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茨海默病及相關病雜志論文投稿要求:
Ⅰ、編輯部收到稿件后,一般3個月內通知作者是否錄用;若超過3個月未接到稿件處理通知者,可向編輯部查詢。擬錄用稿件需要多次修改,每次通知作者修改意見其修改周期為5天至15天,逾期視為自動撤稿。
Ⅱ、 來稿涉及的研究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屬攻關項目,或其他基金項目,應在文題頁寫明,并向本刊上傳基金證書復印件。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隔。
Ⅲ、來稿一律文責自負。 依照《著作權法》有關規定,本刊可對來稿進行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修改,則提請作者考慮。如不同意刪改請向編輯部聲明。
Ⅳ、 要力求文章立意明確,表述清晰,層次分明。所引用和采納的相關文獻資料真實可信、數據準確、觀點鮮明、結構嚴謹、文字精煉、書寫工整規范。
Ⅴ、 一般以5000~8000字(含中英文摘要、參考文獻)為宜。中文字體大小為宋體五號字(正體),英文字體為Times New Roman 12 號字,統計量為斜體,行距為單倍行距。
VI、論著、基礎研究、檢驗技術、Meta分析欄目文章摘要須采用四段式結構式。
VII、中文題目以20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不使用標點符號和縮略語。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VIII、 論文有數名共同作者時,如果單位不同,應做如下排序(在姓名右上角注明1、2、3.……),作者排序應在投稿前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投稿后原則上不應再作改動。作者單位重起一行,相應依次注明單位名稱。
IX、 每篇論文需確定一名能對該論文全面負責的通信作者。通信作者應在投稿時確定,如在來稿中未特殊標明,則視第一作者為通信作者。如主要責任者確實超過一位的,可酌情增加通信作者。均需標注通信作者姓名,Email地址和電話,方便編輯部聯系。
X、當論文主體是以人為研究對象的前瞻性研究時,作者應說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人體試驗委員會(單位、地區或國家)所制訂的倫理學標準,是否獲得研究對象或其監護人的知情同意,需提供該委員會的批準文件(批準文號著錄于論文中)復印件。
雜志發文主題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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