮寫。根據金融穩定理事會(FinancialStabilityBoard,FSB)給金融科技下的定義,金融科技是指傳統金融企業或科技公司利用科技手段推動金融業務創新變革,采用科技手段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務,利用科技手段推出全新的金融產品或商業模式。金融科技機構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等尖端技術,對廣大客戶的金融交易行為進行追蹤和分析,篩選和識別客戶,相對于傳統金融機構更為高效和便捷,客戶體驗急劇增強,因此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高度重視。
(二)金融科技涉及的業務和技術
金融科技有著豐富的內涵,可以分別從業務角度和技術角度來理解。從業務角度來看,巴塞爾委員會將金融科技分為支付結算、資本籌集、投資管理以及基礎設施四個方面。從技術角度來看,金融科技目前主要涉及的業務領域如下表1所示。金融科技提供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是在互聯網時代發展起來的,年輕一代正是在互聯網時代中成長起來的,跟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有著天然的緊密聯系。對于我國而言,邊遠地區的金融服務基礎設施還很薄弱。對于快速發展階段的金融科技,主要特征有數據驅動、技術引領、平臺競爭、普惠金融等[1]。這就為金融科技在我國迅猛發展提供了廣泛的用戶基礎。
二、金融科技帶來的風險
金融科技的本質還是科技,只是在金融行業發展起來并在金融領域應用的科技,而科技也具有不確定性。
(一)增加傳統金融體系的風險
金融科技是在傳統的金融體系、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及服務中引入了科技因素,利用科技手段發展金融,也就是科學技術與金融結合起來在金融領域的各種場景進行應用。那么傳統金融體系的天然脆弱性依然存在,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和操作風險等潛在風險依然存在。金融市場本來就很復雜,再嫁接上科技因素,尤其是互聯網的普及使金融活動全球化,金融市場的業務跨地區、跨行業等特點,使金融風險更易傳染成為全球性金融風險,金融風險的防范、監管及應對更加困難。金融科技企業為了逐利,可能野蠻生長,甚至可能利用監管漏洞發展業務,使傳統的金融風險逐步積累。
(二)數據安全風險
在大數據時代,金融與科技之間的聯系日益緊密,金融業的發展也越來越依賴尖端科技的推廣和運用。支撐金融科技運行的技術基礎包括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信息科技本身就存在安全隱患,金融業也會因為科技手段的融入而加大安全風險發生的可能性,最大安全隱患就是數據安全風險[2]。金融科技所依賴的一系列技術創新,要求在互聯網上共享數據。一旦金融科技的技術基礎系統遭受黑客攻擊或系統崩潰,會使金融市場不斷產生系統性風險,還會泄露大量的個人信息,影響宏微觀金融安全。金融科技時代,大數據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對大數據的準確性和全面性有著較高要求,否則不準確不全面的大數據分析,會對金融產品的定價、市場營銷決策以及風險管理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
(三)監管科技落后于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在發展過程中,由于各種激勵因素,往往領先于監管部門的監管科技。傳統的金融引入了科技手段,因此,傳統的監管手段和方法已不適應日新月異的金融科技發展,監管部門也在通過采用科技手段對金融科技進行監督和管理。金融科技和監管科技往往處于你追我趕的狀態。在實踐中,金融監管的方法和技術手段相對發展滯后,金融科技卻在利益的驅使下不斷創新發展。大量的金融交易可能發生在監管真空地帶,許多金融產品可能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還有跨國金融詐騙和犯罪行為頻發,都體現了金融科技帶來了新的風險[3]。
三、金融科技創新對金融監管的挑戰
隨著金融機構、科技公司在金融領域廣泛應用新興技術,金融產品和服務開始出現多樣性和創新性的特點,其更行迭代的速度也在不斷加快。金融業務和新興技術彼此的邊界也在不斷削弱,金融科技產品逐漸變得結構復雜化、風險隱蔽化,甚至短期內令外界看不清這些金融科技公司的商業模式。金融科技帶來的潛在風險,有可能正成為攻擊金融系統的“灰犀牛”,從而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新的挑戰。
