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來稿若有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請詳細列出基金或其他資金項目類型、名稱及編號,每篇來稿的基金項目或其他資金資助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
Ⅱ、文中引用他人作品時,請按照原作者姓名、文獻名稱、出版者和出版年順序列出,并以腳注方式(放置于當頁下)用①②③……標出注釋,并選擇“每頁重新編號”;參考文獻中的作者在兩名以上時須全部列出。
Ⅲ、標題使用小二號字,宋體,加粗顯示;正文使用五號字,宋體;圖題、圖注、表格、標注、參考文獻使用小五號字,宋體。文中英文均使用Times New Roman字體,根據其在文中所處位置選用相應字號。
Ⅳ、來稿請附中英文摘要,中文摘要限500字以內。英文摘要宜控制在300實詞以內。
Ⅴ、作者簡歷,包括工作單位、職務、職稱、學位、研究方向、聯系方式(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郵寄地址及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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