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學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來稿應有創新;立論科學,主題明確,推理嚴謹;詞語準確,句子精練,使用標準簡化字;遵從國家法定計量單位、數字用法、標點符號及其他標準。
Ⅱ、摘要盡量寫成報道性摘要,闡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不少于50個漢字)。
Ⅲ、標題一般在20字以內,必要時可加附標題,并附英文翻譯。
Ⅳ、參考文獻引用要科學、合理,特別是要尊重已在本刊發表過相關論文的作者的勞動,引用時應盡量考慮引用,要有一定的文獻引用量。
Ⅴ、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集中列于文末參考文獻之前。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主題名稱 | 發文量 | 相關發文學者 |
法律 | 76 | 崔建遠;李有星;曾韜;葉海波;唐應茂 |
民法 | 62 | 楊立新;程嘯;王利明;金晶;張平華 |
行政 | 55 | 付磊;張力;江國華;王貴松;王靜 |
法典 | 54 | 楊立新;程嘯;王利明;張平華;徐國棟 |
民法典 | 50 | 楊立新;程嘯;王利明;張平華;徐國棟 |
司法 | 47 | 李建偉;付磊;陳醇;朱大明;程嘯 |
合同 | 41 | 程嘯;金晶;夏慶鋒;楊立新;陳醇 |
證券 | 39 | 邢會強;王克玉;萬國華;彭冰;彭運朋 |
權利 | 29 | 楊立新;孟勤國;萬國華;王貴松;陳道英 |
法學 | 29 | 張小平;邢會強;李有星;王廣謙;金幼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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