(一)金融監管框架缺乏包容性
金融科技是典型的多學科發展的產物,其突出特點是“新金融、新技術”的有效融合,金融科技產品采取線上服務模式居多,并多層次、嵌入式發展,具有跨市場跨行業的特性,金融科技的產生和發展,也導致金融市場上金融產品的提供者和消費者多樣化,他們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各異。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實行的是分業監管,針對一些金融科技產品和服務的監管還在研究當中,不能做到全覆蓋,這樣就可能存在監管真空或監管漏洞。
(二)金融與科技業務相互滲透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金融企業利用科技業務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更好地服務客戶無可厚非。科技企業因為業務拓展的需要或是逐利,將業務領域重心發展至金融領域,這一行為值得商榷,畢竟金融業伴隨著高風險并不是誰都能做好,小額貸款公司問題頻發就是最好的證明。我國邊遠地區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薄弱,普惠金融亟待發展和突破,蘊藏著巨大潛力和商業前景。金融機構與科技公司就相互滲透到彼此領域,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機構把技術改造和升級外包給科技公司的單一模式,逐漸轉變為金融機構和科技公司兩者深入融合。金融機構的業務以及由顧客交易形成的大數據,科技公司積累起來的技術和建設起來的基礎設施,它們相互深度融合發展,法律關系和責任認定難度加大,金融風險也呈現分散化、向外延伸的態勢[4]。
(三)監管技術手段相對落后
我國的金融科技取得了較大發展,金融產品交易規模、交易頻率以及交易速度大幅提升,但是相應的監管科技發展卻相對落后。金融監管科技面對日新月異的金融科技,尤其是尖端技術的應用,往往還需研究和探索,再制定監管規則,去開發監管技術,在時間上就要滯后許多。另外,金融科技產品層出不窮,客戶自身風險識別和防范意識不盡相同,針對這樣的一個金融市場環境,監管部門由于監管本身的屬性,外加激勵不足,前瞻性不夠,因此監管技術和手段面臨挑戰,需要大力創新。
(四)未建立多層次監管機制
各金融科技公司所涉足的金融業務不同,有的業務領域甚至超出了傳統金融監管范疇,在我國當前金融業分業監管的格局下,對金融科技潛在的金融風險可能存在盲區。我國的金融科技公司,在資產規模、人才資源、業務發展方面存在不平衡和多樣化,為我國監管部門的監管機制帶來了挑戰。
四、我國金融科技監管的對策
金融監管首先要考慮的問題就是金融市場的安全,要通過金融監管把金融活動進行一定程度的規范,確保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金融科技企業通過金融創新,通過各種線上方式,采用不同的商業模式,開發出各種金融產品和服務,這些產品和服務被眾多客戶使用,從宏觀上看可能引起較大金融風險。金融監管一方面要鼓勵創新,另一方面,要防止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公司的過度創新,而忽略了風險。
(一)利用“監管沙盒”機制,激發金融科技創新
“沙盒”是計算機安全領域的一種表達安全機制的專業術語,“沙盒”是對于一些來歷不明可能具有一定破壞力以及事前無法預估后果,這樣的一些程序或者軟件的運行提供一個隔離環境。“監管沙盒”的概念由英國政府于2015年3月率先提出,即政府監管部門在一個安全空間內實施監管,監管沙盒實際上為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提供一個“實驗室”,這個實驗室包含“縮小版”的真實市場和“寬松版”的監管環境,在保障消費者權益不受損害的前提下,允許金融科技企業和金融機構對它們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創新,并由監管部門對其運行模式進行測試與評估。然后從消費者權益提升、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之間的相容性等方面對測試結果進行評價,最后決定被測試創新產品、服務是否進行推廣,或者是否修正當前的金融監管制度[5]。