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師專學報雜志收錄論文主要類型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文學與藝術研究、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專欄、法經史哲研究、語言與翻譯研究、教育教學研究、等。
昌吉師專學報雜志創辦于1985年, 是由昌吉學院主辦的 一本教育類期刊。
國內刊號:65-1226/G4
國際刊號:1671-6469
雜志論文格式:
Ⅰ、本刊請勿一稿多投,并請自留原稿。如在3個月內未得到用稿通知,請自行處理。
Ⅱ、范圍:包括但不限于政治、財經、文史、哲學、法律、語言文學、民族學等方面的研究論文及調查報告。
Ⅲ、正文標題:文內各級標題題號一律頂格書寫,標題題號分級采用1;1.1;1.1.1等標注形式。結構層次不宜過多,一般為二級或三級。
Ⅳ、標題:正文中標題用一、(一)、1. ……標明,內容應符合國家現行規范,并使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
Ⅴ、量和單位的使用請參照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最新標準(GB3100-93),采用國際單位制(SI單位)。文中的外文字符應大小寫與上下角標清楚,黑體字符(張量、矢量符號)明晰。
VI、摘要是對文章內容的高度概括,要簡潔凝練。避免出現研究背景介紹、概念界定、對研究的評價性文字。盡量避免使用特殊符號和公式。
VII、注釋:注釋主要用于對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內某一特定內容作必要的解釋或說叫,序號用帶網目的阿拉伯數字標注,放在當頁頁腳,建議不超過5條。
VIII、題目下面均應寫作者姓名,姓名下面寫單位名稱(二級單位)、所在城市(不是省會的城市前必須加省名)、郵編,不同單位的多位作者應以序號分別列出上述信息。
IX、內容涉及基金資助項目、專利項目或獲獎項目等請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并附單位證明和項目證書的復印件。
X、稿件須提供詳細準確的參考文獻信息,包括作者姓名、著作名、出版地、出版單位、出版年,文章名、期刊名及出版時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