我國監管部門對于“監管沙盒”模式試點已有4年多的經驗,但都存在一些問題。我國的“監管沙盒”處于起步發展階段,金融科技創新與具體的監管制度還沒有達成一致意見。金融監管部門、金融科技創新主體和金融消費者,三者之間要形成有效溝通和良性互動。監管部門通過對金融科技“沙盒”進行詳細測試,才能對金融科技的創新有一個比較全面的認識和了解,金融科技創新主體也可通過“沙盒”向金融監管部門和消費者展示其創新的產品和服務,從而盡可能地取得監管部門和金融消費者的理解,以期金融創新被市場廣泛接受。通過“監管沙盒”對金融科技的創新進行測試,監管部門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對監管的規章制度作出靈活的調整,具備一定的包容性,幫助處于弱勢地位的中小科技金融公司獲得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從而激發金融科技創新動力。
(二)發展監管科技,重視監管協作
當前,金融科技發展迅速,新技術、新應用集中出現,這在推動金融業服務模式和運營生態創新發展的同時,也使各方對風險的擔憂加劇。如何既支持真正的金融創新,又有效防控風險,是金融監管面臨的一個難題。科技與金融監管的進一步結合,形成金融監管科技。監管科技應用新興科技,主要用于維護金融系統穩定、實現金融機構穩健經營、保護金融消費者權利等。監管科技的發展有助于金融監管機構應對金融科技的創新,加強監管手段先進性、提升監管能力,是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體系穩定、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重要途徑。在互聯網和大數據發展如火如荼的時代,金融科技大量新興技術的應用,使金融業務與科技業務的邊界越來越模糊,并且跨市場、跨區域、跨國家經營很常見。在金融科技的發展方興未艾的背景下,我國監管部門應提升金融監管的科技能力,提高監管團隊及相關人員的信息科技知識水平,應對金融科技潛在風險。在監管模式、監管標準和規則制定等方面,積極研究他國經驗,結合我國金融科技發展階段的特點,同時發展行業自律,作為我國監管重要補充。在此基礎上形成我國的監管框架和規則。
(三)加強數據立法,完善數據治理
202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已經明確,要進行市場化配置的要素主要有五種: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因此,數據這種新的生產要素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應在法律法規中明確數據安全、數據隱私及數據規范保障機制。為了保持數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確保數據在傳遞和存儲過程中不被人為因素篡改或被不法分子盜竊。在數據的采集過程中必須履行告知義務,同時數據使用主體要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保證數據的采集、使用、處理、轉讓等受到監管部門監管及公眾的監督。金融科技的發展離不開大數據,要對金融科技進行監管自然也離不開對大數據的收集和分析,英國和美國都曾因為數量眾多的金融機構產生各自的數據庫,沒有形成標準化的金融數據庫,導致金融科技監管部門難以對金融機構及其行為進行有效管理。金融科技要想邁向更高的發展階段,監管部門要利用監管科技進行有效監管,勢必要打破數據壟斷的藩籬,讓數據的使用、轉讓和共享法制化、市場化[6]。
作者:夏登峰 單位:武昌理工學院商學院
金融科技風險防范篇2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實體經濟的血脈,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科技是技術驅動的金融創新,借助云計算、數據挖掘、區塊鏈等新技術,簡化供需雙方交易環節,不斷縮小數字鴻溝,目前已成為國際經濟發展的寵兒,我國同樣也重視新興科技與金融領域的高度融合。新興科技的廣泛應用,進一步促進了金融行業和國內經濟建設的快速發展,使我國普惠金融發展面臨的成本高、收益不足、效率和安全難以兼顧等問題得以解決,已成為我國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的內在需要和重要選擇,對我國金融領域和科技行業的發展都有非常深遠的建設性意義。
1金融科技及其風險特點
1.1金融科技概述
金融科技,旨在運用現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創新金融產品、經營模式、業務流程等,推動金融發展提質增效。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大變革背景下,我國金融科技蓬勃發展,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物聯網等新技術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助力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推動金融服務提質增效,進一步增強了金融核心競爭力。金融科技在我國金融領域經歷了金融業務電子化、金融渠道網絡化、金融服務智能化三個階段[1],目前金融科技已經改變了金融業的創新思維與經營理念,還在不斷改變整個金融生態格局。
1.2金融科技風險的特點
(1)具有很強的傳染性。傳統金融機構各業務系統彼此相互獨立,關聯性微乎其微,但是,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推動了產品服務和經營模式創新,不同種類的金融業務之間盤根錯節,相互交織、相互嵌套,金融服務更加虛擬、業務形態多樣易變、業務邊界逐漸模糊,風險隱患更具隱蔽性、復雜性和外溢性。同時,金融科技使跨界金融服務更豐富,不同業務關聯性、滲透性更強,金融風險的跨境、跨業態、跨市場的外溢效應更突出,風險“牽一發而動全身”。(2)具有較快的傳播速度。傳統金融機構工作方式嚴謹,工作流程可控,工作經驗豐富,工作中遇到的各類金融風險都能及時規避、化解,這就從源頭上抑制了金融風險的傳播速度。而科技推動的網絡化、虛擬化、實時化、數字化和智能化金融服務,既打通了行業邊界和產業鏈上下游,也打破了風險傳導時空限制,再加上不透明、虛擬化的高科技網絡交易平臺,使得金融風險的傳播速度呈指數級增長[2]。(3)具有較高的隱蔽性。傳統金融機構職能比較單一,工作流程較為簡單,其交易過程信息比較透明,產生的風險問題無所遁形,容易發現。而在金融科技時代背景下,多元化的金融機構主體職能日益復雜,其跨境、跨業態、跨市場交易頻繁,數據信息龐大,更有部分金融創新打著高科技幌子,將業務粉飾包裝,風險被表象掩蓋,這使得風險潛伏的時間更長,隱蔽性更高。(4)監管挑戰性大。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現階段的金融機構,在監管穿透性、時效性、協調性方面的挑戰性急劇增大。在監管穿透性方面,金融機構的部分創新業務互相嵌套、彼此重疊、密切關聯,業務性質隱藏,本質難辨。在時效性方面,傳統金融機構通過定期報送統計報表等方式接受監管,但現階段風險傳播迅速,預留應急處置時間窗口縮短,金融監管時滯性愈發顯現。在協調性方面,金融科技實現了金融業務的混合發展,但不同業務部門對同類業務管理差異較大,監管規則在金融機構中的理解和執行也有偏差,溝通交流成本增加,監管規則落實難度增大。
2金融科技面臨的風險
科學技術的高速發展提高了整個金融行業的資源配置效率和服務能力,對我國金融業的快速轉型發展起到了很強的推動作用。然而,隨著我國傳統金融領域和科技領域的深度融合,諸多傳統金融領域的產品和服務都突破了現有的金融監管規定,而且,虛擬的資金交易模式導致金融風險發生率居高不下,使得金融科技發展面對著前所未有的風險挑戰。一是有關金融科技的法律體系還不完善,體制機制還未建立健全,存在金融監管滯后,法律邊界不清,法制保障難以充分實現的窘境;二是大數據、云計算等虛擬交易平臺不透明和不完善,容易使金融機構受到安全風險威脅;三是金融和科技兩個領域的沖突本身就潛伏著系統性風險[3]。總之,由于技術和市場的雙重未知性,使金融科技的發展之路荊棘叢生,挑戰不斷。
2.1安全類風險
數據信息安全風險。金融數據的安全性歷來是金融機構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傳統金融機構隨著移動金融、基金等業務種類的迅速增多,海量數據存儲于網絡信息系統之中,而現階段網絡信息系統遭受到的攻擊強度越來越大、頻率越來越高,且網絡信息系統防御體系還不完善,使得金融數據存在被盜取、被篡改和損毀的安全風險隱患,導致可能改變原本穩定的國家金融環境。業務安全風險。金融機構在科技的高效驅動下,逐漸向營銷性、體驗性、智慧化方向轉變,在這個過程中部分金融機構過于追求客戶滿意度,不斷創新,增加產品銷量,嚴重忽視了產品的審查程序和要求,使金融產品和服務一開始就面臨了較高的安全風險。新技術方面安全風險。金融業務與技術的耦合帶來了金融創新高度依賴技術的潛在風險。一是部分金融機構技術應用只為滿足業務創新,而對數據保護、容錯應急考慮不周、預計不足,易發生技術性風險。二是部分金融機構對新技術的“兩面性”認識不足,在技術本身尚未成熟時,就開始揠苗助長、急于求成,結果適得其反。三是部分金融機構對技術了解不深、掌握不透,易被所謂的“顛覆性技術”誤導,導致技術選型錯位[4],在應用時張冠李戴,既發揮不了技術優勢,又浪費了大量資源,還帶來了不確定性風險。
2.2法律類風險
金融科技意味著科技與金融的高度融合,也預示著給傳統金融帶來了巨大沖擊。尤其是物聯網、云計算、區塊鏈以及人工智能等新型科技的應用,給傳統金融行業的運作方式帶來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使傳統金融行業的法律法規很難適用于當前環境,大大降低了管理效率,導致金融科技面臨法律上的失控風險。
2.3操作類風險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其能夠從根本上提高金融機構的工作效率,所以應用新技術搭建金融服務平臺成了傳統金融機構提高工作效率的首選之路,此平臺能夠將各類投資、融資等金融數據信息快速、直觀提供給所需客戶,客戶再利用平臺進行產品的虛擬交易。但初用者由于缺乏經驗,操作生疏,再加上新平臺功能不盡完善,各類業務相互交叉操作,使得不規范操作和平臺失控等問題頻發,容易造成客戶金融數據信息泄露和經濟利益受損,存在操作風險。
3防范化解金融科技風險的對策建議
對于金融科技風險防范和化解,監管機構應通過制定跨區域、跨行業等全方位的金融科技監管架構和逐漸完善金融科技風險監管的基本防范體系,強化對其監管的統籌協調,運用規劃設計、政策指引、規章發布、標準實施等手段,以及數字化監管能力建設和新型金融科技監管方式開展,指導銀行業、保險業等金融機構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社會倫理道德的前提下,積極應用信息科學與技術快速提升金融產品質量和金融服務能力,為我國甚至全球營造出公平、開放、穩定、普惠的金融科技創新發展環境。
3.1安全風險防范對策
(1)構建安全風險防控機制。做好金融科技安全風險防范工作,一是必須要探索構建跨機構、跨業界的風險聯防聯控機制,在移動支付、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技術應用中,加大金融科技風險信息對外披露,跨行業、跨區域之間共享,銀保監會、政府職能部門等之間的聯合懲戒力度,嚴防金融科技風險外溢,實現對其早發現、早響應、早解決。二是加快推進金融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信息平臺建設,各金融機構要以大數據技術為支撐,以全流程欺詐防控為落腳點,積極研發智能風控、反欺詐、風險預警等信息平臺,提提升風險及時甄別、積極防御、快速處置能力,切實提高金融科技風險整體防控能力。三是建立金融科技應用風險排查機制,加強安全管控和風險防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信息和資金安全。(2)強化新技術金融應用風險防范能力。一是統籌處理安全與新技術在金融領域創新應用的關系,必須明確安全合規是新技術應用賦能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的前提[5]。二是要充分結合金融市場特性,綜合考慮創新產品的合規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堅持成熟可控、穩定高效原則,審慎、合理選擇金融科技新產品、新服務。三是要建立容錯和評估機制,監管機構要在完全評估新技術與金融業務融合時產生各類風險的基礎上,強化應急管理和試錯容錯機制,做好風險應急資金、計劃和必需物資儲備等措施,嚴格做好風險應急處置工作,確保風險可控。甘肅省農村信用社探索應用移動威脅感知平臺,通過后端大數據分享模型規則,實現了實時監測攻擊和定位溯源,構建了較為完備的移動端運動動態安全監測體系。(3)創新監管機制。一是探索建立常態化風險監測機制和包容審慎的創新監管機制,全方位應用科技創新支撐,不斷提高金融科技風險化解能力,從而強化金融監管的及時性、有效性和協調性。二是為確保金融創新產品能夠有章可循、有規可依,監管者應盡快提出基礎性、通用性的監管要求,明確金融產品創新邊界,劃清監管底線和紅線,確保金融創新產品業務合規、技術安全、風險可控。三是應正確把握金融科技創新與安全的關系,引導金融機構在安全合規的前提下,合理應用新技術賦能金融產品服務創新,使創新成果更具生命力。四是各監管機構要事前加強源頭管控,嚴把新產品入口關;事中加強協同共治,建立覆蓋行業、社會、協會和機構的監管統一戰線,打造監管監督、自律自治的金融科技創新監管“四道防線”,打造全社會協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嚴控新產品“帶病上線”[6];事后加強監督懲戒,明確消費者權益保護渠道,建立聯合懲戒機制,加強違規懲戒,嚴禁引發系統性金融風險。
3.2法律風險防范對策
目前金融科技監管本來就存在時滯性,所以只有及時更新傳統金融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才能在法律上預防和規避風險,防止金融機構游離于金融法律法規之外。探索建立金融科技應用工作的風險預警管理體系,及時發現金融科技應用中的違法違規活動,采用切實可行的方式進行快速處理,降低金融科技中風險發生的情況。各金融機構應探索應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建立智能風險預計和信用評價體系[7],降低因信息泄露產生法律風險的可能性。
3.3操作風險防范對策
(1)進行防范技術升級。金融機構在防范操作風險時,應該關注產品技術升級工作,隨時檢測平臺運行狀態,根據業務需要定期優化金融服務平臺,及時解決平臺存在內控和操作流程等問題,盡量避免出現因操作不當而引發的安全風險事件。(2)強化監管合作。金融科技風險的特點決定了金融科技監管需要監管部門加強合作,強化交流,信息共享。同時,還要加強國際交流,實現跨地區、跨國家、跨國際組織的監管合作,探索雙邊、多邊的示范性監管模式,豐富監管方式,避免金融科技風險無休止擴散蔓延。
作者:崔文瑞 周長軍 蓋康 吳廉誠 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慶陽市中心支行
金融科技風險防范篇3
隨著我國科學技術的不斷升級更新,各行各業中都廣泛應用科技技術,尤其是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技術,不僅在行業發展中得到了應用,還在大眾的生活中得到了應用,對金融行業來說亦是如此,將金融行業與科學技術進行有機結合,就出現了金融科技。金融科技是基于大數據技術、區塊鏈以及云計算等技術進行操作的金融活動,相較于傳統的金融操作來說更加便捷,并且準確性更高。金融市場也隨著金融科技技術的應用發生了較大的變化,開發出了全新的業務模式、金融產品,并在金融活動中應用了全新的金融技術。科技金融和傳統的金融存在較多的不同之處,其中包括金融業務的開展形式、金融服務模式、金融業務內容等,這也使傳統的金融監管模式不適用于現在的金融行業,兩者之間存在著監管目標、監管理念和監管方式的不同,需要對當下的金融監管進行適宜化的創新,以保障金融監管的有效性。
1金融科技和金融監管相關理論概述
1.1金融科技
金融科技企業在使用金融科技技術的過程中,不僅要關注如何將金融科技技術有效應用到金融操作中,還需要注重時代的發展和金融科技的創新。比如,將互聯網技術與金融服務進行有機結合,在互聯網平臺宣傳金融產品、提供金融服務,讓受眾可以隨時隨地接觸金融產品,在一定程度上拓寬了金融產品的銷售渠道,并給予了客戶更加優質的服務體驗,客戶不需要前往金融企業辦理業務,就可以直接在互聯網平臺中實現業務的辦理和問題的咨詢。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企業的工作效率,減少了企業的運行成本,并且還給受眾帶來了更加優質的服務體驗。金融科技具有以下三個特點:首先,科學技術的創新能有效推動金融科技的創新,金融科技本就是基于科學技術延伸出的金融操作方式;其次,金融科技的應用推動了金融行業的發展,讓金融行業發生了較大的變化,使傳統的金融行業向以功能作為行業發展導向的金融行業轉變,金融行業在不斷優化科學技術的基礎上,使金融科技的應用變得更加合理有效,提高了金融行業的工作效率,降低了金融服務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務的生產效率;最后,金融科技使金融服務發生了質的轉變,進一步提高了金融服務的效率,傳統的金融服務都是面對面的服務,要求客戶抵達金融業務辦理現場才可以實現金融服務,而在金融科技的應用下,客戶只要通過互聯網技術就可以了解到所有金融業務的具體操作,提高了受眾對金融服務的滿意度。
1.2金融監管
金融監管就是對金融交易和金融服務實施有效的監管,避免出現違規操作或不合理交易的現象,對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有著重要的意義。從目前全球金融行業的監管狀況來看,不同國家所采取的監管辦法不盡相同,甚至不同的地區所采取的金融監管辦法也有所不同,這給金融監管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傳統的金融業務都需要經過實體金融機構來操作,所有的服務和業務辦理都在金融機構中完成,監管起來會更加容易。但是隨著我國金融行業的不斷發展,金融行業中加入了科技技術的應用,包括互聯網技術和信息技術,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行業的監管難度,使金融行業的監管變得更為復雜。在金融科技的應用下,客戶不需要前往金融機構,就可以實現金融業的辦理,這對于金融監管來說,更難掌握客戶的需求,并且需要利用相應的互聯網監管技術才能實現對金融科技技術的有效監管,讓金融監管也有了一定的科技性。
2金融科技中存在的風險
2.1金融行業中本就存在的風險
金融行業是一個風險較大的行業,在其運行的過程中很容易發生較多的金融風險事件,比如信用風險、法律風險以及操作風險等,這些都會嚴重阻礙金融業務的開展。首先是金融行業的信用風險,這是金融行業中最大的風險之一。在金融交易的過程中,部分金融客戶為高風險客戶,也就是說其信用存在一些問題,比如信用數據不完整、征信監管體制不夠完善以及所給予的征信參考不充分,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金融風險事件的發生概率。其次,流動性風險,金融業務包括長期的金融業務和短期的金融業務,短期的金融業務具有較強的流動性。金融行業也會存在金融業務旺盛期和業務辦理的冷淡期,在業務辦理的旺盛期,業務過度集中會產生資金或流量缺口,導致部分債務和業務的發展風險不相匹配。金融科技的應用提高了金融業務辦理的頻率,加快了金融市場變動的反饋速度,這對金融行業中業務流動性的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這一背景下,金融的流動性風險主要是因為資金流動的頻率過高,而出現資金流動錯配的情況,而且這種不受地理位置和時間限制的金融交易活動也會導致出現不少受眾沖動購買金融產品的現象。再次,金融市場會存在市場風險,金融市場的波動本就較多,這是金融市場的特性之一。由于不能完全確定金融市場中未來產品的預估價格,加之金融市場中各個行業的發展趨勢預估也會存在一定的誤差,導致金融市場存在市場風險。最后,金融行業還會存在操作風險。隨著金融科技的廣泛應用,金融業務的操作變得更為便捷,從傳統金融中只能由業務辦理人員辦理金融業務到現在客戶可以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自行辦理金融業務,將金融業務的操作權交付到客戶手中,為金融機構提供了更多的便捷,但客戶和金融機構的業務辦理人員不同,客戶沒有經過專業的業務培訓,在自行操作的過程中很容易出現操作失誤或因對系統了解不充分而導致在進行金融產品買賣的過程中出現一定的經濟損失。
2.2新興技術在金融管理中應用的風險
其一,目前金融科技技術還不夠完善,金融技術的應用依托與各種新興技術的有機結合,其中包括互聯網技術、信息技術、大數據技術以及區塊鏈等,這些技術在社會發展過程中得到了不斷的融合,但在具體的結合應用中所經歷的年限較短,技術的融合不夠成熟,會出現因技術發展不完善而引發的金融風險,并且由于對技術融合的探索不夠深入,在金融服務過程中,無法準確預測可能會出現的風險。其二,存在數據安全風險。大數據時代下,金融行業和科學技術的有機融合包含了大數據技術的應用,絕大部分的互聯網金融平臺都會詳細記錄所有的金融業務和服務,一旦有病毒入侵互聯網系統,這些關乎客戶經濟安全的信息就會被破壞或被泄露,從而造成數據安全問題。數據安全風險所包含的內容較多,不僅包括數據破壞導致的數據安全問題,還有數據的非法使用、數據的被竊取、業務欺騙等。金融服務要根據客戶的性質開展不同的服務,根據個人需求制訂個性化的服務方案,確保客戶的信息安全。其三,金融科技的應用還存在網絡風險。金融科技中所應用的大部分科技技術都是以互聯網技術作為應用前提,只有保障互聯網技術的正常使用,才能有效保障金融科技的正常應用。互聯網時代,網絡安全是不可忽視的問題,金融活動涉及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參與者的財產安全,更需要提高對金融科技網絡安全的重視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經濟利益不被侵犯。從互聯網技術誕生以來,隨之而生的就是“黑客”,對于“黑客”來說,互聯網金融系統一直是其熱衷于攻擊的系統之一,這是因為成功入侵金融系統會帶來巨大的經濟收益。為此,在應用金融科技的過程中,要充分重視網絡安全風險,制作多層防火墻,避免出現“黑客”竄改金融信息數據或通過系統轉移金融債券、流動資金等情況,確保民眾的經濟財產安全。
作者:張冬冬 單位: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